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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Properties & Resources Development (Group)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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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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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1-12 号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 会[2018]35 号),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

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21 号——租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 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 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 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 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 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 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 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 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 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 比期间信息。预计实施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益和 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 1.第九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决议;

  • 2.第九届监事会第23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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