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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phase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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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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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武夷山均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唐众网络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志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拟向不 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5,000 万元(以下 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由 我们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稳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经审慎研究并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 本次重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并与相关方签署本 次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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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对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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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炎钊 汤金木 丁兴号
2021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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