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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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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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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个 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 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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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6 号院 16 号楼 6 层 6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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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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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 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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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 发行股数: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1,2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 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股数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 每股发行价: | 人民币【】元 |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1年3月3日 |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
| 发行后总股本: | 4,746.2175万股 | |
| 保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 2021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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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 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且预计短期内无法盈利、未弥补亏损持续存在
公司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产生亏损净额分别为 9,647.78 万元、14,945.85 万元、19,096.65 万元及 7,808.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 计入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分别为 5,360.62 万元、 12,692.29 万元、13,857.17 万元及 6,977.09 万元,尽管 2017-2019 年度经营层面净亏损 率有所收窄,但亏损规模仍相对较大,且呈持续亏损状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模拟测算,在考虑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前提下, 预计公司在收入规模达到 13 亿元以上时,有望实现盈亏平衡;2021 年后,在云产品业 务高速(55%)、中速(40%)、低速(25%)增长三种情形下,云服务业务保持低增 速,毛利率保持稳定,各项费用稳定增长,公司有望实现盈亏平衡的时点分别为 2023 年、2024 年、2028 年。如果行业发展低于预期、行业产生恶性竞争导致价格战加剧、 公司客户开拓不利、行业地位下降、新产品业绩不及预期,则公司收入增速可能不及预 期,无法利用规模效应实现盈利;如果公司未能做好成本控制,导致毛利率、费用率恶 化,将导致盈利能力下滑,从而造成未盈利状态继续存在或净利润持续恶化的风险。
(二)公司上市后可能面临触发退市条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4,525.66 万元。由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后,因本 次募集资金公司的净资产将显著增加,方能减少触发相关的退市风险,即《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之(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短期内持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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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由于影响公司经营的内外部因素较为复杂,公司上市后若长期延续亏损投入状态缺 乏扭转、云计算业务仍然竞争激烈、同行业竞争对手仍然持续降价、云产品业务订单大 幅减少、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等,或者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决 策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将可能持续亏损,营业收入、净资产大幅下降,可能触发《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即(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或(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甚至 退市条件的风险。
同时,未来公司上市后,若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经营决策出 现重大失误,发行人股票投资价值将大幅下降,将可能出现交易不活跃情形,股票市值 及交易价格、股票交易量、股东数量可能因公司投资价值大幅降低而触发退市标准,出 现退市风险。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 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三)公司在短期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弥补亏损,且预计 短期内无法盈利、未弥补亏损持续存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模拟测算结果,在考 虑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公司在收入规模达到 13 亿元以上时,才有 望实现盈亏平衡,而在实现盈亏平衡后,公司历史上所积累的未弥补亏损,尚需 2-3 年 才能弥补完毕,并具备利润分配的基本条件。综上,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预计短期内 均无法进行现金分红,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该项风险。
(四)公司业务运营所需资金量较高,如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 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及时完成外部融资,存在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公司业务运营所需资金量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1.19 万元、-6,239.70 万元、-8,700.04 万元及-3,406.08 万元。若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商业计划及业务发展目标 可能会被推迟甚至取消,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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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及时完成外部融资,存在经营性现 金净流入持续恶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乃至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五)公司云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收入增长乏力、毛利率持续为负,预计短期内毛利率 仍将为负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云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0%、-18.92%、-26.53%及-30.41%,整体呈下滑趋势,主要是公有云领域竞争激烈、 客户结构调整、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等因素所致。若公司未来未能实现拓展混合云客 户的公有云平台需求,确保云服务收入实现较为稳健的增长、核心成本增速得到控制, 则云服务业务毛利率仍将持续为负,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六)公司所处云计算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在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领域均面临较强 的市场竞争,存在较高的竞争风险
1、在公有云领域,公司的云服务业务面临阿里云、腾讯云等资本实力雄厚的竞争 对手。公有云行业规模效应突出,领先厂商通过降低产品报价、加强营销推广等多种手 段,积极争取客户订单,着力抢占市场份额。根据 IDC 数据,2019 年下半年中国公有 云 IaaS+PaaS 市场中,前五名市场份额合计 76.3%,行业集中度较高,具有马太效应。 2019 年公司云服务业务收入 1.30 亿,而阿里云云计算业务收入 400.16 亿,业务规模差 距很大,在直接竞争方面处于显著劣势;
2、在私有云领域,公司的云产品业务面临着华为、新华三、深信服、VMware 等 大型企业竞争。根据 IDC 数据,2019 年公司在超融合整体市场中份额为 3.4%,次于华 为(23.6%)、新华三(21.0%)、深信服(15.0%)等大型企业。面对高速成长的市场, 华为、新华三、深信服等竞争对手凭借既往其它产品所积累的品牌优势、销售渠道优势, 能够更容易地获取客户,更快地提高销售业绩。公司作为创业型企业在品牌、销售方面 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3、在混合云领域,基于对未来前景的看好,传统公有云巨头和私有云大型厂商也 在持续加强混合云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阿里云一方面拥有自研 Apsara Stack 的私有云 产品,另一方面与 VMware 合作,提供多种混合云解决方案;华为于 2020 年整合公有 云、私有云部门,统一技术路线,并推出统一架构的混合云解决方案。面对大型企业的 积极布局,预计公司在混合云领域也即将迎来较为激烈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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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不能在竞争中构筑核心技术壁垒,加速产品更新迭代,拓展销售渠道网络, 优化服务质量,则可能存在核心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流失、经营情况恶化等方面问题。 (七)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因新冠疫情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目前,疫情仍 未全面结束、部分地区和城市存在反复,仍将对公司产生持续性不利影响
2020 年上半年,受境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影响,各地政府和部分海外国家 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的技术研发、 日常办公、产品销售和境外业务均在一定程度地受到疫情的短期不利影响:技术研发方 面,公司的研发中心位于武汉,在疫情期间现场办公受到一定程度限制,但由于信息技 术研发不依赖于现场办公,员工远程办公也可实现良好效果,所以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 受疫情影响较小;日常办公方面,疫情初期受到较大限制,公司主要通过远程办公实现 公司业务正常运转,随着疫情逐步可控,公司于 5 月中已实现全面复工;产品销售方面, 由于疫情对交通、物流、供应链的负面影响,导致了新客户拜访及业务开拓受限、软硬 件交付延迟等问题,从而直接影响了上半年云产品项目开发与实施,对上半年云产品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4,413.29 万元,同比下滑 7.41%; 其中,云产品营业收入为 7,963.48 万元,同比下降 12.99%,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二 级经销商资金周转压力普遍加大、部分二级经销商出现资金周转较慢或业务开展滞后等 情形,出于风险把控考虑,总经销商加大了对下游二级经销商资质审批力度,降低了部 分二级经销商交易金额上限,或者暂停了与部分二级经销商的合作,青云与此类二级经 销商开展的业务,暂时无法通过总经销商下单,并导致 2020 年 1-6 月与总经销商的合 作金额有所下降;境外业务方面,印尼云计算为 2020 年 3 月新设立子公司,由于疫情 公司目前已经延迟了当地经营管理人员的招聘,本地运营尚未正式启动。
对于公司而言,本项风险属于不可抗力风险,若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出现部分地 区和城市的反复,疫情防控政策对企业经营、交通物流产生持续影响,可能会对公司业 绩造成长期持续性不利影响。
(八)长账龄及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上升,存在一定的逾期和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882.72 万元、11,288.47 万元、11,452.51 万 元及 11,920.7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31%、40.06%、30.39%及 82.71%。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未随收入规模增长而相应大幅增长,但发行人 1 年以上长账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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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占比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分别为 4.25%、12.19%、25.63%及 29.21%,主要由于部 分先前项目回款进度较慢导致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此外,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于 报告期内有所增长,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2,266.92 万元、4,074.77 万元、4,895.28 万元及 5,114.96 万元,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2.94%、36.10%、42.74%及 42.91%。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逾期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 1,002.05 万元、1,802.77 万元、979.53 万元及 590.82 万元, 占逾期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44.20%、44.24%、20.01%及 11.55%。公司的应收账 款主要系公司云产品业务经营过程中应收的项目销售款项,如果该等客户的经营状况或 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或无法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从而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逾 期及坏账的风险。
(九)公司云服务业务面临激烈竞争且目前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存在策略调整与战 略转型
由于公有云行业规模效应突出,公司云服务业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在规 模、品牌等方面与行业领先企业均存在较大的差距,竞争压力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市场 份额较低,收入增速较低。
未来公司云服务业务避免与公有云巨头进行直接竞争,更加关注于公司更擅长的传 统企业客户的稳定需求,减少互联网客户自身业务波动带来的收入不确定性。同时面对 混合云的发展趋势,公司将云服务业务作为混合云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未来有望贡献 新的收入增长来源。
(十)为保持整体竞争力,公司将保持较大金额研发支出,存在资金投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以保持技术、产品与行业的整体竞争力,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3,067.42 万元、6,426.93 万元、6,954.25 万元及 3,653.0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82%、22.81%、18.45% 及 25.34%,呈较快上涨趋势。未来,随着云计算技术演进进一步深化,公司需要对技 术和产品研发投入更多资源,如果公司对未来研发方向判断出现重大失误,则将导致公 司经营面临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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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目前固定资产投入较高,且仍将保持持续投入,未来一定时期内折旧费用 将进一步增加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固定资产新增金额分别为 6,625.70 万元、5,489.20 万元、6,483.87 万元及 625.68 万元,各期云服务板块固定资产 折旧金额分别为 3,061.51 万元、4,262.61 万元、4,590.07 万元及 2,419.30 万元,占当年 云服务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27.52%、29.39%、27.85%及 28.78%,并对应产生 6,438.97 万元、8,045.68 万元、9,195.91 万元及 4,740.12 万元数据中心及网络资源租赁费,占当 年云服务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55.79%、55.47%、57.88%及 56.39%。较高的固定资产 折旧和数据中心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毛利率表现。如果公司未来固定资产投 入计划不能与其经营规模扩大相匹配,则可能导致资源过度闲置并拉低公司盈利能力, 对发行人未来的利润水平将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861.09 万元,在受到疫情不利影响的背景下,相对 于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仍可实现明显增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38.35 万元, 上年同期为-19,010.30 万元,相对于去年亏损有效收窄。但如某个或多个产品或服务的 交付情况较预期大幅滞后,或出现较大的疫情反复,公司销售业绩仍然存在下滑的风险。
(十三)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投入对应将导致短期内折旧摊销金额的 显著提升、而募投项目收益尚需一段时间才能兑现,从而带来即期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 募集资金到位当期无法立刻全部投入生产运营,在当期产生的效益可能较低。同时,公 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所扩大,无形资产亦将增加,上述资产增加预计将导致 2021-2022 年折旧分别增加 3,947.02 万元、5,478.76 万元,上述无形资产增加将导致摊销分别增加 1.15 万元、2.05 万元。预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会有所下降,即 期回报短期内将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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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事项提示
(一)关于滚存利润分配
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或 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股利分配政策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 资者保护”之“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三)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未盈利、未分配利润为-27,628.32 万元。发行人已 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 保护”之“五、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的相关内容。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相关财务信息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2,861.09 | 37,682.20 | 13.74% |
| 营业利润 | -16,693.79 | -19,294.65 | - |
| 利润总额 | -16,490.29 | -19,096.65 | - |
| 净利润 | -16,490.29 | -19,096.65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38.35 | -19,010.30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960.88 | -13,857.17 | - |
| 总资产 | 37,559.96 | 44,214.03 |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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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比例 |
|---|---|---|---|
| 所有者权益 | 17,662.98 | 31,088.05 | -43.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9.40 | -8,700.04 | - |
其中,2020 年 7-12 月,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7-12 月 | 2019 年7-12 月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8,447.80 | 22,115.25 | 28.63% |
| 营业利润 | -8,751.11 | -7,160.42 | - |
| 利润总额 | -8,681.59 | -6,977.04 | - |
| 净利润 | -8,681.59 | -6,977.04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600.60 | -6,900.46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901.92 | -6,998.57 | - |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861.09 万元,较 2019 年度同期收入 37,682.20 万元 同比上升 13.74%。其中,2020 年度,公司云产品板块收入较 2019 年度收入上升了 19.44%, 主要原因为:(1)经过不断发展与完善,公司的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与战略软件产品逐渐 上量,与 2019 年相比分别收入同比增加 65.61%与 95.66%;(2)公司超融合系统产品 与服务收入稳步上升,与 2019 年相比分别收入同比增加 19.67%与 18.01%。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338.35 万元,上年同期为 -19,010.30 万元,同比缩减 2,671.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有 所缩窄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摊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3,132.47 万 元,低于 2019 年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一次性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5,589.52 万元。扣除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保持基本稳定, 不存在重大变化。
2020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60.88 万元, 上年同期为-13,857.17 万元,同比增大 3,103.7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的主要原因为:上述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计入经常性损益、而 2019 年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一次性计提股份支付费用计入非经 常性损益所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与 2019 年度保持基本稳定,不存在重大变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7,559.96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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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了 15.05%,所有者权益为 17,662.98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43.18%,主 要系公司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及相关支出,导致 2020 年度仍保持亏损状态、未 分配利润相应较大幅度减少。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09.40 万元,较 2019 年度净额 -8,700.04 万元已有较大缩窄。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 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信息
公司预计 2021 年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7,084至7,684 | 6,103.10 |
| 净利润 | -5,418至-5,618 | -4,190.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 ||
| -5,718至-5,918 | -4,313.64 | |
|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2021 年 1-3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7,084 万元至 7,684 万元,营业收入预计将 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预计实现净利润-5,418 万元至-5,61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8 万元至-5,918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将有所扩大,主 要原因为公司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计提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1-3 月相 应分摊了较多股份支付费用。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1 年 1-3 月上述净利润情况 与上年同期情况保持基本稳定,预计不存在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经营业绩呈下降趋 势、经营状况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等情形。
公司上述业绩预测情况系结合目前在手订单及在洽谈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假设国内 疫情管控成效继续保持且持续向好的前提下做出的初步预测,预测数据不代表公司最终 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如若某个或多个产品 或服务的交付情况较预期大幅滞后,或出现较大的疫情反复,公司 2021 年 1-3 月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水平可能会低于上述预测。
五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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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其他重要事项提示 ..................................................................................................... 9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 9 四、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信息 ....................................................................................... 11 五、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 11 第一节 释 义 ..................................................................................................................... 17 一、一般词汇 ................................................................................................................... 17 二、专业词汇 ................................................................................................................... 19 第二节 概 览 ..................................................................................................................... 2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5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7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7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28 六、发行人的具体上市标准 ........................................................................................... 29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9 八、募集资金用途 ........................................................................................................... 3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1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3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当事人的关系 ........................................................................... 33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3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报告期内持续亏损及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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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风险 ................................................................................................................... 38 三、经营风险 ................................................................................................................... 39 四、技术风险 ................................................................................................................... 41 五、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 42 六、内控风险 ................................................................................................................... 43 七、法律风险 ................................................................................................................... 45 八、发行失败风险 ........................................................................................................... 4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二、发行人的设立、改制重组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红筹结构搭建和终止情况 ............... 60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72 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重要对外投资情况 ........................................... 74 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 81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10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108 九、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和发行前已经制定、发行上市后实施 的期权激励计划 ............................................................................................................. 123 十、员工情况及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 130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3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3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7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203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215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231 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239 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资质情况 ............................................................. 257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262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282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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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 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 284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287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88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和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 288 五、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89 六、同业竞争 ................................................................................................................. 290 七、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92 八、关联交易 ................................................................................................................. 29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04 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 ................. 304 二、分部信息 ................................................................................................................. 307 三、财务会计报表 ......................................................................................................... 308 四、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 ............................................................. 315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17 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318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 380 八、税项 ......................................................................................................................... 381 九、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383 十、经营成果分析 ......................................................................................................... 385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459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476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 492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492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 493 十六、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信息 ................................................................................. 501 十七、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502 十八、未来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 ............................................................................. 502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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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508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运用计划 ..................................................................... 508 三、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 ......................................................................................... 509 四、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 509 五、未来战略规划 ......................................................................................................... 52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536 一、发行人关于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536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37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545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545 五、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 547 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54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85 一、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 585 二、对外担保情况 ......................................................................................................... 587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 588 第十二节 声明 ................................................................................................................... 59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9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59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9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59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60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601 七、验资机构声明 ......................................................................................................... 602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603 第十三节 附件 ..................................................................................................................... 604 一、附件目录 ................................................................................................................. 604 二、查阅地点 .................................................................................................................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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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时间 .................................................................................................................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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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汇
| 一、一般词汇 | ||
|---|---|---|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份 公司、青云科技、青云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 年5 月30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优帆科技 | 指 |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前身 |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本次发行上市 | 指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 在科创板上市交易 |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 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 招股意向书、本招股意向书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意向书》 |
| 嘉兴蓝驰 | 指 | 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横琴招证 | 指 | 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北京融汇 | 指 | 北京融汇阳光新兴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 股东 |
| 山东吉富 | 指 | 山东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苏州天翔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中金佳泰 | 指 |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发行人股东 |
| 泛海丁酉 | 指 | 泛海丁酉(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 股东 |
| 天津蓝驰 | 指 | 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上海创稷 | 指 | 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颖悟科技 | 指 | 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冠绝网络 | 指 | 天津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深圳招远 | 指 | 深圳市招远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佛山景祥 | 指 | 佛山市景祥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 东 |
| 上海光易 | 指 | 上海光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北京盛合 | 指 | 北京盛合柏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宁波浩春 | 指 | 宁波宏企浩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 国科瑞华 | 指 |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发行 人股东 |
| 国科正道 | 指 | 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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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起人或发起人股东 | 指 | 黄允松、嘉兴蓝驰、横琴招证、北京融汇、甘泉、山东吉富、 苏州天翔、杨涛、中金佳泰、泛海丁酉、林源、天津蓝驰、上 海创稷、颖悟科技、冠绝网络、深圳招远、王啸、佛山景祥、 上海光易、北京盛合、宁波浩春、国科瑞华、国科正道 |
|---|---|---|
| 融通资本 | 指 | 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天泽吉富 | 指 | 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优帆开曼 | 指 | Yunify Technologies Inc. |
| 优帆香港 | 指 | Yunify Technologies (HK) Limited |
| 子公司 | 指 | 发行人直接和/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或持股比例虽 未超过50%,但发行人对其具有控制权,并被纳入发行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
| 光格网络 | 指 | 光格网络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成都青云 | 指 | 青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 青科运营 | 指 | 成都市青科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 承德青云 | 指 | 承德青云科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 青云慧力 | 指 | 北京青云慧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 青云云计算 | 指 | 青云云计算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 北京爱工作 | 指 | 北京爱工作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泉云智慧 | 指 | 山东泉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
| 香港云计算 | 指 | Cloud Computing HK Limited,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 印尼云计算 | 指 | PT Cloud Computing Indonesia,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
| 南京云密 | 指 | 南京云密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
| 青云创元 | 指 | 青云创元云计算服务承德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智城科技 | 指 | 智慧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新疆新云 | 指 | 新疆新云合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新余合芯 | 指 | 新余市渝水区合芯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
| 优帆网络 | 指 | 北京优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 年1 月8 日注销 |
| 香港青云 | 指 | QingCloud HK Limited,曾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 年3 月27 日注销 |
| 武汉驭码 | 指 | 武汉驭码科技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已于2019年9 月6 日注销 |
| 天津驭衡 | 指 | 天津驭衡科技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已于2021年1 月12 日注销 |
| 上海分公司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武汉分公司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 深圳分公司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天津分公司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广州分公司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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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BM中国 | 指 |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 |
|---|---|---|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汉坤、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
| 容诚、申报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基金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信通院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规定、指南的不时之修订 |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
| 最近三年 | 指 |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公司章程》 | 指 | 经公司2019 年5 月27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不时之修订 |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经公司2019年9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适用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 |
| 股东大会 | 指 | 本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二、专业词汇
| 云计算 | 指 | 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ICT 资源使用模式。这种模式下,用户通 过与服务提供商的少量交互,即可随时随地便捷地通过网络访 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根据需求调用网络、服务器、 存储、应用软件和服务等各种资源 |
|---|---|---|
| ICT | 指 |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即信息和通信技术 |
| 公有云 | 指 | 云服务提供商部署IT基础设施并进行运营维护,将基础设施所 承载的标准化、无差别的IT 资源提供给公众客户的交付模式 |
| 私有云 | 指 | 云服务商为单一企业或机构构建IT 基础设施,相应的IT 资源 仅供该企业或机构内部员工使用的产品交付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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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云 | 指 | 用户同时使用公有云和私有云的模式。一方面,用户在本地数 据中心搭建私有云,处理大部分业务并存储核心数据;另一方 面,用户通过网络获取公有云服务,满足峰值时期的IT资源需 求 |
|
|---|---|---|---|
| 托管云 | 指 | 私有云的IT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属于该企业或机构,但外包给专 业服务商进行部署和托管的云服务模式 |
|
| 桌面云 | 指 | 一种虚拟桌面应用,通过将桌面工作负载集中部署在数据中心 的计算集群,终端用户可通过客户端或者其他与网络相连的终 端设备来访问桌面及应用程序,并实现统一管理与极简运维, 在企业办公、分支机构办公和安全涉密单位应用广泛 |
|
| 云应用 | 指 | 把传统软件“本地安装、本地运算”的使用方式变为”即取即 用”的服务,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连接并操控远程服务器集群, 完成业务逻辑或运算任务的一种新型应用,可以看作是SaaS的 升级 |
|
| IaaS | 指 |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即基础设施即服务,云服务商搭建和 运营IT系统基础设施(包括机房、网络、磁盘柜、服务器等), 以服务的形式向客户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计算资源, 用户可以在这些基础IT 资源上运行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 |
|
| PaaS | 指 | Platform as a Service,即平台即服务,云服务商在底层IT资源 的基础上搭建和运维软件开发平台,向客户提供丰富的应用开 发工具、应用运行环境、以及应用托管、运维等服务 |
|
| SaaS | 指 | Software as a Service,即软件即服务,云服务商在云端开发应用 或将现有软件迁移上云,以订阅模式向客户提供应用程序。用 户在订阅云服务商的软件服务之后,通过云终端设备接入网络, 然后通过网页浏览器或编程接口直接使用这些软件 |
|
| CPU | 指 | Central Processing Unit,即中央处理器,是一块超大规模的集成 电路,是计算机的运算核心和控制核心,用于解释计算机指令 以及处理计算机软件中的数据 |
|
| GPU | 指 |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即图形处理器 | |
| 块存储 | 指 | 一种基于存储网络的、可弹性扩展的、可由云主机进行管理和 使用的原始块级存储设备,其使用方式与现有普通硬盘完全一 致,具有安全可靠、高并发、大吞吐量、低时延、规格丰富、 简单易用的特点 |
|
| 文件存储 | 指 | 基于文件的存储,以一种分层的结构存储数据,数据保存于文 件和文件夹中,需要通过标准的文件访问协议访问这些数据, 具有造价低、便于共享的优势和读写速率低、传输速率慢的缺 点 |
|
| 对象存储 | 指 | 基于对象的存储技术,将数据封装到大小可变的容器中,成为 “对象”,通过对对象进行操作使系统工作在一个更高层次中, 同时具备块存储的高速直接访问和对象存储的分布式数据共享 优点 |
|
| SD-WAN | 指 | 软件定义广域网络,是将SDN技术应用到广域网场景中所形成 的一种服务 |
|
| VPC | 指 | Virtual Private Cloud,即虚拟私有云,是公有云上自定义的逻辑 隔离网络空间,在VPC内,用户可以自由定义网段划分、IP地 址和路由策略 |
|
| VPN | 指 | 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虚拟专用网络。允许在公用网络上建立 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讯 |
|
| 专线 | 指 | 电信运营商为机构客户提供的专用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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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N | 指 | 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即内容分发网络,云服务商通过在距 使用者物理距离更近的边缘节点部署服务器,提高内容传输速 度,降低网络拥塞 |
|
|---|---|---|---|
| 负载均衡 | 指 | Load Balance,即将负载(工作任务)进行平衡、分摊到多个操 作单元上进行运行 |
|
| 中间件 | 指 | 一种独立的系统级软件,连接操作系统层和应用程序层,将不 同操作系统提供应用的接口标准化,协议统一化,屏蔽具体操 作的细节 |
|
| 数据库 | 指 | 以一定方式储存在一起、能与多个用户共享、具有尽可能小的 冗余度、与应用程序彼此独立的数据集合 |
|
| 容器 | 指 | 一种轻量级的操作系统层虚拟化技术,传统的虚拟机技术需要 为服务器上运行的每一个虚拟机都安装单独的操作系统,因此 占用了大量的IT资源;而容器技术则在操作系统层上创建容器, 这些容器共享同一个操作系统内核而无需重复安装,但每个容 器仍然可以像虚拟机一样单独限制各类IT资源并设置单独的IP 地址和管理账户 |
|
| 大数据 | 指 | 对规模庞大、流转快速、类型多样、价值密度较低的信息数据 进行获取、存储、管理、分析的服务和能力 |
|
| 人工智能/AI | 指 | 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 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
| 物联网/IoT | 指 | Internet of Things,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将物体 与网络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实现识别、定位、跟踪等 功能的网络 |
|
| 云网融合 | 指 | 基于云专网提供云接入与基础连接能力,通过与云服务商的云 平台结合对外提供覆盖不同场景的云网产品(如云专线、 SD-WAN),并与其他类型的云服务(如计算、存储、安全类 云服务)深度结合,最终延伸至具体的行业应用场景,形成复 合型的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典型应用场景包括混合云(企业本 地私有云、本地数据中心、私有IT平台与公有云资源池之间的 高速连接)、同一公有云的多中心互联、跨云服务商的云资源 池互联等 |
|
| 边缘计算 | 指 | 一种计算拓扑,在这种拓扑结构中,信息处理、内容采集和分 发均被置于距离信息更近的源头处完成;核心是在更靠近终端 的边缘计算节点进行数据计算、存储等工作,以便分担海量数 据对中心云节点和网络造成的压力 |
|
| 云边协同 | 指 | 云端与边缘协同进行计算、存储和传输的数据处理模式,一方 面,边缘节点的存储能力有限,经过边缘节点处理的数据仍需 要传输到中心云节点进行存储和备份;另一方面,中心云节点 需要汇集所有数据以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算法模型训练,从而对 边缘节点算法进行迭代升级 |
|
| 防火墙 | 指 | Firewall,是位于内部网和外部网之间、内部网络区域之间的屏 障,按照预先定义好的规则来控制数据包的进出,其作用是防 止非法用户的进入,主要针对网络L2-L4 层进行防护 |
|
| 超融合 | 指 | 以虚拟化为核心,将计算、存储、网络等虚拟资源融合到一台 标准x86 服务器中形成基准架构单元,并通过网络聚合多套单 元设备,实现模块化的无缝横向扩展,形成统一的资源池的创 新IT 架构 |
|
| 运维 | 指 | 运营维护,即采用专业方法、手段、技术、制度、流程和文档 等,对IT软硬件进行综合管理,以实现保证系统和服务高可用 性、优化系统架构、提升部署效率和优化资源利用率等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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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架 | 指 | 数据中心内存放服务器等各类硬件设备的装置 |
|---|---|---|
| IDC | 指 | Internet Data 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 |
| 指 |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 | |
| 服务器 | 指 | 提供计算服务的设备,由处理器、硬盘、内存、系统总线等构 成 |
| 虚拟化 | 指 | 一种计算机资源管理技术,可以实现底层物理资源的池化,从 而弹性地分配给用户 |
| 分布式存储 | 指 | 通过网络使用企业中的每台机器上的磁盘空间,并将这些分散 的存储资源构成一个虚拟的存储设备,数据分散的存储在企业 的各个角落 |
| 软件定义存储 | 指 | 将存储物理资源通过抽象、池化整合,并通过智能软件实现存 储资源的管理,实现控制平面和数据平面的解耦,最终以存储 服务的形式提供给应用,满足应用按需(如容量、性能、服务 质量、服务等级协议等)使用存储的需求 |
| 交换机 | 指 | 一种用于电(光)信号转发的网络设备,可以为接入交换机的 任意两个网络节点提供独享的电信号通路 |
| 路由器 | 指 | 连接因特网中各局域网、广域网的设备,会根据信道的情况自 动选择和设定路由,以最佳路径按前后顺序发送信号 |
| 带宽 | 指 | 在单位时间内能传输的数据量,单位为比特/秒(bit/s),代表 通信线路所能传送数据的能力 |
| 端口 | 指 | IT设备与外界通讯交流的出口 |
| IP地址 | 指 | 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互联网协议地址,是分配给用户上网 使用的网际协议的设备的数字标签 |
| IPv4 | 指 | 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4,互联网协议第四版 |
| IPv6 | 指 | 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 软件定义网络 | 指 | 一种网络虚拟化技术,其通过分离网络的数据转发功能和路径 控制功能,实现了对网络资源的灵活调配 |
| NFV | 指 | Network Function Virtualization,网络功能虚拟化,是通过使用 X86 等通用性硬件以及虚拟化技术,来承载各种网络功能的软 件处理技术 |
| DHCP | 指 | 一种局域网的网络协议,由服务器控制一段lP地址范围,客户 机登录服务器时就可以自动获得服务器分配的lP地址和子网掩 码 |
| 分布式操作系统 | 指 | 支持分布式处理的软件系统,是在由通信网络互联的多处理机 体系结构上执行任务的系统,负责管理分布式处理系统资源和 控制分布式程序运行 |
| 分布式数据库 | 指 | 位于不同节点的许多计算机通过网络互相连接,共同组成一个 完整的、全局的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布的大型数据库 |
| 云原生 | 指 | 利用容器、服务网格、微服务、不可变基础设施和声明式API 等代表性技术,来构建容错性好、易于管理和便于观察的松耦 合系统,结合可靠的自动化手段可对系统做出频繁、可预测的 重大变更,让应用随时处于待发布状态,有利于各组织在公有 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等新型动态环境中,构建和运行可弹性扩 展的应用,借助平台的全面自动化能力,跨多云构建微服务, 持续交付部署业务生产系统 |
| Docker | 指 | 一个开源的应用容器引擎,让开发者可以打包他们的应用以及 依赖包到一个可移植的容器中,然后发布到任何流行的Linu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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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上,也可以实现虚拟化 | ||
|---|---|---|
| Kubernetes | 指 | Google 开源的一个容器编排引擎,支持自动化部署、大规模可 伸缩、应用容器化管理 |
| MySQL | 指 | 由瑞典MySQL AB公司开发的一个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 |
| DevOps | 指 | 一种创新的软件开发方法,用于促进开发、技术运营和质量保 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与整合,从而实现软件在整个开发周 期中持续的开发、测试、集成、部署和监控 |
| OpenStack | 指 | 一个由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和Rackspace合作研发并 发起的云计算开源项目 |
| Spark | 指 | 一种基于内存计算的大数据并行计算框架 |
| Mesos | 指 | Apache下的开源分布式资源管理框架,被称为是分布式系统的 内核 |
| Hadoop | 指 | 一种开源的分布式大数据处理方式,它可以使用户在不了解分 布式底层细节的情况下开发分布式程序,充分利用集群的威力 进行高速运算和存储 |
| API | 指 |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即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一 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 件或硬件得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无需访问源代码 |
| SDK | 指 | 软件开发工具包,一般是软件工程师为特定的软件包、软件框 架、硬件平台、操作系统等建立应用软件时的开发工具的集合 |
| IOPS | 指 | Input/Output Operations Per Second,即每秒读写次数,是一个用 于计算机存储设备或存储区域网络性能测试的量测指标 |
| RDMA | 指 | Remote Direct Memory Access,即远程直接数据存取,通过网络 将资料直接传入计算机的存储区,消除了外部存储器复制和上 下文切换的开销,因而能解放内存带宽和CPU周期用于改进应 用系统性能 |
| DDoS攻击 | 指 | 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通常指利用 系统漏洞,将多个计算机联合起来作为攻击平台,对一个或多 个目标发动攻击,使被攻击的目标无法提供正常的服务 |
| SSL | 指 | Secure Sockets Layer,安全套接层 |
| 云安全 | 指 | 保护云计算环境内免受外部和内部安全威胁的实践和技术,不 仅要保护云计算环境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的安全性,同时必须 遵守政府监管要求 |
| 微服务 | 指 | 一种将应用分解为多个微型软件服务的软件架构,每个服务独 立开发、测试和部署,服务间使用约定的API 进行通信,所有 服务组合在一起工作形成一个大型扩展的应用程序 |
| 灾备 | 指 | 灾难备援,即提前建立系统化的应急方式,应对软硬件故障可 能造成的问题 |
| 高可用 | 指 | High Availability,即在本地硬件系统单个组件发生故障的情况 下继续访问应用的能力 |
| 5G | 指 | 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技术,具有高速 率、高可靠、超带宽、低时延、低功耗等特征,可提高数据传 输速率、减少延迟、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并实现大规模设 备连接 |
| ISP | 指 |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 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
| 摩尔定律 | 指 | 由戈登·摩尔提出来,其内容为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 纳的元器件的数目,约每隔18-24 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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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提升一倍 | |||
|---|---|---|---|
| 华为云 | 指 | 华为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 阿里云 | 指 | 阿里巴巴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 腾讯云 | 指 | 腾讯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 天翼云 | 指 | 中国电信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 AWS | 指 | Amazon Web Service,亚马逊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 Azure | 指 | 微软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供应商 | |
| 金山云 | 指 | 金山软件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 IBM SmartCloud | 指 | IBM 的企业级云计算平台,可帮助企业在虚拟化技术基础上快 速部署和管理私有云 |
|
| Gartner | 指 | Gartner Group,一家提供信息技术研究和分析服务的咨询公司 | |
| RightScale | 指 | RightScale,一家云管理服务提供商 | |
| 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多家云计算开源技术公司发起成立的 行业联盟 |
|
| 计世资讯 | 指 | 中国ICT行业市场研究和咨询机构 | |
| 云计算原生应用基金 | 指 | Cloud Native Computing Foundation,一个开源Linux基金会, 致力于推进云端原生应用和服务的开发 |
|
| 混合云产业推进联盟 | 指 | 由华云数据联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 联通等组织成立着力推进混合云发展的行业协会 |
|
| 超融合产业联盟成员 | 指 | 由联想云服务业务集团、中国电子学会等机构共同发起的超融 合产业联盟 |
|
| 中国开发者服务联盟 | 指 | 简称CDSA,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清华X-lab等联合多家厂商 成立的云计算开发者行业联盟 |
|
| Forrester Wave | 指 | 一家独立的技术和市场调研公司 | |
| 可信云 | 指 | 在工信部指导下,由数据中心联盟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测试评估的面向云计算服务的评估认证 |
|
| ITSS | 指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即信息技术服务标准, 是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 制的一套IT 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 服务的方法论 |
|
| 中国云安全联盟 | 指 | Cloud Security Alliance, | |
| 数据中心联盟 | 指 | 由工信部指导,部电信研究院联合国内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 十余家主要互联网企业、国内主要硬件制造企业以及若干科研 单位和组织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的数据中心行业联盟 |
|
| 中国跨境数据通信产业联盟 | 指 | 在工信部指导下,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发起的旨在推动 我国跨境数据通信业务发展的行业联盟 |
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意向书中所列示的 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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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 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
|---|---|
| 发行人名称: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 2012年4月17日 |
|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间: | 2019年5月30日 |
| 注册资本: | 3,546.217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允松 |
|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6号院16号楼6层601室 |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黄允松、甘泉和林源 |
| 行业分类: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 上市的情况: |
无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资产评估机构: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1,2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亦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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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的比例不低于25%。 | |
|---|---|
| 发行后总股本: | 4,746.2175万股 |
| 每股发行价: | 人民币【】元 |
| 发行市盈率: | 不适用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8.79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3.91元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 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 |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 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方式 |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用全部由 发行人承担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2.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3.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 1.保荐及承销费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7.5亿元)*10%, 以上金额含增值税; 2.审计及验资费用:816.93万元(不含增值税); 3.律师费用:514.39万元(不含增值税);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不超过5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5.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不超过28.72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1: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 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 入发行手续费; 注2: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 2021年2月23日 |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1年3月2日 |
| 申购日期: | 2021年3月3日 |
| 缴款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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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度/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度/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度/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计(万元) | 40,394.08 | 44,214.03 |
122,553.58 |
132,162.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万元) |
24,525.66 | 31,174.40 |
-52,821.29 |
-65,834.38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9.67% | 29.69% |
143.10% |
149.81% |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万元) |
-7,808.70 | -19,096.65 |
-14,945.85 |
-9,647.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 |
-7,737.76 | -19,010.30 |
-14,945.85 |
-9,647.7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
-8,058.97 | -13,857.17 |
-12,692.29 |
-5,360.6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2.18 | -5.59 |
-12.93 |
-8.7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2.18 | -5.59 |
-12.93 |
-8.7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 |
-3,406.08 | -8,700.04 |
-6,239.70 |
1,051.19 |
| 现金分红(万元) | - | - |
-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
25.34% | 18.45% |
22.81% |
12.82% |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 ICT 厂商和服务商,以软件 定义为核心,致力于为企业用户提供自主可控、中立可靠、性能卓越、灵活开放的云计 算产品与服务。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具备了全维度的云产品与云服务交付能力:在技术层次上, 自主研发形成跨越智能广域网、IaaS 和 PaaS 的云网一体技术架构体系,拥有全面的 ICT 服务能力;在交付形态上,以统一技术架构形成云产品、云服务两大标准化业务模块, 根据客户需要满足私有云、公有云和混合云的部署需求,并针对多个行业形成了完善的 行业云计算解决方案;在场景纵深上,正着力布局发展集云、网、边、端于一体化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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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服务能力,实现更广义的数据互联。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 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紧跟云计算技术发展潮流,围绕云计算市场需求,坚持独立 自主进行前沿性、突破性技术创新,现已取得多项重大突破,形成了一套成熟、经验证 的核心技术体系,在行业内取得先发优势。其中,公司在数据中心 P2P 机器人资源调 度技术、软件定义网络技术、分布式数据块存储技术、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技术、企业级 分布式 ServerSAN 存储技术、智能广域网 SD-WAN 调度技术、云应用开发及运行平台 技术、跨多可用区 Region 多活技术、高并发负载均衡集群技术、SDN 容器网络直通技 术等技术领域已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在此基础上积累了 4 项注册专利及 39 项软件著 作权。
(二)模式创新性
公司以创新的架构帮助企业构建更加可靠、敏捷、高效的 IT 基础设施、平台层服 务与应用管理平台,显著降低基础设施构建成本和运维投入。传统架构下,企业需要在 初期采购大量设备构建 IT 基础设施,前期投入高,设备安装周期长,无法根据业务需 求快速扩展;同时,内部的 IT 资源被物理设备天然分割,存在大量资源浪费;此外, 运营维护极为繁琐复杂,传统 IT 架构无法应对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应用快速开发、迭 代,保障企业业务创新的需求。公司以统一的架构实现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的一致 化交付和管理,帮助企业节约 IT 基础设施初期投资,实现资源的按需弹性敏捷扩展,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极大降低了 IT 设施的运维难度,从而优化资源利用,提高社会 生产效率。
(三)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成立 8 年来,在 ICT 领域已成功研发多项软件产品,包括 QingCloud 公有云、 企业云和桌面云,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QingStor[®] 企业级分布式存储,KubeSphere[®] 容 器平台,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光格网络[®] 智能广域网服务,OpenPitrix[®] 多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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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管理平台,RadonDB[®] 分布式数据库等,涵盖分布式操作系统、分布式存储(含块存 储/文件存储/对象存储)、应用开发框架、软件定义网络、智能广域网、分布式数据库 等云计算核心技术领域。
公司以丰富的产品组合为大量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客户构建和运维更加可靠、敏捷、 高效的 ICT 基础设施、平台层服务与应用管理平台,显著降低基础设施构建成本和运 维投入,其中既包括大型企事业客户,如光大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泰康保险、 中国太平、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广东省公路局、中国国际航空、四川航空、清华大学 信息处、电子科技大学、国控生物、华润创业、国家电投、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时 报在线等,也包括新兴行业及互联网企业,如好未来、VIPKID 、人民网、升哲科技、 有棵树、e 城 e 家等。
(四)未来发展战略
伴随着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5G、人工智能等基础技术的再次进步,数字 化已经从生活领域进入了广泛的生产和社会服务领域。云计算将不再简单局限在数据中 心平面,将会进一步走到边缘,走到终端,形成“云+边+端”,由智能网络连接起来 的广义云计算平台。面对数字化逐步深入的发展趋势,公司提出“广义混合云战略”, 即打造覆盖“云、网、边、端”全场景的数字平台,建立平滑无缝的统一架构的混合云 基础架构。
六、发行人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 第四项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 币 3 亿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的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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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 73,391.26 | 73,391.26 |
| 2 | 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 14,070.26 | 14,070.26 |
| 3 | 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6,354.52 | 16,354.52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118,816.04 | 118,816.04 |
募集资金投资安排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所募集的全部资金将存放在董事会决 定的专门账户。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上述项目资金缺口。如 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总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后将多余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创新领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 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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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 发行规模: | 1,2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亦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数占公司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
|
| 每股发行价: | 人民币【】元 | |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 配售的情况: |
无 | |
| 保荐人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 保荐机构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 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 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即不超过60万股。具体跟投的股份 数量和金额将在2021年3月1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 明确。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 |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8.79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
|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 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 止参与者除外 |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方式 | |
| 预计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 1.保荐及承销费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7.5亿元) *10%,以上金额含增值税; 2.审计及验资费用:816.93万元(不含增值税); 3.律师费用:514.39万元(不含增值税);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不超过500.00万元(不含增 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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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不超过 28.72 万元(不含增 值税)。 注 1: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 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终发 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注 2: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
|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沈如军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联系电话: | (010)6505 1166 |
| 传真: | (010)6505 1156 |
| 保荐代表人: | 王鹤、李振 |
| 项目协办人: | 许宜哲 |
| 项目经办人: | 张斌、季凯、凌倩、黄宇健、郭齐、陈越、朱弘昊、冷文浩 |
|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 |
| 单位负责人: | 李卓蔚 |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9层 |
| 联系电话: | (010)8525 5500 |
| 传真: | (010)8525 5511 |
| 经办律师: | 陈漾、吴楷莹 |
| (三)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法定代表人: | 肖厚发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 |
| 联系电话: | (010)6600 1391 |
| 传真: | (010)6600 1392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肖桂莲、陈君、刘丽芬 |
| (四)保荐人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
| 单位负责人: | 张继平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
| 联系电话: | (010)8560 6888 |
| 传真: | (010)8560 6999 |
| 经办律师: | 高巍、杜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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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肖力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知行大厦7层 |
| 联系电话: | (010)6216 9669 |
| 传真: | (010)6219 6466 |
| 经办注册评估师: | 方强、陈大海 |
| (六)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法定代表人: | 肖厚发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 |
| 联系电话: | (010)6600 1391 |
| 传真: | (010)6600 1392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肖桂莲、陈君、刘丽芬 |
| (七)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法定代表人: | 肖厚发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 |
| 联系电话: | (010)6600 1391 |
| 传真: | (010)6600 1392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肖桂莲、陈君、刘丽芬 |
|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
| 联系电话: | (021)5870 8888 |
| 传真: | (021)5889 9400 |
|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 |
| 收款户名: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11001085100056000400 |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当事人的关系
中金佳泰为持有发行人 4.88%股份的股东,其受托管理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 —— 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中金佳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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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 的股权关系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 2021年2月23日 |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1年3月2日 |
| 申购日期: | 2021年3月3日 |
| 缴款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 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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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或可能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报告期内持续亏损及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产生亏损净额分别为 9,647.78 万元、14,945.85 万元、19,096.65 万元及 7,808.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 计入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分别为 5,360.62 万元、 12,692.29 万元、13,857.17 万元及 6,977.09 万元,尽管 2017-2019 年度经营层面净亏损 率有所收窄,但亏损规模仍相对较大,且呈持续亏损状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模拟测算,在考虑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前提下, 预计公司在收入规模达到 13 亿元以上时,有望实现盈亏平衡;2021 年后,在云产品业 务高速(55%)、中速(40%)、低速(25%)增长三种情形下,云服务业务保持低增 速,毛利率保持稳定,各项费用稳定增长,公司有望实现盈亏平衡的时点分别为 2023 年、2024 年、2028 年。如果行业发展低于预期、行业产生恶性竞争导致价格战加剧、 公司客户开拓不利、行业地位下降、新产品业绩不及预期,则公司收入增速可能不及预 期,无法利用规模效应实现盈利;如果公司未能做好成本控制,导致毛利率、费用率恶 化,将导致盈利能力下滑,从而造成未盈利状态继续存在或净利润持续恶化的风险。
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亏损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涉及以下风险:
(一)收入增速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方面,云计算作为一系列新兴信息技术的合集,仍保持较快的演进速度,包括公 司在内的云计算厂商结合自身技术储备和市场需求,不断推出升级迭代的新产品,而相 关产品的性能和稳定性是否能够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是否能够始终保持在行业前沿, 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云计算厂商的收入增速,特别地,相比于中小型企业、互联网企业, 大型传统企业客户的既有 IT 架构和云计算解决方案需求更为复杂,对应地对云计算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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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云计算行业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其重要性和战略价值日益凸显,众多厂商纷纷加大在云计算领域的布局,导致市场竞争 有所加剧,尤其在公有云领域竞争更为激烈。在此环境下,包括公司在内的云计算厂商 是否能够有效地进行差异化竞争、确定恰当的经营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修正, 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财务表现。
综上,公司存在收入增速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触发退市条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4,525.66 万元。由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后,因本 次募集资金公司的净资产将显著增加,方能减少触发相关的退市风险,即《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之(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短期内持续存 在。由于影响公司经营的内外部因素较为复杂,公司上市后若长期延续亏损投入状态缺 乏扭转、云计算业务仍然竞争激烈、同行业竞争对手仍然持续降价、云产品业务订单大 幅减少、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等,或者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决 策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将可能持续亏损,营业收入、净资产大幅下降,可能触发《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即(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或(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甚至 退市条件的风险。
同时,未来公司上市后,若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经营决策出 现重大失误,发行人股票投资价值将大幅下降,将可能出现交易不活跃情形,股票市值 及交易价格、股票交易量、股东数量可能因公司投资价值大幅降低而触发退市标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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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退市风险。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 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三)公司在短期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弥补亏损,且预计 短期内无法盈利、未弥补亏损持续存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模拟测算结果,在考 虑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公司在收入规模达到 13 亿元以上时,才有 望实现盈亏平衡,而在实现盈亏平衡后,公司历史上所积累的未弥补亏损,尚需 2-3 年 才能弥补完毕,并具备利润分配的基本条件。综上,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预计短期内 均无法进行现金分红,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该项风险。
(四)固定资产投入及数据中心采购较大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固定资产新增金额分别为 6,625.70 万元、5,489.20 万元、6,483.87 万元 625.68 万元,相应产生云服务板块固定资 产折旧金额分别为 3,061.51 万元、4,262.61 万元、4,590.07 万元及 2,419.30 万元,占当 年云服务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27.52%、29.39%、27.85%及 28.78%,并对应产生 6,438.97 万元、8,045.68 万元、9,195.91 万元及 4,740.12 万元数据中心及网络资源租赁 费,占当年云服务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55.79%、55.47%、57.88%、56.39%。较高的 固定资产折旧和数据中心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毛利率表现。如果公司未来固 定资产投入计划不能与其经营规模扩大相匹配,则可能导致资源过度闲置并拉低公司盈 利能力,对发行人未来的利润水平将产生不利影响。
(五)云服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云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0%、-18.92%、-26.53%及-30.41%,整体呈下滑趋势,主要是公有云领域竞争激烈、 客户结构调整、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等因素所致。若公司未来未能实现拓展混合云客 户的公有云平台需求,确保云服务收入实现较为稳健的增长、核心成本增速得到控制, 则云服务业务毛利率仍将持续为负,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六)研发支出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以保持技术、产品与行业的整体竞争力,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3,067.42 万元、6,4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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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6,954.25 万元及 3,653.0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82%、22.81%、18.45% 及 25.34%,呈较快上涨趋势。未来,随着云计算技术演进进一步深化,公司需要对技 术和产品研发投入更多资源,如果公司对未来研发方向判断出现重大失误,则将导致公 司经营面临一定风险。
(七)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风险
公司无法盈利或持续亏损将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损害公司业务拓展、人才引进、 团队稳定、融资、维持研发工作、扩大业务或继续经营的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 日常经营与业务运营已耗费大量资金。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营运资金依赖于外部融 资,如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如 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以取得或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维持营运,将对公司资 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市场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若公司经营活动无法维持现金流,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向供应商或合作伙伴履约,并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 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资金状况面临压力将影响公司持续向员工发放或提升其薪 酬,从而影响公司未来吸引人才和稳定现有团队,从而可能会阻碍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 目标的实现,并损害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的战略能力。
二、财务风险
(一)营运资金不足及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公司业务运营所需资金量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1.19 万元、-6,239.70 万元、-8,700.04 万元及-3,406.0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及债权融资方式获得营运资金、保 证较为充裕的现金流;未来,公司仍需要继续投入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销售投入、固 定资产支出和其他日常经营支出。若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商业计划及业 务发展目标可能会被推迟甚至取消,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公司经营情 况不达预期、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及时完成外部融资, 存在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持续恶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乃至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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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高、期后回款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882.72 万元、11,288.47 万元、11,452.51 万 元及 11,920.7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31%、40.06%、30.39%及 82.71%。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随收入规模增长而相应大幅增长,但发行人 1 年以上长账龄应收 款占比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分别为 4.25%、12.19%、25.63%及 29.21%,主要由于部分 先前项目回款进度较慢导致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此外,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占比于报 告期内有所增长,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 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 2,266.92 万元、4,074.77 万元、4,895.28 万元及 5,114.96 万元, 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2.94%、36.10%、42.74%及 42.91%。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逾期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 1,002.05 万元、1,802.77 万元、979.53 万元及 590.82 万元, 占逾期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44.20%、44.24%、20.01%及 11.55%。公司的应收账 款主要系公司云产品业务经营过程中应收的项目销售款项,如果该等客户的经营状况或 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或无法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从而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逾 期及坏账的风险。
(三)实施期权激励计划影响未来利润以及稀释股权的风险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在 2021-2023 年期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各期股份支付费 用金额预计分别为 3,123.27 万元、1,602.04 万元及 269.75 万元,将减少公司未来期间的 净利润。同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如果全部行权,不考虑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数量,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将相应稀释其他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在公有云领域,公司的云服务业务面临阿里云、腾讯云等资本实力雄厚的竞争对手。 公有云行业规模效应突出,领先厂商通过降低产品报价、加强营销推广等多种手段,积 极争取客户订单,着力抢占市场份额。在私有云领域,公司的云产品业务面临着华为、 新华三、深信服、VMware 等大型企业竞争。面对高速成长的市场,华为、新华三、深 信服等竞争对手凭借既往其它产品所积累的品牌优势、销售渠道优势,能够更容易地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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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客户,更快地提高销售业绩。若公司不能在竞争中构筑核心技术壁垒,加速产品更新 迭代,拓展销售渠道网络,优化服务质量,从而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市场份 额,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二)云服务业务面临激烈竞争且目前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存在策略调整与战略转 型的风险
由于公有云行业规模效应突出,公司云服务业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在规 模、品牌等方面与行业领先企业均存在较大的差距,竞争压力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市场 份额较低,收入增速较低。
未来公司云服务业务避免与公有云巨头进行直接竞争,更加关注于公司更擅长的传 统企业客户的稳定需求,减少互联网客户自身业务波动带来的收入不确定性。同时面对 混合云的发展趋势,公司将云服务业务作为混合云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未来有望贡献 新的收入增长来源。
(三)经销商销售模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云产品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1.59%、83.44%、85.85% 及 89.54%,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03%、47.64%、56.43%及 49.47%。公司合作 伙伴数量较多,亦增加了公司对经销商管理的难度。如公司对经销商管理不当或经销商 发生较大变动,则可能会对公司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如个别经销商在销售公司产品过程 中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或在销售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未按公司规定执行,可能会给 公司的品牌及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如个别经销商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照信用期 约定向本公司付款,可能会对公司资金状况和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四)新冠疫情风险
2020 年上半年,受境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影响,各地政府和部分海外国家 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的技术研发、 日常办公、产品销售和境外业务均在一定程度地受到疫情的短期不利影响:技术研发方 面,公司的研发中心位于武汉,在疫情期间现场办公受到一定程度限制,但由于信息技 术研发不依赖于现场办公,员工远程办公也可实现良好效果,所以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 受疫情影响较小;日常办公方面,疫情初期受到较大限制,公司主要通过远程办公实现 公司业务正常运转,随着疫情逐步可控,公司于 5 月中已实现全面复工;产品销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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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对交通、物流、供应链的负面影响,导致了新客户拜访及业务开拓受限、软硬 件交付延迟等问题,从而直接影响了上半年云产品项目开发与实施,对上半年云产品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4,413.29 万元,同比下滑 7.41%; 其中,云产品营业收入为 7,963.48 万元,同比下降 12.99%,此外由于总经销商及二级 经销商资金压力有所加大、总经销商承接项目审批趋严,公司与总经销商的合作金额有 所下降;境外业务方面,印尼云计算为 2020 年 3 月新设立子公司,由于疫情公司目前 已经延迟了当地经营管理人员的招聘,本地运营尚未正式启动。
对于公司而言,本项风险属于不可抗力风险,若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出现部分地 区和城市的反复,疫情防控政策对企业经营、交通物流产生持续影响,可能会对公司业 绩造成长期持续性不利影响。
(五)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861.09 万元,在受到疫情不利影响的背景下,相对 于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仍可实现明显增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38.35 万元, 上年同期为-19,010.30 万元,相对于去年亏损有效收窄,但如某个或多个产品或服务的 交付情况较预期大幅滞后,或出现较大的疫情反复,公司销售业绩仍然存在下滑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一)系统故障风险
云计算作为重要的 IT 基础设施,承载和支持着客户大量的经营活动,对客户业务 的正常运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云计算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导致客户业务被迫中 断、经营数据丢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然而,客观上网络连接中断、临时停电、软硬 件故障等问题难以避免,地震、洪水、战争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在企业灾备机制不够 健全的情况下,导致的系统故障可能会影响客户体验,造成经济损失。
(二)数据安全风险
随着云服务的普及,海量客户数据存储于云基础设施,涉及众多企业的商业机密和 用户的个人隐私。然而,目前 IT 技术尚不能保障数据绝对安全,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 可能存在系统架构漏洞等问题,与此同时,网络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黑客攻击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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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系统导致数据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导致客户数据泄露,造 成客户重大损失,损害公司企业形象,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三)技术革新风险
由于云计算行业仍处于发展早期,技术迭代较快,创新产品和创新模式不断涌现, 推动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断提升,如计算速度、系统稳定性等核心指标都有了较大 提升。云计算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性能和可靠性是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的核心考 量因素。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针对性地研发技术和开发产品,导致产品 性能和服务质量落后于竞争对手,可能存在已有客户流失、业务发展迟滞、市场份额下 降的风险。
(四)核心技术泄露及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长期深耕云计算领域,致力于技术研发创新和产品应用实践,在云计算一线服 务的过程中,组建了研发经验丰富、技术储备深厚、行业认知深刻的研发设计团队,积 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核心技术与关键研发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 此客观上也存在核心技术泄露和关键研发人才流失风险。如果出现核心技术泄密情况, 即使公司借助司法程序寻求保护,仍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也将对公司未来 经营和新产品研发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关键研发人员大量流失,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将 受到一定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一)即期收益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 募集资金到位当期无法立刻全部投入生产运营,在当期产生的效益可能较低。同时,公 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所扩大,无形资产亦将增加,上述资产增加预计将导致 2020-2022 年折旧分别增加 2,323.94 万元、3,947.02 万元、5,478.76 万元,上述无形资产增加将导 致摊销分别增加 0.62 万元、1.15 万元、2.05 万元。预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 摊薄每股收益会有所下降,即期回报短期内将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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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云网 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当前,云计算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更新较快、产品迭代频繁,整体投资 风险较高。尽管公司已基于在云计算领域的丰富行业经验,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 深入的研究和审慎的判断,但仍然无法完全规避政策风向变化、客户需求转移、创新技 术替代、技术研发失败等风险,这些情况的发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不及预 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所扩大,无形资产亦 将增加。其中,2020-2022 年度固定资产将分别增加 10,695.30 万元、7,534.50 万元、 6,920.00 万元,无形资产将分别增加 6.60 万元、5.70 万元、9.60 万元。2020~2022 年, 上述固定资产增加将导致折旧分别增加 2,323.94 万元、3,947.02 万元、5,478.76 万元, 上述无形资产增加将导致摊销分别增加 0.62 万元、1.15 万元、2.05 万元。若由于外部 环境变化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收益不及预期,无法抵减由于资产规模扩大造成的折旧、 摊销增加,可能摊薄公司收益,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六、内控风险
(一)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管理和内控风险
云计算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公司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923.85 万元、28,176.12 万 元、37,682.20 万元及 14,413.29 万元,总资产分别为 132,162.79 万元、122,553.58 万元、 44,214.03 万元及 40,394.08 万元。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团队业 务、团队、采购、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客户和服务领域将更加广泛。
业务规模的扩张导致管理难度大幅提高,原有的战略规划、机构设置、企业文化、 以及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等制度可能不再能适应公司当前管理的需要,如果公司不 能根据时下所处的市场环境及时调整公司管理制度和资源配置,可能导致决策迟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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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臃肿、市场开拓不利、产品故障频繁等管理不善的情况,进而致使市场竞争力下降、 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偏低的风险
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合计控制公司 33.42%的股份表决权。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 1,2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时,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比 例将降至 24.98%。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其他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潜在的投资者收购公 司股份,公司可能因股权结构分散而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情形,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在经营 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的不确定性。
(三)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退出《一致行动协议》及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 股份的风险
黄允松、甘泉和林源为增强及巩固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一致行动协议》对黄允松、甘泉和林源未来继续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做 了一致行动安排。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后的60个月内,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 不得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尽管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在今后可预期时间内 能够稳定、有效地存在,且三人尚无计划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后的60个月期间届满后 退出《一致行动协议》,但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后的60个月期间届满后,三人将有可 能根据实际需要退出一致行动关系。该潜在事项对公司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0个月后 的控制权稳定及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造成不确定性风险。
尽管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无减持计划或相应安排,但三人就其持有股份在 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有可能减持各自所持股份。三人因持股比例下降而造成投票权的 减弱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及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亦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境外投资程序存在瑕疵的风险
2017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设立香港青云;2020 年 3 月 27 日,香港青云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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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香港青云自设立至注销之日,发行人未向香港青云实际投入投资款等任何资金,香 港青云亦未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未就该境外投资履行中国境内发改委、商委、 外汇部门的程序。
2017 年 6 月,发行人设立香港云计算,设立时发行人未向香港云计算实际投入资 金,香港云计算亦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发行人当时暂未履行中国境内发改 委、商委、外汇部门关于境外投资备案的程序。发行人首次对香港云计算出资时间为 2019 年 7 月,在此之前,发行人已履行中国境内发改委、商委、外汇部门的程序。
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 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发行人前述行为不涉及发行人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存 在导致发行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可能性。若发行人因此被相关机构处以行政处罚,将会 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法律风险
(一)增值电信业务合规风险
电信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受到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云计算作为增 值电信业务的一个分类,适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公司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证书,才能获准合法合规经营。一直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增值电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并已经取得工信部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但是,未来若公司未能持续持有 目前已取得的批准许可,或因为新业务、新产品或其他原因不能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可能受到罚款、限制经营甚至吊销许可的处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安全事故纠纷风险
云计算服务商承担着帮助客户建设和维护 ICT 基础设施的重要任务和支持客户日 常经营、保证客户数据安全的重要责任。但由于客观环境因素,云计算安全事故时有发 生,影响客户正常经营,造成客户数据泄露或遗失。由于客户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严 苛,公司不能排除由于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导致产品出现故障,引起纠纷,给公司带来 声誉和经济方面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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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资质证书及认证证书不能续期的风险
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外,发行人提供云产品及云服务过程中还需要取得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 品认证证书》等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或认证证书,而该等资质证书或认证证书通常具有 一定的时效期限。如果发行人持有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认证证书到期不能续期,将对发行 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八、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 亿股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80%”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 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中止发行”。若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 初始发行量,则本次发行可能中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行 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 应当中止发行。前款所指预计发行后总市值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或 者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乘以发行后总股本(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计算的总市值”。若公司初步询价结束后计算出的总市值低于 30 亿元,则存在发行被 中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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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中文名称: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
| 注册资本: | 3,546.217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允松 |
| 优帆科技设立时间: | 2012年4月17日 |
|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间: | 2019年5月30日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6号院16号楼6层601室 |
| 邮政编码: | 100020 |
| 电话: | 010-8305 1688 |
| 传真: | 010-8305 1688 |
| 互联网网址: | www.qingcloud.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部门 及部门负责人: |
董事会办公室、崔天舒 |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部门 的电话: |
010-8305 1688 |
二、发行人的设立、改制重组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优帆科技系由黄允松、甘泉、林源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共同出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4 月 13 日,黄允松、甘泉、林源签署《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同 日,北京中美利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中美利鑫[2012]验字第 X1160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优帆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0,0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2 年 4 月 17 日,优帆科技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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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3 月 25 日,容诚出具容诚验字[2020] 100Z0036 号《验资复核报告》,经复 核,北京中美利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美利鑫[2012]验字第 X1160 号《验 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相关 规定。
优帆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黄允松 | 货币出资 | 21,000 | 70 |
| 2 | 甘 泉 | 货币出资 | 6,000 | 20 |
| 3 | 林 源 | 货币出资 | 3,000 | 10 |
| 合计 | 30,000 | 100 |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及整体变更具体方案
- 1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青云科技系由优帆科技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3 日,容诚就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会审字[2019]5905 号),确认优帆科技于审计基准日(2019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 审计值为 472,898,925.92 元。
2019 年 5 月 13 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事项出具了《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183 号),确认优帆科技于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7,625.62 万元。
2019 年 5 月 17 日,优帆科技通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同意优帆科技以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472,898,925.92 元中的 35,462,175 元折合成股份公司 股本,共计折合总股本 35,462,175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35,462,175 元, 净资产超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 437,436,750.92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9 年 5 月 17 日,优帆科技全体股东暨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9 年 5 月 27 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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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北京青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19 年 5 月 30 日,容诚出具会验字[2019]861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5,462,175 元,出资方式为净资 产。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准变更登记为北京青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546.2175 万元。
由于前期会计差错事项的追溯调整,优帆科技股改基准日(2019 年 1 月 31 日)财 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科目发生了变化。2020 年 2 月 3 日,容诚出具《关于北京青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将优帆科技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由 472,898,925.92 元调整为 423,659,523.82 元。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的议案》,同意对股改 基准日净资产项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的净资产为 423,659,523.82 元,折合股份总额 35,462,175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总额人民币 35,462,175 元,净资产大于折股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3 月 13 日,容诚就优帆科技以 2019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股改出资到 位情况的专项复核事项出具《关于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出资到位情况专项 复核的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297 号),经复核,追溯调整后,股改时点净资产为 423,659,523.82 元作为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的依据,折合成股本 35,462,175 股,金额 35,462,175 元,调整后净资产超出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对股改 时的出资情况未产生出资不实的影响。
青云科技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名称 | 认购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18.92 |
| 2 | 嘉兴蓝驰 | 3,978,683 | 11.22 |
| 3 | 横琴招证 | 3,113,752 | 8.78 |
| 4 | 北京融汇 | 2,421,807 | 6.83 |
| 5 | 甘 泉 | 2,200,000 |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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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起人姓名/名称 | 认购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
| 6 | 山东吉富 | 2,002,166 | 5.65 |
| 7 | 苏州天翔 | 1,937,792 | 5.46 |
| 8 | 杨 涛 | 1,917,981 | 5.41 |
| 9 | 中金佳泰 | 1,729,862 | 4.88 |
| 10 | 泛海丁酉 | 1,210,903 | 3.41 |
| 11 | 林 源 | 1,100,000 | 3.10 |
| 12 | 天津蓝驰 | 1,037,917 | 2.93 |
| 13 | 上海创稷 | 1,030,556 | 2.91 |
| 14 | 颖悟科技 | 922,817 | 2.60 |
| 15 | 冠绝网络 | 922,816 | 2.60 |
| 16 | 深圳招远 | 691,945 | 1.95 |
| 17 | 王 啸 | 571,958 | 1.61 |
| 18 | 佛山景祥 | 447,755 | 1.26 |
| 19 | 上海光易 | 432,466 | 1.22 |
| 20 | 北京盛合 | 389,219 | 1.10 |
| 21 | 宁波浩春 | 345,973 | 0.98 |
| 22 | 国科瑞华 | 339,053 | 0.96 |
| 23 | 国科正道 | 6,919 | 0.02 |
| 合 计 | 35,462,175 | 100.00 |
2 、整体变更时点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发行人股改基准日(2019 年 1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881,921,368.30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主要为:
(1)为拆除 VIE 架构,发行人 2017 年度收购 WOFE 优帆网络,该项收购构成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取得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38,588,406.79 元)确认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与付出对价(639,753,468.89 元)之间差 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减少未分配利润 601,165,062.10 元。
(2)因股份支付,公司从成立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9,434,026.70 元,减少未分配利润 89,434,026.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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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作为科技型公司,研发投入巨大,公司自成立至今研发投入金额累计 为 23,162.09 万元。
(4)发行人云服务业务受行业市场影响,持续亏损,公司自成立至今云服务业务 累计亏损金额为 5,006.68 万元。
3 、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
整体变更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9 年1 月31 日 (整体变更前) |
2019 年1 月31 日 (整体变更后)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 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 -88,192.14 | - |
-17,452.01 |
-24,682.10 |
| 未分配利润(合并) | -88,289.52 | -97.38 |
-19,890.56 |
-27,628.32 |
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母公司未弥补亏 损为-88,192.14 万元),已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净资产折股,将母公司未弥补亏 损减少至 0,将合并未弥补亏损减少至-97.38 万元,2019 年以来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是 云服务经营亏损、研发投入、管理和销售职工薪酬支出和股份支付费用形成的亏损。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未弥补亏损余额为-27,628.32 万元。
由于公司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投入较大、所处云计算行业尤其是公有云领域竞争较 为激烈,该情形尚未消除, 且预计公司经营会持续产生大量开支,短期内无法盈利、未 弥补亏损将持续存在。
4 、与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动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1 月 | 2019 年2-12 月 | 2020 年1-6 月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9,647.78 | -14,945.85 |
-1,082.71 |
-18,013.94 |
-7,737.76 |
|
| 2017 年12 月 31 日 |
2018 年12 月 31 日 |
2019 年1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 31 日 |
2020 年6 月 30 日 |
||
| 整体变更前 | 整体变更后 | |||||
| 未分配利润(合并) | -72,258.87 | -87,204.72 |
-88,289.52 |
-97.38 |
-19,890.56 |
-27,628.32 |
| 未分配利润(合并) 的变动额 |
/ | -14,945.85 |
-1,084.80 |
88,192.14 |
-19,793.18 |
-7,737.76 |
| 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 -72,195.66 | -87,109.43 |
-88,192.14 |
- |
-17,452.01 |
-24,68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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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 -14,913.77 -1,082.71 88,192.14 -17,452.01 -7,230.09 的变动额
根据上述表格,报告期内合并未分配利润(合并未弥补亏损)的变动额与当期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有匹配关系。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且略有扩大,合并未弥补亏损的变动额随之相应扩大,合并未弥补亏损绝对值呈上升 趋势,与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5 、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未弥补亏损较大,预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 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在持续多年较强研发投入及经验积累后,随着公司技术积累不断增强,公司经营的 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毛利率有所回升,净亏损率有所收窄。在 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未来继续收窄亏 损乃至实现盈利的可能性较大。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 不会对公司的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整改措施
根据前期的审计及评估情况:
(1)2019 年 5 月 13 日,容诚就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出具了《审 计报告》(会审字[2019]5905 号),确认优帆科技于审计基准日(2019 年 1 月 31 日) 的净资产审计值为 472,898,925.92 元。
(2)2019 年 5 月 13 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设立股 份公司事项出具了《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183 号),确认优帆科技于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7,625.62 万元。
公司前身优帆科技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同意整体变 更的具体方案如下:优帆科技以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472,898,925.92 元中的 35,462,175 元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折合总股本 35,462,175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35,462,175 元,净资产超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 437,436,7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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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由于前期会计差错事项的追溯调整,优帆科技股改基准日(2019 年 1 月 31 日)财 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科目发生了变化。2020 年 2 月 3 日,容诚出具《关于北京青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将优帆科技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由 472,898,925.92 元调整为 423,659,523.82 元。
根据上述决议事项,公司整体变更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 423,659,523.82 元中的 35,462,175.00 元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折合总股本 35,462,175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35,462,175 元,净资产超出股份公司注 册资本的部分388,197,348.82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 picture [259 x 1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由于公司净资产远高于实收资本,上述会计处理共计调减了净资产 4,923.94 万元, 调减后净资产仍高于实收资本,不会产生出资不实情形。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的议案》,同意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项目进行追溯调 整,调整后的净资产为 423,659,523.82 元,折合股份总额 35,462,175 股,每股面值 1 元, 共计股本总额人民币 35,462,175 元,净资产大于折股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3 月 13 日,容诚就优帆科技以 2019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股改出资到 位情况的专项复核事项出具《关于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出资到位情况专项 复核的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297 号),经复核,追溯调整后,股改时点净资产 为 423,659,523.82 元作为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的依据,折合成股本 35,462,175 股,金额 35,462,175 元,调整后净资产超出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对股改 时的出资情况未产生出资不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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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整体变更,公司消除了股改基准日母公司账面的累计未弥补亏损 88,192.14 万 元。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发生了两次增资和三次股权转让,具体如下:
1 、 2018 年 11 月,增加注册资本( C 轮融资)
2016 年 2 月 29 日,优帆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优帆科技与天泽吉富、杨涛、融通 资本及其他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 股东融通资本、冠绝网络、颖悟科技、天泽吉富、杨涛、王啸;同意优帆科技注册资本 增加至 18,866,657 元。同日,优帆科技通过新的章程。因优帆科技变更及申领其运营需 要的电信类牌照较为耗时,因此未就本次增资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9 年 1 月 10 日,容诚出具会验字[2019]0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优帆科技已收到冠绝网络等 6 名投资者以货币方式缴纳的出资款 243,400,284.46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6,756,279.58 元,计入资本公积 236,644,004.88 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17,756,279.58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实缴时间 | 出资总额 | 实缴注册资本 | 计入资本公积金额 |
| 1 | 冠绝网络 注 |
2017年12月29日 | 3,099,357.64 | 317,792.98 |
2,781,564.66 |
| 2 | 颖悟科技 注 |
2017年12月29日 | 4,071,406.82 | 417,462.60 |
3,653,944.22 |
| 3 | 王 啸 | 2017年7月11日 | 932,800 | 571,958 |
360,842 |
| 4 | 天泽吉富 | 2016年3月7日 | 98,040,300 | 2,270,444 |
95,769,856 |
| 5 | 杨 涛 | 2016年3月18日、 2017 年6 月13 日 |
98,040,300 | 2,270,444 |
95,769,856 |
| 6 | 融通资本 | 2016年3月2日 | 39,216,120 | 908,178 |
38,307,942 |
注: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冠绝网络和颖悟科技尚未实缴完出资,剩余未实缴的出资已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实缴完毕,具体请见容诚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9]0339 号《验资报告》, 即本部分之“3、2019 年 1 月,增资(D 轮融资)”。
2018 年 11 月 21 日,优帆科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 优帆科技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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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
| 1 | 黄允松 | 7,700,000 | 40.81 |
| 2 | 天泽吉富 | 2,270,444 | 12.03 |
| 3 | 杨 涛 | 2,270,444 | 12.03 |
| 4 | 甘 泉 | 2,200,000 | 11.66 |
| 5 | 林 源 | 1,100,000 | 5.83 |
| 6 | 颖悟科技 | 922,817 | 4.89 |
| 7 | 冠绝网络 | 922,816 | 4.89 |
| 8 | 融通资本 | 908,178 | 4.81 |
| 9 | 王 啸 | 571,958 | 3.03 |
| 合计 | 18,866,657 | 100.00 |
2 、 2019 年 1 月,股权转让( D 轮融资)
2017 年 6 月 6 日,黄允松分别与国科瑞华、国科正道、泛海丁酉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杨涛与北京盛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融通资本分别与宁波浩春、北京盛合、深 圳招远、国科瑞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股比(%) | 转让价格(元) |
|---|---|---|---|---|
| 黄允松 | 国科瑞华 | 118,315 | 0.63 |
6,839,528 |
| 国科正道 | 6,919 | 0.04 |
400,000 |
|
| 泛海丁酉 | 864,931 | 4.58 |
50,000,000 |
|
| 杨 涛 | 北京盛合 | 172,986 | 0.92 |
10,000,000 |
| 融通资本 | 宁波浩春 | 345,973 | 1.83 |
20,000,000 |
| 北京盛合 | 168,481 | 0.89 |
9,739,546 |
|
| 深圳招远 | 172,986 | 0.92 |
10,000,000 |
|
| 国科瑞华 | 220,738 | 1.17 |
12,760,472 |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但因变更及申领优 帆科技运营需要的电信类牌照较为耗时,因此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并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2018 年 11 月 22 日,优帆科技重新召开股东会,同意 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章程。
2019 年 1 月 2 日,优帆科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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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优帆科技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35.56 |
| 2 | 天泽吉富 | 2,270,444 | 12.03 |
| 3 | 甘 泉 | 2,200,000 | 11.66 |
| 4 | 杨 涛 | 2,097,458 | 11.12 |
| 5 | 林 源 | 1,100,000 | 5.83 |
| 6 | 颖悟科技 | 922,817 | 4.89 |
| 7 | 冠绝网络 | 922,816 | 4.89 |
| 8 | 泛海丁酉 | 864,931 | 4.58 |
| 9 | 王 啸 | 571,958 | 3.03 |
| 10 | 宁波浩春 | 345,973 | 1.83 |
| 11 | 北京盛合 | 341,467 | 1.81 |
| 12 | 国科瑞华 | 339,053 | 1.80 |
| 13 | 深圳招远 | 172,986 | 0.92 |
| 14 | 国科正道 | 6,919 | 0.04 |
| 合计 | 18,866,657 | 100.00 |
3 、 2019 年 1 月,增资( D 轮融资)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股东天津蓝驰、嘉兴蓝驰、上 海光易、苏州天翔、上海创稷、横琴招证、北京融汇、中金佳泰;同意优帆科技注册资 本增加至 35,462,175 元,其中天津蓝驰出资 1,037,917 元,嘉兴蓝驰出资 3,978,683 元, 上海光易出资 432,466 元,苏州天翔出资 1,937,792 元,上海创稷出资 1,030,556 元,横 琴招证出资 3,113,752 元,北京融汇出资 2,421,807 元,中金佳泰出资 1,729,862 元,泛 海丁酉出资 345,972 元,北京盛合出资 47,752 元,深圳招远出资 518,959 元。但优帆科 技因变更及申领其运营需要的电信类牌照较为耗时,因此未就本次增资及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
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优帆科技重新召 开股东会,同意上述增资,并相应修改章程。
2019 年 3 月 8 日,容诚出具会验字[2019]033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优帆科技已收到嘉兴蓝驰等 11 名 D 轮融资投资者以及原 C 轮融资尚未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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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出资的 2 名股东颖悟科技和冠绝网络全部用货币方式缴纳的出资款合计 970,184,131.54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17,705,895.42 元,计入资本公积 952,478,236.12 元,优帆科技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5,462,175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缴时间 | 出资总额 | 实缴注册资本 | 计入资本公积金额 |
| 1 | 嘉兴蓝驰 | 2017年9月4日 | 230,000,000 | 3,978,683 |
226,021,317 |
| 2 | 天津蓝驰 | 2017年7月4日 | 60,000,000 | 1,037,917 |
58,962,083 |
| 3 | 上海光易 | 2017年6月20日 | 25,000,000 | 432,466 |
24,567,534 |
| 4 | 苏州天翔 | 2017年6月20日 | 112,020,000 | 1,937,792 |
110,082,208 |
| 5 | 上海创稷 | 2017年7月6日 | 59,574,442 | 1,030,556 |
58,543,886 |
| 6 | 泛海丁酉 | 2017年6月29日 | 20,000,000 | 345,972 |
19,654,028 |
| 7 | 北京盛合 | 2017年6月30日 | 2,760,454 | 47,752 |
2,712,702 |
| 8 | 深圳招远 | 2017年7月4日 | 30,000,000 | 518,959 |
29,481,041 |
| 9 | 横琴招证 | 2017年7月3日 | 180,000,000 | 3,113,752 |
176,886,248 |
| 10 | 北京融汇 | 2017年7月3日 | 140,000,000 | 2,421,807 |
137,578,193 |
| 11 | 中金佳泰 | 2017年7月5日 | 100,000,000 | 1,729,862 |
98,270,138 |
| 12 | 冠绝网络 | 2019年1月31日 | 5,900,642.36 | 605,023.02 |
5,295,619.34 |
| 13 | 颖悟科技 | 2019年1月31日 | 4,928,593.18 | 505,354.40 |
4,423,238.78 |
| 合计 | 970,184,131.54 | 17,705,895.42 |
952,478,236.12 |
2019 年 1 月 23 日,优帆科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上述增资完成后, 优帆科技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18.92 |
| 2 | 嘉兴蓝驰 | 3,978,683 | 11.22 |
| 3 | 横琴招证 | 3,113,752 | 8.78 |
| 4 | 北京融汇 | 2,421,807 | 6.83 |
| 5 | 天泽吉富 | 2,270,444 | 6.40 |
| 6 | 甘 泉 | 2,200,000 | 6.20 |
| 7 | 杨 涛 | 2,097,458 | 5.91 |
| 8 | 苏州天翔 | 1,937,792 | 5.46 |
| 9 | 中金佳泰 | 1,729,862 | 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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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10 | 泛海丁酉 | 1,210,903 | 3.41 |
| 11 | 林 源 | 1,100,000 | 3.10 |
| 12 | 天津蓝驰 | 1,037,917 | 2.93 |
| 13 | 上海创稷 | 1,030,556 | 2.91 |
| 14 | 颖悟科技 | 922,817 | 2.60 |
| 15 | 冠绝网络 | 922,816 | 2.60 |
| 16 | 深圳招远 | 691,945 | 1.95 |
| 17 | 王 啸 | 571,958 | 1.61 |
| 18 | 上海光易 | 432,466 | 1.22 |
| 19 | 北京盛合 | 389,219 | 1.10 |
| 20 | 宁波浩春 | 345,973 | 0.98 |
| 21 | 国科瑞华 | 339,053 | 0.96 |
| 22 | 国科正道 | 6,919 | 0.02 |
| 合计 | 35,462,175 | 100.00 |
4 、 2019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19 年 3 月 29 日,天泽吉富与山东吉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天泽吉富将其持 有的优帆科技 6.40%的股权(对应 2,270,444 元出资额)以 98,040,300 元转让给山东吉 富。同日,优帆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章程。
2019 年 4 月 25 日,优帆科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优帆科技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18.92 |
| 2 | 嘉兴蓝驰 | 3,978,683 | 11.22 |
| 3 | 横琴招证 | 3,113,752 | 8.78 |
| 4 | 北京融汇 | 2,421,807 | 6.83 |
| 5 | 山东吉富 | 2,270,444 | 6.40 |
| 6 | 甘 泉 | 2,200,000 | 6.20 |
| 7 | 杨 涛 | 2,097,458 | 5.91 |
| 8 | 苏州天翔 | 1,937,792 | 5.46 |
| 9 | 中金佳泰 | 1,729,862 | 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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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10 | 泛海丁酉 | 1,210,903 | 3.41 |
| 11 | 林 源 | 1,100,000 | 3.10 |
| 12 | 天津蓝驰 | 1,037,917 | 2.93 |
| 13 | 上海创稷 | 1,030,556 | 2.91 |
| 14 | 颖悟科技 | 922,817 | 2.60 |
| 15 | 冠绝网络 | 922,816 | 2.60 |
| 16 | 深圳招远 | 691,945 | 1.95 |
| 17 | 王 啸 | 571,958 | 1.61 |
| 18 | 上海光易 | 432,466 | 1.22 |
| 19 | 北京盛合 | 389,219 | 1.10 |
| 20 | 宁波浩春 | 345,973 | 0.98 |
| 21 | 国科瑞华 | 339,053 | 0.96 |
| 22 | 国科正道 | 6,919 | 0.02 |
| 合计 | 35,462,175 | 100.00 |
5 、 2019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19 年 4 月 26 日,山东吉富、杨涛分别与佛山景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 如下:
| 如下: | ||||
|---|---|---|---|---|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转让股比(%) | 转让价格(元) |
| 山东吉富 | 佛山景祥 | 268,278 | 0.76 |
29,958,148 |
| 杨 涛 | 佛山景祥 | 179,477 | 0.51 |
20,041,891 |
同日,优帆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章程。
2019 年 5 月 10 日,优帆科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优帆科技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18.92 |
| 2 | 嘉兴蓝驰 | 3,978,683 | 11.22 |
| 3 | 横琴招证 | 3,113,752 | 8.78 |
| 4 | 北京融汇 | 2,421,807 | 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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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
| 5 | 甘 泉 | 2,200,000 | 6.20 |
| 6 | 山东吉富 | 2,002,166 | 5.65 |
| 7 | 苏州天翔 | 1,937,792 | 5.46 |
| 8 | 杨 涛 | 1,917,981 | 5.41 |
| 9 | 中金佳泰 | 1,729,862 | 4.88 |
| 10 | 泛海丁酉 | 1,210,903 | 3.41 |
| 11 | 林 源 | 1,100,000 | 3.10 |
| 12 | 天津蓝驰 | 1,037,917 | 2.93 |
| 13 | 上海创稷 | 1,030,556 | 2.91 |
| 14 | 颖悟科技 | 922,817 | 2.60 |
| 15 | 冠绝网络 | 922,816 | 2.60 |
| 16 | 深圳招远 | 691,945 | 1.95 |
| 17 | 王 啸 | 571,958 | 1.61 |
| 18 | 佛山景祥 | 447,755 | 1.26 |
| 19 | 上海光易 | 432,466 | 1.22 |
| 20 | 北京盛合 | 389,219 | 1.10 |
| 21 | 宁波浩春 | 345,973 | 0.98 |
| 22 | 国科瑞华 | 339,053 | 0.96 |
| 23 | 国科正道 | 6,919 | 0.02 |
| 合计 | 35,462,175 | 100.00 |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红筹结构搭建和终止情况
2017 年 6 月,香港云计算收购优帆香港的有关业务及资产;2017 年 7 月,优帆科 技收购优帆网络 100%的股权;前述两项交易均为拆除红筹架构的组成部分。除前述外,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背景
2012 年,公司为实施境外上市计划搭建了红筹架构。2017 年,经公司与全体股东 商议,考虑回归 A 股上市,故对红筹架构进行了拆除。
2017 年红筹架构拆除时,优帆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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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54 x 2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二)本次重组及所履行的法律程序
1 、优帆科技收购优帆网络 100% 的股权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科技全体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优帆科技与优帆香港签订关 于收购优帆网络全部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7 年 7 月 10 日,优帆网络的股东优帆香港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在优帆网络 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优帆科技。
2017 年 7 月 10 日,优帆香港与优帆科技签署《关于北京优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书》,优帆香港将其持有优帆网络 100%的股权以 639,753,468.89 元(相当 于 94,286,604.51 美元)的价格(含优帆香港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9,817,437.25 元)转 让给优帆科技。
2017 年 7 月 11 日,优帆网络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7 月 13 日,优帆网络就变更为内资企业办理了商委备案,并取得北京市海 淀区商务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京海外资备 201700793 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 年 4 月 24 日,扣除前述企业所得税后,优帆科技向优帆香港支付前述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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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价款 579,936,031.64 元。
2 、香港云计算收购优帆香港的全部资产
2017 年 6 月 30 日,香港云计算的股东优帆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香港云计算收 购优帆香港的全部资产,并与优帆香港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2017 年 6 月 30 日,优帆香港与香港云计算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优帆香港以 19,601,427.11 元的价格将拟转让资产转让给香港云计算。
2019 年 6 月 30 日,优帆香港与香港云计算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优帆香港和 香港云计算完成拟转让资产的交割。
2019 年 7 月 15 日,香港云计算向优帆香港支付前述收购价款 2,839,814.92 美元。 (三)本次重组对发行人的影响
优帆香港、优帆网络系黄允松、甘泉、林源为实施境外上市计划搭建红筹架构而分 别设立的香港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因考虑回归境内上市,发行人收购了优帆网络全部 股权并通过香港云计算收购优帆香港的全部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优帆网络成为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优帆香港资产及后续所开展业务全部归属于发行人。本次重组前后发行 人的经营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未因本次重组受 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优帆科技红筹结构的搭建和终止情况
1 、红筹架构的建立过程
( 1 ) 2012 年 2 月,设立境外持股平台 BVI 公司
2012 年 2 月 3 日,黄允松作为唯一股东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持有 1 股普通股;甘泉作为唯一股东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 Picaas Holdings Limited,持有 1 股普通股;林源作为唯一股东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持有 1 股普通股。
( 2 ) 2012 年 2 月,设立境外融资主体优帆开曼
