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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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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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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 年11 月6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1 年11 月15 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 董事7 人,其中独立董事周辉强先生和黄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 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尹伟 先生、邓琥先生、刘文锋先生、杨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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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1.01 选举尹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2 选举邓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3 选举刘文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1.04 选举杨光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红 日先生、净春梅女士、刘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红日先生、刘晨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净春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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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培训。

2.01 选举吴红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 选举净春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3 选举刘晨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 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为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所在 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 方案拟定如下:

3.01 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 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 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7.2 万元/年(税前)。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 万元/年(税前)。

3.0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并根据薪酬管理要求执行,按 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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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 三、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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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尹伟先生, 董事长兼总经理。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位。1995 年8 月至1998 年6 月,就职于上海远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曾任工程师;1998 年7 月至2002 年3 月,就职于上海市英可瑞冶金自动化有限 公司,曾任经理;2002 年4 月创建本公司,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 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尹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128,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45.08%;尹伟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2、邓琥先生,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学历。1999 年7 月至2002 年4 月,就职于深圳市汇业达通讯技术有限 公司,任工程部主管;2002 年4 月至今,就职于英可瑞,历任开发工程师、供 应链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

邓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05,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7.74%;邓琥先 生持有公司股东建水县深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3.82%股权。邓琥先生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文锋先生 ,电源事业部总监。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99 年7 月至2002 年3 月,任深圳市汇业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 程师;2002 年5 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监控产品线总监,现任电源事业 部总监。

刘文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82,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7.28%;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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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杨光辉先生 ,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 年7 月至1997 年3 月,就职于上海五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1997 年4 月至2002 年3 月,就职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任科长;2004 年9 月至2018 年3 月, 就职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部长、子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国内业务 本部部门长、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2018 年6 月至今,就职于聚创新能源开发 (深圳)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杨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红日先生, 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保 荐代表人。1992 年7 月至1993 年8 月,就职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 经理;1993 年9 月至1994 年7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湖南省信托咨询公司;1998 年7 月至2001 年3 月,就职于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1 年3 月至2003 年6 月,就职于深圳市巨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深圳经济特区证券 公司),任投行质控部经理;2003 年6 月至2007 年3 月,就职于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任投行委常务董事;2007 年3 月至2016 年9 月,就职于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任投行委执行总经理;2016 年10 年至2020 年4 月,就职于卡博 特高性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三顺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3 月至今,就职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吴红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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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 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净春梅女士, 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注册会计师。1992 年7 月-1996 年6 月,就职于宝鸡医药玻璃厂,任会计;1996 年7 月至1997 年6 月,就职于三株公司,任内部审计;1997 年7 月至1997 年 10 月,就职于LG 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任销售会计;1997 年10 月至1998 年5 月,就职于广东爱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1998 年6 月至今, 就职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成本主管、集团公司会计、主 管、高级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运营部副部长。

净春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 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刘晨女士, 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律师。 2007 年8 月至2009 年8 月,就职于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 年9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刘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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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

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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