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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Refine Environment Sci-tech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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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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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帆科技”、“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 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 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5〕2249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联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万联证券以下合称“联席 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673.0000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 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22.29 元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7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 T-4 日)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 )”最近一个月静 态平均市盈率 35.36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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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 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2.97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22.97 元/股拟申购数 量小于 6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22.97 元/股、拟 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40:55:767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 剔除 56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82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8,51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838,250 万股的 1.002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 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29 元/股,网下发 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誉帆科技员工参与主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誉帆科技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和具有 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 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誉帆科技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 176.940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62%,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 224.315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39%。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34.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1.256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1%。初 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33.344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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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 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 22.2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4.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18.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9.7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29 元 / 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36 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2024 年扣非 | 2024 年扣非 | T-4 日股票 | 对应的静态市 | 对应的静态市 | ||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前EPS(元/ | 后EPS(元/ | 收盘价 | 盈率-扣非前 | 盈率-扣非后 |
| 股) | 股) | (元/股) | (2024 年) | (2024 年) | ||
| 688509.SH | 正元地信 | -0.23 | -0.24 | 4.77 | - | - |
| 300075.SZ | 数字政通 | -0.64 | -0.68 | 15.00 | - | - |
| 872709.NQ | 巍特环境 | 0.92 | 0.89 | - | - | - |
| 算术平均值 | - | -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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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可比公司正元地信、数字政通 2024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不适用于 2024 年市盈率指标。 注 4:巍特环境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2023 年 6 月 19 日停牌,无成交数据,故 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22.29 元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9.7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 T-4 日)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5.36 倍,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科研实力强。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经获得上海市 企业技术中心认证。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已获得 12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 33 项。公司持续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保持 相对稳定,保证技术创新的有效实施。公司作为行业头部企业,掌握水翻 CIPP、 气翻 CIPP、紫外光 CIPP、螺旋缠绕、热塑成型、短管置换等整体修复技术;局 部树脂固化、不锈钢双胀圈、不锈钢快速锁等局部修复技术,能够覆盖市场各类 主流修复技术,且独家掌握气体翻转技术。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形成了包 括基于排水信息化的各种检验检测方法的融合技术、特殊工况条件下的管道非开 挖修复处理技术在内的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与同行业传统技术相比,在保护 环境、构筑物安全、交通畅通等方面与传统管道修复技术相比具有显著优势,公 司在非开挖修复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与经验优势。
凭借精湛的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公司已主编和参编了 27 项行业、地 区和团体标准、专业教科书,并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公司是中国 测绘学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上海市排水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员单位。公司已获得检测、养护、修复、测绘、设备制 造、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相关资质和认证 60 余项,满足当前业务开 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2 年成为“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并获得华夏奖、上海 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北京市测绘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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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然资源部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认证和荣誉奖项。
2)客户服务优势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拥有员工 1,100 余人,市政车辆百余台,各种专业 仪器设备千余套,服务能力和经验较为突出。
公司在上海、广州、厦门、重庆、杭州、南京、合肥、南昌、武汉等全国 20 余个大中城市设有分公司或代表处,已建立起覆盖我国华东、华中、华南、 西南、西北、华北等主要业务区域的销售网络,同时在 10 余个分公司组建了项 目服务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仪器装备。公司在 5 个分公司设立了区域 支持中心,成为仓储、半成品加工、物流、设备维修基地,这些贴近客户的人员 和装备可为客户提供高效、迅速的服务,对客户的服务需求能做到及时响应,实 现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市场拓展渠道广阔。公司曾服务过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 已达到 32 个,服务客户数量较多,市场影响较广。相比行业内众多中小企业, 公司服务地域较广,快速反应能力较强。
3)品牌优势
公司为行业内的知名品牌,于 2022 年成为“上海品牌”认证企业。公司自 创立以来完成数千个项目,得到行业内客户的广泛认可,逐渐成为行业内的知名 品牌。公司是中国测绘学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上海市排水行 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员单位。公司注重品牌推广和宣传, 特设立企划部负责品牌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媒体扩大社会影响。另外,公司积极 参加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或地区举办的主题展会,同时在国内重要展会上布 展,宣传公司品牌,持续扩大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4)人才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传统低端的排水管道维护方式已逐渐被 摒弃,新材料、新工艺、信息化、智能化趋势正在改变行业内公司的业务开展模 式,从客观上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注重人才 队伍的建设,陆续从国内外引进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派遣关键岗位技术人员赴 国外培训,同时与国内各大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保障公司的人才 供应。除了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外,一线作业骨干也是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 部分。公司培养了一批经过专业机构知识培训并在多年的一线工作中积累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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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的作业骨干,目前已成为公司的中坚力量。公司建立了良性的人才培养和管 理机制,持续完善的公司员工晋升渠道。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525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7,825 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 数的 95.81%;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637,380 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 总量的 95.85%,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 模的 3,274.07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金融时报》《中国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的《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54,388.87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22.29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59,581.17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 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 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22.5741 元/股。任何投 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 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 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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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新股发行。
6、发行人本次发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 54,388.87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22.29 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 59,581.1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043.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37.68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 关规定。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新 股申购。
9、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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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0、如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 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 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 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 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 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2、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 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 《发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14、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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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6、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7、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 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 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深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 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8、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5 年 12 月 11 日(T-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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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19、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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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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