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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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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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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何熙琼先生已于 2022 年 9 月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相应职务,何熙琼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后生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选举韩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1971 年 6 月至 1979 年 8 月,于山西省建一公司工作;1979 年 9 月至 1983 年 8 月,于山西财经大学学习;1983 年 8 月至 1984 年 11 月,任 中国商业部五交化局财务处科员;1984 年 11 月至 1994 年 4 月,先后任中国技 术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总经理;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中技香 港财务公司总经理;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 总经理兼总会计师;1999 年 1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香港清华永新高科技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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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常务副总;2001 年 4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中国保险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香港中国保险集团财务部副总经 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副总兼财务总监;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太平保险集团稽核中心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新疆承天农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办主任;2019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卫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1991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 科员;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级税 务顾问;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大中国区税务经理; 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税务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 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9 年 5 月至今,任北 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生,美国 DREXEL 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 年 2 月至 1978 年 3 月于北京石油机械厂工作;1978 年 4 月至 1982 年 7 月,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工程学系学习;1982 年 8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北京师范大学助教;1983 年 8 月至 1991 年 6 月,于美国 DREXEL 大学电机和计算机工程系学习;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清华大学电子 工程系副教授;1993 年 10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1994 年 6 月至 今,任 CERNET 网络中心副主任;2000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赛尔网络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北京华通合兴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 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英迪瑞讯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 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熙琼先生(现已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生,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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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西藏明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 讲师、硕士生导师;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 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 与期货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 年 1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 至今,任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3 年 4 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我们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1. 董事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任英 8 8 0
赵卫刚 8 8 0
何熙琼(现已离任) 8 8 0
李星 8 8 0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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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任英 3 3 0
赵卫刚 3 2 0
何熙琼(现已离任) 3 2 1
李星 3 3 0

(三) 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四)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我们保 持良好的沟通,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对我们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独立董 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进 行严格的核查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已存在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以前年度发生 并延续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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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表决程 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经了解,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发生变更。我们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 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发展要求,总体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 结合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情况。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披露 了 2021 年度业绩预告、2021 年度业绩快报。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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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利益的情形。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回报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 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 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 效控制,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 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2 年认 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 议,运作规范。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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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明显不规范需要 改进的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我们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 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宗旨,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水平和经验科学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建设性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任英、赵卫刚、李星、何熙琼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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