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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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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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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103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粤26X1YR0910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 目录 | 页次 |
|---|---|
|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1
ZANDAR | 政贤志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阴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103号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视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丝路视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丝路视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丝路视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第 1 页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10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丝路视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丝路视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丝路视觉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丝路视觉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月明
丁月明
陈礼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礼珍
陈礼珍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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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0号)核准,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018,867.92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4,301,886.79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预付人民币2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5,981,132.08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另扣除与发行本次可转换债券有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预付的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308,23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672,898.5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31号《验资报告》,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1,460,000.00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591,606.90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68,610.93元,前述置换金额合计4,360,217.83元。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9916号《鉴证报告》,并于本报告披露前完成置换。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744,270.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2,456,529.1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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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已中标的四个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及(2)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丝路蓝分别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在中国银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1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对“重庆涪陵展销中心”的实施,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2,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的实施。2025年9月10日,公司及丝路蓝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 | 743279355238 | --- | 92,456,529.16 | 活期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0188000092275 | 60,981,132.08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 | 757575616521 | 175,000,000.00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 | 774479352422 | --- | --- | 已销户 |
| 合计 | --- | 235,981,132.08 | 92,456,529.16 | --- |
注: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已于2022年6月16日办理销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账号757575616521及774479352422)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6月24日办理销户。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差异系列息、账户开户费、账户管理费、银行询证费、
专项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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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使用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时间差、支付除承销保养费用之外的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专项报告 第 3 页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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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蔡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肾表

编制单位: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蔡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蔡集资金总额 | 23,367.29 | 本年度投入蔡集资金总额 | 7,474.42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蔡集资金总额(注1) | 2,800.00 | 已累计投入蔡集资金总额 | 15,146.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蔡集资金总额 | 16,622.2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蔡集资金总额比例 | 71.13%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蔡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17,500.00 | 1,804.29 | --- | 1,804.29 | 100.00% | 项目已终止并进行了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2.补充流动资金(注2) | 否 | 5,867.29 | 5,867.29 | --- | 5,867.2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变更后 | --- | 1,000.00 | 520.45 | 520.45 | 52.04% | 2025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4.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 | 变更后 | --- | 4,500.00 | 689.10 | 689.10 | 15.31% | 2026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5.龙尚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 | 变更后 | --- | 4,500.00 | 2,247.02 | 2,247.02 | 49.93% | 2026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6.重庆涪陵展销中心 | 是 | --- | --- | --- | --- | --- | 项目已终止并进行了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7.补充流动资金(注3) | 变更后 | --- | 3,822.26 | 3,822.26 | 3,822.2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8.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 | 变更后 | --- | 2,800.00 | 195.59 | 195.59 | 6.99% | 2026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3,367.29 | 24,293.84 | 7,474.42 | 15,146.00 | --- | --- | --- | --- | --- |
专项报告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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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2021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其目的是实现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盈利能力。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前政策、市场环境已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到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累积收益用于与公司主营数字化展览展示综合业务紧密相关的四个项目(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重庆涪陵展销中心),以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
| 2、由于项目甲方原因,“重庆涪陵展销中心”项目未能如期启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募集资金对“重庆涪陵展销中心”项目的投入实施,并将原本计划用于该项目的2,800万元募集资金改变用于“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的实施。如后续“重庆涪陵展销中心”项目正常推进,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筹资方案等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2022年,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59.16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6.86万元,前述置换金额合计436.02万元。该置换已经大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9916号鉴证报告。 |
| 2、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丝路蓝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度置换金额合计329.57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专项报告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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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适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9,245.65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及丝路蓝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丝路账户:774479352422;丝路蓝账户:743279355238),并于2025年1月8日对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账户:757575616521)办理了注销手续。 |
|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照龙湾支行开通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180188000092275)中和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4479352422)的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分别于2022年6月16日和2025年6月24日办理完成专户的注销手续。 |
注 1: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变更总额与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告变更募集资金事项中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 2:2022 年 3 月 2 日首次投入的补派资金。
注 3:2024 年 12 月 6 日用途变更后的补派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专项报告 第 6 页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编制单位: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
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1.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 | 1,000.00 | 520.45 | 520.45 | 52.04% | 2025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 | | 4,500.00 | 689.10 | 689.10 | 15.31% | 2026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
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 | | 4,500.00 | 2,247.02 | 2,247.02 | 49.93% | 2026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重庆涪陵展销中心 | | — | — | — | — | 项目已终止并
进行了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7.补充流动资金 | | 3,822.26 | 3,822.26 | 3,822.26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8.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 | 6.重庆涪陵展销中心 | 2,800.00 | 195.59 | 195.59 | 6.99% | 2026年0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622.26 | 7,474.42 | 7,474.42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2021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其目的是实现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盈利能力。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到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累积收益用于与公司主营数字化展览展示综合业务紧密相关的四个项目(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重庆涪陵展销中心),以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由于项目甲方原因,公司募投项目“重庆涪陵展销中心”项目未能如期启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 | | |
专项报告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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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终止募集资金对“重庆涪陵展销中心”的实施,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2,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不适用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 | | | |
专项报告 第 8 页
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03322987
萱业执照
(副本)

名 称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业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建伟
成立日期 2005年01月12日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重要提示
-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 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企业信用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登录左下角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扫描右上方的二维码查询。
- 各类商事主体每年须于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
登记机关

2025 年 01 月 03 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002187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 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鹅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47470048
批准执业文号:深财会[2004]33号
批准执业日期:2004年12月31日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发证机关: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例由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大华会计师事业所
CPA
潘明舜
转由协会监事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
年 月 日
17 10 16
同意個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潘明大华国际会计师事业所
CPA
待人协会监事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
2019年11月10日
17 10 16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华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
本证书经检验
This certificate is this renewal.

7月经批印批二印印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110101480593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 月 日
2019 07 15

7月印
110101480593
锦利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 月 日
17 10 16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上金潍州市市市市市市
1995-08-25
注文(期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需要会计、等级计划)
431035198504/53620
同意闲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现场勾选(潍州)事务所
CPA
转入协会监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 in business of CPA
2024年12月6日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上金潍州市市市市市市
1995-08-25
注文(期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需要会计、等级计划)
431035198504/53620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110100750160
证券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
2020 年 01 月 6 日
复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年 01 月 6 日
同意闲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现场勾选(潍州)事务所
CPA
转入协会监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 in business of CPA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