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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Apr 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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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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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9
证券代码: 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的公司”或“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允松先生、林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 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冠绝网络”)、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颖悟科技”)(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中能国联(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能国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中能国联启航一号”或“受让方”)近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 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合计 2,413,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 其中黄允松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77,45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0%)、 林源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7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7%)、冠绝网络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30,7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颖悟科技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230,7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受让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合 计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2,413,866 股无限售流通股。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 份过户登记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对外减持标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黄允松先生、林源先生、冠绝网络及颖悟科技为 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而作出的安排,相关资金将无偿借款给上市公司,不设最低还 款期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等。同时,受让方高度关注云计算与 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机遇,充分认可公司的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故参与本次受 让。
甘泉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参与本次协议转让。
1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黄允松先生、林源 先生、冠绝网络、颖悟科技于近期与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中能国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允松先生、 林源先生、冠绝网络、颖悟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413,866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协议转让给中能国联启航一号,本次转让价格为 52.71 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27,234,876.86 元。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转让方1 名称 | 黄允松 | 黄允松 | |
|---|---|---|---|
| 受让方名称 | 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能国 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1,677,458 | ||
| 转让股份比例(%) | 3.50 | ||
| 转让价格(元/股) | 52.71 | ||
| 协议转让对价(元) | 88,418,811.18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转 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偿还安排:_____ |
||
| 转让方1和受让方之间的 关系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
2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
| 转让方2 名称 | 林源 | 林源 | |
|---|---|---|---|
| 受让方名称 | 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能国 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275,000 | ||
| 转让股份比例(%) | 0.57 | ||
| 转让价格(元/股) | 52.71 | ||
| 协议转让对价(元) | 14,495,250.00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转 让协议的主要内容”_ □其他:_______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偿还安排:_____ |
||
| 转让方2和受让方之间的 关系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 |
| 转让方3 名称 | 冠绝网络 | 冠绝网络 | |
|---|---|---|---|
| 受让方名称 | 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能国 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230,704 | ||
| 转让股份比例(%) | 0.48 | ||
| 转让价格(元/股) | 52.71 | ||
| 协议转让对价(元) | 12,160,407.84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
3
| ___,偿还安排:_____ | ___,偿还安排:_____ | ___,偿还安排:_____ | ___,偿还安排:_____ | ___,偿还安排:_____ | ___,偿还安排:_____ | ||||
|---|---|---|---|---|---|---|---|---|---|
| 转让方3和受让方之间的 关系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 |
||||||||
| 转让方4 名称 | 颖悟科技 | ||||||||
| 受让方名称 | 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能国 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230,704 | ||||||||
| 转让股份比例(%) | 0.48 | ||||||||
| 转让价格(元/股) | 52.71 | ||||||||
| 协议转让对价(元) | 12,160,407.84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偿还安排:_____ |
||||||||
| 转让方4和受让方之间的 关系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 |
||||||||
|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
| 转让前持 股数量 (股) |
转让前 持股比 例(%) |
转让股份数 量(股) |
转让股 份比例 (%) |
转让后持 股数量 (股) |
转让后 持股比 例(%) |
||||
| 黄允松 | 6,709,835 | 14.01 | -1,677,458 | -3.50 | 5,032,377 | 10.51 |
4
| 林源 | 1,100,000 | 2.30 | -275,000 | -0.57 | 825,000 | 1.72 |
|---|---|---|---|---|---|---|
| 冠绝网络 | 922,816 | 1.93 | -230,704 | -0.48 | 692,112 | 1.44 |
| 颖悟科技 | 922,817 | 1.93 | -230,704 | -0.48 | 692,113 | 1.44 |
| 中能国联 启航一号 |
0 | 0 | 2,413,866 | 5.04 | 2,413,866 | 5.04 |
-
注:1. 甘泉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参与本次协议转让。
-
所涉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黄允松先生、林源先生、冠绝网络及颖悟科技为支持 上市公司发展而作出的安排,相关资金将无偿借款给上市公司,不设最低还款期 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等。同时,受让方高度关注云计算与人工 智能领域的投资机遇,充分认可公司的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故参与本次受让。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1 姓名 | 黄允松 |
|---|---|
| 转让方性质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 号院9 号楼11 层1101室 |
| 转让方2 姓名 | 林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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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性质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 号院9 号楼11 层1101室 |
| 转让方3 名称 | 天津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
| 转让方性质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MA05J03C2W □不适用 |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 |
林源 |
| 成立日期 | 2016/02/29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900 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900 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 智大厦1-708(天津金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34 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 智大厦1-708(天津金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34 号)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黄允松、林源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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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4 名称 | 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 转让方性质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MA05J2PXX2 □不适用 |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 |
林源 |
| 成立日期 | 2016/03/08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900 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900 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 智大厦1-708(天津金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14 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 智大厦1-708(天津金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14 号)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黄允松、林源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受让方名称 | 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能国 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
□是 否 |
| 受让方性质 | 私募基金 是 □否 其他组织或机构□是 否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273107808 |
7
| □不适用 | |
|---|---|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 |
王泽明 |
| 成立日期 | 2015/01/19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1000 万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1000 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 号院B1001 至B1151、 B110-B122-1 层-105-180 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 号院B1001 至B1151、 B110-B122-1 层-105-180 室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李东岳 |
| 主营业务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产品名称 | 中能国联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管理人名称 | 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备案编码 | SSH071 |
| 备案时间 | 2021/09/09 |
| 存续期限(月) | 120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 1(甲方):黄允松
出让方 2(甲方):林源
出让方 3(甲方):天津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出让方 4(甲方):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能国联启
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方管理人:中能国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份转让数量
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合计持有的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或“上市公司”)2,413,866 股无限售流通股(“标的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其中,出让方 1 转让 1,677,458 股,出让方 2 转让 275,000
8
股,出让方 3 转让 230,704 股,出让方 4 转让 230,704 股,甲方合计转让 2,413,866 股。
乙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简称“锁定期”)不减 持标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受让方将遵守适用法律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股份转让的定价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52.71 元 / 股,甲方以 127,234,876.86 元的总价(股份转让价款)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 2,413,866 股股份。 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 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准确定。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2,413,866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04%)。
股份转让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三)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协议签署及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协议转让事项提示性公告后 10 个工作 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38,170,463.06 元(第一期款项),可分笔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合规 性审查确认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63,617,438.43 元(第二期款项),可分笔支付。
乙方同意,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剩余 20%,即人民币 25,446,975.37 元(第三期款项),可分笔支付。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或因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要求的情形或者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登记机关要求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 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核心义务、保证、承诺的,或承诺与保证存在虚假不实 的,均构成违约,应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9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 约收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中能国联启航一号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 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
3、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
-
制转让的情形。
-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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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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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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