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nding…
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8, 2019
55691_rns_2019-04-28_23013465-c93b-47dd-b6e3-54ee1db85c9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旭 | 联系电话:020-38381080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敏 | 联系电话:020-38381082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赵旭、龙敏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1 月-12 月 | ||||
|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4 月23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取得并查阅了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会议会议记录、决议等 资料;查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等业务的相关制度, 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资料、内部审计部门内审工作计划、内审报告、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中小企业板 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审计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 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查阅和复制,并就已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及已披露 事项的进展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就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解。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公告文件、关联交易合同及会计记录;对有关文件、原 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查阅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并就其实施情况进行了解。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并查阅了募 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证明、募集资金专户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相 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会计师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审部门检查情况 等。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 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分析财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 项,了解公司经营环境。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及股东出具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公告文件;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 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了查阅、复制、记录。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核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 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核查前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之一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进度与招股说明书存在差异,主要是 由于公司在自有土地上兴建厂房的进度较预期有所落后,且对该类产品需要进行材料试验、功能检测、 试生产等一系列工作,受新能源行业整体影响,前述认证过程耗时长且实际进展与公司预期存在较大 差异。建议公司加大在自有土地上兴建厂房的建设进度,加快产品认证。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募 投项目延期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了核查意见。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More from 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27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May 26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y 26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26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26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26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6
May 19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6
May 19
Director's Dealing
2026
May 12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Apr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