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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onsys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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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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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 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沟通并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促进公司 决策的公平合理性及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韩坤,男,1990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背景为法律,中国国籍,无 境外居留权。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律师;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22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任期内公司 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本人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 相关会议,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及专委会的会议材料,持续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 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以科学、审慎的态度独立行
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任期内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列席次数 |
|---|---|---|---|---|---|---|---|
| 独立 董事 姓名 |
本年度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 议 |
|
| 韩坤 | 5 | 5 | 3 | 0 | 0 | 否 | 1 |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 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 实施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在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法律规定 参加会议,审查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募投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增资等事项,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 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多种方式,搭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 桥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与运作等情况,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本人赴公司子公司南京零玖智能、江苏智屯达、南京思新开展实地调 研,参与座谈交流,切实加强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学习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2025 年第 3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培训》等 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投资者权 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的经营、财务等重要信息,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 董事的工作,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
1、未有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2、未有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3、未有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4、未有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5 年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本人持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与核查,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该事项发生于本人任职之前,本人未参与该次董事会的审议与表决。经全面核 实,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流程规范,未出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 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本人持续监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与内控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因该事项发生于本人任职之前,本人未参与该次董事会的审议 与表决。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相关审议事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工作保持稳定、规 范运行,审计工作开展有序。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马凌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真审 核了马凌燕女士的相关资料,本人认为,马凌燕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马凌燕女士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 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 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通过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认为 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全面核查,方案 贴合经营管理实际与长期发展布局,可有效激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 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相关计划,亦不存在激励权益授 予与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等相关事项。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各项信息是否根据相关证监会、交易所规定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认为:2025 年度,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本人考察,公司不存在对外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本年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因此,公 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 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谨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给予的支 持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坤 2026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