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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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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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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 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1、董事会确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7年8月23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 及《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 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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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17年8月23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计划的授予 日,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167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截至目前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额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的 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交易公允合 理,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发挥了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 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 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付于武 刘 斌 刘凯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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