2012 年 2 月 14 日,NovaSage Nominees (Cayman) Limited 在开曼设立优帆开曼,持 有股份数为 1 股普通股,持有 NS-266305 号设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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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帆开曼设立时的授权股本为 500,000,000 股股票,每股票面价值为 0.0001 美元。 2012 年 2 月 14 日,NovaSage Nominees (Cayman) Limited 将持有的优帆开曼 1 股普通股 股份转让给 Picaas Holdings Limited,同时,优帆开曼向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发行 1 股普通股股份,股权结构变更为: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1 | 普通股 | 50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1 | 普通股 | 50 |
| 合计 | 2 | -- | 100 |
2012 年 4 月 1 日,优帆开曼向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发行 7 股普通股股份、向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发行 1 股普通股股份,股权结构变更为: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7 | 普通股 | 70 |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2 | 普通股 | 20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1 | 普通股 | 10 |
| 合计 | 10 | -- | 100 |
2012 年 9 月 13 日,黄允松、甘泉、林源就优帆开曼设立及间接控制优帆科技分别 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出具的个字(2012)318 号、个字(2012)316 号、 个字(2012)317 号《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 3 ) 2012 年 5 月,设立优帆香港
2012 年 5 月 10 日,优帆开曼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优帆香港,优帆香港设立时的 股本为 1 港元。
( 4 ) 2012 年 10 月,设立优帆网络
经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设立北京优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批复》 (海商审字[2012]794 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京资字[2012]8195 号)批准同意,2012 年 10 月 30 日,优帆香港设立外商独资企 业优帆网络,优帆网络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700,0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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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012 年 11 月,优帆网络协议控制优帆科技
2012 年 11 月 30 日,优帆网络与优帆科技签署《独家业务合作协议》;优帆网络与 优帆科技及其股东分别签署了《独家购买权合同》和《股权质押协议》;黄允松、林源、 甘泉分别签署了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不可撤销地授权优帆网络在授权委托书的有效 期内作为唯一的排他代理人全权代表其行使在优帆科技的相关股东权利。通过上述控制 协议的签署,优帆网络实现了对优帆科技的协议控制,协议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447 x 1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 ) 2012 年 11 月,优帆开曼进行 A 轮融资
2012 年 11 月 30 日,优帆开曼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向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发行 1,241,998 股普通股,向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发行 4,344,993 股普通股,向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发行 620,999 股普通股;2)向 BRV Lotus Fund 2012, L.P.发行 2,792,000 股 A 类优先股;3)预留 1,000,000 股普通股用作员工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ESOP”)。
2012 年 11 月 30 日,BRV Lotus Fund 2012, L.P.、优帆开曼、优帆香港、优帆网络、 优帆科技、Picaas Holdings Limited、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Richily Holdings Limited、黄允松、甘泉、林源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2012 年 12 月 27 日,优帆开曼向王啸出具认股权证,授予王啸 309,278 股普通股的 认购权。
2013 年 1 月 8 日,黄允松、甘泉、林源就优帆开曼 A 轮融资分别取得国家外汇管 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出具的个字(2012)318B 号、个字(2012)316B 号、个字(2012) 317B 号《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本轮融资完成后,优帆开曼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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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4,345,000 | 普通股 | 42.15 |
| BRV Lotus Fund 2012, L.P. | 2,792,000 | A类优先股 | 27.08 |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1,242,000 | 普通股 | 12.05 |
| ESOP(预留) | 1,000,000 | 普通股 | 9.70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621,000 | 普通股 | 6.02 |
| 王啸(认股权) | 309,278 | 普通股(认股权) | 3.00 |
| 合计 | 10,309,278 | -- | 100.00 |
( 7 ) 2013 年 12 月,优帆开曼进行 B 轮融资
2013 年 12 月 23 日,优帆开曼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向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发行 1,470,660 股 B 类优先股;2)向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发行 201,115 股 B 类优先股;3)向 BRV Lotus Fund 2012, L.P.发行 557,258 股 B 类优先股;4)向 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发行 557,258 股 B 类优先股。
2013 年 12 月 23 日,优帆开曼、优帆香港、优帆网络、优帆科技、Picaas Holdings Limited、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Richily Holdings Limited、黄允松、 甘泉、林源、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BRV Lotus Fund 2012, L.P.、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2014 年 4 月 17 日,黄允松、甘泉、林源就 B 轮融资分别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 外汇管理部出具的个字(2012)318B2 号、个字(2012)316B2 号、个字(2012)317B2 号《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本轮融资完成后,优帆开曼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4,345,000 | 普通股 |
33.18 |
| BRV Lotus Fund 2012, L.P. | 2,792,000 | A类优先股 |
21.32 |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4.26 |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 | 1,470,660 | B类优先股 |
11.23 |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1,242,000 | 普通股 |
9.48 |
| ESOP(预留) | 1,000,000 | 普通股 |
7.64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621,000 |
普通股 |
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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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4.26 |
| 王啸(认股权) | 309,278 | 普通股(认股权) | 2.36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 | 201,115 | B类优先股 |
1.54 |
| 合计 | 13,095,569 | -- |
100.00 |
( 8 ) 2014 年 5 月,优帆开曼普通股转让
2014 年 5 月 29 日,优帆开曼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将其分别 通过 BVI 公司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Picaas Holdings Limited、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的合计 261,911 股普通股转让给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014 年 5 月 29 日,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分别与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Picaas Holdings Limited、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Picaas Holdings Limited 和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分别将持有的优帆开曼 183,338 股、52,382 股和 26,191 股普通股(合计 261,911 股普通股)转让给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2014 年 7 月 10 日,黄允松、甘泉、林源就本次普通股转让分别取得国家外汇管理 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出具的个字(2012)318B3 号、个字(2012)316B3 号、个字(2012) 317B3 号《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优帆开曼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4,161,662 | 普通股 |
31.78 |
| BRV Lotus Fund 2012, L.P. | 2,792,000 | A类优先股 |
21.32 |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4.26 |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 | 1,470,660 | B类优先股 |
11.23 |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1,189,618 | 普通股 |
9.08 |
| ESOP(预留) | 1,000,000 | 普通股 |
7.64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594,809 | 普通股 |
4.54 |
| 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4.26 |
| 王啸(认股权) | 309,278 | 普通股(认股权) | 2.36 |
|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261,911 | 普通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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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 | 201,115 | B类优先股 |
1.54 |
| 合计 | 13,095,569 | -- |
100.00 |
( 9 ) 2015 年 8 月,优帆开曼向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出具认股权证
2015 年 8 月 18 日,优帆开曼向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出具认股权证,授予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或其指定的海外持股方认购 65,767 股普通股权利。
上述认股权证出具后,优帆开曼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4,161,662 | 普通股 |
31.62 |
| BRV Lotus Fund 2012, L.P. | 2,792,000 | A类优先股 |
21.21 |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4.23 |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 | 1,470,660 | B类优先股 |
11.17 |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1,189,618 | 普通股 |
9.04 |
| ESOP(预留) | 1,000,000 | 普通股 |
7.60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594,809 | 普通股 |
4.52 |
| 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4.23 |
| 王啸(认股权) | 309,278 | 普通股(认股权) | 2.35 |
|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261,911 | 普通股 |
1.99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 | 201,115 | B类优先股 |
1.53 |
|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 65,767 | 普通股(认股权) | 0.50 |
| 合计 | 13,161,336 | -- |
100.00 |
( 10 ) 2016 年 2 月,优帆开曼进行 C 轮融资
2016 年 2 月 29 日,优帆开曼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向 BRV Lotus Fund 2012, L.P.发行 327,389 股 C 类优先股;2)向 Best Strength Investments Limited 发行 2,455,419 股 C 类优先股;3)授予融通资本或其指定的海外持股方认购优帆开曼 491,084 股 C 类 优先股的认股权。
2016 年 2 月 29 日,优帆开曼、优帆香港、优帆网络、优帆科技、BRV Lotus Fund 2012, L.P.、Picaas Holdings Limited、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Rich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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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dings Limited、黄允松、甘泉、林源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2016 年 10 月 28 日,优帆开曼向融通资本出具认股权证,授予融通资本或其指定 的海外持股方认购 491,084 股 C 类优先股权利。
本轮融资完成后,优帆开曼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4,161,662 | 普通股 |
25.32 |
| BRV Lotus Fund 2012, L.P. | 2,792,000 | A类优先股 |
16.99 |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3.39 | |
| 327,389 | C类优先股 |
1.99 | |
| Best Strength Investments Limited | 2,455,419 | C类优先股 |
14.94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 | 1,470,660 | B类优先股 |
8.95 |
| Piccas Holdings Limited | 1,189,618 | 普通股 |
7.24 |
| ESOP(预留) | 1,000,000 | 普通股 |
6.08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594,809 | 普通股 |
3.62 |
| 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3.39 |
| 融通资本或其指定的海外持股方(认股权) | 491,084 | C类优先股(认股 权) |
2.99 |
| 王啸(认股权) | 309,278 | 普通股(认股权) | 1.88 |
|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261,911 | 普通股 |
1.59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 | 201,115 | B类优先股 |
1.22 |
|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 65,767 | 普通股(认股权) | 0.40 |
| 合计 | 16,435,228 | -- |
100.00 |
( 11 ) 2017 年 5 月,优帆开曼与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签署认股权终止协议
2017 年 5 月 8 日,优帆开曼与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签署认股权终止协议,终 止授予 China Equities HK Limited 或其指定的海外持股方认购 65,767 股普通股权利。
上述变更完成后,优帆开曼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4,161,662 | 普通股 |
25.42 |
| BRV Lotus Fund 2012, L.P. | 2,792,000 | A类优先股 |
17.06 |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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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比例(%) |
|---|---|---|---|
| 327,389 | C类优先股 |
2.00 | |
| Best Strength Investments Limited | 2,455,419 | C类优先股 |
15.00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 | 1,470,660 | B类优先股 |
8.98 |
| Piccas Holdings Limited | 1,189,618 | 普通股 |
7.27 |
| ESOP(预留) | 1,000,000 | 普通股 |
6.11 |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594,809 | 普通股 |
3.63 |
| 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 | 557,258 |
B类优先股 |
3.40 |
| 融通资本或其指定的海外持股方(认股权) | 491,084 | C类优先股(认股 权) |
3.00 |
| 王啸(认股权) | 309,278 | 普通股(认股权) | 1.89 |
|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261,911 | 普通股 |
1.60 |
| 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 | 201,115 | B类优先股 |
1.23 |
| 合计 | 16,369,461 | -- |
100.00 |
优帆开曼上述变更完成后直至启动红筹架构拆除时,优帆科技的红筹架构未发生变 化。
2 、红筹结构的终止
( 1 )就终止红筹架构事项通过相关内部决议、签署框架协议及终止境外 ESOP
1 )优帆开曼通过有关终止红筹架构事宜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开曼董事会及股东会先后通过书面决议,同意优帆开曼终 止红筹架构,并签署下述协议:i)有关终止红筹架构整体方案的《重组框架协议》;ii) 有关终止红筹架构的终止协议;iii)终止红筹架构的其他必要协议,包括境内 ESOP 增 资协议、王啸增资协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优帆网络的股权转让协议、王啸认股权终 止协议、融通资本认股权终止协议。
2 )优帆科技通过有关终止红筹架构事宜的股东会决议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科技全体股东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优帆科技股权转让及增 资事宜并与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同意优帆科技与相关方签署《重组 框架协议》、关于控制协议的《终止协议》、收购优帆网络的股权转让协议、设立新的香 港公司并就收购优帆香港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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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2017 年 6 月 6 日,甲方(包括优帆网络、优帆科技、优帆开曼和优帆香港)、乙方 (创始人,包括黄允松、甘泉、林源)、丙方(创始人 BVI 公司,包括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Picaas Holdings Limited、Rosewood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丁方(优 帆开曼 A、B、C 轮融资的境外投资人,包括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BRV Lotus Fund 2012, L.P.、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Best Strength Inverstments Limited)、戊方(天泽吉 富、杨涛、融通资本)、己方(员工持股平台,包括冠绝网络、颖悟科技)、庚方(嘉兴 蓝驰、天津蓝驰、上海光易、苏州天翔、上海创稷)、辛方(王啸)签署《重组框架协 议》,就拆除境外架构并在中国境内上市作出了相应的重组安排。
4 )境外 ESOP 终止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开曼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终止境外 ESOP,与员工分别 终止已发放的境外 ESOP 期权。被终止的境外 ESOP 期权,由境内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 技及冠绝网络以对优帆科技增资的方式实现 ESOP 期权境内落地,相关安排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和 发行前已经制定、发行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
( 2 )终止红筹架构的核心环节及操作过程
基于上述系列协议安排,公司终止红筹架构的核心环节包括:
1 )收购优帆网络 100% 股权及优帆香港全部资产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况以及红筹结构搭建和终止情况”之“(二)本次重组及所履行的法律程序” 的相应内容。
2 )先后进行 C 轮及 D 轮境内融资,完成原有境外投资人、 ESOP 股权回落并引入 新投资人
为拆除红筹架构,回归 A 股上市,优帆科技在境内先后进行 C 轮及 D 轮融资,融 资款项一方面用于支持优帆科技业务发展,另一方面用于回购优帆开曼的投资人股权, 完成股份回购。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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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改制重组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 股东变化情况”的相应内容。
3 ) VIE 协议终止
黄允松、甘泉、林源与优帆网络、优帆科技于 2017 年 6 月 6 日签署了《终止协议》, 约定于优帆科技与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上海光易、苏州天翔、上海创稷签署《关于北 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日(即 2017 年 6 月 6 日),各方签署的控制协议(包 括《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授权委托书》)效力 终止,且各方在控制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同时终止。优帆科技股东黄允松、甘泉、林 源已解除对优帆科技的股权质押,并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2 日、2016 年 11 月 23 日、2016 年 8 月 19 日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4 )回购优帆开曼投资人股份,完成境外投资人退出
2019 年 4 月 24 日,优帆科技向优帆香港汇出 579,936,031.64 元;2019 年 6 月 12 日,优帆香港作出董事决定及股东决定,同意向优帆开曼分红 83,668,878.37 美元;2019 年 6 月 6 日,优帆香港向优帆开曼汇出 83,668,878.37 美元。
2019 年 7 月 15 日,香港云计算向优帆香港汇出 2,839,814.92 美元;2019 年 7 月 16 日,优帆香港作出董事决定及股东决定,同意向优帆开曼分红 2,839,787.50 美元;2019 年 7 月 16 日,优帆香港向优帆开曼汇出 2,839,787.50 美元。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开曼与王啸签署《终止协议》,约定双方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签署的《Yunify Technologies Inc. Warrant to Subscribe For Ordinary Shares》于《重 组框架协议》签署日(即 2017 年 6 月 6 日)起终止。
2017 年 6 月 6 日,优帆开曼与融通资本、黄允松签署《终止协议》,约定各方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签署的《Yunify Technologies Inc. Warrant to Subscribe For Series C Preference Shares》于《重组框架协议》签署日(即 2017 年 6 月 6 日)起终止。
2019 年 7 月 30 日,优帆开曼召开股东会,决定向 GS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BRV Lotus Fund 2012, L.P.、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 L.P.、Lightspeed China Partners I-A, L.P.、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 Kong Limited、Best Strength Investments Limited 回购其持有的优帆开曼股份并予以注销,并分别与上述各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相 关回购款项已于 2019 年 7 月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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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30 日,上述境外投资人股份回购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委派董事辞任的名 册变更已经完成。
5 )境外主体的注销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优帆香港、优帆开曼均已完成注销。
-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形。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537 x 28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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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股权结构图
- 1 、搭建境外红筹架构所涉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picture [425 x 3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林源控制的境内员工持股平台
==> picture [232 x 1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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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 picture [499 x 1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重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拥有 6 家全资子公司及 2 家控股子公司, 在中国境外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5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境内全资子公司
1 、光格网络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光格网络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光格网络基本情况如下: |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5月3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允松 | |
| 注册资本 | 1,100万元 | |
| 实收资本 | 0万元 |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宏旺道2号13号楼254室-4(集中办公区) |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 经营范围 |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基 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综合集成系统网络设计、开发及工程施工, 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线路工程施工,通讯设备销售、安装、维修服务,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器材及设备销售,计算机制造、销售,电信增值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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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及一期,光格网络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均已经容诚审计):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 总资产 | 68.98 | 68.97 |
| 净资产 | -96.16 | -96.17 |
| 净利润 | 0.01 | 0.40 |
2 、成都青云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成都青云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成都青云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0月31日 |
| 法定代表人 | 林源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125号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1栋1号楼5层01、02,2号 楼3 层03 号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会议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 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作为公司未来公有云业务的板块公司和第二研发总部,为未来发行人的芯片、物 联网、公有云提供核心支撑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最近一年及一期,成都青云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均已经容诚审计):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 总资产 | 115.75 | 136.94 |
| 净资产 | -516.73 | -277.53 |
| 净利润 | -239.20 | -37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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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青科运营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青科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青科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4月29日 |
| 法定代表人 | 李琦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125号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经营范围 | 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孵化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供应链管理费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最近一年及一期,青科运营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均已经容诚审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 总资产 | 0.28 | 0.35 |
| 净资产 | -0.22 | -0.15 |
| 净利润 | -0.07 | -0.15 |
4 、承德青云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承德青云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承德青云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9月18日 |
| 法定代表人 | 马志强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0万元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主楼3层0331(仅限办公)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经营范围 | 网络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技术研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通信工程施工;通讯设备 (无线电发射装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销售、安装及维修;计算机及辅助 设备;计算机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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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活动) | |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由于截至报告期末承德青云尚未开始经营,因此承德青云无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承德青云正在注销中。
5 、青云慧力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青云慧力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青云慧力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11月3日 |
| 法定代表人 | 金萌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6号院16号楼6层602室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软件 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由于青云慧力尚未开始经营,因此青云慧力暂无财务数据。
6 、青云云计算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青云云计算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青云云计算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
| 法定代表人 | 林源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金穗路2号院5号楼6层604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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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由于青云云计算尚未开始经营,因此青云云计算暂无财务数据。
(二)境内控股子公司
1 、北京爱工作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北京爱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北京爱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4月23日 |
| 法定代表人 | 程勇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71万元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6号院16号楼7层701室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6号院16号楼7层701室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 务(不含医用软件);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企业数字化工作平台,服务发行人在移动办公及员工协同领域的布局,为发行人 下游客户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及场景应用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71%股权,天津倍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2%股权,天津 倍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2%股权,程勇持有5%股权 |
最近一年及一期,北京爱工作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均已经容诚审计):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 总资产 | 33.69 | 2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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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 | -471.42 | -226.77 |
|---|---|---|
| 净利润 | -244.65 | -297.77 |
2 、泉云智慧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泉云智慧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泉云智慧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21年1月5日 |
| 法定代表人 | 金萌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0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28666号济南超算中心科技园主 楼5 层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55%股权,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持有45%股权 |
由于泉云智慧尚未开始经营,因此泉云智慧暂无财务数据。
(三)境外全资子公司
1 、香港云计算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香港云计算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香港云计算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6月23日 |
| 股本总额 | 3,000万元+153万美元 |
| 实收资本 | 446.88万美元 |
| 注册地址 | Unit A1 of Unit A, 11th Floor, Success Commercial Building, 245-251 Hennessy Road, Hong Kong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Unit A1 of Unit A, 11th Floor, Success Commercial Building, 245-251 Hennessy Road, Hong Kong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
作为青云科技亚太地区的节点,持有开展亚太区业务所必需的部分经营性资产, 开展亚太地区的商业活动、签署并交付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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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 | |
|---|---|
| 股权结构 | 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
最近一年及一期,香港云计算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均已经容诚审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 总资产 | 797.94 | 468.66 |
| 净资产 | 710.28 | 313.55 |
| 净利润 | -14.55 | -2.86 |
2 、印尼云计算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印尼云计算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 | 年2月7日,印尼云计算基本情况如下: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3月11日 |
| 已发行股本 | 25亿印尼盾 |
| 实收资本 | 0印尼盾 |
| 注册地址 | 40th, Floor, Capital Place , JI.Jend.Gatot Subroto Kav 18, Kuningan Barat, Mampang Prapatan, Jakarta, 12710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40th Floor, Capital Place, Jl. Jend. Gatot Subroto Kav 18., Kuningan Barat, Mampang Prapatan., South Jakarta, 12170, Indonesia |
| 主要业务及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 |
作为青云科技印尼区的节点,持有开展印尼务所必需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开展印 尼区的商业活动、签署并交付相关业务 |
| 股权结构 | 香港云计算持有90%股权,发行人持有10%股权 |
由于截至报告期末印尼云计算尚未开始经营,因此印尼云计算暂无财务数据。
(四)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拥有 5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参股公司名称 | 发行人认缴 出资金额 |
持股 比例 |
入股时间 | 控股方 | 主营业务 |
|---|---|---|---|---|---|---|
| 1 | 南京云密 | 75万元 | 15% | 2017年9月 18日 |
江苏省计算机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云赋能服务、数 据创新服务、算法研 发服务等 |
| 2 | 青云创元 | 600万元 | 20% | 2018年10月 17 日 |
承德启元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 活动 |
| 3 | 智城科技 | 750万元 | 15% | 2020年3月 26 日 |
无 | 开展物联城市为中心 的产品开发,业务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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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参股公司名称 | 发行人认缴 出资金额 |
持股 比例 |
入股时间 | 控股方 | 主营业务 |
|---|---|---|---|---|---|---|
| 营和生态建设 | ||||||
| 4 | 新疆新云 | 25万元 | 5% | 2020年4月 21日 |
张艳梅 | 围绕新疆政府、新疆 工信厅、新疆灾备中 心、新疆两大运营商 开展私有云建设及云 业务合作 |
| 5 | 新余合芯 | 200万元 | 20% | 2020年10月 10日 |
新余市渝水区数字 经济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
提供智慧城市建设的 解决方案及服务 |
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作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黄允松、甘泉、林源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约定作为本公司股东和/或作为本公司董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本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影响的事项进行决策或予以执行中应保持一致行动;如果经各方充分协商仍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各方均同意以各方中对公司持股比例最高者的意见为准保持一 致行动。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黄允松直接持有本公司 18.92%股份,并通过颖悟科技和冠 绝网络间接持有本公司 0.71%的股份;甘泉直接持有本公司 6.20%的股份;林源直接持 有本公司的 3.10%股份,并通过作为颖悟科技和冠绝网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本 公司 5.20%的股份。三人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 28.22%股份,间接控制本公司 5.20%的股 份,共同控制本公司 33.42%的股份,系本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影响
作为共同创始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对发行人的创立、成长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 贡献。最近2年内,黄允松、甘泉和林源的合计持股比例最高,且一直处于相对控股地 位;截至2021年2月7日,三人共同控制发行人33.42%的股份,持股比例显著高于其他股 东;发行人的股权较为分散,除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关联关系外,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其 他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且其余股东均已出具了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黄允 松、甘泉和林源三人持有或所能够支配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会/股 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可以实现对发行人的共同控制,且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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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最近2年内,黄允松、甘泉和林源通过控制股东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进而实现对 公司的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议案均获所有出席股东或董事的 一致通过(涉及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回避的议案除外),未曾出现反对票或弃权票;公 司的监事及监事会自设立以来未对黄允松、甘泉及林源领导下的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做 出的经营决策提出质疑。最近2年内,发行人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未因三人的持股比例受 到不利影响。
综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稳定性及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产 生实质不利影响。
2 、维持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措施或安排
为维持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作出如下安 排:
( 1 )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黄允松、甘泉和林源于2019年7月15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对三方的一致行动 及巩固对公司的稳定控制等事项作出约定;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后的60个月内,共同 实际控制人均不得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 2 )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黄允松、林源、甘泉及其一致行动人冠绝网络、颖悟科技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持 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 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 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相关内容。
( 3 )其他股东出具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除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股东均已出具《关于不谋求 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其对发行人的投资为财务投资,不在于获得公司的实际控 制权,也无意干涉黄允松、甘泉、林源及公司的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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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对公司实际运营的决策和管理;促使其对公司进行投资的决定因素更在于其对公 司管理团队的充分认同,保持管理团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其利益和投资目的。
综上,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针对保持控制权稳定已采取了相关安 排或措施,该等措施有利于维持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或争议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包括黄允松、 甘泉、林源、颖悟科技、冠绝网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横琴招证,北京融汇,山东 吉富,苏州天翔,杨涛。
1 、黄允松、甘泉、林源、颖悟科技、冠绝网络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黄允松直接持有本公司 18.92%的股份。根据黄允松、甘泉、 林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合计能够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33.42%,为本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 )黄允松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黄允松直接持有本公司 18.92%股份,并通过颖悟科技和冠 绝网络间接持有本公司 0.71%的股份。黄允松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黄允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11 月生,身份证号为 42242719781111****,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0 年 6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南京大汉 网络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北京必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 统工程师;2003 年 2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 IBM 中国软件开发实验室资深软件架构师; 2012 年 4 月,与甘泉、林源一同创立优帆科技并直至 2017 年 6 月任优帆科技执行董事、 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 2 )甘泉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甘泉直接持有本公司 6.20%的股份。甘泉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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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6 年 7 月生,身份证号为 12010419760724****,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2 年 4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北京华阳骏业技术有限公司资 深开发工程师;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 IBM(中国)软件开发实验室资深开发 工程师;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北京威极克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架构师;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百度高级开发工程师;2012 年 4 月与黄允松、林源一同创立优 帆科技并直至 2017 年 6 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 担任董事、副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经理。
( 3 )林源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林源直接持有本公司 3.10%的股份,并通过作为颖悟科技 和冠绝网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本公司 5.20%的股份。林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林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6 年 4 月生,身份证号为 46010319860402****,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腾讯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 年 4 月与黄允松、甘泉一同创立优帆科技并直 至 2017 年 6 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董事、副经 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经理。
( 4 )颖悟科技
颖悟科技是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颖悟科技持有本公司 2.60%的股份,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时间:2016 年 3 月 8 日
认缴出资额:9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900 万元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1-708(天津金 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14 号)
主要经营地: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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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实际控制人:林源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颖悟科技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构成比例、经济利 益分配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 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职位 | 认缴出资 额(万元) |
出资构成比 例(%) |
经济利益分 配比例(%) |
|---|---|---|---|---|---|---|
| 1 | 林 源 | 普通合伙人 | 董事、副经理 | 1.00 | 0.11 |
0.00 |
| 2 | 黄允松 | 有限合伙人 | 董事长、总经理 | 128.65 | 13.18 |
27.20 |
| 3 | 陈海泉 | 有限合伙人 | 云计算基础平台开发部 总监 |
80.39 | 8.93 |
7.00 |
| 4 | 周小四 | 有限合伙人 | 应用平台开发部总监 | 82.32 | 9.15 |
7.00 |
| 5 | 刘珍珍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财务经理 | 75.21 | 8.36 |
6.00 |
| 6 | 罗 夕 | 有限合伙人 | 云计算管理平台开发总 监 |
6.21 | 0.69 |
6.00 |
| 7 | 沈 鸥 | 有限合伙人 | 解决方案及架构部副总 裁 |
82.80 | 9.20 |
6.00 |
| 8 | 吕 婷 | 有限合伙人 | 资深设计师-产品 | 6.17 | 0.69 |
5.96 |
| 9 | 刘 靓 | 有限合伙人 | 市场部副总裁 | 49.68 | 5.52 |
4.00 |
| 10 | 王义峰 | 有限合伙人 | 服务与咨询部副总裁 | 53.41 | 5.93 |
4.00 |
| 11 | 廖 洋 | 有限合伙人 | 采购及供应链部总监 | 34.36 | 3.82 |
2.60 |
| 12 | 宁 安 | 有限合伙人 | 资深软件工程师 | 27.19 | 3.02 |
2.00 |
| 13 | 王 煜 | 有限合伙人 | 对象存储开发部高级经 理 |
21.67 | 2.41 |
2.00 |
| 14 | 金 萌 | 有限合伙人 | 销售副总裁 | 25.40 | 2.82 |
1.84 |
| 15 | 李 威 | 有限合伙人 | 产品总监 | 24.15 | 2.68 |
1.80 |
| 16 | 李家允 | 有限合伙人 | 定制开发部经理 | 16.56 | 1.84 |
1.60 |
| 17 | 梁 波 | 有限合伙人 | 前端开发部总监 | 16.56 | 1.84 |
1.60 |
| 18 | 张雁飞 | 有限合伙人 | 资深软件工程师 | 22.08 | 2.45 |
1.60 |
| 19 | 李 辉 | 有限合伙人 | 资深软件工程师 | 19.32 | 2.15 |
1.40 |
| 20 | 林东森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软件工程师 | 14.49 | 1.61 |
1.40 |
| 21 | 张华伟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15.73 | 1.75 |
1.20 |
| 22 | 崔天舒 | 有限合伙人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16.56 | 1.84 |
1.20 |
| 23 | 韩 瑛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运营经理 | 16.56 | 1.84 |
1.20 |
| 24 | 赖正一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13.39 | 1.4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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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伙人 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职位 | 认缴出资 额(万元) |
出资构成比 例(%) |
经济利益分 配比例(%) |
|---|---|---|---|---|---|---|
| 25 | 孙 锋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13.80 | 1.53 |
1.00 |
| 26 | 段国伟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软件工程师 | 8.28 | 0.92 |
0.60 |
| 27 | 霍秉杰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8.28 | 0.92 |
0.60 |
| 28 | 刘 松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7.87 | 0.87 |
0.60 |
| 29 | 王 涛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开发工程师 | 5.52 | 0.61 |
0.40 |
| 30 | 王小虎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产品经理 | 5.52 | 0.61 |
0.40 |
| 31 | 于 爽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产品经理 | 5.52 | 0.61 |
0.40 |
| 32 | 贺文红 | 有限合伙人 | 项目经理 | 2.62 | 0.29 |
0.20 |
| 33 | 刘立明 | 有限合伙人 | 实施交付部经理 | 2.76 | 0.31 |
0.20 |
| 合计 | 900.00 | 100.00 | 100.00 |
注:2021 年 1 月 29 日,马志强离职,将激励份额转让给黄允松,尚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5 )冠绝网络
冠绝网络是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冠绝网络持有本公司 2.60%的股份,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时间:2016 年 2 月 29 日
认缴出资额:9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900 万元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1-708(天津金 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34 号)
主要经营地: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
-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实际控制人: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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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冠绝网络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构成比例、经济利 益分配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职位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构成比 例(%) |
经济利益分 配比例(%) |
|---|---|---|---|---|---|---|
| 1 | 林 源 | 普通合伙人 | 董事、副经理 | 1.00 | 0.11 |
0.00 |
| 2 | 黄允松 | 有限合伙人 | 董事长、总经理 | 128.79 | 14.31 |
38.80 |
| 3 | 金 萌 | 有限合伙人 | 销售副总裁 | 243.70 | 27.08 |
18.16 |
| 4 | 吕 婷 | 有限合伙人 | 资深设计师-产品 | 4.18 | 0.46 |
4.04 |
| 5 | 凌 辉 | 有限合伙人 | 架构师 | 39.74 | 4.42 |
3.00 |
| 6 | 傅 帅 | 有限合伙人 | 解决方案架构师 | 24.56 | 2.73 |
2.00 |
| 7 | 李 琦(身份 证尾号 3010) |
有限合伙人 | 产品发展部总监 | 27.60 | 3.07 |
2.00 |
| 8 | 李 稳 | 有限合伙人 | 市场活动总监 | 24.15 | 2.68 |
2.00 |
| 9 | 王玉圆 | 有限合伙人 | 公共关系总监 | 24.15 | 2.68 |
2.00 |
| 10 | 王伟哲 | 有限合伙人 | 保险与证券业商务拓 展 |
22.08 | 2.45 |
1.60 |
| 11 | 王 毅 | 有限合伙人 | 银行业销售总监 | 22.08 | 2.45 |
1.60 |
| 12 | 李 坚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16.56 | 1.84 |
1.20 |
| 13 | 蒙 哲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16.56 | 1.84 |
1.20 |
| 14 | 张 晖 | 有限合伙人 | 远程技术支持部经理 | 15.87 | 1.76 |
1.20 |
| 15 | 迟连义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13.80 | 1.53 |
1.00 |
| 16 | 韩 冰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销售经理 | 13.80 | 1.53 |
1.00 |
| 17 | 侯明明 | 有限合伙人 | 人事经理 | 13.80 | 1.53 |
1.00 |
| 18 | 黄文龙 | 有限合伙人 | 解决方案架构师 | 13.80 | 1.53 |
1.00 |
| 19 | 刘立明 | 有限合伙人 | 实施交付部经理 | 13.11 | 1.46 |
1.00 |
| 20 | 王少华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网络工程师 | 13.11 | 1.46 |
1.00 |
| 21 | 王 吟 | 有限合伙人 | 解决方案架构师 | 13.80 | 1.53 |
1.00 |
| 22 | 吴开宇 | 有限合伙人 | 架构师 | 13.11 | 1.46 |
1.00 |
| 23 | 姚 山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软件服务工程师 | 13.11 | 1.46 |
1.00 |
| 24 | 张 群 | 有限合伙人 | 解决方案及架构部华 南区经理 |
13.39 | 1.49 |
1.00 |
| 25 | 周 皓 | 有限合伙人 | 解决方案架构师 | 11.04 | 1.23 |
0.80 |
| 26 | 陈 烈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产品市场经理 | 8.28 | 0.92 |
0.60 |
| 27 | 韩佳吟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合作拓展经理 | 8.28 | 0.92 |
0.60 |
| 28 | 李 琦(身份 证尾号 |
有限合伙人 | 架构师&项目经理 | 8.28 | 0.92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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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职位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构成比 例(%) |
经济利益分 配比例(%) |
|---|---|---|---|---|---|---|
| 3455) | ||||||
| 29 | 刘 凯 | 有限合伙人 | 架构师&项目经理 | 8.28 | 0.92 |
0.60 |
| 30 | 陆春鹏 | 有限合伙人 | 东北区销售总监 | 8.28 | 0.92 |
0.60 |
| 31 | 吴国良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销售经理 | 7.87 | 0.87 |
0.60 |
| 32 | 吴 羽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8.28 | 0.92 |
0.60 |
| 33 | 尹 军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销售经理 | 8.28 | 0.92 |
0.60 |
| 34 | 张 煜 | 有限合伙人 | 西北区销售总监 | 8.28 | 0.92 |
0.60 |
| 35 | 朱毅斌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设计师-产品 | 8.28 | 0.92 |
0.60 |
| 36 | 董垚森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实施工程师 | 5.52 | 0.61 |
0.40 |
| 37 | 韩 栋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软件工程师 | 5.52 | 0.61 |
0.40 |
| 38 | 何 钱 | 有限合伙人 | 架构师&项目经理 | 5.52 | 0.61 |
0.40 |
| 39 | 贺青春 | 有限合伙人 | 架构师&项目经理 | 5.52 | 0.61 |
0.40 |
| 40 | 李 明 | 有限合伙人 | 实施工程师 | 5.52 | 0.61 |
0.40 |
| 41 | 陆从尧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5.52 | 0.61 |
0.40 |
| 42 | 孙国强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技术顾问 | 5.52 | 0.61 |
0.40 |
| 43 | 滕传钊 | 有限合伙人 | 客户中心经理 | 5.52 | 0.61 |
0.40 |
| 44 | 余 超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5.52 | 0.61 |
0.40 |
| 45 | 张 歌 | 有限合伙人 | 高级销售经理 | 5.52 | 0.61 |
0.40 |
| 46 | 张仁宇 | 有限合伙人 | 顾问软件工程师 | 5.52 | 0.61 |
0.40 |
| 合计 | 900.00 | 100.00 |
100.00 |
2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嘉兴蓝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蓝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和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由北京蓝驰禾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持股。 嘉兴蓝驰和天津蓝驰属于一致行动人。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分 别直接持有本公司 11.22%和 2.93%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14.15%的股份。该等主体 的基本情况如下:
( 1 )嘉兴蓝驰
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9 日
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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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25,159.80 万元
实缴出资额:25,159.80 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8 室-14
主要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 1 号写字楼 1308 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嘉兴蓝驰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 1 | 嘉兴优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25.80 | 0.50 |
|
| 2 | 北京融汇 | 有限合伙人 | 9,000.00 | 35.77 |
|
| 3 | 杨浩然 | 有限合伙人 | 4,000.00 | 15.90 |
|
| 4 | 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00.00 | 15.90 |
|
| 5 | 嘉兴市南湖金融区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800.00 | 15.10 |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汉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834.00 | 7.29 |
|
| 7 | 北京华耀中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3.97 |
|
| 8 | 张寒燕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2.78 |
|
| 9 | 宁波摩根数字成长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0.00 | 1.59 |
|
| 10 | 锋创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1.19 |
|
| 合计 | 25,159.80 | 100.00 |
嘉兴蓝驰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 编码为 SW3053)。
( 2 )天津蓝驰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17 日
认缴出资额:116,788.85 万元
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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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出资额:116,788.85 万元
注册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1-103-10
主要经营地:北京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 1 号写字楼 1308 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医疗、制造、教育、农业、金融 行业及相关行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天津蓝驰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 1 | 天津蓝驰星合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159.92 | 0.99 |
|
| 2 | 杭州蓝驰新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9,460.93 | 33.79 |
|
| 3 |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5,000.00 | 29.97 |
|
| 4 | 芜湖歌斐隽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9,457.43 | 16.66 |
|
| 5 | 芜湖歌斐隽可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8,710.57 | 16.02 |
|
| 6 | 北京双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00 | 2.57 |
|
| 合计 | 116,788.85 | 100.00 |
天津蓝驰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 编码为 SE9340)。
3 、横琴招证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横琴招证持有本公司 8.78%的股份,该合伙企业的基本情 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6 年 3 月 3 日
认缴出资额:18,563.4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8,563.40 万元
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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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302
主要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局大厦 11 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高新技术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影视文化投 资;以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数字新媒体产业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横琴招证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 1 | 北京融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3.00 | 0.02 |
|
| 2 | 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7,545.64 | 94.52 |
|
| 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招证凯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40.00 | 2.91 |
|
| 4 | 北京润鑫隆源商贸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74.76 | 2.56 |
|
| 合计 | 18,563.40 | 100.00 |
横琴招证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 编码为 SH7119)。
4 、北京融汇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北京融汇持有本公司 6.83%的股份,该合伙企业的基本情 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18 日
认缴出资额:500,0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467,832.02 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38 室
主要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环球金融中心东楼 7 层 701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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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北京融汇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 1 | 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500.00 | 0.50 |
|
| 2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97,520.00 | 79.50 |
|
| 3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99,380.00 | 19.88 |
|
| 4 | 北京融新汇仁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600.00 | 0.12 |
|
| 合计 | 500,000.00 | 100.00 |
北京融汇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 编码为 S84283)。
5 、山东吉富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山东吉富持有本公司 5.65%的股份,该合伙企业的基本情 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3 年 6 月 4 日
认缴出资额:1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000 万元
注册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 A4-5-1507
主要经营地: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基金大厦 A4-5 号楼 1507 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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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 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山东吉富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 1 |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9,950.00 | 99.50 |
|
| 2 | 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 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0.50 |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山东吉富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 编码为 SD5129)。
6 、苏州天翔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苏州天翔持有本公司 5.46%的股份,该合伙企业的基本情 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
认缴出资额:12,194 万元
实缴出资额:11,194 万元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 14 栋 205-3
主要经营地:上海市长宁路 1133 号长宁来福士广场办公楼 1 座 1807 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
上述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苏州天翔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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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 1 | 上海云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0 | 0.82 |
|
| 2 | 上海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0 | 0.82 |
|
| 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初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1,994.00 | 98.36 |
|
| 合计 | 12,194.00 | 100.00 |
苏州天翔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 编码为 SGC622)。
7 、杨涛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杨涛持有本公司 5.41%的股份。杨涛的基本情况如下:
杨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7 年 10 月生,身份证号为 42010619771027****。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已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2006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汇天泽投 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任合肥吉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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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特殊权利条款
1 、股东特殊权利条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股东曾就特殊股东权利安排达成协议,具体如下: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 | ||||||
|---|---|---|---|---|---|---|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署方 | 签署时间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 特殊权利失效条款 | |
| 安排执行情况 | ||||||
| 各方同意并确认,投资者依照其股权享 | ||||||
| 有的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特殊权利,包 | ||||||
| 括但不限于优先认购权、优先清算权、 | ||||||
| 共同出售权、否决权、回购权、拖售权 | ||||||
| 等,在公司为上市改组目的变更设立股 | ||||||
| 份公司并领取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后且通 | ||||||
| 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及股东大 | ||||||
| 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案的议案起自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动失效,全体股东权利义务以届时有效 | ||||||
| 有限公司之股东协 | 约定除实际控制人、员工持 | |||||
|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 | ||||||
| 议》、《关于北京优帆 | 股平台、王啸以外的发行人 | |||||
| 优帆有限、发 | 依次签署于2017 | 是如果在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 | ||||
|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 | 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 | |||||
| 行人全体或部 | 年6月6日、2019 | 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案 | ||||
| 1 | 议之补充协议》及《关 | 清算权、股权反稀释、优先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分现有股东、 | 年3月29日、2019 | 的议案后十二(12)个月内:1)公司没 | ||||
| 于北京优帆科技有限 | 分红权、共同出售权、否决 | |||||
| 天泽吉富 | 年4月26日 | 有向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上市申请材 | ||||
| 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 | 权、回购权、拖售权等特殊 | |||||
| 料;2)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主动撤回或 | ||||||
| 协议(二)》(合称“股 | 权利 | |||||
| 未被受理;3)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被否 | ||||||
| 东协议”) | ||||||
| 决且未在前述期限内另行申报;4)公司 | ||||||
| 的上市保荐人撤回对公司的上市保荐; | ||||||
| 5)经公司券商及公司董事会(包括多数 | ||||||
| 投资者董事)根据其他客观条件合理认 | ||||||
| 定公司上市申请将无法获得通过;或6) | ||||||
| 公司在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 | ||||||
| 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后,未能在发行批 | ||||||
| 文有效期内完成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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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 | ||||||
|---|---|---|---|---|---|---|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署方 | 签署时间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 特殊权利失效条款 | |
| 安排执行情况 | ||||||
| 的,则本条约定的失效之条款效力应立 | ||||||
| 即自动恢复,无论各方是否为此采取了 | ||||||
| 任何额外的措施与行动。但相关特殊权 | ||||||
| 利的效力恢复之后,通过相关的公司决 | ||||||
| 议(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 | ||||||
| 于上市方案的议案后再次申请上市,则 | ||||||
| 自再次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 | ||||||
| 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案的议 | ||||||
| 案起该些特殊权利自动失效,并按照与 | ||||||
| 前述安排相同的规则恢复效力。以此类 | ||||||
| 推 | ||||||
| C轮增资协议: | ||||||
| 5.4业绩承诺和调整 | ||||||
| 约定如果发行人未达到业绩 | ||||||
| 目标,杨涛、天泽吉富和融 | ||||||
| 通资本有权选择要求实际控 | ||||||
| 制人进行股权补偿。 | ||||||
| 5.5拆红筹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约定发行人应在指定期限内 | ||||||
| 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 ||||||
发行人、实际 |
完成红筹架构的拆除,否则 | |||||
| (“C轮增资协议”) | 依次签署于2016 | |||||
控制人、杨涛、 |
杨涛、天泽吉富和融通资本 | |||||
| 2 | 及《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年2月29日、2017 | 未约定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天泽吉富和融 | 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制 | |||||
| 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 | 年6月6日 | |||||
| 通资本 | 人回购其全部股权。 | |||||
| 补充协议》(“C轮增 | ||||||
| 资协议补充协议”)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 | ||||||
| 司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 ||||||
| 约定终止C轮增资协议第5.4 | ||||||
| 条业绩承诺条款 | ||||||
| 约定C 轮增资协议第5.5 条 | ||||||
| 拆红筹时间期限延长到协议 | ||||||
| 签署之日起15 个月或天泽吉 |
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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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 | ||||||
|---|---|---|---|---|---|---|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署方 | 签署时间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 特殊权利失效条款 | |
| 安排执行情况 | ||||||
| 富批准的更长时间 | ||||||
| 各方同意并确认,投资者依照本第十条 | ||||||
| 享有的权利,在公司为上市改组目的变 | ||||||
| 更设立股份公司并领取股份公司营业执 | ||||||
| 照后且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 | ||||||
| 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案的议 | ||||||
| 案起自动失效,全体股东权利义务以届 | ||||||
| 时有效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为 | ||||||
| 准。但是如果在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 | ||||||
|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 | ||||||
| 方案的议案后十二(12)个月内:1)公 | ||||||
| 发行人、实际 | ||||||
| 司没有向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上市申 | ||||||
| 控制人、员工 | ||||||
| 请材料;2)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主动撤 | ||||||
| 持股平台、天 | ||||||
| 约定天津蓝驰、嘉兴蓝驰、 | 回或未被受理;3)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津蓝驰、嘉兴 | |||||
| 上海光易、苏州天翔、上海 | 被否决且未在前述期限内另行申报;4) | |||||
| 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 蓝驰、上海光 | |||||
| 3 | 2017年6月6日 | 创稷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要求 | 公司的上市保荐人撤回对公司的上市保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D 轮增资协议 | 易、苏州天翔、 | |||||
| 发行人和实际控制人回购其 | 荐;5)经公司券商及公司董事会(包括 | |||||
| 一”) | 上海创稷、王 | |||||
| 股权 | 多数投资者董事,多数投资者董事的定 | |||||
| 啸、杨涛、融 | ||||||
| 义见股东协议)根据其他客观条件合理 | ||||||
| 通资本和天泽 | ||||||
| 认定公司上市申请将无法获得通过;或 | ||||||
| 吉富 | ||||||
| 6)公司在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 | ||||||
| 请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后,未能在发行 | ||||||
| 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 ||||||
| 易的,则本条约定的失效之条款效力应 | ||||||
| 自动恢复,无论各方是否为此采取了任 | ||||||
| 何额外的措施与行动。但相关特殊权利 | ||||||
| 的效力恢复之后,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 | ||||||
| (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 | ||||||
| 上市方案的议案后再次申请上市,则自 | ||||||
| 再次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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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 | ||||||
|---|---|---|---|---|---|---|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署方 | 签署时间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 特殊权利失效条款 | |
| 安排执行情况 | ||||||
| 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案的议 | ||||||
| 案起该些特殊权利自动失效,并按照与 | ||||||
| 前述安排相同的规则恢复效力。以此类 | ||||||
| 推 | ||||||
| 各方同意并确认,本轮投资者依照本第 | ||||||
| 十条享有的权利,在公司为上市改组目 | ||||||
| 的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领取股份公司营 | ||||||
| 业执照后且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 | ||||||
|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 | ||||||
| 案的议案起自动失效,全体股东权利义 | ||||||
| 务以届时有效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 规定为准。但是如果在通过相关的公司 | ||||||
| 发行人实际控 | 决议(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 |||||
| 制人、员工持 | 关于上市方案的议案后十二(12)个月 | |||||
| 股平台、横琴 | 内:1)公司没有向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提 | |||||
| 约定横琴招证、北京融汇、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招证、北京融 | 交上市申请材料;2)提交上市申请材料 | ||||
| 中金佳泰、泛海丁酉、北京 | ||||||
| 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 汇、中金佳泰、 | 后主动撤回或未被受理;3)提交上市申 | ||||
| 4 | 2017年6月6日 | 盛合、深圳招远在特定情形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D 轮增资协议 | 泛海丁酉、北 | 请材料后被否决且未在前述期限内另行 | ||||
| 下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 | ||||||
| 二”) | 京盛合、深圳 | 申报;4)公司的上市保荐人撤回对公司 | ||||
| 制人回购其股权 | ||||||
| 招远、王啸、 | 的上市保荐;5)经公司券商及公司董事 | |||||
| 杨涛、融通资 | 会(包括多数投资者董事,多数投资者 | |||||
| 本和天泽吉富 | 董事的定义见股东协议)根据其他客观 | |||||
| 条件合理认定公司上市申请将无法获得 | ||||||
| 通过;或6)公司在其股票首次公开发 | ||||||
| 行并上市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后, | ||||||
| 未能在发行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在证券交 | ||||||
| 易所上市交易的,则本条约定的失效之 | ||||||
| 条款效力应自动恢复,无论各方是否为 | ||||||
| 此采取了任何额外的措施与行动。但相 | ||||||
| 关特殊权利的效力恢复之后,通过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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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 | ||||||
|---|---|---|---|---|---|---|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署方 | 签署时间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 特殊权利失效条款 | |
| 安排执行情况 | ||||||
| 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 ||||||
| 确认关于上市方案的议案后再次申请上 | ||||||
| 市,则自再次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 | ||||||
|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 | ||||||
| 方案的议案起该些特殊权利自动失效, | ||||||
| 并按照与前述安排相同的规则恢复效 | ||||||
| 力。以此类推 | ||||||
| 各方同意并确认,受让方依照本第七条 | ||||||
| 享有的权利,在公司为上市改组目的变 | ||||||
| 更设立股份公司并领取股份公司营业执 | ||||||
| 照后且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 | ||||||
| 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案的议 | ||||||
| 案起自动失效,全体股东权利义务以届 | ||||||
| 时有效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为 | ||||||
| 准。但是如果在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 | ||||||
|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方案的议案后十二(12)个月内:1)公 | |||||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 约定泛海丁酉在特定情形下 | 司没有向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上市申 | ||||
| 发行人、黄允 | ||||||
| 5 | 议书之补充协议》 | 2017年6月6日 | 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制 | 请材料;2)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主动撤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松和泛海丁酉 | ||||||
| (“泛海丁酉转股协 | 人回购其股权 | 回或未被受理;3)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 | ||||
| 议补充协议”) | 被否决且未在前述期限内另行申报;4) | |||||
| 公司的上市保荐人撤回对公司的上市保 | ||||||
| 荐;5)经公司券商及公司董事会(包括 | ||||||
| 多数投资者董事,多数投资者董事的定 | ||||||
| 义见股东协议)根据其他客观条件合理 | ||||||
| 认定公司上市申请将无法获得通过;或 | ||||||
| 6)公司在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 | ||||||
| 请获得证监会发行批文后,未能在发行 | ||||||
| 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 ||||||
| 易的,则本条约定的失效之条款效力应 |
1-1-9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 | ||||||
|---|---|---|---|---|---|---|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署方 | 签署时间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 特殊权利失效条款 | |
| 安排执行情况 | ||||||
| 自动恢复,无论各方是否为此采取了任 | ||||||
| 何额外的措施与行动。但相关特殊权利 | ||||||
| 的效力恢复之后,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 | ||||||
| (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 | ||||||
| 上市方案的议案后再次申请上市,则自 | ||||||
| 再次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 | ||||||
| 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案的议 | ||||||
| 案起该些特殊权利自动失效,并按照与 | ||||||
| 前述安排相同的规则恢复效力。以此类 | ||||||
| 推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 发行人、黄允 | 约定国科正道和国科瑞华在 | ||||
| 回购价款及回购价款支付时间等其他具 | ||||||
| 6 | 议书之补充协议》 | 松、国科正道 | 2017年6月6日 | 特定情形下有权要求发行人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体条款遵照D轮增资协议二第十条执行 | ||||||
| (“国科正道转股协 | 和国科瑞华 | 和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 | ||||
| 议补充协议”)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 发行人、融通 | 约定国科瑞华在特定情形下 | ||||
| 回购价款及回购价款支付时间等其他具 | ||||||
| 7 | 议书之补充协议》 | 资本和国科瑞 | 2017年6月6日 | 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制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体条款遵照D轮增资协议二第十条执行 | ||||||
| (“国科瑞华转股协 | 华 | 人回购其股权 | ||||
| 议补充协议”)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 发行人、融通 | 约定北京盛合在特定情形下 | ||||
| 回购价款及回购价款支付时间等其他具 | ||||||
| 8 | 议书之补充协议》 | 资本和北京盛 | 2017年6月6日 | 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制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体条款遵照D轮增资协议二第十条执行 | ||||||
| (“北京盛合转股协 | 合 | 人回购其股权 | ||||
| 议补充协议一”)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 约定北京盛合在特定情形下 | |||||
| 发行人、杨涛 | 回购价款及回购价款支付时间等其他具 | |||||
| 9 | 议书之补充协议》 | 2017年6月6日 | 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制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和北京盛合 | 体条款遵照D轮增资协议二第十条执行 | |||||
| (“北京盛合转股协 | 人回购其股权 | |||||
| 议补充协议二”) |
1-1-10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 | ||||||
|---|---|---|---|---|---|---|
| 序号 | 协议名称 | 签署方 | 签署时间 | 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 特殊权利失效条款 | |
| 安排执行情况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 发行人、融通 | 约定宁波浩春在特定情形下 | ||||
| 回购价款及回购价款支付时间等其他具 | ||||||
| 10 | 议书之补充协议》 | 资本和宁波浩 | 2017年6月6日 | 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制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体条款遵照D轮增资协议二第十条执行 | ||||||
| (“宁波浩春转股协 | 春 | 人回购其股权 | ||||
| 议补充协议”) | ||||||
| 《关于北京优帆科技 | ||||||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 发行人、融通 | 约定深圳招远在特定情形下 | ||||
| 回购价款及回购价款支付时间等其他具 | ||||||
| 11 | 议书之补充协议》 | 资本和深圳招 | 2017年6月6日 | 有权要求发行人和实际控制 | 未实际执行且已失效 | |
| 体条款遵照D轮增资协议二第十条执行 | ||||||
| (“深圳招远转股协 | 远 | 人回购其股权 | ||||
| 议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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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终止情况
2020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及其现有股东签署了《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利之终止协议》,约定各投资者根据融资协议就其所持股权享有的各项特殊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认购权、优先清算权、共同出售权、否决权、回购权、拖售权、反稀 释权、分红权、信息权和检查权等,在公司为上市改组目的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领取股 份公司营业执照后且通过相关的公司决议(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确认关于上市方 案的议案起自动失效,且不再因任何情形而恢复效力。
根据各投资人股东的确认,截至上述股东特殊权利终止之日,从未发生发行人股东 要求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履行优先清算、共同出售、反稀释、分红、回购或拖售等义 务,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截至上述股东特殊权利终止之日,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其他 股东之间的对赌协议或类似权利安排均已终止,且从未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要求发行人 或实际控制人履行对赌协议或类似权利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5,462,175 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200 万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全部发行新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 发行后(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黄允松 | 6,709,835 | 18.92 |
6,709,835 |
14.14 |
| 嘉兴蓝驰 | 3,978,683 | 11.22 |
3,978,683 |
8.38 |
| 横琴招证 | 3,113,752 | 8.78 |
3,113,752 |
6.56 |
| 北京融汇 | 2,421,807 | 6.83 |
2,421,807 |
5.10 |
| 甘 泉 | 2,200,000 | 6.20 |
2,200,000 |
4.64 |
| 山东吉富 | 2,002,166 | 5.65 |
2,002,166 |
4.22 |
| 苏州天翔 | 1,937,792 | 5.46 |
1,937,792 |
4.08 |
| 杨 涛 | 1,917,981 | 5.41 |
1,917,981 |
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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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 发行后(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中金佳泰 | 1,729,862 | 4.88 |
1,729,862 |
3.64 |
| 泛海丁酉 | 1,210,903 | 3.41 |
1,210,903 |
2.55 |
| 林 源 | 1,100,000 | 3.10 |
1,100,000 |
2.32 |
| 天津蓝驰 | 1,037,917 | 2.93 |
1,037,917 |
2.19 |
| 上海创稷 | 1,030,556 | 2.91 |
1,030,556 |
2.17 |
| 颖悟科技 | 922,817 | 2.60 |
922,817 |
1.94 |
| 冠绝网络 | 922,816 | 2.60 |
922,816 |
1.94 |
| 深圳招远 | 691,945 | 1.95 |
691,945 |
1.46 |
| 王 啸 | 571,958 | 1.61 |
571,958 |
1.21 |
| 佛山景祥 | 447,755 | 1.26 |
447,755 |
0.94 |
| 上海光易 | 432,466 | 1.22 |
432,466 |
0.91 |
| 北京盛合 | 389,219 | 1.10 |
389,219 |
0.82 |
| 宁波浩春 | 345,973 | 0.98 |
345,973 |
0.73 |
| 国科瑞华 | 339,053 | 0.96 |
339,053 |
0.71 |
| 国科正道 | 6,919 | 0.02 |
6,919 |
0.01 |
| 本次发行流通股股东 | - | - |
12,000,000 |
25.28 |
| 总计 | 35,462,175 | 100.00 |
47,462,175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18.92 |
| 2 | 嘉兴蓝驰 | 3,978,683 | 11.22 |
| 3 | 横琴招证 | 3,113,752 | 8.78 |
| 4 | 北京融汇 | 2,421,807 | 6.83 |
| 5 | 甘 泉 | 2,200,000 | 6.20 |
| 6 | 山东吉富 | 2,002,166 | 5.65 |
| 7 | 苏州天翔 | 1,937,792 | 5.46 |
| 8 | 杨 涛 | 1,917,981 | 5.41 |
| 9 | 中金佳泰 | 1,729,862 | 4.88 |
| 10 | 泛海丁酉 | 1,210,903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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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5 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情况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如下表所
示:
| 示: | ||||
|---|---|---|---|---|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任职情况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18.92 |
董事长、总经理 |
| 2 | 甘 泉 | 2,200,000 | 6.20 |
董事、副经理 |
| 3 | 杨 涛 | 1,917,981 | 5.41 |
无 |
| 4 | 林 源 | 1,100,000 | 3.10 |
董事、副经理 |
| 5 | 王 啸 | 571,958 | 1.61 |
无 |
(四)国有股或外资股
1 、国有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
2 、外资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本中不存在外资股。
(五)首次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1 、首次申报前一年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首次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包括山东吉富、佛山景祥,均非战略投资者,其 持股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受让方 | 转让方 | 股权转让协议 签署时间 |
转让标的 (元) |
转让金额(元) | 定价依据 |
|---|---|---|---|---|---|---|
| 1 | 山东吉富 | 天泽吉富 | 2019年3月29 日 |
2,270,444 | 98,040,300 |
股东关联方内部平价转 让 |
| 2 | 佛山景祥 | 山东吉富 | 2019年4月26 日 |
268,278 | 29,958,148 |
按9.62倍2018年度的PS 确定优帆科技的估值为 39.6 亿元并经协商确定 |
| 杨涛 | 179,477 | 20,041,891 |
按9.62倍2018年度的PS 确定优帆科技的估值为 39.6 亿元并经协商确定 |
|||
| 合计 | 2,718,199 | 148,040,3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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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上述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山东吉富 | 2,002,166 | 5.65 |
| 2 | 佛山景祥 | 447,755 | 1.26 |
| 合计 | 2,449,921 | 6.91 |
2 、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首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 1 )山东吉富
山东吉富的基本信息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的相关内容。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吉富的普通合伙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企业名称 |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忠新 |
| 注册资本 | 9,597.04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4年9月7日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019567(集群注册)(JM) |
| 经营范围 | 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 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佛山景祥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佛山景祥的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 | 2月7日,佛山景祥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企业名称 | 佛山市景祥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5,35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南海39度空间艺术创意社区6号楼一层101 号之三(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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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投资服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佛山景祥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1 |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19 |
| 2 | 广州诚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 | 18.69 |
| 3 | 朱东海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13.08 |
| 4 | 胡平芳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13.08 |
| 5 | 广州思呈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9.35 |
| 6 | 广东德慧君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9.35 |
| 7 | 付飒奇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5.61 |
| 8 | 黄子漩 | 有限合伙人 | 300.00 | 5.61 |
| 9 | 开昌平 | 有限合伙人 | 240.00 | 4.49 |
| 10 | 严洁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74 |
| 11 | 戚建祥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74 |
| 12 | 饶丽媚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87 |
| 13 | 王天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87 |
| 14 | 戴莉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87 |
| 15 | 李春旭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87 |
| 16 | 刘岚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87 |
| 17 | 姬智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87 |
| 18 | 韩庆华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87 |
| 合计 | 5,350.00 | 100.00 |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佛山景祥的普通合伙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企业名称 |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开昌平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7年5月19日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0550(集中办公区)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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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景祥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 编码为 SGN069)。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1 、黄允松、甘泉、林源、颖悟科技、冠绝网络
2019 年 7 月 15 日,黄允松与甘泉、林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就发行 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其他重大事务决策上均保持 一致意见,各方及其所能控制的主体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中均保持一致意见。
颖悟科技、冠绝网络为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林源;此外, 黄允松通过颖悟科技和冠绝网络间接持有本公司 0.71%的股份。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黄允松、甘泉、林源、颖悟科技、冠绝网络分别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18.92%、6.20%、3.10%、2.60%、2.60%。
2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
嘉兴蓝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蓝驰的私募基金管 理人为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蓝驰星畅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均由北京蓝驰禾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持股。嘉兴蓝驰和天津蓝驰 属于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 11.22%和 2.93% 的股份。
3 、嘉兴蓝驰、北京融汇
北京融汇为嘉兴蓝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嘉兴蓝驰 35.77%的出资比例。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嘉兴蓝驰和北京融汇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 11.22%和 6.83% 的股份。
4 、国科瑞华、国科正道
国科瑞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国科正道为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跟投平台。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国科瑞华和国科正道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 0.96%和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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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
(七)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5,462,175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 开发售老股。如实施前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 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同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 变化,因此,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 、董事的简要情况
公司共有 11 名董事,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任职期间 | 提名人 |
|---|---|---|---|
| 黄允松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黄允松、甘泉、林源 |
| 甘泉 | 董事、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黄允松、甘泉、林源 |
| 林源 | 董事、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黄允松、甘泉、林源 |
| 崔天舒 | 董事、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黄允松、甘泉、林源 |
| 杨子帆 | 董事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横琴招证 |
| 徐亚岚 | 董事 | 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5月26日 | 董事会 |
| 李健全 | 董事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山东吉富 |
| 任英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5月26日 | 董事会 |
| 赵卫刚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5月26日 | 董事会 |
| 李星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5月26日 | 董事会 |
| 何熙琼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5月26日 | 董事会 |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黄允松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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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的相关内容。
甘泉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的 相关内容。
林源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的 相关内容。
崔天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4 月生,法国国立路桥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 8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财务计划部 财务科会计;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中丝美国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于法国国立路桥大学学习;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爱特优科信息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 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财务流程 总监;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阿尔斯通)财务共享中心负责人;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亚马逊(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优帆科技财务负责人;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董事、 财务负责人;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李健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2 月生,暨南大学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于建设银行佛山分行担任贷审员;2009 年 11 月 至 2013 年 12 月,于广东金誉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 于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于吉富创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亚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1 月生,北京外国语大学本 科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师;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北京青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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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控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 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总监;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子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5 月生,麻省理工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任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3 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1971 年 6 月至 1979 年 8 月,于山西省建一公司工作;1979 年 9 月至 1983 年 8 月,于山西财经大学学习;1983 年 8 月至 1984 年 11 月,任中国商业部五交 化局财务处科员;1984 年 11 月至 1994 年 4 月,先后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 科员、总经理;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中技香港财务公司总经理;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1999 年 1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香港清华永新高科技投资控股公司常务副总;2001 年 4 月至 2005 年 10 月, 任中国保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香港中国保 险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副总兼财 务总监;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太平保险集团稽核中心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新疆承天农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办主任;2019 年 7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卫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5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1991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科员; 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级税务顾问;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大中国区税务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税务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北京立信永 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9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4 月生,美国 DREXEL 大学博 士研究生学历。1975 年 2 月至 1978 年 3 月于北京石油机械厂工作;1978 年 4 月至 1982 年 7 月,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工程学系学习;1982 年 8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北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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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大学助教;1983 年 8 月至 1991 年 6 月,于美国 DREXEL 大学电机和计算机工程系 学习;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1993 年 10 月至今, 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1994 年 6 月至今,任 CERNET 网络中心副主任;2000 年 6 月至今,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北京华通合 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 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英迪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 公司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何熙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11 月生,西南财经大学博士 研究生学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西藏明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 年 7 月至今, 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的简要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由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公司监事任期为每届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监事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任职期间 |
|---|---|---|
| 王海诚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赵明 | 监事 | 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纪珽 | 监事 | 2019年7月15日至2022年5月26日 |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王海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5 月生,黑龙江信息技术职 业学院大专学历。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9 月,于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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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于北京盈佳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内部技术支持;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内部技术支持、监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妙胜华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赵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4 月生,首都医学院本科学历。 1987 年 11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北京市第二医院外科主治医师;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北京市协和医科大学科研员;1998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自由职业;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6 月,于北京华拓光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工作;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自由职业;2015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宜和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乾宜和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纪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4 月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经济学博士学历。2016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2020 年 1 月至今, 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在公司任职 | 任职期间 |
|---|---|---|
| 黄允松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甘泉 | 董事、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林源 | 董事、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崔天舒 | 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金萌 | 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王义峰 | 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刘靓 | 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 沈鸥 | 副经理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 |
公司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黄允松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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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的相关内容。
甘泉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的 相关内容。
林源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的 相关内容。
崔天舒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的简要情况”的相关内容。
金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5 月生,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 究生学历。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 IBM 中国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 IBM 中国软件部 Tivoli 大中华区 IC 客户一线经理;2015 年 5 月 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王义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2 月生,德克萨斯大学阿灵 顿分校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软 件工程师;2001 年 4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2002 年 10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北京宝亮网智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 IBM 中国管理顾问;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刘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3 月生,法国戴高乐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 Congo Chine Telecom(海外公司,金沙 萨)市场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6月,任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PR 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1月,任北京奥组委洲际协调员;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Movicel Telecommunications(海外公司,罗安达)市场总监;2010 年 2 月 至 2014 年 2 月,任中兴能源有限公司数据中心项目业务部部长;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先后任优帆科技市场总监、副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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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4 月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计 算机应用学士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软件 部经理;1997 年 6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IBM 中国软件部云和智慧架构大中国区售前 技术总监;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副经理。
4 、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黄允松、甘泉、林源、廖洋、李威。
黄允松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的相关内容。
甘泉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的 相关内容。
林源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的 相关内容。
廖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3 月生,四川大学管理学专业 学士学历。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师; 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北京蓝色星际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北京易通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 IBM 中 国北京分公司架构师、定制化产品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供应 链总监;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总监。
李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0 月生,北京大学硕士学历。 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 IBM 中国软件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顾问软件 工程师;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优帆科技系统工程师;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优帆科技高级产品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产品总监; 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产品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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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发行人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创业及从业历程
黄允松、甘泉与林源作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创业 及从业历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的相关内容。
- 6 、现任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任情况
( 1 )董事会成员提名及选任情况
2019 年 5 月 27 日,经发起人提名,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 黄允松、甘泉、林源、崔天舒、陈维广(于 2019 年 6 月辞职)、杨子帆、李健全为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9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 英、赵卫刚、李星、何熙琼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徐亚岚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
( 2 )监事会成员提名及选任情况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海诚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纪 珽、赵明为公司的非职工代表监事。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 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除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 关联关系 |
|---|---|---|---|---|---|
| 1 | 黄允松 | 董事、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优帆开曼 | 董事 | 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企业 |
| 优帆香港 | 董事 | 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企业 |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黄允松控制的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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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 关联关系 |
|---|---|---|---|---|---|
| 2 | 林 源 | 董事、副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南京云密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 事的企业、公司 的联营企业 |
| Rosewood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林源控制的企业 | |||
| 3 | 甘泉 | 董事、副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甘泉控制的企业 |
| 4 | 李健全 | 董事 |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 |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企业 |
| 北京智云奇点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 事的企业 |
|||
| 杭州飞致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
| 5 | 徐亚岚 | 董事 | 常州市六艺星空琴行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 事的企业 |
| 慧影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 事的企业 |
|||
| 北京诸葛云游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董事担任董 事的企业 |
|||
| 北京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后管理总监 | 无 | |||
| 任帅车(北京)旧机动车经纪 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
| 6 | 赵卫刚 | 独立董事 | 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 7 | 李 星 | 独立董事 |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董事 | 无 |
| 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 (北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 司 |
董事、经理 | 无 | |||
| 北京英迪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
董事 | 无 | |||
| 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 教授 | 无 | |||
| CERNET网络中心 | 副主任 | 无 | |||
| 8 | 何熙琼 | 独立董事 | 西南财经大学 | 副教授、博士生导 师 |
无 |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 | |||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 | |||
| 9 | 纪 珽 | 监事 | 中央财经大学 | 讲师 | 无 |
| 10 | 赵 明 | 监事 | 北京宜和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公司监事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企业 |
| 北京乾宜和瑞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公司监事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企业 |
|||
| 北京博瑞金诚传媒广告有限公 司 |
监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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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 关联关系 |
|---|---|---|---|---|---|
| 11 | 王海诚 | 监事 | 北京妙胜华夏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做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除《劳动合同》、《保 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争协议》之外的其他正在履行中的协议。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严格履 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职责。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况
1 、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职务/关系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黄允松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709,835 | 18.92% |
| 2 | 甘 泉 | 董事、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200,000 | 6.20% |
| 3 | 林 源 | 董事、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100,000 | 3.10% |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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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职务/关系 | 直接持股企业 | 对持股企业的 权益比例(%) |
持股企业持 发行人股份 数量(股) |
持股企业持 发行人股份 比例(%) |
|---|---|---|---|---|---|---|
| 1 | 黄允松 | 董事长、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
颖悟科技 | 27.20 | 922,817 |
2.60 |
| 冠绝网络 | 38.80 | 922,816 |
2.60 |
|||
| 2 | 林 源 | 董事、副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
颖悟科技 | 0.00 | 922,817 |
2.60 |
| 冠绝网络 | 0.00 | 922,816 |
2.60 |
|||
| 3 | 金 萌 | 副经理 | 颖悟科技 | 1.84 | 922,817 |
2.60 |
| 冠绝网络 | 18.16 | 922,816 |
2.60 |
|||
| 4 | 王义峰 | 副经理 | 颖悟科技 | 4.00 | 922,817 |
2.60 |
| 5 | 刘 靓 | 副经理 | 颖悟科技 | 4.00 | 922,817 |
2.60 |
| 6 | 沈 鸥 | 副经理 | 颖悟科技 | 6.00 | 922,817 |
2.60 |
| 7 | 廖 洋 | 核心技术人员 | 颖悟科技 | 2.60 | 922,817 |
2.60 |
| 8 | 李 威 | 核心技术人员 | 颖悟科技 | 1.80 | 922,817 |
2.60 |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等股权限制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1 、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优帆科技董事会成员为黄允松、林源、甘泉、李航、陈维广、李健 全、王楠。其中黄允松、林源、甘泉为联合创始人,李航为优帆科技的财务人员;陈维 广、李健全、王楠分别系优帆科技彼时新引入的外部投资者嘉兴蓝驰及其一致行动人天 津蓝驰、天泽吉富及杨涛、横琴招证委派的董事。公司董事近两年变动情况如下:
因李航从优帆科技处离职,王楠从股东横琴招证处离职,2019 年 1 月 1 日,优帆 科技召开股东会,补选崔天舒、杨帆为公司董事,李航、王楠不再担任董事。同日,优 帆科技召开董事会,选举黄允松为董事长。其中,新增董事崔天舒系优帆科技从人才市 场新引入的财务负责人,新增董事杨帆系横琴招证变更其委派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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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设立青云科技之目的,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 暨 201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黄允松、甘泉、林源、崔天舒、陈维广、李健全、杨 子帆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允松为 董事长。其中,由横琴招证委派的优帆有限董事杨帆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新增董事杨 子帆系经发起人提名,并在发行人股东横琴招证的关联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2019 年 6 月 22 日,陈维广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 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徐亚岚为非独立董事,同时在董事会中增设 4 名 独立董事,分别为任英、赵卫刚、李星、何熙琼。前述 4 名独立董事为参照上市公司的 规则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新增;新增董事徐亚岚系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在发行 人股东嘉兴蓝驰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蓝驰的关联方任职。
2 、监事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优帆科技仅设一名监事,由林源担任。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如下:
2019 年 1 月 1 日,优帆科技召开股东会,选举刘珍珍为监事,林源不再担任公司 监事。
为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设立青云科技之目的,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王海诚为职工代表监事。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 年 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刘博爱、宋佳芮为股东代表监事。
刘博爱、宋佳芮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赵明、纪珽为股东代表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优帆科技仅设总经理,由黄允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 变动情况如下:
为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设立青云科技之目的,且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黄允松为总经理,聘任甘 泉、林源、金萌、马志强、王义峰、刘靓、沈鸥为副经理,聘任崔天舒为财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秘书。其中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甘泉、林源为发行人的联合创始人,自优帆科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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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之日起即在发行人处任职,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刘靓、金萌、王义峰、马志强、沈鸥自 2014 年 2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陆续加入优帆科技并成为其员工,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崔 天舒系优帆科技从人才市场新引入的财务负责人并自 2018 年 8 月加入优帆科技。
2021 年 1 月,马志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经理职务。
4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黄允松、甘泉、林源、廖洋、李威。最近两年,前述核心技 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是公司新增投资人、投资人变更委 派代表、业务发展和公司治理的需要而对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进行调整所致, 公司的经营未因上述调整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最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持有本 公司股份及颖悟科技、冠绝网络的合伙份额外,其他主要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出资金额 (万元,另有 注明除外) |
持股/出资 比例 |
|---|---|---|---|---|---|---|
| 1 | 黄允松 | 董事长、总 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
花豹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手表 | 500 | 10% |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投资控股 |
1美元 | 100% | |||
| 2 | 甘泉 | 董事、副经 理、核心技 术人员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投资控股 |
1美元 | 100% |
| 3 | 林源 | 董事、副经 理、核心技 术人员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投资控股 | 1美元 | 100% |
| 4 | 徐亚岚 | 董事 | 杭州清仲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与管理、企业管 理 |
500 | 50% |
| 杭州清煜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 产管理、投资管理 |
400 | 70%(直接间 接合计) |
|||
| 嘉兴诺传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咨询 | 1 | 1% |
|||
| 5 | 杨子帆 | 董事 | 北京天威诚信电子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销 售商用密码产品 |
77.91 | 0.81% |
| 天威诚信科技有限 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 |
91.8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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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出资金额 (万元,另有 注明除外) |
持股/出资 比例 |
|---|---|---|---|---|---|---|
| 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产品设计 |
||||||
| 6 | 李健全 | 董事 | 共青城恒毅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项目投资、项目管理 | 200 | 2.19% |
| 7 | 李 星 | 独立董事 |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 提供网络服务和解决方 案 |
419.46 | 1.26% |
| 北京英迪瑞讯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 |
240 | 15% |
|||
| 8 | 赵卫刚 | 独立董事 | 道正(石家庄)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
税务咨询等 | 5 | 2.63% |
| 9 | 王海诚 | 监事 | 北京妙胜华夏科技 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10 | 33.33% |
| 10 | 赵 明 | 监事 | 北京宜和瑞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 |
光通讯原件技术研发 | 50 | 100% |
| 北京乾宜和瑞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 250 | 8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上述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 冲突。除上述已披露的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 直接主要对外投资及相关承诺和协议。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 、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和所履行的程序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黄允松、甘泉、林源、崔天舒,监事王 海诚,高级管理人员金萌、王义峰、刘靓、沈鸥,核心技术人员廖洋、李威的薪酬由工 资、奖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组成。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董事杨子帆、徐亚岚、 李健全及独立董事李星目前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任英、赵卫刚、何熙琼享有公司参照同行业水平确定的固定年度津贴(4 万元,税前)。股东代表监事纪珽、赵明享有公司参照同行业水平确定的固定年度津贴 (1 万元,税前)。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务及公司当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并依“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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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的考核与管理,制订考核细 则,并对考核、奖励的情况实施监督,提出意见。每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 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 决通过后,以董事会提案的形式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 酬计划或方案,须经董事会同意后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方可实施;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 、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含独立董事 领取的津贴)及其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薪酬总额 | 利润总额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 2017年度 | 298.83 | -9,647.78 |
-3.10% |
| 2018年度 | 291.20 | -14,945.85 |
-1.95% |
| 2019年度 | 533.30 | -19,096.65 |
-2.79% |
| 2020年1-6月 | 303.43 | -7,808.70 | -3.89% |
注:前述薪酬总额包含截至目前已离任但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人员在其任职期间领取的薪 酬金额。
3 、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关联方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及其关联 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19 年从公司领取薪 酬总额(万元) |
2019 年从关联企业领 取薪酬总额 |
|---|---|---|---|---|
| 1 | 黄允松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4.83 | 否 |
| 2 | 甘 泉 | 董事、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9.57 | 否 |
| 3 | 林 源 | 董事、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3.08 | 否 |
| 4 | 崔天舒 | 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57.78 | 否 |
| 5 | 杨子帆 | 董事 | - | 否 |
| 6 | 徐亚岚 | 董事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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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19 年从公司领取薪 酬总额(万元) |
2019 年从关联企业领 取薪酬总额 |
|---|---|---|---|---|
| 7 | 李健全 | 董事 | - | 否 |
| 8 | 任 英 | 独立董事 | 1.86 | 否 |
| 9 | 赵卫刚 | 独立董事 | 1.86 | 否 |
| 10 | 李 星 | 独立董事 | - | 否 |
| 11 | 何熙琼 | 独立董事 | 1.86 | 否 |
| 12 | 王海诚 | 监事会主席 | 21.67 | 否 |
| 13 | 赵 明 | 监事 | 0.46 | 否 |
| 14 | 纪 珽 | 监事 | 0.46 | 否 |
| 15 | 金 萌 | 副经理 | 51.65 | 否 |
| 16 | 王义峰 | 副经理 | 50.31 | 否 |
| 17 | 刘 靓 | 副经理 | 58.41 | 否 |
| 18 | 沈 鸥 | 副经理 | 51.43 | 否 |
| 19 | 廖 洋 | 核心技术人员 | 45.40 | 否 |
| 20 | 李 威 | 核心技术人员 | 46.23 | 否 |
4 、上述人员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未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提供 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九、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和发行前已经制定、发行上 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
-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1 、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决策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林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 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办理变更登记、设立分支机构、在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企业(合称 “集团公司”)股东会议上进行的表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单独决策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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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集团公司融资、上市的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筹划融资及上市或者挂 牌阶段对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进行一切必要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相关 方收购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有限合伙人出售或者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或任何形式的经 济利益时(无论该等转让是向其他合伙人转让或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需经过执 行事务合伙人的同意(但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的前 述转让应当被视为无效的转让。
执行事务合伙人单方签字即可代表所有其他有限合伙人决定有限合伙人员入伙、退 伙、变更合伙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为: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员工;对公司经营业绩 和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或作出贡献的员工;公司管理层认定的其他可参与计划的人员。
2 、员工持股计划的运行及上市后锁定期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适用“闭环原则”,在计算股东人数时, 按一名股东计算。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 产由基金管理人或由普通合伙人管理且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情形,不属于《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根据前述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对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作出承诺如 下: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 现盈利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上市 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的合伙协议均约定,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 定期内,有限合伙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平台内的其他合伙人 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员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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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旨在鼓励且激发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的积 极性,既实现了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一体化,又间接地提升了员工在公司经营和治理 过程中的参与度,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经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存在本次发行前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实施的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 、制定本激励计划的程序及目前的执行情况
