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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Sep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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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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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 奇先生与股东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企慧”)一致行动关 系到期终止及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化所 致。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杨小奇先生与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到期,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 再续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1 日,东方企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先生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在作为富瀚微的股东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或在 股东大会上行使股东表决权时,东方企慧按照杨小奇先生的意见行使上述权利,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 36 个月,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算。

在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杨小奇先生与东方企慧作为一致行动人, 均严格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小奇先生与东方企慧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到期,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

不再续签。

基于对富瀚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东方企慧自愿 承诺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富瀚微股份。在 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富瀚微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 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同时,为维护富瀚微控制权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股东东方企慧不可撤销地 承诺如下:

“本企业尊重杨小奇先生对富瀚微的控制权。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企 业持有富瀚微股份期间内,未经杨小奇先生事先同意,本企业不会单独或联合通 过任何方式谋求对富瀚微的控制权,亦不会协助、联合任何其他主体谋求对富瀚 微的控制权。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各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行使各项股 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并继续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东方企慧及其控股 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也将持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助力上 市公司加快产业链布局,稳步推进江阴瀚联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瀚联半导体产业基金”)与上市公司的深度合作,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实现 其战略发展目标,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共赢发展。

三、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小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杰智控股、陈春梅女士、龚传 军先生,与东方企慧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453,037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5.57%,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比(%
杨小奇 6,118,200 7.65
陈春梅 10,778,400 13.47
龚传军 2,019,600 2.52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4,786,774 5.98
东方企慧 12,750,063 15.94
合计 36,453,037 45.57

注:上表股份数据来源于公司 2021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由于权益分派、 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导致上述主体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如下 变化:

股东名称 变动期间 变动原因 持股变动数量 持股比例变动
杨小奇、陈春梅、龚传军、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东方企慧 2021/6/17 2020年度权益分派 18,207,672 无变化
2022/5/26 2021年度权益分派 49,194,638 无变化
2021年5月-2023年8月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致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50%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小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春梅女士、龚传军先生、杰 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合并计算,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比(%
杨小奇 17,430,860 7.56
陈春梅 30,707,851 13.33
龚传军 5,753,877 2.5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13,637,603 5.92
小计 67,530,191 29.31

东方企慧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占比(%
东方企慧 36,325,156 15.76

四、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杨小奇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 体分析如下:

1、根据杨小奇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7.56%的股份)与杰智控股有限公 司(目前持有公司 5.92%的股份)、陈春梅女士(目前持有公司 13.33%的股份)、 龚传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2.5%的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签署的《一致行

动协议》,各方约定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各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杰智控 股、陈春梅女士、龚传军先生及其委派的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投票中将 与杨小奇先生保持一致行动。据此,杨小奇先生基于该等一致行动协议安排可实 际控制公司合计 29.31%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

2、2013 年以来,杨小奇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决定公司的经 营及重大决策,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经营管理等具有决定性影响,对 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力。

3、根据杰智控股有限公司、陈春梅女士、龚传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其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不单独或联合通过任 何方式谋求对公司的控制。东方企慧亦承诺不会单独或联合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 公司的控制权。此外,除东方企慧、杰智控股、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 前持有公司 7.13%的股份)、陈春梅女士、杨小奇先生之外,公司其他股东持股 比例均低于 5%。

综上,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杨小奇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一致行动协 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杨小奇,其控制权地位未发生变化。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不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 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备查文件

  • 1、《关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

  •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东方企慧签署的《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关于不减持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