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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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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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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立北,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在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 2021 年度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本人正式卸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正 式卸任前,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陈立北 6 0 0 0 0 0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均同意公司的各项决议,并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1月15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关于豁免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部分
股东业绩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25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1、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2、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独
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3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6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
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
独立意见
2021年11月15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
1、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本报告期 内,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第三届董 监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的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认真履行职 责。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 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等方面进行核查,切实的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公司 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掌握公司的运 作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 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本人着重从所熟悉的行业专业角度,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并在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使公司能够积极应对行业内外 的风险与挑战,从而更好地保持长期战略优势地位。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 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1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 、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六、其他事项

2021 年,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亦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建言 献策。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1 年 12 月 2 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 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立北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