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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9

Aug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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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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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瀚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俊涛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是 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0 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是 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 是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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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
不适用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无 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广发证券关于公司2018 年度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
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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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
行承
是否 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原因
承诺 及解
决措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龚传军;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朗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建军;杨小奇
承诺内容: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
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不适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时间期限:2017年02月20日至2020年02月19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何辉
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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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02 月 19 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杨小奇

承诺内容: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 不适 是 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用 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如杨小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杨 小奇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其已转让原限售股份的工作,回购价格为发 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长期

承诺时间期限:2017年02月20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龚传军;何辉;杰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朗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建军;杨小奇
承诺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
股比例共享。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
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
不适
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顺序、条件及
比例、决策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承诺时间期限:2017年02月20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辉;何祖源;杰智
控股有限公司;沙重九;沈田丰;汤勇;万建军;谢煜璋;杨小奇;张敏;
不适
庄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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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1)除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外,未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 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企业;(2)在本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人以 及本人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参 股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将该 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 本人保证,将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 监高的身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4)如因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如因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公 司及其他股东全部赔偿。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祖源;杰智控股有限公 司;沙重九;上海朗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沈田丰;万建军;杨小奇;张敏

承诺内容:(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 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 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主要 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 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 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回购 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 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 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 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2、公司主 要股东增持 1)公司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主要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 增持: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

不适 是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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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 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 值;(3)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对公司股份进 行同比例增持,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主要股东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3、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 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 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②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 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有义务增持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 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 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 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公司主 要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4)公司新聘任将 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4)公司新 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要求该新聘 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在启 动条件首次被触发后,公司主要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02 月 19 日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祖源;沙重九;沈田丰;万建军;谢 煜璋;杨小奇;张敏

承诺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不得无 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不适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是 用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相关监管 机构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 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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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相应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 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愿意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 则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时间期限: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长期

承诺来源: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方:陈春梅;陈晓春;冯小军;高厚新;龚虹嘉;何辉;何祖源;杰智 控股有限公司;沙重九;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朗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田丰;汤 勇;万建军;谢煜璋;杨小奇;张敏;庄思宏

承诺内容: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 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 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 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 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 确定;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 响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 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 种等;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 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不适 是 用

承诺时间期限: 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长期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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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 ____ 杜俊涛 玄虎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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