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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5, 2021
55691_rns_2021-11-15_361690dd-28ed-40d6-814b-7097673d17b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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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核查,并就上述议案事项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2019、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 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 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辉强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陈立北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黄 云 ( 签字 ) : 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