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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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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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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 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 的规范性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八次,具体如下:
| 会议日期 | 召开届次 | 审议事项 |
|---|---|---|
| 2020 年2 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0 年3 月1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
|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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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
||
| 2020 年3 月3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 |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
| 2020 年4 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
||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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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020 年8 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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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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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投资设立成都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 《关于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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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2020 年10 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0 年11 月13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2020 年 1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月 22 日 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听取了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重要决策形成过程,掌握了经营业绩情况, 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 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 规的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 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合法,决议事项重要且有意义;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对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认真对待,有力执行,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认真负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在不
断的健全和完善。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 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0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 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本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公司未发 生实质性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适应公司经 营业务活动的 实际需要, 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 能够保证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合理控制经营风险。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 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 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 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 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