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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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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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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注销 2020 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注销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注销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0 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 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 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与关联 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及与珠海数字动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 则进行,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 李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 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情形,亦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军:______________

方 瑛:______________

张占平: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