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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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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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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或“公司”)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信建投证券对英可瑞内部控制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复核内 控流程,并结合与企业相关人士的沟通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治理环境、内部控制 的制度建立、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合 理性以及《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英可瑞的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英可瑞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公司文化理念、行业发展状况,建立了控股子公 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会计控制制度 等一系列管理体系,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职工对规范运作具有较高的认识,可较好 地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英可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自身的情况 和经营的战略目标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1、会计系统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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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及相关 操作规程。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财会人员分工明确,货币收支的经办人员与 审核人员分离,建立了权责分明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财务运行机制。建立了财产日 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记录、管理,坚持进行 定期盘点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2、本公司由生产部负责生产业务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的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规范了生产流程和操作规范,培养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公司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 性,为生产员工配备统一工服、配置各项安全器具。员工上岗前均经过岗前培训, 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生产流程进行,各项工序均有相关操作规范进行指导。生产管 理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产能特征、安全库存和销售订单不断调整生产计划, 及时通知采购部门补充生产材料,保证原材料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本年公司未发 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处罚的情 形。

3、本公司已通过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泰尔认证、环境管理 体系符合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 ISO45001:2018 以及取得 IATF16949 证书。

公司质量控制流程贯穿整体业务流程,包括来料/零部件的检验(IQC)、控制 生产中产品的质量(IPQC)、包装后检验(FQC)、装运检验。公司对各项产品和服 务进行严格控制,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和过程控制,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公司配备 充足的人员、设备对原材料、委外加工物资按规定的方法及判定标准进行检验, 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到供应商,督促其改进、完善产品质量。公司所有产品发出前 均进行电气性能、功能性测试及老化等性能测试,检验合格方可出库。公司设有 专职人员对客户进行技术支持,解决客户的问题,对客户的反馈进行统计分析后 传达至研发部门,便于持续改进和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

4、销售与收款管理

制定了《销售政策暂行办法》,从销售计划的制定、合同签订、货款的回收、 应收账款、产品交付、开具发票等整个销售业务执行和管控。明确相关部门和岗 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对销售业务建立 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在销售、发货与收款各环节严格审查销售订单(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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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户对账单、出库单、送货清单、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截 止 2020 年末,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超过销售合同约定期限未收回的情况,公 司已采取相关催收措施。

5、采购与付款管理

本公司由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和委托加工业务,制定了《采购业务管理制 度》,对采购计划、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有严格的控制,做到 比质比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 后才能办理。采购人员需要按照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认证、认可,符合条件并通过 认证的供应商被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对于常年往来频繁的采购供应商,公司与 其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委托加工协议》,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年末对重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 取消供应合作关系。公司与供应商按月对账,按照采购订单(或合同)的约定进 行付款。公司的采购、货物验收和存货仓储保管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保证了不相 容岗位相分离。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6、资产管理制度

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本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收 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设置了办理货币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确 保相关人员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加强款项收付的稽核,确保货币资金安全。

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确定了管理的基本原则, 明确了存货的范围,详细规定了原材料、委外加工物资、产成品等存货出入库流 程,对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出库、销售出库、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有 效的控制。实际经营过程中对岗位分工、授权审批、业务经办、账目与实物相符 等控制环节严格执行,有效防止存货资产的遗失、损毁等风险。

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 资产管理制度》,确定了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范围, 详细规定了请购、审批、购置、验收、标签、盘点、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程序,在 实际经营过程中做到管理、核算、监督的不同部门分工,行政人事部为资产的管 理部门,财务部为资产的核算、监督部门。

7、在对外投资方面,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规避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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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定义、审批、资金来源与 要求、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按 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确保对外投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在对外担保方面,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 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 的权限范围、管理、被担保方资质、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对外担保业务, 确保对外担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防范潜在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公司暂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业务。

8、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对关联方、关联 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含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都做了明确 的规定。

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 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各类型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信息一 致,未发现募集资金的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0、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与奖惩、 员工的行为准则及企业文化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考核、社 保福利、合同管理等业务。公司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住 房公积金。职工薪酬的计算、审批、发放等环节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执行,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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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维护了职工利益。

11、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董秘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 作。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各项规范性文件 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信息披露的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三、英可瑞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中信建投证券关于英可瑞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英可瑞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英可瑞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 作的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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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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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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