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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Properties & Resources Development (Group)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Ma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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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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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数和专业配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共3名,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熟练掌握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为经济、会计、房地产行业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符 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等要求。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无变动。

二、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与2次股东大会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在公司每次董事会上均行使了表决 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梅永红 10 1 9 0 0 2
李东辉 10 1 9 0 0 2
胡彩梅 10 1 9 0 0 2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 1.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保聘任人选符合要求、 聘任程序规范有效,召开会议1 次,核实与审查了公司财务总监 任职资格等事项。

  • 2.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在指导内部审计工

  • 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积极 建言献策,召开会议6 次,分别审核了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报 告及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检查报告》、《深物

业集团2021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及其附表、《深物业集团 2022 年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及其附表、公司2022 年度第一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2022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 情况、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大风险季度跟踪监测表 (2022 年第一季度)、《公司2022 年上半年提供担保、关联交 易等事项的检查报告》、《深物业集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发展 规划(审阅稿)》、《深物业集团风险、内控及合规体系建设工作 指引(审阅稿)》等。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 保持与管理层的顺畅沟通,召开会议2 次,分别审议了集团公司 2021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2021 年度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 考核工作方案》、2021 年度高管考核附加项及否决项、2021 年度 高管考核评分人员名单;审核了《深物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深物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表》等。

四、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 1.2022 年2 月21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6 次会议上,我们对

  •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3 月18 日,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8 次会议《关 于预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 3.2022 年3 月29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8 次会议上,我们对

  •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公司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额度、公司预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7 月4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0 次会议上,我们 对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 5.2022 年8 月26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1 次会议上,我

  • 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了独立意见;

  • 6.2022 年12 月19 日,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 《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 7.2022 年12 月23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 次会议上,

  • 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 8.2022 年12 月26 日,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 《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 9.2022 年12 月30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5 次会议上,

  • 我们对公司2021 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运用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其他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并主动向公司了解具体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督 促公司规范化运作,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3.实地现场考察调研重大投资项目现场,并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团 队的阶段性经营情况汇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 供建设性建议。

4.我们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 监管方面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 1.提议召开董事会;

  •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

  • 计和咨询。

(本页无正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梅永红 李东辉 胡彩梅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3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