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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dom SCI-TECH.,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l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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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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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延长公司债券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 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3日出具了证监许可 [2017]156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 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 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次债券的首期债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已于2017 年11月14日发行完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于近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项下的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为保证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债券工作的顺利完成,现拟将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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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6个月至2019年12月19日。
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 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 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拟就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 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交易有关的事 务。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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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6 月19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 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 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 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 企业担保集团”)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金证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为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在本次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反担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 年8 月23 日出具的证监许 可[2017]1561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首期债券“深 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已于2017 年11 月14 日发行完成,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3.5 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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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于近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项下的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经与担保机 构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友好协商,拟由全资子公司南京金证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证信息”)为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在本期债 券(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签署与上述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 件。反担保的主要情况如下:
1、担保方:南京金证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0802766712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 号创智大厦北楼407-2 室
2、被担保方:中小企业担保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0019325C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办事处东环二路8 号粤商中心 A 座21JK
-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公司未清偿中小企业担保集团或者本期债券持有 人的全部款项(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公司应向中小企业担保集团支付的逾期 担保费;公司应向中小企业担保集团支付的违约金等款项;中小企业 担保集团垫付的以及其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5、担保期限:合同保证反担保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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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项下公司对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 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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