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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Properties & Resources Development (Group)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Ma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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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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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数和专业配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共3名,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熟练掌握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为经济、会计、房地产行业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符 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等要求。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分别于2021年9月10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和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梅永红先生、李东辉先生、胡彩梅女士当选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袁鸿昌先生、李青 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与3次股东大会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在公司每次董事会上均行使了表决权, 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袁鸿昌 4 2 2 0 0 1
李青原 4 2 2 0 0 1
梅永红 9 4 5 0 0 3
李东辉 5 2 3 0 0 2
胡彩梅 5 2 3 0 0 2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保聘任人选符合要求、

聘任程序规范有效,召开会议4 次,分别核实与审查了张戈坚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格、 张戈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公司经营班子述职竞聘 结果暨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2.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在指导内部审计工 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积极 建言献策,召开会议4 次,分别审核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审核了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1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2021 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于公司2020 年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检查报告,审核了公司2021 年度 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于公司2021 年上半年提供担 保等事项的检查报告,审核了公司2021 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开展情况等。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 保持与管理层的顺畅沟通,召开会议2 次,分别审议了集团公司 2020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审议了《2020 年度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经 营业绩考核工作方案》及《深物业集团经营班子任期考核工作方 案》、《2020 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及《经营班子任期述职报告》、 《深物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 年 度高管考核附加项及否决项、年度暨任期高管考核评分人员名单 等事项。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3 月30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上,我们就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 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行商业物业抵 押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 关联交易、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 任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2.2021 年8 月27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4 次会议上,我

  • 们就公司2021 年半年度重大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 3.2021 年9 月10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5 次会议上,我

  • 们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4.2021 年9 月27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 次会议上,

  • 我们就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5.2021 年12 月13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 次会议上, 我们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三家企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其他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并主动向公司了解具体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督 促公司规范化运作,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3.实地现场考察调研重大投资项目现场,并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团 队的阶段性经营情况汇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 供建设性建议。

4.我们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 监管方面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 1.提议召开董事会;

  •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

  • 计和咨询。

(本页无正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梅永红 李东辉 胡彩梅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