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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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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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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1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 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 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审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 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通用技术集团以现金 认购。

通用技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交易已经公司2022 年1 月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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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 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 司已于2022 年1 月27 日与通用技术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本事项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3 月1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 号23-28 层 法定代表人:于旭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投资; 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广告业务;自有房屋出租。(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通用技术集团的出资人及实际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通用技术集团与实际控制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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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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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
100%
通用技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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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关系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通用技术集团持有公司29.99%的 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与公司在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及人员方面均保持独立。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通用技术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257.18
总负债 1,484.8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494.60
营业收入 1,958.1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8.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6
资产负债率 65.79%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 9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基准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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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公司

乙方:通用技术集团

签订时间:2022 年1 月27 日

(二)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1、乙方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05,210,783 股(含本数), 且乙方拟认购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15 亿元(含 本数)。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因发生派息、送股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 前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深交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甲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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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 数据为准。

(三)认购价格

1、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9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基准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四)认购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 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在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 构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方 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 户,并在验资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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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标的股票的交割

甲方自乙方缴纳完毕认购款之日起15 个工作日或其他合理 时间内办理完毕标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手续及其 他相关手续,以确保乙方成为标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六)锁定期安排

1、乙方承诺,乙方按照本协议认购甲方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完成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乙方认购的股票已在证券登记 系统记入乙方名下之日起算。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2、双方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乙方 由于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安排。

3、乙方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甲 方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4、乙方承诺,乙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 锁定承诺,并办理股票锁定的相关事宜。 (七)成立及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 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后生效:

(1) 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3) 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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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方式增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 (4) 乙方已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

  • (5) 本次发行(及乙方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获得所有需要获

  • 得的有权部门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国资监 管部门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 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2、若本条前一款约定的任一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 议无法生效,本协议一方不得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

  • 3、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可解除本协议。 (八)违约责任

  •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

  • 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 部直接损失。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协 议的情形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 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造成的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要求甲方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 则甲方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乙方予 以认可和接受(若需签署补充协议的,乙方同意予以签署),不 构成甲方违约。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为了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支持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促进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 的良好预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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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 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 年1 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与该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在对该等议案中涉及到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通用技术集团为公司关联 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通用技术集团签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系 基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

通用技术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的审议、 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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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均基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 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前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A 股股票。就上述事项,公司拟与通用技术集团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同意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五)其他审议、审批、核准程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 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有权 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批准。此项交易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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