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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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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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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 年4 月26 日以书 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对2021 年4 月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签方式进行了 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诚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 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北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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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 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 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以及2021 年度目标和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 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以2021 年销售预算为起点, 统筹安排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投资预算而编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做出 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规定。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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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主要用于弥补累计亏损,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生产的实际,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系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 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 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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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注销1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95,704 份股票期 权;同意注销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一 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2,247 份。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107,951 份。并确认此前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9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92,744 份股票 期权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 对象范围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150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150 名激励对象按规 定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449,224 份,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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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 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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