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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Jul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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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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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3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 年7 月11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4.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7 月27 日(星期四)
-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7 月27 日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7 月27 日9:15 至2023 年7 月27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7 月21 日
-
7.出席对象:
-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
-
B-822 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 甲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非独立董事安丰收先生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徐永明先生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张旭先生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付月朋先生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独立董事哈刚先生 | √ |
| 2.02 | 独立董事王英明先生 | √ |
| 2.03 | 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海燕先生 | √ |
|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亚良先生 | √ |
| 3.03 | 非职工代表监事鲁忠先生 | √ |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 年7 月12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
(1)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 人出席。
-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23 年7 月24 日至26 日
-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 甲1 号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 甲1 号
-
(2) 邮编:110142
-
(3) 电话:(024)25190865
-
(4) 传真:(024)25190877
-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7 月11 日
附 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
-
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 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 选人数为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 6 —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监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7 月27 日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7 月27 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 年7 月27 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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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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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对于提案1.00、2.00、3.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 事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 名。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 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4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 有的股票数乘以3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 数乘以3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 票作废。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 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填写票数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 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应选人数 (4)人 |
| 1.01 | 非独立董事安丰收先生 |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徐永明先生 |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张旭先生 |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付月朋先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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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 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应选人数 (3)人 |
|---|---|---|---|
| 2.01 | 独立董事哈刚先生 | √ | |
| 2.02 | 独立董事王英明先生 | √ | |
| 2.03 | 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 |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 十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应选人数 (3)人 |
|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海燕先生 | √ | |
|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亚良先生 | √ | |
| 3.03 | 非职工代表监事鲁忠先生 | √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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