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Sep 18, 2025

55595_rns_2025-09-18_99ab1cf5-359d-4daf-a097-373840b248c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13 债券代码:123122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瀚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回售价格: 100.241/ 张(含息、税)

  • 2 、回售条件满足日: 2025916

  • 3 、回售申报期: 2025919 日至 2025925

  • 4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 2025930

  • 5 、回售款划拨日: 2025109

  • 6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 20251010

  • 7 、回售申报期内,“富瀚转债”暂停转股

8 、“富瀚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9 、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

  • 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0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41/ 张(含息、税)卖出持 有的“富瀚转债”。截至目前,“富瀚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 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或“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富 瀚转债”转股价格 91.69 元/股的 70%,即 64.18 元/股,且“富瀚转债”处于最后 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富瀚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 将“富瀚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 、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富瀚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6 年 8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t=44 天(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算头 不算尾,其中 2025 年 9 月 19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44/365=0.241 元/张(含息、税)。

由上可得“富瀚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41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富瀚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

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193 元/张;对于持有“富 瀚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41 元/张;对于持有“富瀚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41 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 、回售权利

“ ” “ ” “ ” 富瀚转债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 富瀚转债 。 富瀚转债 持 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 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富瀚转债回售的公告》,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 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 、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 (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 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 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 、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富瀚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富瀚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富 瀚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 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