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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phase INC.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r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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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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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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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 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推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或罢免,监事会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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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六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 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七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 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 议。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 (二)事由及议题;

  •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条 监事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监事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 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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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 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或建议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第四章 监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对审议的事项采取逐项表决的原则,即提案审议完毕后, 开始表决,一项提案未表决完毕,不得表决下项提案。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表决方式 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方式。监事会根据表决的结果, 宣布决议及报告通过情况,并应将表决结果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六条 监事会有关决议和报告,应当由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会的日期、地点和召开方式;

(二)会议通知发出情况;

  •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 (四)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 (五)会议议程;

  • (六)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

  • 决意向;

  • (七)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

  • 数);

  • (八)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经与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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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 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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