2020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 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
2020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核 实<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020 年 3 月 11 日,监事会出具了《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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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定<北 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
2020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项下共授予的股票期权所对应的股票数量合计 177.3108 万股,涉及 179 名激励对象,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5%;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共计 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已注销。
2 、本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
本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如下:
( 1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79 人,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项下授予股票期权的人员名单、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所示:
| 序号 | 员工姓名 | 员工类型 |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 授予的股票期权占 期权总量的比例 |
|---|---|---|---|---|
| 1 | 崔天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47,512 | 2.68% |
| 2 | 王义峰 | 高级管理人员 | 16,184 | 0.91% |
| 3 | 马志强 注 |
高级管理人员 | 16,184 | 0.91% |
| 4 | 刘靓 | 高级管理人员 | 16,184 | 0.91% |
| 5 | 沈鸥 | 高级管理人员 | 16,184 | 0.91% |
| 6 | 金萌 | 高级管理人员 | 16,184 | 0.91% |
| 7 | 李威 | 核心技术人员 | 16,184 | 0.91% |
| 8 | 廖洋 | 核心技术人员 | 16,184 | 0.91% |
| 9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其他员工 注 |
其他员工 | 1,612,308 | 9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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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员工姓名 | 员工类型 |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 授予的股票期权占 期权总量的比例 |
|---|---|---|---|---|
| 合计 | 1,773,108 | 100.00% |
注: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马志强等共计 14 名激励对象已辞职,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已注销。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所述的 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 条 的规定。
( 2 )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100.00 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 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股 100.00 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本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公司行权价格为 100.00 元/股,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8.79 元/股,差异为 91.21 元/股,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 2019 年 5 月股权转让价格的 90%确定行 权价格,其股权价值经多轮增资及股权转让实施后增值显著,已远高于其每股净资产水 平;最近一年评估值为 126.95 元/股,差异为-26.95 元/股,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最近 一年评估值根据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票公允价值确定,公司为实现 员工激励效果,将行权价格确定为评估值的 80%并四舍五入至 100 元/股。
( 3 )授予股票期权总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177.3108 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时公司总股本 3,546.2175 万股的 5.00%。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5%,且未设置预留权益。
( 4 )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且公司完成上市前、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 所示: | ||
|---|---|---|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且公司完成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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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 个交易日当日止 |
( 5 )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具体如下: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行权期 | 无 |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上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当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以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上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当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4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 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其中 A、B+、B 为考核合格档,C、 D 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 考评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
| 标准等级 | A | B+ | B | C | D |
| 标准系数 | 1.0 | 1.0 | 1.0 | 0.0 | 0.0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 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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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由公司注销。
( 6 )锁定承诺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的规定并根据发行人与各激励对象签署的《北京青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激励对象承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 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同时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减持规定执行。
3 、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本次发行上市前,该股权激励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发行上市后,每个会 计年度将会增加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费用,因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 将对公司的净利润有一定程度影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计将在 2021 年-2023 年期 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各期分别为 3,123.27 万元、1,602.04 万元及 269.75 万元,减少发 行人未来期间的净利润。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如果全部行权,不考虑本次 IPO 新发行的股份数量,约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将相应稀释其他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股票期权总量,发行人不会因期权行权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4 、本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 1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的权益工具为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 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估 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 2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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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 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 3 )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 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 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十、员工情况及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318 人、412 人、506 人和 503 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 专业 | 人数 |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
|---|---|---|
| 运营人员 | 104 | 20.68 |
| 销售人员 | 141 | 28.03 |
| 研发人员 | 200 | 39.76 |
| 行政及管理人员 | 58 | 11.53 |
| 合计 | 503 | 100 |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 、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 已缴纳人数 | 492 | 502 | 406 | 314 |
| 已缴纳人数占比 | 97.62% | 99.21% | 98.54% | 98.74% |
| 未缴纳人数 | 12 | 4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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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 未缴纳原因 | 10人为新入职员 工,次月缴纳;2人 为新入职员工,原 单位未办理减员手 续,发行人后续为 其缴纳 |
4人为新入职员工, 次月缴纳 |
4人为新入职员工, 次月缴纳;2人为新 入职员工,原单位 未办理减员手续, 发行人后续为其缴 纳 |
4人为新入职员工, 次月缴纳 |
2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 已缴纳人数 | 490 | 500 | 405 | 310 |
| 已缴纳人数占比 | 97.22% | 98.81% | 98.30% | 97.48% |
| 未缴纳人数 | 14 | 6 | 7 | 8 |
| 未缴纳原因 | 10人为新入职员 工,次月缴纳;2人 为新入职员工,原 单位未办理减员手 续,发行人后续为 其缴纳;2人属于自 愿放弃缴纳住房公 积金 |
3人为新入职员工, 次月缴纳;3人属于 自愿放弃缴纳住房 公积金 |
4人为新入职员工, 次月缴纳;3人属于 自愿放弃缴纳公积 金 |
5人为新入职员工, 次月缴纳;1人为新 入职员工,原单位 未办理减员手续, 发行人后续为其缴 纳;2人属于自愿放 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
注: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签署了《关于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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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 ICT 厂商和服务商,以软件 定义为核心,致力于为企业用户提供自主可控、中立可靠、性能卓越、灵活开放的云计 算产品与服务。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具备了全维度的云产品与云服务交付能力:在技术层次上, 自主研发形成跨越智能广域网、IaaS 和 PaaS 的云网一体技术架构体系,拥有全面的 ICT 服务能力;在交付形态上,以统一技术架构形成云产品、云服务两大标准化业务模块, 根据客户需要满足私有云、公有云和混合云的部署需求,并针对多个行业形成了完善的 行业云计算解决方案;在场景纵深上,正着力布局发展集云、网、边、端于一体化的综 合服务能力,实现更广义的数据互联。
==> picture [447 x 2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凭借优秀的技术、卓越的产品表现和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青云 QingCloud 获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以核心厂商入选《Gartner: Market Guide for Cloud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China》报告;连续五年以 IaaS 典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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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服务商入选 Gartner 《Hype Cycle for ICT in China》;在 Gartner《Competitive Lanscape: Hyperconverged Infrastructure, China》中被评选为云计算超融合代表厂商;其青立方[®] 超 融合系统、QingStor[®] 软件定义存储等核心产品入围 IDC 《2019Q4 Software-defined Storage and Hyperconverged System Market Overview》报告;先后成为混合云产业推进 联盟首批会员单位和超融合产业联盟成员。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 、发行人的业务架构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自主研发完整的云计算技术体系,基于统一的底层技术和架构, 为客户提供使用体验高度一致的各类云产品和云服务,以充分满足客户对于私有云、公 有云和混合云的部署需求,并可根据客户业务特点、场景需求,构建灵活、敏捷、高效 的综合性云计算解决方案。
( 1 )自主研发的统一技术体系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多年深耕于云计算领域,在虚拟化、分布式 操作系统、分布式存储、软件定义网络、数据库、容器等核心技术领域都有了深厚的积 累,拥有突出的科技创新实力,形成了完整的技术体系。
==> picture [397 x 29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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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 IT 架构下,用户采购服务器、交换机设备和相关耗材等硬件设备,并放置于 自建或租用数据中心的机柜中,形成内部连接,构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的物理基础; 向数据中心服务商采购带宽、IP 资源,实现与外部公共网络的连接;采购光纤、专线 以及波分路由设备,用于不同 IT 基础设施或公司分部的高速连接。
公司通过虚拟化、软件定义存储、软件定义网络等技术,将物理 IT 资源进行虚拟 化,并整合到资源池中;并通过资源分配、访问控制和监控资源使用等技术,有效管理 被池化后的资源,使其具备快速响应、弹性灵活、高度可扩展、安全可靠、灵活易用等 特性,并使用户可以根据业务灵活配置 IT 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管理灵活度,节约 成本。
( 2 )公司业务的两种标准化交付形式
公司在统一技术体系下,形成云产品和云服务两种交付方式,两种交付方式的区别 在于①基础设施归属不同:归属于客户或青云;②交付模式不同:软硬件产品或订阅式 服务。
==> picture [454 x 2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云产品是指青云将核心技术解耦实现产品化,形成可供出售的软件、与硬件深度融 合的软硬一体机。①客户根据需求采购软件或软硬一体机,并采购其它供应商的电信资 源和硬件,构建归属于自己的拥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数据中心,从而形成私有云部署。 ②客户可结合青云混合云相关软件,形成混合、多云管理能力,从而形成混合云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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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务指青云自行采购电信资源和基础硬件,将资源和服务向客户进行订阅式交付。 ①利用自身核心技术,将资源抽象、池化并管理,实现计算、存储、网络以订阅式出售 及交付予客户,实现公有云部署;②部分电信资源搭配运维服务、软件定义广域网技术, 提供机柜托管、混合云网络接入、智能广域网等服务,供客户实现混合云部署。
云产品和云服务的主要情况如下:
| 交付 形式 |
主要产品与 服务 |
主要功能 | 适用场景 |
|---|---|---|---|
| 云产品 | 云平台与超 融合系统 |
以交付软件形式,帮助企业在自有数据中心构建覆 盖计算、存储、网络和应用的私有云云平台,形成 高效的IT运维运营系统。 或将云平台与服务器深度融合,提供软硬一体化交 付,使客户增加硬件节点即可轻松实现性能、容量 的线性提升。 |
单独适用于需要完整云计算 功能的私有云部署,也可连 接云服务构成混合云架构。 |
| 软件定义存 储产品 |
基于软件定义技术和分布式架构构建,将存储资源 解耦、虚拟化、自动化管理,解决传统存储架构资 源孤立、成本高昂、效率低下、管理复杂等问题。 覆盖块存储、文件存储、对象存储等全形态存储类 型,可实现水平扩展,可选择软件形式或软硬一体 形式交付。 |
专注于数据量迅猛增长时代 的存储需求,适用于私有云 部署。 |
|
| 容器平台 | 在主流容器调度平台Kubernetes(新兴的操作系统 层虚拟化技术)之上构建的企业级分布式多租户容 器平台,提供完善的多集群管理、微服务治理、应 用管理等功能,实现应用的敏捷开发与全生命周期 管理。 |
适用于需要敏捷开发、部署 和运维应用的企业。 |
|
| 统一多云管 理平台、多云 应用管理平 台 |
面向多数据中心、多云混合环境的资源管理、应用 管理、运维管理平台。 |
适用于混合云管理需求。 | |
| 云服务 | 基础资源与 架构服务 |
提供多种类型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基础网络功 能的基础资源服务,实现高效管理和运维。 提供机柜托管、SD-WAN和混合云网络接入的混 合云架构服务,便于快速构建混合云。 |
适用于公有云部署。 适用于混合云构建需求。 |
| 应用平台服 务 |
包括数据库、中间件、缓存、容器、大数据、人工 智能、物联网等多种应用服务,通过简单操作即能 获取,帮助用户聚焦业务,无需在资源采购、软件 部署等方面浪费时间、精力和成本。 |
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应用敏捷 部署需求的企业。 |
|
| 安全与运维 服务 |
提供资源编排、自动伸缩、监控告警、定时器、操 作日志等运维监控功能,提供多维度的云安全体 系,如防火墙、DDoS 攻击防护、SSL证书服务等。 |
实现对资源及应用的统一监 控和管理,并满足用户多元 化安全需求。 |
( 3 )客户的三种部署模式
云服务和云产品的分类,则是从云计算供应商的交付方式出发形成的分类方式;而 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的分类,是从客户自身 IT 架构的类型出发形成的分类方式。 而两者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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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39 x 1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对于客户来说,单独使用云服务,可快速实现公有云部署;单独使用云产品,可快 速构建私有云架构。但混合云架构情况较为多样,公有云架构+私有云架构、公有云架 构+本地非云架构、不同云计算供应商的服务和产品组合,均属于混合云架构。 青云的产品和服务在混合云解决方案中有以下特点:
| 特征 | 对应技术、产品 | 具体表现 | |
|---|---|---|---|
| 统一架构,一 致体验 |
统一技术体系 | 服务和产品在API接口、开发工具、操作界面等各方面都保持一致,大幅 降低了IT人员使用新平台的学习成本,便利了数据和应用在不同IT架构 之间的迁移、调动和管理,打通了多个云环境,为用户提供一致的云平台 使用体验,降低运维管理的难度。 |
|
| 云网一体,深 度协同 |
混合云网络接 入、SD-WAN等 |
多云混合时代,青云的混合云网络接入与SD-WAN服务将云平台进行了 深度整合优化,能够快速构建企业级广域网络,实现云平台间高质、安全、 高可靠的网络互通,并可随云平台一起实现智能动态伸缩调节,应对不断 变化的业务需求。 |
|
| 运维管理,统 一平面 |
统一多云管理平 台等软件 |
通过统一多云管理平台等软件,对接青云及第三方云平台的API,将运维 管理进行汇总,形成面向混合云的完整运维体系,为用户建立统一运维管 理平面。通过这一平面,用户可以对混合云各个组件进行统一的运维操作, 对混合云整体进行更有效的管理与调度。 |
( 4 )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青云拥有标准化、模块化的云服务和云产品,且采用相同底层技术架构,所以可以 灵活组合云服务和云产品的部分模块,根据客户业务特点、场景需求,快速构建灵活、 敏捷的综合性云计算解决方案。青云在银行、保险、交运、能源、医疗、电商等行业覆 盖了大量的头部客户,拥有深刻的行业积累,根据使用场景和行业特征,形成了多项完 善的行业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快速、高效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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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47 x 2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以云计算为核心,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伴随云计算技 术的快速发展、演进,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率先布局云计算行业的前沿领域,不断 根据市场变化,丰富、调整自身产品线。
2012-2014 年: 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实现了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打造了功能完善的 云服务体系,并上线公有云服务,在早期中国公有云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2015-2016 年: 公司将核心技术从公有云服务中解耦并产品化,形成可独立交付的 云产品,包括 QingCloud 企业云,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和 QingStor[®] 企业级分布式存储, 进入私有云市场。 2017-2019 年: (1)随着传统企业上云周期的到来,公司的云产品业务获得快速发 展。其中 QingCloud 企业云和青立方 ® 超融合系统已经替代云服务成为公司核心收入贡 献来源,并保持快速增长。与此同时,伴随数据量指数型增长,存储需求越来越高,公 司的 QingStor ® 企业级分布式存储等新产品开始高速增长,有望成为下一步收入的重要 来源。(2)公司云服务业务在公有云市场中面临激烈的竞争,收入增速放缓,收入占 比下降。公司逐步调整战略,不再单方面大幅扩张云服务业务的投入。在混合、多云趋 势下,利用统一技术体系的优势,将云服务业务作为混合云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并结 合 SD-WAN、统一多云管理平台等服务和产品,为客户提供灵活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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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以后: 公司将坚持混合云战略,云服务业务继续作为必要的混合云解决方 案组成部分,云产品业务继续以多个产品线满足企业丰富的上云需求。同时公司进一步 推进“广义混合云战略”,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 IoT 及 5G 时代,扩展 IoT 与边缘计算平 台,发布 QingCloud IoT 平台及 EdgeWize[®] 边缘计算产品,在服务场景纵深上集结云、 网、边、端一体化的能力,实现全域数据互联,形成广义混合云平台。
==> picture [382 x 2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设立以来,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如下:
| 时间 | 发展历程 |
|---|---|
| 2012.04 | 公司正式成立。 |
| 2013.07 | QingCloud公有云平台正式上线商用,包含完整的IaaS组件。 |
| 2015.04 | 实施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云平台项目,正式进入私有云市场。 |
| 2015.05 | 推出企业级应用中心——AppCenter,建立云计算生态合作模式。 |
| 2015.07 | 推出自主品牌青立方®超融合系统和QingStor®对象存储。 |
| 2016.01 | 软件定义网络基础架构升级至SDN 2.0。 |
| 2016.07 | 软件定义存储基础架构升级至SDS 2.0。 |
| 2016.12 | 通过工信部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认证,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
| 2017.03 | 推出AppCenter 2.0,形成以应用为中心的全新云服务体系。 |
| 2017.06 | 武汉研发中心成立。 |
| 2017.07 | 推出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开发平台;推出GPU主机。 |
| 2017.12 | 上线QingStor®NeonSAN®企业级分布式存储和RadonDB®分布式数据库。 |
| 2018.02 | 推出Deep Learning on QingCloud深度学习平台,一键部署AI应用开发环境。 |
| 2018.05 | RadonDB®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正式开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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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发展历程 |
|---|---|
| 2019.04 | KubeSphere®容器平台高级版2.0发布,青云加入CNCF和Linux基金会。 |
| 2019.06 | KubeSphere®(QKE)容器云正式发布。 |
| 2019.07 | 发布QingCloud IoT平台与EdgeWize®边缘计算,推出广义混合云解决方案。 |
| 2019.09 | 成都研发中心成立。 |
| 2020.01 | 企业云平台软件中标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项目。 |
| 2020.06 | KubeSphere 3.0发布,助推企业一步跨入容器混合云时代 |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具体情况
1 、云产品
公司云产品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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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业云平台与超融合系统
企业数据中心是企业 IT 的基础,面对企业 IT 利用率低、扩展性差、运维复杂性高、 部署周期长、采购成本高的问题,逐步出现了一系列相关 IT 技术,不断发展、演进, 使企业 IT 架构越来越高效且低成本。
企业 IT 架构演进及青云技术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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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48 x 1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传统三层结构是计算、存储、网络硬件的堆叠,扩展性差、运维复杂性高、利用率 低下。后续出现了计算、存储、网络的硬件层面的集成,在机房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优 化,但硬件功能彼此割裂,资源调度极不灵活,同时竖井式的设施构建方案与离散式的 系统管理模式,令运维难度增大。随着虚拟化技术的突破与创新,计算资源以软件的形 式从具体的设备中抽象出来,并作为服务提供给用户,此技术大幅提高了服务器资源利 用率,且相同的概念也被很好地复制到了存储、网络上,并进一步通过资源分配、访问 控制等资源管理技术,实现灵活配置、管理 IT 资源的能力,最终形成了基于虚拟机服 务的超融合架构。
青云基于自主研发的云计算架构体系,结合多年研发积累和大规模公有云实践验证, 进一步将更全面的云服务功能融合在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与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中。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与青云公有云服务统一架构,拥有更全面的软件定义存储、软件 定义网络服务,在资源管理的基础上建立高效的运维运营系统,同时提供 PaaS 平台和 AppCenter 应用管理中心供企业直接部署、使用应用,帮助企业从零构建完整云架构; 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将 QingCloud 企业云与服务器深度融合,提供软硬一体化交付,使 客户通过增加硬件节点即可轻松实现性能和容量的线性提升。
①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通过软件定义技术,提供功能全面的企业云计算平台,其功 能覆盖计算虚拟化、软件定义存储、软件定义网络、数据库、大数据和容器平台等诸多 企业云服务搭建所需要的功能,并提供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自动化运维,帮助企业加速数 字化转型。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包括易捷版、标准版、高级版及企业版四个不同版本, 不同版本所提供的 IaaS、PaaS 服务功能范围大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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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功能架构图如下:
==> picture [398 x 2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的主要组件及功能如下:
| QingClo | ud企业云平台的主要组件及功能如下: |
|---|---|
| 主要组件 | 具体功能 |
| 计算 | 提供多种类型的计算资源,如虚拟主机、容器主机、GPU主机和物理主机。通过统一的 管理界面,可快速地获取任意的计算资源,轻松地构建稳定可靠的应用服务,实现计算 资源的生命周期管理。 |
| 存储 | 提供可统一管理的多维存储服务,包括块存储、共享存储、文件存储和对象存储,支持 海量数据存储、无限容量扩展,用户可根据业务应用场景,按需选择匹配的后端存储。 |
| 网络 | SDN/NFV满足企业大规模组网的需求,构建数据中心虚拟化的网络基础设施,提供 VPC、负载均衡、DHCP、路由等网络服务功能,降低组网的成本的同时增加灵活性。 |
| AppCenter 应用市场 |
提供PaaS和SaaS层的软件应用及服务,通过简单操作即能获取,帮助用户聚焦业务, 无需在资源采购、软件部署等方面浪费时间、精力和成本。 |
| AppCenter 应用运营平台 |
面向应用服务提供商和开发者提供一套完整的应用开发和交付平台,通过一整套云端应 用编排和管理框架,帮助用户构建传统架构应用、分布式架构应用与微服务架构应用, 实现一站式应用开发、部署、上线和运营计费。 |
| 云安全 | 提供多维度的云安全体系涉及系统和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身份 认证及安全管理等各个层面,满足用户多元化安全需求。 |
| 智能运维 | 全局P2P架构提供系统全局高可用,采用创新AI技术的P2P运维机器人社区,通过 “自运维”形成系统全局的自愈能力。同时,云平台还能够实现对硬件设备、虚拟资源 以及业务应用的统一监控和管理,提供一站式运维体验。 |
公司的企业云平台具有以下特征:
| 特征 | 具体表现 |
|---|---|
| 成熟 | 与公有云服务统一架构的企业云平台,核心组件全部自主研发,稳定性和可靠性经过公 有云长时间运营及大量企业用户生产运行的广泛验证。由模块化套件组成,成熟度和标 准化程度高,提供秒级资源调度,用户可根据业务负载随时调整资源规模。 |
| 完整云架构 | 提供完整的云计算服务能力,融合软件定义IaaS和PaaS服务能力,配备大数据、数据 库、中间件、容器平台、AI等平台服务套件,提供具有SaaS应用服务框架能力的企业 级应用商店和应用运营平台,从而帮助企业从零构建完整云架构。 |
| 高扩展性 | 提供了灵活的水平扩展能力,没有中心节点,集群的规模可以数千台服务器为单位,可 以按需增加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从而满足各种规模企业发展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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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 | 具体表现 |
|---|---|
| 灵活配置 | 小规模场景起步,接受最小节点数3个,适合初创型公司。同时基于公有云的实践,最 大节点数没有上限,可承担大规模的集团云、行业云配置。 |
| 混合拓展能力 | 与公有云服务统一架构,可搭配SD-WAN等服务,快速构建统一架构下的混合云体系。 无论是私有云环境还是混合云环境,单个数据中心还是多个数据中心,都实现了对资源 的统一化及动态化分配和管理。 |
②青立方 [®] 超融合系统
青云超融合软硬一体化设备遵循开放架构标准,预集成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的 全部功能,即计算、存储、网络、AppCenter 应用市场、AppCenter 应用运营平台、云 安全、智能运维等功能,并支持硬件的自动发现与配置,支持通过简单的增加节点、连 线就完成云平台的部署和扩容。超融合系统完整应用了数据中心 P2P 机器人资源调度 技术、软件定义网络技术、分布式数据块存储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是青云多项核心 技术的综合应用。
青云通过 ODM 厂商定制服务器,将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软件与定制的硬件结合 并进行深度优化,为用户交付开箱即用的超融合软硬一体化设备。传统私有云部署需要 组网规划、容量规划、设备选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繁杂流程和多种硬件组合,但 超融合架构创造性地将云计算的存储、计算和网络功能整合到单一设备中,形成标准化 产品。无需其它硬件,客户通过超融合一体机及配件的简单增加节点、连线,即可部署 完整的私有云环境。使用超融合一体化设备,中大型企业云平台上线周期可从数月缩减 至数天,小型私有云环境只需 30 分钟即可完成搭建,并可按需增加超融合设备节点快 速扩容,运营效率大幅提升,上线及运维成本大大降低。
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产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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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除了企业云平台的特征,还具有以下硬件特征:
| 特征 | 具体表现 |
|---|---|
| 完整云交付 | 集成QingCloud企业云平台的完整云计算能力,支持硬件的自动发现与配置,30分钟极速 完成云计算环境的搭建,实现“开箱即用、一步上云”的目的。 |
| 高可扩展性 | 可根据业务需求按需扩展,通过增加硬件节点即可轻松实现性能和容量的线性扩展。最大 化简化企业IT 架构,降低了交付、运维和扩展难度,节省运营成本。 |
| 性能突出 | 针对业务模型进行软硬件深度调优,企业级分布式SAN单节点性能可达500K IOPS、延 时低至100微秒,充分满足企业关键业务的系统需求。 |
| 密度优化 | 将多台双路服务器整合到一个共享机箱空间中,提高了存储及计算密度。每U空间最高可 容纳2 个处理器、16 个内存扩展槽及14 个直连热插拔硬盘。 |
| 降低投入 | 经过优化的服务器,每台服务器可提供更多、更强的虚拟服务器,降低用户的部署成本, 实现更高的业务效率。由于可通过简易线性扩容,客户在初次购买时无需进行硬件超配, 最大化节省资本投入。 |
( 2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随着全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数据量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 猛增长。面对数据爆炸式增长带来的存储需求,传统集中式存储在数据流动、扩展性、 性能和运维等方面的弊端愈加凸显,而软件定义存储则能够实现统一池化管理打通众多 异构存储资源,降低管理难度和运维成本,提供在线扩展性能和容量的能力,提高存储 设施利用率,降低客户基础设施采购成本。
相对于计算需求,企业的存储需求往往有独立的大幅增长的趋势,公司据此建立了 完整的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线,专注于满足企业的存储需求,具有多种数据管理与处理技 术,且具备无中断扩容、数据恢复与迁移、副本配置、自动精简配置和失效节点自动切 换等功能。软件定义存储全系列是公司分布式数据块存储技术、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技术、 企业级分布式 ServerSAN 存储技术、文件分布式 NAS 存储平台技术的应用,可实现水 平扩展,与硬件完全解耦,在保障较高的数据存储吞吐性能和可靠性同时,极大降低运 维难度和投入成本。该产品线目前已经覆盖块存储、文件存储、对象存储等全形态存储 类型,不同的存储产品满足企业不同的存储需求,并可通过软件或软硬一体机多种形式 完成交付。
软硬一体机形式的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与超融合系统类似,同样通过 ODM 厂商定制 硬件,将软件定义存储软件与定制的硬件结合,为用户交付开箱即用的软硬一体化设备。 无需其它硬件设备,客户可通过软硬一体机的简单增加节点、连线,即可部署完整的企 业存储系统。由于该产品基于软件定义技术和分布式架构构建,可实现水平扩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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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增加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实现线性简单扩容。
公司的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一体机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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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软件定义存储产品软件界面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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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QingStor[®] NeonSAN[®]
QingStor[®] NeonSAN[®] 是面向云时代企业关键业务的软件定义分布式 SAN 存储系 统,采用全闪架构与 RDMA 网络设计,时延亚毫秒下可达数百万 IOPS,单盘容量可 达百 TB 级别,打破分布式存储的性能与容量瓶颈,助力企业关键业务平滑向云转型。 QingStor[®] NeonSAN[®] 在功能、性能、可靠性和易用性等方面满足企业核心数据库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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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TP/OLAP、虚拟化、物理主机高可用架构、大数据分析计算、高可用容器集群等应 用的存储需求,广泛适用于金融、能源、交通、制造、医疗、互联网等行业,为企业核 心应用提供卓越的存储服务。
② QingStor[®] 对象存储
QingStor[®] 对象存储是面向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企业级通用数据存储平台,提供分 层存储、数据管理、多维度监控、生命周期管理、异地复制等完整的数据管理功能,适 用于低延时、高吞吐、大量热点文件,需要频繁访问的业务场景。
作为企业的数据存储和流转中心,用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高效存取和管理日志、图 片、音视频、OA 文档、邮件归档、二进制包等各类型文件,支撑企业丰富的上层业务 和数据分析系统应用,帮助企业持续最大化地利用数据价值,更快地获取商业洞察。
③ QingStor[®] 文件存储
QingStor[®] 文件存储是企业级软件定义分布式文件存储平台(分布式 NAS),采用 全分布式架构,提供 NFS,CIFS,FTP 等标准访问协议支持,配备卓越的性能、出色 的扩展能力、高可靠数据保护、灵活的业务适配以及丰富的企业级特性。
QingStor[®] 文件存储的上述特性全方位满足企业办公应用、安防监控、影像系统、 音视频数据归档及备份等场景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共享存储需求,广泛适用于金融、教育、 政府、广电、安防、医疗等行业。
公司企业级分布式存储的细分产品具有如下特征:
| 细分产品 | 特征 | 具体表现 | |
|---|---|---|---|
| QingStor® NeonSAN® |
高性能、高 可靠、高可 拓展性 |
在使用全闪存和RDMA网络时,单盘读写性能高达100K IOPS(4K随机读写), 延时低至90微秒(4K随机写),单盘容量可达百TB级别,单盘支持挂载多 个主机;具有高可靠性,支持数据分片及多副本策略,采用可自定义快照机 制和多层冗余的硬件架构;具备完全的在线水平扩展能力,私有云部署 NeonSAN 支持3至4096 节点,可实现以单节点为单位的平滑扩容。 |
|
| QingStor® 对象存储 |
功能全面、 兼容性强、 高可扩展性 |
提供分层存储、数据管理、多维度监控、生命周期管理、异地复制等完整的 数据管理功能;支持HTTP RESTful、NFS、FTP、S3等通用标准协议访问, 提供Python、Go、Java、Ruby、PHP、JavaScript、Swift、Scala、.NET、C、 C++等多种语言SDK支持,以方便开发者简洁高效地接入对象存储平台; 具有极高的可扩展性,通过接入业务接入集群和存储集群提供基础服务能力 支撑,集群支持水平扩展,接入集群与存储集群都可以进行平滑扩容。 |
|
| QingStor® 文件存储 |
高性能、高 可扩展性、 灵活业务适 配 |
单一文件系统容量可达PB级别,支持上千个客户端并发访问,系统总容量可 达数百PB;采用高性能RDMA网络,单节点可提供GB级的吞吐能力;全分 布式架构设计进一步使得容量和性能随节点数量增长而线性增长,支持3至 1024节点,网关和存储服务同时支持分离与融合部署,可实现节点的平滑扩 展;根据业务IO模型对文件系统进行方便灵活的配置,可针对每个文件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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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分产品 | 特征 | 具体表现 |
|---|---|---|
| 统设定不同的特性策略,如压缩、加密、副本等。 |
( 3 )战略型软件产品
① KubeSphere[®] 容器平台
传统的虚拟机技术需要为服务器上运行的每一个虚拟机都安装单独的操作系统,因 此占用了大量的 IT 资源;而容器技术是一种轻量级的操作系统层虚拟化技术,在操作 系统层上创建容器,从而实现了 IT 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 picture [411 x 1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青云 KubeSphere[®] 是在目前主流容器调度平台 Kubernetes 之上构建的企业级分布 式多租户容器平台,具有强大且完善的网络与存储能力,提供完善的多集群管理、CI / CD 、微服务治理、应用管理等功能,帮助企业在云、虚拟化及物理机等异构基础设施 上快速构建、部署及运维容器架构,实现应用的敏捷开发与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简单 易用的操作界面以及向导式操作方式,在降低用户使用容器调度平台学习成本的同时, 极大降低开发、测试、运维的日常工作的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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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beSphere[®] 容器平台的功能架构如下:
==> picture [397 x 2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② 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
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是面向多数据中心、多云混合环境的资源管理、运维 管理、统一监控和业务系统支持平台,帮助企业提升 IT 服务交付效率、增加资源利用 率的同时降低运维成本,加速业务创新。
大型企业通常有异地多个数据中心,每个数据中心的资源数量较多,管理极为复杂。 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通过云资源池管理,可将多个数据中心的资源进行统一纳管, 借助于云平台的联动实现统一管理,结合混合云网络接入等服务,提供安全高效的多数 据中心统一管理。
由于对灵活性、稳定性及信息安全性的要求,形式多样、部署灵活的混合云模式逐 步成为主流;同时,企业趋向于采用多个公有云或私有云,实现不同厂商的优势互补; 另外由于管理的要求和历史原因,大型企业的 IT 架构还包括一些物理机与虚拟机。面 对复杂的多云和混合 IT 环境,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通过对接多种资源池实现对 多云混合环境的统一管理,支持资源的操作对接并提供统一的管理视图,满足用户对多 种资源统一管理的需求,盘活企业旧有 IT 资产,优化 IT 基础设施架构。
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的使用场景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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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OpenPitrix[®] 多云应用管理平台
OpenPitrix[®] 是公司研发的一个面向多云环境的开源应用管理平台,通过统一的管 理界面,实现在不同云平台上(QingCloud、AWS、Microsoft Azure、Kubernetes、OpenStack、 VMware 等)进行统一的应用打包,部署及全生命周期管理。 OpenPitrix[®] 支持多种类 型的应用,包括传统应用(如 Client/Server 架构、web/中间件/数据库三层架构、多主多 从选举型架构等)、基于容器的微服务应用及 Serverless 应用等。通过 OpenPitrix[®] , 企业可以基于现有基础设施,构建完全自主可控的多云应用管理平台,实现应用的一次 开发,多点分发部署。更进一步,OpenPitrix[®] 提供的应用运营工具可以帮助用户快速 实现商业化运营,助力行业应用商店等商业场景的快速落地。
OpenPitrix[®] 多云应用管理平台的功能架构如下:
==> picture [425 x 2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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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RadonDB[®] 分布式数据库
青云 RadonDB[®] 是基于 MySQL 研发的新一代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可无限水平扩 展,支持分布式事务,具备金融级数据强一致性,满足企业级核心数据库对大容量、高 并发、高可靠及高可用的极致要求;高度兼容 MySQL 通信协议、语法及客户端,提 供 InnoDB 及 TokuDB 双存储引擎支持,数据查询语句及数据存储结构都完全兼容 MySQL,确保对 MySQL 数据库的平滑迁移,同时兼备 MySQL 经长期实践验证的可 靠性。
青云 RadonDB[®] 能够替代传统大型数据库,与传统大型数据库相比,RadonDB[®] 完 全基于云计算理念实现,具有更高性价比、更强大的扩展性和自动伸缩能力,实现更加 智能与便捷的维护;同时支持云模式与独立部署,既具有云架构的敏捷与弹性,也兼顾 了独立性与高性能。支持存储节点无限水平扩展,从而提供可动态无限扩展的存储容量。 性能随节点扩展而线性增长,轻松应对超大容量及超高并发请求带来的性能挑战。
可广泛应用于互联网金融、电商、金融、游戏等业务场景;支持在线实时智能扩容, 用户无需进行业务分片设计,有效降低业务应用开发、部署及运维的难度和复杂度。 2 、云服务
公司云服务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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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云服务具体介绍如下:
| 产品分类 | 细分产品 | 主要用途 | |
|---|---|---|---|
| 一、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 | |||
| 计算 | 虚拟主机 | 提供安全可靠、秒级响应、弹性伸缩的计算资源。支持多种计费 模式,帮助实现灵活、高效的IT基础架构,显著降低IT成本, 简化运维工作。 |
|
| 物理主机 | 提供高性能、资源独享、安全隔离的专属物理主机,同时具备云 资源的敏捷性、灵活性与高可用性,在满足高性能的同时,兼顾 用户对安全合规和运维保障上的诸多需求。 |
||
| GPU主机 | 同时提供GPU和CPU计算资源,采用直通方式与虚拟主机对 接,全面释放物理GPU的计算加速能力,为搭建人工智能及高 性能计算平台提供基础架构支持。 |
||
| 专属宿主机 | 提供独享的物理宿主机资源,部署于专属宿主机上的专属实例在 硬件层级上与其他用户所部署的实例保持物理隔离,满足资源独 享、安全、合规的需求。 |
||
| 映像 | 包含操作系统和预装应用软件的主机模板,并提供多种常用映 像,用户也可以自行创建、共享映像,或直接从应用中心中选择 第三方提供的映像。 |
||
| 存储 | 块存储 | 为主机提供的高IOPS、高吞吐量、低延时的存储服务,通过实 时多重副本保障数据安全,保证硬件设备出现问题时数据不丢 失,适用于视频、音频、文档等对容量要求较高,对IOPS和吞 吐要求较高的数据库服务、大数据服务。 |
|
| 对象存储 | 是面向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通用数据存储平台,目前支持标准类 型和低频类型两种,标准类型适用于低延时、高吞吐、大量热点 文件,需要频繁访问的业务场景;低频类型适用于数据访问实时, 读取频率较低的业务场景。 |
||
| 共享存储 | 提供NeonSAN和Virtual SAN两种服务,匹配不同业务场景, 实现稳定高效、安全可靠、灵活便捷的存储服务,适用于企业 OLTP在线访问、物理主机高可用架构搭建、大数据分析和计算 以及需要大量应用容器的场景。 |
||
| 文件存储 | 提供高性能、强一致性、按需使用、弹性可扩展的分布式文件存 储服务,满足企业办公应用、安防监控、影像系统、音视频数据 归档及备份等场景对非结构化数据共享存储需求,广泛适用于金 融、教育、政府、广电、安防、医疗等行业。 |
||
| 备份 | 用于硬盘的备份与恢复,可以同时对多张硬盘做备份(包括系统 盘和数据盘),也可以对正在运行的主机做在线备份,适用于对 数据安全、操作系统、业务数据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场景。 |
||
| 网络 | 专属私有网络VPC | 创建二层隔离网络环境,在VPC网络内可自定义IP地址范围, 创建子网,并在子网内创建主机、数据库、大数据等各种云资源, 也可通过管理路由器自定义更多高级管理功能。 |
|
| 负载均衡 | 将来自多个公网地址访问的流量分发到多台主机上,支持自动检 测并隔离故障主机,适用于构建高可用业务架构以及需要负载大 动态访问流量的场景。 |
||
| 弹性公网EIP | 提供独立的公网IP资源,包括公网IP地址及公网出口带宽服 务,公网IP地址是在互联网上的合法静态IP地址,可以与计 算资源中的各种主机之间灵活的绑定及解绑。 |
||
| SDN网络直通 | 使运行在虚拟机上的容器直接使用IaaS平台的SDN,大幅提升 容器的网络性能,简化容器使用与维护的难度。 |
||
| CDN | 将服务内容分发至全网边缘服务节点,使用户可就近获取所需内 容,极大缩减回源响应时间,提升用户体验,适用于加速网页、 下载大体积文件、加速视频的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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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分类 | 细分产品 | 主要用途 | |
|---|---|---|---|
| SD-WAN | SD-WAN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广域网接入、多地组网及智能调 度与管理服务,帮助用户零部署接入动态多线BGP网络以访问 云端关键应用。可帮助客户分钟级构建云、数据中心、企业分支 之间的专属网络,实现三者之间网络任意互联、灵活配置和智能 调度,以更低成本获得高品质的网络连接与云端关键应用访问体 验;帮助用户建立与云端的无缝连接,助力实现敏捷、高效的混 合云架构。 |
||
| 混合云网络接入 | 混合云网络接入服务帮助用户实现自建私有云平台与青云云服 务的网络直连与混合组网,提供高速、稳定、安全及灵活易用的 专属网络通信服务,提供完整的线路规划方案及多种线路类型供 用户选择,包括光连接、传输通道、窄带专线等多种连接方式, 实现混合云架构的快速、稳定构建。 |
||
| 机柜托管 | 机柜托管 | 公司利用自身的IDC资源,为用户提供一站式、高可用、高安全、 快捷灵活的机柜托管服务,客户可通过机柜托管服务,在青云数 据中心构建托管型私有云,并可与青云公有云服务实现内网高速 连接,快速构建混合云。 |
|
| 二、应用平台服务 | |||
| 应用平台 | 数据库与中间件 | 提供分布式数据库RadonDB、关系型数据库MySQL / Postgre SQL、非关系型数据库MongoDB、Redis、Memcached、Tomcat 等主流数据库、中间件和缓存应用。 |
|
| 大数据平台 | 包含大数据计算引擎QingMR、列式数据库HBase、消息队列 Kafka、实时计算引擎Storm、RabbitMQ分布式消息队列系统以 及ZooKeeper集群服务,实现同一平台,多种数据类型、数据结 构、数据模式的接收、存储和相互转换。 |
||
| 容器平台 | 交付一套完整的容器部署与管理平台,包含Kubernetes、Docker 镜像仓库等应用,提供容器调度与编排、服务感知、跨平台管理 等容器管理功能,帮助用户快速进行容器相关的应用开发、部署、 升级,大幅降低容器应用开发和管理门槛。 |
||
| 物联网IoT | 携手物联网各领域的合作伙伴,为物联网企业级开发者提供从硬 件开发平台、基础云平台、消息服务平台到场景化开发平台的完 整物联网开发架构与解决方案,帮助企业与开发者更轻松地将传 统设备连接至云端。 |
||
| 人工智能AI | 包含深度学习引擎服务,并携手来自人工智能各领域的合作伙 伴,为人工智能开发者提供从基础计算平台,到计算框架及模型 算法,到语音语义识别等AI 服务。 |
||
| 三、运维与安全 | |||
| 运维与安全 | 运维与监控 | 提供资源编排、自动伸缩、监控告警、定时器、操作日志等运维 监控功能,实现对硬件设备、虚拟资源、以及业务应用的统一监 控和管理,充分利用云计算的弹性特点调节系统的处理能力,且 有效降低维护成本。 |
|
| 安全与权限 | 提供多维度的云安全体系,包括防火墙、DDoS攻击防护、SSL 证书服务、账户安全和资源协作等,涉及系统和网络安全、应用 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身份认证及安全管理等各个层面, 满足用户多元化安全需求。 |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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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云产品、云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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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云产品的收入与成本
①云产品的收入:软件或软硬一体化产品销售及售后支持服务
云产品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A、软件或软硬一体化产品:公司向客户交付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等软硬件产品,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 收入;客户如需公司提供额外的安装服务,可在下单时单独购买安装服务,按工时收费; B、售后支持服务收入:公司在完成销售后向客户提供远程支持服务或现场技术支持服 务,收取年度服务费或按现场服务次数和服务内容分次收费。
②云产品的成本:主要为服务器等硬件采购成本
对于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等软硬一体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采购服务器等 硬件设备,构成云产品的主要直接成本。同时,云产品安装及售后支持服务会产生一定 的人工成本。此外,部分客户也存在一定的定制化软件开发需求,以更好地配合云产品 使用,此类需求通常由青云外包其他软件开发团队完成,因此会产生部分软件开发成本。
( 2 )云服务的收入与成本
① 云服务收入:资源订阅服务
云服务中,公司主要提供两种计费方式:A、包年包月模式,即客户与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购买一定时长内的服务,并在服务开始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B、弹性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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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即按实际使用量、使用时长付费,每小时进行一次结算,扣除相应费用。不同类 型产品的计价要素不一样:计算产品定价以 CPU 性能、内存、镜像类型、系统盘容量、 数据盘容量等要素为基础;存储产品定价以存储空间容量、下载流量、请求次数等要素 为基础;网络产品定价以流量、带宽、IP 和节点数量等要素为基础;应用平台定价分 为两个部分,一方面是应用的授权服务费,一般按使用时长计费,若为第三方应用,则 服务费由第三方及公司按协议分成收取;另一方面为应用的资源使用费,应用在使用中, 会用到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资源,该部分资源使用费按前述定价机制收取,如果是 第三方应用,资源使用费依然由公司收取。
② 云服务主要成本: IT 基础设施购置
云服务的提供需要公司构建 IT 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公司向服务器厂商采购服务 器及相关配件,向网络设备供应厂商采购交换机、路由器、波分传输设备等网络传输设 备及配件,向数据中心服务商采购机柜、带宽、IP、光纤、专线等电信资源。
2 、服务模式
( 1 )云产品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向客户销售软件或软硬一体化产品,并配套提供 项目实施服务、售后支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① 项目实施服务包括架构设计、产品交付、部署实施、系统测试、产品培训、项 目验收等,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凭借公司高度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和完善的行业 解决方案,为客户快速搭建云计算硬件架构和软件系统;
② 售后支持服务包括运维服务、维保服务、培训服务等,主要面向客户提供云计算 软件的更新升级、软件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咨询、故障处理中的远程技术支持、云计算产品 功能配置及使用培训等服务,云产品用户在使用期间通常会持续购买远程支持服务,以保 证在需要时时能够获取技术支持;当产品远程支持服务也无法解决问题或有现场支持需求, 公司可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派遣技术人员现场支持,协助客户处理问题。
( 2 )云服务业务方面,公司主要提供多层次云服务,并搭配售后支持服务,具体 服务内容如下:
① 多层次云服务:公司将 IT 资源进行虚拟化,并整合到资源池中;并通过资源分 配、访问控制和监控资源使用等技术,有效管理被池化后的资源,使其具备快速响应、 弹性灵活、高度可扩展、安全可靠、灵活易用等特性,并灵活交付与用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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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售后支持服务:包括平台运维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两类。平台运维服务面向客 户提供系统的跨区迁移、平台的扩容升级、设备的性能监控、故障的发现处理、数据的 备份恢复等,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技术支持服务由用户在遇到问题时提交工单,公司 后台服务工程师根据工单了解和采集用户需求,辅助和支持用户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的 各种问题。技术支持服务为远程技术服务,不经用户允许,不主动操作用户资源。
3 、采购模式
( 1 )采购内容
①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云产品、云服务对应采购内容有所区别
云产品方面,涉及采购的主要为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等软硬一体化产品。因公司不 从事硬件生产,云产品采购主要基于以下两种模式进行: A. 若客户未指定软硬一体化 产品的硬件品牌,则公司将要求 ODM 厂商代工生产青云自有品牌的硬件设备;B. 若 客户指定采购软硬一体化产品的硬件品牌,则公司将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向指定品牌 ODM 厂商出具硬件配置清单,委托生产所需配置及型号的硬件设备。
云服务方面,公司向服务器厂商采购服务器及相关配件,向网络设备供应厂商采购 交换机、路由器、波分传输设备等网络传输设备及配件,向数据中心服务商采购机柜、 带宽、IP、光纤、专线等电信资源。
②非经营性物资采购:公司采购的非经营性物资主要包括办公电脑、文具等办公 用品,零食、节日卡、礼品等福利用品,以及租赁房产、物业等服务。 ( 2 )采购体系
公司与采购相关的主要部门包括需求部门(销售部、产品管理部、基础设施及运营 部等)、采购及供应链部、固定资产管理部、财务部、法务部。各部门与采购相关的权 责如下:
①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采用集体采购模式,由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制定采 购计划、提交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由采购及供应链部负责遴选供应商、组织商务谈判、 确定供应商及推动商务流程,到货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若采购商品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采购及供应链部与需求部门联合验收。
②非经营性物资采购:小于 1 万元的小额采购采用部门自采购模式,需求部门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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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购少量非经营性物资,由部门内部自行选择供应商择优采购;超过 1 万元的大额 采购原则上仅采用集体采购模式,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采购及供应链部统一安排采购, 到货后由采购及供应链部和需求部门共同验收。
( 3 )供应商筛选、确定与管理
在供应商筛选过程中,针对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要考虑价格因素, 当其他因素基本趋同的情况下,公司选取至少 2 家以上供应商比价,并一般选择价格最 低者作为采购对象;针对有特定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考虑供应商的技术先进性、 产品稳定性、价格优越性和潜在风险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一般选择综合评分 最高者作为采购对象。具体地,公司针对长期采购需求、临时采购需求,制定了不同采 购流程及供应商筛选流程:
① 长期采购需求
长期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公司云服务自用的硬件设备、电信资源等,公司云产品对外 提供的青云自有品牌硬件设备,以及办公电脑、文具等部分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的具体流程如下:
A. 采购及供应链部将在需求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后组织潜在供应商进行 POC(Proof of Concept)产品测试,由需求部门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能够满足相应业务需求;
B. 邀请通过 POC 产品测试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在价格优先原则下综合 考量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商业信誉、经营状况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及对应产品 型号,除由于技术原因或其他合理原因必须向单一来源采购外,采购及供应链部将组织 至少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C. 确定采购价格、数量、货期、账期等核心合作条款,在法务部审核完成后签订 一定期限的框架合作协议,进入公司供应商名录。
非经营性物资采购主要考虑采购背景及实际需求,对于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已选 定特定供应商的,则继续沿用原有供应商及相应服务;对于办公电脑、文具等非必须选 定特定供应商的,公司在价格优先原则下综合考量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商业信誉、经营 状况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并确定采购价格、数量、货期、账期等核心合作条 款,在法务部审核完成后签订一定期限的框架合作协议,进入公司供应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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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临时采购需求
临时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公司云产品对外提供时客户指定采购特定品牌的硬件设备, 以及部分临时性非经营性物资采购。具体如下:
A. 公司云产品对外提供时,如客户指定采购特定品牌硬件设备,且该特定品牌渠 道商、代理商不在公司供应商名录中,则公司将向相应品牌授权的渠道商、代理商询价 并采购相应所需指定品牌的硬件设备;
B. 若因临时需求及项目需求出现事先没有选定供应商的临时性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则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产品价格由采购及供应链部进行市场化询价确定。
确定供应商清单后,每年一月公司采购及供应链部还将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再次评估, 综合考虑供应商经营状况、产品品质、产品价格、逾期率、售后支持服务等要素进行加 权排名,审定其供应商资格,淘汰部分不满足公司业务要求的供应商,重新进行招标流 程,引入新的供应商,确保其能够适应公司发展需求。
( 4 )采购流程
① 采购订单确定
A. 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
云产品方面,需求部门在参与投标前先行向供应商报备潜在采购需求,在中标之后 再确认实际订单数量,向采购部门提交申请,除公有云同类信息外,还需明确用户和代 理商的收货信息。
云服务方面,需求部门负责实施监控资源使用情况,当剩余资源量不足时,需求部 门确认采购需求,在内部 OA 系统发起采购申请,提交所需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描述、 数量及最晚到货日期,采购及供应链部将对应下单进行采购。
B. 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小于 1 万元的小额采购采用部门自采购模式,需求部门自行选择供应商择优下单采 购;超过 1 万元的大额采购原则上仅采用集体采购模式,需求部门确认采购需求,在内 部 OA 系统发起采购申请,采购及供应链部将对应下单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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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内部审批
A. 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
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适用于集体采购模式,审批流程如下:需求部门提交采购 申请后,首先由部门主管进行审批;部门主管确认后,由采购及供应链部与供应商沟通, 确认最终报价,随后出具采购合同草案,并按流程提交法务部、财务部、采购及供应链 部主管及主管副经理审批;若采购金额超过 20 万人民币,则需进一步提交经理签字审 核;其中,针对销售项目合作/战略合作/联合研发以及其他需指定供应商的情况,需求 部门需在项目前期提交合理原因并且经过部门主管、运营副经理及采购及供应链部主管 审批后方可执行。
B. 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小于 1 万元的小额采购采用部门自采购模式,经需求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即可执行; 超过 1 万元的大额采购采用集体采购模式,审批流程与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相同。
③ 合同签订及订单发出
内部审批完成后,采购及供应链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发出采购订单。采购及 供应链部在内部系统记录合同约定的到货日期,并进行持续追踪,确保产品及时到货。
④ 货物验收
硬件设备采购、非经营性物资采购方面,供应商将相应设备运输至公司后,自用设 备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需求部门、采购及供应链部进行到货验收,非经营性物资由需求 部门、采购及供应链部进行到货验收,对外销售设备由销售部、采购及供应链部负责进 行验收。
电信资源采购方面,电信资源开通后由基础设施部、采购及供应链部进行试用,确 保供应商交付的产品符合要求。
⑤ 货款支付
硬件设备采购、非经营性物资采购方面,货物或服务验收后,财务部审核付款材料 的有效性,核实验收人员开出的入库单或验收单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若信息无误,则 按照合同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期限通常为 30 天,但也存在部分预付情形;
电信资源采购方面,公司每年与供应商重新签订合同确认价格,使用过程中按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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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每月进行一次结算,信用期通常为 30 天。
4 、销售模式
( 1 )销售体系
报告期内,为配合“广义混合云”战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综合全面的混合云解决 方案,公司建立了云产品、云服务融合售卖的销售团队,根据客户体量的不同,将客户 分为关键客户和中小客户两类。针对关键客户,公司组建专门的团队提供支持服务,将 客户按区域和行业两个维度进行分类,组建对应的团队进行服务,保证关键客户获得良 好的服务体验。公司重点服务金融行业,为银行和保险两个细分市场成立了单独的服务 团队,进行针对性的营销开发并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对其他行业客户则统一按照区 域进行划分,每个服务团队支持各自区域的业务拓展。针对中小客户,公司主要通过电 话服务中心获取客户并提供售后支持服务。
( 2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接销售和渠道销售两种模式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云产品方面,公 司以渠道经销销售模式为主,直接销售模式为辅;云服务方面,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 主,渠道代理销售为辅;此外,公司针对有混合云构建需求的云产品客户和云服务客户 进行交叉销售,形成不同的客户业务切入机会,形成相互促进的业务主体。
直接销售模式是指,由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参加展会、查找行业名录、线上营销、电 话营销等方式获得客户信息,自行联络客户并推荐公司产品。其中,对于中小客户,公 司主要通过电话回访方式进行营销推广,另外云服务中小客户具有用户主动注册和自服 务的特点;对于关键客户,公司的销售团队和解决方案团队在电话沟通后将进行客户拜 访,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和一对一支持服务,从而获取客户订单。直销模式下, 公司一方面可以直接对接客户,另一方面也可以深入了解客户的技术特点、发展方向和 业务需求,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和产品研发,并适当根据客户情况进行定制化服务。
渠道销售模式是指,通过经销商、代理商等合作伙伴获取客户和销售产品,公司制 定合作伙伴认证制度,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区域市场情况、合作伙伴实力等因素,选择 和认证云产品总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云服务代理商,并签订合同,明确经销区域、经 销行业、合作期限、授权产品、供货价格、结算模式等合作内容,具体如下:
①云产品业务板块,经销商作为公司下游直接客户,向公司买断产品及服务。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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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与公司销售团队、解决方案团队联合进行客户拜访,代表公司参与 客户竞标,帮助公司获得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获得订单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 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或与总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再由总经销商根据二级经 销商提出的采购需求向公司下单采购。其中,总经销商与二级经销商均由公司销售团队独 立开发,总经销商仅负责二级经销商的账期管理和向公司支付货款,与二级经销商不存在 关联关系。两级经销商在帮助公司快速拓展业务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
②云服务业务板块,代理商作为公司推广媒介与代理,向公司抽取客户发展佣金。 代理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协助公司发展公有云客户,公司按其所发展客户的返佣起 止日期、于公有云平台实际消费金额给予代理商一定比例返佣,并约定返佣结算周期届 满向代理商结算佣金。
( 3 )经销销售模式的行业普遍性
经销销售模式为 ICT 及电子行业硬件设备及软件售卖的典型模式,云产品业务亦 采用经销商模式符合行业惯例,具体如下:
A. 总经销商实力强劲、下游渠道网络完善,具备对二级经销商的甄别和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合作的三家总经销商,均为云计算行业声誉良好的经销 商,除发行人产品外,其同时服务 VMWare、EMC、Oracle、华为等云计算品牌以及山 石网科、中科曙光、慧捷科技等 A 股上市公司,亦担任其中部分公司总经销商角色, 提供二级经销商管理、账期管理及资金融通服务。
| 经销云计算品牌 | 经销A 股上市公司产品 | 二级经销商数量资源 | ||
|---|---|---|---|---|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 有限公司/佳电(上 海)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
青云、VMWare、Zerto、华为 等 |
山石网科、奇安信、中科 曙光、拉卡拉等 |
包括零售商、系统集成商 及经销商在内的50,000 家渠道伙伴 |
|
| 神州数码云计算有 限公司 |
青云、VMWare、EMC、Oracle 等 |
东软软件、国盾量子、慧 捷科技、山大地纬等 |
遍布国内1000余座城市、 覆盖各大垂直行业、整合 30,000 余家销售渠道 |
|
|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 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Dell EMC、联想凌拓、Hitachi Vantara、甲骨文、中兴通讯、 青云、腾讯企点等 |
浩丰科技、新炬网络、华 安鑫创等 |
已成为数十家全球500强 企业的中国区总经销商, 合作经销商数量已达 9,400 家 |
B. 两级经销模式为 ICT 行业的典型销售模式,被众多公司所采用,符合行业惯例
两级经销业务模式在 ICT 行业中普遍被采用。经检索 A 股已上市 ICT 公司的招股 说明书,绿盟科技、迪普科技、山石网科等 ICT 企业均采用与发行人类似的两级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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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模式。
| 公司名称 | 销售渠道 | 采取渠道等级 | 客户构成 |
|---|---|---|---|
| 授权区域分销商;金牌代理商、认 | |||
| 采用直销与渠道代理销 | 政府、电信运营商、金融、 | ||
| 绿盟科技 | 证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授权技术 | ||
| 售相结合的方式 | 能源、互联网行业等 | ||
| 服务中心等二级经销渠道 | |||
| 渠道销售和直签销售相 | 政府、运营商、电力能源、 | ||
| 迪普科技 | 结合的方式,并以渠道销 | 一级渠道代理商、二级渠道代理商 | 教育、医疗、金融和其他大 |
| 售为主 | 型企业 | ||
| 总代理商;战略行业ISV、行业金 | |||
| 渠道代理销售与直销相 | 金融、电信运营商、政府、 | ||
| 山石网科 | 牌代理、银牌代理、区域金牌代理、 | ||
| 结合,以渠道代理为主 | 互联网企业、教育等行业 | ||
| 银牌代理等二级经销渠道 | |||
| 银行、保险、证券、企业服 | |||
| 渠道经销销售与直销相 | 务、政府、事业单位、教育、 | ||
| 发行人 | 总经销商、二级经销商 | ||
| 结合并以渠道经销为主 | 医疗、制造、能源与交通、 | ||
| 媒体、零售等行业 |
综上所述,发行人采用两级经销的业务模式具有行业普遍性。
( 4 )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方面,A 股市场上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实际 可比的公司、对应分部及经销比例包括:
| 名称 | 主营业务 | 与公司可比 的业务分部 |
销售模式 情况 |
2019 年度经 销销售比例 |
|---|---|---|---|---|
| 深信服 | 向企业级用户提供信息安全、云计算、企业级无线相关的 产品和解决方案,其中云计算业务已完成企业级云、专属 云、桌面云三朵云的业务布局,提供超融合一体机、云管 理平台、企业级云平台、跨云管理平等多款产品和解决方 案 |
云计算业务 | 采用经销、 直销模式 |
97.23% |
| 新华三 | 紫光股份IT 基础架构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业务的主要组 成部分,为客户提供网络产品、服务器、存储产品、安全 产品、云计算产品、互联网信息技术产品等各类ICT 产品 |
紫光股份 数字化基础 设施及服务 |
采用经销、 直销模式 |
未披露具体 经销比例 |
| 卓易信息 | 卓易信息物联网云业务向客户提供物联网云软硬件整体 解决方案,包括物联网应用相关的定制化或者产品化的软 件,前端感知设备、后端机房等硬件、软硬件的整体集成 服务及为满足客户物联网云的基础设施(IaaS)的资源租 赁、托管和运维服务 |
物联网云业 务 |
采用直销 模式 |
0% |
| 华胜天成 | 云计算相关产品及服务主要由云平台系列产品和数据治 理系列产品组成,云平台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异构混合云管 理平台、超融合私有云一体机平台、专业监控运维平台、 容灾自动化运维管理平台等 |
云计算产品 及服务 |
采用经销、 直销模式 |
未披露具体 经销比例 |
| 本公司 | 以统一技术架构形成云产品、云服务两大标准化业务模 块,根据客户需要满足私有云、公有云和混合云的部署需 求,并针对多个行业形成了完善的行业云计算解决方案 |
云产品业务 | 采用经销、 直销模式 |
85.85% |
根据上表,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为普遍现象,一般采用经销、直
销两种模式进行销售。2019 年度发行人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处于中等水平, 不存在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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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方面,上述 A 股上市公司均未披露经销渠道毛利率,但就整体毛利率情况, 公司云产品业务与上述 A 股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深信服 | 45.51% | 52.20% |
53.82% |
53.00% |
| 卓易信息 | - | 34.90% |
31.36% |
35.47% |
| 新华三 | 30.30% | 30.57% |
37.07% |
44.04% |
| 华胜天成 | 22.39% | 32.89% |
34.29% |
34.88% |
| 云产品业务可比公司均值 | 32.73% | 37.64% |
39.14% |
41.85% |
| 本公司云产品业务毛利率 | 42.00% | 33.02% |
33.59% |
40.28% |
注: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数据,均选取对应分部进行计算;卓易信息 未在其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应业务分部信息
整体来看,发行人云产品板块的整体毛利率水平与境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适用业务的 分部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上,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存在显著大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的情形。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云产品毛利率为 42.0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水平,主要系以软硬一体形式进行交付、毛利率较软件类产品更低的超融合系统大额 采购需求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向下游客户销售了较多毛利率较高 的软件及服务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云产品毛利率为 30.0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
( 5 )两级经销商作用
发行人对外销售的各类产品均非通用型设备,为根据客户需求向其提供基于各类标 准化产品灵活组合的模块化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总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获取终端客户并向其提供产品及服务,两级经销商 由公司销售团队独立开发,在终端客户获取的方式上发挥的作用分别是:
A. 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主要负责为公司产品拓展客户,处理包括投标等流程 性事务,与总经销商或直接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最终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二 级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与公司销售团队、解决方案团队联合进行客户拜访,代表 公司参与客户竞标,帮助公司获得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获得订单后,根据项目的 具体情况,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或与总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再由总经销商 根据二级经销商提出的采购需求向公司下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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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总经销商:总经销商负责二级经销商的账期管理和向公司支付货款。总经销商拥 有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按信用期向公司按时付款、降低公司资金风 险,同时对二级经销商的资质和信用情况更全面的认知,有助于公司业务顺畅开展。
( 6 )两级经销模式销售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总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向终端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流程 及销售关系具体如下:
| 终端客户 需求沟通 通过POC测试 (如需) 履行招投标流程 (如需) 完成交付 出具解决方案 及配置清单 签署购销协议 完成实施 (如配套实施服务) 确定最终解决方 案及配置清单 售前阶段 销售阶段 售后阶段 |
售前阶段 | 售前阶段 | 售前阶段 | 售前阶段 | 销售阶段 | 销售阶段 | 销售阶段 | 销售阶段 | 销售阶段 | 售后阶段 | 售后阶段 |
|---|---|---|---|---|---|---|---|---|---|---|---|
| 终端客户 需求沟通 |
通过POC测试 (如需) |
出具解决方案 及配置清单 |
履行招投标流程 (如需) |
确定最终解决方 案及配置清单 |
签署购销协议 | 完成交付 | 完成实施 (如配套实施服务) |
||||
| 发行人 总经销商 (如有) (如有) 二级经销商 |
售前阶段,公司前期与二级经销商共同接触客户、了解并确定客户需求。公司负责 设计解决方案,向客户初步提供适用于客户 IT 架构及 IT 环境、基于青云相关云产品的 云计算服务解决方案,并根据前期解决方案向客户出具满足其目标需求的软硬件产品配 置清单。公司通过二级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通过客户 POC 测试(如需),并向客 户出具以上解决方案及配置清单。
销售阶段,二级经销商负责履行相关招投标流程(如需)、取得该销售订单,公司、 二级经销商共同与终端客户最终确定云计算服务解决方案,并据此分别签署终端客户与 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与公司的购销协议,签署购销协议中根据解决方案明确列示了 相应软硬件配置清单,并约定了物流、交付、验收、安装、信用期等各方责任义务条款; 如引入总经销商作为直接客户,则各方分别签署终端客户与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与 总经销商、总经销商与公司的购销协议。
售后阶段,公司根据配置清单采购硬件(如需),并组合软件形成产品后向总经销 商/二级经销商进行交付,总经销商/二级经销商验收合格后向公司出具验收单、向二级 经销商/终端客户进行转售或集成销售。如未配套实施服务,公司依据验收单确认收入, 由经销商负责安装或终端客户自主安装;如需配套实施服务,由公司负责安装,完成实 施服务后,终端客户、二级经销商、总经销商(如有)逐层出具安装确认单,公司依据 安装确认单确认收入。下游经销商根据信用期安排向公司回款,回款形式均为银行转账, 不存在现金或第三方回款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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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销售阶段,公司存在直接向二级经销商销售、通过总经销商向二级经销商销 售两种模式:[1]
- 1、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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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签署 签署
合同 合同
付款 二级经销商 付款 终端客户
销售青云
提供解决方案、
软件产品及服务 产品及服务
提供ODM硬件或
签署 付款
配套产品(如需)
合同 合同流
供应商 资金流
货物流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与总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再由总经销商根据其采购需求向公司下单采购
==> picture [438 x 1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签署 签署 签署
合同 合同 合同
付款 总经销商 付款 二级经销商 付款 终端客户
销售青云 销售青云
提供解决方案、
软件产品及服务 产品及服务 产品及服务
提供ODM硬件或
签署 付款
配套产品(如需)
合同 合同流
供应商 资金流
货物流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级经销商是否直接向公司下单,主要取决于公司与二级经销商的销售条件与商务 约定。公司目前鼓励在销售条件允许的情形下,通过总经销商向二级经销商供货,不直 接与二级经销商签约,以降低信用风险及回款风险,但报告期内仍存在向二级经销商直 接供货的情形。在上述情况下,如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总经销商不负责对 二级经销商该订单的货款及账期管理,由公司直接向二级经销商催款并收款。
公司在售前环节参与终端客户的销售方案,在取得经销商下单时已经明确终端客户, 不存在对经销商压货的情形,销售流程及执行要求具体如下:
销售流程方面,公司与经销商在售前阶段与终端客户确定其云计算服务解决方案及相 应软硬件配置清单,需求确定在先;确定销售关系后,各方根据解决方案及软硬件配置清
1 少量客户需求紧急的情况下,经各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亦存在直接向终端客户提供 ODM 硬件或配套产品的情形 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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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分别签署终端客户与解决方案提供商、解决方案提供商与公司的购销协议,签约供货在 后;公司向经销商交付后,经销商直接向终端客户进行转售交付,相关交付软硬件产品已 是根据终端客户需求定制化确定的数量及配置,且一般在经销商处出入库时间间隔较短, 经销商验收至终端客户注册使用时间间隔一般在 1-3 个月左右。
销售要素方面,公司与经销商签署两方销售合同,销售合同针对特定终端客户特定项 目的明确采购需求,于合同标题或条款中已明确包含终端客户信息;此外,根据公司内控 要求,合同中必须明确终端客户信息方可签署购销协议。因此,报告期内销售合同已明确 约定终端客户、对应项目、采购内容,均有明确的终端需求。
( 7 )销售定价体系
公司销售价格体系清晰明确。在同类产品销售过程中,最终销售价格主要由客户采 购量决定,采购数量较大额客户可按公司价格体系规定获得一定优惠。公司针对云产品 及云服务的业务流程与销售特性建立不同的经销商销售模式:①对于云产品经销商,公 司面向经销商提供云产品定价目录,参照目录价格及采购量对应的折扣情况计算出云产 品价格,经销商向公司采购云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后,再向下游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销售, 属于经销商买断模式;②对于云服务代理商,代理商负责为公司公有云平台发展特定客 户,公司按照代理商发展客户在公有云平台实际消费金额给予代理商一定比例返佣,返 佣金额一般根据消费金额、按阶梯比例进行设置,属于代理商返佣模式。
( 8 )合作伙伴筛选、确定与管理
公司自 2018 年初开始进行渠道建设,已初步建成青云合作伙伴网络体系,有意成 为青云合作伙伴的各类渠道商可通过官网注册账号,在线确认《青云合作伙伴框架协议》、 提交申请信息,公司对渠道商资质进行在线审核后即认证其成为公司合作伙伴,其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对公账户信息等核心资质信息均在合作伙伴库中进行备案。 公司经销商均为公司或企业法人,不存在个人或其他非法人实体成为公司经销商的情形。
在渠道销售过程中,合作伙伴既可作为云产品经销商,经销或集成售卖青云软硬件 产品,亦可作为云服务代理商,代理公有云平台相关服务,其可承担的具体角色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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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销商 二级经销商 青云认证合作伙伴 -解决方案提供商 -独立软件开发商 -技术服务提供商
① 云产品总经销商:主要负责向公司进行采购和向二级经销商供货,与公司及二 级经销商分别签订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公司筛选总经销商的主要考量因素包括财务能 力、仓储物流能力、区域覆盖能力、业务拓展能力、人员能力、测试能力等六个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授权 3 家渠道商成为总经销商,并进一步签署《授权总分销商 协议》,分别为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起,总分销协议签订及履行主体变更为其关联公司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上述总经销商的主要原因及考虑包括:一方 面,3 家总经销商均为业界知名企业,已建立起庞大的二级经销商体系,可协助公司快 速进行产品推广;另一方面,3 家总经销商拥有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可向公司按时付款、降低公司资金风险,同时对二级经销商的资质和信用情况更加全面 的认知,有助于公司业务顺畅开展。
② 云产品二级经销商:主要负责为公司产品拓展客户,处理包括投标等流程性事 务,与总经销商或直接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最终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目前, 二级经销商的角色特点及定位划分如下:
A. 解决方案提供商:具有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内良好服务能力与渠道客户关系的经 销商,此类经销商对地方、行业内客户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等情况更熟悉, 可帮助公司实现区域业务突破;
B. 独立软件开发商:具有集成青云产品、提供联合解决方案能力的经销商,此类 经销商具备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在向客户销售自身的解决方案时可将公司的云计算产品 集成到解决方案中打包销售,在帮助公司实现行业业务突破的同时,提升自身的客户服 务能力。
C. 技术服务提供商:具有良好售后支持运维服务能力的经销商,具备青云产品的 咨询、交付、迁移、运维等云上服务的能力,无需公司派出人员进行售后支持服务,可 有效降低公司售后支持服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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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云服务代理商:主要负责为公司拓展客户,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协助公司发 展公有云平台客户。
公司采取“备案会员制”的管理方式,合作伙伴的初始级别为认证级别合作伙伴, 非必须于一定期限内与公司发生销售交易,在不违反《青云合作伙伴框架协议》的情况 下可持续留存在公司合作伙伴库中。报告期内,公司合作伙伴的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日/2017 年度 |
2018 年12 月31 日/2018 年度 |
2019 年12 月31 日/2019 年度 |
2020 年6 月30 日 /2020 年1-6 月 |
|---|---|---|---|---|
| 合作伙伴库总数 | 174 | 402 | 671 | 829 |
| 发生交易的云产品经销商数 | 35 | 80 | 134 | 99 |
| 发生交易的云服务代理商数 | 19 | 31 | 16 | 16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交易的云产品经销商数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为覆盖更多行业、区域、客户,公司广泛吸纳二级经销商,并共同开发客户、提供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持续留存在公司合作伙伴库中,不存在较多退出情形,但一定比 例经销商未与公司发生交易,主要原因系 ICT 行业以需求确定订单,部分经销商下游 客户首次下单采购青云产品后,尚未进行扩容或复购,或转向其他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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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行人主营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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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业务的创新性
1 、云计算业务的创新性
作为一种新技术和新模式,云计算业务自身具有创新性。云计算使计算分布在大量 的分布式计算机上,而非本地计算机或远程服务器中,因此借助云计算技术,企业能够 将资源切换到需要的应用上,根据需求访问计算机和存储系统。与传统 IT 架构相比, 云计算颠覆了传统业务模式下的资源利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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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灵活配置 IT 资源
企业可以按照业务发展的需要灵活地向公有云厂商获取 IT 资源,或向私有云厂商 快速购置和实施云计算基础设施,实现 IT 资源的灵活配置。而传统模式下,企业 IT 架 构的搭建和扩容需要漫长周期,在业务快速扩张的情形下,无法迅速完成 IT 资源的扩 展,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 2 )高资源利用效率
云计算业务通过分布式计算与虚拟化技术,改变了传统的资源组织架构,实现资源 利用效率的提升。云计算将底层资源池化,形成大规模 IT 资源池,并结合云平台管理 技术,将资源池内的资源按需分配给各种任务,从而避免了物理机限制下的资源闲置, 实现对 IT 资源的充分利用。
( 3 )降低成本
云计算业务能降低 IT 解决方案的成本。传统 IT 架构下,企业用户通常以服务器、 软硬件设备等为单位来购买 IT 资源,因此企业不得不根据未来需求的峰值来购置资源, 造成资源浪费、成本过高。而在公有云模式下,业务收费模式是按使用量、按天、按月、 按年付费,因此企业在向公有云服务商获取 IT 资源时,能以更低廉的价格、更灵活的 方式来实现;同时,在私有云模式下,IT 基础设施的扩容速度较快,用于在初次购买 时也无需超额配置硬件,前期投入较低。
2 、发行人在云计算业务上的创新性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环节,保持业务的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创新特点包括云服务 和云产品底层架构的统一,核心技术和产品均来源于自主创新和研发,并已得到较大规 模应用。
( 1 )统一的底层架构,实现高一致性混合云解决方案
公司自主设计产品底层架构,具备快速响应、弹性灵活、高度可扩展、安全可靠、 灵活易用等特性。并且,公司创新性地搭建了统一的架构,即公司的云服务和云产品使 用同一架构和代码,使公司的服务和产品在 API 接口、开发工具、操作界面等各方面 都保持一致,大幅降低了 IT 人员使用新平台的学习成本,便利了数据和应用在不同 IT 架构之间的迁移、调动和管理,打通了多个云环境,为用户提供一致的云平台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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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运维管理的难度,实现快速部署与快速规模化扩展。
( 2 )自主研发多种云计算创新技术
公司长期深耕云计算行业,致力于前沿性、创新性技术研发,现已在数据中心资源 调度、软件定义网络、云应用开发及运行平台等领域自主研发了多种创新性技术,有效 提升产品性能,改善用户体验。
①公司自主研发数据中心 P2P 机器人资源调度创新技术,支持大规模的虚拟机、 容器、物理主机资源在数据中心内及跨数据中心间的统一调度分配、动态资源平衡、故 障自动迁移、灾难自动恢复、弹性纵向及横向扩缩容、秒级启动等云计算平台核心特性。
②公司自主研发了超融合全栈云技术,在计算、存储、网络资源的融合之上,实现 PaaS、SaaS 等企业级应用的横向扩展,支持硬件的自动发现与配置,针对业务模型进 行软硬件深度调优,保证存储服务高性能,低时延,充分满足企业关键业务的系统需求, 实现了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的深度融合,通过增加硬件节点即可轻松实现性能和容量 的线性扩展;在计算方面,单处理器可以支持高达 2TB 的内存容量;借助非易失性内 存的方案,单处理器可以支持高达 4.5TB 的内存容量,用于数据库、数据仓库、大数据 等对内存依赖较大的应用场景;处理器全新支持的 VNNI 指令,使得优化运行机器学习 相关应用的能力;在存储方面,可支持本地及共享的 SDS,并且灵活的支持全机械盘, 混插及全闪存的存储介质模式;在网络方面,采用基于端到端的 RDMA 技术,可以有 效提升读写性能,同时降低时延,使用 25GB 智能网卡可实现 TCP/UDP 带宽及 PPS 有 效提升,降低计算性能消耗,绑定给虚拟机使用后,也可大幅增强虚拟机之间的网络性 能。
③公司自主研发基于软件定义存储技术的新一代分布式大容量块存储系统,提供 QBD、NVMeoF、iSCSI 协议等接口,支持广泛的虚拟化平台及数据库应用。该存储系 统可以提供百万级 IOPS、亚毫秒时延的强大性能,并具备灵活的横向扩展能力。技术 层面,实现了数据,网络,硬件架构的高可用,并可以提供高性能 RDMA 网络互联, 瞬 时快照,灵活的副本配置,自动精简配置,数据加密,远程数据复制,无中断的扩容、 数据恢复和迁移等企业高级功能。
④公司自主研发软件定义网络(SDN)架构技术及智能路由学习的创新算法,实现 多租户 VPC 网络 100%二层隔离、大规模主机部署、负载均衡集群、软件定义路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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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防火墙策略、动态/静态路由推送、端口转发、网络 ACL、DHCP&DNS、隧道 &VPN、虚拟主机与物理主机混合网络连通、跨可用区互联、公有云&私有云混合网络 连通等企业级业务组网核心能力。
⑤公司自主研发云应用开发及运行平台技术,支持将单节点、单角色多节点、一主 一从、一主多从、多主多从集群及组合集群等各类型应用通过少量代码及配置转换为具 有弹性扩缩容、网络迁移、统一集群管理接口的可直接在云上使用及管理的云原生应用。
⑥公司自主研发面向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通用存储系统,采用分布式和独立索引结 构,支持 EB 级数据存储能力,具备高可靠、低成本、无限水平扩展的特性。提供 HTTP RESTful API、S3 API、SDK 等多种高效数据存取和管理方式,支撑和业务系统的灵活 对接;具备自动分层存储、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异地复制等数据管理能力;实现访问控 制、全程加密、存储空间策略等完备的安全机制;支持音视频处理和大数据生态的无缝 对接能力。
⑦公司自主研发了兼容 MySQL 的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技术,支持数据库的在线、 线性扩展,当数据库出现容量或性能瓶颈时,可以通过横向增加节点的方式来提升数据 库的容量和性能。通过引入分布式共识协议,实现了数据库多副本去中心化,支持多副 本跨区部署,通过构建分布式存储层,使数据库具有秒级选主(Master)、选主后的数 据快速回放、以及实现主从切换后前端业务无感知、后端数据零丢失等能力,最大限度 保障数据库安全可用。通过两阶段提交协议,保证跨分片事物的原子性,保障数据库数 据一致。
⑧公司自主研发了基于软件定义广域网技术的下一代智能广域网系统,包含编排及 控制,核心部分采用业内先进的 Segment Routing/SRTE/SRV6 技术实现拥塞调度、故障 自愈及业务按需编排调度;边端部分终端形态支持硬件、虚拟化、容器化组成服务链, 并支持混合链路接入(MPLS/Internet/LTE 等),还可利用动态链路调整及主动探测技 术以及自主研发的广域网优化加速技术同时支持 TCP/UDP 优化,具备压缩和去重校验 及掉包补偿技术,用以消除最后一公里 Internet 丢包造成的业务影响,提高稳定性的传 输通道,且多链路负载技术具备 ECMP/UCMP,可大幅度提高用户链路利用率,并具备 上层应用分析及调度功能,满足业务优先选择最优路径,保证上层业务稳定、高效及可 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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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计算行业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 大需求
- 1 、关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分析 ( 1 )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 ICT 厂商和服务商,自 2012 年成立以来持续深耕云计算领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 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因此,公司作为专 注于云计算业务的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领域。
( 2 )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公司属于软件行业,主要由于:公司目前持有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颁发的《软 件企业证书》(京 RQ-2020-0406),公司所从事的云计算行业以一系列软件定义技术为 核心,具有明显的软件技术特征;公司的云产品、云服务业务中,软件发挥了核心作用; 公司的业务可比公司如深信服、VMware、Nutanix 等企业被划分为软件行业。
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的具 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行业,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18.32%、超过 10%、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为 16,448.60 万元、超过 6,000 万 元,符合第一项关于研发费用的规定;
②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行业,不适用第二项关于发明专利的规定;
③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5.50%、超过 20%;最近一年(2019 年 度)营业收入金额为 37,682.20 万元、超过 3 亿元,符合第三项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
2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云计算是信息技术发展和创新的集中体现,是信息化技术发展的重大变革和必然趋 势。一方面,云计算技术复杂艰深,涉及计算虚拟化、软件定义网络、软件定义存储等 诸多技术领域;另一方面,云计算在当前复杂架构的基础上仍在持续演进,软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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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rk(通用内存并行计算框架)、Docker(轻量级的虚拟化技术)、Kubernetes(大规 模容器编排技术)、Mesos(开源分布式资源管理框架)等前沿技术层出不穷,硬件方 面,数据中心的节能技术也不断取得新进展。
此外,云计算技术也是众多前沿科技发展的基础,满足了大数据技术催生的庞大的 数据存储、管理和运算需求,保障了人工智能发展所需的海量算力,支持着物联网应用 场景的进一步拓展和使用体验的不断优化。
3 、面向经济主战场
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发展的不断深入,数字化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 任务。一方面,企业亟需通过业务数字化深度了解用户需求,为业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另一方面,企业通过数字化升级重构内部流程和业务模式,并通过数据分析提高决策的 正确率,从而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深耕云计算领域,着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成熟 ICT 基础设施解 决方案,公司为企业构建稳定、灵活、高效的底层 IT 架构,提升企业 IT 资源利用效率, 并通过丰富的平台层和应用层产品帮助企业实现业务的快速上云,从而推动企业经营模 式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符合科创板“面向经济主 战场”的定位要求。
4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国家实施“科技强国”战略,着力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推动 我国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大力扶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 技术、新产业。公司长期深耕云计算领域,坚持技术创新和产融结合,直接带动我国软 件和信息产业进一步发展,为企业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供了成熟的路径 和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对我国新技术的发展形成了有力的基础支撑,符合科创板“面向 国家重大需求”的定位要求。
在核心技术进口替代方面,公司长期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在云平台、超融合系 统、软件定义存储、分布式数据库、容器平台等领域,大力投资前沿科技创新,可实现 对 OpenStack 云平台以及其它国外云厂商同类产品的国产化替代,并通过分布式技术及 云架构推动 IT 转型升级,降低核心 IT 系统的进口依赖,实现对 IBM 小型机、Oracle 传统数据库、EMC 专用存储设备等传统软硬件系统的部分替代。未来,公司将继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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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世界科技前沿,持续扩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以适应云计算技术的进 一步更新升级,并布局物联网和边缘计算等前沿技术领域,着力实现核心技术突破。
(六)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中不涉及生产加工,不涉及环境污染物排放,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国 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面的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环保措施,公司未出现过重大环保 事故。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客户提供云计算产品与服务,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 的平台级云服务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分类,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I65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 、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 1 )监管机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要监管部门是工信部,工信部对全国软件产业实行行业 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主要负责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 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 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 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电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工信部 内设电信管理局,主要负责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提出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 负责市场准入管理,监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拟订电信网 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地址等资源的管理 及国际协调;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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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承担战备通信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对辖区电信业实施监 管的法定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其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对本地区公用电 信网及专用电信网进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分配本地区的频谱及码号资源、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等。
( 2 )自律组织
云服务经营自律委员会是信通院牵头成立的云计算行业自律组织。云服务经营自律 委员会旨在制定云服务经营自律规范、引导云服务企业合规经营;研究云服务经营自律 评估标准,推动相关自律评估工作;发挥好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助手作用,做好政 策宣贯和培训工作;从社会团体角度不断探索云服务行业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促 进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数据中心联盟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指导下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联盟 以实用化、公平性、效率和共享合作为原则,展开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 联网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宣传推广、培训、测评及相关工作,旨在促进行业技术及服务 模式创新,推动行业法律、政策、知识产权和标准完善,倡导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 快速发展。
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 1 )主要法律法规
| (1)主要 | 法律法规 | ||
|---|---|---|---|
|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2020年4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 办公室、发改委、 工信部、公安部、 财政部、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国家广播电 视总局、国家保密 局、国家密码管理 局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 确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 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的,应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及其审查程序 |
| 2019年7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 办公室、发改委、 工信部、财政部 |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 办法》 |
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 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 制定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
| 2018年10月 | 工信部 |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 务公共平台安全规范》 |
从服务分类、应用部署、数据迁移、应用 开发设计、运行保障管理等方面为政务云 制定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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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
| 2017年7月 | 工信部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 理办法》 |
修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内容,建立电信业 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信用管理制度、信息 年报和公示制度、失信名单和惩戒制度,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促进利企便民 |
|
| 2017年4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 办公室 |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 意见稿)》 |
确立了对个人信息及重要数据出境的安 全评估制度 |
|
| 2017年1月 | 工信部 | 《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 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 知》 |
提出对IDC、ISP、CDN 等业务的市场监 管规划,为完善市场秩序提供指导 |
|
| 2016年11月 | 工信部 | 《关于规范云服务市场 经营行为的通知(公开征 求意见稿)》 |
明确云服务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资 质、技术合作、质量保障、境外联网、管 理责任、数据保护等方面对云服务经营者 提出要求 |
|
| 2016年11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 安全法》 |
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要 点包括以法律形式规定不得出售个人信 息,严厉打击网络诈骗,明确网络实名制, 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惩治攻击破 坏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等;确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 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 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
|
| 2016年6月 | 国务院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 理规定》 |
对于外商参与我国电信行业提出规范性 要求,对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资质条件、申请材料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
|
| 2016年6月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条例》 |
对电信行业提出指导性监管意见,明确要 求提供电信服务的公司和个人取得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 |
|
| 2015年12月 | 工信部 |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2015 年) |
针对云计算业务形态,在IDC业务中明确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的概念 |
|
| 2015年10月 | 工信部 | 《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 系建设指南》 |
制定由“云基础”、“云资源”、“云服 务”和“云安全”4 个部分组成的云计算 综合标准化体系框架,提出29 个标准研 制方向 |
|
| 2013年7月 | 工信部 |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 人信息保护规定》 |
针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提供者,明确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 息的保护范围、用户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 原则、代理商管理、安全保障制度、监督 |
|
| 检查制度等问题 | ||||
| 2012年12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 信息保护的决定》 |
对垃圾电子信息治理、网络身份管理、网 | |
| 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义务与责任、 | ||||
| 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等作出了明确 | ||||
| 规定 | ||||
| 2012年11月 | 工信部 | 《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 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 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 入工作的通告》 |
明确IDC、ISP 两项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 条件和审查流程,同时进一步明确IDC、 ISP 申请企业资金、人员、场地、设施等 方面的要求 |
|
| 2010年1月 | 工信部 |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 理办法》 |
建立通信网络分级、备案、安全风险评估、 | |
| 检查等制度,加强应对通信网络安全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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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政策
| (2)主要 | 政策 | |||
|---|---|---|---|---|
|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 2018年7月 | 工信部 | 《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 南(2018-2020)》 |
提出到2020 年,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 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国新增上 云企业100 万家 |
|
| 2018年7月 | 工信部、发改委 |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
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向云端迁移,到2020 年形成100个企业上云典型应用案例 |
|
| 2017年11月 | 国务院 | 《关于深化“互联网+先 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 联网的指导意见》 |
提出到2025 年实现百万家企业上云,鼓 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在产业集聚区落地,推 动地方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 式鼓励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 |
|
| 2017年6月 | 中国人民银行 | 《中国金融业信息技术 “十三五”发展规划》 |
提出“十三五”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的 | |
|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 | ||||
| 务和保障措施,强调稳步改进系统架构和 | ||||
| 云计算应用研究 | ||||
| 2017年3月 | 工信部 | 《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17-2019年)》 |
提出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到2019 年, 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达到4,300 亿元,突 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云计算服务能力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对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 的带动效应显著增强,云计算在制造、政 务等领域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
|
| 2016年12月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信息 化规划》 |
要求提升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 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骨干企业, 尽快关键技术和核心软硬件上取得突破; 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 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政务系统和行 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建设基于云计 算的国家科研信息化基础设施,打造“中 国科技云” |
|
| 2016年11月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提出网络强国战略,推动物联网、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渗透 |
|
| 2016年7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纲要》 |
明确云计算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的 核心地位 |
|
| 2016年7月 | 银监会 | 《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 “十三五”发展规划监 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稿)》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稳步开展云计算应 用,到“十三五”末期,面向互联网场景 的重要信息系统全部迁移到云计算架构 平台,其他系统迁移比例不低于60% |
|
| 2016年7月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科技 创新规划》 |
提出大力发展云计算技术及应用,构建完 | |
| 备的云计算生态和技术体系,支撑云计算 | ||||
| 成为新一代ICT基础设施,推动云计算与 | ||||
| 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深度耦合互动发展 | ||||
| 2015年8月 | 国务院 |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 纲要》 |
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 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
|
| 2015年4月 | 质检总局、国家标 准化管理委员会 |
《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 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
描述了以社会化方式为特定客户提供云 计算服务时,云服务商应具备的信息安全 技术能力 |
|
| 2015年1月 | 国务院 | 《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 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 态的意见》 |
计划到2020 年,云计算应用基本普及, 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掌握 云计算关键技术,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 竞争力的云计算骨干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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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 | 主要相关内容 |
|---|---|---|---|
| 2013年8月 | 国务院 |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 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
持续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分享,统筹 IDC、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 |
| 2012年7月 | 国务院 | 《“十二五”国家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提出“十二五”期间,包括云计算和互联 网数据中心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销售收入年均增长达到20%以上的发展 规划 |
| 2012年6月 | 工信部 |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 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 的实施意见》 |
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 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 |
| 2012年2月 | 科技部 | 《中国云科技发展“十 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将研究和建立云计算数据中心评测方法, 发展数据中心虚拟化和节能等云计算关 键技术作为“十二五”的重点任务 |
3 、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云计算作为前沿信息技术和创新商业模式的代表,能够有效促进数据资源按需供给 和充分利用,降低企业 IT 设施部署成本,优化传统软件开发模式,推动上层软件服务 模式革新,聚合海量存储和计算资源,为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科技产业的 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是信息化时代经济发展的助燃剂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基础。我国政府 高度重视云计算行业,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规,组织标准制定,推动云计算 创新发展,对公司业务经营具有显著积极影响。
4 、网络安全审查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0 年 4 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 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 码管理局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0 年 6 月 1 日生效),指出确定关键信 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进行网络安全 审查及其审查程序。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涉及特定业务领域的销售合同金额为 744.99 万元,占全部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金额的比重为 13.89%,占 2019 年营业收入的 比重为 1.98%。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涉及应履行而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产品或服务 的情况,也不存在因无法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违约情况,网络安全审查对发行人经营业 绩未造成不利影响;未来,随着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具体认定规定的出台以及进一步落实, 发行人开展某些特定行业、领域的业务有可能需要配合部分客户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发 行人也将积极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并在已完成相应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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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持续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在满足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背景下开展业务。
(三)行业的发展概况
1 、云计算行业概述
根据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的定义,云计算是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 模式。这种模式下,用户通过与服务提供商的少量交互,即可随时随地便捷地通过网络 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根据需求调用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和服 务等各种资源。
按客户部署方式分类,云计算可分为公有云、私有云及混合云三类,其中公有云以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进行交付,私有云以供应商提供软硬件产品的方式进行交付,所 以公有云市场和私有云市场可以从供应商端统计明确的市场规模。而混合云是指客户同 时存在多种云架构,可能拥有多个供应商以及多种交付形式,所以混合云的市场规模与 公有云、私有云出现交叉不易统计,但可以从客户端统计企业使用混合云架构的比例。 三种部署模式的具体定义如下:
(1)公有云:云服务提供商部署 IT 基础设施并进行运营维护,将基础设施所承载 的标准化、无差别的 IT 资源提供给公众客户的服务模式。公有云的核心特征是基础设 施所有权属于云服务商,云端资源向社会大众开放,符合条件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 租赁并使用云端资源,且无需进行底层设施的运维。公有云的优势是成本较低、无需维 护、使用便捷且易于扩展,适应个人用户、互联网企业等大部分客户的需求。
(2)私有云:云服务商为单一客户构建 IT 基础设施,相应的 IT 资源仅供该客户 内部员工使用的产品交付模式。私有云的核心特征是云端资源仅供某一客户使用,其他 客户无权访问。私有云模式下,IT 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属于该客户,但既可以由使用方 自行部署、运维,也可以外包给专业服务商进行托管。由于私有云模式下的基础设施与 外部分离,因此数据的安全性、隐私性相比公有云更强,满足了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以 及其他对数据安全要求较高的客户的需求。
(3)混合云:用户同时使用公有云和私有云的模式。一方面,用户在本地数据中 心搭建私有云,处理大部分业务并存储核心数据;另一方面,用户通过网络获取公有云 服务,满足峰值时期的 IT 资源需求。混合云能够在部署互联网化应用并提供最佳性能 的同时,兼顾私有云本地数据中心所具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更加灵活地根据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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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载选择云部署模式,因此受到规模庞大、需求复杂的大型企业的广泛欢迎。
按服务层次分类,可分为 IaaS、PaaS 和 SaaS 三个层次:
(1)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云服务商搭建和运营 IT 系统基础设施(包括机房、 网络、磁盘柜、服务器等),以服务的形式向客户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计算资 源,用户可以在这些基础 IT 资源上运行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IaaS 的优点是: 用户无需自行搭建耗资巨大的 IT 基础设施,也无需对复杂的基础设施进行管理,而是 租用云服务商的计算资源,降低了机房租赁、设备购置、运维管理等成本支出;此外, 通过租赁 IaaS 服务,用户可以便捷地根据需求调整资源使用量并按量付费,一方面易 于根据业务发展而扩展 IT 资源用量,另一方面也易于应对峰值 IT 资源需求,降低资源 闲置造成的浪费。
(2)PaaS(平台即服务):云服务商在底层 IT 资源的基础上搭建和运维软件开发 平台,向客户提供丰富的应用开发工具、应用运行环境、以及应用托管、运维等服务。 PaaS 的优点是:开发者可以便捷地获取各类成熟的软件开发、测试、运维的工具,简 化开发流程,减少重复性工作;企业可以通过 PaaS 实现 SaaS 的集成,实现数据互联互 通。
(3)SaaS(软件即服务):云服务商在云端开发应用或将现有软件迁移上云,以 订阅模式向客户提供应用程序。用户在订阅云服务商的软件服务之后,通过云终端设备 接入网络,然后通过网页浏览器或编程接口直接使用这些软件。SaaS 的优点是:一方 面进一步降低软件使用的技术门槛,用户无需管理底层 IT 基础设施,无需开发和运维 应用程序,甚至无需在本地环境中安装软件,而是直接使用软件;另一方面也改变了软 件购买模式,由传统的使用前一次性付费更改为定期订阅模式,并可以使用一个许可证 在不同终端设备上登录使用,减少了软件使用的前期投资,降低了软件使用门槛。适宜 以 SaaS 模式提供的软件通常具有庞大复杂、结构模块化、多租户、交互性弱等特点, 典型的应用包括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HRM)、财务管理系统、团队协作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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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云计算行业市场情况
( 1 )私有云市场情况
在全球市场中,目前没有全球的市场规模统计。但私有云凭借其在数据安全、网络 稳定、自主可控等方面的优势,受到全球大型企业和政府机构的欢迎。随着全社会对隐 私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大型组织选择私有云作为其业务和数据迁移上 云的主要途径,私有云迎来快速发展机遇。根据 RightScale 2019 年云计算状态调查, 2019 年主要私有云产品渗透率相较 2018 年进一步提升。
主要私有云产品使用率 2019 vs. 2018
==> picture [327 x 2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RightScale
在中国市场中,随着中国云计算技术的逐渐成熟和理念的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大 型企事业单位认识到云计算模式的优越性,逐步将底层 IT 基础设施迁移上云,而数据 安全性、私密性较强的私有云成为大型企事业单位上云的重要选项。在大型组织上云需 求的驱动下,私有云市场快速成长。根据信通院数据统计,2019 年中国私有云市场规 模为 645 亿元,预计 2023 年将达到 1,447 亿元,2019~2023 年复合增长率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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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有云市场规模
单位:亿元
==> picture [303 x 1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信通院
从私有云市场结构来看,软件和服务占比稳步提升。根据信通院数据统计,2018 年国内私有云硬件市场规模为 371 亿元,占比 70.6%,较 2017 年下降 0.5%;2018 年国 内私有云软件市场规模为 83 亿元,占比 15.8%,较 2017 年上升 0.2%;2018 年国内私 有云服务市场规模为 71 亿元,占比 13.6%,较 2017 年上升 0.3%。
中国私有云市场结构
==> picture [361 x 1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信通院
目前整体私有云市场规模较大,但实际上市场参与者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技 术水平仍有待提升。已经应用私有云的企业中,40.6%的企业认为运维系统功能不完备 是目前应用私有云存在的主要问题,比 2016 年上升了 5.2%,云服务商所提供的运维 系统仍然有较大的优化空间;其次,28.5%的企业表示私有云基础功能不够完备,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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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部分实际需求;另外,资源调配能力及效率、互操作性、安全性以及可用性等也是 私有云服务商未来需要着力提升的方向。
企业应用私有云存在的问题
==> picture [339 x 1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信通院
私有云市场的参与者技术体系多样,在虚拟化的范围、功能的完备性、管理运维系 统的完善程度、是否支持 PaaS 服务、是否可拓展至混合云等方面,具有很大差别。 Wikibon 在 2015 年,提出了“真私有云”(Ture Private Cloud)概念,其与传统的“私 有云”的区别在于整合产品各方面的完整性,包括价格、敏捷性和服务广度等性能特征。 “真私有云”正成为一个独特的市场领域,主要来自超融合基础设施、软件定义存储等 产品。Wikibon 认为“真私有云”立足于超融合系统,这些系统高度自动化,并作为本 地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池加以管理,而这些资源已经过优化,将基础设施作为单一的 管理实体整合起来。
目前超融合系统作为创新的 IT 架构,能够有效降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复杂程度, 受到政府、金融、教育、制造、电信等行业客户的广泛青睐;软件定义存储具有易于扩 展、便于管理、成本低廉、灵活度高、可快速集成等优势,也受到大型企业和政府机构 客户的认可,加速替代传统企业级存储产品。
( 2 )公有云市场情况
全球公有云市场在政策扶持、技术升级等多种因素驱动下持续高速增长。根据 Gartner 数据统计,2019 年全球公有云市场规模为 1,883 亿美元,预计 2023 年可达到 3,597 亿美元,2019-2023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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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球公有云结构来看,IaaS 是增速最快的细分市场,SaaS 是占比最大的细分市 场。根据 Gartner 数据统计,IaaS 市场 2019 年规模为 439 亿美元,占公有云市场规模比 例约为 23%,预计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23 年市场规模将达 971 亿美元,2019-2023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22%;PaaS 市场主要面向软件开发者,相比 IaaS 和 SaaS 客户群体 较小,2019 年规模为 349 亿美元,占公有云市场规模比例约为 19%,预计 2023 年市场 规模将达到 749 亿美元,2019-2023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21%;SaaS 市场作为最为成熟的 云计算层级,渗透率已达较高水平,增速相对较低,2019 年规模为 1,095 亿美元,占公 有云市场规模为 58%,预计 2023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877 亿美元,2019-2023 年复合增 长率约为 14%。
全球公有云市场规模
==> picture [61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亿美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353 x 2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Gartner
国内公有云市场起步较晚,但伴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腾飞,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根 据信通院数据统计,2019 年我国公有云市场规模为 689 亿元,预计 2023 年将达到 2,307 亿元,2019~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为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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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有云市场规模
单位:亿元
==> picture [310 x 2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信通院
从市场结构来看,我国公有云市场与全球市场存在显著差异。IaaS 为规模最大、增 速最快的细分市场,带动公有云整体市场高速发展,2019 年市场规模为 453 亿元,在 总体市场中占比为 66%;SaaS 市场也是我国公有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 年市场 规模为 195 亿元,在总体市场中占比为 28%;PaaS 发展相对滞后,2019 年市场规模仅 为 42 亿元,在总体市场中占比为 6%。
中国公有云细分市场规模
单位: 亿元
==> picture [309 x 2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信通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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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混合云市场情况
混合云由于兼顾了公有云和私有云两者优势,便于企业更为灵活地调度 IT 资源, 受到全球企业广泛欢迎。根据 RightScale 调查数据显示,84%的受访企业采用了多云战 略,其中,采用混合云的企业比例由 2018 年的 51%提高到 2019 年的 58%。
全球大型企业用云策略
==> picture [341 x 17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料来源:RightScale
- 注:此处大型企业指雇员超过 1,000 人的企业。
相较全球市场,中国混合云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采用混合云的企业比例较低。根 据信通院调查数据,2016 年我国采用混合云的企业在所有企业中占比为 5.3%,2019 年 已达 9.8%,上升 4.5%;2016 年我国采用混合云的企业在全部上云企业中的占比为 11.8%, 2019 年已达 14.8%,上升 3%。
2019 年云计算使用率调查
==> picture [341 x 2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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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信通院
目前中国企业采用混合云的首要原因是减少基础设施投资。在企业应用混合云原因 的调查(2018 年)中,因减少基础设施投资而选择混合云的企业占比最高,达到 54.7%。 企业通过将并发量较大的应用迁移到混合云中的公有云上,来满足峰值处理需求,同时 减少相应基础设施的投资。其次,44.2%的企业因资源拓展速度快而应用了混合云。此 外,企业应用混合云的原因还包括:增加平台可靠性(22.5%)、提高平台安全性(25.6%) 和同业内已有典型应用案例(24.0%)等。
企业运用混合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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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信通院
但目前缺少适合的解决方案、现有技术不够成熟导致了部分企业没有采用混合云架 构。根据信通院的调查,目前的 43.1%的企业认为网络连接不够稳定是其应用混合云面 临的主要挑战,与 2017 年相比提高了 8.2%;其次,35.8%和 21.7%的企业分别认为基 础功能不完备和服务可用性差是其应用混合云面临的问题。其他挑战还包括:产品/服 务种类不丰富(20.6%)、资源调配能力及效率低(16.6%)和异构虚拟化实现困难(11.3%)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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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用混合云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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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信通院
对于网络连接不稳定的问题,在企业混合云平台间网络连接方式的调查中,VPN 和专线是目前市场上占比最多的两种网络连接方式,中小企业倾向于采购 VPN,而业 务量较大的企业则通常选择专线实现网络连接。其他受关注的网络连接方式 SD-WAN, 占比为 12.1%,信通院发布了《云网融合产业发展白皮书》,认为云计算业务的开展需 要强大的网络能力的支撑,网络资源的优化同样要借鉴云计算的理念,需要更好地优化 网络结构,以确保网络的灵活性和智能性.在白皮书中重点关注了 SD-WAN 在云计算 的应用情况。
企业混合云平台间网络连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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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信通院
在混合云管理方面,单独管理各平台仍是企业目前最主流的混合云管理方式。在企 业混合云管理方式的调查中,采用单独管理各平台方式的企业占比最高,达到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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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10.7%的企业通过统一管理各平台的方式部署混合云。但受访企业希望通过统一 的混合云管理平台提高运营效率,统一管理平台的占比有逐步升高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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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信通院
3 、云计算行业核心技术
云计算技术是一套不断演进的前沿底层技术合集,通过虚拟化、软件定义存储、软 件定义网络等技术,将物理 IT 资源进行虚拟化,并整合到资源池中并进一步通过资源 分配、访问控制等自动化资源管理技术,真正实现灵活配置、管理 IT 资源的能力。 ( 1 )虚拟化技术
虚拟化技术是一种计算机资源管理技术,可实现底层物理资源的池化,从而弹性地 分配给用户。例如,通过软件将一台服务器进行逻辑分区,从而模拟出多台虚拟机同时 运行,然后在这些虚拟机中安装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并根据需要配置内存、CPU、硬 盘、网卡等资源,这样就可以将一台服务器的资源交由多位用户同时使用,而不再需要 为每位用户单独分配物理服务器。
虚拟化的意义在于,可将原本固定的物理资源进行拆分,对计算机资源进行更加灵 活的组合和调配,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管理灵活度,节约服务器空间和用电成本。
虚拟化技术的出现,实现了大规模的 IT 资源调用下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边际成 本的降低,让 IT 资源的共享在商业层面具备了可行性,为云计算模式奠定了核心技术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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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化技术始终保持发展演进,在初期阶段主要代表是虚拟机技术,结构如下:
虚拟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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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云计算通俗讲义》
( 2 )软件定义网络
软件定义网络属于网络虚拟化技术,其通过分离网络的数据转发功能和路径控制功 能,实现了对网络资源的灵活调配。计算机网络拥有两大功能:一是数据的接收、存储 和转发,二是数据传输路径的选择和控制。传统网络设备同时完成这两大功能,用户难 以对内部软硬件结构进行调整,因此导致厂商捆绑销售、采购成本高企、业务需求无法 快捷满足、网络资源无法共享、数据传输路径无法进行全局优化等问题。而软件定义网 络技术将这两大功能进行分离,网络设备仅负责数据转发,而由独立的服务器承担路径 控制功能,统一下达指令给网络设备。
软件定义网络的优势包括:①提高了网络控制的灵活性,可从全局的角度优化数据 传输路径,实现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②可定制网络参数并进行实施配置,对新业务响 应更快;③实现网络虚拟化,促进网络计算和存储资源整合;④将网络软件和硬件解耦, 降低了对高性能网络设备的依赖,从而可以使用相对廉价的架构实现网络功能;⑤通过 网络自动化部署和故障诊断,实现故障快速修复,减少人工干预,降低运维费用。
软件定义网络帮助大型数据中心实现网络传输路径优化和负载均衡,使得数据交换 更为迅速,同时通过软硬件解耦降低了网络设备的采购成本,推动了云计算的进一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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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 3 )软件定义存储
软件定义存储属于存储虚拟化,是由 VMware2012 年提出的概念,此后 Gartner、 IDC、EMC、HP、DELL 等机构都提出了各自对软件定义存储的阐释,但尚未形成行业 统一的标准。根据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的定义,软件定义存储是指将存储物理资源通过 抽象、池化整合,并通过智能软件对存储资源进行管理,实现控制平面和数据平面的解 耦,最终以存储服务的形式提供给应用,满足应用按需(如容量、性能、服务质量、服 务等级协议等)使用存储的需求。
软件定义存储的优势包括:①提供块/文件/对象存储接口,支持异构,可实现统一 池化管理,从而打通众多异种存储资源,降低管理难度,提高存储资源的利用效率;② 采用分布式存储架构,提供在线扩展性能和容量的能力,理论上存储资源的规模没有上 限;③软件与硬件完全解耦,从而可以利用价格低廉的设备实现过去仅有高端设备才具 备的性能,降低基础设施构建成本;④可通过软件根据设定的策略进行自动化管理,极 大地降低运维复杂程度和管理成本。
软件定义存储技术突破了传统存储方式的性能瓶颈、拓展难题和运维困境,满足了 云计算时代数据爆炸式增长带来的存储需求,进一步扩大了云计算相对于传统 IT 架构 的优势。
( 4 )超融合系统
根据中国数据中心联盟标准的定义,超融合是以虚拟化为核心,将计算、存储、网 络等虚拟资源融合到一台标准 x86 服务器中形成基准架构单元,并通过网络聚合多套单 元设备,实现模块化的无缝横向扩展,形成统一资源池的创新 IT 架构。IT 架构包括计 算、存储、网络等众多组件,传统的融合系统是将各个组件进行物理上的集成,减少了 在采购和安装调试过程中设备选型和适配的问题,但用户仍需要对各个组件进行单独管 理,后续运维难度很高;而超融合架构综合虚拟化、软件定义存储等技术,通过虚拟化 平台将服务器、存储、网络等资源共同池化,以软件定义的方式控制和管理底层硬件, 用户只需要在软件层面进行控制,而无需再对底层硬件进行管理。
超融合的优势包括:①一体机的形式减少了初期安装调试的复杂性,软件定义的自 动化管理降低了后期运维难度,将 IT 管理人员从简单枯燥的工作中解放出来;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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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池化提高了硬件使用效率,软硬件的解耦使得以标准化硬件取代高性能硬件成为可能, 从而降低了整体投入成本;③集群的架构设计使得超融合系统资源或性能不足时仅需增 加节点即可扩大资源量和提高性能,可以实现快捷简便的拓展,适应业务增长的需求; ④分布式架构避免了单点故障带来的数据损失,应用的多主机故障切换保证发生故障时 业务仍能持续推进,从而提高了 IT 架构整体的可靠性。
超融合系统整合计算、存储、网络等方面的前沿技术,以一体化解决方案缓解了海 量计算和存储任务给大规模云计算数据中心带来的运维管理挑战和成本上涨难题,助推 云计算行业实现新的突破。
( 5 )容器技术
容器技术是一种轻量级的操作系统层虚拟化技术。传统的虚拟机技术需要为服务器 上运行的每一个虚拟机都安装单独的操作系统,因此占用了大量的 IT 资源;而容器技 术则在操作系统层上创建容器,这些容器共享同一个操作系统内核而无需重复安装,但 每个容器仍然可以像虚拟机一样单独限制各类 IT 资源并设置单独的 IP 地址和管理账户, 实现与虚拟机类似的功能,从而实现了 IT 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采用容器技术的计算 机相较采用传统虚拟机技术的计算机可以服务更多租户。
容器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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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云计算通俗讲义》
相对于全系统虚拟机技术而言,容器技术具备众多优势:①无需重复搭建操作系统, 总体资源占用量较少;②直接在主机操作系统上运行,无需借助虚拟化软件层模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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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利用率较高且性能更强,甚至可以与主机自身媲美;③资源占用较少,可以实现快速 部署和启动;④不再需要搭建多个操作系统占用内容,因而能够提供较虚拟机方案更好 的服务器整合;⑤以代码形式部署封装后的运行环境和配置,简化配置并实现跨平台部 署;⑥使开发环境与服务器实际部署环境更为一致,提高应用开发效率。
容器技术的成熟,进一步改善了计算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了云计算带来的经济效 益,促进云计算模式更为广泛的应用。
4 、云计算行业壁垒
( 1 )资质壁垒
根据工信部 2015 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下含互联网资源 协作服务业务,即“利用架设在数据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 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数据存储、互联网应 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该项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也即 通常意义上所指的公有云业务,因此,从事公有云业务需要申请相关经营许可证。监管 机构对申请企业资质的审核较为严格,获取经营资质难度较高。
同时,根据 2016 年《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电信业, 须“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 营电信业务的企业”,且“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 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 50%”。因此, 外商在中国经营电信企业,必须与中国企业合资经营,行业进入难度较高。
( 2 )技术壁垒
云计算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核心技术复杂艰深、更新迭代速度快、 定制化开发和专业化服务需求强等方面。首先,云计算核心技术范围广泛,涵盖计算虚 拟化、软件定义网络、软件定义存储、超融合架构、容器、数据库、微服务、DevOps、 高可用、云安全等众多领域,且技术难度较高、对产品性能影响较大,只有拥有全面深 入技术储备的公司才能提供稳定高效的云产品和服务;其次,云计算处于新一代信息技 术前沿,创新理念和技术层出不穷,企业需要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持续进行技术创 新;最后,云计算落地过程中,不同行业用户对云计算产品存在个性化需求,云计算厂 商需要根据客户要求快速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这一方面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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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更新速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掌握产品底层技术,确保技术独 立自主。因此本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 3 )资金与规模壁垒
云计算中的公有云属于资金密集型且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主要原因包括:①基础 设施的布局需要大量资本投入且回收周期很长,在目前激烈的价格战竞争下,只有头部 云服务商才能募集到充足的资本,保证长期运营和持续的研发投入;②云计算技术和产 品研发需要大量的资源与人力投入,只有行业先行者和大型云服务商才有能力独立研发 底层技术,进行全产品线布局,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③用 户数量的提高可摊薄前期基础设施的购置投入并提高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显著降低平 均成本,从而使云服务商有能力进一步降低报价吸引更多客户,形成良性循环。因此, 公有云行业拥有较强的资金和规模壁垒,新进入者在发展初期可能需要大规模的资本投 入并面临长时间的亏损。
( 4 )品牌壁垒
云计算产品是上云企业整体 IT 架构的核心,其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直接影响 企业经营和管理效率,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级用户在选择供应商时较为谨慎, 关注产品的性能、可拓展性、稳定性及可靠性,偏好市场份额领先、技术创新能力较强、 产品质量突出、行业口碑较好的企业,且会对其认可的品牌形成一定忠诚度。因此,对 于新进入者而言,云计算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壁垒。
( 5 )人才壁垒
云计算行业是创新商业模式和前沿信息技术的融合,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云服务企 业的发展需要大量专业知识扎实、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但 与此同时,云计算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发展时间较短,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滞后,导致行 业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行业外的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建立起一支了解市场需求、掌握核 心技术的人才团队,因此,进入本行业面临较高的人才壁垒。
( 6 )行业经验壁垒
云厂商需要服务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教育、医疗、交通、政府等众多行业的 机构客户和广大个人客户,用户个性化需求较强。云厂商只有深入了解用户真实需求、 理解应用场景特征、针对性地进行产品研发并提供差异化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满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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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需要。行业的新进入者缺乏在长期经营实践中积累的行业经验,难以在短期内推出对 现有厂商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 、云计算渗透率不断提升,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云计算作为创新服务模式和前沿信息技术的融合,能够实现算力的精细化运营,有 效节约企业 IT 基础设施投资,降低 IT 运维难度,相较传统 IT 架构具有显著优势,吸 引众多企业迁移上云。同时,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扶持云计算产业发展,组织云计算 行业标准制定,引导云服务商进一步开发行业应用,鼓励政府部门优先采用云服务,鼓 励企业积极运用云计算。随着云计算政策环境、企业认知、技术及基础设施的不断成熟, 云计算产业已进入发展快车道。其中,私有云受益于政务、金融、教育、交通、能源、 医疗等传统行业客户对云计算的逐步接受和对数据安全的高度重视,市场规模增长提速; 公有云在互联网产业繁荣发展和传统企业对于混合云需求不断提升的双重驱动下持续 高速增长。
云计算使用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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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信通院
2 、传统企业上云加速,开启云计算新一轮增长周期
自 2010 年以来,智能手机快速普及,驱动游戏、视频、社交等移动互联网行业蓬 勃发展。移动互联网公司大多为创业公司,具有历史包袱较轻、IT 技术能力突出、价 格敏感性强、业务增长迅速等鲜明特点,而云计算低成本、可拓展等优势恰好满足了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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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互联网公司的需求。因此,在过去十年中,移动互联网公司在云计算行业客户中占到 较高比例。
然而,随着产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云计算行业发展的驱动力量已经由移动互联 网企业转向传统企业。一方面,近十年来持续高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如游戏、直 播、视频等领域的增速自 2017 以来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单一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已 经无法支持云计算行业进一步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云计算的技术的逐步成熟、 产品安全稳定性的充分验证、国家政策的着力推广以及数字化转型需求的日趋强烈,移 动互联网产业之外的传统企业也逐步接受了云计算部署模式,众多政府机构和金融、能 源、交运、制造、零售等行业企业开始采用云计算逐步取代传统 IT 架构。随着云计算 在全社会的不断深入应用,传统企业上云将成为云计算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开启云计 算新一轮增长周期。
与互联网企业有所不同,传统企业对稳定性及信息安全性的要求要更高,公有云无 法完全满足其上云需求,私有云、混合云架构成为主流。同时传统企业既有 IT 架构通 常更为复杂,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保持部分传统 IT 架构,多云和混合 IT 环境的管理等问 题较为突出,上云周期更长,对云计算的稳定性、兼容性、灵活性的要求也相应更高, 因此对云计算厂商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多云部署实现不同厂商优势互补,正在成为未来上云趋势
多云部署正日趋成为企业用云的主要策略。一方面,云服务商趋向差异化发展,在 不同细分领域具备独到的竞争优势(如产品、价格、性能等),企业趋向于采用多个公 有云或私有云,实现不同厂商的优势互补,以构建总体最优的 IT 架构;另一方面,采 用单一供应商的云服务会导致故障风险过度集中、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程度过高等问题, 通常不符合企业内部采购制度的规定。根据 RightScale 2019 年云状态报告,在雇员超 过 1,000 人的大型受访企业中,有 84%的公司采用了多云策略,多云部署已成为企业迁 移上云的主流模式。
4 、混合云降低企业基础设施投资,逐步成为主流部署模式
多云部署包括多个公有云、多个私有云和混合云三种细分部署模式,其中混合云占 主导地位,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上云模式。根据 RightScale 2019 年云状态报告,在雇 员超过 1,000 人的大型受访企业中,有 58%采用了混合云部署模式;根据信通院数据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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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采用混合云部署的中国企业占比从 2017 年的 6.6%提高至 2019 年 9.8%,占比稳步 上升。信通院调查数据显示,减少基础设施投资是企业采用混合云的首要原因,企业利 用公有云的弹性资源供给满足并发量较大的应用的峰值处理需求,可有效减少私有云所 需的 IT 设施投资。混合云的其他优势还包括资源拓展速度快、平台可靠性和安全性强 等。
5 、云网融合重要性凸显,成为云服务商差异化竞争关键
根据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的定义,云网融合能力是指基于云专网提供云接入与基础 连接能力,通过与云服务商的云平台结合对外提供覆盖不同场景的云网产品(如云专线、 SD-WAN),并与其他类型的云服务(如计算、存储、安全类云服务)深度结合,最终 延伸至具体的行业应用场景,形成复合型的云网融合解决方案。云网融合的典型应用场 景包括混合云(企业本地私有云、本地数据中心、私有 IT 平台与公有云资源池之间的 高速连接)、同一公有云的多中心互联、跨云服务商的云资源池互联等。
云网融合的重要性已得到云服务商和企业用户的广泛认同。一方面,随着云计算产 业逐步进入成熟期,云计算厂商大量涌现,垂直领域产品竞争激烈,云计算厂商迫切需 要通过提高云网之间的协同能力以实现差异化竞争;另一方面,随着企业对云计算应用 的逐步深入,单一公有云或私有云难以充分满足企业业务需求,多云混合成为企业上云 的必然阶段,对云网融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 、 5G 和物联网驱动算力下沉,云边协同应用空间广阔
随着 5G 通信技术的逐渐成熟和物联网应用的日趋丰富,边缘计算的理念逐渐兴起。 根据 Gartner 的定义,边缘计算描述了一种计算拓扑,在这种拓扑结构中,信息处理、 内容采集和分发均被置于距离信息更近的源头处完成。边缘计算的核心是在更靠近终端 的边缘计算节点进行数据计算、存储等工作,以便分担海量数据对中心云节点和网络造 成的压力。国内外厂商积极推动边缘计算进一步发展,亚马逊、微软、阿里巴巴、腾讯 等云服务商,海尔、三一等制造业企业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 商纷纷推出边缘计算产品。
边缘计算的本质是云计算为满足新型计算需求向终端和用户的延伸,其正常运转离 不开与云端的协同。一方面,边缘节点的存储能力有限,经过边缘节点处理的数据仍需 要传输到中心云节点进行存储和备份;另一方面,中心云节点需要汇集所有数据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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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和算法模型训练,从而对边缘节点算法进行迭代升级。云边协同可有效降低 云端数据处理压力,减少网络带宽占用,提高终端设备的响应速度,在 CDN、工业互 联网、能源信息化、智能家庭、智慧交通、安防监控、农业生产、云游戏等场景具有广 阔的应用空间。
物联网场景下云边协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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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云计算与边缘计算协同九大应用场景》,2019 年 7 月
7 、超融合架构优势持续扩大,迎来黄金发展时期
超融合是以虚拟化为核心,将计算、存储、网络等虚拟资源融合到一台标准 x86 服务器中形成基准架构单元,并通过网络聚合多套单元设备,实现模块化的无缝横向扩 展,形成统一资源池的创新 IT 架构。
超融合在降低成本、简化运维、便于拓展、保障安全等方面优势显著,且对提供 IT 架构的厂商而言,超融合促进了私有云业务的产品化和收入的持续化。一方面,超融合 架构创造性地将云计算的存储、计算和网络功能整合到单一设备中,形成标准化解决方 案,简化了传统私有云部署中组网规划、容量规划、设备选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繁杂流程,大幅缩短了私有云 IT 架构构建周期,降低了交付、运维和扩展难度,推动 私有云业务由项目制交付转向产品化交付;另一方面,超融合架构可实现弹性扩容,用 户在初次购买时无需超额配置硬件,前期投入较低,但超融合架构扩容时无法与其他厂 商产品兼容,因而客户复购率较高,为云计算厂商带来持续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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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厂商收入示意 超融合厂商收入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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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注:该图仅为持续性强弱示意图,不代表具体公司和具体收入规模
超融合市场持续高速增长,众多领先 IT 厂商纷纷进入超融合市场,推出超融合解 决方案。国外的 Nutanix、VMware 以及国内的华为、新华三、深信服等公司,为企业 提供了丰富的超融合方案选择。其他厂商则选择通过并购进入超融合市场,大额收购案 层出不穷,包括 2015 年 10 月戴尔以 670 亿美元收购 EMC,2017 年 1 月惠普以 6.5 亿 美元收购 SimpliVity、2017 年 8 月思科以 3.2 亿美元收购 Springpath 等。
随着超融合技术的逐步成熟及 IT 解决方案的不断丰富,超融合架构已成为企业上 云的理想路径,超融合市场已进入黄金发展阶段。
8 、软件定义存储突破传统架构桎梏,开创存储新未来
软件定义存储是一种软件驱动型的存储模式,其将控制平面与数据平面进行解耦, 将硬件的可控成分按需求、分阶段地通过编程接口或者以服务的方式逐步暴露给应用, 分阶段地满足应用对资源的不同程度、不同广度的灵活调用。
当前,随着全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数据量以前所未有的 速度迅猛增长,传统集中式存储架构由于资源孤立、数据封闭、管理复杂等众多缺陷, 已逐渐难以满足企业对存储系统灵活扩展、成本降低、运维简化等需求,而软件定义存 储作为一种全新存储架构,解决了传统集中式存储的众多问题,已成为存储领域的发展 潮流。首先,软件定义存储采用分布式存储架构,突破了传统存储的性能瓶颈,从而可 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不干扰程序运营的情况下逐步扩展容量和提升性能;其次,软 件定义存储将软硬件解耦,降低了对高性能高价格硬件和特定厂商的依赖,同时将底层 资源池化,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最后,软件定义存储通过软件自动 进行编排调度,根据业务需求快速交付最适宜的存储服务,极大降低了管理难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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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人工操作带来的潜在错误。
随着软件定义存储优势的显现和相关产品应用的推出,企业在存储方面的支出不断 从传统集中式存储产品转移至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据 Gartner 预测,2021 年将有 35% 的企业采用软件定义存储,2026 年将有 75%的企业采用软件定义存储;同时,随着社 会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推进,数据量呈现爆炸式增长,驱动存储行业整体市场规模快速提 升,进一步带动软件定义存储细分领域的发展,行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9 、容器技术日趋普及,成为云计算下一代发展热点
