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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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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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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豁免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东业绩承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业绩豁免,有利于公司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 置,集中精力做好主业,符合公司当期利益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完成广义变流 股权转让并进行业绩豁免是当前情况下的最优可选方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业绩豁免事项,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对“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 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未发生调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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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辉强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陈立北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黄 云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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