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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Increas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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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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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对英可瑞 2018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784 号文)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0.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081,25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7]48300003 号)。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 见下表:
| 见下表: | ||
|---|---|---|
| 项 目 | 注 释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37,32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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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8,739.14 | |
|---|---|---|
| 减:补充流动资金(暂时) | 5,000.00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187.06 | |
|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 24,772.57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监管协议”)。每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 目 | 专户银行 | 账户余额 |
| 1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洲村支行 | 17,336.28 |
| 2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7,436.29 |
| 3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 | 0.00 |
| 合 计 | 24,772.5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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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
2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 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发表意见为:英可瑞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 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 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项目进展情况等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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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英可瑞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形;英可瑞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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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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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8,500.00 | 38,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39.16 | 8,739.16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39.1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 | 否 | 23,500.00 | 23,500.00 |
2,057.64 |
2,057.64 |
8.76% |
2020年4月25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7,500.00 | 7,500.00 |
333.75 |
333.75 |
4.45% |
2020年4月25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否 | 7,500.00 | 7,500.00 |
6,347.77 |
7,547.7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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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500.00 | 38,500.00 |
8,739.16 |
9,939.1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 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38,500.00 | 38,500.00 |
8,739.16 |
9,939.1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及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正在 积极推动 项目的各项工作,力争项目按计划进度进行项目建设。2018年3月公司审议《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 司以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位于深圳市龙岗区 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 地内的宗地编号为“G02203-0012”地块。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自有产权土地 上实施,有利于集中管理并节省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 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项目在2018年下半年已开工建设。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次会议,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 案》,公司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 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 地内,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 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 有资金购置的约7,592.39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1.5年 变更为2.5年,即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4月25日变更为2020 年4月25日,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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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29,772.57 万元(其中本金结余23,608.61 万元,利息结余 1,163.96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为 24,772.57 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和 管理违规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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