容器是一种轻量级的操作系统层虚拟化技术,其在操作系统层上创建隔离的运行环 境,共享同一个操作系统内核而无需重复安装,但每个容器仍然可以像虚拟机一样单独 限制各类 IT 资源并设置单独的 IP 地址和管理账户;容器具备应用运行的所有环境变量 或配置,屏蔽了底层基础架构的差异,使应用可以在不同服务器节点的容器中快速迁移 而无需重新配置环境。
随着容器技术的不断成熟和生态的逐步完善,容器应用已经逐步推广普及。 dotCloud 将 Docker 技术开源,极大降低了容器技术的使用门槛,使得容器成为一种技 术潮流;此后,Google 又向云计算原生应用基金会(CNCF)捐赠了 Kubernetes 容器编 排解决方案,从而简化了大规模部署容器的管理难度,为容器的进一步普及铺平了道路。 与此同时,容器开源社区逐步走向繁荣,活跃的社群不断更新各类容器软件,谷歌、微 软、阿里巴巴、腾讯等大型云服务商也积极推动容器技术发展,不断推出细分领域的产 品服务。根据信通院数据,容器使用率已经由 2016 年的 23.3%提升至 2017 年的 30.1%, 预计未来容器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容器作为 PaaS 层核心产品, 也将成为云计算服务商竞争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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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容器技术使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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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信通院
(五)行业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 、行业面临的机遇
( 1 )产业政策密集出台,为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云计算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一方面,云计算是前沿信息技术 和创新商业模式的交汇,推动 IT 资源按需供给和高效利用,承载各类关键软件应用, 支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促进产业上下游高效对接和协同创新,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另一方面,云计算作为 涉及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核心数据安全私密的重要 性愈发提高。
当前,云计算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扶持 政策,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充分扮演产业发展引导者的角色,支持软件企业向 云计算转型,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推动产业生态建设;同时,大力推进工业云、政务云 等细分领域云应用,支持基于云计算的创新创业。此外,政府加快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持续进行核心技术研发,完善云计算标准体系,深入开 展云服务能力测评。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为云计算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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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传统企业积极开启数字化转型,混合云成为最优解决方案
进入新世纪以来,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逐步成为传统企业的共识。一方面,互联网 的快速发展重构了全社会生产经营和信息交互方式,数字化转型可帮助企业适应外部环 境的变化,构建自身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规模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扩大,用人成 本也不断攀升,数字化转型可帮助企业顺应内部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改进工作模式,全 面提高管理效率。
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上云是企业实现转型的重要路径。上云是指,在互联网环 境下,企业将硬件、软件、数据等重要 IT 资源迁入云端,实现 IT 基础设施的集中管理 和快速部署,弹性拓展底层平台,灵活调动 IT 资源,从而减少冗余硬件、软件的购置 费用及人员雇佣成本,大幅降低企业资本投入和运营成本。
随着云计算的技术的逐步成熟,传统企业也逐步接受了云计算部署模式。众多政府 机构和金融、能源、交运、制造、零售等行业企业开始采用云计算取代传统 IT 架构, 成为了云计算行业新的机遇。
考虑到传统行业客户对灵活性、稳定性及信息安全性的要求,形式多样、部署灵活 的混合云模式已成为传统行业客户的主流选择需求。
( 3 ) 5G 推动万物互联,云计算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
5G 技术,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技术,具有高速率、高可 靠、超带宽、低时延、低功耗等特征,可提高数据传输速率、减少延迟、降低成本、提 高系统容量并实现大规模设备连接。随着全球科技和产业界对 5G 研发的不断深入,5G 技术已经逐步走向成熟,并开始进入商业化阶段。2019 年 5 月,工信部向中国电信、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 5G 商用牌照,中国正式进入 5G 商用元年。
随着 5G 通信技术逐步成为现实,物联网使用场景将得到极大拓展。长期以来,物 联网的发展一直受到网络技术局限的限制,出现时延过长、功耗过高、连接数量不足等 问题,无法满足自动驾驶、工业互联网等众多应用场景的落地要求,且往往带来负面的 用户体验。5G 通信技术的出现,将打破物联网发展的瓶颈,促进物联网应用场景的拓 展,进而极大提高数据处理和存储的规模。
云计算厂商将通过提高边缘计算能力,发展云边协同技术,积极参与到物联网的繁 荣之中,有望进一步实现应用场景延伸、市场规模增长和业务收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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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业面临的挑战
( 1 )云计算行业发展依赖高端人才,人才短缺问题日益凸显
云计算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是行业竞争的关键,企业技术壁垒的构建、 产品功能的完善和营销渠道的构建都要求企业打造一支具有深厚技术积累和丰富行业 经验的人才团队。然而,作为近年来刚刚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云计算行业发展时间较 短,人才储备相对短缺,难以满足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同时,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行业企业纷纷加大力度从外部吸引人才,进一步加剧了业内人才短缺现象。
( 2 )云计算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有云行业普遍尚需一定时间才能扭亏为盈
随着众多巨头进入云计算领域,行业竞争越发激烈,价格战逐渐升级,尤其公有云 行业更为明显。亚马逊 2016 年 11 月,宣布全面下调主力产品 EC2 的价格,其中,中 国(北京)区域作为降价重点,最高降幅为 10%;阿里云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云 栖大会·广东分会上再度宣布大幅降价,包括云服务器的 ECS 企业级实例、RDS 数据库 及 CDN 服务,ECS 实例优惠 40%,CDN 服务降幅为 25%,价格再一次刷新行业低点。 在销售端价格不断下调的压力之下,云计算公司一方面普遍尚需一定时间才能扭亏为盈, 一方面纷纷持续进行技术研发、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和改善产品性能,形成差异化竞争 力。
( 3 )技术水平有待进步,市场培育仍需时间
IT 基础设施承载着现代企业的关键业务和核心数据,其运行稳定性直接影响着企业 业务的正常经营,数据安全性则关系到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终端用户的个人隐私,许多企 业对云计算模式的技术水平、稳定性和安全性存在谨慎态度。在已采用云计算模式的企 业中,尤其是私有云和混合云方面,也反映了运维系统功能不完备、资源调配能力及效 率低、网络连接不够稳定、异构虚拟化实现困难等问题。
企业上云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更换底层 IT 基础设施,涉及到海量数据的迁 移、内部应用的云化、业务系统的重构等方方面面的事宜,迁移过程中的稳定性、多云 和混合 IT 环境的管理等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需要云服务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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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市场地位
1 、私有云领域
( 1 )私有云行业参与者多样化,暂无全市场权威市场份额排名
根据信通院数据统计,2019 年中国私有云市场规模为 645 亿元,市场规模较大。 但私有云市场具有庞大的生态体系,包含部件提供商、基础架构提供商、独立软件开发 商,系统集成商等。其中云计算厂商主要提供基础技术能力,硬件厂商和电信运营商主 要提供服务器等设备、网络资源、数据中心服务,独立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等提供 分销、交付、垂直行业解决方案或特定应用开发等服务。目前暂无关于整体私有云市场 的权威市场份额与排名等相关数据。
( 2 )私有云行业技术参差不齐,新兴产品成为发展方向
在私有云核心架构上,市场参与者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技术水平仍有待提升。 根据信通院《中国私有云发展调查报告(2018 年)》,相关厂商在运维系统功能不完备、 私有云基础功能不够完备、资源调配能力及效率、互操作性、安全性以及可用性等方面, 仍存在较大提高空间。根据 IDC《中国私有云建设市场预测,2019-2023》,传统私有云 平台缺乏标准化或者一致性,大量的一次性设计产品带来了管理和扩展的复杂性,并阻 碍了新的服务交付。未来的私有云产品和解决方案应在同质化硬件基础上运用软件定义 的架构,并提供标准化的私有云服务组合,并与共享云平台实现无缝集成。
超融合系统和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作为私有云部署的领先架构,受到了 IDC、Gartner 等权威机构的广泛关注。据 Gartner《Hype cycle for ICT in China 2017》报告,未来 5-10 年新一代数据中心基础架构朝着软件定义和超融合架构方向发展,SAN/NAS 存储逐渐 被软件定义的存储所替代,超融合架构已经被市场和客户接受,将成为数据中心基础架 构的核心。
( 3 )发行人在超融合系统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与行业地位
超融合系统作为新兴产品,同样也是发行人的核心贡献收入产品(云平台与超融 合)。发行人在超融合系统市场中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没有传统软件、硬件 产品基础和客户覆盖的创新型企业中,具有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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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IDC 发布的《中国软件定义存储及超融合市场跟踪研究报告,2019Q4》,超融 合方面,2019 年青云在超融合整体市场中份额为 3.4%,位列行业第六,仅次于华为 (23.6%)、新华三(21.0%)、深信服(15.0%)、联想(9.0%)和戴尔 EMC(3.5%)。
2019 年中国超融合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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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
根据 Gartner 于 2019 年发布的《中国超融合市场竞争格局》,中国的超融合市场正 快速发展,中型企业为主要买家,大型企业正逐步评估和应用,超融合覆盖范围正在进 一步扩大。面对高速增长的超融合市场,青云入选超融合市场竞争格局七家重点关注企 业之一。
中国超融合市场企业的分类特征与发展趋势(排序不分先后):
| 厂商分类 | 重点关注企业 | 市场策略特征 |
|---|---|---|
| 大型IT厂商 | 华为、新华三、深信服、 戴尔EMC、VMware |
利用已有传统硬件、软件产品的销售渠道与客 户覆盖 |
| 纯超融合产品厂商 | Nutanix、SmartX | 专注于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
| 云计算厂商 | 青云、Easystack | 提供云计算综合部署方案 |
中国超融合市场七家重点关注企业基本情况(排序不分先后):
| 序号 | 厂商 | 核心特征与竞争策略 | 行业覆盖 |
|---|---|---|---|
| 1 | 华为 | 1、利用已有市场覆盖和品牌获得超融合市场; 2、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并建立包括Oracle、SAP、VMWare、 Microsoft和Redhat在内的生态; 3、拥有公有云服务,可提供混合云解决方案; 4、仅支持华为自有x86 服务器 |
未提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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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厂商 | 核心特征与竞争策略 | 行业覆盖 | |
|---|---|---|---|---|
| 2 | 新华三 | 1、利用已有服务器、网络等硬件产品的客户覆盖,在中型企业 中拥有强大优势; 2、作为HPE 服务器系统的独家分销商,支持自有品牌服务器 和HPE 服务器,同时可销售HPE 的超融合产品SimpliVity。 |
政府、教育、医疗、 制造业 |
|
| 3 | 深信服 | 1、利用网络安全产品在中端市场简历的渠道网络,帮助公司赢 得早期的成功; 2、利用安全方面技术优势,丰富超融合产品的安全功能; 3、超融合是深信服云计算战略的核心,2017 年以来大幅增加 相关的研发投入。 |
教育、政府、制造业 | |
| 4 | 青云 | 1、利用公有云的经验,提供丰富的云计算功能,嵌入了来自公 有云的更多功能,包括软件定义网络、智能运维、安全功能和 应用商店; 2、支持SD-WAN服务,在客户分支机构、边缘计算等场景中, 使客户具有更好的网络体验; 3、可提供混合云解决方案。 |
金融、交通、制造业、 政府 |
|
| 5 | SmartX | 1、以自主开发的分布式块存储为业内所熟知; 2、建立了开放的生态系统,提供从服务器硬件,虚拟化到云管 理平台的多供应商支持; |
金融、医疗、制造业 | |
| 6 | Easystack | 1、基于开源的OpenStack平台; 2、集成了Kubernetes 控制平面,并基于微服务模式对计算、 存储和网络进行管理。 |
教育、医疗 | |
| 7 | 泽塔云 | 1、除了典型的HCI 用例之外,还专注于GPU 虚拟化,形成 GPU云解决方案; 2、与网络设备供应商、独立软件供应商和系统集成商合作,开 发销售渠道网络。 |
教育、政府、金融、 制造业 |
( 4 )发行人在软件定义存储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与行业地位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是公司高速增长的重点布局产品,在块存储和对象存储细分市场 初步取得一定成绩:根据 IDC 发布的《中国软件定义存储及超融合市场跟踪研究报告, 2019Q4》,2019 年第四季度,发行人在块存储市场的份额为 4.2%,位列行业第四,仅 次于华为(38.9%)、新华三(36.7%)和星辰天合(13.7%);在对象存储市场的份额为 2.3%,位列行业第七,仅次于华为(28.6%)、星辰天合(23.2%)、新华三(20.0%)、 杉岩数据(11.7%)、紫光西部数据(5.5%)和 IBM(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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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四季度中国软件定义存储 - 块存储细分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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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
2019 年四季度中国软件定义存储 - 对象存储细分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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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
( 5 )其它新兴产品的行业地位
云计算技术具有不停演进的特征,目前容器技术日趋普及,将成为云计算下一代发 展热点,各大云服务商均着力布局。同时,根据信通院《云计算与边缘计算协同九大应 用场景》,云边协同将成为主流模式,这种协同模式下,云计算在向一种更加全局化的 分布式节点组合新形态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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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这些领域尚未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暂无相关市场份额与排名数据。公司的 容器产品 KubeSphere ® 容器平台获得云原生计算基金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 “ 可 信云&Kubernetes ” 双认证,其它获得认证的公司还有新华三、中兴通讯、阿里云、腾 讯云、金山云、灵雀云、博云等企业。
2 、公有云领域
当前,国内公有云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头部厂商如阿里云、腾讯云、天翼云、AWS、 金山云等,依靠全面的产品布局、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效应带来的低成本着力进行市 场扩张,已取得市场优势地位,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
公司公有云业务规模较小,参考信通院发布的《云计算发展白皮书(2020)》,2019 年中国公有云 IaaS 市场规模为 452.6 亿元,由此可得公司云服务业务市场份额为 0.29%。 尽管从市场份额来看,发行人在公有云单一市场未占据领先优势,但发行人公有云的相 关技术仍具有较强实力。未来公司对于该项业务的核心定位是将其作为混合云战略的一 部分,形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高度一致体验的混合云解决方案进行交付。
3 、混合云领域
目前暂无权威的混合云市场规模数据,主要原因是混合云是客户端的 IT 架构,不 易从供应商端进行区分和统计。供应商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可能被客户用于纯公有云、 纯私有云部署,也可能被客户用于混合云架构,统计机构较难统计具体的规模,但可以 从客户端调查企业中采用混合云架构的比例,例如:根据 RightScale 调查数据显示,2019 年全球大型企业采用混合云的企业比例为 58%,采用比例较高;据信通院调查数据,2019 年我国采用混合云的企业在所有企业中占比为 9.8%,目前比较低。
全球的混合云市场发展相对较早,微软于 2014 年起开始布局混合云市场,研发私 有云产品 Azure Stack,与其公有云 Azure 统一架构,大幅提升用户体验。亚马逊一方面 建立自有混合云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与 VMware 合作,推出 VMware Cloud on AWS 服 务,形成全面的混合云体系;IBM 于 2018 年以 340 亿美元收购 Red Hat,强化混合云 服务。
相较全球市场,中国混合云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采用混合云的企业比例较低,未 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但混合云作为云计算行业发展演变的重要趋势,已成为国内各个 云计算厂商争相布局的方向:阿里云一方面拥有自研 Apsara Stack 的私有云产品,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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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与 VMware 合作,共同提供混合云解决方案;华为于 2020 年整合公有云、私有云 部门,统一技术路线,并推出统一架构的混合云解决方案华为云 Stack;深信服基于自 身托管云服务,提供混合云解决方案;新华三与紫光云或第三方公有云合作提供混合云 解决方案;金山云在公有云有一定优势的背景下,推出金山私有云(KingStack),并建 立混合云解决方案。
与海外微软 Azure 提出的 “统一架构和统一体验”的混合云核心主张相一致,青 云同样始终坚持云产品与云服务的一致性,于 2015 年即提出来统一架构混合云体系的 技术主张,并付诸实践。作为业内率先布局混合云业务的厂商,公司立足于公有云、私 有云一体化 IT 架构,实现混合云快速部署,为客户提供一致性使用体验,打通多云数 据孤岛,降低后续运维管理难度;同时,公司依托 SD-WAN 技术,形成了强大的云网 融合服务能力,帮助客户实现各业务节点的高速互联,在市场上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二)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情况
1 、国内云计算企业
( 1 )华为云
华为成立于 1987 年,是全球领先的 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 商。华为 FusionCloud 提供整套私有云解决方案,包括为数众多的产品组件和模块,主 要包括智能分布式存储 FusionStorage 和云操作系统 FusionSphere,此外还提供融合基础 设施一体机 FusionCube。华为推出 FusionBridge 混合云解决方案,使用统一的标准 OpenStack API 接口,实现跨云网络自动互通、统一镜像能力,提供统一资源视图和服 务目录。
( 2 )新华三
新华三隶属于紫光集团,作为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计算、存储、网络、安 全等方面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整体能力。新华三的云产品聚焦于私有云领域,主要提供 IaaS 产品与服务。新华三提供包括软件定义分布式存储、融合基础架构 UIS、SDN、 NFV 在内的产品线。新华三融合一体机包含 UIS 9000、UIS 8000、UIS-Cell 3000、UIS-Cell 4000、UIS-Cell 6000 等系列产品,出厂预装了 UIS 超融合 6.0 软件,以领先的虚拟化技 术和上层开放可对接第三方云管平台的设计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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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阿里云
阿里云创立于 2009 年,是中国领先的云计算科技公司,为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企业、开发者和政府机构提供服务。阿里云的公有云服务在全球 18 个地域开放了 49 个可用区,为全球数十亿用户提供可靠的计算支持。阿里云在 2016 年发布专有云 Apsara Stack 系列,支持企业客户在自己的数据中心部署飞天操作系统,并应对不同规模和体 量的业务将飞天体系分层次轻量化,推出 4 款产品 Apsara Stack Enterprise、ZStack for Alibaba Cloud、Apsara Stack Insight 和 Apsara Stack Agility。
( 4 )深信服
深信服是一家专注于企业级安全、云计算与 IT 基础架构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深 信服为客户提供以业务为中心的私有云解决方案,产品包括企业级云 aCloud、超融合 架构、软件定义统一存储 aStor-EDS、SD-WAN 2.0 解决方案、桌面云 aDesk 等。深信 服 aCloud 的基础构架采用自研的超融合架构,通过统一的管理平台管理,并提供部分 SaaS 产品;深信服超融合产品采用通用的 x86 服务器和交换机硬件,利用软件定义技 术实现计算、存储、网络和安全的完全资源池化。
( 5 )优刻得
云计算服务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并提供计算、网络、存储等基础 资源以及构建在这些基础资源之上的基础 IT 架构产品,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品。 公有云是公司自成立以来的核心业务,秉持中立原则,依托位于亚太、北美、欧洲等地 的全球 32 个可用区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厦门等地的国内线下 服务站,服务于互动娱乐、移动互联、企业服务、金融、教育机构、新零售等行业客户。
( 6 )卓易信息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云计算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计算设 备核心固件技术以及云平台技术,为云计算设备厂商、政企等客户提供固件开发以及云 服务。云服务方面公司主要面向政府、企业等客户,采用公司云平台架构,为客户提供 定制化软件开发或标准化应用软件产品、软硬件整体解决方案,同时提供配套计算资源 租赁、运维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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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云计算企业
( 1 )微软
微软于 2014 年起开始布局混合云市场,包含公有云 Azure 及匹配的 Azure Stack 云产品,内部架构高度一致,相比其他公有云厂商具备显著优势。Azure Stack 混合云 解决方案是 Azure 公有云在本地数据中心的延伸,使用相同的 Azure Resource Manager 应用部署模式、自助服务门户和 API,提供与 Azure 一致的混合云平台和体验。客户可 使用 Azure 的移动服务、容器及微服务架构来更新和扩展本地应用,可以在 Azure 公有 云和 Azure Stack 的本地环境中,使用一致的 DevOps 开发运维流程。
( 2 )亚马逊
Amazon Web Service(以下简称 AWS)成立于 2006 年,是亚马逊旗下的云计算服 务提供部门,是公有云 IaaS 商业模式的开创者。亚马逊在全球 21 个地理区域运营着 66 个可用区,北京区域和宁夏区域是中国境内的两个的 AWS 区域。AWS 在 2017 年与 VMware 合作推出混合云解决方案 VMware Cloud on AWS。
( 3 ) VMware
VMware 是全球虚拟化和云架构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其软件产品覆盖计算、云计 算、网络连接和安全性、以及数字化工作空间等领域,致力于帮助客户降低成本和运营 费用、确保业务持续性、加强安全性。VMware 依托公司软件优势发展超融合业务,以 纯软件形式向客户交付超融合软件系统。其解决方案 VMware vCloud Suite 整合了 VMware vSphere Hypervisor 和 VMware vRealize Suite 云计算管理平台,其中 vSphere 是 VMware 的虚拟化软件,主要支持 IaaS 层虚拟化的工作;vRealize Suite 提供便于开 发人员使用的基础架构(支持虚拟机和容器)以及适用于混合云和多云环境的通用方法, 并支持主流公有云。
( 4 ) Nutanix
Nutanix 是全球领先的超融合基础架构提供商,以一体机和软件两种形式向客户交 付超融合产品。Nutanix 成立于 2009 年,并于 2011 年率先推出超融合产品,是超融合 市场的开拓者之一。Nutanix 公司目前的核心产品为 Acropolis 和 Prism 两大家族系列产 品,其中,Acropolis 是基础超融合设备平台,包含了服务器虚拟化、存储、网络层虚 拟化等;Prism 是云管平台,提供统一管理界面使得虚拟化、设施管理、运维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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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Red Hat
Red Hat 是世界领先的开源解决方案供应商,提供产品包括混合云基础架构、中间 件、敏捷集成、云原生应用开发以及管理和自动化解决方案。Red Hat 在云计算技术方 面提供包括 Kubernetes、Open Stack、OpenShift 在内的多项著名开源技术,其整体解决 方案将这些开源技术融入了自己的模块中。2018 年 IBM 为了构建更有竞争力的混合多 云平台,以 340 亿美元收购了 Red Hat。
(三)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特点
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特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 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主要产品与服务的核心技术”及“(二)公司科研实 力及成果情况”。
(四)除技术指标外,影响公有云市场份额的其他影响因素、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情况 及原因
1、影响公有云市场份额的其他影响因素、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情况及原因
除了技术指标,根据信通院《中国公有云发展调查报告(2018 年)》,产品/服务 价格是企业选择公有云服务商的首要考虑因素,占比达到 61.8%。主要由于公有云行业 较为标准化,对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要求较高,具有明显的马太效应。同时公有云市场 份额还与厂商知名度、广告营销、PaaS 和 SaaS 生态丰富度等因素有关。
发行人云服务业务规模较小,参考信通院发布的《云计算发展白皮书(2020)》, 2019 年中国公有云 IaaS 市场规模为 452.6 亿元,由此可得公司云服务业务市场份额为 0.29%。
发行人在公有云市场占有率较低,主要由于发行人资金实力较差、无规模和成本优 势。在公有云市场高速发展阶段,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发行人在现金流流出的情况下, 降价促销,扩大规模,最终导致阿里云、腾讯云等大型企业收入规模差距增大,由于规 模优势和马太效应,进一步增加了差距。
- 2、私有云市场的其他影响因素、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情况及原因
根据信通院《中国私有云发展调查报告(2018 年)》,已经应用私有云的企业中, 40.6%的企业认为运维系统功能不完备是目前应用私有云存在的主要问题,28.5%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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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表示私有云基础功能不够完备,无法满足部分实际需求。由此可知技术指标是私有云 市场的核心考虑因素。除了技术指标,由于私有云市场的企业服务特征更强,市场份额 还与销售能力、服务能力、行业经验等因素有关。
发行人云产品业务发展良好。根据 IDC 发布的《中国软件定义存储及超融合市场 跟踪研究报告,2019Q4》,超融合方面,2019 年青云在超融合整体市场中份额为 3.4%, 位列行业第六,仅次于华为(23.6%)、新华三(21.0%)、深信服(15.0%)、联想(9.0%) 和戴尔 EMC(3.5%)。
以下因素使发行人在云产品领域有了更好的市场份额表现:由于长期致力于技术创 新,云产品的技术实力较强;由于技术的自主可控,发行人具备了按客户要求快速更新、 灵活交付的服务能力;发行人在对银行、保险、交运、能源、政务等行业率先取得显著 优势,已实现众多标志性项目商业落地,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但发行人在销售能力上发展时间较短,客户积累更少,具有一定劣势。华为、新华 三等大型硬件厂商、深信服等大型软件厂商,具有丰富的销售渠道、大量的客户积累以 及其它产品的交叉销售机会,可以在云产品研发落地后借助销售实力实现快速的业绩提 升。因此,发行人在市场份额上距离华为、新华三和深信服的大型厂商仍有一定差距。
(五)公司竞争优势及劣势
1 、竞争优势
( 1 )技术实力上,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关键指标表现突出
公司深耕云计算领域 8 年,长期致力于技术研发创新和产品应用实践,技术实力雄 厚。
在技术自主性上,公司独立设计产品架构,自主编写核心底层代码,在国家信息技 术安全、数据私密重要性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保证技术独立自主,避免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在技术产品化方面,运行稳定性、运维便捷性、功能完备性均具有突出优势;在技术服 务方面,实现了对产品代码的深入掌握,具备了按客户要求快速更新、灵活交付的能力, 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强化了市场竞争力;在技术性能指标上,公司产品核心指标也具有 一定优势,与竞争对手的对比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 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主要产品与服务的核心技术”之“2、上述核心技 术相比于同行业公司同类或相似技术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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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技术架构上,以统一架构实现一致化交付与管理
随着云计算在全社会的不断深入应用,传统企业上云将成为云计算行业增长的核心 动力,开启云计算新一轮增长周期。对于传统企业,混合云逐步成为主流架构,企业利 用公有云的弹性资源供给满足并发量较大的应用的峰值处理需求,可有效减少私有云所 需的 IT 设施投资。
在传统企业上云和混合云趋势下,公司以统一架构实现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的 一致化交付与管理,在混合云领域有独特的优势。统一架构为客户提供一致的使用体验 和运维管理,显著降低运维难度,并实现多元环境的打通,便于数据和应用的迁移,减 少了产品拓展所需要的研发投入,以较低的开支实现了更具价值的技术成果;同时,公 司依托 SD-WAN 技术,形成了强大的云网融合服务能力,帮助客户实现各业务节点的 高速互联。
( 3 )产品布局上,拥有丰富产品线,具有长期发展潜力
公司长期以来依靠自主研发获得核心技术,始终保持在前沿领域的研发投入,始终 根据市场的发展,进行前瞻性战略布局。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线,不同产品随着技术的成 熟、行业的进步,逐步为公司贡献收入,以此获得长期的发展潜力。
除了贡献核心收入的云平台和超融合系统,公司的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伴随着社会存 储需求的爆炸性增长,也迎来了高速的增长,预计将成为公司新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公司面对未来容器技术的成熟商用趋势,不断完善升级容器平台产品,为未来的行业升 级做准备;在 5G 和物联网的发展背景下,果断布局物联网和边缘计算平台,以统一架 构,进一步打造“广义混合云”,发展集云、网、边、端于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
( 4 )销售能力方面,解决方案灵活,在重点行业获得稳定客户资源
公司核心技术自主,云产品和云服务高度标准化、模块化,在统一技术架构下,可 快速组合形成解决方案。公司根据客户业务特点进行针对性的研发,提供定制化的解决 方案,从而充分满足客户需求,显著改善了产品的使用体验,强化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得益于突出的技术优势、全面的产品布局和卓越的服务能力,公司在对产品性能要 求高的银行、保险、交运、能源、政务等行业率先取得显著优势,已实现众多标志性项 目商业落地,并与光大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泰康人寿、阳光保险、中国国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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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西部矿业集团、中国石油集团、顺丰速运等 行业领先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未来,公司有望凭借现有业务的标杆效应实现 对重点行业的进一步渗透,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实现业绩快速增长。
( 5 )客户服务方面,由于技术完全自主可控,产品交付与服务能力突出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交付与服务工作,客户满意度较高。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 能力突出的售后支持服务团队,覆盖架构设计、软件开发、产品交付、部署实施、系统 测试、使用培训、项目验收、更新升级、问题咨询、故障修复全流程。
由于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产品和服务均高度自主可控,所以在售后的故障 排除、技术指导、产品控制等方面具有强大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和 支持服务,帮助客户从传统 IT 架构快速、流畅迁移上云,获得稳定的客户关系。
2 、竞争劣势
( 1 )行业资金投入巨大,公司资金实力需待补充
云计算行业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一方面由于核心技术发展快、范围广泛,企业需 要进行全产品线布局并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因此需要较大的研发投入;另一方面,云 服务业务需要大量购买或租用服务器、交换机等电子设备,且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因 此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公司的资金实力逊色于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AWS 等行业大型企业,需要充足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技术人才的引进和销 售网络的延伸。
( 2 )公司发展时间较短,品牌影响力需待提升
云计算是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受到产业各界高度关注。阿里巴巴、腾讯、百度、 金山软件、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华为、新华三、联想、VMware 等传统大型 IT 软硬 件提供商,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国有电信运营商,纷纷进军云计算产业,积极布 局云计算领域。公司作为一家中立第三方云计算厂商,与上述行业龙头相比成立时间相 对较短,品牌影响力尚需提升,是目前业务发展不利因素之一。
( 3 )公有云行业中,公司市场份额较小,规模效应尚未体现
由于公有云行业规模效应明显,国内外头部企业通过初期投入大量资金,占据了市 场较多份额,目前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在价格上有更大的降价空间。公司在公有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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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份额相对行业头部厂商仍然较小,规模效应仍未充分体现,成本相对较高。目前公 有云服务较为标准化和同质化,行业竞争激烈,价格为客户的核心关注要素,公司竞争 劣势明显。未来公司的云服务业务不再推动独立的快速扩张,关注大型传统企业客户的 长期稳定需求,避免与头部企业直接竞争价格敏感的互联网企业客户,将云服务业务作 为混合云战略的必要组成部分。
( 4 )私有云行业中,公司在销售渠道和已有客户积累上处于劣势
私有云行业更为重视技术能力和销售能力,虽然公司产品在技术上具有较强的优势, 但作为创业型企业,在销售渠道上具有一定劣势。华为、新华三等企业,在传统硬件销 售上,具有长期的客户积累,能够利用已有客户,快速提高新产品的销售业绩。深信服 也在安全类软件上具有长期积累的优势,并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可以通过交叉销售, 提高云计算业务新产品的销量。公司初期主要依赖于产品的功能、性能优势在对产品性 能和稳定性要求较高的金融等行业形成标杆案例,借助标杆案例进一步推广产品,需要 一定时期的客户、渠道积累。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情况
1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14,409.52 | 37,637.52 |
28,110.64 |
23,891.59 |
| 云产品 | 7,963.48 | 24,609.48 |
15,912.66 |
12,504.89 |
| 云服务 | 6,446.04 | 13,028.03 |
12,197.98 |
11,386.69 |
| 其他业务收入 | 3.77 | 44.68 |
65.48 |
32.26 |
| 合计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收入规模均有较大增长,云产品业务增速更高、占比有所 提升,具体地:
1-1-21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1 )云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业务营业收入构成按交付形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软硬一体 组合产品 |
4,606.74 | 57.85% |
17,463.03 | 70.96% |
8,528.00 |
53.59% |
5,556.84 | 44.44% |
| 软件产品 | 2,224.31 | 27.93% |
4,005.19 |
16.27% |
3,696.22 |
23.23% |
4,342.63 | 34.73% |
| 服务 | 1,132.43 | 14.22% |
3,141.27 |
12.76% |
3,688.43 |
23.18% |
2,605.42 | 20.84% |
| 总计 | 7,963.48 | 100.00% | 24,609.48 | 100.00% |
15,912.66 | 100.00% |
12,504.89 | 100.00% |
其中,软硬一体组合产品收入由超融合系统及软件定义存储构成,各期公司软硬一 体组合产品收入构成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超融合系统 | 3,803.28 | 82.56% | 15,626.68 |
89.48% | 7,859.19 | 92.16% |
5,519.63 | 99.33% |
| 软件定义存储产 品 |
803.46 | 17.44% | 1,836.35 |
10.52% | 668.81 |
7.84% |
37.21 |
0.67% |
| 小计 | 4,606.74 | 100.00% | 17,463.03 |
100.00% | 8,528.00 | 100.00% | 5,556.84 | 100.00% |
软件产品收入主要由 QingCloud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构成,报告期内战略软件包括 KubeSphere®容器平台、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平台、RadonDB®分布式数据库在内等, 各期公司软件产品收入构成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QingCloud 云平台 |
2,163.16 | 97.25% |
3,860.89 | 96.40% | 3,539.99 | 95.77% | 4,299.90 | 99.02% |
| 战略软件 | 61.15 | 2.75% |
144.30 | 3.60% |
156.24 | 4.23% |
42.74 |
0.98% |
| 小计 | 2,224.31 | 100.00% | 4,005.19 | 100.00% | 3,696.22 | 100.00% | 4,342.63 | 100.00% |
( 2 )云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按类型收入构成如下:
1-1-21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基础资源与架 构服务 |
5,229.86 | 81.13% | 10,853.59 | 83.31% |
10,403.34 | 85.29% |
10,075.17 | 88.48% |
| 应用平台服务 | 1,112.13 | 17.25% | 2,076.07 | 15.94% |
1,758.19 | 14.41% |
1,284.69 | 11.28% |
| 其他 | 104.05 | 1.61% | 98.38 |
0.76% |
36.45 |
0.30% |
26.86 |
0.24% |
| 合计 | 6,446.04 | 100.00% | 13,028.03 | 100.00% | 12,197.98 | 100.00% | 11,386.69 | 100.00% |
2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区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境内业务 | 14,090.82 | 37,062.46 |
27,381.35 |
23,364.94 |
| 境外业务 | 322.47 | 619.74 |
794.77 |
558.91 |
| 合计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中国境内,境外业务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3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销售模式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模式分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直销模式 | 7,056.33 | 16,222.51 |
14,564.05 |
13,528.13 |
| 经销模式 | 7,215.98 | 21,263.56 |
13,422.21 |
10,295.28 |
| 代理模式 | 137.21 | 196.13 |
189.86 |
100.44 |
| 合计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报告期内,伴随公司在云产品业务上两级经销商销售网络的逐步完善,公司通过经 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逐渐提升,具体地:
( 1 )云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云产品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17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模式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经销收入 | 7,130.14 | 89.54% |
21,127.37 | 85.85% |
13,277.97 | 83.44% |
10,202.46 | 81.59% |
| 直销收入 | 833.34 | 10.46% |
3,482.11 |
14.15% |
2,634.69 | 16.56% |
2,302.43 |
18.41% |
| 合计 | 7,963.48 | 100.00% |
24,609.48 | 100.00% |
15,912.66 | 100.00% | 12,504.89 | 100.00% |
云产品业务方面,公司以渠道经销销售模式为主,直接销售模式为辅。报告期内经 销模式构成均在 80%以上,各期金额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持续完善经销商合作伙伴体 系、不断开拓市场,更加倾向于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服务所致。
( 2 )云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云服务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直销收入 | 6,222.99 | 96.54% |
12,695.71 | 97.45% |
11,863.87 | 97.26% |
11,193.43 | 98.30% |
| 代理收入 | 137.21 | 2.13% |
196.13 | 1.51% |
189.86 |
1.56% |
100.44 |
0.88% |
| 经销收入 | 85.84 | 1.33% |
136.19 | 1.05% |
144.25 |
1.18% |
92.82 |
0.82% |
| 合计 | 6,446.04 | 100.00% |
13,028.03 | 100.00% | 12,197.98 | 100.00% | 11,386.69 | 100.00% |
云服务业务方面,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代理模式及经销模式为辅。其中,代 理收入主要系公司通过代理商协助发展的公有云客户于报告期各期在公有云平台上的 消费产生,经销收入主要系公司通过经销商向部分具有混合云部署需求的下游终端客户 提供机柜托管、混合云网络接入、智能广域网等服务产生。
报告期内直销模式收入占比均在 96%以上,代理收入及经销收入占比较小,收入构 成较为稳定,未产生显著变化。
(二)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1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0 年1-6 月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金额的比例 |
| 1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724.05 | 11.96% |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7.97 | 0.12% |
|
| 2 | 山东同方中力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650.76 | 11.45% |
| 3 | 某省交通集团 | 云服务 | 881.56 | 6.12% |
| 4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647.76 | 4.49% |
| 5 | 北京安奇创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511.26 | 3.55% |
| 合计 | 5,433.35 | 37.70% |
||
| 2019 | 年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金额的比例 |
| 1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7,005.42 | 18.59% |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2,800.72 | 7.43% |
|
| 2 | 精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871.60 | 4.97% |
| 3 | 某省交通集团 | 云服务 | 1,167.51 | 3.10% |
| 4 | 沈阳灵长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108.46 | 2.94% |
| 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992.04 | 2.63% |
| 合计 | 14,944.90 | 39.66% |
||
| 2018 | 年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金额的比例 |
| 1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2,603.05 | 9.24% |
| 2 | 精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2,239.72 | 7.95% |
| 3 | 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374.26 | 4.88% |
| 4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180.33 | 4.19% |
| 5 | 北京掌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云服务 | 1,075.95 | 3.82% |
| 合计 | 8,473.30 | 30.07% |
||
| 2017 | 年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金额的比例 |
| 1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2,822.74 | 11.80% |
| 2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241.75 | 5.19% |
| 3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209.09 | 5.05% |
| 4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云产品 | 1,078.04 | 4.51% |
| 5 | 卫盈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云服务 | 977.82 | 4.09% |
1-1-21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7,329.44 30.64%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板块的总经销商,与佳电(上海) 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2019 年因商务安排变动,公司云产品板块总经 销商由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同期销售金额总额的 50%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中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 、云产品业务
( 1 )直销客户
2020 年 1-6 月
| (1)直销客户 | (1)直销客户 | (1)直销客户 | (1)直销客户 |
|---|---|---|---|
| 2020 年1-6 月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 110.09 | 1.38% |
| 2 | 北京华科软通科技有限公司 | 94.34 | 1.18% |
| 3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3.59 | 1.18% |
| 4 |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9.63 | 0.75% |
| 5 | 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55.29 | 0.69% |
| 合计 | 412.94 | 5.19% | |
| 2019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92.04 | 4.03% |
| 2 | 华润创业(深圳)有限公司 | 411.54 | 1.67% |
| 3 | 北京微兴网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37.52 | 1.37% |
| 4 | 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 | 300.22 | 1.22%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0.06 | 1.10% |
| 合计 | 2,311.38 | 9.39% |
|
| 2018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华润创业(深圳)有限公司 | 768.65 | 4.83% |
| 2 |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89.83 | 1.82% |
1-1-22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3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 236.09 | 1.48% |
|---|---|---|---|
| 4 |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1.14 | 1.39% |
| 5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197.1 | 1.24% |
| 合计 | 1,712.81 | 10.76% |
|
| 2017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720.13 | 5.76% |
| 2 | 北京众信利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9.85 | 2.08% |
| 3 |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5.35 | 1.72% |
| 4 | 环球时报在线(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57.13 | 1.26% |
| 5 | 华润创业(深圳)有限公司 | 154.87 | 1.24% |
| 合计 | 1,507.33 | 12.05% |
( 2 )经销客户
| ( | 2)经销客户 | 2)经销客户 | 2)经销客户 |
|---|---|---|---|
| 2020 年1-6 月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1,724.05 | 21.65% |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17.97 | 0.23% |
|
| 2 | 山东同方中力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1,650.76 | 20.73% |
| 3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47.76 | 8.13% |
| 4 | 北京安奇创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62.04 | 5.80% |
| 5 | 北京中科颐达科技有限公司 | 306.87 | 3.85% |
| 合计 | 4,809.43 | 60.39% | |
| 2019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7,005.42 | 28.47% |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2,800.72 | 11.38% |
|
| 2 | 精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71.60 | 7.61% |
| 3 | 沈阳灵长科技有限公司 | 1,108.46 | 4.50% |
| 4 | 长春佳瑞德科技有限公司 | 949.42 | 3.86% |
| 5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919.84 | 3.74% |
| 合计 | 14,655.47 | 59.55% |
1-1-221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2018 年 | 2018 年 |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2,603.05 | 16.36% |
| 2 | 精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239.72 | 14.08% |
| 3 | 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 | 1,374.26 | 8.64% |
| 4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1,180.33 | 7.42% |
| 5 | 北京野码科技有限公司 | 906.51 | 5.70% |
| 合计 | 8,303.87 | 52.18% |
|
| 2017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产品收入的比例 |
| 1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2,806.50 | 22.44% |
| 2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1,241.75 | 9.93% |
| 3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78.04 | 8.62% |
| 4 | 北京世纪汇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874.55 | 6.99% |
| 5 | 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85.02 | 5.48% |
| 合计 | 6,685.86 | 53.47% |
2 、云服务业务
( 1 )直销客户
| ( | 1)直销客户 | 1)直销客户 | 1)直销客户 |
|---|---|---|---|
| 2020 年1-6 月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某省交通集团 | 881.56 | 13.68% |
| 2 |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1 | 3.14% |
| 3 | 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 | 189.51 | 2.94% |
| 4 | 江苏环融聚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6.17 | 1.80% |
| 5 | 国药控股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97.88 | 1.52% |
| 合计 | 1,487.53 | 23.08% | |
| 2019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某省交通集团 | 1,167.51 | 8.88% |
| 2 | 北京掌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647.92 | 4.97% |
| 3 |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2.45 | 2.78% |
| 4 | 北京升哲科技有限公司 | 225.41 | 1.73% |
1-1-222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5 | 江苏环融聚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25.31 | 1.73% |
|---|---|---|---|
| 合计 | 2,618.63 | 20.09% |
|
| 2018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北京掌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75.95 | 8.82% |
| 2 | 某省交通集团 | 553.54 | 4.54% |
| 3 | 江苏环融聚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35.87 | 1.93% |
| 4 | 北京彩球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196.89 | 1.61% |
| 5 | 北京众信利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0.85 | 1.40% |
| 合计 | 2,233.10 | 18.30% |
|
| 2017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卫盈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977.82 | 8.59% |
| 2 | 北京掌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730.33 | 6.41% |
| 3 | 北京智齿数汇科技有限公司 | 318.83 | 2.80% |
| 4 | 北京众信利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4.17 | 2.67% |
| 5 | 北京医渡云科技有限公司 | 268.75 | 2.36% |
| 合计 | 2,599.90 | 22.83% |
( 2 )代理客户
| ( | 2)代理客户 | 2)代理客户 | 2)代理客户 |
|---|---|---|---|
| 2020 年1-6 月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北京兰亭高创科技有限公司 | 35.02 | 0.54% |
| 2 | 深圳市鸿卫科技有限公司 | 16.43 | 0.25% |
| 3 | 上海龙英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 | 14.51 | 0.23% |
| 4 |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10.19 | 0.16% |
| 5 | 新智泛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41 | 0.10% |
| 合计 | 82.56 | 1.28% | |
| 2019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深圳市鸿卫科技有限公司 | 30.55 | 0.23% |
| 2 | 上海龙英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 | 16.78 | 0.13% |
| 3 | 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 14.89 | 0.11% |
1-1-22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4 | 上海米宅实业有限公司 | 14.23 | 0.11% |
|---|---|---|---|
| 5 | 上海誉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98 | 0.08% |
| 合计 | 87.43 | 0.66% |
|
| 2018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广州大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50.85 | 0.42% |
| 2 | 上海红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0 | 0.17% |
| 3 | 深圳市鸿卫科技有限公司 | 18.23 | 0.15% |
| 4 | 上海康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87 | 0.08% |
| 5 | 常熟新跃物流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1 | 0.01% |
| 合计 | 100.96 | 0.83% |
|
| 2017 年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 |
| 1 | 广州大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45.33 | 0.40% |
| 2 | 深圳市鸿卫科技有限公司 | 12.92 | 0.11% |
| 3 | 佛山市港棉纺织有限公司 | 5.06 | 0.04% |
| 4 |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5 | 0.02% |
| 5 | 江苏富山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1.40 | 0.01% |
| 合计 | 67.47 | 0.58% |
3 、主要客户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最终销售情况如下: (1)总经销商
A. 2020 年 1-6 月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 公司 |
软件产品 | 8.50 | 47.30% |
8.50 |
100.00% |
| 服务 | 9.47 | 52.70% |
9.47 |
100.00% |
|
| 合计 | 17.97 | 100.00% |
17.97 |
100.00% |
|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1,192.18 | 69.15% |
1,192.18 | 100.00%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224.56 | 13.03% |
224.56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138.73 | 8.05% |
138.73 | 100.00% | |
| 服务 | 168.58 | 9.78% |
168.58 | 100.00% | |
| 合计 | 1,724.05 | 100.00% |
1,724.05 | 100.00% |
1-1-224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 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 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100.60 | 37.84% |
100.60 | 100.00%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21.11 | 7.94% |
21.11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83.20 | 31.29% |
83.20 | 100.00% | |
| 服务 | 60.96 | 22.93% |
60.96 | 100.00% | |
| 合计 | 265.87 | 100.00% |
265.87 | 100.00% | |
|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 有限责任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43.20 | 33.40% |
43.20 | 100.00% |
| 软件产品 | 74.72 | 57.77% |
74.72 | 100.00% | |
| 服务 | 11.42 | 8.83% |
11.42 | 100.00% | |
| 合计 | 129.34 | 100.00% |
129.34 | 100.00% |
B. 2019 年度
| B. 2019年度 | |||||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5,539.92 | 79.08% |
5,539.92 |
100.00%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591.65 | 8.45% |
591.65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693.14 | 9.89% |
693.14 |
100.00% |
|
| 服务 | 180.71 | 2.58% |
180.71 |
100.00% |
|
| 合计 | 7,005.42 | 100.00% |
7,005.42 |
100.00% |
|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1,944.91 | 69.44% |
1,944.91 |
100.00%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72.62 | 2.59% |
72.62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770.97 | 27.53% |
770.97 |
100.00% |
|
| 服务 | 12.22 | 0.44% |
12.22 |
100.00% |
|
| 合计 | 2,800.72 | 100.00% |
2,800.72 |
100.00% |
|
| 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 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754.55 | 90.25% |
754.55 |
100.00% |
| 软件产品 | 69.96 | 8.37% |
69.96 |
100.00% |
|
| 服务 | 11.57 | 1.38% |
11.57 |
100.00% |
|
| 合计 | 836.08 | 100.00% |
836.08 |
100.00% |
|
| C. 2018年度 |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1,962.75 | 75.40% |
1,962.75 |
100.00% |
| 软件产品 | 364.52 | 14.00% |
364.52 |
100.00% |
|
| 服务 | 275.78 | 10.59% |
275.78 |
100.00% |
|
| 合计 | 2,603.05 | 100.00% |
2,603.05 |
100.00% |
1-1-22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 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 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57.44 | 8.53% |
57.44 |
100.00%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1.82 | 0.27% |
1.82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589.74 | 87.62% |
589.74 |
100.00% |
|
| 服务 | 24.03 | 3.57% |
24.03 |
100.00% |
|
| 合计 | 673.04 | 100.00% |
673.04 |
100.00% |
D. 2017 年度
| D. 2017年度 | |||||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2,186.12 | 77.45% |
2,186.12 |
100.00% |
| 软件产品 | 622.10 | 22.04% |
622.10 |
100.00% |
|
| 服务 | 14.53 | 0.51% |
14.53 |
100.00% |
|
| 合计 | 2,822.74 | 100.00% |
2,822.74 |
100.00% |
|
| 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 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77.35 | 28.72% |
77.35 |
100.00% |
| 软件产品 | 191.99 | 71.28% |
191.99 |
100.00% |
|
| 合计 | 269.34 | 100.00% |
269.3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上述总经销商交易额变动情况如下:
A.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产生的交易金额分别 为 2,822.74 万元、2,603.05 万元,保持基本稳定。
出于伟仕佳杰集团内部安排,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起将总分 销协议签订及履行主体变更为其关联公司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佳电(上海)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总经销商与发行人开展业务。
2019 年以来,总经销商在交易中对发行人的贡献逐步显现,实现了对二级经销商 的风险识别、对中标项目的账期管理、按信用期向公司支付货款的作用,平均回款时间 较二级经销商的 9.1 个月、直销客户的 15.9 个月缩短至 1.1 个月,总经销商项目逾期率 始终为 0,在云产品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保持基本稳定。基于此, 发行人于 2019 年度内部明确要求,在符合订单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通过总经销商下单。 此外,因发行人云产品业务量呈持续增长趋势,总经销商亦有意愿加强与青云的合作。 因此,2019 年度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及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计交易
1-1-22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额大幅增长至 9,806.14 万元,较上年增速达 276.72%,
2020 年 1-6 月,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与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计交 易金额为 1,742.02 万元,较上年全年金额下滑较多,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下 游二级经销商资金周转压力普遍加大、部分二级经销商出现资金周转较慢或业务开展滞 后等情形,出于风险把控考虑,总经销商加大了对下游二级经销商资质审批力度,降低 了部分二级经销商交易金额上限,或者暂停了与部分二级经销商的合作,青云与此类二 级经销商开展的业务,暂时无法通过总经销商下单,并导致 2020 年 1-6 月与总经销商 的合作金额有所下降。但从 2020 年全年来看,伴随新冠疫情影响的逐步减弱,总经销 商对二级经销商的政策也逐步恢复到 2019 年的状态,公司与总经销商的合作占比亦相 应提升,根据公司 2020 年未经审计的管理层报表财务数据,公司对佳电(上海)管理 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 10,142.43 万元,较 2019 年度进一步提升 3.43%。
B. 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
2017-2019 年度,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交易金额呈现持续快速 增长趋势。
2020 年 1-6 月,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交易额未达往年全年金额 的 50%,主要系新冠疫情导致客户复工进程较晚及 IT 设施采购计划延后、季节性因素 影响,且交易额占比与往年上半年交易额占比基本相当,属于正常情形。
C.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起签约开始交易,因此首个半年交 易金额较低,2020 年 1-6 月交易金额为 129.34 万元,于签约前无交易金额,因此不存 在交易额大幅波动情形。
(2)二级经销商
A. 2020 年 1-6 月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 山东同方中力工业技术 有限公司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169.46 | 10.27% |
169.46 |
100.00% |
| 服务 | 198.11 | 12.00% |
198.11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1,283.19 | 77.73% |
1,283.19 |
100.00% |
|
| 合计 | 1,650.76 | 100.00% |
1,650.76 |
100.00% |
1-1-227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378.02 | 58.36% |
378.02 |
100.00% |
| 软件产品 | 115.12 | 17.77% |
115.12 |
100.00% |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112.13 | 17.31% |
112.13 |
100.00% |
|
| 服务 | 42.48 | 6.56% |
42.48 |
100.00% |
|
| 合计 | 647.76 | 100.00% |
647.76 |
100.00% |
|
| 北京安奇创新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462.04 | 100.00% |
462.04 |
100.00% |
| 合计 | 462.04 | 100.00% |
462.04 |
100.00% |
|
| 北京中科颐达科技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306.87 | 100.00% |
306.87 |
100.00% |
| 合计 | 306.87 | 100.00% |
306.87 |
100.00% |
|
| 北京企智科技有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201.02 | 100.00% | 201.02 |
100.00% |
| 合计 | 201.02 | 100.00% | 201.02 |
100.00% | |
| B. 2019年度 |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精诚(中国)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1,717.85 | 91.79% | 1,717.85 |
100.00%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105.89 | 5.66% | 105.89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47.86 | 2.56% | 47.86 |
100.00% | |
| 合计 | 1,871.60 | 100.00% | 1,871.60 |
100.00% | |
| 沈阳灵长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713.65 | 64.38% | 713.65 |
100.00% |
| 超融合系统 | 394.81 | 35.62% | 394.81 |
100.00% | |
| 合计 | 1,108.46 | 100.00% | 1,108.46 |
100.00% | |
| 长春佳瑞德科技有限公 司 |
超融合系统 | 949.42 | 100.00% |
949.42 |
100.00% |
| 合计 | 949.42 | 100.00% |
949.42 |
100.00% |
|
| 北京优创世纪科技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686.84 | 100.00% | 686.84 |
100.00% |
| 合计 | 686.84 | 100.00% | 686.84 |
100.00% | |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 公司 |
服务 | 554.92 | 99.93% | 554.92 |
100.00% |
| 软件产品 | 0.38 | 0.07% | 0.38 |
100.00% | |
| 合计 | 555.31 | 100.00% |
555.31 |
100.00% |
|
| C. 2018年度 |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精诚(中国)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2,116.57 | 94.50% | 2,116.57 |
100.00% |
| 软件产品 | 123.14 | 5.50% | 123.14 |
100.00% |
1-1-22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 合计 | 2,239.72 | 100.00% |
2,239.72 |
100.00% |
|
| 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 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1,374.26 | 100.00% |
1,374.26 |
100.00% |
| 合计 | 1,374.26 | 100.00% |
1,374.26 |
100.00% |
|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 公司 |
服务 | 987.21 | 83.64% | 987.21 |
100.00% |
| 超融合系统 | 152.39 | 12.91% | 152.39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40.73 | 3.45% | 40.73 |
100.00% | |
| 合计 | 1,180.33 | 100.00% | 1,180.33 |
100.00% | |
| 北京野码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832.39 | 91.82% | 832.39 |
100.00% |
| 软件产品 | 61.30 | 6.76% | 61.3 |
100.00% | |
| 超融合系统 | 12.82 | 1.41% | 12.82 |
100.00% | |
| 合计 | 906.51 | 100.00% | 906.51 |
100.00% | |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412.79 | 46.50% | 412.79 |
100.00% |
| 服务及其它 | 391.85 | 44.14% | 391.85 |
100.00% | |
| 软件产品 | 83.16 | 9.37% | 83.16 |
100.00% | |
| 合计 | 887.79 | 100.00% |
887.79 |
100.00% |
D. 2017 年度
| D. 2017年度 | |||||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 公司 |
服务 | 1,021.38 | 82.25% |
1,021.38 |
100.00% |
| 软件产品 | 220.37 | 17.75% |
220.37 |
100.00% |
|
| 合计 | 1,241.75 | 100.00% |
1,241.75 |
100.00% |
|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791.86 | 73.45% |
791.86 |
100.00% |
| 软件产品 | 246.97 | 22.91% |
246.97 |
100.00% |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37.21 | 3.45% |
37.21 |
100.00% |
|
| 服务 | 1.99 | 0.18% |
1.99 |
100.00% |
|
| 合计 | 1,078.04 | 100.00% |
1,078.04 |
100.00% |
|
| 北京世纪汇融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软件产品 | 591.53 | 67.64% |
591.53 |
100.00% |
| 服务 | 283.02 | 32.36% |
283.02 |
100.00% |
|
| 合计 | 874.55 | 100.00% |
874.55 |
100.00% |
|
| 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 程有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631.15 | 92.14% |
631.15 |
100.00% |
| 软件产品 | 52.46 | 7.66% |
52.46 |
100.00% |
|
| 服务 | 1.42 | 0.21% |
1.42 |
100.00% |
|
| 合计 | 685.02 | 100.00% |
685.02 |
100.00% |
1-1-22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金额 占比 |
终端销售金额 (万元) |
终端销售 金额占比 |
|---|---|---|---|---|---|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 |
超融合系统 | 367.22 | 75.10% |
367.22 |
100.00% |
| 软件产品 | 117.97 | 24.13% |
117.97 |
100.00% |
|
| 服务 | 3.77 | 0.77% |
3.77 |
100.00% |
|
| 合计 | 488.96 | 100.00% |
488.96 |
100.00% |
(3)主要云服务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云服务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最终销售情况如 下:
| 下: | ||||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期间 | 销售金额(万元) | 云服务业务 销售占比 |
| 某省交通集团 | 公有云服务 | 2020年1-6月 | 888.72 | 100.00% |
| 2019年度 | 1,167.51 | 100.00% |
||
| 2018年度 | 559.41 | 100.00% |
||
| 2017年度 | 199.67 | 100.00% |
2017-2019 年度,某省交通集团主要使用产品为公有云服务,与发行人的交易金额 分别增长了 180.17%、108.70%,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该客户逐步将自 身路网管理业务模块及数据迁移至青云 QingCloud 公有云平台,截至 2019 年底已基本 将路网管理业务全部上云,实现了对外业务互联、对内业务统一处理、各类数据云端汇 聚,数据运算及存储量已达到了 2017 年全年的 10 倍以上,计费金额相应提升。
2020 年 1-6 月,某省交通集团与发行人的交易额已达 2019 年全年金额的 80%,继 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
上述主要客户中,某省交通集团为直接终端客户,采购公有云服务用于自身信息系 统建设及运营,不涉及最终销售情形;由于发行人通过总经销商或/及其下游二级经销 商向终端客户销售定制化云计算解决方案,在与总经销商或二级经销商签署协议时已明 确约定终端客户、对应项目、采购内容,公司向经销商交付后,经销商直接向终端客户 进行转售交付,终端客户均已注册使用,上述经销商已全部完成终端销售,不存在对经 销商压货的情形。
由于公司相关交付软硬件产品已是根据终端客户需求定制化确定的数量及配置,经 销商验收至终端客户注册使用时间间隔一般在 1 个月以内,最长一般在 3 个月以内,相 关交付软硬件产品一般在经销商处出入库时间间隔较短,经销商期末存货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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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主要客户,各经销商均非专门销售发行人产品,亦同时销售 ICT 行业软 硬件产品及云计算行业其他参与主体产品。各经销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 关系。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面向客户提供云产品及云服务,非传统意义上的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 向外部供应商采购的主要是各类型号配置的服务器等主机设备,波分传输设备、路由器 等网络传输设备,以及数据中心机柜、IP 资源、带宽租赁等;此外,公司少量云计算软 件界面及平台资源委托外部专业第三方 IT 研发公司进行开发。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总采购额为 21,584.34 万元、27,043.50 万元及 33,472.27 万元 及 10,851.69 万元。其中,报告期各期,采购总额中与存货材料成本不直接相关项目及 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采购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固定资产 | 619.47 | 6,483.87 |
5,489.20 |
6,625.70 |
| 无形资产 | - | 19.47 |
30.76 |
20.02 |
| 长期待摊费用 | 77.84 | 262.01 |
4.25 |
184.21 |
| 委外研发费 | 360.18 | 328.07 |
1,929.25 |
- |
| 房租物业费 | 591.59 | 1,191.23 |
973.88 |
935.44 |
| 合计 | 1,649.08 | 8,284.64 |
8,427.33 |
7,765.38 |
公司的直接能源采购主要是办公用水、电,均由市政供应,价格稳定,且消耗量较 小,报告期各期发生的采购费用均较低。
公司的重要能源需求为服务器等设备的运行耗电,但未产生直接能源采购费用,主 要原因为:公司运营的服务器等经营设备主要放置于向 IDC 服务商租赁的机柜中,并 由 IDC 服务商承担电费。与行业惯例一致,公司的 IDC 服务商负责为公司服务器运行 提供运行空间、供电、制冷、联网、运维等一系列服务,并根据一系列服务进行整体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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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各业务板块采购情况,云产品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为 ODM 厂商, 涉及采购的主要为青立方 ® 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存储等软硬一体化产品。因公司不从 事硬件生产,采购主要基于以下两种模式进行: A. 若客户未指定软硬一体化产品的硬 件品牌,则公司将要求 ODM 厂商代工生产青云自有品牌的硬件设备;B. 若客户指定 采购软硬一体化产品的硬件品牌,则公司将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向指定品牌 ODM 厂 商出具青云提供的硬件配置清单,委托生产所需配置及型号的硬件设备。
生产过程中,公司与 ODM 厂商合作方式均为采购硬件,ODM 厂商完成硬件设备 配置、组装及生产后,直接按公司沟通的客户(即公司项目合同交易对手)信息配送至 客户所在地址。配送交付后,公司取得客户对其的验收单,确认下游客户验收合格后, 公司向 ODM 厂商出具验收单。
生产过程中,公司一般不在 ODM 厂商生产出品 ODM 硬件设备过程中灌装软件, 而是在向下游客户提供 ODM 硬件设备后,单独通过青云官网下载、电子邮箱发送、U 盘/光盘寄送、工程师上门部署等方式向客户提供云平台软件,客户可自行完成部署安 装,亦可购买发行人或经销商的实施服务协助其完成部署安装。
公司云服务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为服务器厂商、网络设备供应商及数据中心服务商, 主要采购内容为服务器及配件、网络传输设备及配件及电信资源等。不同细分类型采购 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采购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 ODM硬件 | 3,343.53 | -77.02% | 14,549.86 | 101.88% |
7,207.34 |
44.55% |
4,985.92 |
| 服务器 | 617.74 | -81.73% | 3,381.34 | 85.21% |
1,825.70 |
-16.25% |
2,180.06 |
| 网络设备 | 0.21 | -99.99% | 2,655.57 | -26.09% |
3,592.92 |
27.09% |
2,827.08 |
| 数据中心资源 | 4,740.12 | -48.45% | 9,195.91 | 14.30% |
8,045.68 |
24.95% |
6,438.97 |
如上表所示,ODM 硬件采购总额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云产品板块的产品结构发 生一定变化,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等软硬一体交付产品占比大幅提升,而外 购 ODM 硬件为其主要成本,主要为公司外采的服务器、存储机、闪存卡等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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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总金额逐年有所提升。
数据中心资源采购总额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结合对云服务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需求 对数据中心资源进行适当提前采购和部署。为提升云服务性能、优化客户体验,公司在 全国及部分境外市场均部署有公有云平台服务节点,且为获得更好的价格折扣,公司一 般签署期限较长、数量较大的采购协议,随之产生了较大规模的数据中心成本。
服务器及网络设备作为云服务的主要固定资产,报告期内采购总额持续上升,主要 系(1)满足业务扩张需求:2017-2019 年公司云服务营业收入复合增速为 6.96%,业务 规模稳步提升;随着公司公有云平台资源使用量、客户消费金额的持续增长,公司及时 采购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以满足平台运行及客户使用需求;(2)满足资源预 配需求:公有云平台配置部署需早于服务上线。公司根据市场环境、业务发展预期及新 增节点的固定资产配置需求,提前部署一定量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支 持业务扩张;(3)满足升级换代需求:公司紧跟硬件升级步伐,按需制定固定资产更 新计划,替换老旧服务器及网络设备,以提升公有云平台服务能力。
综上,公司各项资源采购总额均因各期业务所需产生变化,符合公司各业务报告期 内发展需求,具有一定匹配性。
(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年1-6 月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金额的比例 |
| 1 | 北京龙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1,398.82 | 12.90% |
| 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公司 |
数据中心资源 | 936.61 | 8.64% |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数据中心资源 | 921.66 | 8.50% |
| 4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874.99 | 8.07% |
| 5 | 融科联创(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ODM硬件、软件 | 462.91 | 4.27% |
| 合计 | 4,594.99 | 42.37% |
||
| 2019 年度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金额的比例 |
| 1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5,988.61 | 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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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北京龙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5,234.24 | 15.26% |
|---|---|---|---|---|
| 3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网络设备 |
3,058.01 | 8.92% |
| 4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公司 |
数据中心资源 | 1,953.61 | 5.70% |
| 5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数据中心资源 | 1,275.25 | 3.72% |
| 合计 | 17,509.72 | 51.06% |
||
| 2018 年度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金额的比例 |
| 1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网络设备 |
3,881.38 | 14.35% |
| 2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2,969.98 | 10.98% |
| 3 |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服务 | 1,656.60 | 6.13% |
| 4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公司 |
数据中心资源 | 1,401.58 | 5.18% |
| 5 | 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ODM硬件 | 1,374.26 | 5.08% |
| 合计 | 11,283.81 | 41.72% |
||
| 2017 年度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金额的比例 |
| 1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3,335.86 | 15.46% |
| 2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2,264.16 | 10.49% |
| 3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1,679.67 | 7.78% |
| 4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ODM硬件、服务器 | 1,031.23 | 4.78% |
| 5 |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 数据中心资源 | 894.57 | 4.14% |
| 合计 | 9,205.49 | 42.6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销售比例超过同期采购总额的 50%的情况。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按不同细分类型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 、 ODM 厂商
| 2020 年1-6 月 |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北京龙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0.95 | 2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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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871.54 | 26.07% |
|---|---|---|---|
| 3 | 融科联创(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30.92 | 12.89% |
| 4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54.38 | 10.60% |
| 5 | 上海算科电子有限公司 | 103.70 | 3.10% |
| 采购总额 | 2,641.49 | 79.00% | |
| 2019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5,546.73 | 38.12% |
| 2 | 北京龙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28.59 | 20.82% |
| 3 | 沈阳天璇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909.88 | 6.25% |
| 4 | 重庆佳杰创盈科技有限公司 | 679.96 | 4.67% |
| 5 |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 433.75 | 2.98% |
| 采购总额 | 10,598.92 | 72.85% |
|
| 2018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2,861.27 | 39.70% |
| 2 | 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1,374.26 | 19.07% |
| 3 | 北京龙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4.02 | 10.46% |
| 4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7.49 | 7.04% |
| 5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7.94 | 2.89% |
| 采购总额 | 5,704.99 | 79.16% |
|
| 2017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2,666.17 | 53.47% |
| 2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537.66 | 10.78% |
| 3 | 北京中科盈智科技有限公司 | 466.98 | 9.37% |
| 4 | 北京迪创昂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4.96 | 5.31% |
| 5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19.73 | 4.41% |
| 采购总额 | 4,155.50 | 8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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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务器厂商
2020 年 1-6 月
| 2、服务器厂商 | 2、服务器厂商 | 2、服务器厂商 | 2、服务器厂商 |
|---|---|---|---|
| 2020 年1-6 月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北京龙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7.30 | 78.88% |
| 2 | 上海算科电子有限公司 | 84.52 | 13.68% |
| 3 | 融科联创(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8.15 | 4.56% |
| 4 | 深圳卓越飞讯电子有限公司 | 17.77 | 2.88% |
| 采购总额 | 617.74 | 100.00% | |
| 2019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北京龙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59.28 | 63.86% |
| 2 | 深圳卓越飞讯电子有限公司 | 431.86 | 12.77% |
| 3 | 融科联创(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1.75 | 5.37% |
| 4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155.49 | 4.60% |
| 5 | 广东天耘科技有限公司 | 147.92 | 4.37% |
| 采购总额 | 3,076.29 | 90.98% |
|
| 2018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784.36 | 42.96% |
| 2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479.86 | 26.28% |
| 3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103.23 | 5.65% |
| 4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2.38 | 7.25% |
| 5 | 深圳市华科博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8.79 | 3.22% |
| 采购总额 | 1,558.63 | 85.37% |
|
| 2017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18.75 | 46.73% |
| 2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674.90 | 30.96% |
| 3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412.51 | 18.92% |
| 4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37.15 | 1.70% |
| 5 | 北京荣联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 36.74 | 1.69% |
| 采购总额 | 2,180.0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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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设备厂商
| 3、网络设备厂商 | 3、网络设备厂商 | ||
|---|---|---|---|
| 2020 年1-6 月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北京威达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21 | 100.00% |
| 采购总额 | 0.21 | 100.00% | |
| 2019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36.09 | 91.74% |
| 2 | 北京威达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0.88 | 4.55% |
| 3 | 深圳市胜达威电子有限公司 | 44.73 | 1.68% |
| 4 | 盛科网络(苏州)有限公司 | 3.45 | 0.13% |
| 5 | 赛诺信致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2.65 | 0.10% |
| 采购总额 | 2,607.80 | 98.20% |
|
| 2018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66.23 | 99.26% |
| 2 | 北京威达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38 | 0.43% |
| 3 | 北京翰明恒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9.58 | 0.27% |
| 4 | 智邦大陆科技有限公司 | 1.72 | 0.05% |
| 采购总额 | 3,592.92 | 100.00% |
|
| 2017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
| 1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64.16 | 80.09% |
| 2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5.26 | 16.46% |
| 3 | 北京博维鼎盛科技有限公司 | 67.02 | 2.37% |
| 4 | 北京翰明恒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7.01 | 0.60% |
| 5 | 天津津泰科贸有限公司 | 13.64 | 0.48% |
| 采购总额 | 2,827.08 | 100.00% |
4 、数据中心服务商
| 4 | 、数据中心服务商 | ||
|---|---|---|---|
| 2020 年1-6 月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932.98 | 1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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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770.34 | 16.25% |
|---|---|---|---|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453.81 | 9.57% |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372.25 | 7.85% |
| 5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293.74 | 6.20% |
| 采购总额 | 2,823.13 | 59.56% | |
| 2019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1,861.75 | 20.25% |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082.87 | 11.78% |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951.82 | 10.35% |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545.68 | 5.93% |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525.42 | 5.71% |
| 采购总额 | 4,967.54 | 54.02% |
|
| 2018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1,401.58 | 17.42% |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749.90 | 9.32% |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598.52 | 7.44% |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546.06 | 6.79% |
| 5 |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6.33 | 6.29% |
| 采购总额 | 3,802.40 | 47.26% |
|
| 2017 年 | |||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 894.57 | 13.89% |
| 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842.02 | 13.08% |
| 3 | 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 669.18 | 10.39% |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611.75 | 9.50% |
| 5 |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7.17 | 8.65% |
| 采购总额 | 3,574.69 | 5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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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 、经营设备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31,310.20 万元,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为 14,955.75 万元,综合成新率为 47.7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 网络设备 | 12,916.29 | 5,422.38 |
7,493.91 |
- |
7,493.91 |
58.02% |
| 服务器 | 17,941.93 | 10,590.96 |
7,350.97 |
- |
7,350.97 |
40.97%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451.98 | 341.10 |
110.88 |
- |
110.88 |
24.53% |
| 合计 | 31,310.20 | 16,354.44 | 14,955.76 | - | 14,955.76 | 47.77% |
2 、房屋建筑物
( 1 )自有房产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产。
( 2 )租赁房产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如下:
|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址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用途 |
|---|---|---|---|---|---|---|
| 1 | 优帆科技 | 北京世纪嘉 华科技文化 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来 科技产业园16号楼 6 层、7 层 |
2,135.00 | 2016.04.18-2021.04.17 | 办公 |
| 2 | 青云科技 | 上海展想置 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祖 冲之路2290弄1号 地下1层、地下2 层和地面1-20层 905、906 单元 |
510.09 | 2020.01.18-2023.01.17 | 办公 |
| 3 | 成都青云 | 成都金融城 投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大道北段966号11 号楼2单元10楼 1001、1002、1004b |
999.89 |
2020.10.01- 2023.09.30 | 办公 |
| 4 | 青云科技武 汉分公司 |
武汉保利金 谷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 术开发区关山大道 332号保利国际中 心第25层01、02、 03、04、05、06、07、 |
1,898.62 | 2020.05.01-2023.04.30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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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址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用途 |
|---|---|---|---|---|---|---|
| 08号 | ||||||
| 5 | 青云科技广 州分公司 |
广州南沙投 资咨询有限 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 东路106号(自编1 号楼)X1301-I8290 |
16.00 |
2020.04.15-2021.04.14 | 办公 |
| 6 | 光格网络 | 天津京津电 子商务产业 园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 电子商务产业园宏 旺道2号13号楼 254室-4(集中办公 区) |
40.00 | 2019.05.27-2021.05.26 | 办公 |
| 7 | 成都青云 | 成都市龙泉 驿区市场开 发服务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 驿区龙泉街道公园 路125 号 |
50.00 | 2020.09.21-2022.09.21 | 办公 |
| 8 | 上海分公司 | 上海春申江 实业总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浙江 中路400 号909B室 |
23.50 | 2019.04.01-2021.03.31 | 办公 |
| 9 | 天津分公司 | 天津京津电 子商务产业 园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 电子商务产业园宏 旺道2号14号楼 106室-16(集中办 公区) |
40.00 | 2020.09.25-2022.09.24 | 办公 |
| 10 | 承德青云 | 承德高新区 新悦服务有 限公司 |
承德市高新区科技 大厦主楼3层0331 号 |
20.00 | 2020.08.19-2021.08.18 | 办公 |
| 11 | 青科运营 | 成都市龙泉 驿区市场开 发服务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 驿区龙泉街道公园 路125 号 |
50.00 | 2020.09.14-2022.09.14 | 办公 |
| 12 | 深圳分公司 | 张清龙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 路彩虹新都海鹰大 厦10 层05C |
5.03 | 2020.09.18-2021.09.17 | 办公 |
1)除第 12 项外,上表租赁房屋所涉租赁合同均未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的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不会因该等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无法继续使用该 等房屋或需从该等房屋搬迁。
2)上表第 5、6、7、9、11 项租赁房屋为当地招商机构或代理机构提供的虚拟/集 群地址供注册公司之用;上述第 12 项深圳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系用于工商登 记的注册地址;就前述地址,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该等租赁房屋仅用作发行 人分、子公司注册地址,发行人分、子公司未实际使用该等房屋,不涉及发行人分、子 公司从该等房屋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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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上表第2项租赁房屋,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该租赁房屋证载用 途为“厂房”,青云科技上海分公司实际使用该等房屋用于办公。发行人承租的该处房 屋可能存在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报告期内,青云科技上海分公司使用该处租赁房产所 产生的收入、毛利、利润情况及占发行人各期对应财务指标的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万 元) |
占对应财 务指标的 比例 |
金额(万 元) |
占对应财 务指标的 比例 |
金额(万 元) |
占对应财 务指标的 比例 |
金额(万 元) |
占对应财 务指标的 比例 |
|
| 营业收入 | - | 0.00% |
- |
0.00% |
- |
0.00% |
- |
0.00% |
| 毛利 | -249.16 | -17.95% |
-466.26 |
-9.89% |
-287.68 |
-9.27% |
-57.81 |
-1.09% |
| 净利润 | -664.29 | N.A |
-1,624.59 | N.A. |
-1,171.77 | N.A. |
-206.17 |
N.A. |
由于青云科技上海分公司使用该租赁房屋的用途系办公,青云科技上海分公司自身 不从事生产环节,对特定租赁场地的依赖程度较低,所租赁房屋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 如青云科技上海分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处租赁场地而需要搬迁,其可在较短时间内找到 符合要求的可替代租赁房产,搬迁费用预计为15万元,如果发生,相关费用由实际控制 人承担。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公司或其控 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 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不规范情形,并影响各相关企业使用 该等房屋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 相同或相似条件的房屋供相关企业经营使用等),促使各相关企业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 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 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未办理租赁登记 备案等情形,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房屋、责令搬迁、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 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租赁房屋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本人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因此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 本和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损失。”
基于上述,发行人认为,上述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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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土地使用权。
2 、商标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 1 ) 在中国境内拥有的注册商标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1 | 青云科技 | 30063803 | 9 | 2019.02.14-2029. 02.13 |
原始取得 | |
| 2 | 青云科技 | 30055478 | 38 | 2019.02.07-2029. 02.06 |
原始取得 | |
| 3 | 青云科技 | 30043752 | 42 | 2019.02.14-2029. 02.13 |
原始取得 | |
| 4 | 青云科技 | 30017980 | 9 | 2019.02.21-2029. 02.20 |
原始取得 | |
| 5 | 青云科技 | 30011487 | 42 | 2019.02.21-2029. 02.20 |
原始取得 | |
| 6 | 青云科技 | 29657605 | 16 | 2019.03.28-2029. 03.27 |
原始取得 | |
| 7 | 青云科技 | 29652249 | 41 | 2019.01.14-2029. 01.13 |
原始取得 | |
| 8 | 青云科技 | 29650685 | 38 | 2019.01.21-2029. 01.20 |
原始取得 | |
| 9 | 青云科技 | 29650305 | 9 | 2019.01.14-2029. 01.13 |
原始取得 | |
| 10 | 青云科技 | 29636959 | 45 | 2019.01.14-2029. 01.13 |
原始取得 | |
| 11 | 青云科技 | 29636927 | 39 | 2019.01.14-2029. 01.13 |
原始取得 |
1-1-242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12 | 青云科技 | 29636865 | 6 | 2019.01.14-2029. 01.13 |
原始取得 | |
| 13 | 青云科技 | 29636404A | 37 | 2019.02.14-2029. 02.13 |
原始取得 | |
| 14 | 青云科技 | 29636364 | 35 | 2019.01.14-2029. 01.13 |
原始取得 | |
| 15 | 青云科技 | 28048264 | 38 | 2018.12.07-2028. 12.06 |
原始取得 | |
| 16 | 青云科技 | 28046003 | 42 | 2018.12.07-2028. 12.06 |
原始取得 | |
| 17 | 青云科技 | 28045811 | 9 | 2018.12.07-2028. 12.06 |
原始取得 | |
| 18 | 青云科技 | 28040391 | 35 | 2018.11.28-2028. 11.27 |
原始取得 | |
| 19 | 青云科技 | 28037929 | 38 | 2018.11.28-2028. 11.27 |
原始取得 | |
| 20 | 青云科技 | 28028768 | 42 | 2018.11.21-2028. 11.20 |
原始取得 | |
| 21 | 青云科技 | 28025299 | 9 | 2018.11.21-2028. 11.20 |
原始取得 | |
| 22 | 青云科技 | 27061702 | 42 | 2018.10.14-2028. 10.13 |
原始取得 | |
| 23 | 青云科技 | 27059386 | 35 | 2018.10.14-2028. 10.13 |
原始取得 |
1-1-24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24 | 青云科技 | 27059294 | 9 | 2018.10.14-2028. 10.13 |
原始取得 | |
| 25 | 青云科技 | 27053812 | 9 | 2018.10.14-2028. 10.13 |
原始取得 | |
| 26 | 青云科技 | 27044844 | 35 | 2018.12.28-2028. 12.27 |
原始取得 | |
| 27 | 青云科技 | 27044136 | 38 | 2018.10.14-2028. 10.13 |
原始取得 | |
| 28 | 青云科技 | 27044126 | 38 | 2018.10.07-2028. 10.06 |
原始取得 | |
| 29 | 青云科技 | 26698692 | 9 | 2018.11.07-2028. 11.06 |
原始取得 | |
| 30 | 青云科技 | 26694040 | 35 | 2018.10.14-2028. 10.13 |
原始取得 | |
| 31 | 青云科技 | 26676111 | 42 | 2018.10.14-2028. 10.13 |
原始取得 | |
| 32 | 青云科技 | 26153231 | 42 | 2018.08.21-2028. 08.20 |
原始取得 | |
| 33 | 青云科技 | 26143123 | 35 | 2018.08.21-2028. 08.20 |
原始取得 | |
| 34 | 青云科技 | 26143088 | 9 | 2018.10.28-2028. 10.27 |
原始取得 | |
| 35 | 青云科技 | 25581795 | 9 | 2018.07.28-2028. 07.27 |
原始取得 |
1-1-244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36 | 青云科技 | 25501798 | 9 | 2018.07.21-2028. 07.20 |
原始取得 | |
| 37 | 青云科技 | 22968633 | 42 | 2018.02.28-2028. 02.27 |
原始取得 | |
| 38 | 青云科技 | 22968576 | 9 | 2018.02.28-2028. 02.27 |
原始取得 | |
| 39 | 青云科技 | 22356522 | 9 | 2018.01.28-2028. 01.27 |
原始取得 | |
| 40 | 青云科技 | 22356433 | 9 | 2018.03.07-2028. 03.06 |
原始取得 | |
| 41 | 青云科技 | 22022560 | 45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42 | 青云科技 | 22022517A | 42 | 2018.02.07-2028. 02.06 |
原始取得 | |
| 43 | 青云科技 | 22022102 | 41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44 | 青云科技 | 22021993 | 39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45 | 青云科技 | 22021908 | 38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46 | 青云科技 | 22021798 | 36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47 | 青云科技 | 22021682 | 35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48 | 青云科技 | 22021506 | 9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49 | 青云科技 | 21428691 | 42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0 | 青云科技 | 21428524 | 35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1-1-24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51 | 青云科技 | 21428301 | 38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2 | 青云科技 | 21424158 | 9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3 | 青云科技 | 21424157 | 36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4 | 青云科技 | 21424156 | 37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5 | 青云科技 | 21424155 | 39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6 | 青云科技 | 21424154 | 41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7 | 青云科技 | 21424153 | 45 | 2017.11.21-2027. 11.20 |
原始取得 | |
| 58 | 青云科技 | 20324065 | 45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59 | 青云科技 | 20324054 | 42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0 | 青云科技 | 20323989 | 41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1 | 青云科技 | 20323911 | 38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2 | 青云科技 | 20323849 | 36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3 | 青云科技 | 20323667 | 26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4 | 青云科技 | 20323632 | 25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1-1-24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65 | 青云科技 | 20323626 | 35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6 | 青云科技 | 20323531 | 16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7 | 青云科技 | 20323453 | 9 | 2017.08.07-2027. 08.06 |
原始取得 | |
| 68 | 青云科技 | 19962374 | 9 | 2017.07.07-2027. 07.06 |
原始取得 | |
| 69 | 青云科技 | 19962373 | 42 | 2017.07.07-2027. 07.06 |
原始取得 | |
| 70 | 青云科技 | 19962372 | 9 | 2017.07.07-2027. 07.06 |
原始取得 | |
| 71 | 青云科技 | 19962371 | 42 | 2017.07.07-2027. 07.06 |
原始取得 | |
| 72 | 青云科技 | 18894049 | 35 | 2017.05.07-2027. 05.06 |
原始取得 | |
| 73 | 青云科技 | 18894048 | 16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74 | 青云科技 | 18894047 | 11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75 | 青云科技 | 18894046 | 41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76 | 青云科技 | 18894045 | 45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77 | 青云科技 | 18894044 | 38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78 | 青云科技 | 18894043 | 42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79 | 青云科技 | 18894042 | 9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80 | 青云科技 | 18894041 | 37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1-1-247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81 | 青云科技 | 18894040 | 39 | 2017.02.21-2027. 02.20 |
原始取得 | |
| 82 | 青云科技 | 18894039 | 6 | 原始取得 | ||
| 2017.05.07-2027. | ||||||
| 05.06 | ||||||
| 83 | 青云科技 | 18682304 | 4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84 | 青云科技 | 18682303A | 16 | 2017.04.28-2027. 04.27 |
原始取得 | |
| 85 | 青云科技 | 18682302 | 1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86 | 青云科技 | 18682301 | 4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87 | 青云科技 | 18682300 | 4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88 | 青云科技 | 18682299 | 3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89 | 青云科技 | 18682298A | 16 | 2017.04.28-2027. 04.27 |
原始取得 | |
| 90 | 青云科技 | 18682297 | 11 | 2017.05.21-2027. 05.20 |
原始取得 | |
| 91 | 青云科技 | 18682296 | 4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92 | 青云科技 | 18682295 | 3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93 | 青云科技 | 18682294A | 16 | 2017.04.28-2027. 04.27 |
原始取得 | |
| 94 | 青云科技 | 18682293 | 1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95 | 青云科技 | 18682291A | 16 | 2017.04.28-2027. 04.27 |
原始取得 | |
| 96 | 青云科技 | 18682289 | 4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97 | 青云科技 | 18682288 | 4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98 | 青云科技 | 18682287 | 3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99 | 青云科技 | 18682286 | 1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0 | 青云科技 | 18682285 | 1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1-1-24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101 | 青云科技 | 18682284 | 1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2 | 青云科技 | 18682283 | 1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3 | 青云科技 | 18682282 | 3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4 | 青云科技 | 18682281 | 4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5 | 青云科技 | 18682280 | 45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6 | 青云科技 | 18682279 | 1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7 | 青云科技 | 18682278 | 1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8 | 青云科技 | 18682277 | 1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09 | 青云科技 | 18682276 | 11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0 | 青云科技 | 18682275 | 3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1 | 青云科技 | 18682274 | 37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2 | 青云科技 | 18682273 | 3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3 | 青云科技 | 18682272 | 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4 | 青云科技 | 18682271 | 42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5 | 青云科技 | 18682270 | 38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6 | 青云科技 | 18682268 | 6 | 2017.04.07-2027. 04.06 |
原始取得 | |
| 117 | 青云科技 | 18682267 | 42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8 | 青云科技 | 18682266 | 38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19 | 青云科技 | 18682265 | 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20 | 青云科技 | 18682264 | 3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21 | 青云科技 | 18682263 | 37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22 | 青云科技 | 18682262 | 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1-1-24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123 | 青云科技 | 18682261A | 37 | 2017.04.28-2027. 04.27 |
原始取得 | |
| 124 | 青云科技 | 18682260 | 6 | 2017.04.07-2027. 04.06 |
原始取得 | |
| 125 | 青云科技 | 18682259 | 42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26 | 青云科技 | 18682258 | 38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27 | 青云科技 | 18682257 | 37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28 | 青云科技 | 18682256 | 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29 | 青云科技 | 18682255 | 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0 | 青云科技 | 18682254 | 3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1 | 青云科技 | 18682253 | 37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2 | 青云科技 | 18682252 | 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3 | 青云科技 | 18682251 | 9 | 2018.01.14-2028. 01.13 |
原始取得 | |
| 134 | 青云科技 | 18682250 | 42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5 | 青云科技 | 18682249 | 3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6 | 青云科技 | 18682248 | 37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7 | 青云科技 | 18682247 | 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8 | 青云科技 | 18682246 | 3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39 | 青云科技 | 18682245 | 6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40 | 青云科技 | 18682244 | 37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41 | 青云科技 | 18682243 | 39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42 | 青云科技 | 18682242 | 38 | 2017.01.28-2027. 01.27 |
原始取得 | |
| 143 | 青云科技 | 15253620 | 45 | 2015.12.14-2025. 12.13 |
原始取得 | |
| 144 | 青云科技 | 15253618 | 45 | 2015.10.21-2025. 10.20 |
原始取得 | |
| 145 | 青云科技 | 15253617 | 42 | 2016.05.21-2026. 05.20 |
原始取得 |
1-1-25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146 | 青云科技 | 15253616 | 41 | 2015.10.21-2025. 10.20 |
原始取得 | |
| 147 | 青云科技 | 15253615 | 38 | 2015.10.14-2025. 10.13 |
原始取得 | |
| 148 | 青云科技 | 15253614 | 35 | 2016.05.28-2026. 05.27 |
原始取得 | |
| 149 | 青云科技 | 15253613 | 35 | 2016.05.14-2026. 05.13 |
原始取得 | |
| 150 | 青云科技 | 15253612 | 38 | 2015.10.14-2025. 10.13 |
原始取得 | |
| 151 | 青云科技 | 15253611 | 41 | 2015.11.07-2025. 11.06 |
原始取得 | |
| 152 | 青云科技 | 15253610 | 45 | 2015.10.14-2025. 10.13 |
原始取得 | |
| 153 | 青云科技 | 15253608 | 42 | 2016.05.21-2026. 05.20 |
原始取得 | |
| 154 | 青云科技 | 15253606A | 45 | 2015.11.14-2025. 11.13 |
原始取得 | |
| 155 | 青云科技 | 15253606A | 42 | 2015.11.14-2025. 11.13 |
原始取得 | |
| 156 | 青云科技 | 15253606A | 38 | 2015.11.14-2025. 11.13 |
原始取得 | |
| 157 | 青云科技 | 32493738 | 42 | 2019.04.14-2029. 04.13 |
原始取得 | |
| 158 | 青云科技 | 32106868 | 38 | 2019.04.14-2029. 04.13 |
原始取得 | |
| 159 | 青云科技 | 32103810 | 42 | 2019.04.07-2029. 04.06 |
原始取得 | |
| 160 | 青云科技 | 32100727 | 38 | 2019.04.07-2029. 04.06 |
原始取得 | |
| 161 | 青云科技 | 32096447 | 9 | 2019.04.07-2029. 04.06 |
原始取得 | |
| 162 | 青云科技 | 32090473 | 38 | 2019.04.07-2029. 04.06 |
原始取得 | |
| 163 | 青云科技 | 32084922 | 42 | 2019.04.07-2029. 04.06 |
原始取得 | |
| 164 | 青云科技 | 31158496 | 35 | 2019.04.07-2029. 04.06 |
原始取得 | |
| 165 | 青云科技 | 31158486 | 9 | 2019.02.28-2029. 02.27 |
原始取得 | |
| 166 | 青云科技 | 31156129 | 38 | 2019.02.28-2029. 02.27 |
原始取得 | |
| 167 | 青云科技 | 31138620 | 42 | 2019.02.28-2029. 02.27 |
原始取得 | |
| 168 | 青云科技 | 31138569 | 9 | 2019.02.28-2029. 02.27 |
原始取得 |
1-1-251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169 | 青云科技 | 31135456 | 42 | 2019.02.28-2029. 02.27 |
原始取得 | |
| 170 | 青云科技 | 30465300 | 43 | 2019.02.28-2029. 02.27 |
原始取得 | |
| 171 | 青云科技 | 30461893 | 41 | 2019.03.14-2029. 03.13 |
原始取得 | |
| 172 | 青云科技 | 30456276 | 38 | 2019.03.14-2029. 03.13 |
原始取得 | |
| 173 | 青云科技 | 27055485 | 42 | 2019.03.14-2029. 03.13 |
原始取得 | |
| 174 | 青云科技 | 26673408 | 42 | 2019.06.21 - 2029.06.20 |
原始取得 | |
| 175 | 青云科技 | 26150817 | 42 | 2019.06.21-2029. 06.20 |
原始取得 | |
| 176 | 青云科技 | 32242042A | 41 | 2019.07.07-2029. 07.06 |
原始取得 | |
| 177 | 青云科技 | 32240274A | 41 | 2019.07.07-2029. 07.06 |
原始取得 | |
| 178 | 青云科技 | 36816390 | 35 | 2019.10.28-2029. 10.27 |
原始取得 | |
| 179 | 青云科技 | 36803857 | 41 | 2019.10.28-2029. 10.27 |
原始取得 | |
| 180 | 青云科技 | 29645290 | 42 | 2019.12.14-2029. 12.13 |
原始取得 | |
| 181 | 青云科技 | 37142292 | 9 | 2020.02.21-2030. 02.20 |
原始取得 | |
| 182 | 青云科技 | 39784207 | 38 | 2020.03.07-2030. 03.06 |
原始取得 | |
| 183 | 青云科技 | 39784180 | 9 | 2020.03.07-2030. 03.06 |
原始取得 | |
| 184 | 青云科技 | 39770872 | 35 | 2020.03.07-2030. 03.06 |
原始取得 | |
| 185 | 青云科技 | 39767945 | 42 | 2020.03.07-2030. 03.06 |
原始取得 | |
| 186 | 青云科技 | 32281923 | 9 | 2020.02.21-2030. 02.20 |
原始取得 | |
| 187 | 青云科技 | 32264033 | 9 | 2020.01.28-2030. 01.27 |
原始取得 |
1-1-252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188 | 青云科技 | 31144423 | 42 | 2020.02.21-2030. 02.20 |
原始取得 | |
| 189 | 青云科技 | 39401678 | 42 | 2020.03.28-2030. 03.27 |
原始取得 | |
| 190 | 青云科技 | 39397497 | 35 | 2020.03.28-2030. 03.27 |
原始取得 | |
| 191 | 青云科技 | 39393446 | 38 | 2020.03.28-2030. 03.27 |
原始取得 | |
| 192 | 青云科技 | 39385818 | 9 | 2020.03.28-2030. 03.27 |
原始取得 | |
| 193 | 青云科技 | 32499611 | 38 | 2020.04.21-2030. 04.20 |
原始取得 | |
| 194 | 青云科技 | 32250421 | 42 | 2020.04.28-2030. 04.27 |
原始取得 | |
| 195 | 青云科技 | 32244589 | 42 | 2020.04.28-2030. 04.27 |
原始取得 | |
| 196 | 青云科技 | 32233899 | 42 | 2020.04.28-2030. 04.27 |
原始取得 | |
| 197 | 北京爱工作 | 36279092 | 45 | 2019.11.07-2029. 11.06 |
继受取得 | |
| 198 | 北京爱工作 | 36263421 | 38 | 2019.12.21-2029. 12.20 |
继受取得 | |
| 199 | 北京爱工作 | 32506891 | 42 | 2019.04.14-2029. 04.13 |
继受取得 | |
| 200 | 北京爱工作 | 38314191 | 42 | 2020.01.21-2030. 01.20 |
原始取得 | |
| 201 | 北京爱工作 | 38314175 | 9 | 2020.01.21-2030. 01.20 |
原始取得 | |
| 202 | 北京爱工作 | 36267794 | 45 | 2020.01.28-2030. 01.27 |
继受取得 | |
| 203 | 北京爱工作 | 39831000 | 42 | 2020.03.28-2030. 03.27 |
原始取得 | |
| 204 | 北京爱工作 | 39830984 | 9 | 2020.03.28-2030. 03.27 |
原始取得 |
( 2 )在中国境外拥有的注册商标
| (2)在中国 | 境外拥有 | 的注册商标 | |||||
|---|---|---|---|---|---|---|---|
| 注册国 | |||||||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家/地区 | |||||||
| 1 | 青云科技 | 303588418 | 9、35、38、41、 42、45 |
香港 | 2015.11.05-2025. 11.04 |
原始取得 |
1-1-25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注册国 | |||||||
|---|---|---|---|---|---|---|---|
| 序号 | 商标图案 | 注册人 | 注册号 | 类别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
| 家/地区 | |||||||
| 2 | 青云科技 | 303588427 | 9、35、38、41、 42、45 |
香港 | 2015.11.05-2025. 11.04 |
原始取得 | |
| 3 | 青云科技 | 303588436 | 9、35、38、41、 42、45 |
香港 | 2015.11.05-2025. 11.04 |
原始取得 | |
| 4 | 青云科技 | 303588445 | 9、35、38、41、 42、45 |
香港 | 2015.11.05-2025. 11.04 |
原始取得 | |
| 5 | 青云科技 | 303588454 | 9、35、38、41、 42、45 |
香港 | 2015.11.05-2025. 11.04 |
原始取得 | |
| 6 | 青云科技 | 304629024 | 9、42 | 香港 | 2018.08.09-2028. 08.08 |
原始取得 | |
| 7 | 青云科技 | 40201716073 X |
9、35、38、41、 42、45 |
新加坡 | 2017.08.18-2027. 08.18 |
原始取得 | |
| 8 | 青云科技 | 40201716266 V |
9、35、38、41、 42、45 |
新加坡 | 2017.08.23-2027. 08.23 |
原始取得 | |
| 9 | 青云科技 | 40201716110 R |
9、35、38、41、 42、45 |
新加坡 | 2017.08.21-2027. 08.21 |
原始取得 | |
| 10 | 青云科技 | 1453083 | 9 | 马德里 指定印 度、印度 尼西亚、 美国 |
2018.10.23-2028. 10.23 |
原始取得 | |
| 11 | 青云科技 | 1456118 | 42 | 马德里 指定印 度 |
2018.10.23-2028. 10.23 |
原始取得 | |
| 12 | 青云科技 | 1456564 | 42 | 马德里 指定印 度、印度 尼西亚、 美国 |
2019.01.25-2029. 01.25 |
原始取得 |
3 、专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专利权如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期限 | 取得方 式 |
|---|---|---|---|---|---|---|
| 1 | 超融合服务器(青云 QingCloud) |
青云科技 | 外观设计 | 201730452978.6 | 2017.09.22- 2027.09.21 |
原始取 得 |
| 2 | 一种存储服务器的连接 方法、系统及设备 |
青云科技 | 发明专利 | 201810408944.0 | 2018.04.28- 2038.04.27 |
原始取 得 |
| 3 | 一种存储系统的访问方 法、系统、介质及设备 |
青云科技 | 发明专利 | 201810332836.X | 2018.04.13- 2038.04.12 |
原始取 得 |
| 4 | 一种实现容器主机兼容 虚拟主机镜像文件的方 |
青云科技 | 发明专利 | 201710428228.4 | 2017.06.08- 2037.06.07 |
原始取 得 |
1-1-254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期限 | 取得方 式 |
|---|---|---|---|---|---|---|
| 法及装置 |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版本 | 登记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 1 | 青云基础设施 管理系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4SR041426 | 2013.06.26 | 2013.06.26 | 原始取得 |
| 2 | QingCloud桌面 云系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5SR082435 | 2015.04.01 | 2015.04.01 | 原始取得 |
| 3 | 青云分布式软 件定义存储软 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5SR082437 | 2013.07.01 | 2013.07.12 | 原始取得 |
| 4 | 青云软件定义 网络软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5SR082444 | 2013.07.01 | 2013.07.12 | 原始取得 |
| 5 | QingCloud云平 台 |
优帆科技 | V1.0 | 2015SR248645 | 2015.02.20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 6 | QingCloud大数 据服务平台软 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5SR248633 | 2015.02.20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 7 | QingStor对象存 储平台 |
优帆科技 | V1.0 | 2015SR248639 | 2015.02.20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 8 | web应用防火墙 系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060143 | 2017.09.23 | 2017.09.23 | 原始取得 |
| 9 | QinsStor对象存 储平台 |
优帆科技 | V2.0 | 2018SR083956 | 2017.07.28 | 2017.07.28 | 原始取得 |
| 10 | qingcloud负载 均衡器软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042850 | 2013.11.30 | 2013.11.30 | 原始取得 |
| 11 | 青云关系数据 库系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042859 | 2016.01.05 | 2016.01.05 | 原始取得 |
| 12 | MySQL高可用 解决方案软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028798 | 2017.06.29 | 2017.06.29 | 原始取得 |
| 13 | QingStor NeonSAN分布 式SAN存储系 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267495 | 2017.07.01 | 2017.07.28 | 原始取得 |
| 14 | QingCloud RadonDB分布 式数据库系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267488 | 2017.06.01 | 2017.12.16 | 原始取得 |
| 15 | 统一多云管理 平台软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487795 | 2018.03.31 | 2018.03.31 | 原始取得 |
| 16 | KubeSphere容 器管理平台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736848 | 2018.06.30 | 2018.07.27 | 原始取得 |
| 17 | Anybox企业云 盘软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954251 | 2018.07.11 | 2018.07.27 | 原始取得 |
1-1-25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版本 | 登记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 18 | 云服务运维运 营支撑平台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969223 | 2018.08.22 | 2018.09.10 | 原始取得 |
| 19 | OpenPitrix多 云应用管理与 运营平台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968267 | 2018.09.30 | 2018.10.10 | 原始取得 |
| 20 | ICT服务支撑平 台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1024109 | 2018.10.22 | 2018.11.15 | 原始取得 |
| 21 | QingStor分布式 文件存储系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1024246 | 2018.07.01 | 2018.07.27 | 原始取得 |
| 22 | 光格网络 SD-WAN云网 一体软件平台 |
优帆科技 | V1.0 | 2018SR1029005 | 2018.10.31 | 2018.11.13 | 原始取得 |
| 23 | Anybox企业云 盘软件(Android 版) |
优帆科技 | V1.0 | 2019SR0145400 | 2018.07.11 | 2018.07.27 | 原始取得 |
| 24 | Anybox企业云 盘软件(iOS 版) |
优帆科技 | V1.0 | 2019SR0145408 | 2018.07.11 | 2018.07.27 | 原始取得 |
| 25 | AppCenter应用 管理与运营平 台 |
优帆科技 | V2.0 | 2019SR0262193 | 2018.01.30 | 2018.10.02 | 原始取得 |
| 26 | 统一认证与访 问鉴权管理系 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9SR0481457 | 2019.03.29 | 未发表 | 原始取得 |
| 27 | Porter基于物理 交换的负载均 衡器软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9SR0487584 | 2019.02.22 | 2019.02.22 | 原始取得 |
| 28 | QingStor NeonSAN分布 式SAN存储系 统 |
优帆科技 | V2.0 | 2019SR0516175 | 2018.12.12 | 2018.12.12 | 原始取得 |
| 29 | ICT服务支撑平 台 |
优帆科技 | V2.0 | 2019SR0544267 | 2019.03.16 | 2019.03.30 | 原始取得 |
| 30 | 青云软件定义 网络软件 |
优帆科技 | V2.0 | 2019SR0544241 | 2016.01.01 | 2016.01.08 | 原始取得 |
| 31 | DeepLearning 深度学习平台 (GPU 容器版) |
优帆科技 | V1.2 | 2019SR0596772 | 2018.09.30 | 2018.10.10 | 原始取得 |
| 32 | QingMR大数据 平台 |
优帆科技 | V1.2.1 | 2019SR0601437 | 2018.06.25 | 2018.07.01 | 原始取得 |
| 33 | ClickHouse on QingCloud时序 数据库软件 |
优帆科技 | V1.0 | 2019SR0617594 | 2019.04.03 | 2019.04.20 | 原始取得 |
| 34 | 统一多云管理 平台软件 |
优帆科技 | V1.8 | 2019SR0669131 | 2019.03.15 | 2019.03.17 | 原始取得 |
| 35 | 统一运维系统 | 优帆科技 | V1.0 | 2019SR0653101 | 2019.05.05 | 2019.05.12 | 原始取得 |
| 36 | 青云负载均衡 器软件 |
优帆科技 | V2.0 | 2019SR0675191 | 2017.12.20 | 2018.03.01 | 原始取得 |
| 37 | BITCONTROL | 北京爱工 | V1.0 | 2019SR1018445 | 2019.07.30 | 2019.07.30 | 原始取得 |
1-1-25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版本 | 登记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 终端管理平台 | 作 | ||||||
| 38 | ANYBOX内容 协作平台 |
北京爱工 作 |
V2.0 | 2019SR1042162 | 2019.08.15 | 2019.08.15 | 原始取得 |
| 39 | 易企聊团队沟 通与协作平台 |
北京爱工 作 |
V1.0 | 2020SR0282998 | 2020.01.15 | 2020.01.15 | 原始取得 |
5 、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如下:
| 序 号 |
著作权人 | 作品名称 | 登记号 | 作品类别 | 创作完成 日期 |
首次发表 日期 |
取得方式 |
|---|---|---|---|---|---|---|---|
| 1 | 优帆科技 | 青云 QingCloud机 器人形象 |
国作登字 -2016-F-0027 7621 |
美术作品 | 2014.08.08 | 2014.08.15 | 原始取得 |
| 2 | 优帆科技 | 青云 QingCloud LOGO |
国作登字 -2016-F-0027 7622 |
美术作品 | 2014.04.25 | 2014.04.25 | 原始取得 |
| 3 | 优帆科技 | 青云 QingCloud机 器人表情图系 列 |
国作登字 -2016-F-0027 7623 |
美术作品 | 2014.08.08 | 2014.08.15 | 原始取得 |
| 4 | 优帆科技 | 青云 QingCloud官 网设计 |
国作登字 -2016-L-002 77881 |
其他作品 | 2014.05.15 | 2014.05.19 | 原始取得 |
| 5 | 优帆科技 | 青云 QingCloud LOGO 9种组 合 |
国作登字 -2017-F-0045 9426 |
美术作品 | 2014.04.25 | 2014.04.25 | 原始取得 |
| 6 | 优帆科技 | QingCloud超 融合服务器外 观设计 |
国作登字 -2017-F-0039 9541 |
美术作品 | 2015.07.22 | 2015.07.22 | 原始取得 |
| 7 | 优帆科技 | QingCloud官 方网站 |
国作登字 -2018-L-005 98243 |
其他作品 | 2017.12.25 | 2018.01.08 | 原始取得 |
| 8 | 优帆科技 | QCP工程师认 证体系云平台 操作员培训教 程 |
国作登字 -2018-L-005 92222 |
其他作品 | 2018.04.21 | 2018.04.21 | 原始取得 |
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开展其核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已 获得的主要资质证书及认证证书如下:
1-1-257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 序号 | 名称 | 持证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1 | 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 证 |
青云科技 | A2.B1. B2-201 51161 号 |
2025年 11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和 信息化部 |
(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全国。 (2)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 地为北京、承德、廊坊、上海、济南、 青岛、枣庄、烟台、威海、武汉、广 州、深圳、成都。 (3)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北京、上海、 广东。 (4)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全 国。 (5)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河 北、上海、山东、湖北、广东、四川。 (6)互联网接入服务(仅限为上网用 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天津、山 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 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 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 夏、新疆。。 |
| 2 | 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 证 |
青云科技 | 京 B2-201 71563 |
2022年 10月31日 |
北京市通信 管理局 |
业务种类及覆盖范围:互联网域名解 析服务业务;北京 |
| 3 | 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 证 |
青云科技 | 京ICP 证 150222 号 |
2025年 3月11日 |
北京市通信 管理局 |
业务种类: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 互服务 |
(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序号 | 持证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1 | 青云科技 | 12-D437-190204 | 2022年1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设备名称:以太网交换机; 设备型号:QS550-24T16X |
| 2 | 青云科技 | 12-D437-190205 | 2022年1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设备名称:以太网交换机; 设备型号:QS550-24T16Y |
| 3 | 青云科技 | 12-D437-190206 | 2022年1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设备名称:以太网交换机; 设备型号:QS580-32X2Q |
| 4 | 青云科技 | 12-D437-190207 | 2022年1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设备名称:以太网交换机; 设备型号:QS580-48X6Q |
(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 序号 | 持证主体 | 编号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1 | 青云科技 | 11010519153-0000 1 |
北京市公安局朝 阳分局 |
QingCloud云计算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获得第 三级备案 |
1-1-25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持证主体 | 编号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2 | 青云科技 | 11010519153-0000 2 |
北京市公安局朝 阳分局 |
QingCloud云计算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获得第 三级备案 |
| 3 | 青云科技 | 11010519153-0000 3 |
北京市公安局朝 阳分局 |
QingCloud-Boss管理系统获得第三级备案 |
| 4 | 青云科技 | 11010519153-0000 4 |
北京市公安局朝 阳分局 |
QingCloud-OA系统获得第二级备案 |
| 5 | 青云科技 | 11010519153-0000 6 |
北京市公安局朝 阳分局 |
QingCloud-邮件系统获得第二级备案 |
| 6 | 青云科技 | 11010519153-0000 5 |
北京市公安局朝 阳分局 |
QingCloud-客服管理系统获得第二级备案 |
发行人的部分系统在运行后未按时办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但发行人已于 2018 年办理完毕前述第二级、第三级信息系统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手续。 就第二级信息系统未及时办理备案,相关规定并未明文规定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就第 三级信息系统未及时办理备案,可能会被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 告、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可能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根据对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的现场走访和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会 对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追究其他法 律责任。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未收到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的通 知或要求,也未曾受到过前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综上,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不会导致发行人被处以 行政处罚,亦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序号 | 持证 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1 | 青云 科技 |
2019010911158998 | 2022年1月5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QINGCLOUD超融合服务器、 青立方超融合服务器 、QING3 HCI Server服务器符合强制性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09-01:2014 |
| 2 | 青云 科技 |
2019010911215883 | 2023年11月16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服务器型号E56S、E56S...; DS21..;NS21..;QS21..;青立 方..;QingStor..符合强制性产 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09-01:2014 |
| 3 | 青云 科技 |
2019010911215023 | 2022年5月12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服务器型号E38S、E38S…、 DS21..、NS21..、QS21..、青立 方..、QingStor..符合强制性产 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09-01:2014 |
1-1-25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持证 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4 | 青云 科技 |
2018010911107845 | 2024年11月5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QINGCLOUD超融合服务器、 青立方超融合服务器、Qingstor 存储服务器符合强制性产品认 证实施规则CNCA-C09-01: 2014 |
| 5 | 青云 科技 |
2019010911208631 | 2024年5月21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QINGCLOUD超融合服务器、 青立方超融合服务器 、QING3 Hci Server服务器符合强制性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09-01:2014 |
| 6 | 青云 科技 |
2019010911218122 | 2022年6月26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QINGCLOUD超融合服务器、 青立方超融合服务器 、QING3 Hci Server服务器符合强制性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09-01:2014 |
| 7 | 青云 科技 |
2019010911225577 | 2022年6月25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QINGCLOUD超融合服务器、 青立方超融合服务器 、QING3 Hci Server服务器符合强制性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09-01:2014 |
| 8 | 青云 科技 |
2019010911249377 | 2024年8月23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QINGCLOUD超融合服务器符 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09-01:2014 |
| 9 | 青云 科技 |
2020011608301134 | 2024年3月28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以太网交换机(集线器功能) QS550-24T16X、 E550-24T16X、 QS550-24T16Y、E550-24T16Y 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16-01:2014 |
| 10 | 青云 科技 |
2020011608301159 | 2024年3月28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以太网交换机(集线器功能) QS580-32X2Q、E580-32X2Q符 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16-01:2014 |
| 11 | 青云 科技 |
2020011608300733 | 2024年3月28日 |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
以太网交换机(集线器功能) QS580-48X6Q、E580-48X6Q符 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NCA-C16-01:2014 |
(五)云计算业务相关认证
| 序号 | 名称 | 持证 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1 | 云计算服务 能力标准符 合性证书 |
青云 科技 |
ITSS-YFGY- 2-110020160 008 |
2022年 12月6日 |
中国电子工 业标准化技 术协会 |
公有云基础设施服务:貳级 |
| 2 | 云计算服务 能力标准符 合性证书 |
青云 科技 |
ITSS-YFSY- 2-110020160 004 |
2022年 12月6日 |
中国电子工 业标准化技 术协会 |
私有云基础设施服务:貳级 |
1-1-26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名称 | 持证 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3 | 云计算超融 合架构可信 评估证书 |
青云 科技 |
0010 | - | 数据中心联 盟 |
青立方超融合一体机符合标准 |
| 4 | 可信云混合 云解决方案 评估证书 |
青云 科技 |
IYC-2021-H 0203 |
- | 中国信息通 信研究院、 云计算开源 产业联盟 |
QingCloud混合云解决方案符合标准 |
| 5 | 可信云服务 评估证书 |
青云 科技 |
02022 | 2022年 1月29日 |
中国信息通 信研究院、 云计算开源 产业联盟 |
QingStor对象存储服务符合标准 |
| 6 | 多云管理平 台解决方案 证书 |
青云 科技 |
IYC-2020-M 0123 |
2021年 7月31日 |
中国信息通 信研究院、 云计算开源 产业联盟 |
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平台符合标 准 |
| 7 | 可信云服务 评估证书 |
青云 科技 |
01051 | 2021年7 月30日 |
中国信息通 信研究院、 数据中心联 盟 |
青云云主机符合标准 |
| 8 | 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 证书 |
青云 科技 |
016ZB19I20 525R1M |
2022年 12月26日 |
新世纪检验 认证股份有 限公司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
| 9 |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
青云 科技 |
06719Q2071 6R0M |
2022年 8月18日 |
北京恒标质 量认证有限 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
| 10 | CMMI软件 能力成熟度 集成模型认 证证书 |
青云 科技 |
27468 | 2022年 8月20日 |
CMMI Institute Partner |
Maturity Level-3成熟度3级 |
| 11 | CNNIC IP地 址分配联盟 成员证书 |
青云 科技 |
CNNIC-IPA S-775 |
2021年 8月31日 |
中国互联网 络信息中心 |
持有资源: IPv4地址:43.242.52.0/22, 103.235.84.0/22, 101.48.0.0/16, 139.198.0.0/16 IPv6地址:2402:e7c0::/32 AS号码:AS59078 |
| 12 | 可信云容器 解决方案评 估证书 |
青云 科技 |
R01020 | 2021年 7月30日 |
中国信息通 信研究院、 云计算开源 产业联盟 |
KubeSphere容器管理平台符合云计算 开源产业联盟文件《可信云容器解决 方案评估方法》 |
(六)其他证书
| 序号 | 名称 | 持证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1 | 海关进出口 货物收发货 人备案回执 |
青云科技 | 1100310544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 京朝阳海关 |
- |
1-1-261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名称 | 持证主体 | 编号 | 有效期 | 授予单位 | 许可范围 |
|---|---|---|---|---|---|---|
| 2 | 软件企业证 书 |
青云科技 | 京 RQ-2020-040 6 |
2021年4 月29日 |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协会 |
青云科技评估为软件 企业 |
| 3 | 软件产品证 书 |
青云科技 | 京 RC-2020-055 6 |
