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Nov 9, 2021

58331_rns_2021-11-09_d43cfd88-66e2-4a54-8efd-40b75ba01482.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3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picture [419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 指南》”)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33)、《北京青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

1

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

特此公告。

==> picture [419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