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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phase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Sep 7, 2020
55415_rns_2020-09-07_b953bac2-8f0e-437b-b7d8-761163270e4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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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公司根据《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 组问询函〔2020〕第 28 号)的回复情况及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情况,对原重组 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编制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该报告书及其摘要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结合深交所问询函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公司拟补充签署的相关交易 协议补充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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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唐炎钊 汤金木 丁兴号
2020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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