2025年4 月29日 |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协会 |
QingCloud云平台[简 称:QCMS]V1.0评估 为软件产品 |
| 4 | 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 记表 |
青云科技 | 03172042 | - | - | - |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与服务的核心技术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推动业务持续发展。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于云计算领域, 前瞻性把握行业和技术趋势,形成突出的科技创新实力,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 拥有 4 项注册专利及 39 项软件著作权。
1 、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在关键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如下:
1-1-262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概要 | 技术 来源 |
相关产品 | 应用 阶段 |
技术独特性或突 破点 |
是否取得专 利或其他保 护措施 |
|---|---|---|---|---|---|---|---|
| 1 | 数据中心P2P 机 器人资源调度技 术 |
独创的P2P机器人资源调度架构及优化算法,支持大规模的虚拟机、容器、 物理主机资源在数据中心内及跨数据中心间的统一调度分配、动态资源平衡、 故障自动迁移、灾难自动恢复、弹性纵向及横向扩缩容、秒级启动等云计算 平台核心特性。 |
自主 研发 |
虚拟主机 | 大规模 运行 |
使用P2P通信架 构而非层级化架 构提升扩展性和 灵活性 |
软件著作权 |
| 2 | 软件定义网络技 术 |
独创的大规模软件定义网络架构技术及智能路由学习算法,实现多租户VPC 网络100%二层隔离、大规模主机部署、负载均衡集群、软件定义路由器/交 换机、防火墙策略、动态/静态路由推送、端口转发、网络ACL、DHCP&DNS、 隧道&VPN、虚拟主机与物理主机混合网络连通、跨可用区互联、公有云& 私有云混合网络连通等企业级业务组网核心能力。 |
自主 研发 |
专属私有网 络VPC、虚拟 子网Vxnet |
大规模 运行 |
使用自我学习的 点对点网络而不 是层级网络大幅 度提升性能 |
软件著作权 |
| 3 | 分布式数据块存 储技术 |
自创的本地优先模式分布式存储架构,为云计算平台提供存储弹性扩容、实 时数据副本、自动随时备份及回滚核心特性。 |
自主 研发 |
块存储 | 大规模 运行 |
使用优先本地化 存储而非远程存 储方式提升IO性 能 |
软件著作权 |
| 4 | 非结构化数据存 储技术 |
自创的不限制文件对象大小、种类的面向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企业级通用数 据存储平台,支持无限可扩展性、分层存储、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异地复制、 多协议多语言支持等核心特性。 |
自主 研发 |
QingStor® 对象存储 |
大规模 运行 |
接入节点和存储 节点集群采用的 是可无限扩展的 方式构建 |
软件著作权 |
| 5 | 企业级分布式 ServerSAN存储 技术 |
自创的可在线扩容的分布式架构&IO 优化技术,支持智能数据均衡&自动恢 复、数据分片及副本强一致性、自动负载均衡、精简置备与全置备、瞬时快 照、远程复制、多路径访问等企业核心业务存储特性。 |
自主 研发 |
QingStor® NeonSAN |
大规模 运行 |
采用RDMA高速 网络读写及IO路 径优化大幅提升 读写性能 |
软件著作权 |
| 6 | 文件分布式NAS 存储平台技术 |
自创的分布式、可扩展并行架构及存储IO 优化算法,实现组件Raft 全自动 选举、多副本强一致性、元数据和数据自检验、数据加密、多租户隔离、透 明压缩、非覆盖写入、海量小文件、分层存储等、在线扩容等企业级海量文 件存储核心能力。 |
自主 研发 |
QingStor® 文件存储 |
已投入 使用并 持续优 化 |
文件系统之间实 现访问完全隔离, 可同时适配多种 类型的业务特性 |
软件著作权 |
| 7 | 智能广域网 SD-WAN调度技 术 |
自创的软件定义广域网技术和调度优化算法,支持自动最优路径选取、流量 自动负载均衡、广域网接入及调度管理、零部署接入动态多线BGP网络、 分钟级构建云/数据中心/企业之间的专属网络,实现三者之间网络任意互联和 智能调度,提供高品质网络连接与云端关键应用访问通道。 |
自主 研发 |
光格网络 SD-WAN |
大规模 运行 |
采用智能选路算 法帮助用户自动 业务选择最优的 网络路径 |
软件著作权 |
| 8 | 云应用开发及运 行平台技术 |
独创的云原生应用开发及运行框架,支持将单节点、单角色多节点、一主一 从、一主多从、多主多从集群及组合集群等各类型应用通过少量代码及配置 |
自主 研发 |
AppCenter | 大规模 运行 |
让任意类型架构 的应用都可以用 |
软件著作权 |
1-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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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概要 | 技术 来源 |
相关产品 | 应用 阶段 |
技术独特性或突 破点 |
是否取得专 利或其他保 护措施 |
|---|---|---|---|---|---|---|---|
| 转换为具有弹性扩缩容、网络迁移、统一集群管理接口的可直接在云上使用 及管理的云原生应用。 |
标准的规范云化 成云应用 |
||||||
| 9 | 金融级强一致性 数据库技术 |
自创的数据库集群架构技术,支持数据强一致性、主从秒级切换、一主多从 部署、自动扩容、InnoDB + TokuDB双存储引擎、网络隔离、数据加密、 多可用区部署等金融级数据库核心特性。 |
自主 研发 |
云数据库 MySQL Plus |
大规模 运行 |
采用Raft+Gtid技 术实现主从秒级 切换及数据一致 性 |
软件著作权 |
| 10 | 分布式数据库技 术 |
基于MySQL研发的支持自动分库分表、智能平滑扩容、分布式事务、数据 强一致性, 满足企业核心数据库对大容量、高并发、高可靠及高可用的技术 需求。 |
自主 研发 |
云数据库 RadonDB |
已投入 使用并 持续优 化 |
采用自动分库分 表及分布式事务 技术支持PB级数 据的HTAP数据 库 |
软件著作权 |
| 11 | 多平台云桌面技 术 |
自创的支持多协议的桌面云架构技术,支持统一的管理专有、静态、随机云 桌面及对应的主机、网络、硬盘资源和用户安全策略。 |
自主 研发 |
云桌面 | 大规模 运行 |
可同时支持多种 桌面协议并统一 管理 |
软件著作权 |
| 12 | 跨多可用区 Region多活技术 |
独创的跨多可用区多活网络架构技术,支持负载均衡、EIP、虚拟专属网络 VPC、虚拟私有子网及主机集群的多可用区部署,实现企业级数据中心同城 多活&灾备业务特性。 |
自主 研发 |
VPC、Vxnet、 ELB、EIP |
大规模 运行 |
提供跨可用区多 活的专属私有网 络、私有子网及负 载均衡集群 |
软件著作权 |
| 13 | 多云统一资源管 理平台技术 |
面向异构混合云环境的资源管理、运维管理、统一监控和业务系统支持平台, 帮助企业提升IT服务交付效率、增加资源利用率的同时降低运维成本,加 速业务创新。 |
自主 研发 |
iFCloud多云 管理平台 |
已投入 使用并 持续优 化 |
支持多种云平台 的统一管理和编 排 |
软件著作权 |
| 14 | 高并发负载均衡 集群技术 |
独创的多级分布式负载均衡集群技术,实现四层/七层全透明、WAF 应用防 火墙、多模式转发策略、HTTP(S)/TCP/UDP多协议支持、均衡算法选择、SSL 证书卸载、自动健康检查、自动伸缩策略、多可用区部署等企业级应用构建 的核心能力。 |
自主 研发 |
软件定义网 络产品 |
大规模 运行 |
4层7层全透明代 理以及支持SSL 卸载和UDP协议 |
软件著作权 |
| 15 | 多租户容器集群 管理平台技术 |
基于Kubernetes构建的分布式、多租户、企业级容器管理平台, 对接青云 已大规模运行的网络与存储能力, 并提供自创的多集群管理、CI/CD、微 服务治理、应用管理等核心特性, 帮助企业在云、虚拟化及物理机等异构基 础设施上快速构建、部署及运维容器架构, 实现应用的敏捷开发与全生命周 期管理。 |
自主 研发 |
KubeSphere 容器平台 |
已投入 使用并 持续优 化 |
支持多租户使用 DevOps流程和微 服务治理,且无缝 对接青云存储及 网络 |
软件著作权 |
1-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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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概要 | 技术 来源 |
相关产品 | 应用 阶段 |
技术独特性或突 破点 |
是否取得专 利或其他保 护措施 |
|---|---|---|---|---|---|---|---|
| 16 | SDN容器网络直 通技术 |
独创的SDN网络直通技术使运行在虚拟机上的容器直接使用虚拟机的 SDN网络,提升容器网络性能,支持容器实例独立挂载EIP,独立配置防火 墙策略,及挂载为负载均衡后端,简化容器使用与维护的难度。 |
自主 研发 |
软件定义网 络产品 |
已投入 使用并 持续优 化 |
容器和虚拟机可 高效共享相同 SDN网络 |
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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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述核心技术相比于同行业公司同类或相似技术的异同
(1)与可比公司的技术数据对比情况
公司的技术数据采用公司云服务公开披露的性能指标作为依据,可比公司主要采用 了公开信息渠道披露较为详细的国内外领先的公有云服务公司。
①云服务方面
公司的技术数据采用公司云服务公开披露的性能指标作为依据,可比公司主要采用 了公开信息渠道披露较为详细的国内外领先的公有云服务公司。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性能指标对比如下:
| 服务类型 | 服务类型 | 指标 | 评价标准 | 发行人 | AWS | 阿里云 | 腾讯云 | 优刻得 |
|---|---|---|---|---|---|---|---|---|
| 计算 类 |
虚拟主机 | 主机创建时 间 |
越快越好 | 秒级 | 分钟级 | 分钟级 | 分钟级 | 分钟级 |
| 存储 类 |
企业型SSD 云硬盘 |
平均时延 | 越短越好 | 0.5~1.5ms | <10ms | 0.5~2ms | 0.5~3ms | 0.5~3ms |
| 单盘IOPS | 越大越好 | 3.0万 | 1.6万 | 2.5万 | 2.6万 | 2.4万 | ||
| 带宽 | 越大越好 | 320MB/s | 250MB/s | 300MB/s | 260MB/S | 260MB/S | ||
| 对象存储 | 分段上传的 Object最 大可达 |
越大越好 | 50TB | 5TB | 48.8TB | 48.8TB | 无公开信息 | |
| 网络 类 |
VPC网络 | 同一VPC 内支持主机 数量 |
越大越好 | 最大60,000+ | 最大50,000 | 最大60,000 | 无公开信息 | 无公开信息 |
| 隧道数 | 越大越好 | 800/VPN网关 | 10/VPN网关 | 10/VPN网关 | 20/VPN网关 | 20/VPN网关 | ||
| VPN客户端 数 |
越大越好 | 254 | 无公开信息 | 50 | 无公开信息 | 无公开信息 | ||
| 负载均衡 | 协议支持 | 越多越好 | TCP/UDP/SS L/HTTP/HTT PS五种 |
TCP/UDP/TL S/HTTP/HTT PS五种 |
TCP/UDP/H TTP/HTTPS 四种 |
TCP/UDP/H TTP/HTTPS 四种 |
TCP/UDP/H TTP/HTTPS 四种 |
|
| 并发连接 | 越多越好 | 5400万 | 无公开信息 | 无公开信息 | 1.2亿 | 1.2亿 | ||
| 包量每秒 | 越多越好 | 5900万 | 无公开信息 | 无公开信息 | 600万 | 3000万 | ||
| 每秒新建连 接 |
越多越好 | 590万 | 100万 | 无公开信息 | 无公开信息 | 80万 |
注:查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根据信通院《中国公有云发展调查报告(2018 年)》,产品/服务价格是企业选择 公有云服务商的首要考虑因素,其次关注服务的安全性、稳定性、云服务商知名度、网 络质量、后续服务专业性、服务易用性等。所以在公有云行业的实际商业场景中,云厂 商的市场份额与多个因素有关,与技术指标无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发行人云服务收入规 模显著小于竞争对手,在规模效应和成本方面有明显劣势,同时品牌不如阿里、腾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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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此尽管性能指标优异,但仍在市场份额方面表现较竞争对手有较大差距。 ②云产品方面
由于公司的云产品和云服务采用统一底层架构,所以其公有云服务的性能数据也一 定程度上代表了其云产品的性能数据,青云云产品的技术水平可由其公有云的长期实践 和高性能表现得到验证。由于可比的云产品的厂商往往根据客户需求线下投标,且不同 项目配置方案差异比较大,无法从公开信息渠道获取直接可比的性能数据。
公司云产品在企业客户关注的前几大问题中,运行稳定性、运维便捷性、功能完备 性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体有以下特征:自研技术架构,可控力强,客户遇到故 障时能够快速解决问题;技术可靠性高,运行稳定性强;机器人自动化运维技术,大幅 降低运维复杂度;利用公有云运营经验,实现完整云计算架构,涵盖丰富的 laaS、PaaS 功能。
根据信通院《中国私有云发展调查报告(2018 年)》,私有云行业对性能、功能 要求较高,核心关注运维系统功能完备性和基础功能完备性,同时关注资源调配能力、 互操作性、异构虚拟化、安全性、可用性等。发行人在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在运 维系统、功能完备性、技术可控程度上具有良好表现,所以云产品业务更大程度地获得 了市场的认可,保持快速发展。
(2)不同技术路线下性能指标的可比性
1)行业可比公司技术路线情况对比
国外企业中,微软最早明确提出了同一底层架构的技术路线,于 2014 年起开始布 局混合云市场,研发私有云产品 Azure Stack,与公有云 Azure 统一架构,形成差异化竞 争优势。亚马逊一方面建立自有技术体系的统一架构的混合云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与 VMware 合作,推出 VMware Cloud on AWS 服务,以公有云为核心形成多样的混合云 技术体系。
国内企业中,发行人早期便明确了统一底层架构的技术路线。华为云在 2019 年以 前技术路线多样,于 2020 年整合公有云、私有云部门,统一技术路线,并推出统一架 构的混合云解决方案华为云 Stack。阿里云与亚马逊类似,一方面拥有自研的统一架构 私有云产品,另一方面与 VMware 合作,以公有云为核心提供多样的混合云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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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路线与性能指标的关系
是否采用统一底层架构的技术路线与性能指标无直接关系,不同技术路线下的性能 指标具备可比性。一方面,统一底层架构主要与混合云解决方案的架构有关,能够为客 户提供一致的使用体验和运维管理,显著降低运维难度,并实现多元环境的打通,但不 影响计算性能、存储性能、网络性能等指标的数据表现。另一方面,性能指标属于客户 使用角度的指标,无论选择什么技术路线,均需要达到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的目的,因 此不同技术路线下的性能指标具备可比性。
3 、核心技术人员在主要核心技术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主要核心技术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如下:
( 1 )黄允松
黄允松负责整体把握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方向。在公司成立之初,黄允松与甘泉、 林源共同确立了公司以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统一架构为技术攻关重心及主营业务的 开展方向,为公司技术路线和业务模式的确立起到最关键作用,奠定了公司迅速跻身云 计算行业前列的技术基础。目前,黄允松作为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公司业务,并与甘泉、 林源共同制定公司新产品研发的战略及方向。
( 2 )甘泉
甘泉负责制定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战略及执行。甘泉作为首席技术官全面负责公司 技术及研发工作,制定公司层面的研发战略,重点把关虚拟化、存储及网络方面的技术 难点。甘泉作为虚拟资源调度、软件定义存储及第一代 SDN 的技术负责人,完成了相 应的架构和技术实现,相关技术已成功运用到公司主力产品云主机、云硬盘中及第一代 SDN 网络服务中。
( 3 )林源
林源负责公司产品战略的制定管理及产品体系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林源领导建 立了适应业务发展需求的产品管理体系,提升了公司的产品研发实力以及对市场和客户 需求的满足度。此外,林源先后带领团队研发了云计费、云服务管理等产品,完善了公 司的云平台管理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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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廖洋
廖洋负责公司超融合产品线及公有云服务器产品规划设计,重点关注公司软件产品 与硬件产品的整合设计,提升软件产品的性能及稳定性。此外,廖洋带领团队开发了基 于硬件的异构加速方案(NFV 卸载卡、智能网卡、低延时网络加速卡、高速存储缓存、 AI 加速卡等)。
( 5 )李威
李威负责公司产品研发体系的构建及对 IaaS、PaaS(数据库、大数据、AI)、存储、 容器等全产品线的管理工作,提升了产品研发的管理专业度和商业化能力。负责公司 Hadoop 等大数据平台服务的研发及参与了公司 PaaS 平台的核心研发。
(二)公司科研实力及成果情况
1 、公司拥有多个技术研发中心
公司投入大量资源提高研发技术实力,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北京、上海、 深圳、武汉、成都五座城市拥有 5 所核心技术研发中心,研发多类 ICT 领域相关软件 产品/服务。
2 、公司拥有卓越的研发团队
公司研发团队实力强大,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 95.50%,硕士及以上 学历人员占比达 34.00%,包括众多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一流高校及曾在 IBM、 阿里巴巴、百度、腾讯、华为、惠普、Adobe 等国内外领先科技企业工作的优秀人才。
3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贯穿需求分析、产品设计、产品计划、产品研发、 产品测试、产品培训、产品上线、需求反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并通过了“CMMI 3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测评认证”,从而保证高效率的多团队协作以及产品技术的高质 量的顺利交付。
4 、公司为技术开源作出突出贡献
公司成立以来,在虚拟化、分布式操作系统、分布式存储、软件定义网络、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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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等核心技术领域都有了深厚的积累。秉持回馈社区的理念,公司持续向众多全球知 名开源项目(如 MySQL、LibVirt、Jenkins、Kubernetes 等)贡献代码和技术优化,并 自主开源了 KubeSphere[®] 容器平台、RadonDB 分布式数据库、容器集群管理、负载均衡、 SDN 网络直通、OpenPitrix 多云应用管理平台等重要产品技术,为中国的自主创新和核 心技术自主可控作出突出的贡献。
5 、公司技术研发与产业深度融合
公司成立 8 年来,在 ICT 领域已成功研发近多项软件产品,涵盖分布式操作系统、 分布式存储、应用开发框架、软件定义网络、智能广域网、分布式数据库等云计算核心 技术领域。公司以丰富的产品组合为大量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客户构建和运维更加可靠、 敏捷、高效的 ICT 基础设施、平台层服务与应用管理平台,显著降低基础设施构建成 本和运维投入,如光大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泰康保险、中国太平、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广东省公路局、中国国际航空、四川航空、清华大学信息处、电子科技大学、 国控生物、华润创业、国家电投、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时报在线等,也包括新兴行 业及互联网企业,如好未来、VIPKID、人民网、升哲科技、有棵树、e 城 e 家等。
6 、公司获得国家官方机构及业内权威组织广泛认可
公司凭借专业的技术实力和突出的产品性能,受到客户、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广泛认 可,现已通过众多行业资质认证,具体包括:
| 发证单位 | 证书名称(中文) | 证书编号 |
|---|---|---|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 | NO:京ICP证150222 号 |
| 工信部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ISP、CDN、固定 网国内传输、VPN资质证书) |
NO : A2.B1.B2-2015116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 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备案 |
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备案证明(等保三级证书) -QingCloud云计算管理服务平台 |
NO : 11010519153-0000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 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备案 |
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备案证明(等保三级证书) -QingCloud云计算基础设施信息系统 |
NO : 11010519153-0000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 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备案 |
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备案证明(等保三级证书) -QingCloud BOSS管理系统 |
NO : 11010519153-0000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 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备案 |
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备案证明(等保二级证书) -QingCloud OA系统 |
NO : 11010519153-0000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 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备案 |
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备案证明(等保二级证书) -QingCloud客服管理系统 |
NO : 11010519153-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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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单位 | 证书名称(中文) | 证书编号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 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备案 |
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备案证明(等保二级证书) -QingCloud邮件系统 |
NO : 11010519153-00006 |
| 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NO:06719Q20716R0M |
| 数据中心联盟 | 可信云服务认证-云主机服务 | NO:01051 |
| CMMI Institute | CMMI 3级 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 | NO:27468 |
|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 会 |
ITSS® 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公 有云基础设施服务 |
NO : ITSS-YFGY-2-110020 160008 |
|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 会 |
ITSS® 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私 有云基础设施服务 |
NO : ITSS-YFSY-2-1100201 60004 |
| 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 (BCC) |
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 NO : 016ZB19I20525R1M |
| 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NO:18117IP2297R0M |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DNS资质证书) | NO:京B2-20171563 |
| 中国云安全联盟(CSA) | STAR Tech云计算产品安全技术能力等级证书 | NO:STARTech-00007 |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 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NO.GR201911003431 |
| 数据中心联盟 | 云计算超融合架构可信评估-QingCloud 超融合一体 机 |
NO:0003 |
| 信通院、云计算开源产业联 盟 |
可信云混合云解决方案评估证书 | NO:IYC-2020-H0203 |
| 信通院、数据中心联盟 | 可信云服务认证–对象存储服务 | NO:02022 |
| 中国电子学会、中国超融合 产业联盟 |
中国超融合产业联盟-理事单位 | |
| 信通院、云计算开源产业联 盟、云原生计算基金会 (CNCF) |
可信云容器解决方案证书-KubeSphere(双认可) | NO:R01020 |
| 信通院、云计算开源产业联 盟 |
可信云多云管理平台解决方案证书-iFCLOUD | NO:IYC-2020-M0123 |
同时,公司产品技术加速迭代,行业影响力快速提升,入选 Gartner、IDC、Forrester 等国内外第三方权威机构发布的报告评选,具体包括:
| 序号 | 相关机构 | 奖项、荣誉 | 日期 |
|---|---|---|---|
| 1 | IDC | 在《2019Q4 Software-defined Storage and Hyperconverged System Market Overview》中,青立方超融合系统2019 年全年中国超融合市场第六,QingStor®对象存储和 QingStor®NeonSAN® 分列块存储、对象存储市场第四季 度第四名和第七名 |
2020/4 |
| 2 | Gartner | 在 Gartner 《Competitive Lanscape: Hyperconverged Infrastructure,China》中被评选为云计算超融合代表厂商 |
2019/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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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相关机构 | 奖项、荣誉 | 日期 |
|---|---|---|---|
| 3 | Gartner | 连续三年入选 Gartner 《Market Guide for Cloud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报告 |
2019/9/19 |
| 4 | 中央国家机关 | 《中央国家机关2019年软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QingCloud云平台(QCMS)、分布式软件定义存储 (SDS)、软件定义网络(SDN)入围 |
2019/8/21 |
| 5 | Gartner | 连续五年以IaaS典型代表服务商入选Gartner《Hype Cycle for ICT in China》 |
2019/7/29 |
| 6 | Forrester | KubeSphere容器平台在Forrester《Now Tech:Enterprise Container Platforms in Chian, Q2 2019》报告中 获评 “全栈容器平台” |
2019/4/25 |
| 7 | Forrester | 连续三次被Forrester《Forrester Wave:Enterprise Public Cloud Platforms In China》报告评选为中国公有云强表现 者 |
2018/7 |
7 、公司参与制定多项技术和产品标准
公司技术实力雄厚,并在银行、保险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受到政府官方 机构与权威行业组织深度认可,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公司作为起草单位曾参与制定 信通院《保险行业云计算系列标准》,作为参会公司参与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组织的《云服务级别协议指南》及《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的研讨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准名称 | 颁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实施时间 | 公司承担工作 |
|---|---|---|---|---|---|
| 1 | 保险行业云计算系列标准:《面 向保险行业的云计算场景和总 体框架》、《面向保险行业的云 计算软件产品技术要求第一部 分:虚拟化软件》、《面向保险 行业的云服务提供方能力要 求》、《保险行业基于容器的云 计算平台架构》、《面向保险行 业的微服务架构技术能力要 求》、《云计算风险评估方法》 |
信通院 | 2019.12.24 | 2020.3.24 | 1、公司作为起草单 位之一,公司员工 武献雨、傅帅为相 关标准起草人; 2、公司为标准制定 课题组核心成员, 参与了课题的研 讨、论证和标准化 制定等重点工作。 |
| 2 | 《云服务级别协议指南》、《云 服务运营通用要求》 |
中国电子工 业标准化技 术协会信息 技术服务分 会 |
2018.06.07 | 2019.01.01 | 1、公司作为参会公 司参与了相关标准 编写研讨会议,对 相关课题进行了研 讨,并提出了相应 的看法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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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正在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主要的正在研发技术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 | 2月7日,公司主要的正在研发技术项目情况如下: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要 | 应用 领域 |
所处阶段和进展 | 已投入人 员 |
报告期内已投 入金额 (万元) |
经费预算 (万元) |
| 1 | 可自动分库分 表的分布式数 据库技术研究 (第二阶段) |
同时支持能够处理高并发在线事务OLTP与海量数据分析 OLAP、具有极强的扩展能力的混合型HTAP分布式关系型 数据库。 |
数据库 | 2.0版本产品已发 布,并已在企业客户 中实现应用,3.0版 本开发进行中 |
8 | 258.97 |
1,200.00 |
| 2 | 异构多云环境 下的应用自动 交付技术研究 (第二阶段) |
基于AppCenter平台以图形化方式统一编排、部署及管理组 合类及复杂型应用,提升企业业务的构建及管理颗粒度及效 率。 |
混合云 | 1.0版本产品已发 布,并已在企业客户 中实现应用,2.0版 本开发进行中 |
10 | 190.26 |
900.00 |
| 3 | 异构多云平台 的统一纳管技 术研究(第二阶 段) |
基于开放插件式架构提供面向异构混合云环境的资源管理、 运维管理、统一监控和业务系统支持平台,帮助企业提升IT 服务交付效率、增加资源利用率的同时降低运维成本,加速 业务创新 |
混合云 |
2.0版本产品已发 布,并已在企业客户 中实现应用,3.0版 本开发进行中 |
8 | 459.34 |
900.00 |
| 4 | BI企业数字运 营平台 |
基于MPP数据仓库技术研发数据可视化运营平台,打造数 据采集、存储、处理及分析的数据闭环,提供客观的数据和 直观的图形化分析报告,来提升企业运营及决策的效率 |
BI数据分析 | 1.0版本产品已发 布,2.0版本产品持 续开发迭代中 |
5 | 271.68 |
600.00 |
| 5 | BOSS统一运维 运营平台 |
通过对云运行环境的监控和对业务流程的定义,帮助云服务 提供者管理运营好云基础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实现服务稳定 和可持续运营;能够适配公有云,私有云多种云模式,降低 维护成本;通过灵活的权限控制,满足集团化运行多角色权 限的要求;通过集中可见的总览视图和网络拓扑等可视化界 面,来高效管理云计算的平台的环境运行情况 |
云计算管理 | 4.4版本已发布,并 已在各行业企业客 户中实现应用,4.5 版本开发进行中 |
7 | 328.13 |
800.00 |
| 6 | DNS域名解析 与加速服务 |
通过研发为域名基于精确地理位置并自定义权重来访问不 同节点的技术,定义互联网的就近访问和自由按需资源分配 原则,为用户打造更自由更快速的互联网应用 |
域名解析 | 1.0版本产品已发 布,1.5版本产品持 续开发迭代中 |
3 | 262.58 |
400.00 |
| 7 | Express易捷云 | 以软件定义技术为核心,采用计算、存储、网络深度融合的 | 混合云 | 2.1.2版本已发布, | 10 | 484.37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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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要 | 应用 领域 |
所处阶段和进展 | 已投入人 员 |
报告期内已投 入金额 (万元) |
经费预算 (万元) |
|---|---|---|---|---|---|---|---|
| 平台 | 一体化平台,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于IT基础架构设施高 性能、高可靠、可扩展、简单易用的需求,实现更快的业务 响应、更高的灵活性与更低的运营成本。帮助企业从一个小 环境开始搭建低门槛的云预备环境,同时拥有扩展到大规模 环境的能力,并保持敏捷性、灵活性、扩展性,使企业IT 环境得以匹配及快速对接中小企业的业务应用 |
并已在企业客户中 实现应用,2.2版本 开发进行中 |
|||||
| 8 | IaaS基础设施服 务平台 |
使用公私混同一架构模式及P2P机器人资源调度算法为企业 用户提供可扩展、稳定性高、高性能的虚拟化、物理主机、 分布式存储、SDN网络、安全及自动化运维管理服务 |
云计算 | 已完成4.4版本的开 发,并已在各行业企 业客户中实现应用, 4.5版本的开发进行 中 |
20 | 1,598.08 |
3,000.00 |
| 9 | IAM身份与访 问控制服务 |
对云上所有服务提供统一认证及授权服务,支持策略、身份、 访问权限、跨账户资源共享、应用间授权等企业级安全能力 |
云安全 | 1.0版本在项目开发 阶段 |
3 | 211.70 |
500.00 |
| 10 | NewBilling统一 计量计费服务 |
通过研发基于大数据实时采集及处理技术的计量计费系统, 提供各种类型产品和服务的计量和计费能力,成为“资源为 中心-->应用为中心-->服务为中心”战略落地的重要支撑系 统 |
计量计费 | 1.0版本项目开发阶 段 |
3 | 235.46 |
500.00 |
| 11 | QingStor分布式 存储平台 |
基于NeonSAN的软件定义的企业级分布式NAS存储系统, 可扩展、高可靠、高性能等特性满足企业办公、安防、影像 HPC计算等各类业务文件存储场景 |
分布式存储 |
已完成2.4版本的开 发,并在各行业企业 客户中实现应用, 3.0 版本开发进行中 |
10 | 1,780.46 |
3,000.00 |
| 12 | 全象云服合作 伙伴运营平台 |
通过研发统一的运营平台,可以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 意度,致力于打造客户服务全周期的统一管理平台 |
生态管理 | 1.0版本产品已发 布,2.0新版本产品 持续开发迭代中 |
3 | 243.04 |
600.00 |
| 13 | 全托管IoT物联 网平台 |
提供海量设备管理与监控、消息接入/存储/路由、各类应用 分发与更新功能的全托管物联网平台 |
物联网 | 已完成1.0版本开 发,持续开发迭代中 |
12 | 584.39 |
1,500.00 |
| 14 | 统一桌面云管 理平台 |
基于IaaS云平台研发的可集中统一管控、支持多种协议、数 据安全性高的桌面云平台 |
云计算 | 2.0版本已开发完 成,并已在企业客户 中实现应用,3.0 版 |
9 | 568.53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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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要 | 应用 领域 |
所处阶段和进展 | 已投入人 员 |
报告期内已投 入金额 (万元) |
经费预算 (万元) |
|---|---|---|---|---|---|---|---|
| 本开发进行中 | |||||||
| 15 | 基于Kubernetes 提供界面化容 器集群管理技 术研究 |
基于Kubernetes构建的分布式、多租户、企业级容器平台, 完善的网络与存储能力,通过简洁的人机交互提供完善的多 集群管理、CI / CD、微服务治理、应用管理等功能,帮助 企业在云、虚拟化及物理机等异构基础设施上快速构建、部 署及运维容器架构,实现应用的敏捷开发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
容器 | 已完成3.0版本开 发,且在持续开发迭 代中,并已在企业客 户中实现应用 |
15 | 1,764.26 |
2,500.00 |
| 16 | 跨平台多终端 智能企业办公 协作网盘技术 研究 |
提供完善的文件管理、共享、协作功能,基于分布式存储技 术,在保证高可用性能的同时,支持企业存储空间的无限扩 展。能够针对移动办公场景,支持跨平台(Windows、Mac、 iOS、安卓、WebDav)、跨终端(PC、平板、手机)的实时 办公数据管理,帮助企业大幅度提升协作效率 |
企业OA协作 | 1.6.3产品已发布, 2.0版本产品持续开 发迭代中 |
12 | 1,516.07 |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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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研发投入 | 3,653.03 | 6,954.25 | 6,426.93 |
3,067.42 |
| 营业收入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34% | 18.45% | 22.81% |
12.82%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对技术研发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高水平的研发投入能保证公司的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完善以及相关产 品的快速迭代。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的构成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 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
(五)技术研发人员情况
1 、核心技术人员背景及研发成果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 503 人,研发人员为 200 人,占员工 总数的比例为 39.76%,其中,95.50%的研发人员拥有本科学历,34.00%的研发人员拥 有研究生学历,0.50%的研发人员拥有博士学历。
核心技术人员共 5 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0.99%;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 姓名 | 学历背景 | 能力背景 |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
|---|---|---|---|
| 黄允松 | 本科 | 曾在IBM实验室任职,先后进行Eclipse、 Hadoop及Linux、云计算的开发,为IBM SmartCloud初创组成员及架构师。曾获工 信部“2014-2016 年度云计算行业突出贡 献人物奖”,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 院“2015中国信息产业年度新锐人物”, ZD 至顶网“2015 中国云计算年度风云人 物奖”,并连续两年获Cloud Connect“云 鼎奖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奖”。 |
负责整体把握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方 向:确立了公司以公有云、私有云、混 合云统一架构为技术攻关重心及主营 业务的开展方向,为公司技术路线和业 务模式的确立起到最关键作用,奠定了 公司迅速跻身云计算行业前列的技术 基础。 |
| 甘泉 | 硕士 | 曾在华为、IBM软件实验室任职,后在百 度网页搜索部担任阿拉丁产品检索基础架 |
负责制定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战略及 执行:作为首席技术官全面负责公司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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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学历背景 | 能力背景 |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 |
|---|---|---|---|---|
| 构负责人。对Linux 操作系统、网络、存 储以及分布式系统架构、软件工程等方面 有比较深入的理解。曾获“Challenge!技 术商业500 人论坛”颁发的“最具价值 CTO奖”。 |
术及研发工作,制定公司层面的研发战 略,重点把关虚拟化、存储及网络方面 的技术难点。作为虚拟资源调度、软件 定义存储及第一代SDN的技术负责人, 完成了相应的架构和技术实现,相关技 术已成功运用到公司主力产品云主机、 云硬盘中及第一代SDN 网络服务中。 |
|||
| 林源 | 硕士 | 在创建QingCloud 之前,曾在IBM 参与 Hadoop 相关的研究和优化项目;2010 年 加入腾讯搜索的图片搜索项目组,参与图 片搜索的相关性算法研究与开发、海量图 片分析和挑选等工作。 |
带领团队研发了云服务控制台及管理 等平台产品,为公司的云计费、云平台 管理产品线构建了重要的核心。负责公 司产品及运营战略的制定及运营体系 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业务快 速发展的运营体系,提升了公司整体运 营体系的效率以及对市场快速变化的 应变能力 |
|
| 廖洋 | 本科 | 曾任职于IBM,负责存储及服务器产品工 作,专注于存储及云计算产品,10年以上 SAN存储、分布式存储系统、虚拟化、云 计算等领域工作经验 |
负责公司超融合系统线及公有云服务 器产品规划设计,重点关注公司软件产 品与硬件产品的整合设计,提升软件产 品的性能及稳定性。开发基于硬件的异 构加速方案(NFV卸载卡、智能网卡、 低延时网络加速卡、高速存储缓存、AI 加速卡等) |
|
| 李威 | 硕士 | 曾为IBM DevOps架构师、10年DevOps、 云计算、大数据相关领域产品的设计与开 发经验 |
负责公司IaaS、PaaS(数据库、大数据、 AI)、存储、容器等全产品线的管理工 作,提升了产品研发的管理专业度和商 业化能力。负责公司Hadoop 等大数据 平台服务的研发及参与了公司PaaS平 台的核心研发 |
2 、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及约束措施
( 1 )激励措施
公司通过为研发人员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建设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培 训和分享、规划职业发展、设立绩效薪酬等方式,多维度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
在研究条件方面,公司在全国多地建立了设备完善、条件优越的研发中心,满足研 发人员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此外,公司还设定多项技术创新挑战任务,并划拨专项资金 进行支持,为研发人员的科技创新提供了精神激励和物质条件。
在考评激励方面,公司通过阶段性的绩效考核,对技术人员进行公平合理客观的评 价,对表现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差异化的奖励;同时,根据科技奖励相关管 理办法,多次开展科技奖励的评选和表彰,推动专利申报奖励措施的落实。
在职业发展方面,公司鼓励技术人员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自身的职业兴趣,通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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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术的纵向提升、不同岗位的横向拓展、团队管理的深入实践,实现职业技能的不断 提高;同时,公司制定差异化的人才发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培训、专业项目分享、专 业会议进修等,不断丰富培训内容,着力提升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软性技能。在员工 持股方面,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在公司中 担任重要职务的员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或作出贡献的技术员工 授予激励股权,增强骨干技术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实现骨干技术员工与公司未来利益 的一致性。
( 2 )约束机制
公司在与技术人员签署劳动合同的同时亦签署技术保密协议。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中对技术人员需要保秘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限定。员工对其在职期间所获悉或接触到的 公司的秘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亦不得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 该等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技术资料或专有技术,例如调查研究、模式、 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公式、设计、模型、方法、技术、过程、程序、计 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技 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 备变更、服务等。同时,技术人员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仍负有保密义务,如技术人 员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可能面临公司解约、赔偿经济损失等一系列惩罚和赔偿措施。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技及冠绝网络与被激励员工签署的激励股权授予协议中 约定,公司上市前,原则上被授予人不可转让其持有的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份额及对应的 激励股权。特别情况下,经公司批准及在公司同意的价格区间内可转让予创始人指定的 受让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
激励股权授予协议约定,在被授予人非过错离职的情况下,被授予人所获额外补偿 金额同被授予人自授予基准日起至离职之日的任职时间相关。在被授予人过错离职的情 况下,被授予人无额外补偿,若被授予人因过错离职而需对公司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 对公司上市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被授予人应承担对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赔偿责任。
3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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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技术研发及创新机制
1 、研发架构设置
公司在北京、武汉、上海、深圳和成都设立了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线的研 发及管理工作。由公司管理层组成的产品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重大研发项目的评估和 立项,推进产品技术战略的执行和跨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公司研发架构按照分层化及模 块化的产品研发理念,划分为基础设施服务层产品线、平台服务层产品线、云管理服务 层产品线。其中,基础设施服务线专注于计算、存储、网络等产品的开发,平台服务线 专注于 PaaS 框架、数据库、中间件、大数据、容器、IoT 等产品的开发,云管理服务 产品线专注于计量计费、监控告警、通知、账户管理等产品的开发。不同层次之间和同 层次的不同产品/服务间使用 API 接口进行对接以实现产品的快速开发。
公司的研发条线划分机制如下:
==> picture [433 x 1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内部各研发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表:
| 序 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部门 人数 |
|---|---|---|---|
| 1 | IaaS平台 | 负责整体IaaS平台相关的虚拟化/SDS/SDN/SD-WAN/物理主机等产品的开 发、测试及L3 线上支持工作 |
25 |
| 2 | NeonSAN存储 | 负责企业级分布式Server SAN 存储产品及相关灾备服务的开发、测试及 L3 线上支持工作 |
16 |
| 3 | 对象存储 | 负责对象存储及相关的CDN/DNS/音视频处理服务的开发、测试及L3线上 支持工作 |
18 |
| 4 | 文件存储 | 负责分布式NAS存储产品的开发、测试及L3线上支持工作 | 11 |
| 5 | PaaS平台 | 负责PaaS 平台相关的AppCenter/Openpitrix 开发、测试及L3 线上支持工 作 |
11 |
| 6 | 大数据 | 负责大数据相关产品QingMR、ELK、HBase等的开发、测试及L3线上支 持工作 |
9 |
| 7 | 容器平台 | 负责容器平台相关的CI/CD、微服务治理、存储插件、网络插件等服务的 开发、测试及L3 线上支持工作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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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部门 人数 |
|---|---|---|---|
| 8 | 数据库 | 负责关系型/分析型/分布式/时序数据库等产品的开发、测试及L3线上支持 工作 |
10 |
| 9 | 物联网平台 | 负责IoT平台相关的消息服务、边缘计算产品的开发、测试及L3线上支持 工作 |
14 |
| 10 | 桌面云 | 负责桌面云平台相关的开发、测试及L3线上支持工作 | 9 |
| 11 | 云管理服务 | 负责云平台运维与管理相关的账户、计费、监控告警、多云纳管等产品的 开发、测试及L3 线上支持工作 |
20 |
| 12 | 设计&前端开发 部 |
负责所有产品线的设计、前端开发、测试及L3线上支持工作 | 38 |
| 合计 | 200 |
2 、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机制
( 1 )开放平等的工程师文化
从三位创始人创立公司之初,公司研发就坚持信奉来源于硅谷高科技创业公司的工 程师文化,坚信开放、平等的文化更有利于工程师间的高效沟通,更有利于公司整体技 术源源不断的创新和突破,更有利于专业人才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 2 )广阔的创新空间和核心代码自主编写
公司一直将技术创新定义为可以为用户、为企业、为社会解决实际问题和创造价值 的事情,解决小问题的是小创新,解决大问题的是大创新。因此在公司,创新的表现形 式可以是专利或论文,也可以是产品的功能、技术架构和算法的优化、全新产品的创造 等,给予了工程师充分的创新空间和选择。
( 3 )统一的架构设计
公司自主设计产品底层架构,产品具备弹性灵活、高度可扩展的性质,在架构设计 上具有迭代创新的便捷性。公司的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使用同一架构和代码,易于 实现快速部署,提供一致的使用体验和运维管理,能显著降低研发难度、提升研发投入 的利用效率。统一的代码体系便于进行规模化拓展,形成规模效应。
此外,公司核心代码自主编写而非使用开源代码,实现充分自主可控,能保证技术 创新的独立自主,避免安全隐患;同时,实现了对代码的深入掌握,具备了按客户要求 快速更新、灵活交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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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以用户为中心对技术追求极致的产品开发理念
公司一直贯彻以用户为中心的产品理念,对技术追求极致,帮助企业用户在稳定可 靠的运行业务的基础上,对性能和架构的可扩展性上不断的优化,对用户的业务场景需 求持续的迭代支持,帮助企业用户创造更大更持久的价值。
( 5 )持续的研发创新激励机制
公司制定了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申请专利激励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完 善的内部激励机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价值,实现员工与公司 共同发展。通过员工持股,建立起对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员 工的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员工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
( 6 )高效的技术团队培养机制
招聘:一方面,公司通过与知名高校合作的方式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进行云技术、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享,同时鼓励产学研结合,通过实习生制度,培养学生对云 计算行业及公司品牌的认可度,吸引价值观相同、有成长发展潜力的优秀应届生;另一 方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以良好的激励水平和独特的工程师文化吸引富有经验和创造力 的行业优秀人才加盟公司。
培训:公司非常重视技术骨干的内部挖掘和培养,一方面内部建立定期人才梳理机 制,挖掘识别公司内部有潜力的员工,一方面在公司重大项目攻坚、研究课题、创新产 品研发、对外学习交流、内部培训中给予人才充分的锻炼和实践机会,促进员工快速成 长,承担更有挑战的工作任务,保持公司人才整体的快速持续提升。
( 7 )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并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知识 产权的管理工作。此外公司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研发人员可根据申请专利和著作 的类别及机构审核情况获得相应奖励,对于有损害公司知识产权相关利益的行为也将受 到相应处罚。
3 、研发流程
公司的产品研发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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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26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研发流程各阶段主要内容如下:
| 阶段 | 阶段说明 | 交付物 |
|---|---|---|
| 需求分析 | 产品经理针对产品相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行调研,并和研发负责人 一起分析项目的商业和技术的可行性,经过产品委员会评审通过后, 产品正式立项。 |
立项报告 |
| 产品设计 | 产品经理负责梳理产品的功能和非功能需求范围、核心使用流程、原 型设计,并形成PRD,研发团队负责整体方案的架构设计。 |
PRD、架构设计 |
| 产品计划 | 基于产品需求文档和架构设计,产品经理和研发负责人一起制定出合 理的开发计划并进行评审。 |
开发计划 |
| 产品研发 | 产品团队使用敏捷开发模式以周为粒度进行迭代开发并在测试环境测 试,每个迭代的成果都可演示可运行的,并在下一个迭代开始前针对 新老需求进行统一处理和计划,以便满足最新的市场变化。 |
Demo、可运行的产品 |
| 产品测试 | 当产品按计划开发完成,产品代码会部署到预发布环境进行Long Run 测试及必要的性能和高可用测试,通过后再发布到线上环境验证。 |
测试报告 |
| 产品培训 | 产品经理和研发负责人会提前对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产品的相关培 训,包含功能特性、使用场景、架构原理等内容。 |
产品文档 |
| 产品发布 | 根据功能更新的复杂度,运维团队对大的更新会先更新和开放部分可 用区给部分用户,观察一周没有问题发生后,再更新和开放到所有可 用区给所有用户。 |
可部署的产品 |
| 需求反馈 | 产品经理会根据客户的直接反馈及前线各部门的简洁反馈需求,统一 的分析后将合理需求安排到后续的版本计划中。 |
需求池 |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为了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于中国企业国际业务的开展及国际企业全球市场的 开拓,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陆续开放了亚太 2 区和雅加达区。公司主要采用“公有 云先行,逐步完善混合云平台”的策略,进一步推进云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青云的海外布局面向三类客户:(1)面向中资企业出海东南亚,为中资企业提供 本地化服务与产品支持,助力企业实现业务全面本地化运营;(2)面向中国企业当地 子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满足本地需求的同时,针对总部与分支互联需求提供完善高效 的支持方案;(3)面向东南亚本地的大型金融企业和政府客户,利用国内积累大型企 业客户服务经验和方案积累,提供全栈云服务及覆盖各个阶段的企业上云方案,助力当 地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持有香港云计算 100%股权、印尼云计算 100%股权, 香港云计算和印尼云计算的基本信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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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重要对外投资情况”之“(三)境外全资子公司” 的相关内容。香港云计算和印尼云计算的资产信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 技术”之“六、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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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 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形成了权力机关、 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 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议事规则、工作 制度,以确保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相关人员均能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 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 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与风险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管理和考 核等工作。
上述机构及人员均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 则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发行人 设立之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出席情况 |
|---|---|---|---|
| 1 | 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股东 大会 |
2019年5月27日 | 全体23名股东均亲自或委派代表 出席 |
| 2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7月15日 | 全体23名股东均亲自或委派代表 出席 |
| 3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9年9月18日 | 全体23名股东均亲自或委派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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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出席情况 |
|---|---|---|---|
| 出席 | |||
| 4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3月11日 | 全体23名股东均亲自或委派代表 出席 |
| 5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9月16日 | 全体23名股东均亲自或委派代表 出席 |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 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发行人设立之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 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出席人员情况 |
|---|---|---|---|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19年5月27日 | 全体7名董事均出席 |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9年6月28日 | 全体7名董事均出席 |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19年7月20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19年9月3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19年12月23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6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年2月20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7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年3月16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8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年4月30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9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年9月1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10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0年10月27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11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月13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 12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月31日 | 全体11名董事均出席 |
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 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自发行人设立之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 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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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出席人员情况 |
|---|---|---|---|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19年5月27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9年6月28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19年7月15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4 |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19年9月3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5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年2月20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6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年3月16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7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年3月26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8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年4月30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 9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年9月1日 |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 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部分适用于上市公司的条款自本次发行上市时适用。目前在董事会中有 4 名独立董事, 超过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 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 了意见,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与建议,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独立董事未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 任职资格、职责、任免及工作细则进行了规定。
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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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 召开,在公司的运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1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林源、任英、赵卫刚组成,其中任英、赵卫刚均为独立董事,任英为召集人。2019 年 6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公司现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允松、甘泉、李星组 成,其中李星为独立董事,黄允松为召集人。2019 年 6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现任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由黄允松、赵卫刚和何熙琼组成,其中赵卫刚、何熙琼均为独立董事,何熙琼 为召集人。2019 年 6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
4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黄 允松、任英和赵卫刚组成,其中任英、赵卫刚均为独立董事,赵卫刚为召集人。2019 年 6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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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容诚接受公司委托,审核了公司对 2020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认定,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542 号),认为发 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优帆科技提交的 2017 年《财务状况》(F103 表)中 2017 年应交增值税指标上报 数为-999 千元,检查数为-92 千元,相差 907 千元;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对优帆科技给予警告并处 3,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发行人于前述处罚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发行人已经就前述行政处罚根据行政 处罚决定书向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缴清了全部罚款。
根据《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各类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危害性划定为 A、 B、C 三个基础裁量档次;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前述处罚属于基础裁量 C 档,即 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轻微的,且《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因此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除上述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关联方的 资金拆借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八、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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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由优帆科技整体变更而来,原优帆科技的资产全部由公司承继。公司拥有自身 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未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与其共用, 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 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任何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 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后已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开 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 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配套部门。公司具有独立 的经营和办公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 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云计算产品与服务。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面向市 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公司的主要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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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营业务、控制权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共同控股股东及受共同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 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 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产品与服务。
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共同控制的优帆开曼及优帆 香港、黄允松控制的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甘泉控制的 Picaas Holdings Limited、林 源控制的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为搭建红筹架构时设立的各层级持股 主体。上述主体仅为搭建红筹架构而设立,不独立对外开展业务。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终止红筹架构,优帆开曼及优帆香港已完成注销,并着手开展上述其余境外 主体的注销工作。
林源除持有公司股份及控制上述境外公司外,还控制颖悟科技、冠绝网络。颖悟科 技和冠绝网络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从事实际业务运营。前述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未控 制除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 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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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且不存在与公司及 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本人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 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公 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控制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与公司及 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 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3、如果未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将本着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公司协商解决;本人承诺在公司提出要 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出资,并承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权或出资的优 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 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4、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 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公司所有。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整个期间持续有 效。”
2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颖悟科技、冠绝网络分别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且不存在与公 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 2、本企业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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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从 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控制业务与公司及其 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与 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 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3、如果未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公司协商解决;本企业承诺在公司 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企业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出资,并承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权或 出资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4、本企业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公司所有。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 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七、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及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照发行 人实际情况,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其一致行动人为颖悟 科技和冠绝网络。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 况”的相关内容。此外,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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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还控制如下公司: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颖悟科技 | 林源控制的企业 |
| 2 | 冠绝网络 | 林源控制的企业 |
| 3 | 优帆开曼 | 黄允松、甘泉、林源共同控制的企业 |
| 4 | 优帆香港 | 黄允松、甘泉、林源共同控制的企业 |
| 5 | Richily Holdings Limited | 黄允松控制的企业 |
| 6 | Picaas Holdings Limited | 甘泉控制的企业 |
| 7 | Rosewood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 林源控制的企业 |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光格网络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2 | 成都青云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3 | 青科运营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4 | 承德青云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5 | 北京爱工作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6 | 香港云计算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7 | 印尼云计算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8 | 南京云密 | 发行人联营企业 |
| 9 | 青云创元 | 发行人联营企业 |
| 10 | 智城科技 | 发行人联营企业 |
(四)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其他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外,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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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构成发行人关联方, 具体如下: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嘉兴蓝驰 | 直接持有发行人11.22%股份 |
| 2 | 天津蓝驰 | 嘉兴蓝驰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发行人2.93%股份 |
| 3 | 横琴招证 | 直接持有发行人8.78%股份 |
| 4 | 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 | 因持有横琴招证94.52%权益份额构成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5 | 上海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因持有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间接持 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6 | 喀什国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因持有上海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间 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7 | 成都锦鸿长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因持有喀什国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间 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8 | 北京融汇 | 直接持有发行人6.83%股份 |
| 9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因持有北京融汇79.50%权益份额构成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10 |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因持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9%股权构成间 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11 | 山东吉富 | 直接持有发行人5.65%股份 |
| 12 |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因持有山东吉富99.50%权益份额构成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13 | 苏州天翔 | 直接持有发行人5.46%股份 |
| 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御初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
因持有苏州天翔98.36%权益份额构成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15 | 杨 涛 | 直接持有发行人5.41%股份 |
此外,无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前述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此外,与前述发行人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2] 。
2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马志强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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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机构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横琴招证、北京融 汇、山东吉富、苏州天翔均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七)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 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重要企业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外,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自然人为杨涛,无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因此,杨涛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构成发行人关联方,具 体如下: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深圳市吉富启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杨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2 | 西藏晨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深圳市吉富启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 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现控制 |
| 3 | 合肥吉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杨涛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 4 | 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杨涛担任董事 |
| 5 | 广东达森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杨涛担任董事 |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独立董事除外)的其他重要企业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发行人的独立董事除外)的企业情况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此外,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独立董事除外)的其他重要企业亦构成发行人关联方,具体如下: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武汉耀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甘泉之兄甘庆担任总经理 |
| 2 | 广州鑫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甘泉之兄甘庆持有60%股权 |
| 3 | 武汉新天弘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甘泉之兄甘庆持有24%股权并担任经理 |
| 4 | 运城市三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董事甘泉配偶之兄张炜担任总经理 |
| 5 | 北京诚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崔天舒配偶之兄包左军担任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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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6 |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杨子帆的父亲杨勇担任副董事长 |
| 7 |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董事杨子帆的母亲梅芳持股66%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 |
| 8 | 重庆博邦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董事杨子帆配偶的父亲张伟持股52%并担任执行董事 |
| 9 | 重庆博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董事杨子帆配偶的父亲张伟持股47%并担任执行董事 |
| 10 | 重庆睿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杨子帆配偶的父亲张伟间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
| 11 | 北京智石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副经理金萌的父亲金振兴持有35%股权、母亲孙友红 持有53.75%股权 |
| 12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经理金萌配偶的父亲张春雷担任董事 |
| 13 | 北京博源优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监事赵明配偶李谊军持有90%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 |
| 14 | 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赵卫刚配偶陆静控制 |
| 15 | 山西迈康云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赵卫刚哥哥赵卫伟控制 |
| 16 | 太原中康达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赵卫刚哥哥赵卫伟控制 |
| 17 | 北京迈康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赵卫刚哥哥赵卫伟控制 |
| 18 | 太原市迈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赵卫刚哥哥赵卫伟控制 |
| 19 | 山西迈康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赵卫刚哥哥赵卫伟控制 |
(九)其他关联方
| 序号 | 关联方姓名/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重庆锴泽置业有限公司 | 过去12个月内因持有喀什国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构成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之关联方 |
| 2 | 优帆网络 | 发行人关联自然人黄允松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执行董 事、经理 |
| 3 | 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 发行人关联自然人杨子帆的父亲杨勇过去12个月内曾 担任董事长 |
| 4 | 香港青云 | 发行人关联自然人黄允松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执行董 事 |
| 5 | 北京飞秒光科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关联自然人赵明的配偶李谊军过去12个月内曾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十)关联方的变化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姓名 | 关联关系 | 变化原因 |
|---|---|---|---|
| 1 | 北京中电睿思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
报告期内,公司副经理金萌 妻子张钰坤曾担任经理 |
2017年2月20日,张钰坤不再 担任经理职务 |
| 2 | 贵州中电睿思技术服务有限公 | 报告期内,公司副经理金萌 | 2018年7月,贵州中电睿思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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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姓名 | 关联关系 | 变化原因 |
|---|---|---|---|
| 司 | 曾持有30%的股权 | 术服务有限公司注销 | |
| 3 | 李航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 事 |
2019年1月,李航不再担任发 行人董事 |
| 4 | 王楠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 事 |
2019年1月,王楠不再担任发 行人董事 |
| 5 | 杨帆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 事 |
2019年5月,杨帆不再担任发 行人董事 |
| 6 | 陈维广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 事 |
2019年7月,陈维广不再担任 发行人董事 |
| 7 | 刘珍珍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 事 |
2019年5月,刘珍珍不再担任 发行人监事 |
| 8 | 刘博爱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 事 |
2019年7月,刘博爱不再担任 发行人监事 |
| 9 | 宋佳芮 |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 事 |
2019年7月,宋佳芮不再担任 发行人监事 |
| 10 | 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
发行人曾经的关联自然人 陈维广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7月,陈维广不再担任 发行人董事 |
| 11 | 天泽吉富 | 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 股权 |
2019年3月,天泽吉富不再直 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 |
| 12 | 上海聚中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曾因持有海瑾信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 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
2019年4月,上海聚中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上海瑾信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13 | 刘泽禄 | 曾因持有上海聚中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90%股权间接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
2019年4月,上海聚中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上海瑾信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14 | 武汉驭码 | 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子公 司 |
2019年9月6日已注销 |
此外,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曾为发行人的关联方。以上关联自然 人及天泽吉富直接或间接控制、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重要企业亦 曾构成发行人关联方。
八、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
1 、经常性关联交易
(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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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向公司购买云产品及云服务,形成公司 经常性的关联销售。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南京云密 | 云产品业务 | 5.40 | 3.81 |
74.97 |
- |
|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云服务业务 | 2.97 | 2.32 |
4.72 |
3.19 |
| 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云服务业务 | - | 0.00 |
1.19 |
1.29 |
| 合计 | 8.37 | 6.13 |
80.87 |
4.48 |
|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0.06% | 0.02% |
0.29% |
0.02%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具体情形如下:
①南京云密主要面向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战略客户提供云赋能 服务、数据创新服务、算法研发服务等,报告期内向公司采购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企 业版订阅租赁业务,南京云密在本业务中承担经销商角色,向公司支付软件订阅租赁费 作为采购款,并面向下游客户实现最终销售。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 公司分别向南京云密销售 74.97 万元、3.81 万元及 5.40 万元。
②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股权投资、产业投资、证券投资、兼并 收购、不良资产处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报告期内因自身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云服务业 务,在公司公有云平台上预付充值,并相应选购消费了公有云资源。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分别向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3.19 万 元、4.72 万元、2.32 万元及 2.97 万元。
③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内注册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人,报告期内因自身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云服务业务,在公司公有云平台上预付充值, 并相应选购消费了公有云资源。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分别向天津蓝 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销售 1.29 万元、1.19 万元、32.08 元。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合同及价格进行了核查,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 存在关联方价格偏离或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公允。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占 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及同类业务交易金额的比例均不超过 0.3%,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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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含未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 情况具体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情况”之“(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的相关内容。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 1 )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允松进行少量资金拆借的 情形,具体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关联方资金拆入 | |||
| 黄允松 | 100.00 | 2014/8/31 |
2017/4/1 |
| 黄允松 | 80.39 | 2014/8/31 |
2017/4/1 |
| 合计 | 180.39 |
报告期内,公司向黄允松拆入资金主要系黄允松提供资金给发行人用于生产经营周 转。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模拟测算,报告期内公司应支付资金占用费为 0.79 万元, 对财务费用影响金额极低。截至 2017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和关联方的上述资金拆借情 况已清理完毕,报告期内未再发生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形。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亦不存在“转贷”、为 获得银行融资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 银行融资、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等情形。
( 2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17 年 6 月,香港云计算以 19,601,427.11 元收购优帆香港的全部资产;2019 年 7 月,收购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2017 年 7 月,优帆科技以 639,753,468.89 元收购优帆香港持有的优帆网络 100%的 股权;2019 年 4 月,收购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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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收购的具体过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 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红筹结构搭建和终止情况”。
( 3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
| 黄允松 | 公司 | 3,000.00 | 2020年3月19日 | 2021年3月18日 | 否 |
| 黄允松 | 公司 | 2,000.00 | 2019年12月23日 (《综合授信合同》 订立日) |
《综合授信合同》和具 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 期日(不晚于2021年 12月22日) |
否 |
| 甘泉 | 公司 | 2,000.00 |
|||
| 林源 | 公司 | 2,000.00 | |||
| 黄允松 | 公司 | 700.00 | 2019年7月22日 | 2022年7月21日 | 否 |
| 优帆网络 | 公司 | 1,200.00 | 2015年8月21日 | 2017年9月29日 | 是 |
| 优帆开曼 | 公司 | 1,200.00 | 2015年8月21日 | 2017年9月29日 | 是 |
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购买产品及服务的具体情形如下:
①2020 年,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 2020 朝阳门授信 224 的《授信合同》,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到 2021 年 3 月 18 日止。就此项合同, 黄允松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 2020 朝阳门授信 224-担 01 的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此项合同提供人民币 3,000.00 万元保证。
②2019 年,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约 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额 度最长占用时间为两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甘泉、林源与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双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此项合同提供人民币 2,000.00 万元担 保。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项担保正在履行中。
③2019 年,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约定公司将其模块、服务器等自有资产以人民币 700.00 万元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有 限公司,再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将该租赁物租回,并向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 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为三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 署了《保证合同》,为此项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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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项担保正在履行中。
④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签署了《授信协议》,约定浦 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两年。就 此项合同,优帆网络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签署了《机器设备抵押协议(最高额)》, 为此项合同提供 1,200.00 万元最高债权限额;优帆开曼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签署了 《保证协议(最高额)》,为此项合同提供人民币 1,200.00 万元最高保证额。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上述两项担保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
(二)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如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预收款项 | 南京云密 | 164.16 | 190.90 |
175.84 |
- |
| 预收款项 |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50 | 3.02 |
0.62 |
0.62 |
| 预收款项 | 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69 |
| 其他应付款 | 黄允松 | - | 1.40 |
- |
- |
| 其他应付款 | 林源 | - | 0.90 |
- |
- |
| 其他应付款 | 优帆香港 | - | - |
66,847.27 |
66,223.19 |
| 其他应付款 | 嘉兴蓝驰 | - | - |
23,000.00 |
2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横琴招证 | - | - |
18,000.00 |
18,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融汇 | - | - |
14,000.00 |
14,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蝴蝶 | - | - |
11,202.00 |
11,202.00 |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蓝驰 | - | - |
6,000.00 |
6,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杨涛 | - | - |
- |
9,057.06 |
| 其他应付款 | 天泽吉富 | - | - |
- |
9,804.03 |
| 其他应付款 | 冠绝网络 | - | - |
- |
309.94 |
| 其他应付款 | 颖悟科技 | - | - |
- |
407.14 |
| 其他应收款 | 宋佳芮 | - | - |
-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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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关联方其他应付款较高主要系关联方股东出资款暂在其他 应付款核算所致,具体原因为:公司在 2017 年进行 D 轮融资,私募融资款到账后,公 司变更云计算所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耗时较 长,受此影响,公司该轮融资的工商变更直至 2019 年 1 月才完成,在此期间,出于谨 慎性,优帆香港、嘉兴蓝驰、横琴招证、北京融汇、苏州蝴蝶、天津蓝驰等上述关联方 股东出资款暂在其他应付款核算,2019 年 1 月后转入所有者权益核算。
2019 年末,对黄允松、林源的其他应付款为其垫付的部分公司事项报销。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占用关联方资金或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少量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拆除红筹所必需, 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交易各方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程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1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决策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并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予以确 认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股东分别就相关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17-2019 年度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而按照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定价原则进行的交易,协议条款内容真实、公平、 合理、有效,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转移,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度期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 月-2020 年 6 月期间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 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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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公司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或者操纵公司利润的 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交 易事项无异议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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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中,如不特殊注明,主要引自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更了解公司报 告期财务状况,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
本节中货币金额单位如不特殊注明,以人民币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点。部分数据 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部分可能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金 额虽未达到 1,000 万元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
(一)市场环境与行业竞争程度
市场空间方面,云计算市场需求持续扩大,行业将持续保持高速发展。云计算帮助 企业有效提高 IT 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企业搭建 IT 架构的资本投入和费用支出,降低 后续运营、维护和扩容的难度,相较传统的 IT 架构搭建模式具有显著优势。近年来, 随着云计算技术和商业模式的逐渐成熟、国家政策对云计算的大力推广、以及企业对云 计算认知的不断深入,云计算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用户需求方面,参考海外云计算市场的发展历程,互联网企业等中国云计算市场早 期用户的需求增长有所放缓,反之,伴随 5G 技术的成熟以及物联网大趋势的来临,银 行、保险、政府、交运、能源等传统行业客户正在大规模推行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办公, 逐步成为当前云计算市场的主要“上云”需求。考虑到传统行业客户对灵活性、稳定性 及信息安全性的要求,形式多样、部署灵活的混合云模式及成熟的云计算行业解决方案 已成为传统行业客户的主流选择需求。
行业竞争方面,混合云、私有云、公有云行业格局不尽相同。就混合云而言,混合 云行业是未来云计算行业发展趋势,亦是各主要云计算厂商重点布局的核心领域,主要 云计算厂商仍在探索适合的解决方案、成熟完善现有技术,以形成各具特色的技术路线, 面向客户提供更为适用的混合云产品及解决方案;就私有云而言,私有云市场参与者解 决方案及技术体系多样,在虚拟化的范围、功能的完备性、管理运维系统的完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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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 PaaS 服务、是否可拓展至混合云等方面具有很大差别,云计算厂商巨头及中 小型云服务商均在市场格局中获有一席之地,超融合系统和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作为私有 云部署的前沿架构倍受关注;就公有云而言,公有云市场竞争最为激烈,阿里云、亚马 逊等公有云服务巨头由于资金优势、规模效应等因素在市场中的前期竞争优势相对明显, 但与此同时,在传统企业上云大潮来临的趋势下,区域公有云中心作为传统公有云巨头 的补充方案或替代选择,正在逐步覆盖传统企业上云市场,而出于业务能力、保密要求、 议价空间等因素考虑,除公有云巨头外,区域公有云中心也有意愿考虑技术架构全面完 备、解决方案灵活高效的中小型公有云服务商为其搭建平台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从而 为这类企业提供了新的业务机会。
公司迎合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把握传统行业客户快速提升的信息化需求, 面向大中型企业及传统行业客户提供针对性云计算解决方案,逐步发展成为云计算行业 重要厂商。公司提出“广义混合云”发展战略,是目前云计算市场上为数不多已形成统 一技术架构及标准化模块部署能力的混合云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内已经成功服务了 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建立了积极良好的品牌形象。未来,公司有望借助行业增长红利和 自身在技术积累、产品布局、客户资源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在保持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 同时,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粘性,逐步提升利润水平并最终实现盈利。
(二)业务模式影响因素
公司正确把握行业趋势,深度了解客户需求,建立了精细、高效的业务模式,打造 独特的竞争优势。在技术方面,公司坚持底层技术独立研发,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并率先以统一的底层技术架构打通了各类云服务和云产品,以充分满足客户对于私有云、 公有云和混合云的部署需求,与此同时,公司敏锐洞察云计算行业发展趋势、高度重视 研发投入,正在物联网边缘计算等方面积极布局,以保持其技术先进性;在产品方面, 除不断丰富自身服务和产品类型外,公司提早在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存储、软件定义 网络等方面进行布局,并已在相关细分市场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此外,依托公司产品和 服务的高度标准化,以及完善的通用和行业解决方案,公司已具备了面向客户的快速定 制化能力,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在传统企业上云浪潮中优势显著;在销售方面,公司深 耕银行、保险、交运等领域,成功服务了一大批行业标杆客户,积累了深入的行业认知 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同时,公司全面整合其销售团队,面向关键客户和中小客户提供各 具特色的优质服务,并积极打造“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云产品销售网络,成功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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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和规模庞大的合作伙伴体系,为业务规模的扩大创造了良好的条 件。凭借技术、产品、销售模式方面的突出优势,公司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三)科技创新影响因素
云计算处于信息技术前沿领域,技术处于快速迭代阶段,科技创新成果层出不穷。 众多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积极建立云计算研究中心,开展云计算前沿技术研 究;开源技术社区和网络论坛推动云计算技术交流分享,促进云计算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提升。近年来,云原生、智能云、DevOps、云边协同和云网融合等创新技术快速发展, 推动行业技术持续升级。如果行业出现颠覆性技术,改变现有的云计算技术架构和业务 模式,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职工薪酬(包含股份支付)
云计算行业是典型的高新技术行业,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 依赖于专业的研发、销售和管理人才,因此,公司为团队支付的职工薪酬(包含股份支 付)是公司成本、费用的主要支出项目之一。
公司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公司依赖优秀的研发、管理 和服务团队以持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为公司不断创造价值。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职工薪酬(包含股份支付)分别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84%、50.51%、50.87%及 51.91%。如果未来劳动力市场的薪酬 水平显著提升,将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压力。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行业人才 更为紧缺,云计算人才薪酬水平显著提升,公司的职工薪酬费用将受到一定影响。
(五)研发投入及研发技术水平
云计算行业作为高新技术行业,行业产品更新和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公司为保持竞 争优势,需要持续投入进行产品和技术研发。因此,研发费用是公司重要的成本支出项 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 200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达到 39.76%,较强的研发投入力度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起到关键作 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研发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12.82%、22.81%、18.45%及 25.34%。如果未来行业技术发生重大变化,或公 司对技术演进升级的方向把握有误,可能导致公司的研发费用大幅上升或研发投入未能 充分转化为经营业绩,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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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要素采购金额
云计算行业的经营涉及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波分设备等硬件设备采购,以及 机柜、IP、带宽等数据中心资源的租用。其中,云服务业务下公司采购 IT 硬件设备搭 建云平台,并放置在租赁的数据中心对应使用;云产品模式下公司采购 IT 硬件设备, 与软件系统组合为整体解决方案出售给客户,因此 IT 硬件设备的采购成本及数据中心 资源租用成本是公司重要的成本支出项目,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云服务业务设备折旧及云产品外购硬件的相关成本项目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41.97%、45.24%、57.82%及 44.06%,数据中心租赁费用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 34.24%、30.31%、22.42%及 28.20%。如果未来行业硬件设备采购价格及数据 中心租赁费用发生波动,公司的成本支出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分部信息
(一)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分部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主营业务 | 14,409.52 | 99.97% |
37,637.52 | 99.88% |
28,110.64 | 99.77% |
23,891.59 | 99.87% |
| 云产品 | 7,963.48 | 55.25% |
24,609.48 | 65.31% |
15,912.66 | 56.48% |
12,504.89 | 52.27% |
| 云服务 | 6,446.04 | 44.72% |
13,028.03 | 34.57% |
12,197.98 | 43.29% |
11,386.69 | 47.60% |
| 其他业务 | 3.77 | 0.03% |
44.68 |
0.12% |
65.48 |
0.23% |
32.26 |
0.13% |
| 合计 | 14,413.29 | 100.00% | 37,682.20 | 100.00% | 28,176.12 | 100.00% | 23,923.85 | 100.00% |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云产品、云服务两部分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 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99.87%、99.77%、99.88%及 99.97%。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会展赞 助、广告宣传等收入,占比较低。
(二)地区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分部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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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境内业务 | 14,090.82 | 97.76% |
37,062.46 |
98.36% |
27,381.35 |
97.18% |
23,364.94 |
97.66% |
| 境外业务 | 322.47 | 2.24% |
619.74 |
1.64% |
794.77 |
2.82% |
558.91 |
2.34% |
| 合 计 | 14,413.29 | 100.00% | 37,682.20 |
100.00% |
28,176.12 |
100.00% |
23,923.85 |
100.00% |
公司主要以境内业务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境内收入占比均接近 100%。境外业 务收入主要为公司面向中国香港、东南亚国家提供云服务的相关收入,占比较低。 三、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730.62 | 10,139.98 |
93,459.66 |
75,277.0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9.67 | 4,000.00 |
- |
- |
| 应收票据 | - | 167.99 |
- |
- |
| 应收账款 | 10,751.71 | 10,392.04 |
10,597.63 |
9,367.57 |
| 预付款项 | 835.81 | 806.87 |
1,376.22 |
1,633.88 |
| 其他应收款 | 366.15 | 291.60 |
207.80 |
212.50 |
| 存货 | 91.83 | 75.15 |
306.73 |
102.03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0.82 | 522.07 |
357.17 |
30,378.9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346.60 | 26,395.70 |
106,305.20 |
116,971.95 |
| 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 | 10.00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6.69 | 162.70 |
19.50 |
13.55 |
| 固定资产 | 14,955.76 | 16,948.24 |
15,557.02 |
14,274.22 |
| 无形资产 | 200.71 | 215.95 |
231.43 |
231.97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4.31 | 481.44 |
440.44 |
671.1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047.48 | 17,818.33 |
16,248.38 |
15,190.84 |
| 资产总计 | 40,394.08 | 44,214.03 |
122,553.58 |
132,162.79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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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000.00 | 150.99 |
- |
- |
| 应付账款 | 6,075.00 | 7,092.50 |
6,870.19 |
7,236.85 |
| 预收款项 | - | 3,233.71 |
3,820.12 |
2,578.36 |
| 合同负债 | 4,228.99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58.20 | 1,320.32 |
1,413.04 |
1,091.12 |
| 应交税费 | 228.76 | 192.37 |
91.32 |
104.69 |
| 其他应付款 | 645.83 | 290.67 |
163,024.48 |
186,986.1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
242.39 | 244.40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3.96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663.13 | 12,524.96 |
175,219.15 |
197,997.17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291.67 | 408.33 |
- |
- |
| 递延收益 | 70.92 | 192.68 |
155.72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2.59 | 601.02 |
155.72 |
- |
| 负债合计 | 16,025.71 | 13,125.98 |
175,374.87 |
197,997.17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3,546.22 | 3,546.22 |
1,775.63 |
1,100.00 |
| 资本公积 | 48,609.68 | 47,527.80 |
32,607.80 |
5,324.48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2 | -9.05 |
- |
- |
| 未分配利润 | -27,628.32 | -19,890.56 |
-87,204.72 |
-72,258.8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合计 |
24,525.66 | 31,174.40 |
-52,821.29 |
-65,834.3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7.30 | -86.35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24,368.36 | 31,088.05 |
-52,821.29 |
-65,834.38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 计 |
40,394.08 | 44,214.03 |
122,553.58 |
132,162.79 |
(二)合并利润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 其中:营业收入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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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546.96 | 56,981.85 |
44,327.39 |
33,530.70 |
| 其中:营业成本 | 13,025.14 | 32,968.29 |
25,072.86 |
18,596.52 |
| 税金及附加 | 29.65 | 92.80 |
43.01 |
38.18 |
| 销售费用 | 2,794.16 | 7,566.94 |
6,365.53 |
4,547.01 |
| 管理费用 | 3,004.94 | 9,862.07 |
7,277.71 |
7,654.46 |
| 研发费用 | 3,653.03 | 6,954.25 |
6,426.93 |
3,067.42 |
| 财务费用 | 40.05 | -462.50 |
-858.64 |
-372.9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99 | 22.61 |
- |
9.87 |
| 利息收入 | 23.09 | 504.73 |
866.12 |
408.34 |
| 加:其他收益 | 268.31 | 386.19 |
146.14 |
82.37 |
| 投资收益 | 52.70 | 27.87 |
1,292.16 |
49.04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67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2.80 | -413.16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0.06 | -6.86 |
-238.98 |
-179.82 |
| 资产处置收益 | 3.06 | 10.96 |
0.21 |
- |
| 三、营业利润 | -7,942.68 | -19,294.65 |
-14,951.75 |
-9,655.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9.33 | 198.28 |
7.10 |
7.7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36 | 0.29 |
1.21 |
0.31 |
| 四、利润总额 | -7,808.70 | -19,096.65 |
-14,945.85 |
-9,647.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五、净利润 | -7,808.70 | -19,096.65 |
-14,945.85 |
-9,647.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737.76 | -19,010.30 |
-14,945.85 |
-9,647.78 |
| 少数股东损益 | -70.95 | -86.35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净额 | 7.13 | -9.05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801.58 | -19,105.70 |
-14,945.85 |
-9,647.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7,730.63 | -19,019.35 |
-14,945.85 |
-9,647.7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95 | -86.35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2.18 | -5.59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 | -2.18 | -5.5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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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14.11 | 40,265.56 |
31,698.78 |
24,609.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2.50 | 193.42 |
73.09 |
82.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3.93 | 8,784.21 |
8,272.14 |
2,799.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70.54 | 49,243.18 |
40,044.01 |
27,490.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20.25 | 28,294.38 |
20,791.76 |
12,032.8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202.83 | 16,568.18 |
12,685.41 |
8,765.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76 | 343.24 |
170.57 |
78.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3.79 | 12,737.43 |
12,635.96 |
5,562.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76.62 | 57,943.22 |
46,283.70 |
26,439.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6.08 | -8,700.04 |
-6,239.70 |
1,051.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96.50 | 7,700.00 |
423,040.00 |
19,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71 | 34.66 |
1,286.21 |
50.4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38 | 17.24 |
1.09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80.59 | 7,751.90 |
424,327.31 |
19,050.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1,340.10 | 6,300.00 |
6,872.77 |
9,373.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96.50 | 11,860.00 |
393,040.00 |
49,015.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6.60 | 18,160.00 |
399,912.77 |
58,388.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3.99 | -10,408.09 |
24,414.54 |
-39,338.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82.92 |
- |
98,706.6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 | 700.00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 | 1,782.92 |
- |
98,706.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6.67 | 58.33 |
- |
389.1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00 | 11.54 |
- |
9.8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00 | 65,930.45 |
- |
952.0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67 | 66,000.32 |
- |
1,351.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0.33 | -64,217.39 |
- |
97,355.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2.40 | 5.85 |
7.75 |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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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0.64 | -83,319.68 |
18,182.59 |
59,058.73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39.98 | 93,459.66 |
75,277.07 |
16,218.34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30.62 | 10,139.98 |
93,459.66 |
75,277.07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287.75 | 9,447.29 |
93,222.39 |
75,093.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9.67 | 4,000.00 |
- |
- |
| 应收票据 | - | 167.99 |
- | - |
| 应收账款 | 10,751.71 | 10,392.04 |
10,597.63 |
9,367.57 |
| 预付款项 | 812.88 | 789.54 |
1,374.64 |
1,630.21 |
| 其他应收款 | 1,610.25 | 1,054.24 |
369.44 |
270.53 |
| 存货 | 91.83 | 75.15 |
306.73 |
102.03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8.15 | 509.28 |
357.17 |
30,378.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112.23 | 26,435.53 |
106,227.99 |
116,842.28 |
| 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 | 10.00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234.98 | 6,385.67 |
3,878.34 |
3,872.39 |
| 固定资产 | 14,854.71 | 16,849.10 |
15,238.86 |
13,651.14 |
| 无形资产 | 200.71 | 215.95 |
231.43 |
231.97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1.79 | 410.64 |
439.55 |
669.6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652.19 | 23,871.37 |
19,788.17 |
18,425.11 |
| 资产总计 | 43,764.43 | 50,306.89 |
126,016.17 |
135,267.40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000.00 | 150.99 |
- |
- |
| 应付账款 | 6,002.12 | 6,934.35 |
6,870.19 |
7,220.45 |
| 预收款项 | - | 3,233.71 |
3,820.12 |
2,578.36 |
| 合同负债 | 4,228.99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08.20 | 1,271.93 |
1,413.04 |
1,07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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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应交税费 | 225.34 | 189.79 |
91.32 |
102.54 |
| 其他应付款 | 1,037.06 | 4,058.71 |
166,391.77 |
190,059.6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2.39 | 244.40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3.96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928.04 | 16,083.87 |
178,586.44 |
201,038.58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291.67 | 408.33 |
- |
- |
| 递延收益 | 70.92 | 192.68 |
155.72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2.59 | 601.02 |
155.72 |
- |
| 负债合计 | 16,290.63 | 16,684.89 |
178,742.16 |
201,038.58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3,546.22 | 3,546.22 |
1,775.63 |
1,100.00 |
| 资本公积 | 48,609.68 | 47,527.80 |
32,607.80 |
5,324.48 |
| 未分配利润 | -24,682.10 | -17,452.01 |
-87,109.43 |
-72,195.6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473.80 | 33,622.00 |
-52,725.99 |
-65,771.18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43,764.43 | 50,306.89 |
126,016.17 |
135,267.40 |
(五)母公司利润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4,413.29 | 37,682.20 |
28,176.12 |
23,923.85 |
| 减:营业成本 | 13,047.13 | 33,076.32 |
25,072.86 |
18,596.52 |
| 税金及附加 | 29.65 | 92.28 |
43.01 |
38.18 |
| 销售费用 | 2,652.60 | 7,298.61 |
6,365.53 |
4,547.01 |
| 管理费用 | 2,888.05 | 9,711.38 |
7,255.27 |
7,621.56 |
| 研发费用 | 3,411.37 | 6,703.84 |
6,410.58 |
3,040.78 |
| 财务费用 | 35.36 | -461.79 |
-850.81 |
-383.12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99 | 22.61 |
- |
9.87 |
| 利息收入 | 22.58 | 503.76 |
865.81 |
408.25 |
| 加:其他收益 | 268.19 | 386.19 |
146.14 |
82.37 |
| 投资收益 | 143.51 | 27.87 |
1,292.16 |
49.04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6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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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39.20 | -412.42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0.06 | -6.86 |
-236.22 |
-178.14 |
| 资产处置收益 | 3.06 | 10.96 |
0.21 |
0.00 |
| 二、营业利润 | -7,365.59 | -18,732.72 |
-14,918.02 |
-9,583.8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8.43 | 198.28 |
5.47 |
7.7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2.93 | 0.29 |
1.21 |
0.31 |
| 三、利润总额 | -7,230.09 | -18,534.72 |
-14,913.77 |
-9,576.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四、净利润 | -7,230.09 | -18,534.72 |
-14,913.77 |
-9,576.32 |
| 五、其他综合收益净额 |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230.09 | -18,534.72 |
-14,913.77 |
-9,576.32 |
| 七、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
| 稀释每股收益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530.46 | 40,216.25 |
31,698.78 |
24,609.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2.50 | 193.42 |
73.09 |
82.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0.90 | 8,775.73 |
8,267.82 |
2,791.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783.87 | 49,185.40 |
40,039.69 |
27,483.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153.15 | 28,038.03 |
20,791.68 |
12,032.8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735.78 | 16,007.94 |
12,633.18 |
8,721.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76 | 334.94 |
170.57 |
78.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4.59 | 12,591.00 |
12,629.18 |
5,527.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93.28 | 56,971.91 |
46,224.62 |
26,36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9.41 | -7,786.51 |
-6,184.93 |
1,123.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96.50 | 7,700.00 |
423,040.00 | 19,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71 | 34.66 |
1,286.21 |
50.49 |
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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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
35.38 | 17.24 |
1.09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80.59 | 7,751.90 |
424,327.31 | 19,050.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
1,340.10 | 6,542.49 |
6,872.77 |
9,373.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00.65 | 14,224.13 |
393,040.00 | 49,015.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0.76 | 20,766.62 |
399,912.77 | 58,388.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9.84 | -13,014.72 |
24,414.54 |
-39,338.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82.92 |
- |
98,706.6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 | 700.00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9.71 | 1,782.92 |
- |
98,706.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29.71 | 58.33 |
- |
389.1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67 | 11.54 |
- |
9.8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0 | 64,686.92 |
100.28 |
1,045.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5.00 | 64,756.80 |
100.28 |
1,444.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67 | -62,973.87 |
-100.28 |
97,261.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40.47 | -83,775.10 |
18,129.32 |
59,047.15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47.29 | 93,222.39 |
75,093.06 |
16,045.91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87.75 | 9,447.29 |
93,222.39 |
75,093.06 |
四、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
容诚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 诚审字[2020] 100Z1269 号审计报告,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青云科技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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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审计事项
容诚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是容诚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 2017 年度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 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容诚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收入为云产品业务和云服务业务,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 2017 年度营业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144,132,893.67 元、376,821,958.15 元、281,761,173.84 元、239,238,504.04 元。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 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容诚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容诚对营业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通过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通过检查主要客户销 售合同、销售订单的相关条款,评价公司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并复核相 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的运用;
(3)利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与云服务计费系统运行的一般信息技术环境 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云服务计费系统计算逻辑的准确性;
(4)实施细节测试,云产品业务中,包括获取公司的合同台账,抽查销售合同、 销售订单并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证据(货物签收单、验收单等)、回款单、销售发票 等;云服务业务中,根据云服务计费系统数据,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对云服务 业务收入进行重新计算,将其与财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5)实施截止测试程序,对于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云产品收入,查询其货物 签收单或验收单是否显示客户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签收;对于云服务收入,根据系统 订单所属期间进行测算,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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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合函证程序,函证本期收入确认金额,并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收回情况;
(7)走访主要客户,结合公众信息平台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对主要客 户经营场所进行考察,对客户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和确认。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容诚认为管理层在收入确认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的业务模 式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 常经营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此基础上,公司 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由于公司合并口径利润总额为负,因此选取合并营业收 入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基准,主要考虑该项目是否超过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 1%。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1 | 光格网络 | 100.00 | 设立 |
| 2 | 成都青云 | 100.00 | 设立 |
| 3 | 北京爱工作 | 71.00 | 设立 |
| 4 | 青科运营 | 100.00 |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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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5 | 香港云计算 | 100.00 | 设立 |
| 6 | 承德青云 | 100.00 | 设立 |
| 7 | 印尼云计算 | 100.00 | 设立 |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同一控 | 制下企业合并 | |||
|---|---|---|---|---|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 依据 |
| 优帆网络 | 100.00% | 共同实际控制人均为黄允松、甘泉、 林源 |
2017年7月 11 日 |
工商变更 |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7 年度,光格网络、香港云计算、香港青云因新设立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 年度,成都青云因新设立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 年度,北京爱工作、青科运营、承德青云因新设立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 年 1-6 月,印尼云计算因新设立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优帆网络、香港青云因 注销不在合并报表范围中。
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 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如下:
1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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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记账本位币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公司的个别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 位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 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 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 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 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 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 )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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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 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 (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 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 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 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 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 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 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 理。
( 3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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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 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 4 )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 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 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 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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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 5 )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 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 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 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 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 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 照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公司对出 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 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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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 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 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 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 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 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 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 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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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 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 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 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 “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 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 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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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 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 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7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1 )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为记账本位币。
( 2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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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 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 (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 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 单独列报。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 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8 、金融工具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 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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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 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 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 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 2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公司改变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 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 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 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 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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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 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 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 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 )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但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 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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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时,要求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 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 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 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 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 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 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 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 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 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 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 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 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 4 )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 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 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 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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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 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 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 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 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 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 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 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 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 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 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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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 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 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 除组合 1 之外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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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备用金、应收押金和保证金等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2 除组合 1 之外的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 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 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 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 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 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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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 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 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 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 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 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 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 非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 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 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 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 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 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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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 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 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 6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
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 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 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 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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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 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 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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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金融工具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 进行抵销。
( 8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 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 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 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 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 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 ,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 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 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 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 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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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 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前 (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前者主要是指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 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 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 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 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 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 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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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 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 融负债。
