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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Properties & Resources Development (Group)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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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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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1-18 号
关于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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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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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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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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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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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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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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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4 月21 日(周三)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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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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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4 月21 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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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1 年4 月14 日(周三);
其中B 股投资者最晚应在2021 年4 月9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 票方可参会。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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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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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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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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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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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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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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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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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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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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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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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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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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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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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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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1 年3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 《大公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3 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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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等文件。
上述第6 至第10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 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0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0 年度报告 | √ |
| 4.00 |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6.00 |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7.00 | 关于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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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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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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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21 年4 月15 日至2021 年4 月20 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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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6:30,2021 年4 月21 日9:00-13:4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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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董事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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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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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办法:
-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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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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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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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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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名华、陈倩颖
电话:0755-82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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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210610
-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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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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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九届监事会第23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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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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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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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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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 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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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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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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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现场股
-
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现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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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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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1 年4 月21 日深物业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0 年度报告 | √ | |||
| 4.00 |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5.00 |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 6.00 |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 7.00 | 关于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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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品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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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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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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