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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Properties & Resources Development (Group)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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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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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3-10 号
关于召开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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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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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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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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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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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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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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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5 月19 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 月19 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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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决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1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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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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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5 月12 日(周五);
B 股股东应在2023 年5 月9 日(即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 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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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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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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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 年度报告 | √ |
| 4.00 |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6.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预案 |
√ |
| 7.00 | 关于2023 年度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3 年3 月25 日在《证 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文件。
3.上述第6 至第9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 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第8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
3
表决。
-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
2.登记时间:2023 年5 月13 日至2023 年5 月18 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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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6:30,2023 年5 月19 日9:00-14:1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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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董事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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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
室办理登记手续。
-
5.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丁名华、欧东汝
-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 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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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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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届董事会第17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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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届监事会第14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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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十届董事会第18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4 月28 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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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60011;
-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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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 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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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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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和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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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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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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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3 年5 月19 日深物业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2 年度报告 | √ | |||
| 4.00 |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5.00 |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 6.00 |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 7.00 | 关于2023 年度综合授信融资 额度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 | √ |
8
| 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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