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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Aug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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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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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瀚微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俊涛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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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7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 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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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龚传军;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朗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 建军;杨小奇 承诺内容: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 份公开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2020 年02 月19 日 |
是 | 不适用 |
|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杨小奇 承诺内容: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 起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 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杨小 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杨 小奇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 决定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其已转让原限售股份的工作,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
是 | 不适用 |
|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龚传军;何辉;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朗 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万建军;杨小奇 承诺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 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1、利润 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
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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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 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 分配的顺序、条件及比例、决策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辉;何 祖源;杰智控股有限公司;沙重九;沈田丰;汤勇;万建军; 谢煜璋;杨小奇;张敏;庄思宏
承诺内容:(1)除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外,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在本人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 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 是 不适用 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 司,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3)本人保证,将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的身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4)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因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公司及其他 股东全部赔偿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祖源;杰智控 股有限公司;沙重九;上海朗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 是 不适用 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田丰;万建军;杨小奇;张 敏 承诺内容:(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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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 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 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 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 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 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 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要求: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回购 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 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 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 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 个月内 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公司主要股东增持:(1)公司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主要 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 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 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 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值;(3)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对 公司股份进行同比例增持,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主要股东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 担连带责任。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下列任 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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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 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 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②公 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 条件再次被触发。(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 次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 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 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公司主要股东增持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3)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4)公 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 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 签署相关承诺。在启动条件首次被触发后,公司主要股东 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自 动延长6 个月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2020 年02 月19 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祖源;沙重九;沈田丰; 万建军;谢煜璋;杨小奇;张敏 承诺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 是 不适用 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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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 相关监管机构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 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出具 相应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监 管机构的要求。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 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 应责任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辉;何 祖源;杰智控股有限公司;沙重九;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朗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沈田丰;汤勇;万建军;谢煜璋;杨小奇; 张敏;庄思宏
承诺内容:本人/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 受社会监督。若本人/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 约束: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 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公司与投资 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确定;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 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12 个月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 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3、自本公司完全 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加薪资或津贴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02 月20 日至长期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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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 | 说明 |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
不适用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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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 ___ 杜俊涛 玄虎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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