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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er(Xiamen) Cor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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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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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3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 司于2021 年11 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将增加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亭路155、 157、159 号、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1609 号、厦门市集美区天 凤路69 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7 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4,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8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6,354.1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30.81 万元。
截至2020 年7 月24 日,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20]0004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 厨卫产品线扩产项目 | 54,397.45 | 43,030.81 |
| 净水产品线扩产项目 | 25,602.55 | 8,500.00 |
| 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 | 7,000.00 | 7,000.00 |
| 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合 计 | 92,000.00 | 63,530.81 |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 项目名称 | 增加前实施地点 | 增加后实施地点 |
|---|---|---|
| 建霖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 中路1018号(二 号厂区F厂房)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018号(二号厂区F厂房) |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亭路155、157、159号 | ||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1609号 | ||
| 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69号 |
四、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考虑到“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场地需 求,公司拟增加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亭路155、157、159 号、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1609 号、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69 号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增加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 的变更,并且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
面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建霖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新增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未发现损害公司 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建霖家居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