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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Oct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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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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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明确董事长的 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授权细则。
第二条 在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董事会对董事长在公司资产、资 金运用以及签订重大合同方面,具体授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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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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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的,由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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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租入资产单笔金额在 500 万元内及年总额在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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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3、公司因放弃权利(包括放弃对控股子公司、合作项目中存在 的《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或者放弃《公司 章程》或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权利)而减少的权益比例(或如不放弃 权利将增加的权益比例)乘以该控股子公司(合作项目)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且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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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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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可滚动使用)的,由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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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1,5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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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 个月累计委托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6、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的除上述 1、4、5 项以外的其他 对外投资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的,由董事长审批。
7、出售资产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由董事长 审批;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出售资产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由董事长 审批。
8、公司租出资产,租期在 5 年内,单笔租出资产账面值在 3,000 万元内的,年度累计租出资产账面值总额在 6,000 万内的,由董事长 审批决定。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单笔额度在 1 亿元 内,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总额度在 2 亿元内的,由 董事长审批。
10、对外捐赠,年度捐赠总额在 50 万元内的,由董事长审批决 定。
11、公司经营性销售合同签订、经营性采购合同签订、以及日常 经营性支出,金额超过总裁审批权限的,在总裁审核后,报董事长审 批决定。
以上所称“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三条 董事长应当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行使
职责。如所涉及事项超过对其授权的范围或者属于《公司法》、《证券 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 事项,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第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细则与上述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上述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