( 3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司 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 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 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 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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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 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 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 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 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 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 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 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 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 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 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 5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 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 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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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 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 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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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 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 进行抵销。
( 8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 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 少且可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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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 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 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 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 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 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 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 或超过 12 个月,在综合考 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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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参照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进行 分析判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 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
(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 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 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 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 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 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 ,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 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 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 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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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 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9 、应收款项
以下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将 500.00 万元以上应收账款,100.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 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 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应收款项;
组合 2:除组合 1 之外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 1: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 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账龄分析法。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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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 | 5 |
| 1-2年 | 10 | 10 |
| 2-3年 | 30 | 30 |
| 3-4年 | 50 | 50 |
| 4-5年 | 8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 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0 、存货
(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用于项目实施尚未验收或者完工 的项目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在项目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库 存商品、项目成本、周转材料等。
(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 4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尚未验收的项目,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合同价格减去至验收时估计将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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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项目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成本,则按成本计量;如果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 货类别计提。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 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 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 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9。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2、合同成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 项资产:
-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
-
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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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 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 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 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 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 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 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 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 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3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 1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 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 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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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 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 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 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 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 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 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 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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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 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 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 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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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 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公司的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等。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 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 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
1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 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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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网络设备 | 6 | 5 | 15.83 |
| 服务器 | 5 | 5 | 19.0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 | 5 | 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 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折旧主要影响云服务板块毛利率,如按 4 年时间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将 影响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云服务板块毛利及综合毛利 794.76 万元、1,316.59 万元、1,020.16 万元及 500.00 万元,由于期间费用基本未分摊服务器与网络设备折旧, 报告期内净利润影响额大约在 900 万元、1,500 万元、1,200 万元及 500 万元左右。
15 、无形资产
(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 2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 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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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 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 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 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 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 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 3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 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 (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6 、长期资产减值
( 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 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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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再转回。
( 2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 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 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⑤其他实质上已经 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 4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 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 值测试: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 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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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 5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 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 大不利影响;
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 6 )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 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 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 项目 | 摊销年限 |
|---|---|
| 装修费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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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摊销年限 |
|---|---|
| 云服务耗材采购 | 3年 |
| IP地址费用 | 3-5年 |
| 易快报报销软件 | 4年 |
18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 薪酬。
(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 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 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 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公司在职工实际 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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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 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 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 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 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 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 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 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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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 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 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 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 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 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 职工薪酬。
(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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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 、股份支付
(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 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 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 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 4 )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 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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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 5 )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 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 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 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 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 6 )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 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 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 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0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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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原则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 济利益的总流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 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 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 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 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 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 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 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 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 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 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 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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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 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 同权利时,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 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 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 2 )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云产品
软件产品、硬件产品或其组合收入:公司销售的商品,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 对方、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安装实施服务(如有)在客户验收后同时确认 收入
售后支持服务收入: 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对方、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维保服务收入:在维保期间采用直线法确认收入。
公司主要视销售模式、产品类别、是否提供安装服务而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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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的商品一般不需安装或只需简单安装,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交易对方后, 如不包含实施安装服务,则可直接确认销售收入;如包含实施安装服务及其他人工服务, 则在服务履行完毕时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 A.直销模式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a.不包含实施服务的标准化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向直销客户销售的标准化商品购销合同条款中,在不包含实施服务的情况下, 则在到货验收时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 明细类别 | 确认时点 | 确认方法 | 确认依据 |
|---|---|---|---|
| 超融合系统 | 验收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直销客户于到货时点出具的验收单 |
| 分布式存储 | |||
|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 |
b.包含实施服务的标准化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向直销客户销售的标准化商品购销合同条款中,在包含实施服务的情况下,则 在实施服务履行完毕时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 明细类别 | 确认时点 | 确认方法 | 确认依据 |
|---|---|---|---|
| 超融合系统 | 安装完毕且验 收合格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直销客户于到货时点出具的验收单 -直销客户于实施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具的 安装确认单 |
| 分布式存储 | |||
|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 |
c.相关人工服务及其他收入
人工服务主要包括与标准化商品销售相关的周边衍生服务。其中,软件定制开发服 务、售后支持服务(运维服务、现场支持服务等)、培训服务为一次性履行服务,均按 实施服务履行完毕时点确认收入;维保服务为期间履行服务,按合同期限逐月摊销确认 收入,具体如下:
| 收入,具体如下: | |||
|---|---|---|---|
| 明细类别 | 确认时点 | 确认方法 | 确认依据 |
| 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 交付软件且验 收合格 |
总额确认或净 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直销客户于软件开发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 具的项目验收报告 |
| 驻场运维咨询服务 | 服务完成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直销客户于售后支持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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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细类别 | 确认时点 | 确认方法 | 确认依据 |
|---|---|---|---|
| 具的服务确认单 | |||
| 培训服务 | 服务完成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直销客户于培训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具的 服务确认单 |
| 售后支持服务 | 按月分摊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
B.经销模式下收入确认原则
a. 不包含实施服务的标准化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向经销客户销售的标准化商品购销合同条款中,如不包含实施服务,则在交易 对方到货签/验收时确认收入,与总经销商发生交易的购销项目,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 为总经销商;与二级经销商发生交易的购销项目,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二级经销商, 具体如下:
| 具体如下: | |||
|---|---|---|---|
| 明细类别 | 确认时点 | 确认方法 | 确认依据 |
| 超融合系统 | 签收或验收 | 总额确认或净 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经销客户于到货时点出具的签/验收单 |
| 分布式存储 | |||
|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 |
由于总经销商标准文件制式要求,总经销商向公司出具其标准格式的到货签收单, 二级经销商一般向公司出具青云标准格式的验收单,但上述两类单据均已标明 “ 验收合 格,认可完成交付 ” ,因此在确认依据方面无实质性差异。
此外,为推广公司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公司于报告期内销售了部分预装非付费 版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基础版本的服务器,供客户采购后试用。基于谨慎性原则,此 类业务按净额确认收入 。除该项情形外,均按总额确认收入。
b. 包含实施服务的标准化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向经销客户销售的标准化商品购销合同条款中,如包含实施服务,则在实施服 务履行完毕时确认收入,与总经销商发生交易的购销项目,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总经 销商;与二级经销商发生交易的购销项目,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二级经销商,具体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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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细类别 | 确认时点 | 确认方法 | 确认依据 |
|---|---|---|---|
| 超融合系统 | 实施完毕且验 收合格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经销客户于到货时点出具的验收单 -经销客户于实施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具的 安装确认单 |
| 分布式存储 | |||
|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 |
c. 相关人工服务及其他收入
人工服务主要包括与标准化商品销售相关的周边衍生服务。其中,软件定制开发服 务、售后支持服务(运维服务、现场支持服务等)、培训服务为一次性履行服务,均按 实施服务履行完毕时点确认收入;维保服务为期间履行服务,按合同期限逐月摊销确认 收入,具体如下:
| 收入,具体如下: | |||
|---|---|---|---|
| 明细类别 | 确认时点 | 确认方法 | 确认依据 |
| 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 交付软件且验 收合格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经销客户于软件开发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 具的项目验收报告 |
| 驻场运维咨询服务 | 服务完成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经销客户于售后支持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 具的服务确认单 |
| 培训服务 | 服务完成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经销客户于培训服务履行完毕时点出具的 服务确认单 |
| 售后支持服务 | 按月分摊 | 总额确认 | -《购销合同》 |
- C. 经销商提供安装服务或客户自行安装对收入确认的具体影响
如由经销商提供安装服务或客户自行安装,则合同条款中不包含实施服务,按照如 上所述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交易对方到货签/验收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直销客户或经销商的情形均有,视销售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分:
A. 如采用经销模式,与经销商发生交易: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经销商。其中, 与总经销商发生交易的购销项目,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总经销商;与二级经销商发生 交易的购销项目,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二级经销商。
-
C. 如采用直销模式,与直接客户发生交易: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为直接客户。 收入确认中的验收方式视是否提供实施服务亦有所区分:
-
A. 对于经销商提供安装服务或客户自行安装的项目,采用产品到货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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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于公司提供实施安装服务的项目,采用安装后验收方式。
②云服务
公有云服务:计费系统根据客户购买记录形成相应订单,按订单中各产品的定价方 式、产品使用量和使用时间计算消费金额,汇总形成消费报告。公司根据消费报告结果 按月确认云服务收入。
机柜托管:在服务期间采用直线法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上述收入确认政策下各业务模型收入确认的具体金额分别如下: ①云产品
A.直销模式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类别 | 业务模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软件产品、硬 件产品或其组 合收入 (标准化商品 销售收入) |
不包含实施服务的 标准化商品销售收 入 |
153.41 | 1,105.67 | 402.11 | 878.34 |
| 包含实施服务的标 准化商品销售收入 |
338.63 | 782.18 | 1,464.64 | 725.32 | |
| 合计 | 492.05 | 1,887.86 | 1,866.75 | 1,603.65 | |
| 相关人工服务 及其他收入 |
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收入 |
94.34 | 793.41 | 171.91 | 603.77 |
| 驻场运维咨询服务 收入 |
68.87 | 391.24 | 429.47 | 38.05 | |
| 培训服务收入 | - | 3.88 | - | - | |
| 售后支持服务收入 | 178.09 | 405.72 | 166.56 | 56.95 | |
| 合计 | 341.30 | 1,594.26 | 767.94 | 698.78 |
B.经销模式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类别 | 业务模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软件产品、硬件 产品或其组合 收入 (标准化商品 销售收入) |
不包含实施服务的标 准化商品销售收入 |
5,520.66 | 14,297.54 | 7,338.51 | 4,734.67 |
| 包含实施服务的标准 化商品销售收入 |
818.34 | 5,282.81 | 3,018.97 | 3,561.15 | |
| 合计 | 6,339.00 | 19,580.36 | 10,357.48 | 8,295.82 | |
| 相关人工服务 及其他收入 |
软件定制开发服务收 入 |
216.09 | 1,040.00 | 2,588.67 | 1,847.73 |
| 驻场运维咨询服务收 | 409.21 | 294.65 | 136.45 | 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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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业务模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入 | |||||
| 培训服务收入 | 2.54 | 31.31 | 11.32 | - | |
| 售后支持服务收入 | 163.30 | 181.06 | 184.05 | 4.81 | |
| 合计 | 791.13 | 1,547.01 | 2,920.49 | 1,906.64 |
②云服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类别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公有云服务 | 6,263.73 | 12,574.74 |
11,797.09 |
11,212.54 |
| 机柜托管 | 182.31 | 453.29 |
400.89 | 174.15 |
| 合计 | 6,446.04 | 13,028.03 |
12,197.98 | 11,386.69 |
( 3 )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 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 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 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
-
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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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 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1 、政府补助
( 1 )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 2 )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 3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 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 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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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 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 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 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 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公司将租金总额 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 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 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 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 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 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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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 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 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 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公司是 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 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 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包括: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 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 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 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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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 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 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 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 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 关联方》等四项解释,公司于2018年1月1起执行上述解释。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 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 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 “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 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 - 以“ ”号填列)”的明细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并 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在财务费用项 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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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文配套执行。公司根据财会【2019】 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 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合并) | 2017 年度(合并)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管理费用 | 13,704.63 | 7,277.71 | 10,721.88 |
7,654.45 |
| 研发费用 | - | 6,426.93 | - |
3,067.42 |
相关母公司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母公司) | 2017 年度(母公司)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管理费用 | 13,665.85 | 7,255.27 |
10,662.33 |
7,621.56 |
| 研发费用 | - | 6,410.58 |
- |
3,040.78 |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 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节之“六、重要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之“(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7、金融工具”。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 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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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 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 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 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预期成本的概念。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 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 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 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根据要求,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下,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 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 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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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 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预收款项 | 3,233.71 | - | -3,233.71 |
| 合同负债 | - | 3,011.94 | 3,011.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221.77 | 221.77 |
调整情况说明: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 款项 32,337,095.57 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 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 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 月1 日 | 调整数 |
| 预收款项 | 3,233.71 | - | -3,233.71 |
| 合同负债 | - | 3,011.94 | 3,011.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221.77 | 221.77 |
调整情况说明: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 款项 32,337,095.57 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 动负债。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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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 表相关项目数据。
-
4 、首次执行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期初数调整的说明
-
( 1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比
表
①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18 年12 | 月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 2019 年1 月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93,459.66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93,459.66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0,597.63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0,597.63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07.80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07.80 |
②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18 年12 | 月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 2019 年1 月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93,222.39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93,222.39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0,597.63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0,597.63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369.4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369.44 |
-
( 2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到新
-
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调节表
-
① 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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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
| 计量类别 | 2018 年12 月31 日计 提的减值准备(按原 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 年1 月1 日计提 的减值准备(按新金 融工具准则)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690.84 | - |
- |
690.84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58.71 | - |
- |
58.71 |
② 母公司财务报表
| 单位:万元 | ||||
|---|---|---|---|---|
| 计量类别 | 2018 年12 月31 日计 提的减值准备(按原 金融工具准则)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 年1 月1 日计提 的减值准备(按新金 融工具准则)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690.84 | - |
- |
690.84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50.71 | - |
- |
50.71 |
5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及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 首次执行前各年(末)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 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公司对2020年1月1日及之后发生的收 入,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收入,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
公司云产品业务、云服务业务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政策的变动及主要差 异情况对比如下:
① 云产品
软件产品、硬件产品或其组合业务下,合同中约定履约义务一般包括提供软件或者 开发软件、实施调试与安装以及免费维保(保证性质保)等履约义务,公司的产品及服 务只有整体交付时才可以给客户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属于在特定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故 在客户获取该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即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对方、 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提供的服务性质保系法定质保,不构成单项履约 义务,因此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无差异。
维保服务,该维保服务系服务型维保,维保期间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维保服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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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故属于履约在某一时段内履 行履约义务,故在在维保期间采用直线法确认收入,因此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在新收入 准则实施前后无差异。
② 云服务
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公有云服务的履约义务,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 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故属于履约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客户消 耗收取对应的价款,故收入确认准则为计费系统根据客户购买记录形成相应订单,按订 单中各产品的定价方式、产品使用量和使用时间计算消费金额,汇总形成消费报告。公 司根据消费报告结果按月确认云服务收入,因此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在新收入准则实施 前后无差异。
综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对公司不产生实质 影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 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等合并财务报表指标均不存在影响。
(三)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进行调整,导致净资产由 472,898,925.92 元调整为 423,659,523.82 元,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资本公积 | 122,361.16 | 127,011.87 |
4,650.71 |
| 未分配利润 | -78,617.49 | -88,192.14 |
-9,574.65 |
| 合计 | 43,743.68 | 38,819.73 |
-4,923.94 |
1、资本公积的调整
因前期股份支付核算差错,公司对股份支付费用进行调整,该事项调增资本公积 46,507,088.36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46,507,088.36 元。资本公积调整年度及金额如 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2013年度 | 39.77 | 38.26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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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 2014年度 | 82.86 | 99.48 |
16.62 |
| 2015年度 | 224.79 | 164.98 |
-59.81 |
| 2016年度 | 2,226.69 | 311.23 |
-1,915.47 |
| 2017年度 | 131.34 | 4,710.53 |
4,579.20 |
| 2018年度 | 1,587.24 | 3,618.92 |
2,031.69 |
| 合计 | 4,292.69 | 8,943.40 |
4,650.71 |
涉及公司资本公积的主要调整如下:
(1)2013-2015 年度股份支付的调整
2013-2015 年度股份支付调整的主要原因系对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期数处理不同 所致。授予协议约定:期权的百分之二十五(25%)应在授予开始日期后的前十二个月 结束时授予,剩余部分在接下来的三十六个月内按月等额分期授予,调整前简化为四期 处理,调整后根据授予协议的实际期数处理。
(2)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股份支付的调整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股份支付调整的主要原因系对拆除红筹架构并将员工期权激 励计划回落境内实体,允许部分尚未全部达到可行权状态的员工终止期权计划、进行加 速行权的会计处理不同所致。调整前将终止期权计划加速行权确认于 2016 年度,且按 照授予日公允价值确认剩余股份支付费用。调整后依据终止协议和授予协议,将终止期 权计划加速行权确认于 2017 年度,按当期公允价值与员工期权授予价格差额确认股份 支付费用。
(3)2018 年度股份支付的调整
2018 年度股份支付调整的主要原因系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变动。2018 年度股份支付 的授予日期均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调整前授予日公允价值以公司最近 PE 增资价格 确定,即 2017 年 6 月 6 日新增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蓝驰新 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 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股东,以现金认购公司新 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 57.81 元/股。2017 年 6 月 6 日增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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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股东 | 注册资本 | 出资金额 | 每股价格 (元/股) |
| 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7.87 | 23,000.00 | 57.81 |
| 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3.79 | 6,000.00 |
57.81 |
| 上海光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3.25 | 2,500.00 |
57.81 |
| 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93.78 | 11,202.00 | 57.81 |
| 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3.06 | 5,957.44 |
57.81 |
| 泛海丁酉(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60 | 2,000.00 |
57.81 |
| 北京盛合柏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78 | 276.05 |
57.81 |
| 深圳市招远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90 | 3,000.00 |
57.81 |
| 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11.38 | 18,000.00 | 57.81 |
| 北京融汇阳光新兴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42.18 | 14,000.00 | 57.81 |
|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2.99 | 10,000.00 | 57.81 |
| 合计 | 1,659.55 | 95,935.49 | 57.81 |
调整后授予日公允价值以公司最近 6 个月内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即 2019 年 4 月 26 日山东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 268,278.00 元股权以 29,958,148.00 元转让给佛山市景祥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涛将其持有 的 179,477.00 元股权以 20,041,891.00 元转让给佛山市景祥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转股价格 111.67 元/股。
授予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更接近转让时间 2019 年 4 月 26 日,故授予日公允价值 选择 2019 年 4 月 26 日的转股价格 111.67 元/股更具合理性。
2018 年度股份支付调整的次要原因系授予对象增加。调整前少计算天津冠绝网络 信息中心(有限合伙)2018 年 12 月 25 日对彭璟文出资成本为 82,800.00 元的股权激励。 两次股份支付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公允价值(元/股) | 授予股数(股) | 出资成本 | 股份支付费用 |
| 调整前 | 57.81 | 367,277.00 |
535.99 |
1,587.24 |
| 调整后 | 111.67 | 372,817.87 |
544.27 |
3,618.92 |
| 差额 | 不适用 | 5,540.87 | 8.28 |
2,0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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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分配利润的调整
涉及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主要调整如下:
(1)股份支付费用调减未分配利润 46,507,088.36 元。更正的理由详见 32(一) “1、 ” 资本公积的调整 。
(2)对关联方 Yunify Technologies (HK) Limited 垫付经营成本及经营费用调减未 分配利润 31,386,539.59 元。
(3)对公有云平台在线消费收入进行重新测算,对测算差异进行调整调减未分配 利润 6,035,135.88 元。
(4)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进行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 3,441,864.18 元。 主要系收入确认时点变化,应收账款及固定资产金额相应变化,导致坏账准备金额及固 定资产跌价准备金额变化。
(5)公司对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进行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 2,741,811.95 元。
(6)公司对报告期内部分跨期项目的收入成本进行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 1,779,314.99 元。
(7)公司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 1,593,832.29 元。根据固定资产 的类别和折旧年限、残值率对固定资产重新测算,根据差额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调整。 (8)公司对跨期薪酬进行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 1,329,951.83 元。
(9)公司对子公司北京优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付事项进行补提,调减未分配利 润 880,261.09 元。
(10)公司对代收代付款进行调整,调减未分配利润 268,551.22 元。
(11)公司根据经审计的联营单位净利润的份额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调增未分配利润 73,241.39 元。
(12)公司根据合并日北京优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面价值的份额对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调整,调增未分配利润 144,619.53 元。
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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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 月31 日/ 调整前 |
2019 年1 月31 日/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资产 | 128,278.52 | 125,657.78 |
-2,620.74 |
| 负债 | 80,988.63 | 83,291.83 |
2,303.20 |
| 所有者权益 | 47,289.89 | 42,365.95 |
-4,923.94 |
| 项目 | 2019 年1 月/调整前 | 2019 年1 月/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收入1 | 1,787.81 | 3,791.23 |
2,003.42 |
| 成本费用2 | 3,500.72 | 4,873.94 |
1,373.22 |
| 净利润 | -1,712.92 | -1,082.71 |
630.21 |
注 1:收入中包含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 收入;
注 2:成本费用中包含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公司报告期内的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 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 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亦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容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 性损益出具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100Z0135 号),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58 | 10.96 |
0.21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
310.82 | 230.74 |
73.05 |
7.79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8.2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 58.37 | 34.66 |
1,286.21 |
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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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60 | 160.03 |
5.89 |
-0.31 |
|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 | -5,589.52 |
-3,618.92 |
-4,336.88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321.21 | -5,153.13 |
-2,253.56 |
-4,287.15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 | - |
- |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21.21 | -5,153.13 |
-2,253.56 |
-4,287.15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 -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21.21 | -5,153.13 |
-2,253.56 |
-4,287.15 |
八、税项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税项和法定税率情况如下:
|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应税服务 | 17%、16%、13%、6%、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0% 注、25% |
注:子公司香港云计算、香港青云设立于中国香港,适用 16.50%的利得税税率;子公司印尼云计算设立 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适用 10%的增值税税率、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二)税收优惠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2〕27 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 〔2011〕4 号)和《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 号)的有关规定, 并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公司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为京 R-2014-1013,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 2016 年度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017-2019 年度可按照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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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 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611002447;于 2019 年 10 月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 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11003431,公 司于报告期内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公司 2017-2019 年度享受按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所得 税的优惠税率。2020 年 1-6 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2 、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国发〔2011〕4 号)第 1 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 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享受先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的政策。
3 、公司各项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情况
公司各项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各 项税收优惠合计金额较小,且公司净利润为负,对同期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对税收优惠 不存在依赖。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 | - |
- |
- |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2.50 | 193.42 |
73.09 |
82.37 |
| 合计 | 142.50 | 193.42 |
73.09 |
82.37 |
| 净利润 | -7,808.70 | -19,096.65 |
-14,945.85 |
-9,647.78 |
| 扣除税收优惠后的净利润 | -7,951.20 | -19,290.07 |
-15,018.94 |
-9,730.15 |
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软件产品 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属于国家 统一执行的长期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未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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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持续享受税收优惠。
(三)报告期税务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九、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中,除特殊说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口径计算。
(一)基本财务指标
| (一)基本财务指标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比率(倍) | 1.55 | 2.11 |
0.61 |
0.59 |
| 速动比率(倍) | 1.55 | 2.10 |
0.60 |
0.59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9.67% | 29.69% |
143.10% |
149.81%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7.22% | 33.17% |
141.84% |
148.6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 |
6.92 | 8.79 |
-29.75 |
-59.85 |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82% | 0.69% |
-0.44% |
-0.35%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73 | 3.59 |
2.82 |
3.00 |
| 存货周转率(次) | 312.03 | 172.67 |
122.68 |
353.87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元) |
-5,073.89 | -14,079.59 |
-10,474.11 |
-6,523.3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7,737.76 | -19,010.30 |
-14,945.85 |
-9,647.7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万元) |
-8,058.97 | -13,857.17 |
-12,692.29 |
-5,360.62 |
| 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的 比例 |
25.34% | 18.45% |
22.81% |
12.82% |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元) |
-0.96 | -2.45 |
-3.51 |
0.96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7 | -23.50 |
10.24 |
53.69 |
注: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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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100%
-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年度平均净额,已年化
-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年度平均净额,已年化
-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和摊销
-
9、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的比例=(费用化的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营业收入
-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 下:
| 下: | ||||
|---|---|---|---|---|
|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2020年1-6月 | / | -2.18 | -2.18 |
| 2019年度 | / | -5.59 |
-5.59 |
|
| 2018年度 | / | -12.93 |
-12.93 |
|
| 2017年度 | / | -8.77 |
-8.77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2020年1-6月 | / | -2.27 | -2.27 |
| 2019年度 | / | -4.08 |
-4.08 |
|
| 2018年度 | / | -10.98 |
-10.98 |
|
| 2017年度 | / | -4.87 |
-4.87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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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 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 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 1 )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分析
从供应商的交付形式考虑,公司的业务划分为云产品和云服务,两者在交付形式、 收入确认和成本构成上有显著区别:云服务在交付形式上为订阅式服务,按服务期限逐 步确认收入,成本构成主要为数据中心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供应商自有基础设施成本; 云产品在交付形式上为软硬件产品,按产品的交付和验收确认收入,成本构成主要为外 购硬件成本、人工实施成本等。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923.85 万元、28,176.12 万元、37,682.20 万元及 14,413.2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 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主营业务 | 14,409.52 | 99.97% |
37,637.52 | 99.88% |
28,110.64 | 99.77% |
23,891.59 | 99.87% |
| 云产品 | 7,963.48 | 55.25% |
24,609.48 | 65.31% |
15,912.66 | 56.48% |
12,504.89 | 52.27% |
| 云服务 | 6,446.04 | 44.72% |
13,028.03 | 34.57% |
12,197.98 | 43.29% |
11,386.69 | 47.60% |
| 其他业务 | 3.77 | 0.03% |
44.68 |
0.12% |
65.48 |
0.23% |
32.26 |
0.13% |
| 合计 | 14,413.29 | 100.00% | 37,682.20 | 100.00% |
28,176.12 | 100.00% |
23,923.8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的云计算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50%以上,按交 付形式可分为云产品、云服务两类。
总体而言,公司收入伴随客户对云计算产品及服务的采购需求的增长而增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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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各类业务收入均呈增长趋势,云产品收入提升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根据客户部署模式,云产品主要用于客户部署私有云;云服务中除了机柜托管业务, 主要用于客户部署公有云;混合云指客户同时使用单一或不同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从而 实现混合云解决方案,按行业惯例,不做财务分部;机柜托管业务不涉及核心云计算技 术,可在发行人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机柜,可作为托管形式混合云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综上,按私有云、公有云和机柜托管的业务分部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主营业务 | 14,409.52 | 99.97% |
37,637.52 | 99.88% |
28,110.64 | 99.77% |
23,891.59 | 99.87% |
| 私有云 | 7,963.48 | 55.25% |
24,609.48 | 65.31% |
15,912.66 | 56.48% |
12,504.89 | 52.27% |
| 公有云 | 6,263.73 | 43.46% |
12,574.74 | 33.37% |
11,797.09 | 41.87% |
11,212.54 | 46.87% |
| 机柜托管 | 182.31 | 1.26% |
453.29 |
1.20% |
400.89 | 1.42% |
174.15 |
0.73% |
| 其他业务 | 3.77 | 0.03% |
44.68 |
0.12% |
65.48 | 0.23% |
32.26 |
0.13% |
| 合计 | 14,413.29 | 100.00% |
37,682.20 | 100.00% |
28,176.12 | 100.00% |
23,923.85 | 100.00% |
公司 2020 上半年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云产品季节性特征较明显,上半年收入确 认金额低于下半年,且云产品板块 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2020 年上半年新冠 疫情管控严格,全国复工进度较低、大型客户采购计划延后,采购需求较往年有所下降, 随着 2020 年下半年国内新冠疫情持续向好、大型客户采购计划推进,云产品业务收入 预计将进一步上升。
( 2 )营业收入按业务区域分布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区域分布构成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境内业务 | 14,090.82 | 97.76% |
37,062.46 | 98.36% |
27,381.35 | 97.18% |
23,364.94 | 97.66% |
| 境外业务 | 322.47 | 2.24% |
619.74 |
1.64% |
794.77 |
2.82% |
558.91 |
2.34% |
| 合计 | 14,413.29 | 100.00% |
37,682.20 | 100.00% | 28,176.12 | 100.00% | 23,923.85 | 100.00% |
公司主要以境内业务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境内收入占比均在 97%以上,境外业 务收入主要为公司面向中国香港、东南亚国家提供云服务的相关收入,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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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在报告期内增长显著,2017-2019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速达 25.50%。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具体增长情况及趋势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
| 主营业务 | 14,409.52 | 37,637.52 |
33.89% | 28,110.64 | 17.66% |
23,891.59 |
| 云产品 | 7,963.48 | 24,609.48 |
54.65% | 15,912.66 | 27.25% |
12,504.89 |
| 云服务 | 6,446.04 | 13,028.03 |
6.80% | 12,197.98 | 7.12% |
11,386.69 |
| 其他业务 | 3.77 | 44.68 |
-31.77% | 65.48 | 102.95% |
32.26 |
| 合计 | 14,413.29 | 37,682.20 |
33.74% | 28,176.12 | 17.77% |
23,923.85 |
根据产品类型划分,公有云、私有云、机柜托管各期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
| 主营业务 | 14,409.52 | 37,637.52 | 33.89% |
28,110.64 |
17.66% |
23,891.59 |
| 私有云 | 7,963.48 | 24,609.48 | 54.65% |
15,912.66 |
27.25% |
12,504.89 |
| 公有云 | 6,263.73 | 12,574.74 | 6.59% |
11,797.09 |
5.21% |
11,212.54 |
| 机柜托管 | 182.31 | 453.29 | 13.07% |
400.89 |
130.20% |
174.15 |
| 其他业务 | 3.77 | 44.68 | -31.77% |
65.48 |
102.98% |
32.26 |
| 合计 | 14,413.29 | 37,682.20 | 33.74% |
28,176.12 |
17.77% |
23,923.85 |
报告期内,公司各核心业务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中,云产品业务增速更快, 是推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分析如下:
( 1 )云产品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云产品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 12,504.89 万元、15,912.66 万元、24,609.48 万元及 7,963.48 万元,营收规模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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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 年实现复合增长 40.29%。
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板块的上述业务可按照交付形式分为三类:A. 以软硬一体 组合产品形式交付;B. 以软件形式交付;C. 以服务形式交付。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 业务营业收入构成按交付形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变动比率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变动比率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
| 软硬一 体组合 产品 |
4,606.74 | 57.85% | 17,463.03 | 70.96% |
104.77% |
8,528.00 |
53.59% |
53.47% |
5,556.84 |
44.44% |
| 软件产 品 |
2,224.31 | 27.93% | 4,005.19 |
16.27% |
8.36% |
3,696.22 |
23.23% |
-14.89% |
4,342.63 |
34.73% |
| 服务 | 1,132.43 | 14.22% | 3,141.27 |
12.76% |
-14.83% |
3,688.43 |
23.18% |
41.57% |
2,605.42 |
20.84% |
| 总计 | 7,963.48 | 100.00% | 24,609.48 | 100.00% | 54.65% |
15,912.66 | 100.00% | 27.25% |
12,504.89 | 100.00% |
以软硬一体组合产品交付时,如果是自有品牌服务器,不会区分软硬件金额,以融 合设备的形式交付和确认售价,故无法分拆为硬件和软件收入;如果是客户指定品牌的 服务器,则会区分软硬件金额,但一般为整体组合报价的形式,软件或硬件部分收入金 额的核算标准不尽相同,不具有参考性。因此,软硬一体组合产品在收入核算时较难按 硬件、软件单独拆分核算,一般采用软硬一体组合产品口径进行整体核算。 ①软硬一体组合产品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软硬一体组合产品收入构成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 产品类型 超融合系统 软件定义存储产 品 小计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7 年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3,803.28 | 82.56% | 15,626.68 |
89.48% |
7,859.19 |
92.16% |
5,519.63 | 99.33% |
|
| 803.46 | 17.44% | 1,836.35 |
10.52% |
668.81 |
7.84% |
37.21 |
0.67% |
|
| 4,606.74 | 100.00% | 17,463.03 |
100.00% | 8,528.00 |
100.00% | 5,556.84 | 100.00% |
软硬一体组合产品收入主要由超融合系统及软件定义存储构成。报告期内,超融合 系统收入占比有所下降,软件定义存储收入占比逐步提升。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为发行人 于 2017 年推出的、正在重点推广的新一代存储类产品。报告期内,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快速上量、收入占比不断提升,主要驱动因素包括:(1)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可解决传 统存储方式痛点、市场空间广阔;(2)公司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线性能突出,不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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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满足企业不同的存储需求;(3)公司已有客户奠定了品牌与口碑,已有客户及 新增客户共同带动实现了销量爆发式增长。
报告期内,软硬一体组合产品相比于之前的软件产品,因其即开即用的易安装模式, 以及深度调优的软硬件配置和性能逐渐成为主流交付模式,收入构成由 2017 年度的 44.44%上升至 2019 年度的 70.96%,主要系公司迎合终端客户对于软硬一体组合产品的 青睐以及政企设备采购国产化替代的政策要求,以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等软 硬一体形态进行交付的订单数量逐年增多所致。2020 年 1-6 月软硬一体组合产品收入占 比为 57.85%,较 2019 年比例略有降低,主要系受上半年疫情影响软硬一体化产品的相 关采购、物流等环节受到相应影响,且上半年公司与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 南中心)(以下简称“山东超算中心”)的软件订单规模相对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软硬一体组合产品的营业收入具体增长情况及趋势如下:
A. 超融合系统爆发式增长、逐步成为云产品分部主力产品
超融合系统为公司云产品板块的核心产品之一。受益于公司在私有云市场的多年布 局及超融合系统构建技术的率先成熟,超融合系统逐步成为云产品分部收入的主要构成 部分。报告期内,超融合系统营业收入占比快速增长,由 2017 年的 44.14%大幅提升至 2019 年的 63.50%,2017-2019 年度复合增长率达 68.26%。2020 年 1-6 月超融合系统营 业收入占比为 47.76%,受山东超算中心软件订单影响导致相较 2019 年比例有所降低, 但除此之外,整体上升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超融合系统营业收入占比的快速增长有效 带动公司云产品分部收入的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包括:
a. 相比于纯软件交付的产品,软硬一体交付的超融合系统以其完整云交付、高可 扩展性、性能突出、密度优化、降低投入等优势受到银行、保险、交运、能源、政府机 构等大型传统企业的青睐,而此类客户正是青云专注服务的客户群体,青云超融合系统 具有 30 分钟构建简易线性扩容、性能深度调优、计算密度大的特点,在市场竞争中更 加具有竞争优势,已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
b. 公司经过多年探索,公司已针对多个细分行业开发了易捷版、标准版、高级版、 企业版等多种类型的超融合系统配置,自配置低至高形成了覆盖不同客户需求、面向不 同配置环境的全品类软件版本及硬件规格,可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选配,充分满足企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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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业务的系统需求,相较竞争对手,其云计算技术优势及企业级增强交付能力更为突出, 在竞标及竞争性谈判中具有一定优势;
c. 公司是率先布局私有云领域的云计算厂商之一,客户资源丰富、产品认可度较 高,前期所服务的客户存在设备更新及扩容需求时,公司凭借产品迭代开发及整体解决 — — — 方案优势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实现客户“初次采购 维保服务 运维支持 复购” 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了报告期内超融合系统的营业收入。
在云产品业务开展初期,为推广其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公司销售了部分预装非 付费版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基础版本的服务器,供客户采购后试用。基于谨慎性原则, 此类业务按净额确认收入。
B. 发力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形成新一代重点产品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是公司于 2017 年推出、正在重点推广的新一代软件定义存储产 品,目前已形成较好的销售局面。
报告期内,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快速上量,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37.21 万元、668.81 万元、1,836.35 万元和 803.46 万元,占比 分别为 0.30%、4.20%、7.46%和 10.09%,2017-2019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 602.46%, 主要驱动因素包括:
a.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解决传统存储方式痛点、市场空间广阔。面对云计算时代数 据爆炸式增长带来的存储需求,传统存储方式遇到了性能瓶颈、扩展性问题和运维困境, 软件定义存储的软件与硬件完全解耦,可对症解决传统存储方式的核心痛点,通过统一 池化管理打通众多异种存储资源,从而利用价格低廉的设备实现过去仅有高端设备才具 备的性能,并通过软件根据设定策略进行自动化管理,极大地降低运维复杂程度、基础 设施构建成本及管理成本。
b. 公司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性能突出。公司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线交付形式包括存储 软件、存储一体机两类,为客户提供纯软件、软硬一体等不同解决方案,已经覆盖块存 储、文件存储、对象存储等全形态存储类型。公司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全面,软硬件解耦 及自动化管理技术均居行业前列,客户部署方案及服务能力亦较为突出,不同存储产品 满足企业不同的存储需求,并可通过软件或软硬一体机多种形式完成交付。
- c. 已有客户奠定品牌口碑,已有客户及新增客户共同带动实现销量爆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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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前期销售云平台软件、超融合系统的过程中,已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奠定优质 的品牌口碑。伴随已有客户数据积累量及存储需求显著提升,以及新增在云计算基础设 施的投入,报告期内两类客户采购的叠加作用带动公司存储类产品销量爆发式增长。
②软件产品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软件产品收入构成情况主要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QingCloud云平台 | 2,163.16 | 97.25% | 3,860.89 |
96.40% |
3,539.99 |
95.77% |
4,299.90 |
99.02% |
| 战略软件 | 61.15 | 2.75% | 144.30 |
3.60% |
156.24 |
4.23% |
42.74 |
0.98% |
| 小计 | 2,224.31 | 100.00% | 4,005.19 |
100.00% | 3,696.22 |
100.00% | 4,342.63 | 100.00% |
软件产品收入主要由 QingCloud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构成。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企业云平台及战略软件营业收入分别为 4,342.63 万元、3,696.22 万元及 4,005.19 万 元,保持相对稳定,但收入占比有所下降,由 2017 年度的 34.73%下降至 2019 年度的 16.27%,主要系公司迎合客户需求趋势,重点主推超融合系统,主要对外销售的软件产 品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更多作为对客户的超融合系统解决方案整体销售、而非单独进 行大规模推广销售所致;此外,公司多款战略型软件产品仍在客户培育期、市场推广期,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金额占比较小,未贡献较多收入增速。2020 年 1-6 月企业云平台及战 略软件营业收入为 2,224.31 万元,由于前述疫情对于软硬一体化产品的采购及交付产生 较大影响,以及山东超算中心软件订单规模较大等因素影响,企业云平台及战略软件营 业收入占比相较前三年有所提升,占比为 27.93%。
2017 年至 2019 年,QingCloud 云平台收入占比产生小幅下降,战略软件收入占比 相应有小幅提升,主要系发行人面向未来发力布局战略型软件产品,报告期内发布了 KubeSphere®容器平台、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平台、RadonDB®分布式数据库在内等 多款战略型软件产品,并逐步形成了销售收入所致,具体如下: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不同版本的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桌面云等企业云平台软件, 以及在云平台上运行的平台应用。其中,企业云平台作为云产品基础平台型软件产品, 与公司提供的公有云平台统一架构,面向多行业提供一致的使用体验和运维管理,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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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最早推出的云产品类型。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企业云平台及战略软件营业收 入分别为 4,342.63 万元、3,696.22 万元及 4,005.19 万元,保持相对稳定,但收入占比有 所下降,由 2017 年度的 34.73%下降至 2019 年度的 16.27%,主要变动原因包括:
A. 企业云平台销售情况稳中有升,收入占比产生小幅下降
近年来大型客户私有云采购及供应链部署由纯软件采购转向超融合系统采购,公司 率先布局超融合系统领域,较同行业竞争对手其云计算技术优势及企业级增强交付能力 更为突出,较多长期客户转向采购内置企业云平台、软硬件组合一体的超融合系统;报 告期内公司迎合客户需求趋势,重点主推超融合系统,企业云平台主要作为对客户的整 体解决方案进行销售,总体而言,企业云平台与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中内置 企业云平台部分的合计销售金额在报告期内大幅提升。
B. 战略软件逐步实现产品化、商业化,收入占比逐步提升
公司面向未来发力布局战略型软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 KubeSphere[®] 容器平 台、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RadonDB[®] 分布式数据库在内等多款战略型软件产品。 其中,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已于报告期内形成销售收入,KubeSphere[®] 容器平台、 RadonDB[®] 分布式数据库于报告期内推出并逐步形成销售收入,QingCloud IoT 平台、 EdgeWize[®] 边缘计算平台已于 2019 年 7 月发布,构建了战略领域布局、新老产品迭代 的战略型软件产品序列。由于战略型软件产品仍在客户培育期、市场推广期,报告期内 销售收入金额占比较小,但增速显著。
| 平台发布时间 | 推出产品时间 | 形成收入时间 | |
|---|---|---|---|
| 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平台 | 2017年 | 2017年 | 2017年 |
| KubeSphere®容器平台 | 2018年 | 2018年 | 2018年 |
| RadonDB®分布式数据库 | 2018年 | 2018年 | 2019年 |
| QingCloud IoT平台 | 2019年 | 2020年(公测中) | 尚未形成 |
| EdgeWize®边缘计算平台 | 2019年 | 2020年(公测中) | 尚未形成 |
③服务
报告期内,服务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2,605.42 万元、3,688.43 万元、3,141.27 万元及 1,132.43 万元。 报告期内,服务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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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
| 软件定 制开发 |
310.43 | 27.41% | 1,833.41 | 58.37% | -33.59% | 2,760.57 | 74.84% | 12.61% | 2,451.50 | 94.09% |
| 驻场运 维咨询 |
478.08 | 42.22% | 685.89 |
21.83% | 21.20% | 565.93 |
15.34% | 514.11% | 92.15 |
3.54% |
| 售后支 持服务 |
341.38 | 30.15% | 586.78 |
18.68% | 67.36% | 350.61 |
9.51% |
467.65% | 61.77 |
2.37% |
| 培训服 务 |
2.54 | 0.22% | 35.20 |
1.12% |
210.89% | 11.32 |
0.31% |
- |
- |
0.00% |
| 合计 | 1,132.43 | 100.00% | 3,141.27 | 100.00% | -14.83% | 3,688.43 | 100.00% | 41.57% | 2,605.42 | 100.00 % |
服务收入于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收入规模占云产品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 20% 左右,与云产品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且保持相对稳定;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收入 规模及占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为避免定制开发及驻场运维等人工服务带来的低效 人力消耗,公司已逐步培训形成部分有技术团队及服务能力的经销商,可面向终端客户 独立承接定制开发业务,当年承接战略客户软件定制开发需求较少,仅承接其中毛利率 较高、对企业云平台通用功能迭代有帮助的定制开发项目,定制软件开发服务收入规模 因此有所下降。
公司主要提供的服务类型包括软件定制开发、驻场运维咨询、售后支持服务、培训 服务等,各类服务性业务内容如下:
A. 软件定制开发:面向客户基于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进行应用平台、计费系统、 桌面界面等相关定制开发服务。2019 年度收入规模及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公司 选择与青云产品可形成协同的战略客户定制化需求进行承接,不再参与未形成协同的定 制化需求所致。
B. 驻场运维咨询:面向终端客户,提供青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咨询、故障处 理中的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等服务。公司具备较强的运行维护服务及远程服务能力,已 形成专业解决方案团队对接售后服务需求,面向客户提供 IT 维保服务、运行维护服务 等;报告期初,IT 维保服务、售后支持服务一般由公司直接负责以保证服务质量,随 着对经销商及客户培训服务的深入开展,大部分经销商及部分长期客户已可自主部署实 施青云产品并使用、维护,运维服务可由公司、具备售后支持能力的经销商或具备独立 运维能力的部分长期客户提供,2019 年度运维服务增速已低于云产品总体增速。
基于此,2019 年下半年公司优化服务流程,由单一细分服务形式转为综合性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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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服务形式,通过电呼、网络沟通、上门支持等触达方式,综合提供涵盖部署安装服 务、运行维护服务及 IT 维保服务在内的全方位售后支持服务。在此情况下,部分由经 销商或客户具备运维能力的项目无需由发行人负责安装及后续运维,发行人无需承担安 装及实施义务。
C. 售后支持服务:主要面向终端客户,提供青云产品的维护保修服务,包括云计算 软件的维护、保修及更新升级服务等,公司按月摊销终端客户采购维保服务形成的收入。
D. 培训服务:主要面向经销商技术人员,亦部分面向终端客户 IT 人员,提供青云 产品的运维培训服务。由于超融合系统及云产品软件的高度集成性及运维专业性,公司 自 2018 年以来开展定期培训,推动相应 IT 技术人员掌握对青云产品的部署实施、使用 维护等能力,2018 年度、2019 年度收入金额分别为 11.32 万元、35.20 万元。2020 年 1-6 月,受上半年疫情影响,培训服务收入金额为 2.5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大型传统企业、政府等客户,并取得良好成绩,具体情况如下: ①终端客户数量、所在行业及对应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云产品板终端客户按客户行业分布构成如下:
| 下游细分市场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数量 | 占比 | 数量 | 占比 | 数量 | 占比 | 数量 | 占比 | |
| 企业服务 | 47 | 29.01% | 94 |
36.43% |
35 |
22.15% |
20 |
22.73% |
| 银行、保险、证券 | 42 | 25.93% | 53 |
20.54% |
40 |
25.32% |
31 |
35.23% |
| 制造、能源与交通 | 31 | 19.14% | 37 |
14.34% |
34 |
21.52% |
12 |
13.64% |
| 政府、事业单位 | 8 | 4.94% | 34 |
13.18% |
22 |
13.92% |
12 |
13.64% |
| 教育、医疗与其他 | 22 | 13.58% | 28 |
10.85% |
15 |
9.49% |
8 |
9.09% |
| 媒体、零售 | 12 | 7.41% | 12 |
4.65% |
12 |
7.59% |
5 |
5.68% |
| 合计 | 162 | 100.00% | 258 |
100.00% | 158 |
100.00% | 88 |
100.00% |
期内,云产品板块收入按客户行业分布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下游细分市场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银行、保险、证券 | 2,253.45 | 28.30% | 9,730.83 |
39.54% |
6,111.47 | 38.41% |
4,596.28 | 3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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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游细分市场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企业服务 | 1,445.83 | 18.16% | 4,632.39 |
18.82% |
2,163.29 | 13.59% |
2,731.28 | 21.84% |
| 政府、事业单位 | 130.62 | 1.64% | 4,180.97 |
16.99% |
3,173.11 | 19.94% |
2,196.22 | 17.56% |
| 教育、医疗与其他 | 2,557.67 | 32.12% | 2,832.17 |
11.51% |
594.51 |
3.74% |
279.88 |
2.24% |
| 制造、能源与交通 | 1,250.71 | 15.71% | 2,396.35 |
9.74% |
2,420.06 | 15.21% |
1,927.02 | 15.41% |
| 媒体、零售 | 325.20 | 4.08% | 836.78 |
3.40% |
1,450.21 | 9.11% |
774.21 |
6.19% |
| 合计 | 7,963.48 | 100.00% | 24,609.48 | 100.00% | 15,912.66 | **100.00% ** | **12,504.89 ** | 100.00% |
公司云产品的客户群体以传统企业为主。一方面,凭借其在技术方面的前瞻性布局 和完全自主可控性,受到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制造、能源、交通等工业领域, 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中院校的高度认可;另一方面,公司在各细分行业主要采 取优先突破行业头部龙头客户的销售策略,也使得其得以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口碑, 有利于后期实现面向更多优质客户的快速覆盖。
报告期内,云产品终端客户数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当年发生交易的终端客户 | 162 | 258 | 158 | 88 |
| 当年新增交易的终端客户 | 69 | 159 | 110 | 71 |
| 成立至今的累计终端客户 | 448 | 379 | 220 | 110 |
2017-2019 年,随着公司各行业领域经验及口碑的积累,云产品业务持续扩大终端 客户的覆盖数量,累计终端客户增长率均在 70%以上。2017-2019 年公司当年发生交易 的终端客户数量及新增交易终端客户数量稳步提升,且因公司云产品业务日渐成熟优质, 各年终端客户留存率也不断提升,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分别为 19.32%、30.38%、 38.37%及 57.41%。
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板块形成了大量持续覆盖的战略客户及应用案例,并新开发 了诸多大型客户,部分典型客户如下:
| 下游细分市场 | 已有覆盖的战略客户 | 报告期内开发的新客户 |
|---|---|---|
| 银行、保险、证券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泰康保险、阳光 |
浦发硅谷银行、武汉众邦银行、盛京银行、 汉口银行、温州银行、中原银行、江西银行、 内蒙古银行、唐山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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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游细分市场 | 已有覆盖的战略客户 | 报告期内开发的新客户 |
|---|---|---|
| 保险、海通证券、中国人保人寿等 | 联合社、民生证券、联讯证券、太平人寿保 险、华泰保险、安盛天平保险、英大保险、 陕西省国际信托、南华期货、泛海控股、川 财证券、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 |
|
| 企业服务 |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朗维 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科 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智云数据服务 有限公司等 |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成都华泰互联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微兴网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问云(北京)云 计算有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 承德创元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茶 卡盐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普 洱云、亿咖通等 |
| 政府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广东省公路管理 局路桥中心、陕西省信息中心 |
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公安局、沈阳市于 洪区政府、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高级 人民法院、河南电子口岸、云南省未成年犯 教管所、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国家超级 计算济南中心等 |
| 教育、医疗与其他 |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电子科技大学等 |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平顶山学 院、齐鲁工业大学、焦作大学、中南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清华大学 信息处、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重 庆大学、陕西天佑医疗等 |
| 制造、能源与交通 | 首都公路发展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合实验区、山东京博控股集团、金风科 技、四川航空、鞍钢集团等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 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北京市燃气集 团、中国国际航空、西部矿业集团、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本溪钢铁集团、津燃华润燃 气、中陕核集团、国家电网四川蜀电集团、 通威股份、泉峰集团、上海石化等 |
| 媒体、零售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时报在线、华 润创业、东北新闻网、江苏洋河酒厂等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浙江日报报业集 团、海外网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文联网络文 艺传播中心、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广东钻石 世家国际珠宝、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国家 广播电视总局七二四台等 |
②终端客户及销售特性带来的收入季节性因素
公司面向战略客户销售云产品通常具有典型季节性特征,主要与战略客户 IT 设施 采购与实施流程有关:典型的企业客户往往在上一年年底确定预算,第一季度做采购计 划,第二季度进行供应商的初步遴选,并针对项目需求进行 POC 测试,第三季度逐步 启动招标与采购流程,第四季度完成当年的采购与实施,并于年底前付款。受此影响, 公司云产品收入更多在第四季度确认,因而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根据分季度划分,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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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第一季度 | 2,977.06 | 4,932.57 |
1,982.08 |
- |
| 第二季度 | 4,986.42 | 4,220.24 |
2,793.37 |
1,243.71 |
| 第三季度 | - | 8,613.42 |
3,365.80 |
743.93 |
| 第四季度 | - | 6,843.26 |
7,771.40 |
10,517.26 |
| 合计 | 7,963.48 | 24,609.48 |
15,912.66 |
12,504.89 |
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季节性特征较明显,下半年收入确认金额显著高于上半年。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发行人在第四季度集中确认了较高比例的收入,分别为 84.11%、 48.84%,2019 年度,随着公司云产品收入增加、客户黏性提升,发行人逐步优化战略 客户的销售及服务流程,压缩招标采购、协议签署、物流送抵、实施服务的时间,在确 保交付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发行人自身作为实施服务的合同履约义务,四季度收入 比例有所下降,为 27.81%。
其中,发行人存在 12 月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A. 云计算行业 IT 设施采购与实施流程影响,云计算及 IT 基础设施行业可比公司 收入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
云计算行业属于 IT 基础设施,客户进行 IT 设施采购与实施周期较长,一般需考虑 采购计划制定、设备选型测试、招标及采购、ODM 制造、物流配送、实施安装等多个 流程。由于典型的企业客户往往在上年年底确定下一年度 IT 基础设施预算,后续 IT 设 施采购流程及时间通常具有典型且普遍的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制定采购计划,第二季 度进行供应商的初步遴选,并针对项目需求进行设备选型测试(POC 测试),第三季 度逐步启动招标与采购流程,第四季度完成当年的采购与实施,年末集中完工并完成验 收。
云计算及 IT 基础设施行业可比公司收入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 特别地,规模越小的可比公司季节性越明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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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季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卓易信息 | 第一季度 | 2,262.43 | 10.63% |
2,139.40 |
12.50% |
1,980.57 |
13.40% |
| 第二季度 | 5,186.29 | 24.37% |
2,298.46 |
13.43% |
4,305.80 |
29.14% |
|
| 第三季度 | 5,823.69 | 27.36% |
3,784.94 |
22.12% |
1,812.53 |
12.27% |
|
| 第四季度 | 8,010.95 | 37.64% |
8,891.17 |
51.95% |
6,679.05 |
45.20% |
|
| 深信服 | 第一季度 | 64,164.04 | 13.98% |
52,784.91 |
16.37% |
37,671.04 |
15.24% |
| 第二季度 | 91,695.17 | 19.98% |
65,049.83 |
20.17% |
52,692.25 |
21.31% |
|
| 第三季度 | 123,291.96 | 26.86% |
88,431.77 |
27.43% |
64,944.85 |
26.27% |
|
| 第四季度 | 179,838.72 | 39.18% |
116,178.55 |
36.03% |
91,939.32 |
37.19% |
|
| 中科曙光 | 第一季度 | 224,209.10 | 23.54% |
146,909.25 |
16.22% |
82,111.84 |
13.05% |
| 第二季度 | 236,445.05 | 24.82% |
193,612.38 |
21.38% |
133,830.11 |
21.26% |
|
| 第三季度 | 217,417.56 | 22.82% |
205,238.83 |
22.66% |
162,910.54 |
25.88% |
|
| 第四季度 | 274,575.32 | 28.82% |
359,927.49 |
39.74% |
250,569.85 |
39.81% |
|
| 紫光股份 | 第一季度 | 1,222,124.34 | 22.59% |
1,011,229.85 |
20.93% |
777,361.31 |
19.90% |
| 第二季度 | 1,066,018.49 | 19.70% |
1,233,135.12 |
25.53% |
910,366.54 |
23.30% |
|
| 第三季度 | 1,507,320.08 | 27.86% |
1,198,111.47 |
24.80% |
1,014,457.68 |
25.96% |
|
| 第四季度 | 1,614,442.85 | 29.84% |
1,388,102.16 |
28.74% |
1,204,918.56 |
30.84% |
|
| 发行人 云产品 业务 |
第一季度 | 4,932.57 | 20.04% |
1,982.08 |
12.46% |
- |
0.00% |
| 第二季度 | 4,220.24 | 17.15% |
2,793.37 |
17.55% |
1,243.71 |
9.95% |
|
| 第三季度 | 8,613.42 | 35.00% |
3,365.80 |
21.15% |
743.93 |
5.95% |
|
| 第四季度 | 6,843.26 | 27.81% |
7,771.40 |
48.84% |
10,517.26 |
84.11% |
B. 传统企业及大型战略客户预算管理带来的年底补充采购影响,面向传统企业及 大型战略客户的上市公司收入亦主要集中在 12 月
发行人面向战略客户主要来源于银行、保险、证券行业、企业服务行业、政府、事 业单位行业及制造、能源与交通行业等领域传统企业客户及大型战略客户,客户性质以 政府、国企、大型民企为主。该类客户的采购流程及特点如下:
a. 政府:政府普遍采用预算制,一般需要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按照自然年度进行采购,有专门的预算绩效考核。因为预算涉及立项、论证及审批等过 程,相关流程完成时间较长,通常每年下半年是招标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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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按自然年度拨付,并主要根据 年度预算进行对外采购,预算编制和考核方式与政府类似,客户为保证财政拨款充分利 用且年度执行与预算基本匹配,也会在年末集中采购。特别地,各类事业单位中,高校 客户由于寒暑假的影响通常在寒假后进行方案交流及产品测试,并提交当年的采购预算。 预算审批完成后,一般在暑假过后开始招标采购流程,因此采购完成往往在第四季度尤 其是 12 月份。
c. 金融行业:金融行业普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下一年度的预算 制订。如果当年预算未执行完毕,后续年度预算额度可能相应减少,因此金融企业倾向 于利用四季度进行集中采购。
d. 交通行业:公司交通行业客户一般为地方国资下属的大型公路、机场、铁路集 团,以及部分主业为相关领域的大型战略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主要通过财政预算及投资 额度进行对外采购,战略民企业主要通过年度预算进行对外采购,预算编制和考核方式 与金融行业客户类似,客户为保证年度执行与预算基本匹配,也会在年末集中采购。
综上所述,上述传统企业及大型战略客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根据 预算制定及执行时间,一般倾向于年末完成采购。除此之外,上述客户一般根据当年预 算执行情况确定下年预算金额,因此年末往往根据当年预算剩余额度,进行集中补充采 购,相关流程如方案制定、招投标及协议签署仍需在当年 12 月内完成,并要求年末需 完成当年项目完工、验收及投入使用,接近年底时急于完成,因此四季度特别是 12 月 一般呈现供需两旺的情形,发行人一般于 12 月密集加班协助客户完成交付及后续实施 安装(如需)。该等预算管理制度下补充采购使得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更为集中在 12 月。
报告期各期 12 月,政府、事业单位、金融行业、交通行业终端客户收入合计均为 当月收入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占比约 65%及以上,以 2019 年 12 月为例,前述行业终端 客户的收入合计占比达到 83.09%。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分类 | 2019 年12 月 | 2018 年12 月 | 2017 年12 月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政府机关 | 40.36 | 0.75% |
2,145.06 | 30.06% |
1,420.06 | 15.41% |
| 事业单位 | 677.79 | 12.62% |
66.02 | 0.93% |
280.36 | 3.04% |
| 国企 | 2,595.75 | 48.33% |
1,952.06 | 27.35% |
4,074.64 | 4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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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 2019 年12 月 | 2019 年12 月 | 2018 年12 月 | 2018 年12 月 | 2017 年12 月 | 2017 年12 月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银行、保险、证券 | 1,991.19 | 37.08% |
851.20 | 11.93% |
2,421.46 | 26.28% |
| 制造、能源与交通 | 456.70 | 8.50% |
988.01 | 13.84% |
1,436.53 | 15.59% |
| 教育、医疗及其他 | 25.81 | 0.48% |
15.50 | 0.22% |
145.98 | 1.58% |
| 企业服务 | 122.04 | 2.27% |
97.35 | 1.36% |
70.66 | 0.77% |
| 战略民企 | 1,753.74 | 32.65% |
1,950.11 | 27.33% |
2,565.85 | 27.85% |
| 银行、保险、证券 | 1,276.82 | 23.77% |
528.52 | 7.41% |
951.54 | 10.33% |
| 制造、能源与交通 | 19.94 | 0.37% |
166.39 | 2.33% |
487.60 | 5.29% |
| 媒体、零售 | 229.43 | 4.27% |
380.07 | 5.33% |
159.68 | 1.73% |
| 企业服务 | 227.54 | 4.24% |
875.14 | 12.26% |
967.02 | 10.50% |
| 中小企业 | 302.90 | 5.64% |
1,023.17 | 14.34% |
872.28 | 9.47% |
| 合计 | 5,370.53 | 100.00% |
7,136.42 | 100.00% |
9,213.19 | 100.00% |
IT 软硬件行业中,面向传统企业及大型战略客户的上市公司收入亦主要集中在 12 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力合微 海目星 亿华通 科思科技 发行人 云产品 业务 |
季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1-11月平均 | 1,692.64 | 6.12% |
1,207.44 |
6.42% |
1,022.55 |
7.58% |
|
| 12月 | 9,057.06 | 32.73% |
5,534.86 |
29.41% |
2,248.01 |
16.66% |
|
| 1-11月平均 | 6,503.59 | 6.31% |
5,995.91 |
7.49% |
4,591.67 |
7.20% |
|
| 12月 | 31,552.91 | 30.61% |
14,115.15 |
17.63% |
13,263.15 |
20.80% |
|
| 1-11月平均 | 1,225.15 | 2.21% |
781.21 |
2.12% |
114.23 |
0.57% |
|
| 12月 | 41,885.35 | 75.66% |
28,254.13 |
76.68% |
18,865.93 |
93.76% |
|
| 1-11月平均 | 2,557.22 | 3.82% |
2,422.19 |
4.40% |
220.73 |
6.82% |
|
| 12月 | 38,796.71 | 57.97% |
28,367.27 |
51.57% |
806.75 |
24.94% |
|
| 1-11月平均 | 1,749.00 | 7.11% |
797.84 | 5.01% |
299.25 | 2.39% |
|
| 12月 | 5,370.53 | 21.82% |
7,136.42 |
44.85% |
9,213.19 |
73.68% |
③ 渠道经销销售模式影响,出于账期考虑,一般在各季度最后一个月下单,出于 年度考核要求,一般在年底积极承揽项目并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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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模式下,二级经销商为了争取更长的账期,一般集中在季度末向总经销商下单; 总经销商与公司签署订单后需于信用期内支付款项,从资金周转和操作效率角度考虑, 总经销商一般根据二级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预付款项情况、终端客户验收时点要求等,批 量集中向公司下单并后续合并支付款项;因此出于账期考虑,经销模式下总经销商及二 级经销商一般亦有在各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下单的动机。
同时,公司对销售人员、经销商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即当年末应完成相关产品销售 的验收并确认收入及业绩情况,销售人员及经销商有动机于各年年末积极承揽项目,努 力促成下单并交付,因此,各年 12 月经销售人员、经销商的努力下收入将显著提升。 采用类似经销/代理模式的科创板信息技术类申报公司年度收入亦主要集中在 12 月, 具体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季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山石网科 | 1-11月平均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191.92 |
5.68% |
2,646.39 |
5.72% |
| 12月 | 未披露 | 未披露 |
21,116.58 |
37.56% |
17,195.54 |
37.13% |
|
| 奇安信 | 1-11月平均 | 1,692.64 | 6.12% |
1,207.44 |
6.42% |
1,022.55 |
7.58% |
| 12月 | 9,057.06 | 32.73% |
5,534.86 |
29.41% |
2,248.01 |
16.66% |
|
| 宝兰德 | 1-11月平均 | 未披露 | 未披露 |
803.46 |
6.57% |
697.56 |
8.05% |
| 12月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398.94 |
27.78% |
993.71 |
11.47% |
|
| 发行人 云产品 业务 |
1-11月平均 | 1,749.00 | 7.11% |
797.84 | 5.01% |
299.25 | 2.39% |
| 12月 | 5,370.53 | 21.82% |
7,136.42 |
44.85% |
9,213.19 |
73.68% |
根据上述因素影响,公司云产品交付及验收时间具有季节性特征。除部分紧急采购 项目、中小民营企业客户集采项目、原有长期客户单一来源续采项目及部分服务性项目 外,公司较大数量的战略客户云产品采购项目验收时间均主要集中于第四季度、特别是 12 月份,因而收入更多在第四季度及 12 月份确认,具有明显季节性特征具有合理性。 ( 2 )云服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云服务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86.69 万元、12,197.98 万元、13,028.03 万元及 6,446.04 万元,2017-2019 年度营业 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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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营业收入具体增长情况及变动趋势如下:
① 积极应对下游细分行业基本面变动,客户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收入按客户行业分布构成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下游细分市场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重 点 布 局 |
电商零售 | 792.34 | 12.29% |
1,637.14 | 12.57% |
1,335.59 | 10.95% |
1,179.11 | 10.36% |
| 物联网和 智能硬件 |
539.44 | 8.37% |
1,460.40 | 11.21% |
267.23 | 2.19% |
270.56 | 2.38% |
|
| 交通物流 | 1,145.99 | 17.78% |
1,475.87 | 11.33% |
851.70 | 6.98% |
473.77 | 4.16% |
|
| 制造业 | 256.25 | 3.98% |
638.27 | 4.90% |
750.40 | 6.15% |
378.53 | 3.32% |
|
| 传统金融 | 162.79 | 2.53% |
474.63 | 3.64% |
460.74 | 3.78% |
330.00 | 2.90% |
|
| 保 持 关 注 |
企业服务 | 1,377.49 | 21.37% |
2,527.21 | 19.40% |
2,746.32 |
22.51% |
2,569.82 |
22.57% |
| 传媒娱乐 | 762.59 | 11.83% |
1,822.61 | 13.99% |
2,042.88 |
16.75% |
1,856.82 |
16.31% |
|
| 适 当 调 整 |
互联网金 融 |
545.36 | 8.46% |
1,588.05 | 12.19% |
2,543.94 | 20.86% |
2,996.45 | 26.32% |
| 在线教育 | 230.45 | 3.57% |
511.86 | 3.93% | 727.14 | 5.96% | 1,000.00 | 8.78% | |
| 其他 | 633.35 | 9.83% |
892.00 | 6.85% |
472.05 | 3.87% |
331.64 | 2.91% |
|
| 总计 | 6,446.04 | 100.00% | 13,028.03 | **100.00% ** | 12,197.98 | **100.00% ** | 11,386.69 | 100.00% |
2017 年及此前,公司云服务面向的重点领域以互联网公司为主,2018 年下半年以 来,受下游部分细分行业基本面变动影响,公司云服务收入增长有所放缓:A. 受互联 网金融行业风险事件频发、监管机构政策监管大幅加强影响,互联网金融全行业整顿洗 牌,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随之停止或大幅缩减公有云平台及云服务的购买及投入,导致 公司相关行业云服务收入大幅下降;B. 受主管部门出台整治意见并加强监管要求影响, 在线教育 APP 及小程序大量下架,行业增速放缓导致公司在线教育客户收入下降较为 明显。
鉴于此,公司充分发挥其服务大型传统企业的经验和优势,重点挖掘企业服务、传 媒娱乐等原有优势行业客户的云服务需求,并不断完善细分行业解决方案,持续开发电 商零售、物联网和智能硬件、交通物流行业客户的新上云需求,积极调整客户结构,有 力弥补了部分下游细分行业变动导致的系统性需求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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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云服务板块中关键客户的构成也进行了持续优化,云服务终端 客户数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 年份 | 2020 年1-6 月 | 2019 | 2018 | 2017 | |
|---|---|---|---|---|---|
| 关键客户 | 消费金额(万元) | 5,843.24 | 11,594.17 |
10,535.36 |
9,667.48 |
| 消费金额占比 | 90.65% | 88.99% |
86.37% |
84.90% |
|
| 用户数(个) | 285 | 317 |
313 |
274 |
|
| ARPU(万元/个) | 20.50 | 36.57 |
33.66 |
35.28 |
|
| 小型客户 | 消费金额(万元) | 602.80 | 1,433.86 |
1,662.62 |
1,719.21 |
| 消费金额占比 | 9.35% | 11.01% |
13.63% |
15.10% |
|
| 用户数(个) | 2,464 | 3,445 |
3,940 |
4,751 |
|
| ARPU(万元/个) | 0.24 | 0.42 |
0.42 |
0.36 |
|
| 合计 | 消费金额(万元) | 6,446.04 | 13,028.03 | 12,197.98 |
11,386.69 |
| 用户数(个) | 2,749 | 3,762 | 4,253 |
5,025 |
|
| ARPU(万元/个) | 2.34 | 3.46 | 2.87 |
2.27 |
注:2017 年-2019 年关键客户为年消费大于 6 万元的客户,小型客户为年消费小于 6 万元的客户;2020 年 1-6 月关键客户为消费大于 3 万元的客户,小型客户为消费小于 3 万元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云服务业务关键客户收入占比达到 85%以上并逐步提高,平均单客 户年消费为 35 万元左右,关键客户数量保持增长。公司云服务业务小型客户数量相对 较多,但收入占比在 15%以下且逐步降低,平均单客户年消费仅为 0.4 万元左右,用户 数量持续减少。公司云服务客户数量的变化主要是公司为应对公有云行业激烈的竞争、 结合自身客户资源和业务布局优势进行主动调整所致,公司在战略上未采用强营销推广 手段和超越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降价策略大批量获客,而是更加关注传统大型企业的长期 稳定需求,因此,小型客户流失率较高,而关键客户保持稳定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云服务客户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为后续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② 客户黏性增强、个性化需求众多,应用平台服务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按类型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
| 基础资源与架 构服务 |
5,229.86 | 81.13% |
10,853.59 | 83.31% | 4.33% |
10,403.34 | 85.29% | 3.26% | 10,075.17 | 8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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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
| 应用平台服务 | 1,112.13 | 17.25% |
2,076.07 | 15.94% | 18.08% | 1,758.19 | 14.41% | 36.86% | 1,284.69 | 11.28% |
| 其他 | 104.05 | 1.61% |
98.38 |
0.76% |
169.93% | 36.45 |
0.30% |
35.68% | 26.86 |
0.24% |
| 合计 | 6,446.04 | 100.00% |
13,028.03 | 100.00% | 6.80% |
12,197.98 | 100.00% | 7.12% | 11,386.69 | 100.00% |
面对客户对云计算服务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公司及时响应需求开发了 QingCloud AppCenter 应用平台,逐步形成云服务的战略性打法,通过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获取新 客户,获客后逐步推广销售数据库与中间件、大数据平台、容器平台、物联网 IoT、人 工智能 AI 等应用平台服务,从而实现与客户的深度绑定。因此,云服务板块于报告期 内呈现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收入保持稳定、应用平台服务收入显著提升的态势,主要驱 动因素包括:
A. 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是核心基础服务,受公有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销售资费 调整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维护云服务重点客户、根据客户需求建议适合的云服务消 费套餐,并重点布局网络接入服务及 SD-WAN 服务,形成了全面的信息通讯技术服务 能力,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服务性能好、时延短、稳定性高,受到客户的认可与青睐, 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收入实现保持稳中略升,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收入分别为 10,075.17 万元、10,403.34 万元、10,853.59 万元及 5,229.86 万元。
其中,公司整合部分前期采购、但公有云服务尚未使用的冗余的机柜资源,搭配运 维服务技术,面向客户提供机柜托管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机柜托管业务收入保持持续 增长趋势,2018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度增长了 130.20%,主要系当年公司大力发掘 客户混合云构建需求,利用自身的 IDC 资源实现较多机柜托管服务销售所致;2019 年 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增长了 13.07%,主要系较多前期机柜托管客户续签合同、公司 进一步开发机柜托管客户并实现销售所致。
B. 随着客户对公有云平台的使用深入,对数据及信息的管理、分析、应用需求越 来越高,公司应用平台服务营业收入及占比逐步提升,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度及 2020 年 1-6 月收入分别为 1,284.69 万元、1,758.19 万元、2,076.07 万元及 1,112.13 万元,收入占比从 2017 年的 11.28%增长至 2019 年的 15.94%,并于 2020 年 1-6 月进一 步上升至 17.25%。考虑到应用平台服务的客户粘性更高,云服务结构变化是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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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客户认可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司云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公有云平台作为公司云服务板块中主要构成板块,按服务类型面向客户提供了以下 三类业务内容:①IaaS 服务:主要为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分部中于公有云平台在线运营 的计算服务、存储服务、网络服务及依托公有云基础资源与架构提供的混合云网络接入、 智能广域网等服务;②PaaS 服务:主要为应用平台服务分部中的各类 PaaS 应用服务; ③SaaS 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未提供 SaaS 服务,目前已通过北京爱工作形成了基于公 有云平台的企业数字化工作平台服务能力,未来预计将逐步产生相关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公有云业务各期在 IaaS、PaaS、SaaS 三部分的收入构成及变动情 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收入 金额 |
收入 构成 |
收入 金额 |
收入 构成 |
变动 比率 |
收入 金额 |
收入 构成 |
变动 比率 |
收入 金额 |
收入 构成 |
|
| IaaS服务 | 5,047.55 | 80.58% | 10,400.30 | 82.71% | 3.98% |
10,002.45 |
84.79% | 1.02% |
9,901.02 |
88.30% |
| PaaS服务 | 1,112.13 | 17.76% | 2,076.07 | 16.51% | 18.08% | 1,758.19 |
14.90% | 36.86% |
1,284.69 |
11.46% |
| SaaS服务 | -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 其他 | 104.05 | 1.66% | 98.38 | 0.78% |
169.93% | 36.45 |
0.31% |
35.68% |
26.86 |
0.24% |
| 总计 | 6,263.73 | 100.00% | 12,574.74 | 100.00% | 6.59% |
11,797.09 |
100.00% | 5.21% |
11,212.5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 IaaS 服务收入于报告期内略有小幅增加,变动比率均在 5%以内, 主要原因为:①受公有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销售资费调整影响,公司随之多次降低云 服务核心产品单价,以应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价格变动,对相关产品收入规模造成了较 大影响,IaaS 服务作为公有云平台的核心基础服务降价幅度更大,单次资费下调幅度一 般在 5%-20%之间,降价趋势及降价幅度均与公有云全行业情形保持一致;②公司经过 长期持续运营留存的长期客户多采用包年包月模式,较弹性计费模式下折扣水平有所增 加,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按包年包月模式计费的收入规模由 2017 年度的 5.16%增长至 2019 年度的 32.95%,2020 年 1-6 月进一步增长至 45.47%,包年包月模式平均单价有所 下降导致总体收入规模增速有所缩减。
公司 PaaS 服务收入金额及收入构成于报告期内均逐步提升,收入占公有云收入构 成从 2017 年度的 11.46%增长至 2019 年度的 16.51%,2020 年 1-6 月进一步增长至 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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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为:随着客户对公有云平台的使用深入,对数据及信息的管理、分析、应用需 求越来越高,公司响应需求开发了 QingCloud AppCenter 应用平台,逐步形成云服务的 战略性打法,通过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获取新客户,获客后逐步推广销售数据库与中间 件、大数据平台、容器平台、物联网 IoT、人工智能 AI 等 PaaS 服务,因此 PaaS 服务 收入金额及构成持续增加,具有合理性。
公司 SaaS 服务于 2019 年逐步产品化,报告期内尚未形成收入贡献。
在公有云预存储余量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余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比率 | 金额 | 变动比率 | 金额 | |
| 储值余量 | 2,223.70 | 2,208.17 | -4.52% |
2,312.77 |
11.59% |
2,072.54 |
报告期各期末公有云储值余量变化波动较小,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储值余量增长 11.59%,主要系当年公有云平台主要客户某省交通集团的充值金额较高,带动当期末预 储值余量有所上升;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下降 4.52%,主要系当年公有云平台主要客 户北京掌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于经营策略调整,减少对公有云平台资源的消耗及 投入,充值及消费金额大幅降低所致;2020 年 6 月末与 2019 年末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云服务按季度划分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第一季度 | 3,126.05 | 3,091.27 |
3,191.34 |
2,450.54 |
| 第二季度 | 3,319.99 | 3,322.86 |
3,144.97 |
2,710.93 |
| 第三季度 | 不适用 | 3,329.17 | 2,900.89 |
2,966.14 |
| 第四季度 | 不适用 | 3,284.73 | 2,960.78 |
3,259.11 |
| 合计 | 6,446.04 | 13,028.03 |
12,197.98 |
11,386.72 |
报告期内,公司云服务各季度收入波动较小,无明显季度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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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分析
1 、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18,596.52 万元、25,072.86 万元、32,968.29 万元及 13,025.1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业 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主营业务 | 13,025.14 | 100.00% |
32,968.29 |
100.00% |
25,072.86 |
100.00% |
18,592.61 |
99.98% |
| 云产品 | 4,618.64 | 35.46% |
16,484.25 |
50.00% |
10,567.09 |
42.15% |
7,468.15 |
40.16% |
| 云服务 | 8,406.50 | 64.54% |
16,484.03 |
50.00% |
14,505.77 |
57.85% |
11,124.46 |
59.82% |
| 其他业务 | - | - |
- |
- |
- |
- |
3.92 |
0.02% |
| 合计 | 13,025.14 | 100.00% |
32,968.29 |
100.00% |
25,072.86 |
100.00% |
18,596.5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的营业成本占比有所上升、云服务营业成本占比有所下降, 主要系云产品板块收入增速显著、软硬一体交付产品逐步成为主力导致外购硬件成本相 应增长所致。
2 、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公司营业成本规模在报告期内提升较为明显,按各核心业务对公司营业成本增长的 主要驱动因素分析如下:
( 1 )云产品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云产品板块营业成本分别 为 7,468.15 万元、10,567.09 万元、16,484.25 万元及 4,618.64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 营业成本复合增长率为 48.57%。云产品板块营业成本按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
| 外购成本 | 3,343.53 | 72.39% | 14,549.86 | 88.27% | 101.88% | 7,207.34 | 68.21% | 44.55% | 4,985.92 | 66.76% |
| 职工薪酬 | 658.60 | 14.26% | 1,254.22 | 7.61% |
26.19% | 993.92 |
9.41% |
16.97% | 849.70 |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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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
| 固定资产 折旧 |
0.85 | 0.02% |
3.71 |
0.02% |
-50.67% | 7.51 |
0.07% |
4.70% |
7.18 |
0.10% |
| 无形资产 摊销 |
4.72 | 0.10% |
9.43 |
0.06% |
0.00% |
9.43 |
0.09% |
106.90% | 4.56 |
0.06% |
| 软件开发 成本 |
454.66 | 9.84% |
336.12 |
2.04% |
-84.64% | 2,187.79 | 20.70% | 45.46% | 1,504.01 | 20.14% |
| 驻场运维 咨询成本 |
109.74 | 2.38% |
183.76 |
1.11% |
211.05% | 59.08 |
0.56% |
12.96% | 52.30 |
0.70% |
| 其他成本 | 46.54 | 1.01% |
147.14 |
0.89% |
44.24% | 102.01 |
0.97% |
58.20% | 64.48 |
0.86% |
| 合计 | 4,618.64 | 100.00% | 16,484.25 | 100.00% | 56.00% | 10,567.09 | 100.00% | 41.50% | 7,468.15 | 100.00% |
伴随云产品收入增长,云产品成本亦相应增长,主要原因为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 存储产品等软硬一体交付产品逐步成为主力,外购硬件成本相应增长。
①外购成本:云产品板块的主要成本,主要系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等软 硬一体交付产品所需 ODM 硬件部分的外采成本,包括公司外采的服务器、存储机、闪 存卡等配套设备。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占云产品板块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 为 66.76%、68.21%、88.27%。2020 年 1-6 月外购成本占比为 72.39%,虽占比有所下降, 但依旧为云产品板块营业成本最主要构成部分,其变动主要系受 2020 年上半年疫情影 响,与软硬一体化产品收入构成变化趋势保持一致。
②职工薪酬:主要为云产品板块与直接成本相关的员工薪酬,包括负责技术运维、 实施安装、解决方案等职能的员工。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占云产品板块营 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38%、9.41%、7.61%,呈持续下降趋势,2020 年 1-6 月占云产 品板块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14.26%,其变动主要系由于新冠疫情、销售季节性等因素影 响,2020 年 1-6 月外购成本较低,职工薪酬作为固定支出变动较小,因此相对占比提升。
③固定资产折旧:主要为云产品板块与直接成本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主要为云产 品板块与直接成本相关的员工使用的办公设备等相关固定资产。
④无形资产摊销:主要为云产品板块与直接成本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主要为云产 品板块与直接成本相关的员工使用的软件等相关无形资产。
⑤软件开发成本:主要为外聘第三方 IT 服务机构向云产品板块客户提供的外包软 件开发支出。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业务重点面向大型传统企业开展,相较于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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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和互联网客户,此类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相对较多。为保证公司能够专注于云计算前 沿、核心技术的研发,以及标准化架构和产品的构建,公司通常会将非云计算核心系统、 客户定制化程度高的应用软件外包给第三方 IT 服务机构进行开发,相应产生了应用软 件开发成本。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软件开发成本分别为 1,504.01 万元、2,187.79 万元、336.12 万元及 454.66 万元,报告期内成本金额波动较大 与下游客户定制化需求有关,2018 年公司承接较多下游客户定制开发需求,因此相应 外包软件开发成本支出较多。
⑥驻场运维成本:主要为外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向云产品板块客户提供的驻场运维咨 询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提供售后支持服务与驻场运维咨询服务,其中部分 需定期上门、远距离、低技术要求的常规性驻场运维咨询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进 行,主要面向终端客户的硬件设备及数据中心机房运维需求,产生一定驻场运维咨询成 本。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驻场运维咨询成本分别为 52.30 万元、59.08 万元、183.76 万元及 109.74 万元。
按不同交付形式分类,公司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相关产品成本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软硬一体化产品 | ||||||||
| 超融合系统 | 2,993.69 | 85.05% | 12,177.66 |
90.99% |
6,328.01 |
93.52% |
4,451.60 |
99.38% |
| 软件定义存储 | 526.13 | 14.95% | 1,205.61 |
9.01% |
438.26 |
6.48% |
27.56 |
0.62% |
| 小计 | 3,519.82 | 100.00% | 13,383.27 |
100.00% | 6,766.27 |
100.00% | 4,479.16 |
100.00% |
| 软件产品 | ||||||||
| QingCloud云平台 | 166.50 | 91.74% | 448.15 |
81.56% |
501.36 |
84.69% |
840.05 |
99.59% |
| 战略软件 | 14.99 | 8.26% | 101.3 |
18.44% |
90.62 |
15.31% |
3.42 |
0.41% |
| 小计 | 181.49 | 100.00% | 549.45 |
100.00% | 591.98 |
100.00% | 843.47 |
100.00% |
| 服务 | ||||||||
| 软件定制开发 | 463.74 | 50.55% | 1,589.38 |
62.29% |
2,669.89 |
83.20% |
2,025.73 |
94.42% |
| 驻场运维咨询 | 306.75 | 33.44% | 492.15 |
19.29% |
262.54 |
8.18% |
96.02 |
4.48% |
| 售后支持服务 | 137.51 | 14.99% | 417.04 |
16.34% |
271.95 |
8.48% |
23.76 |
1.11% |
| 培训服务 | 9.32 | 1.02% | 52.96 |
2.08% |
4.46 |
0.14% |
0.00 |
0.00% |
| 小计 | 917.32 | 100.00% | 2,551.53 |
100.00% | 3,208.83 |
100.00% | 2,145.52 |
100.00% |
1-1-40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产品 QingCloud 云平台成本占比略有下降、战略软件略有上升; 软硬一体化产品中超融合系统成本占比略有下降、软件定义存储成本占比略有上升,主 要详见本节“(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营业收入变动分析”之“(1)云产品”中 所述的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所致。总体来看,软件产品及软硬一体化产品成本构成变化情 况与营业收入构成变化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相关产品成本主要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①软硬一体组合产品
A. 超融合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超融合系统分部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成本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7 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外购成本 | 2,868.96 | 95.83% | 12,045.14 | 98.91% |
6,213.68 |
98.19% |
4,304.19 |
96.69% |
| 驻场运维 | - | - | 0.00 |
0.00% |
0.40 |
0.01% |
25.80 |
0.58% |
| 职工薪酬及其他 | 124.74 | 4.17% | 132.52 |
1.09% |
113.93 |
1.80% |
121.61 |
2.73% |
| 合计 | 2,993.69 | 100.00% | 12,177.66 | 100.00% | 6,328.01 |
100.00% | 4,451.60 |
100.00% |
超融合系统产品的成本主要由外购成本构成,主要为外购配套服务器、服务器配件 等硬件设备形成的成本。报告期内,外购成本占比分别为 96.69%、98.19%、98.91%及 95.83%,占比稳定。2017-2019 年外购成本占比有小幅上升,主要系发行人持续全面构 建解决方案团队,随着解决方案团队磨合熟练,部署配置及运维效率得到有效提升,职 工薪酬及其他成本规模保持稳定,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成本占比产生 小幅下降所致。
B.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分部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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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成本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外购成本 | 273.67 | 52.02% | 977.96 |
81.12% |
352.93 |
80.53% |
27.56 |
100.00% |
| 职工薪酬及其他 | 252.46 | 47.98% | 227.65 |
18.88% |
85.33 |
19.47% |
0.00 |
0.00% |
| 合计 | 526.13 | 100.00% | 1,205.61 |
100.00% | 438.26 |
100.00% | 448.15 |
100.00%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的成本主要由外购成本构成,主要为外购配套存储服务器、服务 器配件等硬件设备形成的成本。报告期内,外购成本占比分别为 100.00%、80.53%、81.12% 及 52.02%,占比下降,主要由于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为发行人 2017 年推出的、正在重点 推广的新一代存储类产品,产品规模整体偏小但处于快速上量过程中,部分首次大规模 采购存储产品的战略客户项目对实施安装要求较高,因此职工薪酬及其他成本投入增速 大于外购成本增速,使外购成本占比产生下降。
②软件产品
A. QingCloud 云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 QingCloud 云平台分部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成本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外购成本 | 18.76 | 11.27% | 51.22 |
11.43% |
129.94 |
25.92% |
327.53 |
38.99% |
| 职工薪酬及其他 | 147.74 | 88.73% | 396.92 |
88.57% |
371.42 |
74.08% |
512.52 |
61.01% |
| 合计 | 166.50 | 100.00% | 448.15 |
100.00% | 501.36 |
100.00% | 840.05 |
100.00% |
QingCloud 云平台产品的成本主要由职工薪酬及其他成本构成,外购成本占比较低, 主要为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外购部分配套软件及非核心功能组件以满足客户系统需求形 成的成本。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及其他成本占比分别为 61.01%、74.08%、88.57%及 88.73%, 占比持续上升,主要由于发行人在报告期初期按照客户需求存在部分外部软件采购及适 配需要,随着外采需求的不断减少,QingCloud 云平台的外购成本也持续降低,相应的 成本占比也逐年递减。
B. 战略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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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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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战略软件产品分部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成本项目 外购成本 职工薪酬及其他 合计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5.09 | 33.96% | 61.95 |
61.15% |
25.77 |
28.44% |
0.00 |
0.00% |
|
| 9.89 | 66.04% | 39.35 |
38.85% |
64.85 |
71.56% |
3.42 |
100.00% |
|
| 14.99 | 100.00% | 101.30 |
100.00% | 90.62 |
100.00% | 3.42 |
100.00% |
战略软件产品的成本亦主要由外购成本和职工薪酬及其他成本构成,外购成本主要 为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外购部分配套软件及非核心功能组件以满足客户系统需求形成的 成本。报告期内,战略软件产品成本构成比例波动较大,主要系战略软件产品为发行人 面向未来发力布局的战略型软件产品,整体产品规模较小、成本构成敏感度较高,2018 及 2019 年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外购了 iFCloud 产品所需的外部套件,使其成本构成产 生了较大波动。
③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分部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软件定制开发 | 463.74 | 50.55% | 1,589.38 | 62.29% | 2,669.89 | 83.20% | 2,025.73 | 94.42% |
| 驻场运维咨询 | 306.75 | 33.44% | 492.15 | 19.29% | 262.54 | 8.18% | 96.02 | 4.48% |
| 售后支持服务 | 137.51 | 14.99% | 417.04 | 16.34% | 271.95 | 8.48% | 23.76 | 1.11% |
| 培训服务 | 9.32 | 1.02% | 52.96 | 2.08% | 4.46 | 0.14% | 0.00 | 0.00% |
| 合计 | 917.32 | 100.00% | 2,551.53 | 100.00% | 3,208.83 | 100.00% | 2,145.52 | 100.00% |
各类服务性业务的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A. 部分应用软件开发项目外包第三方 IT 服务机构,对应成本规模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业务重点面向大型传统企业开展,相较于中小企业客户和互 联网客户,此类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相对较多。为保证公司能够专注于云计算前沿、核心 技术的研发,以及标准化架构和产品的构建,公司通常会将非云计算核心系统、客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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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化程度高的应用软件外包给第三方 IT 服务机构进行开发,相应产生了应用软件开发 成本。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软件开发成本分别为 1,504.01 万元、2,187.79 万元、336.12 万元及 454.66 万元,报告期内成本金额波动较大与下游客 户定制化需求有关,2018 年公司承接较多下游客户定制开发需求,因此相应外包软件 开发成本支出较多。
B. 部分维保及运维服务外包第三方服务机构,产生一定驻场运维咨询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提供售后支持服务与驻场运维咨询服务,其中部分需定 期上门、远距离、低技术要求的常规性驻场运维咨询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进行, 主要面向终端客户的硬件设备及数据中心机房运维需求,产生一定驻场运维咨询成本。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驻场运维咨询成本分别为 52.30 万元、 59.08 万元、183.76 万元及 109.74 万元。
- C. 构建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团队,人工成本有所上升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客户维护,招募开发经验丰富的资深工程师、构建售后技术 团队,为云产品客户提供售前解决方案及售后支持服务。报告期内,由于团队人员数量 增加且员工薪酬上升,计入营业成本的职工薪酬相应增加。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职工薪酬占云产品板块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38%、9.41%、 7.61%及 14.26%,2017-2019 年复合增速低于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增速、服务及其他业务 收入增速,体现公司部署配置及运维效率有效提升。
( 2 )云服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云服务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11,124.46 万元、14,505.77 万元、16,484.03 万元及 8,389.99 万元,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 营业成本按性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
| 数据中心 | 4,740.12 | 56.50% | 9,195.91 | 55.79% |
14.30% | 8,045.68 | 55.47% |
24.95% | 6,438.97 | 57.88% |
| 折旧摊销 | 2,466.70 | 29.40% | 4,590.07 | 27.85% |
7.68% |
4,262.61 | 29.39% |
39.23% | 3,061.51 | 27.52% |
| 职工薪酬 | 714.49 | 8.52% |
1,669.49 | 10.13% |
17.54% | 1,420.40 | 9.79% |
48.96% | 953.56 |
8.57% |
| 维保成本 | 202.89 | 2.42% |
293.84 |
1.78% |
55.87% | 188.52 |
1.30% |
-16.16% | 224.86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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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增速 | 金额 | 占比 | |
| 其他成本 | 265.79 | 3.17% |
734.72 |
4.46% |
24.83% | 588.56 |
4.06% |
32.09% | 445.56 |
4.01% |
| 合计 | 8,389.99 | 100.00% | 16,484.03 | 100.00% | 13.64% | 14,505.77 | 100.00% | 30.40% | 11,124.46 | 100.00% |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营业成本规模较高,主要由固定资产等的折旧摊销和数据中 心的采购成本构成,报告期内,两项成本合计占比云服务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85.40%、 84.85%、83.63%及 85.90%,具体如下:
①数据中心: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云服务需要在部署于数据中心机房里的服务器等固 定资产上运行,数据中心、带宽及 IP 资源为成本端的主要采购对象。报告期内,公司 结合对云服务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需求预判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对数 据中心资源进行适当提前采购和部署。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数据中心成本分别为 6,438.97 万元、8,045.68 万元、9,195.91 万元及 4,740.12 万元, 占云服务板块营业成本比例约为 55%。
②折旧摊销:云服务板块折旧摊销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持续性的 采购部署,随着公司公有云平台资源使用量、客户消费金额的持续增长,公司制定和执 行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固定资产以满足平台运行及客户 使用需求。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固定资产中服务器账面原 值为 12,360.19 万元、14,185.89 万元、17,827.70 万元及 17,941.93 万元,网络设备账面 原值为 6,595.50 万元、10,188.42 万元、12,921.23 万元及 12,916.29 万元,对应折旧摊销 金额为 3,061.51 万元、4,262.61 万元、4,590.07 万元及 2,419.30 万元,占云服务板块营 业成本比例约 30%。
③职工薪酬:主要为云服务板块与直接成本相关的员工薪酬,包括负责运行维护、 技术调试、后台服务等职能的员工。
④维保成本:主要为外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向公司 IDC 机房及相应服务器、网络设 备等固定资产提供的维修、运维、测试、保障服务。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营业成本规模的变动情况及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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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受行业商务惯例及公司采购模式影响,数据中心成本构成云服务板块主要成本
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云服务需要在部署于数据中心机房里的服务器等固定资产上运 行,数据中心、带宽及 IP 资源为成本端的主要采购对象。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对云服 务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需求预判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对数据中心资源 进行适当提前采购和部署。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数据中 心成本分别为 6,438.97 万元、8,045.68 万元、9,195.91 万元及 4,740.12 万元,占云服务 板块营业成本比例约为 55%。
公司整合部分前期采购、但公有云服务尚未使用的冗余的机柜资源,搭配运维服务 技术,面向客户提供机柜托管服务。报告期内,机柜托管业务的业务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
| 营业成本 | 144.90 | 362.97 |
15.86% |
313.30 |
143.59% |
128.62 |
报告期内,公司机柜托管业务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保持同向变动趋势,2018 年度 营业成本较 2017 年度增长了 143.59%,2019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8 年度增长了 15.86%, 变动幅度略大于营业收入,主要原因包括:①IDC 机柜资源价格逐年有一定程度上涨趋 势,全行业 IDC 采购成本均有所上升,公司营业成本亦受上游行业影响有所上升;② 公司同步扩充运营维护 IDC 机房的基础设施部门人员,计入营业成本的员工薪酬略有 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数据中心资源的采购成本较高,主要受数据中心商务模式惯例及公司特 有采购模式影响。根据国内数据中心采购通例,数据中心资源由电信运营商当地分公司 及当地数据中心服务商提供,一地一事一议;价格方面,数据中心资源采购弹性较小, 一般要求一定资源量的起始采购数量,采购期限及数量对单位价格的影响亦较为明显。
为提升云服务性能、优化客户体验,公司在全国及部分境外市场均部署有公有云平 台服务节点,相应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印尼等主要节点位置部署固定资 产、采购数据中心资源,因此数据中心供应商数量较多,单家采购规模相对较小,为获 得更好的价格折扣,公司一般签署期限较长、数量较大的采购协议,随之产生了较大规 模的数据中心成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扩大公有云平台服务规模、提高自用设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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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冗余资源外租提供托管服务等方式提高数据中心资源使用率,摊薄单位收入数据中 心采购成本,已取得一定成效。
② 云服务所需固定资产新增部署及换代升级,相应带来折旧摊销金额提高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折旧摊销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持续性的采 购部署,用以满足以下三方面业务需求:
A. 业务扩张需求:2017-2019 年公司云服务营业收入复合增速为 6.96%,新增开设 了印尼雅加达等大区及在已有大区新增开设了平台节点,业务规模稳步提升;随着公司 公有云平台资源使用量、客户消费金额的持续增长,公司制定和执行服务器、网络设备 等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固定资产以满足平台运行及客户使用需求;
