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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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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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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2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 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不 超过 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 超过 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辉强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陈立北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黄 云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