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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Aug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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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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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瀚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俊涛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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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
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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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龚传军;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朗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
建军;杨小奇
承诺内容: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
份公开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2020 年02 月19 日
不适用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杨小奇
承诺内容: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
起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
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杨小
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杨
小奇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
决定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其已转让原限售股份的工作,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不适用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龚传军;何辉;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朗
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万建军;杨小奇
承诺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
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1、利润
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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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 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 分配的顺序、条件及比例、决策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辉;何 祖源;杰智控股有限公司;沙重九;沈田丰;汤勇;万建军; 谢煜璋;杨小奇;张敏;庄思宏

承诺内容:(1)除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外,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在本人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 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 是 不适用 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 司,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3)本人保证,将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的身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因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公司及其他 股东全部赔偿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祖源;杰智控 股有限公司;沙重九;上海朗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 是 不适用 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田丰;万建军;杨小奇;张 敏 承诺内容:(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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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 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 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 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 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 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 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要求: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回购 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 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 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 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 个月内 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公司主要股东增持:(1)公司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主要 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 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 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 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值;(3)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对 公司股份进行同比例增持,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主要股东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 担连带责任。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下列任 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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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 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 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②公 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 条件再次被触发。(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 次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 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 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公司主要股东增持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3)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4)公 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 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 签署相关承诺。在启动条件首次被触发后,公司主要股东 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自 动延长6 个月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2020 年02 月19 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祖源;沙重九;沈田丰; 万建军;谢煜璋;杨小奇;张敏 承诺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 是 不适用 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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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 相关监管机构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 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出具 相应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监 管机构的要求。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 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 应责任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辉;何 祖源;杰智控股有限公司;沙重九;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朗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沈田丰;汤勇;万建军;谢煜璋;杨小奇; 张敏;庄思宏

承诺内容:本人/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 受社会监督。若本人/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 约束: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 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公司与投资 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确定;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 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12 个月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 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3、自本公司完全 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加薪资或津贴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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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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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 ___ 杜俊涛 玄虎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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