B. 资源预配需求:公有云平台的采购特点是“投入先行”,配置部署需早于服务 上线提供大约数月周期,公司根据市场环境、业务发展预期及新增节点的固定资产配置 需求,提前部署一定量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支持业务扩张;
C. 换代升级需求:根据摩尔定律,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 器件数目(即服务器单位算力)约 18-24 个月增加一倍。作为公有云服务的主流提供商, 公司需紧跟硬件升级步伐,按需制定固定资产更新计划,替换老旧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以提升公有云平台服务能力。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固定资产中服务器账面原值为 12,360.19 万元、14,185.89 万元、17,827.70 万元及 17,941.93 万元,网络设备账面原值 为 6,595.50 万元、10,188.42 万元、12,921.23 万元及 12,916.29 万元,对应折旧摊销金额 为 3,061.51 万元、4,262.61 万元、4,590.07 万元及 2,419.30 万元,占云服务板块营业成 本比例约 30%。2018 年云服务板块折旧摊销金额增速较快,主要系公司于 2012-2013 年公有云平台上线之初采购的首批固定资产已基本达到使用年限、采购更新固定资产用 于替换原有算力所致。
公司在国内云计算市场拥有较强的用户口碑及品牌影响力,并通过高质量的云服务 获得了大量的长期留存客户,因此公司高度重视其服务的稳定性;此外,大型传统企业 客户,尤其是交通物流、制造业等客户在公司客户群的占比较高,相应也对公司各类服 务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在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时,更偏向于性能更强、 稳定性更高的进口设备或高端设备,采购成本也会相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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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战略性布局网络接入服务及 SD-WAN 服务,报告期内投入较高
为实现构建云网融合的完整技术架构体系,公司持续重点布局公有云平台网络服务、 混合云网络接入服务及 SD-WAN 服务,为此购置了一定数量的高端波分传输设备、路 由器等用于外网传输的网络传输设备,亦配套采购了一定量带宽、专线、IP 等电信资 源,较大程度提高了云服务板块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了全面的信息通讯技 术服务能力,所购置波分传输设备及路由器等用于外网传输的网络传输设备对应的固定 资产折旧对云服务营业成本的影响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波分传输设备及路由器折旧金额 | 685.45 | 1,236.09 |
1,121.61 | 526.36 |
| 占云服务板块固定资产折旧的比 例 |
28.61% | 27.41% |
27.07% | 18.62% |
| 占云服务板块营业成本的比例 | 8.15% | 7.50% |
7.73% | 4.73% |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1 、毛利构成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毛利分别为 5,327.33 万元、 3,103.26 万元、4,713.91 万元及 1,388.1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按业务类别构成如 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主营业务 | 1,384.38 | 99.73% |
4,669.23 |
99.05% |
3,037.78 |
97.89% |
5,298.98 |
99.47% |
| 云产品 | 3,344.84 | 240.96% | 8,125.23 |
172.37% |
5,345.57 |
172.26% |
5,036.74 |
94.55% |
| 云服务 | -1,960.46 | -141.23% | -3,456.00 |
-73.31% |
-2,307.79 |
-74.37% |
262.23 |
4.92% |
| 其他业务 | 3.77 | 0.27% |
44.68 |
0.95% |
65.48 |
2.11% |
28.35 |
0.53% |
| 合计 | 1,388.15 | 100.00% | 4,713.91 |
100.00% |
3,103.26 |
100.00% |
5,327.33 |
100.00% |
报告期内,云产品对公司整体毛利的贡献最大;受行业竞争加剧、客户结构调整和 投入持续增加三重因素影响,云服务毛利逐年下降,目前毛利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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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27%、 11.01%、12.51%及 9.63%,具体构成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 | 9.61% | 12.41% | 10.81% |
22.18% |
| 云产品 | 42.00% | 33.02% | 33.59% |
40.28% |
| 云服务 | -30.41% | -26.53% | -18.92% |
2.30% |
| 其他业务 | 100.00% | 100.00% | 100.00% |
87.86% |
| 合计 | 9.63% | 12.51% | 11.01% |
22.27%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较为明显,主要系其产品结构变动和云服务毛利率 持续下降所致,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 1 )云产品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
| 软硬一体化产品 | ||||||||
| 超融合系统 | 809.58 | 21.29% | 3,449.02 |
22.07% |
1,531.18 |
19.48% | 1,068.03 |
19.35% |
| 软件定义存储 | 277.33 | 34.52% | 630.74 |
34.35% |
230.55 |
34.47% | 9.65 |
25.93% |
| 小计 | 1,086.92 | 23.59% | 4,079.76 |
23.36% | 1,761.73 |
20.66% | 1,077.68 |
19.39% |
| 软件产品 | ||||||||
| QingCloud 云平 台 |
1,996.66 | 92.30% | 3,412.74 |
88.39% |
3,038.63 |
85.84% | 3,459.85 |
80.46% |
| 战略软件 | 46.16 | 75.49% | 43.00 |
29.80% |
65.62 |
42.00% | 39.32 |
92.00% |
| 小计 | 2,042.82 | 91.84% | 3,455.74 |
86.28% | 3,104.24 |
83.98% | 3,499.16 |
80.58% |
| 服务 | 215.11 | 19.00% | 589.74 |
18.77% | 479.60 | 13.00% | 459.90 | 17.65% |
| 总计 | 3,344.84 | 42.00% | 8,125.23 |
33.02% | 5,345.57 |
33.59% | 5,036.74 |
40.28% |
报告期内,云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0.28%、33.59%、33.02%及 42.00%,2018 年以来 毛利率保持稳定,具体原因及趋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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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软硬一体组合产品成主流交付模式,公司产品结构已趋于稳定
为迎合终端客户对于软硬一体组合产品的青睐以及政企设备采购国产化替代的政 策要求,公司云产品板块中以超融合系统、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等软硬一体形态进行交付 的订单数量逐年增多,云产品板块业务结构发生一定变化。软硬一体组合产品所集成的 服务器等硬件部分,定价水平较为透明和固定,硬件部分毛利率相比于软件部分明显偏 低;此外,公司提供运维、维保、培训等人工服务,毛利率水平与软硬一体组合产品亦 相近。相比而言,软件产品毛利率明显高于上述两类(软硬一体组合产品、人工服务), 公司售卖的云产品结构占比会影响云产品毛利率水平。
==> picture [433 x 2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战略软件产品虽逐步形成营业收入,但由于其仍处于在客户培育期与市 场推广期,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
QingCloud 云平台及软硬一体化产品毛利率在报告期内稳步上升,主要如上述系公 司持续全面构建解决方案团队,以配合云产品的部署配置、响应客户的运行维护需求所 致。随着解决方案团队磨合熟练,加之 2019 年以来公司通过优化服务模式、面向客户 提供综合性售后支持服务,2019 年以来公司解决方案团队部署配置及运维效率得到有 效提升,规模效应初步体现,项目部署实施平均工时有所下降,带动了相关各类产品毛 利率水平的稳步提升。
2018 年,公司云产品板块毛利率较 2017 年略有下降,主要系超融合系统、软件定 义存储产品等软硬一体组合产品及相应的人工服务收入占比提高、软件产品收入占比有 所降低所致;2019 年,毛利率相近的上述两类收入进一步提高,但云产品的业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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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 2018 年已变化不大,上述两类收入占比约 80%已处于较高水平,鉴于云产品客 户仍有部分软件产品的存量及复购需求,公司产品结构已趋于稳定。2020 年 1-6 月软件 产品比例有所提升、软硬一体化产品比例有所降低,主要系前述 2020 年上半年疫情影 响及山东超算中心软件订单较大所致。
② 规模效应初步体现、服务团队效率提高,各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已有稳步上升
为更好地向云产品客户提供售前解决方案及售后支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构 建解决方案团队,以配合云产品的部署配置、响应客户的运行维护需求。随着解决方案 团队磨合熟练,加之 2019 年以来公司通过优化服务模式、面向客户提供综合性售后支 持服务,2019 年以来公司解决方案团队部署配置及运维效率有效提升,带动各类产品 毛利率水平稳步提升,具体体现在:
A. 规模效应初步体现,项目部署实施平均工时有所下降,公司售卖的云产品(软 硬件一体组合产品、软件产品)毛利率均小幅上升;
B. 售后维保服务、驻场运维服务效率有效提升,人工服务毛利率由 2018 年的 13.00% 提高至 2019 年的 18.77%并进一步提升至 2020 年 1-6 月的 19.00%。
各类产品及人工服务的毛利率有所提升,亦进一步确保了 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 公司云产品板块毛利率水平的基本稳定。
==> picture [426 x 1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③ 与已有行业标杆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基础,复购促进整体毛利率水平稳定
伴随互联网行业增速整体下降导致的云服务需求增速放缓和巨头竞争者在公有云 领域掀起的价格战,公有云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在此背景之下,越来越多的云计算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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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选择布局私有云,以更好地发掘业绩增长点,与之而来,公司以云产品形式提供服 务的私有云市场竞争程度较以往有所上升,并导致销售价格下降、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 势。报告期初,公司云产品发布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为尽早拓展新行业,报告期内公 司一般提供相对低价打开销售局面,以争取更加全面的细分领域及标杆客户覆盖。
此外,商业银行、证券保险、政府企业等大型公司对于数据的安全性、隐私性有较 高需求,因而更加青睐私有云及云产品。而该类大型企业客户通常对供应商有较为严格 的考核机制,并设有供应商名录。进入供应商名录对于向该企业持续销售至关重要。在 行业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公司在接触大型企业客户时,往往会适当降低投标价格,以 期争取客户销售入口、与客户建立联系,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录,为后续长期合作奠定基 础,建立长期合作后,客户持续复购软硬件将有望带来更大销售规模,并有利于后续整 体毛利率水平稳定。
④ 单合同收入成本变化带动毛利率变动
公司相关云产品平均单价情况以单合同收入金额形式列式如下:
| 合同类型 | 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超融合系统 | 合同数量(个) | 73 | 162 |
122 |
51 |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52.10 | 96.46 |
64.42 |
108.23 |
|
| 软件定义存 储 |
合同数量(个) | 20 | 35 |
7 |
1 |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40.17 | 52.47 |
95.54 |
37.21 |
|
| QingCloud 云平台 |
合同数量(个) | 36 | 118 |
87 |
74 |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60.09 | 32.72 |
40.69 |
58.11 |
|
| 战略软件 | 合同数量(个) | 4 | 10 |
10 | 1 |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15.29 | 14.43 |
15.62 |
42.74 |
公司相关云产品平均成本情况以单合同成本金额形式列式如下:
| 合同类型 | 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超融合系统 | 合同数量(个) | 73 | 162 |
122 |
51 |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41.01 | 75.17 |
51.87 |
87.29 |
|
| 软件定义 存储 |
合同数量(个) | 20 | 35 |
7 |
1 |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26.31 | 34.45 |
62.61 |
27.56 |
|
| QingCloud | 合同数量(个) | 36 | 118 |
87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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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类型 | 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云平台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4.63 | 3.80 |
5.76 |
11.35 |
| 战略软件 | 合同数量(个) | 4 | 10 |
10 | 1 |
| 单合同金额(万元) | 3.75 | 10.13 |
9.06 |
3.42 |
超融合系统 2018 年较 2017 年单合同收入及成本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 2018 年存在较多老客户产生的运维、维保服务等金额较小的合同拉低平均合同金额所 致;2019 年新增合同主要为常规超融合订单,单合同收入及成本回归正常水平,单合 同收入约为 100 万左右、单合同成本约为 80 万左右。2020 年 1-6 月,超融合系统单合 同收入与成本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由于上半年疫情影响,导致全国复工进 度较低、大型客户采购计划延后、物流受到限制等影响导致大额订单有所减少所致。
软件定义存储 2017 年与 2018 年由于规模较小、合同数量较少,因此受个别业务影 响较大;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合同数量逐步增多,单合同收入约为 50 万元左右、 单合同成本约为 30-40 万元左右。2020 年 1-6 月,受前述影响,单合同收入及成本略有 降低,单合同收入约为 40 万元、单合同成本约为 27 万元。
QingCloud 云平台自 2017 年与客户建立一定业务合作关系后,2018 年及 2019 年起 除新增云平台业务之外,产生了较多软件实施服务类订单,使平均收入及成本规模产生 了下滑,但此后将基本保持稳定,单合同收入约 30-40 万元、单合同成本约 5 万元。2020 年 1-6 月单合同收入有明显提升约为 60 万元,主要系与山东超算中心软件订单规模较 大所致。
战略软件为发行人于 2017 年开始逐步推出的面向未来发力的战略型软件产品,其 合同数量在 2017 年数量仅为 1 单,受此特定合同影响较大;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 发行人战略软件业务逐步发展,单合同金额逐步趋于稳定,单合同收入约为 15 万左右、 单合同成本约为 10 万元左右。2020 年 1-6 月单合同成本有所下降,约为 4 万元,主要 系 2018 及 2019 年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外购了 iFCloud 产品所需的外部套件,使其外购 成本较大,单合同成本较高所致。
⑤ 发行人各主要产品均存在不同版本及型号,平均单价及毛利率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软硬一体化产品可分为超融合系统产品及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其 中对于超融合系统产品,根据产品所配载的云平台软件版本可进一步分为易捷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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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高级版及企业版;发行人软件产品可分为 QingCloud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产品, QingCloud 云平台产品由易捷版、标准版、高级版及企业版构成;上述主要产品的平均 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软硬一体组合产品方面,发行人根据客户的配置需求进行硬件选配,并搭载相应版 本的云平台软件,定价时亦在硬件成本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的软件售价作为产品利润, 加成毛利率水平主要与产品搭载的云平台版本相关。因此,报告期内软硬一体组合产品 的平均单价及平均成本随着不同项目硬件配置的不同而产生相应波动,但各版本毛利率 基本保持稳定且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具体地:
①超融合系统: 2017 年标准版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发行人初期尚未明确形成 易捷版产品,部分标准版产品仅提供基础配置,因此对外报价相对较低所致。
②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仅提供企业版一个产品版本。2017 年平均单价及成本较低, 主要系 2017 年项目所配置的 DS2120 系列服务器相较于 2018 及 2019 年部分项目所配 置的 SA5224 系列服务器成本较低所致。毛利率方面,2018、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 毛利率水平基本稳定在 34%左右,较 2017 年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主要由于 2018、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软件/硬件配比较高,项目硬件搭载软件较多,使其毛利率水平产生 了较大提高;此外,2017 年软件定义存储产品规模较小,随着发行人持续全面构建解 决方案团队,产品规模效应随之逐步体现,也相应带动了毛利率水平的提升。
软件方面,由于软件产品主要成本为职工薪酬,主要受实施安装及后续运维的职工 投入影响,与产品版本无关,因此在软件产品比较中主要关注产品单价进行对比,平均 单价随着版本的提升相应小幅上升,且具有一定的区分度。
①企业云平台:部分年份中平均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部 分项目采购量较大或客户合作期限较长,发行人给予折扣较多所致。
②战略软件产品: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平均成本及毛利率水平波动较大,主要由于 战略软件为发行人逐步发力布局的产品,在报告期初产品规模较小,受单项目影响较大, 2017 年仅存在一单 iFCloud 产品项目,2018 及 2019 年逐步形成了 KubeSphere 及 RandonDB 等类型产品的收入,因此平均单价产生了一定波动。此外,2018 及 2019 年 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外购了产品套件,因此毛利率水平也产生了较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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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云服务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毛利 | 毛利率 | |
| 基础资源与架 构服务 |
-2,520.27 | -48.19% |
-4,348.45 | -40.06% |
-2,980.35 | -28.65% |
-218.06 |
-2.16% |
| 应用平台服务 | 478.68 | 43.04% |
817.75 |
39.39% |
643.91 |
36.62% |
458.32 |
35.68% |
| 其他 | 81.12 | 77.96% |
74.70 |
75.93% |
28.64 |
78.59% |
22.00 |
81.91% |
| 合计 | -1,960.46 | -30.41% |
-3,456.00 | -26.53% |
-2,307.79 | -18.92% |
262.23 |
2.30% |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2.30%、-18.92%、-26.53%及-30.41%,出现了 一定程度的下滑并转为负数,主要原因包括:
① 公司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价格随行业变动趋势不断下调
A. 公有云行业调价趋势及变动原因
云计算产品降价已成为持续、正常、合理的行业趋势,发行人随之多次降低云服务 核心产品价格,降价服务更大的为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主要原因如下:
a. 根据摩尔定律,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数目约 18-24 个月增加一倍,即服务器单位算力的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加之近年来主要运营商不断推 行提速降费措施,带动带宽资源平均采购价格下降,因此行业中云计算产品每年度都会 适当下调其销售价格,类似降价属于正常的非市场竞争原因导致的常规性降价,且和采 购价格的下降相辅相成,是云计算行业的惯常规律与未来趋势;
b. 近年来公有云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了积极拓展行业和客户,云计算厂商 多次进行资费下调,属于竞争性降价。特别是 2018 年下半年以来,国内主要云计算厂 商均开始对核心产品进行降价,行业整体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阿里云、腾讯云、AWS、 优刻得分别针对旗下云主机、数据库、CDN、存储等核心产品进行降价,平均降幅在 20%-50%之间。
受全行业竞争影响,公司云服务产品及服务亦随之多次调价。公司每年进行两次有 计划的资费调整,以应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价格变动,对云服务板块营业收入造成了较 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云服务板块一共进行了 7 次价格下调,下调项目涵盖主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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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存储、容量型存储、CDN 服务、PaaS 服务等全系列产品,单次资费下调幅度一 般在 5%-20%之间,最高下调幅度超过 30%。受云服务产品价格不断下调影响,公司云 服务板块营业收入增速随之有所放缓。
B. 云服务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平均单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云服务三类主要产品:虚拟主机(报告期内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55%、48.07%、40.44%、36.66%)、块存储(报告期内占云服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90%、13.21%、10.44%、9.45%)和按带宽计费的弹性公网 EIP(报告期内占云服务 收入的比例为 6.40%、6.26%、4.94%、4.59%)的单价情况如下:
| 产品类型 | 具体核心产品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计算 | 虚拟主机(元/台/月) | 227.03 | 290.63 | 323.03 |
342.89 |
| 存储 | 块存储(元/MB/月) | 0.52 | 0.61 |
0.71 |
0.78 |
| 网络 | 按带宽计费的弹性公网EIP (元/Mbps/月) |
38.89 | 40.25 |
40.15 |
36.38 |
由上表可知,公司云服务的最核心的虚拟主机单价持续下降,在 2018 年、2019 年 和 2020 年 1-6 月分别下降了 5.79%、10.03%和 21.89%。其它重要产品中,块存储产品 也出现下滑趋势,在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分别下降了 9.24%、12.96%和 15.22%;公网 IP 带宽整体保持平稳。
其中,虚拟主机不同配置具有不同价格,整体来看配置越高单价越高。由于虚拟主 机配置类型较多,选取了占虚拟主机收入比例较高的配置类型进行分析。上述虚拟主机 配置类型在报告期内单价均有所下滑,具体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月)
| 单位:(元/台/月) | 单位:(元/台/月) | |||||||
|---|---|---|---|---|---|---|---|---|
| 配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
| 1核1G基础型 | 46.07 | 3.56% |
52.54 |
3.84% |
61.42 |
3.82% |
65.35 |
3.64% |
| 2核2G基础型 | 105.84 | 3.39% |
112.53 |
3.90% |
128.12 |
4.10% |
131.25 |
4.18% |
| 2核4G基础型 | 138.03 | 9.23% |
171.67 |
10.24% |
202.76 |
10.88% |
203.45 |
9.30% |
| 2核8G基础型 | 2.77% |
328.25 |
3.05% |
341.83 |
3.16% |
|||
| 219.87 | 2.17% |
274.85 |
||||||
| 4核4G基础型 | 196.83 | 3.21% |
223.27 |
3.73% |
252.57 |
3.65% |
254.18 |
4.15% |
| 4核8G基础型 | 153.42 | 9.83% |
220.10 |
9.98% |
372.49 |
10.76% |
400.11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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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实际单价 | 消费占比 | |
| 4核8G企业型e1 | 468.10 | 7.84% |
454.05 |
6.34% |
502.12 |
4.27% |
533.98 |
2.61% |
| 4核16G基础型 | 378.70 | 3.74% |
459.50 |
3.76% |
658.73 |
4.29% |
683.92 |
4.75% |
| 8核8G基础型 | 268.48 | 1.49% |
419.42 |
2.17% |
490.08 |
3.25% |
492.32 |
4.19% |
| 8核16G基础型 | 244.80 | 6.16% |
573.96 |
6.69% |
773.98 |
6.28% |
798.21 |
5.61% |
| 8核16G企业型e1 | 730.86 | 4.79% |
673.87 |
4.09% |
1,012.41 | 3.64% |
1,076.75 | 2.62% |
| 8核32G基础型 | 748.97 | 2.83% |
880.79 |
2.63% |
1,272.37 | 2.12% |
1,299.98 | 4.37% |
| 8核32G企业型e1 | 1,009.92 | 2.84% |
991.66 |
2.25% |
1,705.22 | 2.40% |
1,854.43 | 2.74% |
| 16核64G企业型e1 | 2,338.33 | 1.46% |
2,087.16 | 1.36% |
3,558.20 | 1.66% |
3,837.02 | 3.06% |
注:上述实际单价计算时,剔除了用户使用的优惠券,所以各配置单价会受到用户使用优惠券波动的影 响。如 4 核 8G 基础型在 2019 年实际单价大幅下降,且低于 4 核 4G 基础型,主要由于该类型配置的某 大型用户大量使用优惠券导致计算出来的单价异常。
同时,块存储也可以根据性能不同分为不同配置,性能越好单价越高。在报告期内 单价均有所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元/MB/月 | 单位:元/MB/月 | 单位:元/MB/月 | 单位:元/MB/月 | |
|---|---|---|---|---|
| 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容量型 | 0.27 | 0.25 | 0.28 | 0.29 |
| 基础型 | 0.38 | 0.38 |
0.52 |
0.59 |
| 企业型 | 0.90 | 1.08 |
1.25 |
1.38 |
C. 云服务核心产品报告期内销量(客户用量)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三类核心产品的销量和销售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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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机柜托管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
上述调价对公司的机柜托管业务亦产生了一定影响,其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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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
| 营业毛利 | 37.41 | 90.32 |
3.12% |
87.59 |
92.38% |
45.53 |
| 毛利率 | 20.52% | 19.93% |
-1.92% |
21.85% |
-4.29% |
26.14% |
报告期内,公司机柜托管业务营业毛利持续增长,2018 年度营业毛利较 2017 年度 增长了 92.38%,2019 年度营业毛利较 2018 年度进一步增长了 3.12%;毛利率水平略有 下滑,2018 年度毛利率较 2017 年度下降了 4.29 个百分点,2019 年度毛利率较 2018 年 度下降了 1.9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包括:①IDC 机柜资源价格逐年有一定程度上涨趋 势,全行业 IDC 采购成本均有所上升,公司营业成本亦受上游行业影响有所上升;② 为进一步推广快速混合云构建服务、交叉销售公司其他公有云服务及私有云产品,部分 长期机柜托管客户续签合同给予了少量优惠折扣,因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略低于营 业成本增幅所致。2020 年 1-6 月,机柜托管业务毛利率与 2019 年度不存在显著差异, 基本保持稳定。
② 长期留存客户多采用包年包月模式,较弹性计费模式下折扣水平有所增加
公司经过长期持续运营留存了一定量的云服务长期客户。长期客户持续使用云服务 平台,对公司云服务平台的使用率及依赖度均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客户留存形成 长期客户,所采用计费方式也从按实际使用量即用即付的弹性计费模式逐步转为按一定 时长打包购买的包年包月模式,购买 1 年及以上时长包年包月模式的客户占比亦有所上 升。考虑到包年包月模式客户稳定性更高、粘性更大等对公司有利的特点,公司通常会 给予该项计费模式更高的折扣,故包年包月模式占比提升也会导致平均价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云服务板块收入按客户计费方式分类构成如下:
| 类型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占比 | 占比 | 增速 | 占比 | 增速 | 占比 | 增速 | |
| 弹性计费模式 | 54.53% | 67.05% | -20.83% |
87.87% |
-6.97% |
94.84% |
67.05% |
| 包年包月模式 | 45.47% | 32.95% | 20.83% |
12.13% |
6.97% |
5.16% |
32.95%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1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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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前瞻性布局网络接入服务及 SD-WAN 服务,固定资产投入导致折旧计提增加, 进而拉低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对网络接入服务及 SD-WAN 服务进行了前瞻式布局,购置了较大 数量的波分、路由等网络设备及带宽、专线、IP 等电信资源,用于构建数据传输通信, 对网络设备及网络资源的投入较大,亦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云服务板块的毛利率。此外, 为向客户提供更好的网络速率及网络服务体验,公司网络设备一般选购购置单价较高、 性能更好的进口网络设备,因此硬件设备单价一般较同业更高。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的全面信息通讯技术服务能力,在公有云行业竞争激烈情形下, 亦为公司云服务板块收入稳步提升做出了贡献。
④ 规模效应有待进一步体现,尚未覆盖数据中心资源及固定资产等固定成本
公有云行业具有“整采零售”的行业特征,存在部署运营的固定成本较高、新增用 量的可变成本低的成本特点,对毛利率指标的分析需考量用户消费金额与固定成本的覆 盖关系。基于此,公有云平台规模效应较为明显。
就固定成本来看,公司云服务板块固定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数据中心资源 采购成本、职工薪酬,由于公司云服务客户数量及业务规模仍小于行业巨头、整体采购 量相对较小,固定资产及数据中心资源采购单价亦相对同行偏高,单位消费量的固定成 本高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应导致毛利水平落后于具有规模效应的云服务商;就消费金 额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云服务收入金额虽稳步提升,但云服务用户数量及用户需求仍有 待进一步挖掘,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无法覆盖固定成本,相应导致毛利率水平为负。
综上所述,云服务产品毛利率为负且持续下降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①公司云服务毛利率为负属于行业正常现象,公司可比业务分部与上述上市公司的 毛利率水平及对比情况请见本节之“3、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之详 细分析。
②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与单价下降有关。虚拟主机、块存储作为云服务最核心的产 品,报告期内单价持续下降,在 2018 年分别下降了 5.79%和 9.24%,在 2019 年分别下 降了 10.03%和 12.96%,在 2020 年 1-6 月分别下降了 21.89%和 15.22%,从收入端为公 司毛利率下降造成了明显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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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还与成本增速过快紧密相关,云服务的成本主要由数据中心 成本和折旧摊销成本构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详细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源利用情况及未来的未来资源投入计划如下:
报告期内,计算资源的使用率在 40%-60%之间,报告期期末使用率为 37%,一般 情况下达到 70%后会考虑扩容,85%是运行上限,因此还有 33%的提高空间。
报告期内,存储资源的使用率在 18%-30%之间,报告期期末使用率为 24%,一般 情况下实际硬盘使用率达到 60%后会考虑扩容,75%是运行上限,因此还有 36%的提高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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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资源使用率=内存销售量/内存保有量;存储资源利用率=存储消耗量/存储保有量
由上图可知,公司云服务业务的核心资源存在较大比例未能利用的情形,主要与报 告期内资源投入较多但收入增速较低有关。一方面由于公司初始规模较小,但数据中心、 固定资产的采购需要提前采购和部署,并需有成批量地采购,导致公司的资源采购灵活 度较低,早期购买过多;另一方面,公有云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阿里云等行业领先企业 对公司的云服务业务造成了较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无法在较低的资金投入下快速提高云 服务业务的业绩表现,导致收入增速低于初始采购时的预期。
公司未来的资源投入将更为谨慎保守。主要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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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资源利用率较低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由于目前资源利用率较低,在收入增速保持稳健增速的情形下,不需要继续大规模 采购新的资源。公司在报告期内已逐步采用更为稳健的资源采购计划,公司折旧摊销成 本在 2018 年实现 39.23%的高增速,2019 年增速下降为 7.68%,控制成果显著;2018 年和 2019 年数据中心成本增速分别为 24.95%和 14.30%,同样有所下降。公司未来将 依据资源利用率情况,进行保守的资源采购计划,未来相关成本的增速有望进一步降低。
B. 云服务业务战略调整
未来公司云服务业务将不再大规模扩张,将云服务业务作为混合云解决方案的组成 部分从而稳健发展,更好地发挥公司的竞争优势,规避资金短板。同时也更加关注于公 司更擅长的传统企业客户的稳定需求,减少互联网客户自身业务波动带来的收入不确定 性,使资源采购计划更为稳健高效。
3 、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由于发行人两个业务分部的境内外可比公司差异较大,市场上较少有同时运营公有 云、私有云业务且收入占比均超过 30%的上市公司,以下根据云产品分部、云服务分部 对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差异情况及原因进行量化比较: (1)云产品分部
A 股市场上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实际可比的公司及对应分部包括:
| 名称 | 主营业务 | 与公司可比 的业务分部 |
对应业 务分部 |
|---|---|---|---|
| 深信服 | 向企业级用户提供信息安全、云计算、企业级无线相关的产品和解决 方案,其中云计算业务已完成企业级云、专属云、桌面云三朵云的业 务布局,提供超融合一体机、云管理平台、企业级云平台、跨云管理 平等多款产品和解决方案 |
云计算业务 | 云产品 业务 |
| 新华三 | 紫光股份IT基础架构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客 户提供网络产品、服务器、存储产品、安全产品、云计算产品、互联 网信息技术产品等各类ICT 产品 |
紫光股份 数字化基础 设施及服务 |
|
| 卓易信息 | 卓易信息物联网云业务向客户提供物联网云软硬件整体解决方案,包 括物联网应用相关的定制化或者产品化的软件,前端感知设备、后端 机房等硬件、软硬件的整体集成服务及为满足客户物联网云的基础设 施(IaaS)的资源租赁、托管和运维服务 |
物联网云业 务 |
|
| 华胜天成 | 云计算相关产品及服务主要由云平台系列产品和数据治理系列产品 组成,云平台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异构混合云管理平台、超融合私有云 一体机平台、专业监控运维平台、容灾自动化运维管理平台等 |
云计算产品 及服务 |
公司可比业务分部与上述 A 股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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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深信服 | 45.51% | 52.20% |
53.82% |
53.00% |
| 卓易信息 | - | 34.90% |
31.36% |
35.47% |
| 新华三 | 30.30% | 30.57% |
37.07% |
44.04% |
| 华胜天成 | 22.39% | 32.89% |
34.29% |
34.88% |
| 云产品业务可比公司均值 | 32.73% | 37.64% |
39.14% |
41.85% |
| 本公司云产品业务毛利率 | 42.00% | 33.02% |
33.59% |
40.28% |
注: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数据,均选取对应分部进行计算;卓易信息 未在其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应业务分部信息
2017-2019 年,发行人云产品板块的整体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境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适 用业务的分部毛利率水平,但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是因为产品类型及软硬件配比有所 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云产品板块下的软件产品毛利率与境外同行业上市公司 毛利率基本持平。整体来看,云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存在公司 产品竞争处于劣势的情形。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境内同行业上市 公司适用业务的分部毛利率水平,主要系以软硬一体形式进行交付、毛利率较软件类产 品更低的超融合系统大额采购需求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向下游客 户销售了较多毛利率较高的软件及服务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云产品毛利率为 30.08%,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境外市场上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较为可比的公司包括 VMware、Nutanix、 Red Hat 等。
VMware、Nutanix、Red Hat 主要服务美国、欧洲等境外市场大中型客户,根据境 外市场客户 IT 部署习惯及境外可比公司发展思路,上述可比公司均以软件销售为主, 营业成本主要为直接产生的职工薪酬等,不包括规模高、占比大的外购硬件成本,因此 可取得较高的毛利率。以 Nutanix 为例,其主要以纯软件形式交付产品,服务收入的占 比同样较高,2017 财年以来软件及服务收入平均占比为 75%以上,收入结构与发行人 云产品业务整体结构存在显著差异。尽管 Nutanix 并未单独披露软件部分毛利率,但根 据行业惯例及公司年报表述可知,其软件部分毛利率将显著高于超融合系统毛利率,由 此带动整体毛利率提升。
公司与之可比的业务分部主要为云产品业务下的云平台及战略软件业务,与上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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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VMware | 82.69% | 83.36% |
83.86% |
83.12% |
| Nutanix | - | 76.66% |
73.51% |
61.01% |
| Red Hat | - | 84.55% |
85.18% |
85.21% |
| 境外可比公司均值 | 82.69% | 81.53% |
80.85% |
76.45% |
| 本公司云平台及战略软件业务毛利 率 |
92.08% | 86.28% |
83.98% |
80.58% |
注 1:境外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VMware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 日,Nutanix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暂未披露 2020 年半年报,Red Hat 财务数据截止日 分别选取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由于已退市未披露 2020 年上半年 相关数据
根据上表,境外可比公司与本公司云产品板块中的云平台及战略软件平台业务更为 一致,上述可比公司毛利率与公司企业云平台业务毛利率保持接近,在 80%上下,差异 原因主要为职工薪酬及其他小额成本科目,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云产品板块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境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适用 业务的分部毛利率水平,但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是因为产品类型及软硬件配比有所差 异所致,具有合理性;2017-2019 年,发行人云平台及战略软件业务毛利率与境外可比 公司毛利率与公司企业云平台业务毛利率保持接近,均在 80%上下,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云平台及战略软件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系与山东超算中心 软件产品订单较大,而相应软件产品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构成,在成本规模相对稳定的 情况下,毛利较高所致。
(2)云服务分部
境内外市场上与公司云服务分部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较为可比的公司包括:
| 名称 | 主营业务 | 与公司可比的 业务分部 |
对应业务 分部 |
|---|---|---|---|
| 优刻得 | 中立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自主研发并提供计算、网络、存储等 IaaS和基础PaaS产品,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三种模式 为用户提供服务,主要收入来源为公有云 |
公有云业务 | 云服务 业务 |
| 金山云 | 中国最大的独立云服务提供商,已完成构建全面可靠的云平台, 其云服务内容包括云基础设施、云服务以及跨公共云、企业云和 AIoT云服务的架构良好的行业特定解决方案 |
企业云服务、云 服务 |
|
| 阿里云 | 世界第三大、亚太地区最大的IaaS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服务 提供商、中国最大的公有云服务(包括PaaS 和IaaS 服务)提供商, |
阿里巴巴 云计算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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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主营业务 | 与公司可比的 业务分部 |
对应业务 分部 |
|---|---|---|---|
| 其云服务内容包括弹性计算、数据库、存储、网络虚拟化服务、 大规模计算、安全、管理和应用服务、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平 台以及物联网服务 |
公司云服务业务分部与上述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优刻得 | - | 31.26% |
41.85% |
39.44% |
| 金山云 | - | 0.19% |
-9.03% |
-9.56% |
| 阿里云 | - | -4.44% |
-4.69% |
-5.97% |
| 云服务业务可比公司均值 | - | 9.00% |
9.38% |
7.97% |
| 本公司云服务业务毛利率 | -30.41% | -26.53% |
-18.92% |
2.30% |
注:阿里巴巴未披露其云计算业务毛利率情况,本处选取其调整后 EBITA 数据进行对比;优刻得未在其半年报中披 露对应业务分部毛利率数据;金山云、阿里巴巴暂未披露半年报
境内外市场上公有云公司中,仅有优刻得毛利率为正,金山云、阿里云均为公有云 行业龙头公司,相关公有云业务与公司云服务业务模式亦较为类似,但其公有云分部相 关利润率亦仍然较低或为负,主要系全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售卖单价较低、持续技术 研发及经营性固定资产投入所致,金山云、阿里云仍处于缩减毛亏损状态,与发行人云 服务毛利率水平及尚未盈利的形成原因具有可比性。
与公有云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云服务板块的整体毛利率水平仍为负数,且 较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显著偏低,主要是以下三方面原因所致:
①发行人在规模上与行业巨头相差较大,带来的成本较高。由于云计算行业马太效 应较强,当前市场中阿里云、金山云、优刻得等行业巨头已共同占据了市场较多份额, 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资源等优势也较明显,议价能力也更强。发行人收入规模较小, 而必要投入仍需保持在一定水平,从而构建完整的云服务产品线,规模效应尚未实现。
②发行人在品牌上与行业巨头有一定差距,带来的收入较低。公有云作为新兴信息 技术行业,较多传统用户处于初步认知理解阶段,对于技术的稳定性和数据信息的安全 私密性存在一定担忧,但强大的品牌效应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其背书,发行人与阿里 云、金山云等互联网科技巨头下属发行人相比,在品牌竞争上仍然存在一定劣势。
③发行人投入较大资金布局了 SD-WAN 业务,相应采购了较多网络基础设施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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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产生相应设备折旧、网络成本,而该项投入尚未产生大规模收入。
(四)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费用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金额 | 收入占比 | |
| 销售费用 | 2,794.16 | 19.39% | 7,566.94 | 20.08% |
6,365.53 | 22.59% |
4,547.01 |
19.01% |
| 管理费用 | 3,004.94 | 20.85% | 9,862.07 | 26.17% |
7,277.71 | 25.83% |
7,654.46 |
32.00% |
| 其中:股份支付费 用 |
1,081.89 | 7.51% | 5,589.52 | 14.83% |
3,618.92 | 12.84% |
4,710.53 |
19.69% |
| 研发费用 | 3,653.03 | 25.34% | 6,954.25 | 18.45% |
6,426.93 | 22.81% |
3,067.42 |
12.82% |
| 财务费用 | 40.05 | 0.28% | -462.50 |
-1.23% |
-858.64 |
-3.05% |
-372.90 |
-1.56% |
| 合计 | 9,492.17 | 65.86% | 23,920.77 | 63.48% |
19,211.53 | 68.18% |
14,896.00 | 62.26% |
| 合计 (剔除股份支付) |
8,410.29 | 58.35% | 18,331.25 | 48.65% |
15,592.60 | 55.34% |
10,185.46 | 42.57%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62.26%、68.18%、63.48%及 65.86%;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该比例 分别为 42.57%、55.34%、48.65%及 58.35%。各项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1 、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职工薪酬 | 2,451.88 | 87.75% | 5,539.20 |
73.20% |
4,686.97 |
73.63% |
3,249.29 | 71.46% |
| 交通差旅 费 |
103.44 | 3.70% | 511.70 |
6.76% |
464.67 |
7.30% |
325.95 | 7.17% |
| 会展费 | 37.07 | 1.33% | 614.42 |
8.12% |
418.81 |
6.58% |
360.03 | 7.92% |
| 招待费 | 15.26 | 0.55% | 337.64 |
4.46% |
334.85 |
5.26% |
225.66 | 4.96% |
| 广告及业 务宣传费 |
102.82 | 3.68% | 324.93 |
4.29% |
251.33 |
3.95% |
147.98 | 3.25% |
| 折旧摊销 费 |
18.01 | 0.64% | 46.09 |
0.61% |
50.35 |
0.79% |
46.29 | 1.02% |
| 其他 | 65.68 | 2.35% | 192.97 |
2.55% |
158.55 |
2.49% |
191.82 | 4.22% |
| 合 计 | 2,794.16 | 100.00% | 7,566.94 |
100.00% |
6,365.53 |
100.00% |
4,547.0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交通差旅费和会议展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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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其中,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是销售费用最大的构成部分,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分别占公司销售费用的比例为 71.46%、73.63%、73.20%及 87.75%。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分别增长 39.99%、18.87%,主要系职工 薪酬有所上升所致。各主要构成的变动原因如下:
1、职工薪酬:为配合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更好地响应潜在客户需求,公司高度 重视自身销售团队建设,招聘了一批经验丰富且拥有优秀销售能力的销售团队,并按重 点客户及中小客户分类构建了全国销售网络,在原有直销模式的基础上重点开发全国经 销商销售体系,因此员工数量及薪酬规模持续增长,2017-2019 年度销售人员数量分别 为 120 人、129 人、144 人,2018 年度同比增长 44.25%,2019 年度同比增长 18.18%, 主要系当年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发放了较多销售提成及人员规模增长所致;职工薪酬在总 销售费用中的占比相对稳定,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分别占公司销售费用的 比例为 71.46%、73.63%和 73.20%;
2、交通差旅费:随着公司全国销售网络的构建及销售团队人数的增多,销售团队 在全国范围内联络渠道、开拓客户、拜访终端客户,因而交通差旅费随之有所增长,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42.56%、10.12%,增长幅度与职工薪酬增长幅度基本保 持一致;
3、会展费:为实现有效的品牌宣传及案例演示效果,公司每年举办 Cloud Insight Conference(CIC)云计算峰会,旨在全力促进前沿科技与行业实践密切结合,向下游 合作伙伴、重点客户及潜在客户介绍青云理念、推广青云业务、发布青云产品,报告期 内已连续举办三届,规模逐步扩大,为会展费中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变动原因。除年度峰 会外,公司加大以技术与实践分享为主题的全国巡展活动开展频率,报告期内于 20 多 个省的数十个中大型城市开展了数十场活动,亦相应提高了会展费发生金额。2018 年 度及 2019 年度,基于上述两项费用支出,会展费同比分别增长 16.33%、46.71%;
4、招待费:随着公司全国销售网络的构建及销售团队人数的增多,销售团队在全 国范围内联络渠道、开拓客户、拜访终端客户,因而招待费随之有所增长,2018 年度 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48.39%、0.83%,增长幅度与职工薪酬增长幅度基本保持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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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公司于各主要媒体及互联网平台投放广告,相应产生广告 及业务宣传费。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有所提升,2018 年 度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69.84%、29.28%;
6、折旧摊销费:销售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主要为销售及市场部门的办公设备折旧 及摊销,报告期内金额保持基本稳定,2018 年度同比增长 8.77%,2019 年度同比下降 8.46%。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相对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深信服 | 44.55% | 35.04% |
36.32% |
35.10% |
| 优刻得 | 8.98% | 10.37% |
11.92% |
11.72% |
| 卓易信息 | 3.34% | 2.04% |
1.93% |
2.59% |
| 境内可比公司均值 | 18.95% | 15.82% |
16.72% |
16.47% |
| VMware | 32.34% | 34.01% |
33.60% |
32.67% |
| Nutanix | - | 87.77% |
61.46% |
54.66% |
| Red Hat | - | 42.20% |
40.99% |
40.93% |
| 境外可比公司均值 | 32.34% | 49.76% |
45.35% |
42.75% |
| 可比公司整体均值 | 22.30% | 34.44% |
31.04% |
29.61% |
| 本公司 | 19.39% | 20.08% |
22.59% |
19.01% |
注 1: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
注 2:境外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VMware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 日,Nutanix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暂未出具 2020 年半年报;Red Hat 财务数据截止日 分别选取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由于已退市未披露 2020 年上半年 相关数据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公司销售费用率较深信服低,但较其他境内 可比公司高,主要由于公司销售模式及所处发展阶段不同所致。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客户数量快速增加且较分散,通过销售人员协调管理全国经销商体系并服务主要客户群 体,争取客户业务机会并提高业务规模,对销售工作的资源投入较大,导致销售费用率 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仍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公司销售费用率较境外可比公司均较低,主 要因为境外云计算市场竞争已相对激烈、销售费用率整体水平均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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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深信服 | 深信服 | 优刻得 | 优刻得 | 卓易信息 | 卓易信息 | 发行人 | 发行人 |
|---|---|---|---|---|---|---|---|---|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的 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
| 2020年1-6月 | ||||||||
| 员工薪酬 | 52,147.03 | 29.90% | 6,275.14 | 6.88% |
234.87 | 3.11% |
2,451.88 | 17.01% |
| 股份支付 | 4,698.59 | 2.69% |
- | - |
- |
- |
- |
- |
| 市场营销费用 | 6,809.48 | 3.90% |
899.03 | 0.99% |
2.23 | 0.03% |
102.82 | 0.71% |
| 差旅交通费 | 2,993.79 | 1.72% |
172.11 | 0.19% |
6.91 | 0.09% |
103.44 | 0.72% |
| 折旧及摊销 | 3,655.48 | 2.10% |
- | - |
0.63 |
0.01% |
18.01 | 0.12% |
| 业务招待费 | - | - |
159.07 |
0.17% |
- | - |
15.26 |
0.11% |
| 会展费 | - | - |
- |
- |
- |
- |
37.07 |
0.26% |
| 其他 | 7,395.33 | 4.24% |
678.92 | 0.74% |
6.93 | 0.09% |
65.68 | 0.46% |
| 合计 | 77,699.69 | 44.55% | 8,184.27 | 8.98% |
251.56 | 3.34% |
2,794.16 | 19.39% |
| 2019 年度 | ||||||||
| 员工薪酬 | 103,756.95 | 22.61% | 11,956.96 |
7.89% |
342.37 |
1.61% |
5,539.20 |
14.70% |
| 股份支付 | 5,340.28 | 1.16% |
- |
0.00% |
- |
0.00% |
- |
0.00% |
| 市场营销费用 | 22,176.94 | 4.83% |
1,959.50 |
1.29% |
16.33 |
0.08% |
324.93 |
0.86% |
| 差旅交通费 | 10,085.20 | 2.20% |
- |
0.00% |
50.00 |
0.23% |
511.70 |
1.36% |
| 折旧及摊销 | 6,363.33 | 1.39% |
- |
0.00% |
2.04 |
0.01% |
46.09 |
0.12% |
| 业务招待费 | - | 0.00% |
611.62 |
0.40% |
- |
0.00% |
337.64 |
0.90% |
| 会展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614.42 |
1.63% |
| 其他 | 13,096.19 | 2.86% |
1,185.53 |
0.78% |
21.15 |
0.10% |
192.97 |
0.51% |
| 合计 | 160,817.50 | 35.04% | 15,713.62 |
10.37% | 433.30 |
2.04% |
7,566.94 |
20.08% |
| 2018 年度 | ||||||||
| 员工薪酬 | 75,271.08 | 23.34% | 11,007.35 |
9.27% |
258.22 |
1.47% |
4,686.97 |
16.63% |
| 股份支付 | 1,793.67 | 0.56% |
- |
0.00% |
- |
0.00% |
- |
0.00% |
| 市场营销费用 | 16,915.12 | 5.25% |
1,552.58 |
1.31% |
34.30 |
0.20% |
251.33 |
0.89% |
| 差旅交通费 | 7,783.51 | 2.41% |
506.65 |
0.43% |
35.92 |
0.20% |
464.67 |
1.65% |
| 折旧及摊销 | 4,749.82 | 1.47% |
- |
0.00% |
2.33 |
0.01% |
50.35 |
0.18% |
| 业务招待费 | - | 0.00% |
528.72 |
0.45% |
0.00% | 334.85 |
1.19% |
|
| 会展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418.81 |
1.49% |
| 其他 | 10,585.92 | 3.29% |
555.4 |
0.47% |
8.29 |
0.05% |
158.55 |
0.56% |
| 合计 | 117,097.72 | 36.32% | 14,150.69 |
11.92% | 339.07 |
1.93% |
6,365.53 |
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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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深信服 | 深信服 | 优刻得 | 优刻得 | 卓易信息 | 卓易信息 | 发行人 | 发行人 |
|---|---|---|---|---|---|---|---|---|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的 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
| 2017 年度 | ||||||||
| 员工薪酬 | 51,159.44 | 20.69% | 7,848.47 |
9.35% |
283.93 |
1.86% |
3,249.29 |
13.58% |
| 股份支付 | 975.81 | 0.39% |
- |
0.00% |
- |
0.00% |
- |
0.00% |
| 市场营销费用 | 15,043.18 | 6.08% |
836.14 |
1.00% |
51.17 |
0.34% |
147.98 |
0.62% |
| 差旅交通费 | 6,441.73 | 2.61% |
291.69 |
0.35% |
- |
0.00% |
325.95 |
1.36% |
| 折旧及摊销 | 3,246.12 | 1.31% |
- |
0.00% |
2.45 |
0.02% |
46.29 |
0.19% |
| 业务招待费 | - | 0.00% |
316.58 |
0.38% |
- |
0.00% |
225.66 |
0.94% |
| 会展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360.03 |
1.50% |
| 其他 | 9927.47 | 4.01% |
550.62 |
0.66% |
57.39 |
0.38% |
191.82 |
0.80% |
| 合计 | 86,793.75 | 35.10% | 9,843.50 |
11.72% | 394.94 |
2.59% |
4,547.02 |
19.01% |
与公司情况类似,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构成中以员工薪酬为主,公司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差异亦与员工薪酬占比有关:
①2017-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较深信服约低 1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深信服 销售体系建立完备,于全国范围内均建立销售网点、招募销售人员用于推广其各类产品、 维系代理渠道体系,因此销售人员员工薪酬均远高于公司及其他可比公司,员工薪酬占 收入的比例历年均在 20%以上,高于公司水平约 7 个百分点;此外,深信服市场营销费 用亦远高于公司及其他可比公司,达到约 5%,亦对销售费用率有一定贡献;2020 年 1-6 月,上述情况基本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②2017-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优刻得约高 1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优刻得 以公有云业务为主,主要采用中小客户互联网直销模式,与发行人销售模式有较大差异, 对销售人员需求亦较发行人低,因此销售人员员工薪酬相应较低,此外优刻得以网络宣 传及电呼获客为主,各项销售费用亦相对较低;2020 年 1-6 月,上述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2017-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较卓易信息约高 1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卓易 信息以区域化大中型客户为主,主要服务少量客户的专有云、集团云构建需求,对销售 人员需求亦较发行人低,加之其主要经营地点非一线城市,平均职工薪酬亦远低于公司 及其他可比公司。2020 年 1-6 月,上述情况基本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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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费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股份支付 | 1,081.89 | 36.00% | 5,589.52 |
56.68% |
3,618.92 |
49.73% |
4,710.53 |
61.54% |
| 职工薪酬 | 926.50 | 30.83% | 1,986.96 |
20.15% |
1,592.92 |
21.89% |
1,225.90 |
16.02% |
| 房租物业费 | 591.59 | 19.69% | 1,191.23 |
12.08% |
973.88 |
13.38% |
935.44 |
12.22% |
| 中介机构费 | 68.93 | 2.29% | 315.25 |
3.20% |
279.30 |
3.84% |
102.03 |
1.33% |
| 折旧摊销费 | 118.30 | 3.94% | 222.53 |
2.26% |
196.58 |
2.70% |
177.84 |
2.32% |
| 会议办公费 | 95.86 | 3.19% | 192.82 |
1.96% |
265.13 |
3.64% |
194.14 |
2.54% |
| 交通差旅费 | 25.94 | 0.86% | 118.83 |
1.20% |
118.53 |
1.63% |
39.39 |
0.51% |
| 人力资源费 | 17.14 | 0.57% | 59.41 |
0.60% |
44.65 |
0.61% |
32.17 |
0.42% |
| 业务招待费 | 3.38 | 0.11% | 22.38 |
0.23% |
54.89 |
0.75% |
22.79 |
0.30% |
| 残疾人保障金 | 0.00 | 0.00% | 25.91 |
0.26% |
13.47 |
0.19% |
60.31 |
0.79% |
| 其他 | 75.41 | 2.51% | 137.23 |
1.39% |
119.45 |
1.64% |
153.91 |
2.01% |
| 合 计 | 3,004.94 | 100.00% | 9,862.07 |
100.00% |
7,277.71 |
100.00% | 7,654.46 |
100.00% |
| 合 计 (剔除股份支 付) |
1,923.05 | 64.00% | 4,272.55 |
43.32% |
3,658.78 |
50.27% |
2,943.92 |
38.46% |
2018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下降 4.92%,2019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 35.51%,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变动较多所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2018 年度、2019 年度管理费用分别同比增加 24.28%、16.78%。各主要构成的变动原因如下:
1、股份支付:作为管理费用最大的构成部分,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公司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710.53 万元、3,618.92 万元及 5,589.52 万元,占管理费用 的比例较高。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2,943.92 万元、3,658.78 万元和 4,272.55 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房租物业费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管理费用同比分别增长 24.28%、16.78%。
2、职工薪酬: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承担内部协调与行政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 数量有所增加,2017-2019 年度管理人员数量分别为 37 人、56 人、63 人,职工薪酬随 之有所上升,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29.94%、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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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租物业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于北京、上海、武汉、成都、深圳租赁办公 场所,相应支出房租物业费。报告期内房租物业费保持相对稳定,2018 年度及 2019 年 度同比分别增长 4.11%、22.32%,2019 年度支出上升幅度高于 2018 年度,主要系新设 成都子公司租赁当地办公场所支出所致。
4、中介机构费: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因财务审计、股份公司变更、常年法律咨询、 公司上市等事项向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支付的中介机构费,2018 年度 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173.74%、12.87%,主要系上市费用及法律咨询费用增加所 致。
5、折旧摊销费: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主要为管理部门的办公设备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金额保持基本稳定,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10.54%、13.20%, 与管理人员变化趋势保持基本一致。
6、会议办公费:主要为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云计算相关会议产生的会议办 公费用,2018 年度同比增长 36.57%,主要系当年业务开发力度较大,公司主要管理人 员参加会议数量较多所致;2019 年度同比下降 27.27%,主要系公司降本增效,对会议 办公费用有所控制所致。
7、交通差旅费:主要为公司管理人员因工作差旅需要产生的交通差旅费用,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200.91%、0.25%,2018 年度同比增长较多,主要系当 年业务开发力度较大,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工作差旅数量较多所致。
8、人力资源费:主要为公司向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支付的人力资源服务费用,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38.79%、33.06%,保持相对稳定且与员工数量增长情况 保持基本一致。
9、业务招待费:主要为公司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的业务招待费用,2018 年度同比 增长 140.85%,主要系当年业务开发力度较大,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会议数量较多所 致;2019 年度同比下降 59.23%,主要系公司降本增效,对业务招待费用有所控制所致。
10、残疾人保障金:主要为公司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规定支付的残疾人 保障金,报告期内金额有所变动,主要系各年度聘用残疾人数量不同对应不同缴交基准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相对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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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包含 股份支付 |
剔除 股份支付 |
包含 股份支付 |
剔除 股份支付 |
包含 股份支付 |
剔除 股份支付 |
包含 股份支付 |
剔除 股份支付 |
|
| 深信服 | 7.22% | 6.83% | 4.17% |
4.05% |
4.03% | 3.96% |
3.92% | 3.86% |
| 优刻得 | 5.78% | 5.78% | 6.52% |
6.52% |
9.64% |
8.56% |
12.42% | 10.82% |
| 卓易信息 | 12.82% | 12.82% | 12.39% |
8.86% |
6.59% |
6.59% |
7.03% | 7.03% |
| 境内可比公司均 值 |
8.61% | 8.48% | 7.69% |
6.47% |
6.75% |
6.37% |
7.79% | 7.24% |
| VMware | 9.32% | 7.70% | 11.96% |
10.41% |
8.80% |
7.58% |
8.66% | 7.65% |
| Nutanix | - | - | 10.48% |
7.07% |
8.90% |
6.02% |
6.32% | 4.65% |
| Red Hat | - | - | 8.62% |
7.84% |
9.06% |
8.07% |
8.19% | 7.13% |
| 境外可比公司均 值 |
9.32% | 7.70% | 10.35% |
8.44% |
8.92% |
7.23% |
7.73% | 6.48% |
| 可比公司整体均 值 |
8.75% | 8.32% | 9.02% |
7.46% |
7.84% |
6.80% |
7.76% | 6.86% |
| 本公司 | 20.85% | 13.34% | 26.17% |
11.34% |
25.83% |
12.99% |
32.00% |
11.52% |
注 1: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
注 2:境外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VMware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 日,Nutanix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暂未披露 2020 年半年报;Red Hat 财务数据截止日 分别选取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由于已退市未披露 2020 年上半年 数据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管理费用率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主 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实施较大规模的员工激励计划,为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设定的入股 价格较低,导致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剔除股份支付后,公司管理费用率较境内外 可比公司较高,主要系公司当前收入规模较小,公司治理的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管理 人员薪酬占收入比例相对偏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深信服 | 深信服 | 优刻得 | 优刻得 | 卓易信息 | 卓易信息 | 发行人 | 发行人 |
|---|---|---|---|---|---|---|---|---|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
| 2020年1-6月 | ||||||||
| 员工薪酬 | 7,584.67 | 4.35% |
3,302.50 | 3.62% |
274.59 | 3.64% |
926.50 | 6.43% |
| 股份支付 | 667.29 | 0.38% |
- | - |
- |
- |
1,081.89 | 7.51% |
| 咨询及服务费 | 1,553.40 | 0.89% |
- | - |
190.12 |
2.5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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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深信服 | 深信服 | 优刻得 | 优刻得 | 卓易信息 | 卓易信息 | 发行人 | 发行人 |
|---|---|---|---|---|---|---|---|---|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
| 房租物管费用 | 247.54 | 0.14% |
817.15 | 0.90% |
66.21 | 0.88% |
591.59 | 4.10% |
| 折旧及摊销 | 568.76 | 0.33% |
- | - |
179.37 |
2.38% |
118.30 | 0.82% |
| 差旅交通费 | 114.60 | 0.07% |
- | - |
- |
- |
25.94 |
0.18% |
| 办公通讯费 | 643.54 | 0.37% |
- | - |
215.24 |
2.85% |
95.86 | 0.67% |
| 业务招待费 | - | - |
- |
- |
18.73 |
0.25% |
3.38 | 0.02% |
| 中介机构费 | - | - |
- |
- |
- |
- |
68.93 |
0.48% |
| 人力资源费 | - | - |
- |
- |
- |
- |
17.14 |
0.12% |
| 残疾人保障金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1,208.63 | 0.69% |
1,147.84 | 1.26% |
22.64 | 0.30% |
75.41 | 0.52% |
| 合计 | 12,588.44 | 7.22% |
5,267.49 | 5.78% |
966.89 | 12.82% |
3,004.94 | 20.85% |
| 合计(剔除股份 支付) |
11,921.15 | 6.83% |
5,267.49 | 5.78% |
966.89 | 12.82% |
1,923.05 | 13.34% |
| 2019 年度 | ||||||||
| 员工薪酬 | 12,598.12 | 2.74% |
5,632.78 |
3.72% |
591.88 |
2.78% |
1,986.96 |
5.27% |
| 股份支付 | 579.30 | 0.13% |
- |
0.00% |
752.29 |
3.53% |
5,589.52 |
14.83% |
| 咨询及服务费 | 1,661.05 | 0.36% |
- |
0.00% |
179.07 |
0.84% |
- | 0.00% |
| 房租物管费用 | 405.49 | 0.09% |
1,711.05 |
1.13% |
134.60 |
0.63% |
1,191.23 |
3.16% |
| 折旧及摊销 | 862.69 | 0.19% |
- |
0.00% |
339.61 |
1.60% |
222.53 |
0.59% |
| 差旅交通费 | 427.85 | 0.09% |
365.67 |
0.24% |
- |
0.00% |
118.83 |
0.32% |
| 办公通讯费 | 717.92 | 0.16% |
- |
0.00% |
454.40 |
2.14% |
192.82 |
0.51% |
| 业务招待费 | - | 0.00% |
- |
0.00% |
115.68 |
0.54% |
22.38 |
0.06% |
| 中介机构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315.25 |
0.84% |
| 人力资源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59.41 |
0.16% |
| 残疾人保障金 | - | 0.00% |
- |
0.00% |
- |
0.00% |
25.91 |
0.07% |
| 其他 | 1,900.41 | 0.41% |
2,163.70 |
1.43% |
69.63 |
0.33% |
137.23 |
0.36% |
| 合计 | 19,152.83 | 4.17% |
9,873.20 |
6.52% |
2,637.16 |
12.39% | 9,862.07 |
26.17% |
| 合计(剔除股份 支付) |
18,573.53 | 4.05% |
9,873.20 |
6.52% |
1,884.87 |
8.86% |
4,272.55 |
11.34% |
| 2018 年度 | ||||||||
| 员工薪酬 | 9,337.87 | 2.90% |
5,898.77 |
4.97% |
418.54 |
2.38% |
1,592.92 |
5.65% |
| 股份支付 | 218.87 | 0.07% |
1,283.06 |
1.08% |
- |
0.00% |
3,618.92 |
12.84% |
| 咨询及服务费 | 521.92 | 0.16% |
- |
0.00% |
86.00 |
0.49% |
- |
0.00% |
| 房租物管费用 | 410.62 | 0.13% |
1,618.88 |
1.36% |
99.67 |
0.57% |
973.88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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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深信服 | 深信服 | 优刻得 | 优刻得 | 卓易信息 | 卓易信息 | 发行人 | 发行人 |
|---|---|---|---|---|---|---|---|---|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金额 | 占收入 的比例 |
|
| 折旧及摊销 | 404.91 | 0.13% |
- |
0.00% |
145.16 |
0.83% |
196.58 |
0.70% |
| 差旅交通费 | 371.98 | 0.12% |
- |
0.00% |
0.00% | 118.53 |
0.42% |
|
| 办公通讯费 | 399.76 | 0.12% |
- |
0.00% |
326.57 |
1.86% |
265.13 |
0.94% |
| 业务招待费 | - | 0.00% |
- |
0.00% |
53.75 |
0.31% |
54.89 |
0.19% |
| 中介机构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279.30 |
0.99% |
| 人力资源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44.65 |
0.16% |
| 残疾人保障金 | - | 0.00% |
- |
0.00% |
- |
0.00% |
13.47 |
0.05% |
| 其他 | 1,322.53 | 0.41% |
2,643.58 |
2.23% |
28.65 |
0.16% |
119.45 |
0.42% |
| 合计 | 12,988.46 | 4.03% |
11,444.29 |
9.64% |
1,158.34 |
6.59% |
7,277.71 |
25.83% |
| 合计(剔除股份 支付) |
12,769.59 | 3.96% |
10,161.23 |
8.56% |
1,158.34 |
6.59% |
3,658.78 |
12.99% |
| 2017 年度 | ||||||||
| 员工薪酬 | 5,370.78 | 2.17% |
4,912.83 |
5.85% |
397.27 |
2.61% |
1,225.90 |
5.12% |
| 股份支付 | 1,337.17 | 0.54% |
1,343.83 |
1.60% |
- |
0.00% |
4,710.53 |
19.69% |
| 咨询及服务费 | 926.50 | 0.37% |
- |
0.00% |
152.90 |
1.00% |
- | 0.00% |
| 房租物管费用 | 269.67 | 0.11% |
1,221.73 |
1.45% |
69.99 |
0.46% |
935.44 |
3.91% |
| 折旧及摊销 | 372.95 | 0.15% |
- |
0.00% |
85.98 |
0.56% |
177.84 |
0.74% |
| 差旅交通费 | 263.47 | 0.11% |
- |
0.00% |
0.00% | 39.39 |
0.16% |
|
| 办公通讯费 | 335.91 | 0.14% |
- |
0.00% |
245.55 |
1.61% |
194.14 |
0.81% |
| 业务招待费 | - | 0.00% |
- |
0.00% |
58.13 |
0.38% |
22.79 |
0.10% |
| 中介机构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102.03 |
0.43% |
| 人力资源费 | - | 0.00% |
- |
0.00% |
- |
0.00% |
32.17 |
0.13% |
| 残疾人保障金 | - | 0.00% |
- |
0.00% |
- |
0.00% |
60.31 |
0.25% |
| 其他 | 1,999.55 | 0.81% |
2,954.60 |
3.52% |
60.85 |
0.40% |
153.91 |
0.64% |
| 合计 | 10,876.00 | 4.40% |
10,432.99 |
12.42% | 1,070.67 |
7.03% |
7,654.46 |
32.00% |
| 合计(剔除股份 支付) |
9,538.83 | 3.86% |
9,089.16 |
10.82% | 1,070.67 |
7.03% |
2,943.92 |
12.31% |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管理费用率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主 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实施较大规模的员工激励计划,为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设定的入股 价格较低,导致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剔除股份支付后,公司管理费用率较境内外 可比公司较高,主要系公司当前收入规模较小,公司治理的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管理
1-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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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薪酬占收入比例相对偏高所致。
考虑剔除股份支付后,2017-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较深信服约高 8 个百分点,较 优刻得及卓易信息约高 5 个百分点,具体原因如下:
①公司当前收入规模较小,公司治理的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管理人员薪酬占收入 比例相对偏高;
②发行人房租物管费用占收入比例相对较高,深信服办公租赁费用金额较低,优刻 得与卓易信息员工数量相对较少,因此管理费用中房租物管费用相应较低;
③发行人于报告期内支出一定金额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费、人力资源费等,相应 增加了管理费用金额。
2020 年 1-6 月,上述情况基本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3 、研发费用
(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职工薪酬 | 3,021.43 | 82.71% | 6,052.69 |
87.04% |
4,332.08 |
67.41% |
2,977.16 |
97.06% |
| 委外研发费 | 360.18 | 9.86% | 328.07 |
4.72% |
1,929.25 |
30.02% |
- |
- |
| 折旧摊销费 | 80.26 | 2.20% | 160.20 |
2.30% |
54.34 |
0.85% |
35.69 |
1.16% |
| 交通差旅费 | 8.55 | 0.23% | 57.39 |
0.83% |
38.09 |
0.59% |
36.06 |
1.18% |
| 会议办公费 | 39.90 | 1.09% | 58.27 |
0.84% |
4.03 |
0.06% |
13.65 |
0.44% |
| 机柜租赁费 用 |
140.11 | 3.84% | 192.37 |
2.77% |
- |
- |
- |
- |
| 其他 | 2.60 | 0.07% | 105.26 |
1.51% |
69.16 |
1.08% |
4.87 |
0.16% |
| 合计 | 3,653.03 | 100.00% | 6,954.25 |
100.00% |
6,426.93 |
100.00% | 3,067.42 |
100.00%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067.42 万元、6,426.93 万元、6,954.25 万元及 3,653.03 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12.82%、22.81%、 18.45%及 25.34%,主要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及委外研发费用等。公司核心业务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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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服务均以自研为主,少量非云计算核心业务的产品存在委托外部专业第三方 IT 研发公司进行开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委外研发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 研发项目 | 研发内容 | 对应产品或服务 | 委托对象 | 研发 进度 |
金额 |
|---|---|---|---|---|---|
| 云桌面portal高级 研发 |
云平台UI系 统 |
QingCloud桌面云管 理平台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424.53 |
| Power 管理服务定 制开发 |
平台控制界 面 |
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 平台 |
上海富麦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
100% | 707.55 |
| CMP研发 | 云管平台组 件 |
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 平台 |
浙江宝烁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
100% | 283.02 |
| 私有云核心平台 数据库研发 |
云平台控制 界面 |
QingCloud企业云 平台 |
浙江宝烁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
100% | 514.15 |
| 合计 | 1,929.25 |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 研发项目 | 研发内容 | 对应产品或服务 | 委托对象 | 研发 进度 |
金额 |
|---|---|---|---|---|---|
| SDN 网络管理 Portal 研发服务 |
云平台控制 界面 |
QingCloud企业云平 台 |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100% | 328.07 |
| 合计 | 328.07 |
2020 年 1-6 月
| 2020年1-6 | 月 | ||||
|---|---|---|---|---|---|
| 研发项目 | 研发内容 | 对应产品或服务 | 委托对象 | 研发 进度 |
金额 |
| iFCloud多云管理 平台 |
云服务管理 | iFCloud统一多云管 理平台 |
上海云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288.46 |
| AppCenter 应用 管理与服务编排 |
SaaS应用集 成改造 |
AppCenter应用管理 与运营平台 |
北京云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59.84 |
| Power 管理服务 定制开发 |
平台控制界 面 |
iFCloud统一多云管 理平台 |
上海富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1.89 |
| 合计 | 360.18 |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109.52%、8.20%,主要为研发人员 职工薪酬及委外研发费用变动所致,各主要构成的变动原因如下:
1、职工薪酬:报告期内持续新聘研发人员重点加强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工作,加 大自主创新投入及成果转化,以巩固技术实力,综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7-2019
1-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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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92 人、142 人、193 人,职工薪酬随之有所上升,2018 年度 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45.51%、39.72%。
2、委外研发费:公司核心业务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均以自研为主,为提高产品化效 率,公司于 2018 年以来将少量非云计算核心业务的产品存在委托外部专业第三方 IT 研 发公司进行开发,2018 年度涉及 3 个项目共计 1,929.25 万元,2019 年度涉及 1 个项目 共计 328.07 万元,因此委外研发费产生相应变动。
3、折旧摊销费:研发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主要为研发部门的办公设备折旧及摊销, 以及用于研发测试环境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2018 年度同比增长 52.26%, 主要系当年研发人员数量增多、相应购置办公设备计入折旧所致;2019 年度同比增长 194.81%,主要系当年公司将部分早期采购的服务器投入研发测试环境作为测试运行设 备、相应计入折旧所致。
4、交通差旅费:主要为公司研发人员因参加各类会议及相关工作差旅需要产生的 交通差旅费用,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5.63%、50.67%。
5、会议办公费:报告期内会议办公费用主要由公司研发人员参加各类云计算相关 会议产生,2018 年度同比下降 70.48%,主要系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该类会议主要由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出席交流、一线研发人员参加次数较少所致,2019 年度同比增长 1345.91%,主要系公司鼓励研发人员参加云计算会议,了解行业前沿信息、交流云计算 最新技术动态,不再由主要管理人员出席参加,改由一线研发人员参加,当年产生较多 会议办公费所致。
6、机柜租赁费用:机柜租赁费用主要为研发部门于 2019 年起在北京数据中心配置 研发测试环境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所租赁机柜产生的费用,2019 年度金额 为 192.3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处理,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 2 )研发项目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1-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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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研发项目名称 | 研发 预算 |
研发费用 | 合计 | 实施 进度 |
|||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BI企业数字运营平台 | 600.00 | 92.99 |
178.69 |
- |
- |
271.68 |
正在实施中 |
| BOSS统一运维运营平台 | 800.00 | 96.46 |
231.67 |
- |
- |
328.13 |
正在实施中 |
| DNS域名解析与加速服务 | 400.00 | 87.76 |
174.82 |
- |
- |
262.58 |
正在实施中 |
| Express易捷云平台 | 1,200.00 | 114.50 |
369.87 |
- |
- |
484.37 |
正在实施中 |
| IaaS基础设施服务平台 | 3,000.00 | 592.21 |
1,005.87 | - |
- |
1,598.08 |
正在实施中 |
| IAM身份与访问控制服务 | 500.00 | 71.12 |
140.58 |
- |
- |
211.70 |
正在实施中 |
| NewBilling 统一计量计费 服务 |
500.00 | 77.97 |
157.49 |
- |
- |
235.46 |
正在实施中 |
| QingStor 软件定义存储产 品平台 |
3,000.00 | 597.90 |
1,182.56 | - |
- |
1,780.46 |
正在实施中 |
| Titan合作伙伴运营平台 | 600.00 | 58.99 |
184.05 |
- |
- |
243.04 |
正在实施中 |
| 全托管IoT物联网平台 | 1,500.00 | 193.36 |
391.03 |
- |
- |
584.39 |
正在实施中 |
| 统一桌面云管理平台 | 1,200.00 | 192.76 |
375.77 |
- |
- |
568.53 |
正在实施中 |
| 可自动分库分表的分布式 数据库技术研究(第二阶 段) |
1,200.00 | 258.97 |
- |
- |
- |
258.97 |
正在实施中 |
| (第二阶段) | 900.00 | 190.26 |
- |
- |
- |
190.26 |
正在实施中 |
| 异构多云平台的统一纳管 技术研究(第二阶段) |
900.00 | 459.34 |
- |
- |
- |
459.34 |
正在实施中 |
| 基于Kubernetes 提供界面 化容器集群管理技术研究 |
2,500.00 | 347.82 |
591.63 |
824.81 |
- |
1,764.26 |
正在实施中 |
| 跨平台多终端智能企业办 公协作网盘技术研究 |
1,400.00 | 220.60 |
427.68 |
867.79 |
- |
1,516.07 |
正在实施中 |
| SDN 网络管理及Portal 研 发服务 |
350.00 | - |
328.07 |
- |
- |
328.07 |
已投入使用 |
| 可自动分库分表的分布式 数据库技术研究 |
3,000.00 | - |
526.62 |
1,069.09 | 517.81 |
2,113.52 |
已投入使用 |
| 异构多云平台的统一纳管 技术研究 |
2,600.00 | - |
435.49 |
796.54 |
424.87 |
1,656.90 |
已投入使用 |
| 异构多云环境下的应用自 动交付技术研究 |
1,600.00 | - |
252.36 |
939.45 |
- |
1,191.81 |
已投入使用 |
| 云桌面portal高级研发 | 450.00 | - |
- |
424.53 |
- |
424.53 |
已投入使用 |
| Power管理服务定制开发 | 800.00 | - |
- |
707.55 |
- |
707.55 |
已投入使用 |
| CMP研发 | 300.00 | - |
- |
283.02 |
- |
283.02 |
已投入使用 |
| 云产品核心平台数据库研 发 |
500.00 | - |
- |
514.15 |
- |
514.15 |
已投入使用 |
| 基于负载均衡器的Web应 用安全防护技术研究 |
1,200.00 | - |
- |
- |
353.27 |
353.27 |
已投入使用 |
| 云上企业级高可用关系型 | 800.00 | - |
- |
- |
100.42 |
100.42 |
已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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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研发项目名称 | 研发 预算 |
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 | 合计 | 实施 进度 |
|---|---|---|---|---|---|---|---|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数据库技术研究 | |||||||
| 高效完整应用交付与运营 平台技术研究 |
800.00 | - |
- |
- |
683.67 |
683.67 |
已投入使用 |
| 基于云计算平台智能企业 级分布式SAN存储技术研 究 |
1,200.00 | - |
- |
- |
987.39 |
987.39 |
已投入使用 |
| 合计 | 30,800.00 | 3,653.03 |
6,954.25 | 6,426.93 | 3,067.42 | 20,101.63 |
研发费用的相关制度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 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六)公司技术研发及创新机制”。
( 3 )研发费用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与创新,持续保持对产品研发项目的较大投入。报告期内, 公司研发费用投入稳步增加,相比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境内可比公司基本一致,较境 外可比公司略低,具备合理性。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深信服 | 36.59% | 24.86% |
24.16% |
19.82% |
| 优刻得 | 11.83% | 12.41% |
13.51% |
12.68% |
| 卓易信息 | 20.79% | 14.60% |
11.61% |
10.17% |
| 境内可比公司均值 | 23.07% | 17.29% |
16.43% |
14.22% |
| VMware | 23.96% | 23.33% |
22.60% |
23.00% |
| Nutanix | - | 43.59% |
33.17% |
27.23% |
| Red Hat | - | 19.59% |
19.88% |
19.80% |
| 境外可比公司均值 | 23.96% | 28.83% |
25.22% |
23.34% |
| 可比公司整体均值 | 23.29% | 23.06% |
20.82% |
18.78% |
| 本公司 | 25.34% | 18.45% |
22.81% |
12.82% |
注 1: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
注 2:境外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VMware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 日,Nutanix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暂未披露 2020 年半年报,Red Hat 财务数据截止日 分别选取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由于已退市未披露 2020 年上半年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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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费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72.90 万元、-858.64 万元、-462.50 万元及 40.05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利息支出 | 45.99 | 22.61 |
- |
9.87 |
| 减:利息收入 | 23.09 | 504.73 |
866.12 |
408.34 |
| 利息净支出 | 22.90 | -482.12 |
-866.12 |
-398.48 |
| 汇兑损失 | 4.36 | -1.52 |
-7.75 |
10.02 |
| 银行手续费 | 12.79 | 21.15 |
15.23 |
15.56 |
| 合 计 | 40.05 | -462.50 |
-858.64 |
-372.90 |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形式主要以股权融资为主,因此产生的利息支出较低;2016 年以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取得了大量资金,特别是 2017 年 6 月以来公司进行的两次 增资取得了大量账面资金,上述账面资金部分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在银行 账户中,产生了较高的利息收入,因此财务费用为负。
(五)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
1 、其他收益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度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其他收益列示。报告期内,公 司作为其他收益列示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65.04 | 384.15 |
119.07 |
82.37 |
-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1.77 | 159.73 |
40.98 |
- |
与收益相关 |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2.50 | 193.42 |
73.09 |
82.37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 - | 25.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促进款 | - | 6.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奖励款 | - | - |
5.00 |
- |
与收益相关 |
| 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临时性 岗位补贴 |
0.77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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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其计入其 他收益的项目 |
3.27 | 2.04 |
27.07 |
- |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27 | 2.04 |
27.07 |
-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268.31 | 386.19 |
146.14 |
82.37 |
-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1.86% | 1.02% |
0.52% |
0.34% |
- |
2 、投资收益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理财收益 | 48.71 | 34.66 |
1,286.21 |
50.49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99 | -6.79 |
5.95 |
-1.45 |
| 合 计 | 52.70 | 27.87 |
1,292.16 |
49.04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0.37% | 0.07% |
4.59% |
0.20%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分别产生投资收益 49.04 万元、1,292.16 万元、27.87 万元及 52.7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0%、 4.59%、0.07%及 0.37%。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历年所持有理财产品产生 的投资收益,2018 年间,公司理财收益较多,主要系其于 2017 年 4 月收到 D 轮融资款 项,但尚未支出拆红筹所需款项、账面资金较多所致;2019 年 1 月,公司完成拆红筹 所需约 6 亿元资金的换汇出境,并陆续支付给境外投资人,加之闲置货币资金主要存于 通知存款,理财收益随之降低。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7 | - | - | - |
| 合计 | 9.67 | - | - | - |
2019 年以来,公司持有一定数量的结构性存款投资,计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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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2020 年 1-6 月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67 万元。
4 、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度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信用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报告期内,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8.61 | 369.6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4.18 | 43.53 |
| 合 计 | 142.80 | 413.16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0.99% | 1.10%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与坏账相关的信用减值转为信用减值损失列示。2019 年度,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 413.1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10%,占比较小。公司信 用减值损失主要系部分期限较长的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计提的坏账损失所致,报告期 内公司计提坏账损失金额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低于 5%,不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 大幅计提坏账损失的情形。
5 、资产减值损失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坏账损失 | - | - |
206.49 |
179.82 |
| 存货跌价损失 | 0.06 | 6.86 |
32.49 |
- |
| 合 计 | 0.06 | 6.86 |
238.98 |
179.82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0.0004% | 0.02% |
0.85% |
0.75%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79.82 万元、238.98 万元、6.86 万元及 0.0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5%、0.85%、 0.02%及 0.0004%,占比较小。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以坏账损失为主;2019 年度资产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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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金额大幅下降,主要系与坏账相关的信用减值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转为信用减值损 失列示所致。
6 、资产处置收益 / (损失)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 或损失 |
3.06 | 10.96 |
0.21 |
- |
| 其中:固定资产 | 3.06 | 10.96 |
0.21 |
- |
| 合 计 | 3.06 | 10.96 |
0.21 |
-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0.02% | 0.03% |
0.001% |
- |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分别产生资产处置收益 0.21 万元、10.96 万元及 3.0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1%、0.03%及 0.02%,对营业收入 影响较小,主要为少量处置办公电脑、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所致。
7 、营业外收入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3.71 | - | - | - |
| 赔偿款 | - | 158.56 | - |
-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 |
185.02 | 37.96 |
- |
7.79 |
| 其他 | 0.60 | 1.76 |
7.10 |
- |
| 合计 | 189.33 | 198.28 |
7.10 |
7.79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1.31% | 0.53% |
0.03% |
0.03%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 7.79 万 元、7.10 万元、198.28 万元及 189.3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3%、0.03%、 0.53%及 1.31%,对营业收入影响较小。201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较高,主要系收到 2019 年 4 月租用机房断电事故赔偿款 158.56 万元以及社会保障部门稳岗补贴 36.46 万 元所致;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较高,主要系收到金融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150.00 万元所致;报告期内,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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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融产业发展引导 资金 |
150.00 | |||
| 稳岗补贴 | 34.66 | 36.43 |
- |
7.79 |
| 党建工作经费补贴 | 0.36 | 1.53 |
- |
- |
| 合计 | 185.02 | 37.96 |
- |
7.79 |
8 、营业外支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外支出 | 55.36 | 0.29 |
1.21 |
0.31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0.38% | 0.001% |
0.004% |
0.001%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0.31 万元、1.21 万元、0.29 万元及 55.3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1%、 0.004%、0.001%及 0.38%,对营业收入影响较小。
(六)利润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利润率 | 金额 | 利润率 | 金额 | 利润率 | 金额 | 利润率 | |
| 营业利润 | -7,942.68 | -55.11% | -19,294.65 | -51.20% | -14,951.75 |
-53.07% | -9,655.26 | -40.36% |
| 利润总额 | -7,808.70 | -54.18% | -19,096.65 | -50.68% | -14,945.85 |
-53.04% | -9,647.78 | -40.33% |
| 净利润 | -7,808.70 | -54.18% | -19,096.65 | -50.68% | -14,945.85 |
-53.04% | -9,647.78 | -40.3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 |
-7,737.76 | -53.68% | -19,010.30 | -50.45% | -14,945.85 |
-53.04% | -9,647.78 | -40.33%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利润-9,655.26 万元、-14,951.75 万元、-19,294.65 万元及-7,942.68 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营 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利润总额及净利 润-9,647.78 万元、-14,945.85 万元、-19,096.65 万元及-7,808.70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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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有者净利润-9,647.78 万元、-14,945.85 万元、-19,010.30 万元及-7,737.76 万元。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1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请见本节之“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 的影响”。影响公司盈利情况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报告期内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非 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程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利润率 | 金额 | 利润率 | 金额 | 利润率 | 金额 | 利润率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7,737.76 | -53.68% | -19,010.30 | -50.45% | -14,945.85 | -53.04% | -9,647.78 | -40.33% |
| 非经常性损益 | 321.21 | 2.23% |
-5,153.13 |
-13.68% | -2,253.56 |
-8.00% |
-4,287.15 | -17.9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8,058.97 | -55.91% | -13,857.17 | -36.77% | -12,692.29 | -45.05% | -5,360.62 |
-22.41% |
2 、政府补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政府补助金额较小,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 金额仅分别为 90.16 万元、119.07 万元、422.11 万元及 450.06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 入比例分别为 0.38%、0.42%、 1.12%及 3.12%,对公司报告期与未来期间业绩不存在重 大影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租房补贴 | 322.48 | 121.77 | 159.73 |
40.98 |
- |
与收益相关 |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 491.38 | 142.50 | 193.42 |
73.09 |
82.37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78.88 | 34.66 | 36.43 |
- |
7.79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 导基金 |
25.00 | - |
25.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 促进款 |
6.00 | - |
6.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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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党建工作经费补贴 | 1.89 | 0.36 |
1.53 |
- |
- |
与收益相关 |
| 朝阳区知识产权重点 企业奖励款 |
5.00 | - |
- |
5.00 |
- |
与收益相关 |
| 金融产业发展引导资 金 |
150.00 | 150.00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 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 临时性岗位补贴 |
0.77 | 0.77 |
- | - | -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81.40 | 450.06 |
422.11 |
119.07 |
90.16 |
(八)纳税情况分析
与公司利润相关的主要税项包括税金及附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尚不存在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以及对发行人可能存在影响的税收政 策调整。
1 、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 育费附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印花税 | 9.04 | 52.66 |
28.58 |
31.78 |
| 城建税 | 12.66 | 23.41 |
8.41 |
3.73 |
| 教育费附加 | 7.95 | 16.72 |
6.01 |
2.67 |
| 合 计 | 29.65 | 92.80 |
43.01 |
38.18 |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0.21% | 0.25% |
0.15% |
0.16% |
2 、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增值税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期初未交数 | 本期应缴数 | 本期缴纳数 | 期末未交数 |
| 2020年1-6月 | -395.60 | 458.79 | 136.77 | -73.58 |
| 2019年度 | -262.56 | 108.27 |
241.31 |
-39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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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期初未交数 | 本期应缴数 | 本期缴纳数 | 期末未交数 |
|---|---|---|---|---|
| 2018年度 | -261.17 | 109.17 |
110.55 |
-262.56 |
| 2017年度 | -39.81 | -152.25 |
69.12 |
-261.17 |
3 、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两免三减半”及高新技术企业 15%所得税优惠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存 在需缴纳所得税费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种税金, 执行的税种、税率均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及高新 技术企业 15%所得税优惠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增值 税税收优惠,但由于公司仍未盈利,所涉及公司各项税收优惠金额合计金额较小,对同 期营业收入的影响较小。
(九)尚未盈利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影响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但尚未实现盈利,主要原因包括:一 方面,公司正处于高成长期,前期购置云计算平台所需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的 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投入较大;另一方面,公司所处云计算行业 竞争较为激烈,尤其是公有云领域因为巨头竞争者的加入,全行业资源使用价格呈下行 趋势,公司云服务业务承压降价,增大了盈利难度;此外,公司招募优秀人才导致员工 薪酬及期间费用上升,加之用于员工激励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当期亏损大幅增加。 目前具备混合云形态及能力的同行业公司大多均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业绩表现符合行业 特点。
公司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公司拆除红筹架构并 收购优帆网络,该项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取得净资产与投资成本间差额冲 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该项偶发性事项导致累计未弥补亏损 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已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由于前期亏损较多, 导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母公司未弥补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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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为-88,192.14 万元),已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净资产折股减少,2019 年以来累 计未弥补亏损主要是云服务经营亏损、研发投入、管理和销售职工薪酬支出和股份支付 费用形成的亏损。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未弥补亏损余额为-27,628.32 万元。
公司无法盈利将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市 场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影响。预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 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融资方式获得较为充裕的现金流,用来满足持续增加的固 定资产投入、研发投入和其他日常经营支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及覆盖范围;公 司通过市场化薪酬、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已形成优秀且稳定性较高的产品、 研发、市场及销售团队,业务经营具有可持续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周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1.17 亿元,资 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37.22%,且主要为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非付息债务,负债水 平较低,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财务运营具有可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 2,000.00 万元授信额度;2020 年 3 月,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000 万元授信额度;2020 年 4 月,公司取得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 司 3,000 万元授信额度;2020 年 5 月,公司取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元授信 额度,可较好兑付短期资金需求,资金周转能力较高。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尚未盈利、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未对公司现金流、研 发投入、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和业务经营可持续性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但云计算行业 全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大量前期资本开支,且公司战略及产品定位能否契合未来行业发 展趋势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存在继续扩大 的风险,具体可参见“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尚未盈利及存在未弥补亏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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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资产 | 24,346.60 | 60.27% | 26,395.70 |
59.70% |
106,305.20 | 86.74% |
116,971.95 | 88.51% |
| 非流动资产 | 16,047.48 | 39.73% | 17,818.33 |
40.30% |
16,248.38 | 13.26% |
15,190.84 | 11.49% |
| 资产总额 | 40,394.08 | 100.00% | 44,214.03 |
100.00% |
122,553.58 | 100.00% |
132,162.79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32,162.79 万元、122,553.58 万元、44,214.03 万元及 40,394.08 万元,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分别较上年末下降 7.27%、63.92%和 8.64%。
2017-2019 年,公司流动资产下降主要系公司于 2019 年中将拆除红筹架构所需款项 换汇出境并支付予股东所致。2020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与上期末相比略有下降,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有所减少,但总体保持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持续增长,主要系持续购入服务器、机柜、网络设备等 固定资产以支持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扩张所致。2020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与上 期末相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所致,总体保持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资产科目及变动分析
1 、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货币资金 | 10,730.62 | 44.07% | 10,139.98 | 38.42% |
93,459.66 | 87.92% |
75,277.07 | 64.35%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1,009.67 | 4.15% | 4,000.00 |
15.15%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167.99 |
0.64%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0,751.71 | 44.16% | 10,392.04 | 39.37% |
10,597.63 | 9.97% |
9,367.57 | 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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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预付款项 | 835.81 | 3.43% | 806.87 |
3.06% |
1,376.22 |
1.29% |
1,633.88 | 1.40% |
| 其他应收款 | 366.15 | 1.50% | 291.60 |
1.10% |
207.80 |
0.20% |
212.50 |
0.18% |
| 存货 | 91.83 | 0.38% | 75.15 |
0.28% |
306.73 |
0.29% |
102.03 |
0.09%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0.82 | 2.30% | 522.07 |
1.98% |
357.17 |
0.34% |
30,378.91 | 25.97% |
| 合 计 | 24,346.60 | 100.00% | 26,395.70 | 100.00% |
106,305.20 | 100.00% | 116,971.9 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构成, 流动资产各科目具体分析如下:
( 1 )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银行存款 | 10,726.83 | 99.96% |
10,105.64 | 99.66% |
92,531.92 | 99.01% |
75,086.89 | 99.75% |
| 其他货币资金 | 3.79 | 0.04% |
34.34 |
0.34% |
927.74 |
0.99% |
190.18 |
0.25% |
| 合 计 | 10,730.62 | 100.00% | 10,139.98 | 100.00% |
93,459.66 | 100.00% | 75,277.0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2018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增长 24.15%,主要是 2017 年末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的 30,000.00 万元大额理财到期转入银行 存款所致。2019 年末,公司银行存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89.08%,主要系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向优帆香港支付优帆网络股权收购款和资产收购款共计 63,975.35 万元及 2019 年全年支付各项成本费用带来的资金流出所致。2020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 增长 5.82%,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微信支付、支付宝、Paypal 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的款 项,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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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1,009.67 | 100.00% | 4,000.00 |
100.00% | - |
- |
- |
- |
| 其中:结构性存款投资 | 1,009.67 | 100.00% | 4,000.00 |
100.00% | - |
- |
- |
- |
| 合计 | 1,009.67 | 100.00% | 4,000.00 |
100.00% | - |
- |
- |
- |
报告期末,公司存在 1,009.67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2.50%。公司 为更好地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的闲置资金理财收益,于 2019 年 9 月购买了浦发硅 谷银行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限为 6 个月,于 2020 年上 半年到期后又新增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 2020 年 6 月末,相关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金额总计 1,009.67 万元。
( 3 )应收票据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167.99 | - |
167.99 |
|
| 167.99 | - |
167.99 |
2019 年末,公司存在 167.99 万元应收票据,均为业务开展过程中自客户处收到的 银行承兑汇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已终止确认。 ( 4 )应收账款
① 应收账款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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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 应收账款 | 10,751.71 | 3.46% | 10,392.04 |
-1.94% |
10,597.63 |
13.13% |
9,367.57 |
| 应收账款余额/ 云产品业务收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2.23% | -24.37% | 66.60% | -8.31% | 74.91% |
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云服务业务以预收款模式为主,客户充值后消费;云产品业 务则以后付款模式为主,客户于产品交付后一定账期内完成付款,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主 要来源于其云产品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保持稳定,占云产品业务收 入比例持续下降,主要系公司云产品业务采用经销模式的销售收入及合同数量占比均不 断上升,加之公司各期末持续催款确保资金回流反映了公司有效的回款管理能力及优质 的应收账款质量。
② 应收账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1年以内 | 8,438.34 | 70.79% |
8,516.72 |
74.37% |
9,912.47 |
87.81% |
9,462.39 |
95.75% |
| 1至2年 | 2,110.83 | 17.71% |
1,852.37 |
16.17% |
1,087.90 |
9.64% |
420.33 |
4.25% |
| 2至3年 | 1,136.40 | 9.53% |
849.32 |
7.42% |
288.10 |
2.55% |
- |
0.00% |
| 3至4年 | 235.22 | 1.97% |
234.10 |
2.04% |
- |
0.00% |
0.00 |
0.00% |
| 4至5年 | - | - | - |
0.00% |
0.00 |
0.00% |
- |
0.00% |
| 小计 | 11,920.79 | 100.00% | 11,452.51 | 100.00% | 11,288.47 | 100.00% | 9,882.72 |
100.00% |
| 减:坏账准备 | 1,169.08 | 9.81% | 1,060.47 |
9.26% |
690.84 |
6.12% |
515.15 |
5.21% |
| 合计 | 10,751.71 | 90.19% | 10,392.04 | 90.74% |
10,597.63 | 93.88% |
9,367.57 |
94.79%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账龄为主,但 1 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占比有所 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云产品业务收入于 2017 年及 2018 年度增加较快,当期部分二 级经销商回款效率较低,致使公司的回款时间延长,长账龄应收账款余额随时间相应增 加。公司已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持续判断回款可能性,并对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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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经销商及合同项目进行积极催收,上述长账龄应收账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
截至 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1,452.51 万元及 11,920.79 万元,公司已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政策按简化模型计提了 1,060.47 万元及 1,169.08 万元 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按性质分类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5.10 | 155.10 | 155.10 |
155.1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65.69 | 1,013.98 | 11,297.41 |
905.37 |
| 其中:组合1 | - | - | - |
- |
| 组合2 | 11,765.69 | 1,013.98 | 11,297.41 |
905.37 |
| 合计 | 11,920.79 | 1,169.08 | 11,452.51 |
1,060.47 |
其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包括: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5.10 | 155.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55.10 | 155.10 |
100.00 |
针对按组合 2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8,438.34 | 421.92 |
5.00% |
8,516.72 |
425.84 |
5.00% |
| 1至2年 | 2,110.83 | 211.08 |
10.00% |
1,852.37 |
185.24 |
10.00% |
| 2至3年 | 1,136.40 | 340.92 |
30.00% |
849.32 |
254.80 |
30.00% |
| 3至4年 | 80.12 | 40.06 |
50.00% |
79.00 |
39.5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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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合计 | 11,765.69 | 1,013.98 |
8.62% |
11,297.41 |
905.37 | 8.01% |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882.72 万元、11,288.47 万元,公司已根据原有金融工具会计政策按已发生损失模型分别计提了 515.15 万元、 690.84 万元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按性质分类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288.47 | 690.84 |
9,882.72 |
515.15 |
| 其中:组合1 | - | - |
- |
- |
| 组合2 | 11,288.47 | 690.84 |
9,882.72 |
515.15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合计 | 11,288.47 | 690.84 |
9,882.72 |
515.15 |
其中,公司不存在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全部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比例 | |
| 1年以内 | 9,912.47 | 495.62 |
5.00% |
9,462.39 |
473.12 | 5.00% |
| 1至2年 | 1,087.90 | 108.79 |
10.00% |
420.33 |
42.03 | 10.00% |
| 2至3年 | 288.10 | 86.43 |
30.00% |
- |
- | 30.00% |
| 3至4年 | - | - |
50.00% |
0.00 |
0.00 | 50.00% |
| 4至5年 | 0.00 | 0.00 |
80.00% |
- |
- | 80.00% |
| 合计 | 11,288.47 | 690.84 |
6.12% |
9,882.72 |
515.15 | 5.21% |
综上,公司高度重视云产品业务中对各级经销商的授信及账期管理,应收账款账龄 主要为一年以内,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账龄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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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占比 95.75%、87.81%、74.37%及 70.79%,账龄结构较好。同 时,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
③各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 1 | 山东同方中力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1,160.59 | 9.74% |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98.68 | 9.22% |
| 3 | 长春佳瑞德科技有限公司 | 1,072.85 | 9.00% |
| 4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988.47 | 8.29% |
| 5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704.40 | 5.91% |
| 合计 | 5,025.00 | 42.16% | |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 1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2,009.36 | 17.55% |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98.68 | 9.59% |
| 3 | 长春佳瑞德科技有限公司 | 1,072.85 | 9.37% |
| 4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696.72 | 6.08% |
| 5 | 山东博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 | 4.37% |
| 合计 | 5,377.61 | 46.96% |
|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 1 | 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 | 1,594.15 | 14.12% |
| 2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1,495.40 | 13.25% |
| 3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1,255.30 | 11.12% |
| 4 | 北京野码科技有限公司 | 1,197.10 | 10.60% |
| 5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979.62 | 8.68% |
| 合计 | 6,521.57 | 57.77% |
|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公司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 1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2,312.57 | 23.40% |
| 2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1,314.50 | 13.30% |
| 3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168.92 | 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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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北京世纪汇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51.33 | 9.63% |
|---|---|---|---|
| 5 | 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88.67 | 5.96% |
| 合计 | 6,335.99 | 64.12%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 面余额合计分别为 6,335.99 万元、6,521.57 万元、5,377.61 万元及 5,025.00 万元,占应 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4.12%、57.77%、46.96%及 42.16%。报告期各期末, 受益于公司经销商体系的不断建设完善,应收账款余额呈逐步分散趋势,应收账款前五 名客户账面余额占比逐步下降。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位的客户均为与公司合作较紧密的客户,报告 期内回款周期较短、回款情况良好,未发生应收账款因无法收回而核销的情形。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在上述客户中持有权益。
④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经比较分析相对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2 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保持基本一致,2 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略低。但考虑到公 司 2 年以上应收账款实际坏账率极低,且对回款风险的判断客观准确,已及时单项计提 了发生减值迹象的长账龄应收款,因此坏账计提政策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重大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如下:
| 账龄 | 优刻得 | 深信服 | 卓易信息 | 公司 |
|---|---|---|---|---|
| 1年以内 (含1 年) |
5% | 6个月2% 6-12 个月15% |
5% | 5% |
| 1-2年 | 10% | 30% | 10% | 10% |
| 2-3年 | 50% | 70% | 20% | 30% |
| 3-4年 | 100% | 100% | 30% | 50% |
| 4-5年 | 100% | 100% | 5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公司公告数据;境外可比公司 Nutanix、VMware 及 Red Hat 均使用美国通用会计 准则(US GAAP),与发行人所适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基础不完全一致, 不适用于当前对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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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采购款、预付设备款、预付费用款、预付中介 机构款等。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 为 1,633.88 万元、1,376.22 万元、806.87 万元及 835.81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1.40%、1.29%、3.06%及 3.43%。其中,预付采购款主要为各期预付服务器、软件 开发等采购款项;2019 年末预付中介机构款主要为公司 D 轮融资向财务顾问支付的款 项,由于工商变更尚未完成,计提为预付款项;2020 年 6 月末预付中介机构款主要为 公司申请 IPO 期间已向相关中介机构支付的款项。
( 6 )其他应收款
① 其他应收款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212.50 万元、207.80 万元、291.60 万元及 366.15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8%、0.20%、1.10%及 1.50%。其他应收款主要 为支付给房产租赁公司的押金、保证金,占比超过 85%。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 押金、保证金 | 478.96 | 89.73% | 432.86 |
99.50% |
249.42 |
93.59% |
206.07 |
85.72% |
| 备用金 | 1.00 | 0.19% | 2.17 |
0.50% |
17.09 |
6.41% |
34.34 |
14.28% |
| 往来款 | 53.80 | 10.08% | - | - | - | - | - | - |
| 账面余额 | 533.76 | 100.00% | 435.03 |
100.00% |
266.51 |
100.00% |
240.41 |
100.00% |
| 减:坏账准备 | 167.61 | 31.40% | 143.43 |
32.97% |
58.71 |
22.03% |
27.91 |
11.61% |
| 账面价值 | 366.15 | 68.60% | 291.60 |
67.03% |
207.80 |
77.97% |
212.50 |
88.39% |
② 其他应收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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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 1年以内 | 250.59 | 46.95% | 166.28 |
38.22% |
77.88 |
29.22% |
87.11 |
36.23% |
| 1至2年 | 63.02 | 11.81% | 30.73 |
7.06% |
56.75 |
21.29% |
130.43 |
54.25% |
| 2至3年 | 56.35 | 10.56% | 57.53 |
13.23% |
110.44 |
41.44% |
4.61 |
1.92% |
| 3至4年 | 32.66 | 6.12% | 110.44 |
25.39% |
3.80 |
1.43% |
18.26 |
7.59% |
| 4至5年 | 77.93 | 14.60% | 52.40 |
12.05% |
17.64 |
6.62% |
- |
- |
| 5年以上 | 53.20 | 9.97% | 17.64 |
4.05% |
- |
- |
- |
- |
| 小计 | 533.76 | 100.00% | 435.03 |
100.00% | 266.51 |
100.00% | 240.41 |
100.00% |
| 减:坏账准备 | 167.61 | 31.40% | 143.43 |
32.97% |
58.71 |
22.03% |
27.91 |
11.61% |
| 合计 | 366.15 | 68.60% | 291.60 |
67.03% |
207.80 |
77.97% |
212.50 |
88.39% |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以 1 年以内及 1 至 2 年账龄的其他应收款为主,主要为向北 京世纪嘉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武汉保利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租赁北京、武汉等 地房屋物业所支付的房租押金;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账龄在 2-3 年、3-4 年、4-5 年的其他应收款分别增多,主要系向北京世纪嘉华科技文化有限公 司支付的房屋押金账龄随时间增大所致,不存在其他应收款逾期未归还之情形。
③ 各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公司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 款项性质 | |
| 1 | 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14.99% | 押金 |
| 2 | 北京世纪嘉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 77.93 | 14.60% | 押金 |
| 3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70.00 | 13.11% | 押金 |
| 4 | 武汉保利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9.38 | 13.00% | 押金 |
| 5 | 腾远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3.80 | 10.08% | 往来款 |
| 合计 | 351.11 | 65.78% | ||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公司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 款项性质 | |
| 1 | 北京世纪嘉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 77.93 | 17.91% |
押金 |
| 2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70.00 | 16.09% |
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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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武汉保利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5.48 | 15.05% |
押金 |
|---|---|---|---|---|
| 4 | PCCW Global Limited | 52.40 | 12.05% |
押金 |
| 5 | 上海展想置业有限公司 | 29.68 | 6.82% |
押金 |
| 合计 | 295.50 | 67.92% |
||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公司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 款项性质 | |
| 1 | 北京世纪嘉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 77.93 | 29.24% |
押金 |
| 2 | 武汉保利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62 | 17.87% |
押金 |
| 3 | 上海展想置业有限公司 | 25.68 | 9.64% |
押金 |
| 4 | 欧思丹 | 15.52 | 5.82% |
押金 |
| 5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 14.79 | 5.55% |
押金 |
| 合计 | 181.54 | 68.12% |
||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公司名称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 款项性质 | |
| 1 | 北京世纪嘉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 77.93 | 32.41% |
押金 |
| 2 | 武汉保利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90 | 14.93% |
押金 |
| 3 | 上海展想置业有限公司 | 25.63 | 10.66% |
押金 |
| 4 | 深圳市唯办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05 | 9.59% |
押金 |
| 5 | 保利(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34 | 5.55% |
押金 |
| 合计 | 175.84 | 73.14% |
④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经比较分析相对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2 年以内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较大部分同 行业可比公司相对谨慎,2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 平。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如下:
| 账龄 | 优刻得 | 深信服 | 卓易信息 | 公司 |
|---|---|---|---|---|
| 1年以内 (含1 年) |
5% | 6个月2% 6-12 个月15% |
5% | 5% |
| 1-2年 | 10% | 30% | 10% | 10% |
| 2-3年 | 50% | 70% | 20% | 30% |
| 3-4年 | 100% | 100% | 30% | 50% |
| 4-5年 | 100% | 100% | 5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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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 优刻得 | 深信服 | 卓易信息 | 公司 |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公司公告数据;境外可比公司 Nutanix、VMware 及 Red Hat 均使用美国通用会计 准则(US GAAP),与发行人所适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基础不完全一致, 不适用于当前对比情形
( 7 )存货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03 万元、306.73 万元、75.15 万元及 91.83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9%、0.29%、 0.28%及 0.38%,占比较小。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 库存商品 | 90.62 | 98.69% | 75.15 |
100.00% |
142.22 |
46.37% |
30.01 |
29.41% |
| 项目成本 | 1.21 | 1.31% | - |
- |
164.51 |
53.63% |
72.02 |
70.59% |
| 合计 | 91.83 | 100.00% | 75.15 |
100.00% |
306.73 |
100.00% |
102.0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和项目成本,金额较小。库存商品包括服务器 及部分备用内存条、硬盘、扩展卡等服务器配件。项目成本为在途但尚未达到成本结转 条件的云产品业务项目成本。
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期初 余额 |
当期 增加 |
当期 减少 |
期末 余额 |
当期 增加 |
当期 减少 |
期末 余额 |
当期 增加 |
当期 减少 |
期末 余额 |
当期 增加 |
当期 减少 |
期末 余额 |
|
| 库存商品 | - | - |
- |
- |
3.49 |
- |
3.49 |
6.86 |
- |
10.34 | - |
0.17 |
10.17 |
| 项目成本 | - | - |
- |
- |
29.01 | - |
29.01 | - |
29.01 | - |
0.11 |
- |
0.11 |
| 合计 | - | - |
- |
- |
32.49 | - |
32.49 | 6.86 |
29.01 | 10.34 | 0.11 |
0.17 |
10.28 |
( 8 )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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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 待抵扣进 项税 |
240.57 | 42.90% | 509.95 |
97.68% |
283.66 |
79.42% |
272.65 |
0.90% |
| 待认证进 项税 |
320.25 | 57.10% | 12.12 |
2.32% |
73.51 |
20.58% |
106.24 |
0.35% |
| 理财产品 | - | - | - |
- |
- |
- |
30,000.00 |
98.75% |
| 其他 | - | - | - |
- |
- |
- |
0.02 |
0.00% |
| 合计 | 560.82 | 100.00% | 522.07 |
100.00% |
357.17 |
100.00% |
30,378.91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分别为 30,378.91 万元、357.17 万元、522.07 万元及 560.82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25.97%、0.34%、1.98%及 2.30%。其中,2017 年其他流动资产较高,主要为 当年购买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所致,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余额均为 0,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尚未赎回的情形。
2 、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6.69 | 2.91% |
162.70 |
0.91% |
19.50 |
0.12% |
13.55 |
0.0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10.00 | 0.06% |
10.00 |
0.06%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4,955.76 | 93.20% |
16,948.24 |
95.12% |
15,557.02 | 95.75% |
14,274.22 | 93.97% |
| 无形资产 | 200.71 | 1.25% |
215.95 |
1.21% |
231.43 |
1.42% |
231.97 |
1.53%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4.31 | 2.58% |
481.44 |
2.70% |
440.44 |
2.71% |
671.10 |
4.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047.48 | 100.00% | 17,818.33 |
100.00% | 16,248.38 | 100.00% | 15,190.84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摊销费用。 ( 1 )长期股权投资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联营企业 南京云密与青云创元的 投资,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1-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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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南京云密 | 18.66 | 4.00% |
12.76 |
7.84% |
19.50 |
100.00% | 13.55 |
100.00% |
| 青云创元 | 448.03 | 96.00% |
149.94 |
92.16% |
- |
- |
- |
- |
| 合计 | 466.69 | 100.00% | 162.70 |
100.00% | 19.50 |
100.00% | 13.55 |
100.00% |
对于上述两项股权投资,公司采取权益法进行核算。南京云密与青云创元的具体情 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重要对外 投资情况”之“(四)发行人参股公司”。
( 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主要为对天津驭衡的参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 10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天津驭衡 | 10.00 | 100.00% | 10.00 |
100.00% |
- | - | - |
- |
| 合 计 | 10.00 | 100.00% | 10.00 |
100.00% | - | - | - |
- |
对于上述股权投资,公司以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天津驭衡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重要对外投资情况”之 “(四)发行人参股公司”。
( 3 )固定资产
① 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 固定资产 | 14,955.76 | 100.00% | 16,948.24 |
100.00% |
15,557.02 | 100.00% |
14,274.22 |
100.00% |
1-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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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4,955.76 | 100.00% | 16,948.24 |
100.00% | 15,557.02 | 100.00% |
14,274.22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 为 14,274.22 万元、15,557.02 万元、16,948.24 万元及 14,955.7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 例分别为 93.97%、95.75%、95.12%及 93.20%,是非流动资产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具体 构成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一、账面原值: | ||||||||
| 网络设备 | 12,916.29 | 41.25% |
12,921.23 | 41.35% |
10,188.42 | 41.13% |
6,595.50 |
34.20% |
| 服务器 | 17,941.93 | 57.30% |
17,827.70 | 57.06% |
14,185.89 | 57.26% |
12,360.19 |
64.0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451.98 | 1.44% |
497.50 |
1.59% |
398.39 |
1.61% |
330.04 |
1.71% |
| 合计 | 31,310.20 | 100.00% |
31,246.43 | 100.00% | 24,772.70 | 100.00% | 19,285.73 |
100.00% |
| 二、累计折旧 | ||||||||
| 网络设备 | 5,422.38 | 33.16% |
4,415.52 |
30.88% |
2,592.22 |
28.13% |
1,058.76 |
21.13% |
| 服务器 | 10,590.96 | 64.76% |
9,545.55 |
66.76% |
6,386.90 |
69.30% |
3,811.34 |
76.0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41.10 | 2.09% |
337.12 |
2.36% |
236.56 |
2.57% |
141.41 |
2.82% |
| 合计 | 16,354.44 | 100.00% |
14,298.19 | 100.00% | 9,215.68 |
100.00% | 5,011.51 |
100.00% |
| 三、减值准备 | ||||||||
| 网络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服务器 | - | - | - |
- |
- |
- |
- |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网络设备 | 7,493.91 | 50.11% | 8,505.71 |
50.19% |
7,596.20 |
48.83% |
5,536.74 |
38.79% |
| 服务器 | 7,350.97 | 49.15% | 8,282.15 |
48.87% |
7,799.00 |
50.13% |
8,548.85 |
59.8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10.88 | 0.74% | 160.38 |
0.95% |
161.83 |
1.04% |
188.63 |
1.32% |
| 合计 | 14,955.76 | 100.00% | 16,948.24 | 100.00% | 15,557.02 | 100.00% | 14,274.2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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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运行在各个数据中心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电子设 备等,具体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服务器,以及交换机、波分传输设备、路由器等网络设 备。各年度,公司会根据市场环境、业务发展预期和经营设备更新计划,制定经营设备 的采购计划,对经营设备进行采购和部署。伴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对经营设备的 需求和投入相应增加。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网络设备账面价值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的 50% 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构建云网融合的完整技术架构体系,持续重点布局公 有云平台网络服务、混合云网络接入服务及 SD-WAN 服务,为此购置了较多高质量的 波分传输设备、路由器等用于外网传输的网络传输设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了 全面的信息通讯技术服务能力,所涉购置的波分传输设备、路由器形成固定资产情况如 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网络设 备金额的 比例 |
金额 | 占网络设 备金额的 比例 |
金额 | 占网络设 备金额的 比例 |
金额 | 占网络设 备金额的 比例 |
|
| 账面原值 | 8,859.62 | 68.59% | 8,859.62 |
68.57% |
7,522.25 |
73.83% |
5,015.14 |
75.94% |
| 累计折旧 | 3,868.38 | 71.35% | 3,170.68 |
71.80% |
1,883.08 |
72.64% |
737.83 |
72.89%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账面价值 | 4,990.94 | 66.60% | 5,688.94 |
66.89% |
5,639.17 |
74.24% |
4,277.30 |
76.49%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非正常的闲置或未使 用现象,未发现存在预计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因此未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②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对比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 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网络设备 | 6 | 5.00 | 15.83 |
| 服务器 | 5 | 5.00 | 19.0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 | 5.00 | 3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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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折旧政策与境内同行业相对可比公司折旧政策基本一致,其中公司的网络设 备、服务器可以对标同行业上市公司优刻得的经营设备、卓易信息的电子设备;电子设 备及其他可以对标同行业上市公司优刻得的办公设备、深信服的办公设备、卓易信息的 办公设备。
| 办公设备。 | ||||
|---|---|---|---|---|
| 公司名称 | 经营设备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机器设备 |
| 优刻得 | 4年 | 3年 | - | - |
| 深信服 | - | 3年 | - | - |
