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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Mar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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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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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0-023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萌迪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2 月3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大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李萌迪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40,000 股。如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如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自上述预披露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萌迪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李萌迪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12.25 | 17.14 |
430,000 | 0.373% |
| 2019.12.26 | 16.88 |
452,400 | 0.393% | ||
| 2019.12.27 | 17.10 |
167,500 | 0.145% | ||
2019.12.30 |
16.55 |
63,100 | 0.055% | ||
2019.12.31 |
16.69 |
23,900 | 0.021% | ||
| 2020.01.02 | 17.40 |
9,200 | 0.008% | ||
| 2020.01.03 | 17.61 |
3,500 | 0.003% | ||
| 大宗交易 | 2020.01.07 | 16.00 |
1,040,000 | 0.903% | |
| 合计 | 2,189,600 | 1.901%* |
- *该减持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115,176,600 股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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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 ①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① |
||
| 李萌迪 | 合计持有股份 | 33,409,800 | 29.007% |
31,220,200 | 26.485%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② |
8,352,450 ② |
7.252% | 7,015,525 ② |
5.952%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② |
25,057,350 ② |
21.756% |
24,204,675 ② |
20.534% |
①2020 年3 月20 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 司股本由115,176,600 股变更为117,876,600 股。上述“当时总股本”指115,176,600 股;“目前总股本” 指117,876,600 股。
②上表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分别来源于2019 年12 月31 日和2020 年3 月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上市公司高管可转让额度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萌迪先生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2、李萌迪先生已书面告知上述大宗交易的受让方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 让股份”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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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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