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Mar 16, 2022

58331_rns_2022-03-16_35e4b457-bda3-4109-94c5-5c72ed9f478f.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融汇阳光新兴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融汇阳光”)持有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 司”)2,421,8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融汇阳光出具的《减持告知函》,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股 东融汇阳光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不超 过公司股份 474,621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融汇阳光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且 投资青云科技(指融汇阳光投资公司的交易交割)的期限为超过 36 个月但不超 过 48 个月,因此正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在减持期间,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批准前述申请,融汇阳光将按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 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减持,即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

1

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对减持数量限额进行相应处理。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融汇阳光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421,807 5.10% IPO前取得:2,421,80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融汇阳光 不超过:474,621股 不超过:1%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74,621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74,621股 2022/4/11~2022/7/10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业务发展需要
  •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融汇阳光承诺如下:

  •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

  • 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 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融汇阳光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 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 事项,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 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 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 的决定;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 司股份数量的 100%;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 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 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 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 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3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 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 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股 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 监管措施或处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