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17, 2017

55691_rns_2017-11-17_b857bdf8-3ca4-4094-bf00-92dfef6d06f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信建投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 ” )作为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英可瑞 ” 或 “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对英可瑞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的情况下,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尚需取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 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 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 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 ,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英可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该事项还需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 、英可瑞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还需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英可瑞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 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 , 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 资金的现金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英可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