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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l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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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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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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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 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8-9楼)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中心21 楼)
2019 年7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 “金证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 亿元(含6.5 亿元)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561 号”批复核准。
金证股份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本期债券简称为“19 金证债”,债券代码为“155554”,具体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2、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 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 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 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 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 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 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77,861.91 万元(截至2019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 债率为52.39%;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8,357.25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数),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 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 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 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 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 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6、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 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是否向上调整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 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 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 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 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 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再担保。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80%(含本数),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于2019 年7 月24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 年7 月25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 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 发行的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不向发行人原有股东优先进行配售,具体发行 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 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网下发行 规模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0%。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立的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 记管理人)提交《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要约》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 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超过1,000 万元的必须 是500 万元的整数倍。
12、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 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 定。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 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 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亦可登陆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将于2019 年 7 月23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 告,其中,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将于2019 年7 月23 日 (T-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金证股份/发行人/公司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债券 | 指 | 根据公司2017 年6 月2 日的董事会决议,以 及2017 年6 月19 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总金额不超过6.5 亿元、票面金额为100 元的公司债券 |
| 本期债券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说明书》 |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说明书摘要》 |
| 发行公告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华龙证券/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簿记建档 | 指 | 由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 数量和认购价格的意愿,并与发行人确认本期 债券最终配售结果的程序 |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本期债券 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 将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 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 网下询价日(T-1 日) | 指 | 2019 年7 月24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 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
|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T日) |
指 | 2019 年7 月25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
| 报告期 | 指 |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3月 |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 五入造成的。本公告引用财务数据,除特别标注外,2016 至2018 年的财务数据均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5577 号、大 华审字[2018]006811 号、大华审字[2019]007003 号),2019 年1-3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 年,附第3 年末发行人向上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发行人向上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 后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 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 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 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 亿元,采用 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 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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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发行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 公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下承 担的担保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再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 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 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 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 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 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 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 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 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 年7 月26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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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 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 年至2024 年每年的7 月2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 年至2022 年每年的7 月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 年7 月26 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 年7 月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 年7 月26 日至2024 年 7 月25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 限为2019 年7 月26 日至2022 年7 月25 日。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期安排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 年7 月26 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 年7 月26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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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级,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 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2019年7月23日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
| 2019年7月24日 (T-1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 2019年7月25日 (T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 |
| 2019年7月26日 (T+1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起息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 记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 |
| 2019年7月29日 (T+2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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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80%(含本数)。最终票 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 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 年7 月24 日(T-1 日), 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 年7 月24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 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 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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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 万元,超过1,000 万元的必须是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 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 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 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 年7 月24 日(T-1 日) 14:00-16: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 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 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 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755-83942937、83942244
咨询电话:0755-8353324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7 月2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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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5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 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9 年7 月25 日至2019 年7 月26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 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7 月24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 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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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投资者应在2019 年7 月24 日(T-1 日)14:00-16:00 间将加盖单 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 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 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 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 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 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 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 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 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 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 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 年7 月25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 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 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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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 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7 月26 日(T+1 日)16:00 时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 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19 金证债 缴款”,并请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金城支行 银行账户:2703000629200193410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821000064 联系人:张矛 联系电话:0755-83533241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 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 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 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 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 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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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剑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8-9 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 大楼8-9 楼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联系人:姚震、黄舒倩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21 楼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 号华融大厦裙楼二楼 联系电话:0755-83936860 传真:0755-82912907
项目联系人:吕刚、贺姜萍、顾彦召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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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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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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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 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
| 经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 证券账户名称 | ||||
| (上海) | ||||
| 证券账户号码 | ||||
| (上海)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利率区间:4.50%-5.80%(含本数) | ||||
|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2、如申购有比例限制 | ||||
| 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 业务专用章后,于2019年7月24日(T-1日)14:00至16: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 真:0755-83942937/83942244,咨询电话:0755-83533241。
申购人在此承诺:
1、 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 ,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 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 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 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 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 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 4、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 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
;
-
5、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 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 (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 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
7、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 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
8、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 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 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 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 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 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 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 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 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 、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 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 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 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 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 读,关注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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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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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 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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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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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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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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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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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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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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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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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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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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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 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 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 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 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 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 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