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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er(Xiamen)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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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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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客观公正、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 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 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无单独合计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 定。
5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 、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均由非关联董事审议。
7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222.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78 元 / 股,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22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6.89 元 / 股。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总经理陈岱桦先生提名聘任徐俊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 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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