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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s Group Co. Ltd. —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3
Jun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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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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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79 转债代码:113016 转债简称:小康转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小康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3 年6 月21 日
● 赎回价格:101.271 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3 年6 月26 日
● 最后交易日:2023 年6 月16 日
自2023 年6 月19 日起,“小康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3 年6 月21 日
截至2023 年6 月16 日收市后,距离2023 年6 月21 日(“小康转债”最后转 股日)仅剩3 个交易日,2023 年6 月21 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小康转债”将自2023 年6 月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0.17 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 101.271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小康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小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 转股 。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 年4 月27 日至2023 年5 月22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小康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20.17 元/股的130%,已触发“小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 年5 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议案》,决定行使“小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小康 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 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小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小康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 年4 月27 日至2023 年5 月22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小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17 元/股的130%,已触发 “小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 年6 月2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小康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 101.271 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即100 元/张;
-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 2% ;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上一个付息日为 2022 年 11 月 6 日,因周末 因素顺延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实际发放)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共计 232 天。
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232/365=1.271 元 / 张
赎回价格 = 可转债面值 + 当期应计利息 =100+1.271=101.271 元 / 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小康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小康转 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 年6 月26 日)起 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小康转债将全部被冻结。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3 年6 月26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小 康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 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 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3 年6 月19 日起,“小康转债”停止交易。
截至2023 年6 月16 日收市后,距离2023 年6 月21 日(“小康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3 个交易日,2023 年6 月21 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2023 年6 月21 日收市前,“小康转债”持有人仍可按照20.17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2023 年6 月21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小康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自2023 年6 月26 日起,“小康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小康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271 元(含税),实际派发 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017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小康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 额为人民币101.271 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 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34 号)规定,自2021 年11 月7 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271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3 年6 月19 日起,“小康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3 年6 月16 日收 市后,距离2023 年6 月21 日(“小康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 个交易日,2023 年6 月21 日为“小康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二)投资者持有的“小康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 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小康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 股,将按照101.271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小康转债”将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小康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3 年6 月16 日收盘价为170.796 元/ 张)与赎回价格(101.271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 损失。
- “小康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小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投资战略总部
联系电话:023-65179666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