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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nsys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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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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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 5、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 们一致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4 名激励 对象共计授予 30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4.45 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宋 昕 韩慧博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