| 卓易信息 | - | 3-5年 | 3-5年 | -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公司公告数据;境外可比公司 VMware、Nutanix 与 Red Hat 均使用美国通用会计 准则(US GAAP),与发行人所适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基础不完全一致, 不适用于当前对比情形
( 4 )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计算机软件。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1.97 万元、231.43 万元、215.95 万元 及 200.71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3%、1.42%、1.21%及 1.25%,占比 较小。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 计算机软件 | 200.71 | 100.00% |
215.95 |
100.00% |
231.43 |
100.00% |
231.97 |
100.00% |
| 合计 | 200.71 | 100.00% |
215.95 |
100.00% |
231.43 |
100.00% |
231.97 |
100.00% |
( 5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云服务耗材采购及 IP 地址费用,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装修费 | 240.42 | 314.11 |
379.76 | 525.55 |
1-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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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云服务耗材采 购 |
151.08 | 167.33 |
- |
- |
| IP地址费用 | - | - |
60.68 |
145.55 |
| 易快报报销软 件 |
22.82 | - |
- |
- |
| 合计 | 414.31 | 481.44 |
440.44 |
671.1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分别为 671.10 万元、440.44 万元、481.44 万元及 414.31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4.42%、2.71%、2.70%及 2.58%,占比较小。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负债 | 15,663.13 | 97.74% | 12,524.96 | 95.42% |
175,219.15 | 99.91% |
197,997.17 | 100.00% |
| 非流动负债 | 362.59 | 2.26% |
601.02 | 4.58% |
155.72 |
0.09% |
- |
- |
| 负债总额 | 16,025.71 | 100.00% | 13,125.98 | 100.00% | 175,374.87 | 100.00% | 197,997.17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197,997.17 万元、175,374.87 万元、13,125.98 万元及 16,025.71 万元,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分别较上年末下降 11.43%、92.52%及上升 22.09%。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91%、95.42%及 97.74%。
(二)主要负债科目及变动分析
1 、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及构成如下:
1-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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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短期借款 | 3,000.00 | 19.15% | 150.99 |
1.21%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6,075.00 | 38.79% | 7,092.50 |
56.63% |
6,870.19 |
3.92% |
7,236.85 |
3.66% |
| 预收款项 | - | - | 3,233.71 |
25.82% |
3,820.12 |
2.18% |
2,578.36 |
1.30% |
| 合同负债 | 4,228.99 | 27.00% | - | - |
- |
- |
- |
- |
| 应付职工 薪酬 |
858.20 | 5.48% | 1,320.32 |
10.54% |
1,413.04 |
0.81% |
1,091.12 |
0.55% |
| 应交税费 | 228.76 | 1.46% | 192.37 |
1.54% |
91.32 |
0.05% |
104.69 |
0.05% |
| 其他应付 款 |
645.83 | 4.12% | 290.67 |
2.32% |
163,024.48 | 93.04% |
186,986.15 | 94.44% |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242.39 | 1.55% | 244.40 |
1.95% |
- |
- |
- |
- |
| 其他流动 负债 |
383.96 | 2.45% | - | - |
- |
- |
- |
- |
| 合 计 | 15,663.13 | 100.00% | 12,524.96 |
100.00% |
175,219.15 | 100.00% |
197,997.17 | 100.00% |
报告期内,除其他应付款余额及短期借款发生较大变化外,其他科目余额基本保持 稳定,具体分析如下:
( 1 )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质押借款 | - | 150.99 |
- |
- |
| 保证借款 | 3,000.00 | - |
- |
- |
| 合计 | 3,000.00 | 150.99 |
- |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3,000.00万元短期借款,系公司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取得 的保证借款。
( 2 )应付账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7,236.85 万元、6,870.19 万元、7,092.50 万元及 6,075.0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66%、 3.92%、56.63%及 38.79%,明细如下:
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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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应付货款 | 6,074.26 | 99.99% | 6,833.31 |
96.35% |
6,841.55 |
99.58% |
6,798.09 |
93.94% |
| 应付设备款 | - | - | 243.31 |
3.43% |
28.64 |
0.42% |
422.36 |
5.84% |
| 其他 | 0.74 | 0.01% | 15.87 |
0.22% |
- |
- |
16.41 |
0.23% |
| 合 计 | 6,075.00 | 100.00% | 7,092.50 |
100.00% |
6,870.19 |
100.00% |
7,236.8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货款和应付设备款构成。其中,应付货款为公 司进行其他非资产类采购产生的应付账款;应付设备款为公司采购经营设备、办公设备 等固定资产产生的应付账款。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3.24%,主要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持续扩张,公司应付设备供应商及软件开发外包服务商款项增加且于当年年末尚未支付 所致。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1.11%,主要系公司支付部分 应付货款所致。
( 3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①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2,578.36 万元、3,820.12 万元和 3,233.71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30%、2.18%和 25.8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云服务预收款 | 2,570.93 | 79.50% |
2,357.00 |
61.70% |
2,116.11 |
82.07% |
| 云产品预收款 | 662.78 | 20.50% |
1,463.13 |
38.30% |
462.25 |
17.93% |
| 合计 | 3,233.71 | 100.00% |
3,820.12 |
100.00% |
2,578.36 |
100.00% |
根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2020 年 6 月 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4,228.99 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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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金额 | 占比 | |
| 云服务预收款 | 2,368.68 | 56.01% |
| 云产品预收款 | 1,860.31 | 43.99% |
| 合计 | 4,228.9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来自其云服务业务,客户通常在青云公有 云平台进行充值并购买套餐后消费,公司根据使用时长及使用资源量对客户充值额对应 扣减;此外,公司云产品业务,也视与客户商务条款约定存在部分预收款情形。报告期 内,公司预收账款金额与各项业务营业收入金额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② 各报告期按付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收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预收账款余额 | 占预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北京融科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1,358.36 | 29.45% |
| 2 | 国药控股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28.36 | 7.12% |
| 3 | 南京云密科技有限公司 | 185.50 | 4.02% |
| 4 | 郑州市乐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5.11 | 3.58% |
| 5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3.51 | 2.03% |
| 合计 | 2,130.84 | 46.19% | |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预收账款余额 | 占预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某省交通集团 | 245.12 | 7.58% |
| 2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8.11 | 6.13% |
| 3 |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5.57 | 3.26% |
| 4 | 谛听网络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80.95 | 2.50% |
| 5 | 廊坊华夏幸福创新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68.16 | 2.11% |
| 合计 | 697.93 | 21.58% |
|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预收账款余额 | 占预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某省交通集团 | 285.70 | 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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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谛听网络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 124.36 | 3.26% |
|---|---|---|---|
| 3 | 深圳市巨晶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33 | 2.63% |
| 4 | 国药控股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46.58 | 1.22% |
| 5 | 吉林省天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39.54 | 1.04% |
| 合计 | 596.52 | 15.62% |
|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预收账款余额 | 占预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某省交通集团 | 197.63 | 7.66% |
| 2 | 环球时报在线(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35.94 | 5.27% |
| 3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79.05 | 3.07% |
| 4 | 北京掌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76.10 | 2.95% |
| 5 | 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66.76 | 2.59% |
| 合计 | 555.47 | 21.54%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预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 面余额合计分别为 555.47 万元、596.52 万元、697.93 万元及 2,130.84 万元,占预收账 款期末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1.54%、15.62%、21.58%及 46.19%。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公有云平台经过长期持续运营留存了一定量的长期客户,对公司云服务平台的使用率 及依赖度均较高,预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面余额及占比有所提升。
③ 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回款)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在绝大部分情形下收到销售付款的支付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 户一致,仅存在云服务业务少量客户通过第三方向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金额占营业收 入比重较小,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第三方付款形成的收入 占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0.96%、0.86%、0.75%、1.20%,2017-2019 年呈下行趋势,2020 年 1-6 月第三方付款形成的收入金额与先前基本保持一致,但由于云产品季节性特征较 明显,上半年收入金额低于下半年,导致云服务上半年收入占比较高所致,但最近一期 不高于当期收入的 15%。
公司少量客户通过第三方付款的主要原因包括:A. 部分客户因内部资金统一管理 或资金结算便利性等原因委托其关联方向公司付款;B. 部分客户出于交易便捷性以及 外汇结算等原因委托第三方企业代为向公司支付货款。上述第三方付款情况具有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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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理由,符合公司与该行业部分客户的长期商业习惯。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针对客户第三方付款的严格内控制度,识别第三方付款行为, 对有代付款需求的客户及代付款方身份进行管理。公司定期监控第三方付款情况,核实 回款准确性和控制回款比例,第三方付款具有可验证性,且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 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况,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付款 的支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之间亦未发生因第三 方付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第三方付款情况未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收入 真实性造成不利影响。
( 4 )应付职工薪酬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短期薪酬 | 816.71 | 95.16% |
1,202.65 |
91.09% |
1,304.40 |
92.31% |
979.44 |
89.77% |
| 设定提存计 划 |
41.50 | 4.84% |
117.67 |
8.91% |
108.64 |
7.69% |
111.68 |
10.23% |
| 辞退福利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858.20 | 100.00% |
1,320.32 |
100.00% |
1,413.04 |
100.00% |
1,091.12 |
100.00% |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短期薪酬、设定提存计划、辞退福利构成,2017 年末、 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期末余额分别为 1,091.12 万元、1,413.04 万元、 1,320.32 万元及 858.20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整体呈增长趋势,一方面,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人数由 2017 年末的 318 人增至 2019 年末的 506 人,对应职工 薪酬开支增加;另一方面,为更好地激励员工,公司逐年提高员工的薪酬标准,年末计 提的工资及奖金相应有所增加。2020 年 6 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9 年末有所下降, 主要系公司发放 2019 年年终奖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占职工薪酬发生额持续下降。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职工薪酬的发生金额分别为 9,255.61 万元、13,003.72 万元、16,495.30 万元及 7,772.90 万元,各年度职工薪酬发生额随公司规模的增长而增 长;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占职工薪酬发生额的比例分别为 11.79%、10.87%、8.00%及 11.04%, 各年度比例保持持续下降态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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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期初应付职工薪酬 | 1,320.32 | 1,413.04 |
1,091.12 |
671.91 |
| 本期增加 | 7,772.90 | 16,495.30 |
13,003.72 |
9,255.61 |
| 本期减少 | 8,235.02 | 16,588.02 |
12,681.80 |
8,836.40 |
|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 858.20 | 1,320.32 |
1,413.04 |
1,091.12 |
|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 期职工薪酬发生额 |
11.04% | 8.00% |
10.87% |
11.79% |
( 5 )应交税费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04.69 万元、91.32 万元、192.37 万元及 228.7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5%、0.05%、 1.54%及 1.46%,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
51.46 | 22.49% | 67.23 |
34.95% |
54.07 |
59.21% |
60.06 |
57.37% |
| 增值税 | 155.84 | 68.13% | 110.35 |
57.36% |
21.11 |
23.11% |
11.48 |
10.96% |
| 印花税 | 2.93 | 1.28% | 1.55 |
0.80% |
13.61 |
14.90% |
31.78 |
30.3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81 | 4.72% | 7.72 |
4.02% |
1.48 |
1.62% |
0.80 |
0.77% |
| 教育费附加 | 7.72 | 3.37% | 5.52 |
2.87% |
1.06 |
1.16% |
0.57 |
0.55% |
| 合 计 | 228.76 | 100.00% | 192.37 |
100.00% |
91.32 |
100.00% | 104.69 |
100.00% |
( 6 )其他应付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86,986.15 万元、163,024.48 万元、290.67 万元及 645.8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 为 94.44%、93.04%、2.32%及 4.12%,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社保、住房公积金 | 125.73 | 19.47% | 77.76 |
26.75% |
71.07 |
0.04% |
68.71 | 0.04% |
| 押金、保证金 | 12.93 | 2.00% | 7.50 |
2.58% |
12.00 |
0.01% |
29.08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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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应付费用 | 1.99 | 0.31% | 0.94 |
0.32% |
25.37 |
0.02% |
5.81 |
0.00% |
| 股东出资款 | - | - | - |
- |
95,935.49 | 58.85% |
120,275.52 | 64.32% |
| 股权转让款 | - | - | - |
- |
63,975.35 | 39.24% |
63,975.35 |
34.21% |
| 代收代付款 | - | - | - |
- |
2,871.76 |
1.76% |
2,247.84 |
1.20% |
| 往来款 | 505.19 | 78.22% | 204.47 |
70.34% |
133.44 |
0.08% |
383.84 |
0.21% |
| 合 计 | 645.83 | 100.00% | 290.67 |
100.00% | 163,024.48 | 100.00% | 186,986.15 | 100.00%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波动较大,主要系股东出资款、股权转让款波 动所致,具体原因包括:① 2017 年末、2018 年末,股东出资款余额较高,主要系公 司在 2017 进行 D 轮融资,私募融资款到账后,公司变更云计算所需的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耗时较长,受此影响,公司该轮融资的 工商变更直至 2019 年 1 月才完成,在此期间,出于谨慎性,股东出资款暂在其他应付 款核算,2019 年 1 月后,转入所有者权益核算所致;② 2017 年末、2018 年末,股权 转让款余额较高,主要系 2017 年-2019 年,公司拆除其原有的 VIE 架构,在此过程中, 公司以共计 63,975.35 万元收购优帆网络的股权和优帆香港的资产,但受①中所述因素 以及银行换汇审批流程较长的影响,该款项直至 2019 年 6 月才完成支付所致。
代收代付款由公司与优帆香港产生。报告期内,优帆香港于香港地区运营有部分公 有云资源,代公司收取云服务收入,并垫付固定资产折旧、数据中心租赁费用等经营成 本,公司每年底在其他应付款中计提当年代收代付款。2019 年 7 月香港云计算完成收 购优帆香港全部资产的收购款支付,列示于其他应付款的代收代付款余额与资本公积对 冲,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代收代付款余额为 0.00 万元。
(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242.39 万元,主要系公司 根据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应付其租金及利 息,一年内到期需支付的部分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8 )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383.96 万元,主要系根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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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所致,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待转销项税额 | 383.96 | 100.00% | - |
- | - |
- |
- |
- |
| 合 计 | 383.96 | 100.00% | - | - | - | - | - | - |
2 、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长期应付款 | 291.67 | 80.44% | 408.33 |
67.94% |
- |
0.00% | - |
- |
| 递延收益 | 70.92 | 19.56% | 192.68 |
32.06% |
155.72 |
100.00% | - |
- |
| 合 计 | 362.59 | 100.00% | 601.02 |
100.00% |
155.72 |
100.00% | - |
- |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构成,具体如下:
( 1 )长期应付款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应付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款 |
534.06 | 652.74 |
-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2.39 | 244.40 |
- |
- |
| 合计 | 291.67 | 408.33 |
- |
- |
2019 年,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约定公司将其模块、服务器等自有资产以 700.00 万元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再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将该租赁物租回,并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金及利息 534.06 万元,除一年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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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需支付的 242.39 万元列报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列报于长期应付款的余额 为 291.67 万元。
( 2 )递延收益
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存在 155.72 万元及 192.68 万元的递延收益余额;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 70.92 万元的递延收益余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政府补助——租房补 贴 |
70.92 | 192.68 |
155.72 |
- |
| 合计 | 70.92 | 192.68 |
155.72 |
- |
上述租房补贴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扶持公司龙泉云城项目给予的财政扶持政策,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分别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40. 98 万元、159.73 万元 及 121.77 万元。
(三)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17,870.54 | 49,243.18 |
40,044.01 |
27,490.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21,276.62 | 57,943.22 |
46,283.70 |
26,439.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6.08 | -8,700.04 |
-6,239.70 |
1,051.1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 6,080.59 | 7,751.90 |
424,327.31 |
19,050.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 4,636.60 | 18,160.00 |
399,912.77 |
58,388.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3.99 | -10,408.09 |
24,414.54 |
-39,338.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3,000.00 | 1,782.92 |
0.00 |
98,706.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449.67 | 66,000.32 |
0.00 |
1,351.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0.33 | -64,217.39 |
0.00 |
97,355.65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2.40 | 5.85 |
7.75 |
-10.0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0.64 | -83,319.68 |
18,182.59 |
59,058.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39.98 | 93,459.66 |
75,277.07 |
16,218.34 |
1-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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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30.62 | 10,139.98 |
93,459.66 |
75,277.07 |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14.11 | 40,265.56 |
31,698.78 |
24,609.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2.50 | 193.42 |
73.09 |
82.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3.93 | 8,784.21 |
8,272.14 |
2,799.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70.54 | 49,243.18 |
40,044.01 |
27,490.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20.25 | 28,294.38 |
20,791.76 |
12,032.8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8,202.83 | 16,568.18 |
12,685.41 |
8,765.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76 | 343.24 |
170.57 |
78.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3.79 | 12,737.43 |
12,635.96 |
5,562.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76.62 | 57,943.22 |
46,283.70 |
26,439.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6.08 | -8,700.04 |
-6,239.70 |
1,051.19 |
2017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运作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正。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由于公司扣除非现金收支项目后的净亏损值仍 较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报告期内,公司以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 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净利润 | -7,808.70 | -19,096.65 |
-14,945.85 |
-9,647.78 |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0.06 | 6.86 |
238.98 |
179.82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2.80 | 413.16 |
- |
-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 |
2,528.62 | 4,738.50 |
4,205.53 |
2,848.55 |
| 无形资产摊销 | 15.24 | 34.95 |
31.31 |
31.73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4.97 | 221.01 |
234.91 |
234.3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6 | -10.96 |
-0.21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6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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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7 |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98 | 20.07 |
-7.75 |
19.88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70 | -27.87 |
-1,292.16 |
-49.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62 | 224.72 |
-237.19 |
-98.9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
-436.67 | -1,300.55 |
-1,450.48 |
-3,497.9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
910.27 | 487.21 |
3,364.30 |
6,320.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 | 1,081.89 | 5,589.52 |
3,618.92 |
4,710.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6.08 | -8,700.04 |
-6,239.70 |
1,051.19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公司主营的云计算业务,需要投入大量经营设备,固定资产折旧等非现金项目发生额 较高;②公司为吸引与激励优秀人才,在报告期内持续进行股权激励,并相应计提股份 支付费用;③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公有云平台充值金额有所增加,预收款项当期增加 金额较高,导致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较高。
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96.50 | 7,700.00 |
423,040.00 |
19,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71 | 34.66 |
1,286.21 |
50.4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
35.38 | 17.24 |
1.09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80.59 | 7,751.90 |
424,327.31 |
19,050.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
1,340.10 | 6,300.00 |
6,872.77 |
9,373.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96.50 | 11,860.00 |
393,040.00 |
49,015.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6.60 | 18,160.00 |
399,912.77 |
58,388.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3.99 | -10,408.09 |
24,414.54 |
-39,338.09 |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包括:① 公司对账上闲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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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进行流动性管理,于报告期内滚动购买和赎回短期理财产品,故投资支付的现金、收 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② 为支持业务发展,公司持续购买各类设备资产,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
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82.92 |
- |
98,706.6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 | 700.00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 | 1,782.92 |
- |
98,706.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6.67 | 58.33 |
- |
389.1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00 | 11.54 |
- |
9.8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00 | 65,930.45 |
- |
952.0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67 | 66,000.32 |
- |
1,351.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0.33 | -64,217.39 |
- |
97,355.65 |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私募融资收到的股东投资款,2017 年, 公司收到 D 轮融资款,故金额较高。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所 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偿债能力、 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二)主要负债科目及变动分析”之“6、其他应付 款”。
(五)流动性与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水平、偿债能力各项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12 月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12 月31 日 /2018 年度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
| 流动比率(倍) | 1.55 | 2.11 |
0.61 |
0.59 |
| 速动比率(倍) | 1.55 | 2.10 |
0.60 |
0.59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9.67% | 29.69% |
143.10% |
149.81% |
| 利息保障倍数 | -168.80 | -843.72 |
N.A |
-976.81 |
1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报告期内存在较大变动。2017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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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公司流动比率低于 1,主要系 C 轮及 D 轮股权融资款列示于其他应付款导致 流动负债大幅高于流动资产所致,2019 年经营性资产购买款付出及增资款转入权益科 目后,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大幅优化。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 2017-2018 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上述 非经营性事项所致。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为 1.55 及 1.55,低于境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高于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 公司通过短期债权工具进行融资较少、流动资产金额较流动负债高所致。
流动比率
| 公司通过短期债权工具进行融资较少、流动资产金额较流动负债高所致。 | 公司通过短期债权工具进行融资较少、流动资产金额较流动负债高所致。 | 公司通过短期债权工具进行融资较少、流动资产金额较流动负债高所致。 | 公司通过短期债权工具进行融资较少、流动资产金额较流动负债高所致。 | 公司通过短期债权工具进行融资较少、流动资产金额较流动负债高所致。 |
|---|---|---|---|---|
| 流动比率 | ||||
| 公司名称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深信服 | 0.85 | 1.20 |
2.02 |
2.00 |
| 优刻得 | 3.78 | 2.90 |
3.02 |
2.52 |
| 卓易信息 | 12.29 | 10.84 |
4.59 |
4.28 |
| 境内可比公司均值 | 5.64 | 4.98 |
3.21 | 2.93 |
| VMware | 0.88 | 0.65 |
1.08 |
2.88 |
| Nutanix | - | 1.64 |
2.55 |
3.10 |
| Red Hat | - | 1.23 |
1.27 |
1.36 |
| 境外可比公司均值 | 0.88 | 1.18 |
1.64 |
2.45 |
| 可比公司整体均值 | 4.45 | 3.08 |
2.42 |
2.69 |
| 本公司 | 1.55 | 2.11 |
0.61 |
0.59 |
| 速动比率 | ||||
| 公司名称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深信服 | 0.79 | 1.11 |
1.93 |
1.91 |
| 优刻得 | 3.62 | 2.82 |
2.98 |
2.50 |
| 卓易信息 | 12.01 | 10.68 |
4.31 |
4.08 |
| 境内可比公司均值 | 5.47 | 4.87 | 3.07 |
2.83 |
| VMware | 0.88 | 0.65 |
1.08 |
2.88 |
| Nutanix | - | 1.64 |
2.55 |
3.10 |
| Red Hat | - | 1.23 |
1.27 |
1.36 |
| 境外可比公司均值 | 0.88 | 1.18 |
1.64 |
2.45 |
| 可比公司整体均值 | 4.32 | 3.02 | 2.36 |
2.64 |
| 本公司 | 1.55 | 2.10 |
0.60 |
0.59 |
注 1: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
注 2:境外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VMware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7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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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 日,Nutanix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暂未披露 2020 年半年报,Red Hat 财务数据截止日 分别选取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由于已退市未披露 2020 年上半年 数据
2 、资产负债率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受上述其他应付款会计处理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的资 产负债率随之大幅波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至 39.67%, 主要由于公司较少通过债权工具进行融资,账面有息负债及无息负债金额均较小。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 2017-2018 年资产负债率高于境内外同行业可比公司, 主要系上述非经营性事项所致,2019 年度及 2020 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已低于境外 可比公司,与境内可比公司趋于一致。
| 公司名称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深信服 | 37.51% | 36.20% |
33.03% |
40.21% |
| 优刻得 | 19.91% | 20.94% |
20.17% |
28.28% |
| 卓易信息 | 8.20% | 9.32% |
17.91% | 19.09% |
| 境内可比公司均值 | 21.87% | 22.15% |
23.70% |
29.19% |
| VMware | 71.94% | 73.34% |
83.57% |
59.33% |
| Nutanix | - | 103.55% |
78.83% |
77.66% |
| Red Hat | - | 68.46% |
71.12% |
73.00% |
| 境外可比公司均值 | 71.94% | 81.78% |
77.84% |
70.00% |
| 可比公司整体均值 | 34.39% | 51.97% |
50.77% |
49.60% |
| 本公司 | 39.67% | 29.69% |
143.10% |
149.81% |
注 1: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
注 2:境外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VMware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 日,Nutanix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暂未披露 2020 年半年报,Red Hat 财务数据截止日 分别选取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由于已退市未披露 2020 年上半年 数据
3 、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 2017 年的利息保障倍数为-976.81,2019 年利息保障倍数为-843.72, 2020 年 1-6 月利息保障倍数为-168.80,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利息保障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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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主要系当年利润总额为负所致;2018 年公司当期产生的利息支出为 0,因此无利息保 障倍数指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利息保障倍数具有较大差异,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 额为负、2018 年未产生利息支出所致。2018 年度,公司未通过债权工具进行融资,2019 年度以来公司仅少量通过债权工具进行融资,预计不存在无法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权 工具的情形。
| 工具的情形。 | ||||
|---|---|---|---|---|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深信服 | -94.49 | - |
- |
- |
| 优刻得 | -2,320.44 | 315.76 |
274.84 |
7.26 |
| 卓易信息 | 27.24 | 19.99 |
181.12 |
31.47 |
| 境内可比公司均值 | -795.90 | 167.88 |
227.98 |
19.36 |
| VMware | 8.31 | 9.65 |
13.65 |
21.31 |
| Nutanix | - | - |
- |
- |
| Red Hat | - | 70.77 |
26.11 |
19.46 |
| 境外可比公司均值 | 8.31 | 40.21 |
19.88 |
20.38 |
| 可比公司整体均值 | -594.84 | 104.04 | 123.93 |
19.87 |
| 本公司 | -168.80 | -843.72 |
N.A |
-976.81 |
注 1:境内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
注 2:境外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VMware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 日,Nutanix 财务数据截止日分别选取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暂未披露 2020 年半年报,Red Hat 财务数据截止日 分别选取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由于已退市未披露 2020 年上半年 数据
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报告期内虽因股权融资事项及会计处理安排导致财 务指标大幅变动,但公司现金流充足,仍具备较强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流动性不存 在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但不排除未来上市融资未按期执行带来流动性风险。
(六)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的分析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尚未盈利及存在未弥补亏损风 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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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一)重大资本性支出
1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合计为 23,886.45 万元,主要是增加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
2 、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的项目,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资产业务重组
2017 年 6 月,香港云计算以 19,601,427.11 元收购优帆香港的经营性资产;2019 年 7 月,收购款已全部支付完毕。2017 年 7 月,优帆科技以 639,753,468.89 元收购优帆香 港持有的优帆网络 100%的股权;2019 年 4 月,收购款已全部支付完毕。上述收购的必 要性与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红筹结构搭建和终止情况”。
除上述红筹架构拆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资产业务重组情形。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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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2020 年度审阅报告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申 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 阅报告》(容诚专字[2021]100Z0062 号),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 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青云科技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变动比例 |
| 资产总额 | 37,559.96 | 44,214.03 |
-15.05% |
| 负债总额 | 19,896.98 | 13,125.98 |
51.58% |
| 所有者权益 | 17,662.98 | 31,088.05 |
-43.18%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901.27 | 31,174.40 |
-42.58%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7,559.96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下降了 15.05%,所有者权益为 17,662.98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43.18%, 主要系公司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及相关支出,导致 2020 年度仍保持亏损状态、 未分配利润相应较大幅度减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19,896.98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了 51.58%,主要系公司于 2020 年借入较多流动贷款,用于公司日常运营、货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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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及流动性储备。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2,861.09 | 37,682.20 | 13.74% |
| 营业成本 | 38,248.06 | 32,968.29 | 16.01% |
| 营业利润 | -16,693.79 | -19,294.65 | - |
| 利润总额 | -16,490.29 | -19,096.65 | - |
| 净利润 | -16,490.29 | -19,096.65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38.35 | -19,010.30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16,960.88 | -13,857.17 | - |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861.09 万元,较 2019 年度同期收入 37,682.20 万元 同比上升 13.74%。其中,2020 年度,公司云产品板块收入较 2019 年度收入上升了 19.44%, 主要原因为:(1)经过不断发展与完善,公司的软件定义存储产品与战略软件产品逐渐 上量,与 2019 年相比分别收入同比增加 65.61%与 95.66%;(2)公司超融合系统产品 与服务收入稳步上升,与 2019 年相比分别收入同比增加 19.67%与 18.01%。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338.35 万元,上年同期为 -19,010.30 万元,同比缩减 2,671.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有 所缩窄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摊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3,132.47 万 元,低于 2019 年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一次性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5,589.52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60.88 万元, 上年同期为-13,857.17 万元,同比增大 3,103.7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的主要原因为:上述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计入经常性损益、而 2019 年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一次性计提股份支付费用计入非经 常性损益所致。
其中,2020 年 7-12 月,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7-12 月 | 2019 年7-12 月 | 变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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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7-12 月 | 2019 年7-12 月 |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 28,447.80 | 22,115.25 | 28.63% |
| 营业利润 | -8,751.11 | -7,160.42 | - |
| 利润总额 | -8,681.59 | -6,977.04 | - |
| 净利润 | -8,681.59 | -6,977.04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600.60 | -6,900.46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
-8,901.92 | -6,998.57 | - |
2020 年 7-12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8,447.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8.63% ,主 要系公司面向大型传统企业的云产品销售策略初见成效,2020 年下半年取得并交付较 多订单所致。
2020 年 7-12 月,公司净利润为-8,681.5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600.6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1.92 万元, 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主要系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7-12 月分 摊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约 2,000 万元所致。
( 3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9.40 | -8,700.04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6.78 | -10,408.09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4.93 | -64,217.39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54.66 | -83,319.68 |
- |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09.40 万元,较 2019 年度净额 -8,700.04 万元已有较大缩窄。
( 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其中:2020 年 7-12 月发生额 |
2019 年度 | 其中:2019 年 7-12 月发生额 - 119.22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27 | 1.31 | 10.9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551.32 | 240.50 | 23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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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度 | 其中:2020 年 7-12 月发生额 |
2019 年度 | 其中:2019 年 7-12 月发生额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14 | 51.77 | 34.66 | 34.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
8.36 | 7.76 | 160.03 | 158.42 |
|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 | - | -5,589.52 | -214.20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622.56 | 301.35 | -5,153.13 | 98.11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 | - | - |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22.56 | 301.35 | -5,153.13 | 98.11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 |
0.03 | 0.03 | - |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性损益净额 |
622.53 | 301.32 | -5,153.13 | 98.11 |
(二)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变动分析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 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 公司适用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0 年度收入、成本及毛利按业务板块分析如下:
1 、公司 2020 年度各板块业绩变动情况
( 1 )云产品板块
2020 年度,公司云产品板块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情况 |
| 29,392.82 | 24,609.48 |
19.44% |
| 20,552.42 | 16,484.25 |
24.68% |
| 8,840.40 | 8,125.23 |
8.80% |
| 30.08% | 33.02% |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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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产品业务毛利率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未发生显著变化。该项业务从产品形态来 看,主要包括软硬一体、软件及服务,并以软硬一体形式的产品为主。因发行人非生产 企业,云产品的销售策略为“以销定采”,因此,在产品结构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 其毛利率水平会保持相对稳定。2020 年云产品业务毛利率与 2020 年 1-9 月毛利率水平 30.55%保持基本一致,较 2019 年下降了 2.94 个百分点,主要系由于新冠疫情导致物流 延后及客户大型采购流程集中在四季度交付,2020 年四季度销售软硬件占比有所变动, 软硬一体组合产品金额大幅提升所致。
( 2 )云服务板块
2020 年度,公司云服务板块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情况 |
| 营业收入 | 13,430.55 | 13,028.03 |
3.09% |
| 营业成本 | 17,695.63 | 16,484.03 |
7.35% |
| 营业毛利 | -4,265.09 | -3,456.00 |
N.A. |
| 毛利率 | -31.76% | -26.53% |
-5.23% |
云服务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并导致整体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 1.75 个百分点。该项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为职工薪酬、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数据 中心租赁费用组成,均为较为稳定的长期费用,为保持公有云平台运营及相应资源储备, 发行人逐年也要保持一定的新增投入,因此 2020 年发行人云服务板块收入保持基本稳 定,但营业成本仍较 2019 年有小幅上升,上升幅度为 7.35%,对应地导致云服务板块 毛利率较 2019 年有所下滑,下滑比例为 5.23 个百分点。
2 、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变动及构成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861.09 万元,较去年同期 37,682.20 万元同比上升 13.74%。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数据,以下采用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数据进行对比。2020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对比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1-9 月 | 变动幅度 |
| 深信服 | 324,442.79 | 279,151.18 |
16.22% |
| 优刻得 | 163,781.33 | 107,135.26 |
52.87% |
| 卓易信息 | 13,340.57 | 13,272.41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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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1-9 月 | 变动幅度 |
|---|---|---|---|
| 华胜天成 | 255,694.83 | 334,143.18 |
-23.48% |
| 平均值 | 11.53%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幅度 | |
| 本公司 | 42,861.09 | 37,682.20 |
13.74% |
2020 年 1-9 月,同行业可比公司深信服、优刻得营业收入呈现上升趋势,深信服营 业收入上升主要系其网络安全、云计算等板块收入均有所提升,2020 年公司发布“信服 云”战略,云计算业务重心由通过超融合底座承载业务向助力数字中心云化,为下游客 户提供更多收入规模较大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因此收入上升趋势明显;优刻得营业收入 上升主要系公有云板块收入上升。卓易信息营业收入保持基本不变,华胜天成营业收入 大幅下滑。不考虑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季节性影响,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上涨 13.7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及表现较好的深信服保持基本一致。
分板块来看,2020 年度公司云产品及云服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 1 )云产品板块
2020 年度,公司云产品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 超融合系统 | 18,700.53 | 63.62% |
|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 3,041.19 | 10.35% |
| 软件产品 | 3,944.06 | 13.42% |
| 服务 | 3,707.04 | 12.61% |
| 总计 | 29,392.82 | 100.00% |
( 2 )云服务板块
由于云服务的在线运营使用业务性质,其基本不受季节性影响与疫情影响。2020 年度,公司云服务板块收入与 2019 年度收入水平保持稳定,略有 3.09%的小幅上升。
2020 年度,云服务板块按类型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
| 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 | 11,068.77 | 82.41% |
| 应用平台服务 | 2,118.05 | 1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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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
| 基础资源与架构服务 | 11,068.77 | 82.41% |
| 应用平台服务 | 2,118.05 | 15.77% |
| 其他 | 243.72 | 1.81% |
| 总计 | 13,430.55 | 100.00% |
2020 年度,云服务板块在 IaaS、PaaS、SaaS、机柜托管等部分的收入构成及变动 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收入金额 | 收入构成 |
| IaaS | 10,559.16 | 78.62% |
| PaaS | 2,118.05 | 15.77% |
| SaaS | - | 0.00% |
| 机柜托管 | 509.62 | 3.79% |
| 其他 | 243.72 | 1.81% |
| 总计 | 13,430.55 | 100.00% |
从板块收入占比来看,云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为 31.34%,较 2019 年度下降了 3.24 个百分点;云产品业务收入占比为 68.58%,较 2019 年度云产品业务收入占比上升了 3.27 个百分点,云产品及云服务构成虽略有变动,但与 2017-2019 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率变动及构成情况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数据,以下采用 2020 年 1-9 月营 业收入数据进行对比。2020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对比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1-9 月 | 变动幅度 |
|---|---|---|---|
| 深信服 | 69.11% | 71.84% | -2.73% |
| 优刻得 | 11.44% | 29.36% | -17.92% |
| 卓易信息 | 57.42% | 48.88% | 8.54% |
| 华胜天成 | 13.15% | 19.38% | -6.22% |
| 平均值 | -4.58%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幅度 | |
| 本公司 | 10.76% | 12.51% | -1.75%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
2020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基本呈现下行趋势,下滑比例均较大,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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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保持一致,主要系受云服务分部毛利率下滑拖累所致。 发行人云服务、云产品分部及整体收入、毛利率表现如下表所示:
( 1 )云产品板块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情况 |
| 营业收入 | 29,392.82 | 24,609.48 |
19.44% |
| 营业毛利 | 8,840.40 | 8,125.23 |
8.80% |
| 毛利率 | 30.08% | 33.02% |
-2.94% |
( 2 )云服务板块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情况 |
| 营业收入 | 13,430.55 | 13,028.03 |
3.09% |
| 营业毛利 | -4,265.09 | -3,456.00 |
N.A |
| 毛利率 | -31.76% | -26.53% |
-5.23% |
其中,云产品业务毛利率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未发生显著变化,云服务业务毛利 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并导致整体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下降幅度为 1.75%。
(1)云产品业务:该项业务从产品形态来看,主要包括软硬一体、软件及服务, “ ” 并以软硬一体形式的产品为主。因发行人非生产企业,云产品的销售策略为 以销定采 , 因此,在产品结构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其毛利率水平会保持相对稳定。2020 年 云产品业务毛利率与 2020 年 1-9 月毛利率水平 30.55%保持基本一致,较 2019 年下降 了 2.94 个百分点,主要系由于新冠疫情导致物流延后及客户大型采购流程集中在四季 度交付,2020 年四季度销售软硬件占比有所变动,软硬一体组合产品金额大幅提升所 致。
(2)云服务业务:该项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为职工薪酬、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折 旧摊销、数据中心租赁费用组成,均为较为稳定的长期费用,为保持公有云平台运营及 相应资源储备,发行人逐年也要保持一定的新增投入,因此 2020 年度发行人云服务板 块收入保持基本稳定,但营业成本仍较 2019 年度有小幅上升,上升幅度为 7.35%,对 应地导致云服务板块毛利率较 2019 年度有所下滑,下滑比例为 5.23 个百分点。
4 、公司 2020 年度期间费用变动及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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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如下:
| 项目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幅度 |
|---|---|---|---|
| 销售费用 | 15.34% | 20.08% |
-4.74% |
| 管理费用 | 16.81% | 26.17% |
-9.36% |
| 管理费用 (剔除股份支付) |
9.51% | 11.34% |
-1.83% |
| 研发费用 | 17.65% | 18.45% |
-0.81% |
公司 2020 年度销售费用率较 2019 年度下降 4.74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 响,来宾招待、公务差旅、办会推广等活动大幅减少,导致招待费、差旅费、会展费分 别同比下降 87.03%、46.46%、58.68%。
2020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较 2019 年度下降较多,主要系 2019 年度确认了 5,589.52 万元股份支付费用、远高于 2020 年度确认的 3,132.47 万元股份支付费用所致。扣除股 份支付费用后,公司 2020 年度管理费用率较 2019 年度小幅下降 1.83 个百分点,变动 幅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股份支付费用变动主要原因为 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事由不同 所致,具体如下:
(1)2019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计提事由: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较大规模的员工股权 激励计划,于 2019 年上半年向员工授予员工持股平台颖悟科技、冠绝网络的全部剩余 未认购股份,并相应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为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设定的入股价格较低, 导致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2019 年度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5,589.52 万元;
(2)2020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计提事由:2020 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主要为公司 于 2020 年 3 月新制定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期权激励对象授予发行上市后实 施的员工期权,根据等待期及行权安排,公司需于 2020 年度对应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3,132.47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研发费用率较 2019 年度小幅下降 0.81 个百分点,变动幅度较小、 不存在重大差异。
十六、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信息
公司预计 2021 年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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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7,084至7,684 | 6,103.10 |
| 净利润 | -5,418至-5,618 | -4,190.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 ||
| -5,718至-5,918 | -4,313.64 | |
|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2021 年 1-3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7,084 万元至 7,684 万元,营业收入预计将 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预计实现净利润-5,418 万元至-5,61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8 万元至-5,918 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将有所扩大,主 要原因为公司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计提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1-3 月相 应分摊了较多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上述业绩预测情况系结合目前在手订单及在洽谈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假设国内 疫情管控成效继续保持且持续向好的前提下做出的初步预测,预测数据不代表公司最终 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如若某个或多个产品 或服务的交付情况较预期大幅滞后,或出现较大的疫情反复,公司 2021 年 1-3 月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水平可能会低于上述预测。
十七、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本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八、未来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
公司未来有望实现盈利,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盈利的路径与措施如下:
-
(一)未来实现盈利依据的假设条件
-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
2、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
3、本次首次股票发行并上市项目成功,募集资金顺利到位;
-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
5、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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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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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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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实现盈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
1、收入层面,把握时代机遇,坚持自主创新,实现长期高速增长
-
(1)把握传统企业上云机会,深耕传统企业客户
中国目前的传统企业上云比例仍然很低,空间非常充足。根据《中国云计算产业发 展白皮书》,2018 年中国云计算产业行业结构中,单独互联网企业占比高达 60.3%,而 实际 IT 支出较高的金融、政府、能源等传统企业占比相对很低,未来上云空间仍然较 大。根据《中国云计算产业发展白皮书》预测,未来中国政府和大型企业上云率将大幅 上升,从 2019 年的 38%提高到 2023 年的 61%,但仍低于 2018 年美国企业 85%和欧盟 企业 70%的上云率。
发行人重点关注传统行业客户,相关客户数量快速增长,已实现众多标志性项目商 业落地,并与光大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泰康人寿、阳光保险、中国国航、国家 电力投资集团、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西部矿业集团、中国石油集团、顺丰速运等行业 领先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 下游细分市场 | 典型客户 |
|---|---|
| 银行、保险、证券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泰康保险、阳光保险、海通证券、 中国人保人寿等 |
| 企业服务 |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中国 移动、中国联通、成都华泰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兴网联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问云(北京)云计算有 限公司等 |
| 政府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路桥中心、陕西省人民政 府、西安市公安局、沈阳市于洪区政府、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 京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电子口岸、云南省未成年犯教管所、国家超 级计算济南中心等 |
| 教育、医疗与其他 |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国人民解 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平顶山学院、齐鲁工业大学、焦作大学、中南 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上海 高等研究院、清华大学信息处等 |
| 制造、能源与交通 | 首都公路发展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风科技、四川 航空、鞍钢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北京市燃气集团、中国国际 航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本溪钢铁集团等 |
| 媒体、零售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时报在线、华润创业、东北新闻网、江苏 洋河酒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海外网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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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细分市场 典型客户 媒有限公司、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山东大众报业集团等
未来发行人一方面将持续深耕传统行业客户,凭借行业头部客户的标杆效应,实现 对重点行业的进一步渗透,客户数量快速增长,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另一方面将深耕已 有客户,逐步取得传统客户的信任,提高已有客户 IT 架构中的上云比例,实现长期持 续收入。
(2)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把握国产替代机遇
VMware 在过去十多年被国内的大量传统大型企业所采购部署。QingCloud 企业云 平台和青立方超融合系统,能够提供功能全面的企业云计算平台,其功能覆盖计算虚拟 化、软件定义存储、软件定义网络、数据库、大数据和容器平台等诸多企业云服务搭建 所需要的功能,且未基于 OpenStack 等开源技术生态进行二次开发,而是完全自主设计 云计算平台产品架构,自主编写全部核心代码,从而确保技术独立自主,保障信息安全 和数据私密,可实现对国外 VMware 等产品的完全替代,目前已在多个银行、保险及传 统企业中应用,未来仍将关注这个领域巨大的替代空间。
目前,银行业的去 IOE 进程已经从周边应用逐步走向核心系统,从 IBM 主机系统 下移到以云原生和分布式架构为核心的平台。之前主要的供应商为 IBM/红帽,发行人 自主研发的容器平台 KubeSphere 既秉承开源和自主可控,又结合国内客户需求,做到 了对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计算支撑和服务,为我国的核心资产业 务提供全自主可控的解决方案。大量的金融客户都在选择 KubeSphere,包括中国人民 银行清算中心、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中国人保寿险、中国太平保险等。容 器技术作为云计算行业确定的发展方向,发行人的容器产品 KubeSphere 尽管短期内收 入规模较小,但目前已实现了多个标杆案例,且赢得了全球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深度 认可,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3)不断开发新一代产品,建立新的业绩增长点
云计算行业仍处于创新周期,不断出现新的技术改变现有行业格局:超融合系统形 成标准化产品,简化了传统私有云部署的繁杂流程,大幅缩短了私有云 IT 架构构建周 期,降低了交付、运维和扩展难度,推动私有云业务由项目制交付转向产品化交付;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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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定义存储作为一种全新存储架构,降低了对高性能高价格硬件和特定厂商的依赖,同 时将底层资源池化,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已成为存储领域的发展潮流;容器是一种轻 量级的操作系统层虚拟化技术,屏蔽了底层基础架构的差异,使应用可以在不同服务器 节点的容器中快速迁移而无需重新配置环境,成为云计算下一代发展热点;随着 5G 通 信技术的逐渐成熟和物联网应用的日趋丰富,云边协同的理念逐渐兴起。
发行人一方面将持续迭代现有的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和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两大 核心产品,对众多模块的现有功能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并根据客户需求研发和添加创新 服务,进一步完善产品功能、强化产品稳定性和可用性,从而优化客户体验,提升产品 竞争力。另一方面,发行人将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线,大力发展软件 定义存储、容器平台、物联网平台、边缘计算平台等新兴产品线,形成以客户需求为中 心的完善云计算解决方案,为公司的长期高速发展不断补充新动力,推动公司的长期可 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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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强销售实力,进一步释放技术、产品优势
发行人一直注重技术研发,但销售能力尚未匹配显著的技术、产品优势,未来将继 续深耕销售渠道建设,将技术优势更高效地转化为商业优势。公司将深化与现有经销商 合作关系,积极赋能渠道合作伙伴,持续加强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同时公司将重点关注各个行业的头部企业,根据客户业务特点、场景需求,快速构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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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敏捷的综合性云计算解决方案,以解决方案形式交付,形成标杆案例和良好行业口 碑,实现品牌形象的快速建立和重点行业的迅速突破。
2、毛利率层面,调整收入结构引导整体毛利率提高
2017 年以来,公有云市场日趋成熟,阿里巴巴、腾讯、金山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开 始加大投入,通过降价促销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发行人深刻意识到自身作为 独立创业企业,缺乏规模和成本优势、资金实力显著不足,难以在标准化程度高、规模 效应突出的公有云行业战胜资金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
与此同时,发行人前瞻性地关注到,随着云计算的技术的逐步成熟,传统企业也 将逐步接受云计算部署模式。由于传统企业对架构稳定性、信息安全性、技术实力、企 业服务等方面要求较高,公有云无法完全满足其上云需求,私有云成为传统企业上云的 主流选择,随着传统企业上云大幕开启,行业发展空间广阔。私有云行业客户需求多样 化,对于技术实力、稳定性、企业服务要求较高,行业内参与企业经营策略多元化,可 以选择自己擅长的技术、服务、销售等方面进行突破,创业企业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发行人战略布局云产品业务,大力发展云产品业务。随着传统企业上 云周期的到来,公司的云产品业务获得快速发展,成为公司核心收入贡献来源,而公司 云服务业务收入增速放缓,收入占比下降,收入结构的调整推动了盈利能力上升。未来, 发行人仍将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坚持大力发展云产品业务,抓住行业高速发展的趋势, 发挥自身在技术和传统企业客户覆盖上的优势;同时避免在云服务业务上的大规模投入 和与巨头型竞争对手的正面竞争,控制云服务业务规模,进而控制其亏损对整体业绩的 影响,将云服务业务作为混合云解决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面对混合云逐步成为主流的 趋势,保持公司统一架构混合云解决方案的竞争力。
由于云产品业务收入增速远高于云服务业务的收入增速,高毛利率的云产品收入 占比仍将继续提升,整体毛利率水平和公司盈利能力有望持续改善。
3、费用率层面,提高经营效率,规模效应推动费用率降低
相对于发行人收入的高速增长,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有 望受益于规模效益而降低。销售费用受益于品牌的建立、渠道的丰富、老客户的复购、 行业标杆客户的拉动作用,销售费用转化为收入的效率有望逐步提高,销售费用率有望 降低;公司管理团队逐步成熟,公司计划保持一定的管理团队规模,实现较高的管理效 率,同时房租物业费等其它管理费用在远程办公逐步成熟的背景下,预计保持稳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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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境下有望实现低于收入增速的低速增长,管理费用率实现下降;公司历史研发投 入已实现多个具有优秀性能和标杆项目落地的产品,随着销售渠道的建设,可实现快速 的商业化落地和业绩增长,有效的降低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重。
由于收入结构引导整体毛利率提高,规模效应推动费用率降低,公司净利润率可实 现逐步提高,进而实现盈利。
本公司前瞻性信息是建立在推测性假设的数据基础上的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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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进行了规范。
募集资金的使用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金额、投入产出、 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 变公司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 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和 审批手续,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超募资金严格用于科技创新 领域,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运用计划
公司拟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建设期 |
|---|---|---|---|---|
| 1 |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 73,391.26 | 73,391.26 |
3年 |
| 2 | 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 14,070.26 | 14,070.26 |
3年 |
| 3 | 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6,354.52 | 16,354.52 |
3年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 |
| 合计 | 118,816.04 | 118,816.04 |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上述项目资金缺口。如 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总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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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将多余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或银行借 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资金。
三、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均已于 2019 年 11 月在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并均取得北京 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上述项目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
| 1 |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 京朝阳发改(备)[2019]187号 |
| 2 | 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 京朝阳发改(备)[2019]185号 |
| 3 | 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京朝阳发改(备)[2019]188号 |
四、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1 、项目概述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云计算产品和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对公司产品和渠道进行全面升 级。一方面,公司拟购置先进的云计算产品研发测试设备,招聘高端研发人才,对公司 现有的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QingStor[®] 企业级分布式存储、 KubeSphere[®] 容器管理平台、iFCloud[®] 多云管理平台、QingCloud 分布式数据库六大类云 计算产品线进行全面研发升级;另一方面,公司拟加大产品营销推广投入力度,扩充营 销团队规模,同时强化销售渠道建设和管理,招募优秀的渠道建设人才,增加渠道建设 投资,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合作伙伴。
2 、项目发展前景
①云计算持续蓬勃发展,云平台成为竞争核心
云计算能够为企业提供部署敏捷、扩容灵活、价格适当的 IT 资源,相较传统的 IT 架构具备显著优势。随着云计算技术的不断成熟、政策的大力扶持和企业对云认知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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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深入,云计算的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
云化的基础设施带来了卓越的计算性能、丰富的网络与存储资源,提升了资源的利 用效率,为企业奠定了数字化转型的基础。然而,基础设施的虚拟化仅仅是上云的前提, 庞大而繁杂的底层资源需要通过上层云平台对其进行精细化调度才能发挥云计算的价 值。此外,要把资源直接映射到企业的应用及业务系统,中间需要经历太多繁杂琐碎的 工作,企业需要一个覆盖应用生命周期中的开发、部署、运营等所有环节的服务平台来 保证业务应用的快速部署和上线。同时,大型企业还希望把成熟优质的行业应用和服务 能力打包、封装和输出给产业链上的子公司与上下游合作伙伴,打造高效协同的一体化 生态,实现资源的组合式创新。云平台承载着资源调度、应用开发、能力输出等核心职 能,已成为云计算厂商竞争的焦点。
②云产品业务进入增长快车道,超融合及软件定义存储加速渗透
私有云及公司提供的云产品本地部署和数据私密的特性满足了众多大型政企单位 的需求,此类客户对 IT 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极为庞大,但相较于公有云及公司提供的云 服务的互联网客户对 IT 架构变革更为稳健和细致。随着大规模云计算实践成功验证云 计算的优势和可靠性,以及大型政企顺应潮流进行数字化转型的需求越发强烈,云产品 业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在云产品业务落地的过程中,超融合和软件定义存储是最受瞩目的两款产品。超融 合通过将计算、存储和网络等众多 IT 组件以一体机形式进行封装并以软件定义的方式 进行控制,软件定义存储则将物理存储资源进行池化整合,并通过软件进行控制管理, 两者皆可大幅简化云产品 IT 架构的安装运维,降低投入成本,减少扩展难度并提升架 构可靠性。
③单一云难以满足业务需求,混合云成为上云最优策略
随着云计算的逐步深入发展,单一云越来越难以满足业务的多元化需求,其中,云 服务的数据安全性备受诟病,云产品的扩展灵活性也难以适应客户要求。在这样的背景 下,混合云应运而生,它根据云服务、云产品等各种云部署模式的技术特点,将多种云 部署模式有机整合,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帮助企业优化整体用云成本、提高架构扩展灵 活性、高效高质构建安全灾备体系、保障数据私密安全、满足合规管控规范,从而为用 户提供了更丰富的 IT 架构选择,以应对需求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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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云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纳。根据 RightScale 2019 年云状态报告,在雇员 超过 1,000 人的大型受访企业中,有 58%采用了混合云部署模式;根据 Gartner 预测, 到 2020 年采用混合云的企业占比将达到 90%;根据信通院数据统计,采用混合云部署 的中国企业占比从 2017 年的 6.6%提高至 2019 年的 9.8%,占比稳步上升。
④ PaaS 决定用户体验和用户粘性,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IaaS 帮助企业实现了基础设施上云,但这仅仅帮助企业优化了 IT 基础设施,效果 局限于 IT 部门。企业为实现真正的数字化转型,需要将云计算实践扩展到产品研发、 销售管理、人力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这就要求企业对整个业务系统和所有上层应用都 进行云化改造。然而,传统应用架构与云计算的分布式架构结构截然不同,因此,业务 上云要求企业对系统及众多上层应用进行重新开发。PaaS 平台是这一过程中的重要工 具,帮助企业有效优化软件开发模式。其中,数据库是 PaaS 的基础组成部分,部署于 操作系统上层,帮助企业对海量数据进行运算、分析、存储和调用,是决定 PaaS 性能 的关键组件之一;而容器平台可帮助企业构建跨越多个集群的统一 PaaS 平台,从而屏 蔽底层不同基础设施的差异性,实现应用的一次开发,全平台部署和自由迁移,将成为 未来多云环境中的关键应用。
随着 IaaS 层厂商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战已经进入后期,继续降价的空间已经较小, 而 PaaS 的战略地位提升。未来,PaaS 必将成为 IaaS 厂商优化客户体验、实现产品差异 化、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并增强客户粘性的必争之地。
3 、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1 )业务关联性
本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高。一方面,本项目是根据客户需求,对公司现有 的云计算产品进行性能升级和功能拓展,从而改善客户体验,巩固公司产品优势,构筑 业务核心支撑能力;另一方面,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营销团队、渠道网络和品牌形象的 基础上,扩充团队规模,拓展合作伙伴,并增加各类品牌活动的举办数量,从而强化现 有业务的营销能力、扩大销售渠道,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 度,支撑公司现有业务的高速增长。
( 2 )技术关联性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的云平台、超融合、分布式存储、容器管理平台、多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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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和分布式数据库六大核心产品及相关技术进行进一步的技术研发。一方面,项目依 托成熟的既有技术和强大的研发团队开展,技术研发风险大大降低,不确定性因素得到 有效控制;另一方面,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优势,巩固公司 的技术实力。
4 、项目实施方案
( 1 )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拟购置性能先进的软硬件设备,招聘高端技术研发人才,对 QingCloud 企业 云平台、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QingStor[®] 企业级分布式存储、KubeSphere[®] 容器管理平 台、iFCloud[®] 多云管理平台、QingCloud 分布式数据库六大类云计算产品进行全面研发 升级;同时扩充营销和渠道团队,加大品牌推广和渠道建设投入,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和营销网络规模。
( 2 )项目实施地点与建设周期安排
①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新增人员办公地点为公司租赁的办公楼预留场所,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 创远路 36 号院 16 号楼 6 层 601 室。
②项目实施周期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 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公司确定项目实施周期为 36 个月,计划从募集资金 到位当年开始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软硬件设备购置、研发人员招募与培 训、产品研发升级、营销推广与销售渠道建设,具体实施规划如下:
| 项目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三年 |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软硬件设备购置 | ||||||||||||
| 研发人员招募与培训 | ||||||||||||
| 产品研发升级 | ||||||||||||
| 营销推广与渠道建设 | ||||||||||||
注:Q1 为项目建设期第一季度,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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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项目实施内容
①软硬件设备购置
基于各类云计算产品的研发和测试需求,本项目计划购置性能先进的软、硬件设备, 以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并为各项技术的研发创新与应用,以及产品的升级迭代提供强有 力的底层支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软、硬件设备购置方案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
| 硬件设备购置 | |||
| 1 | 块存储硬件 | 定制 | 140 |
| 2 | 闪存卡 | 定制 | 1,600 |
| 3 | 对象存储硬件 | 定制 | 60 |
| 4 | 分布式NAS | 定制 | 60 |
| 5 | 智能网卡 | 定制 | 2,100 |
| 6 | AI超融合服务器 | 定制 | 60 |
| 7 | 整机柜超融合产品 | 定制 | 6 |
| 8 | 超融合服务器 | 定制 | 60 |
| 9 | Edge服务器 | 定制 | 140 |
| 10 | 国产自主可控芯片服务器 | 定制 | 105 |
| 软件系统购置 | |||
| 1 | GoLand | 60 | |
| 2 | Tower | 3 |
②研发团队建设
针对各产品的研发升级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招聘高端技术人才,提高 创新研发能力,全面提升研发团队综合实力,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项产品的研 发与运营,并为公司在未来的中长期发展储备关键力量。按照产品维度划分,云计算产 品研发升级部分内容的研发人员参与人数如下所示: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项目参与研发人员人数 |
|---|---|---|
| 1 | QingCloud企业云平台 | 51 |
| 2 | 青立方®超融合易捷版Express | 61 |
| 3 | QingStor®企业级分布式存储 | 59 |
| 4 | KubeSphere®容器管理平台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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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产品名称 | 项目参与研发人员人数 |
|---|---|---|
| 5 | iFCloud®多云管理平台 | 25 |
| 6 | QingCloud分布式数据库 | 57 |
| 合计 | 343 |
③云计算产品研发升级
本项目将对公司六大核心产品进行全面研发升级,具体包括:
a)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重点关注第三代软件定义网络 SDN 系统、自研 DevOps 平台、云灾备系统、计费平台、控制台五大模块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产品功能, 优化用户体验。
b)青立方[®] 超融合系统易捷版 Express:通过技术和产品研发,针对安装部署管理 平台、管理控制台、存储服务(后端)、PaaS、服务组件、桌面云管理平台、迁移工具、 CMP、管理工具、应用运营管理平台对接、混合云就绪、运维服务支持、云服在线和 应用定义一体机等众多模块的现有功能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并大量新增创新服务,强化 产品稳定性和可用性,提升产品竞争力。
c)QingStor[®] 企业级分布式存储:针对 NeonSAN 产品,升级硬盘管理和高速网络 互联功能并新增 iscsi 接口;针对文件存储产品,新增压缩、自动负载均衡和多租户功 能;针对对象存储产品,提供异步复制、加密、配额管理功能,为企业用户提供卓越的 存储服务。
d)KubeSphere[®] 容器管理平台:一方面继续强化产品现有功能,如网络、存储、 DevOps、微服务治理、可观察性(监控、日志、告警)、安全等,通过产品功能的迭 代升级提升用户体验、增加用户粘性;另一方面将拓展新的功能模块,如 AI 模型市场、 API 管理等,以满足日益增长和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
e)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台:对产品进行全面优化,包括适配器架构改造、云 服务自动化部署处理和产品 UI 功能体验升级,从而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 IT 服务交付效 率、增加资源利用率,降低运维成本,加速业务创新。
f)QingCloud 分布式数据库:通过技术研发,全面提升 RadonDB、MySQL Plus、 PostgreSQL、Citus 和时序数据库五大数据库产品的性能,完善功能模块,进一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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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数据库容量、可用性、一致性、并发性和拓展能力等层面更高的市场需求,有效 解决质量缺乏保障,业务相互影响、库的复用与耦合困难等众多痛点问题。
④产品营销推广
公司将针对各类产品及业务条线,招聘市场营销领域的高端人才,并增加市场营销 推广费用投入。通过项目实施,公司对内将持续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扩充营销团队 规模;对外将通过参加展会、加大线下和线上广告投放力度、举办各种类型的营销活动、 强化社交媒体运营等途径,加强品牌体系建设,推进品牌宽度和品牌深度的市场推广, 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凸显品牌核心价值,积累品牌效 应。
⑤销售渠道建设
公司拟通过项目实施,继续深耕销售渠道建设,持续加强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网络建 设、管理和维护,提升对渠道网络的掌控能力。在不断强化对产品销售环节的团队支持、 深化与现有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销售网络,开发新的销售渠道,赋能渠 道合作伙伴,实现合作共赢。
( 4 )项目研制流程
公司经过长时间的研发,已形成完善、成熟的研发模式。本项目的研制将在公司现 有研发模式下进行,具体情况请参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 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六)公司技术研发及创新机制”之“3、研发流程”。
5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73,391.26 万元,各具体建设项目投资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设期 第1 年 |
建设期 第2 年 |
建设期 第3 年 |
合计 | 占比 |
|---|---|---|---|---|---|---|
| 1 | 软硬件及办公设备投入 | 5,755.10 | 4,202.85 |
4,202.85 |
14,160.80 |
19.29% |
| 1.1 | 硬件设备购置 | 5,750.00 | 4,200.00 |
4,200.00 |
14,150.00 |
19.28% |
| 1.2 | 软件系统购置 | 5.10 | 2.85 |
2.85 |
10.80 |
0.01% |
| 2 | 研发投入 | 6,930.00 | 10,338.00 |
13,898.00 |
31,166.00 |
42.47% |
| 2.1 | 研发人员薪酬 | 6,600.00 | 10,160.00 |
13,720.00 |
30,480.00 |
41.53% |
| 2.2 | 研发人员培训费用 | 330.00 | 178.00 |
178.00 |
686.00 |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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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设期 第1 年 |
建设期 第2 年 |
建设期 第3 年 |
合计 | 占比 |
|---|---|---|---|---|---|---|
| 3 | 产品推广与营销网络建设费用 | 5,425.00 | 7,005.50 |
9,139.00 |
21,569.50 |
29.39% |
| 3.1 | 市场推广费用 | 4,400.00 | 5,300.00 |
6,600.00 |
16,300.00 |
22.21% |
| 3.2 | 渠道建设费用 | 1,025.00 | 1,705.50 |
2,539.00 |
5,269.50 |
7.18% |
| 4 | 预备费用 | 287.76 | 210.14 |
210.14 |
708.04 |
0.96%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3,800.04 | 1,986.88 |
5,786.92 | 7.89% |
|
| 6 | 项目总投资 | 22,197.89 | 23,743.38 |
27,449.99 |
73,391.26 |
100.00% |
6 、项目环境评价
本项目为技术和产品研发型项目,项目建设期间主要进行软件系统与技术的研发、 测试及运营,不涉及土建、房屋建设等,基本无废气、废水产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 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所引入的设备均为中小型设备,公司将通过选用 低噪声设备,采取一系列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等方式来降低噪音。如为高噪声设备配置隔 声罩、消音器、防振垫、防振弹簧、压力缓冲器等,确保项目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二)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1 、项目概述
公司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实施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项目拟通过购置研发软硬件设备和扩充现有研发人员编制, 研发物联网平台与边缘计算平台技术,项目的实施将物联网平台和边缘节点进行加持, 把云计算部分能力延伸到用户侧,让用户侧的设备更方便地接到云平台之上,用边缘计 算就地解决问题,使云网边端成为一个整体,打造全域云服务模式。项目实施后将积极 推动公司“广义混合云”战略的发展,支撑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为公司增强核心竞争 能力,带动关联服务,提升整体营收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2 、项目前景分析
①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物联网迎来蓬勃发展
物联网应用场景广泛,潜在市场规模巨大;同时,物联网高度集成通信、芯片、传 感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带动作用强;此外,物联网的大规模 应用,有利于推动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和网络化升级。物联网综合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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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突出,符合国家推进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出台 政策以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发展。
2016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加 强物联网网络架构研究,组织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 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 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2017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 年)》, 提出加快建设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发展 环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健全标准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 产业生态。
2017 年 6 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发展的通知》, 提出三大举措,着力推动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具体包括:加强 NB-IoT 标准与技术研 究,打造完整产业体系;推广 NB-IoT 在细分领域的应用,逐步形成规模应用体系;优 化 NB-IoT 应用政策环境,创造良好可持续发展条件。
在国务院和各部委带动下,国家各地方政府也积极营造物联网产业发展有利环境, 提供财税政策扶持、投融资渠道拓宽、技术攻关支持、专项人才培养等多种政策措施, 多层次、全方位地推动地方物联网发展。
②边缘计算前景广阔,云边协同优化效能
随着物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入,单一的云端计算模式由于延迟时间长、占用带宽多、 能源消耗大、数据不安全等劣势,越来越难以满足物联网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边缘计算 由此应运而生。边缘计算通过在网络边缘节点直接处理数据,缩短了设备响应时间、减 少了网络带宽占用,提升了电池续航能力,保证了数据安全私密,有效解决了单一云计 算模式下物联网产业的痛点。随着物联网的不断发展,车联网、智慧家居、智能硬件、 可穿戴设备、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众多物联网应用场景将逐步成熟,所产生的数据量 将呈现爆炸式增长,而边缘计算将承担物联网数据增量中的大部分数据处理任务,市场 空间极为广阔。
然而,边缘计算的发展,又将带来新的难题。一方面,边缘计算节点数量的快速增 长,增加了管理和控制的难度;另一方面,边缘节点资源量有限,资源不足的情况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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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应用和业务管理能力也相对较弱,难以独立完成全部任务。
云边协同的出现,有效解决了上述痛点,优化了边缘计算的性能。云边协同通过云 端对海量边缘节点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可以动态地在不同边缘节点之间根据优先级智 能分配任务,并实现数据的高可用保障和热迁移;此外,云端可以从中心云为边缘节点 提供资源支持,对边缘数据进行二次分析,并对边缘节点的 IoT 应用进行管理和更新, 极大地提升了边缘计算实用性。
3 、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1 )业务关联性
公司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 ICT 厂商和服务商,以统一架 构向企业级用户交付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服务。目前,公司正战略布局物联网,发 展集云、网、边、端于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以期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全域互联。本 项目将通过研发升级,切实提升海量设备消息的上下行传输能力、实现边缘业务部署等 功能,从而突破数据中心边界,将公司现有云端计算能力向边缘延伸,拓宽公司业务场 景,为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深厚基础。
( 2 )技术关联性
公司在物联网和边缘计算领域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拥有自研的分布式架 构及数据存储压缩算法,具备海量时序数据的高并发写入、复杂分析&查询、压缩&存 储等物联网数据处理核心能力;同时,公司自主研发了边缘计算平台技术,支持容器/ 原生/Serverless/微服务等多类型应用运行&管理、物联网设备消息接收/存储/路由、安全 认证、边云自连接等功能。项目研发内容将在已掌握的技术上不断更新与突破,进一步 提升服务能力,满足重点行业核心业务需求,完善产品及服务体系。
4 、项目实施方案
( 1 )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极大的提高公司研发能力,更好的支持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 进一步贴合市场需求。新技术落地后,物联网平台与边缘计算平台的研发可以提供海量 设备管理与监控、消息接入/存储/路由、各类应用分发与更新功能的全托管物联网平台 服务,支持容器/原生/Serverless/微服务等多类型应用运行&管理、物联网设备消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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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路由、安全认证、边云自连接等核心能力。产品将进一步提高可用性和可靠性, 并且带动关联服务提升整体营收,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 2 )项目实施地点与建设周期安排
①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新增人员办公地点为公司有租赁的办公楼预留场所,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朝阳 区创远路 36 号院 16 号楼 6 层 601 室。
②项目实施周期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按年度进行资金使用划分,具体如下所示:
| 项目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三年 |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研发及办公软硬件购置 | ||||||||||||
| 项目研发 | ||||||||||||
| 人员招募与培训 | ||||||||||||
注:Q1 为第一季度,Q2 为第二季度以此类推。
( 3 )项目实施内容
①软硬件设备购置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随着技术升级的不断深入,目前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已 无法满足研发的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购置先进的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为 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基础设施保障。主要设备详见下表所示:
| 序号 | 硬件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 1 | 块存储硬件 | 台 | 30 | 15 | 15 | 60 |
| 2 | 闪存卡 | 个 | 240 | 180 | 180 | 600 |
| 3 | 对象存储 | 台 | 6 | 6 | 6 | 18 |
| 4 | 分布式NAS | 台 | 6 | 6 | 6 | 18 |
| 5 | 智能网卡 | 个 | 240 | 180 | 180 | 600 |
| 6 | AI超融合服务器 | 个 | 6 | 6 | 6 | 18 |
| 7 | 整机柜超融合产品 | 套 | 1 | 1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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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硬件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 8 | 超融合服务器 | 台 | 6 | 6 | 6 | 18 |
| 9 | Edge服务器 | 台 | 24 | 12 | 12 | 48 |
| 10 | 国产自主可控芯片服务器 | 台 | 12 | 12 | 12 | 36 |
| 合计 | 571 | 424 | 424 | 1,419 |
| 序号 | 软件系统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 1 | JetBrains Goland | 件 | 10 | 19 | 45 | 74 |
| 合计 | 10 | 19 | 45 | 74 |
②重点项目研发
项目将重点研发 QingCloud IoT 物联网平台及 EdgeWize 边缘计算平台相关技术。
QingCloud IoT 物联网平台是一个面向物联网的全托管的云服务,为设备与云应用 的交互提供安全可靠的连接通信能力。借助 QingCloud IoT,可以实现海量设备管理, 利用规则引擎实现数据的路由,针对边缘场景配置,实现边缘节点的统一管控,同时可 以结合 QingCloud 其他服务如 QingStor[®] 对象存储、时序数据库、大数据等,对设备生 成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操作,轻松构建 IoT 应用程序。
EdgeWize 是一个边缘计算平台,将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能力扩展至用户侧,以 安全方式在边缘设备上运行本地计算、消息收发、数据缓存与同步等功能,用于提供安 全、低延时、低成本的本地计算服务,支持容器应用、FaaS、虚拟化等新型应用,同时 也兼容传统单体应用和原生应用,支持应用协同部署及在线升级。EdgeWize[®] 非常轻量 化,对底层硬件能力的要求很低,可部署在任意基础架构之上,支持离线操作,并具有 故障自愈能力。
③人才招募
产品技术研发与创新是推动公司发展的要点,而专业人才又是技术研发与创新的核 心,公司需要招聘高端技术人才不断补充现有研发团队规模,实现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 提升。公司人才招募具体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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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合计 |
|---|---|---|---|---|
| 招聘人数 | 19 | 28 | 54 | 101 |
( 4 )项目研制流程
公司经过长时间的研发,已形成完善、成熟的研发模式。本项目的研制将在公司现 有研发模式下进行,具体情况请参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 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七)公司技术研发及创新机制”之“3、研发流程”。
5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4,070.26 万元,各具体建设项目投资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 | 投资 比例 |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合计 | |||
| 1 | 软硬件设备投入 | 1,881.50 | 1,498.85 |
1,502.75 |
4,883.10 |
34.71% |
| 1.1 | 硬件设备 | 1,880.00 | 1,496.00 |
1,496.00 |
4,872.00 |
34.63% |
| 1.2 | 软件产品 | 1.50 | 2.85 |
6.75 |
11.10 |
0.08% |
| 2 | 研发投入 | 1,505.00 | 2,613.00 |
4,825.00 |
8,943.00 |
63.56% |
| 2.1 | 物联网平台研发费用 | 920.00 | 1,880.00 |
3,240.00 |
6,040.00 |
42.93% |
| 2.2 | 边缘计算平台研发费 用 |
440.00 | 600.00 |
1,400.00 |
2,440.00 |
17.34% |
| 2.3 | 员工培训费用 | 68.00 | 56.00 |
108.00 |
232.00 |
1.65% |
| 2.4 | 其他研发费用 | 77.00 | 77.00 |
77.00 |
231.00 |
1.64% |
| 3 | 基本预备费用 | 94.08 | 74.94 |
75.14 |
244.16 |
1.74% |
| 4 | 项目总投资 | 3,480.58 | 4,186.79 |
6,402.89 |
14,070.26 |
100.00% |
注: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用。本项目基本预 备费按项目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和的 5.00%计算,为 244.16 万元;涨价预备费是对建设期内 可能发生的材料、人工、设备、施工机械等价格上涨,以及费率、利率、汇率等变化,而引起项目投资 的增加,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亦称价差预备费或价格变动不可预见费,本项目建设期较短,不计算涨 价预备费。
6 、项目环境评价
本项目为技术和产品研发型项目,项目建设期间主要进行软件系统与技术的研发、 测试及运营,不涉及土建、房屋建设等,基本无废气、废水产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 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所引入的设备均为中小型设备,公司将通过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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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噪声设备,采取一系列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等方式来降低噪音。如为高噪声设备配置隔 声罩、消音器、防振垫、防振弹簧、压力缓冲器等,确保项目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三)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项目概述
青云骨干网是公司光格网络 SD-WAN 产品的广域网组件,帮助用户实现同城或长 途数据传输及客户集团、分支机构、数据中心、云平台之间的网络互联。青云通过自建 骨干网,为客户提供高可靠及高性能的数据转发服务。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骨干网节点 的基础上,新增铺设 5 个城市节点,扩大公司广域网络连接和云计算服务的范围。募集 资金将用于进行公司骨干网节点的建设,通过设备的购置、人员的招募和相关建设费用 的投入。
项目的建设将扩大公司广域网络连接范围,通过骨干网多节点建设提高网络连接性 能,在降低客户组网成本基础上提升用户体验。同时,骨干网作为公司混合云服务的基 础设施,服务于公司的云网一体化战略,其建设将产生底层驱动效应,全面提升公司产 品的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公司云计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为公司未来 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 、项目前景分析
①云网融合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产业政策指引扶持
宽带网络发展对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信息消费、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小康社会建设 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作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宽带网络的发展受到国家政策的规 划和引导,相关政策频频出台,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务院等各级政府 先后发布的《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 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宽 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等重要纲领性文件,提出加快互联网骨干节点升级、优化互 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架构、扩容网间带宽、保障连接性能、升级国家骨干传输网等战略引 导和系统部署,着力提升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增强网络安全可靠性,推动我国宽带基础 设施快速健康发展。
除发布政策指引外,各级政府也积极采取行动,推动我国通信网络升级。2019 年 5 月,工信部、国资委按《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开展了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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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 专项行动,强调持续完善网络架构,持续做好互联互通工作, 进一步推进骨干网网间带宽扩容,实现网间扩容 2,500G,并优化我国骨干网络架构和 流量调度机制;同时,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利用 SDN(软件定义网 络)、NFV(网络功能虚拟化)、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种技术,持续提升网络效率和 服务能力。
②通信业务总量持续增长,下游应用场景需求不断释放
近年来,电信业务总量高速增长,通信行业发展势头向好。一方面,我国政府加快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传统产业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带动通信需 求大幅增长。另一方面,云计算、物联网等创新信息技术打开车联网、智慧城市等众多 新型应用场景,驱动市场需求突增式释放。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8 年工业通信业发 展情况》,2018 年电信业务总量达到 65,556 亿元(按照 2015 年不变单价计算),比上 年增长 137.9%,增速同比提高 61.2 个百分点。
③混合云模式优势凸显,云网融合成为发展关键
近年来,数字化转型和集团化运作等经营模式变化对企业的 IT 架构的灵活性提出 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缺乏弹性的 IT 架构日渐难以支撑多变的业务环境,上云成为众多 企业走向现代化运营的必经之路。在多种上云路径中,单一公有云难以满足大型企业对 数据安全性和隐私性的要求,单一私有云又存在资本支出高昂、资源部署周期漫长等缺 陷,而混合云综合两者优势,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上云模式。根据 RightScale 2019 年 云状态报告,在雇员超过 1,000 人的大型受访企业中,有 58%采用了混合云部署模式; 根据信通院数据统计,采用混合云部署的中国企业占比从 2017 年的 6.6%提高至 2019 年 9.8%,占比稳步上升。
然而,传统的云、网独立架构无法满足“多系统,多场景,多业务”的混合云上云 需求,业务需求和技术创新共同推动了云网融合架构的产生和流行。混合云模式的构建, 需要将企业本地(私有云、本地数据中心、企业私有 IT 平台)与公有云资源池之间进 行高速连接,最终实现本地计算环境与云上资源池之间的数据迁移、容灾备份、数据通 信等功能,而这一互联互通的关键就在于云和云之间高质量、高稳定性,安全可靠的数 据传输,也即云网融合能力。
基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广域通信的旺盛需求和混合云渗透的行业趋势,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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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实施后将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项目将在五大强二线城市构建十个骨干网节点,扩 大了公司广域网接入服务的范围,一方面为大型企业的众多分支机构提供高效的广域网 接入、多地组网及智能调度与管理服务,帮助用户以更低成本获得高品质的网络连接与 云端关键应用访问体验;另一方面也大幅强化公司的云网融合服务能力,向更多客户提 供高速、稳定、安全的网络连接,满足客户快速、便捷、可靠地构建和部署混合云的需 求。
3 、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1 )业务关联性
本项目的实施密切围绕公司现有主要业务展开,为公司现有主要业务的开展构建重 要的网络基础设施,是提升公司业务服务质量的关键保证。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 广域网组网服务的覆盖区域,使公司的广域网接入服务能够触达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 积累客户资源,增加公司营收;同时,项目建设将为企业现有的桌面云、混合云等产品 提供高性能的网络资源支持,帮助公司构筑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加公司现有业务的市场 竞争力。
( 2 )技术关联性
本项目依托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开展。公司在云网融合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 已形成包括智能广域网 SD-WAN 调度技术、SDN 容器网络直通技术、高并发负载均衡 集群技术等众多核心技术。青云借助自身 SDN 与 SD-WAN 技术在骨干网的基础设施上 为用户提供高效的广域网接入、多地组网及智能调度与管理服务,帮助用户快速便捷构 建属于自己的专属网络。项目建设通过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可充分发挥公司自身业务 开展的技术储备优势,提高公司客群的服务数量及服务品质,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的核 心竞争力。
4 、项目实施方案
( 1 )项目建设目标
公司现有骨干网已覆盖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大城市,项目计划在 5 个经济发展增速 较快的强二线城市新增 10 个骨干网节点,通过多城市节点建设打破公司原有业务开展 的区域限制,利用专属网络的部署,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广域网接入及云计算服务;其中, 项目将在每个城市新增 2 个节点,建设期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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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项目实施地点与建设周期安排
①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城市选取符合经济快速增长且能扩大公司业务开展辐射区域的基本要 求。建设期第一年,在五个城市分别各建一个节点;建设期第二年,在其中三个城市各 新增 1 个节点建设,建设期第三年,在另外两个城市各新增 1 个节点建设。
公司计划在上述地区内或附近地域选择合适的地址租赁已建成的数据中心机柜作 为本项目的实施场所,不涉及新增、租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事项。
②项目实施周期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 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工期为 36 个月,从资金到位开始。项目计 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设备安装、相关费用投入、人员招募与培训。
| 项目 | 第一年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三年 |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设备安装 | ||||||||||||
| 人员招募 | ||||||||||||
( 3 )项目实施内容
① 机柜租赁
本项目将在五个强二线城市或附近地域租赁已建成数据中心的机柜以进行节点建 设,预计每个节点建设需要 4 个机柜。项目计划建设期第一年,在五个城市分别各建一 个节点;建设期第二年,在其中三个城市各新增 1 个节点建设,建设期第三年,在另外 两个城市各新增 1 个节点建设。
②设备购置
本项目从产品定位出发,选用先进适用的设备,对设备基本要求是:配备先进,性 能可靠,环保节能,操作方便。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包括节点设备和办公设备两类,其中, 节点设备包括路由器、传输设备与交换机,每个节点的铺设需要配备 2 台路由器、2 台 交换机与两套传输设备;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设备和复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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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设备购置计划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供应商 | 单位 | 建设期第一年 | 建设期第二年 | 建设期第三年 |
|---|---|---|---|---|---|---|---|
| 1 | 路由器 | ASR9000 | CISCO | 台 | 10 | 6 | 4 |
| 2 | 传输设备 | PSS32 | NOKIA | 套 | 10 | 6 | 4 |
| 3 | 交换机 | N3172 | CISCO | 台 | 10 | 6 | 4 |
| 合计 | 30 | 18 | 12 |
办公设备购置计划
| 办公设备购置计划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建设期第一年 | 建设期第二年 | 建设期第三年 |
| 1 | 电脑 | 台 | 6 | 5 | - |
| 2 | 打印设备 | 台 | 1 | - | - |
| 3 | 复印设备 | 台 | 1 | - | - |
③其他设施租赁
骨干网节点建设除了设备之外,还需要租赁其他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POP 节点、 专线、IDC-BGP 出口和机柜。其中,1 个节点铺设需要 2 个 POP 点接入、2 条专线租赁、 3 个运营商 BGP 出口及 4 个机柜租用。
④人员配置
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进程中计划招募行业相关高端人才 11 人,包括产品经理、设计 师、测试工程师、产品文档工程师及运维工程师,具体情况如下:
| 职位 | 建设期 | ||
|---|---|---|---|
| 建设期第1 年 | 建设期第2 年 | 建设期第3 年 | |
| 产品经理人数 | 1 | 1 | 1 |
| 设计师人数 | 2 | 4 | 4 |
| 测试工程师人数 | 2 | 4 | 4 |
| 产品文档工程师人数 | 1 | 2 | 2 |
| 合计 | 6 | 11 | 11 |
5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6,354.52 万元,各具体建设项目投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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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名称 | 建设期 | 合计 | 占比 | ||
| 第1 年 | 第2 年 | 第3 年 | ||||
| 1 | 设备购置 | 3,065.30 | 1,838.50 |
1,224.00 |
6,127.80 |
37.47% |
| 2 | POP点建设 | 63.10 | 100.95 |
126.19 |
290.25 |
1.77% |
| 3 | 长传链路 | 710.66 | 1,137.05 |
1,421.31 |
3,269.02 |
19.99% |
| 4 | POP点BGP出口 | 1,214.84 | 1,943.74 |
2,429.68 |
5,588.26 |
34.17% |
| 5 | 机柜租赁 | 168.00 | 268.80 |
336.00 |
772.80 |
4.73% |
| 6 | 基本预备费用 | 153.27 | 91.93 |
61.20 |
306.39 |
1.87% |
| 合计 | 5,375.16 | 5,380.97 |
5,598.39 |
16,354.52 |
100.00% |
6 、项目环境评价
本项目用地租用已有的 IDC 数据中心机柜,不涉及土建、房屋建设及装修改造等。 同时,本项目是对节点设备进行购置、安装、调试,公司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围 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具体防治措施如下所述:
(1)水污染: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现有排水管网,处理 后排入区市政管线;
(2)噪声污染:本项目设备均为中小型设备。建设期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 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布局现场,以最大限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大气污染: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是为节点设备运行,所以基本没有废气产生。 建设期间废气主要来自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一定措施后,对局部地区 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建设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依托 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随意堆放。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 、项目概述
公司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 ICT 厂商和服务商,致力于 为企业用户提供自主可控、中立可靠、性能卓越、灵活开放的云计算产品与服务,要求 公司需要具备快速的响应和服务能力以及足够的资金实力,从而能够应对企业级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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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多样化云计算需求。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业务规模扩 大和客户增加及产品扩容带来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资金占用,结合未来三年战略发 展目标及资本结构规划,以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为基础,拟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业务规模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收入分别为 23,923.85 万 元、28,176.12 万元和 37,682.20 万元,2017 年和 2018 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7.77% 和 33.74%,预计公司收入规模在云计算渗透率不断提升、传统企业加速上云及混合云 成为主流部署模式的大趋势下有望继续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367.57 万元、10,597.63 万元和 10,392.04 万元,伴随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需要保持与业务规模相适应 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有利于公司向企业客户提供更为优 质的付款条件,增强行业内竞争优势。此外,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扩充公 司资金储备,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并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利于公司长 期持续发展。
3 、补充流动资金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将得到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将适当降低,公司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虽然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后,需要一定经营时间才可转化为直接经济效益,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 险,但从长期看,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性,对扩 大公司业务规模、促进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4 、补充流动资金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满足日常经营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经营决策的灵活性和应变力,有利于扩大公 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流动资金补充能够使公司保持较强的资金 实力,提高资产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有效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5 、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实际发展需求使用该流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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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对于该项目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上述运营资金进行管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 资金。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 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在具体使用 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 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和不断提高股东权益。 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资金使用。
五、未来战略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 1 )发展目标
青云的愿景是“数字世界之基石,全景自由计算”,即以广义云计算能力打造数字 世界基石,统一架构与高度解耦实现全场景自由计算。
随着科技的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既向全面云化的方向发展,也不断向 远程、边缘、终端的纵深场景拓展。青云希望以高度解耦的产品技术组合、完备统一的 架构方案、开放易集成的平台能力,实现全场景的数字化服务;致力于以强大、敏捷、 统一的 IT 基础设施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基石,帮助企业更好的面对数字化转型挑战、 释放科技创新能力。
( 2 )发展战略
伴随着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5G、人工智能等基础技术的再次进步,数字 化已经从生活领域进入了广泛的生产和社会服务领域。云计算将不再简单局限在数据中 心平面,将会进一步走到边缘,走到终端,形成“云+边+端”,由智能网络连接起来 的广义云计算平台。面对数字化逐步深入的发展趋势,公司提出“广义混合云战略”, 即打造覆盖“云、网、边、端”全场景的数字平台,建立平滑无缝的统一架构的混合云 基础架构。
在覆盖场景上:将已有的统一云计算架构突破数据中心边界,在空间上走向边缘与 远 端、抵近终端,并通过新一代智能网络将多个单点汇聚成面,形成对广域空间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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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覆盖。以云网一体化架构实现云、边、端全域智能互联,助力数据流动与集中,实现 全域数据智能。
在服务模式上:云平台向综合的应用服务平台转型,所承载的应用类型从目前占主 导的基于虚拟化的分布式应用,将拓展到基于容器的微服务化应用、Serverless 应用、 基于 API 的服务化应用等等,也需要同时兼容传统架构的单体应用,形成多元复合的 应用生态,并能够在全域范围内无缝管理、分发和调度各类应用,以满足各种各样广域 场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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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采取措施及实施效果
1 、技术研发
技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进技术研发,现已在技术 创新方面取得众多成果。司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成都五座城市拥有 5 所核心技 术研发中心;形成了一支实力强大的研发团队;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并通过了 “CMMI 3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测评认证”;持续向众多全球知名开源项目(如 MySQL、 Kubernetes 等)贡献代码和优化技术,并自主开源了分布式数据库、容器集群管理、负 载均衡、SDN 网络直通、多云应用开发平台等重要产品技术;成功研发 30 余项软件产 品,并进行了广泛的商业应用;受到行业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获得“可信云服务认证” 等资质证书及“2018 云计算产业领军企业”等荣誉奖项,并参与制定信通院组织的《保 险行业云计算系列标准》和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组织的《云 服务级别协议指南》及《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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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品及服务升级
产品及服务升级方面,公司成立 8 年来,在 ICT 领域已成功研发多项软件产品, 涵盖分布式操作系统、分布式存储(含块存储/文件存储/对象存储)、应用开发框架、 软件定义网络、智能广域网、分布式数据库等云计算核心技术领域。在现有产品的基础 上,公司根据技术潮流和客户反馈不断进行迭代升级,每年发布众多产品更新版本,切 实满足客户需求,赢得客户认可。
3 、营销推广
营销推广方面,近年来公司已经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通过丰富高效的 市场推广活动和稳定优质的产品服务,已经在金融、交通、能源等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品 牌认知,赢得了众多行业标杆用户的认可。
4 、合作伙伴体系建设
合作伙伴体系建设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一个完善高效、层次清晰 的合作伙伴体系,在渠道销售过程中,合作伙伴既可作为云产品经销商,经销或集成售 卖青云软硬件产品,亦可作为云服务代理商,代理公有云平台相关服务。公司合作伙伴 与公司销售团队、解决方案团队联合进行客户拜访,代表公司参与客户竞标,帮助公司 获得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快速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促进了公司的产品推广。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和落实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步骤,也是 公司实现未来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将围绕公司着力布局的“云、网、 边、端”一体化综合能力展开,拓宽服务场景纵深。
1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加强“云”相关核心能力的重要步骤。项目通过募集资金,对公司现 有的云计算产品进行全面更新迭代,极大丰富产品功能,提升产品体验,从而更好的满 足客户需求,构筑公司核心及竞争优势,推动公司现有“云”相关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 大;同时,项目加强公司营销体系建设,提供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在深化与 现有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继续拓宽销售渠道,开发新的市场区域,为供公司现有 “云”相关产品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成长打开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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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实现全域互联,构筑 “端”和“边”相关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 方面,项目计划研发 EdgeWize 边缘计算平台,将云计算能力下沉到终端设备,构建覆 盖海量场景的“端”计算能力;另一方面,项目计划研发 QingCloud IoT 物联网平台, 对众多边缘节点进行统一管控,对设备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操作并构建 IoT 应 用程序,从而形成“边”相关能力。通过两大产品的研发,公司顺应了万物互联的产业 发展浪潮,进一步完善了产品线,形成了业务场景闭环,提升了潜在扩张潜力;同时, 也强化了核心技术壁垒,优化了应用和业务支撑能力。
3 、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延伸“网”相关能力的重要举措。本项目通过在五大强二线城市建设 十个骨干网节点,将公司骨干网覆盖范围进行拓展,从而能够为更广泛的客户提供高速、 稳定、安全的云端接入体验,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并改善了现有客户体验;同时,项目实 施强化了混合云构建服务能力,为公司落实广义混合云战略,抢占混合云市场先机,并 带动私有云及公有云现有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上述三项战略发展项目的重要资金保障,有助于“云、网、边、 端”综合布局战略的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满足业务快速发展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 持资金充裕,灵活应对市场动态变化,加大技术研发、市场开发、人才引进等方面投入, 不断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服务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 降低财务风险、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发展目的顺利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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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与公司战略关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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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 、技术研发
研发领域方面,公司依托核心混合云战略,重点在 IaaS 层布局云、网、边、端四 大领域,将基础设施能力由“云”拓展至“边”、“端”全域,并以云网一体化架构实 现云、边、端全域智能互联,助力数据流动与集中,实现全域数据智能;在 PaaS 层关 注数据库、容器、大数据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数据库工具及敏捷开发和持续交付 环境,从而强化客户黏性,构筑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
研发设施方面,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购置 AI 服务器、定制整机柜超融合产品等各 类性能先进的软、硬件设备,以改善公司研发环境,为各项技术的研发创新与应用,以 及产品的升级迭代提供强有力的底层支撑,保证技术研发顺利推进。同时,公司也将在 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布局,满足研发人员对基础设施的需求。
研发团队方面,公司将根据各产品的研发升级需求,针对性地招聘高端技术研发人 才,全面提升技术研发团队的深度与厚度,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项产品的研发 与运营,并为公司在未来的中长期发展储备关键力量;同时,公司也非常注重校园招聘, 将通过内部推荐、校园宣传等方式,吸引具备技术能力突出的应届学生加入公司,并通 过内部培训、短期课程等多种方式带动应届学生快速成长。此外,公司将为研发人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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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完善的研发机制、清晰的职业规划、有吸引力的薪酬,多维度对研 发人员进行激励。
2 、产品及服务升级
云计算产品方面,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对 QingCloud 云平台、青立方[®] 超融合 系统、QingStor[®] 企业级分布式存储、KubeSphere[®] 容器平台、iFCloud[®] 统一多云管理平 台和 QingCloud 分布式数据库等等产品线进行全面研发升级,进一步完善公、私、混一 体化产品体系。
网络产品方面,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新建 10 个骨干网节点,覆盖五个强二线 城市,从而扩展公司光格网络 SD-WAN 服务的覆盖范围,为更多客户提供高质量、稳 定、安全的网络连接。
边缘与终端产品方面,公司将加快物联网和边缘计算平台的研发,实现海量设备的 统一管控,并将 QingCloud 企业云平台能力扩展至用户侧,提供安全、低时延、低成本 的本地计算服务,完善公司产品线。
3 、营销推广
团队建设方面,公司一方面通过完善的培训制度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也 将积极引进大量具备企业服务领域营销经验的高端人才,扩充营销团队规模,快速加强 团队能力。公司将通过公平合理、有吸引力的激励制度,丰富高效的内部培训机制和清 晰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保证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
品牌宣传方面,公司将根据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不同业务的发展需要,通过 参加展会、加大线下和线上广告投放力度、举办各种类型的营销活动、强化社交媒体运 营等途径,加强品牌体系建设,推进品牌宽度和品牌深度的市场推广,提高公司产品和 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凸显品牌核心价值,积累品牌效应。在具体宣传 过程中,公司将依托现有业务形成的良好行业口碑,重点宣传在金融、交运等特定行业 内的服务头部企业的成功案例,实现品牌形象的快速建立和重点行业的迅速突破;同时, 公司的品牌宣传计划将配合合作伙伴拓展规划。
4 、合作伙伴体系建设
合作伙伴方面,公司将深耕销售渠道建设。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与现有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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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关系,积极赋能渠道合作伙伴,持续加强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具体包括:不断强化对经销商销售过程中的支持力度,提高经销商获客转化率;为稳定 且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鼓励其积极开展特定市场活动,推动公司相 关产品销售;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赋能经销商,帮助经销商全面提升销售、技术、领导力 等领域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拓展销售网络,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在进一步巩固 华北地区优势的基础上,战略性进军经济较为发达、市场潜力较大的华东市场,并布局 东北、西北、西南、华南市场。
应用开发者方面,公司将着力开展市场活动,推广 AppCenter 品牌,提供各类优惠 政策,吸引合作伙伴入驻 AppCenter,并提供经费与 AppCenter 合作伙伴举行各种联合 推广活动,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在帮助合作伙伴取得商业成功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 上层应用生态,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满足客户对上层应用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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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 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制定 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一、发行人关于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将关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实施情况的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部分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条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 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 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 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部门。公司财务部门、对外投资部门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下属公司应密切配合 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及时进 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 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公司披露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 子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办法本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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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沟通渠道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条规定,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 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第四条规 定,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 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二)法定信息披 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 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 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 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企业文化建设;(六)公司 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本公司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 通及时、有效。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因此报告期内,公司 未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实行的利润分配 政策如下:
-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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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 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 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决策程序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实行以现金分红为主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如公司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不低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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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利润分配的制订和审议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 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 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 、公司发行上市完成后实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 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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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决策程序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分配股利。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采用股票方式分配股 利的,应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规模,充分考虑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与上一年度相比保持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会造成公司股本 规模及股权结构不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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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及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不经审计。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如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30%。
前款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者累计资金支出 超过 5,000 万元。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制订和审议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i)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ii)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 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 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iii)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原因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详细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 用途以及预计收益事项,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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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 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八)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责尽职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 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 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 透明等。”
2 、公司发行上市完成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9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就公司上市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如下:
“一、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 事的意见,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且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实行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 会资金成本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现金 流量状况及融资环境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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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的具体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 3 年内的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
(一)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与上一年度相比保持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会造成公司股本 规模及股权结构不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及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不经审计。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公司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不低于 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 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 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1、公司近年来的现金分红情况。最近三年,公司综合考虑当年的经营情况、未来 资金需求和对股东近期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股利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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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对标国际主流云计算平台,技术与产品一直表现优秀,未来随着云计算市 场蓬勃发展、公司市场地位逐渐稳固、综合竞争力有效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有望快速 提升,推动未来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未来将以完善的全维云、混合云服务体系 扩大在中国云计算行业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公司在混合云领域竞争优势突出,客户开 拓能力较强,发展速度较快。特别地,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超融合产品、软件及服务毛 利率均大幅高于其他分部且保持稳定,将有力支撑公司实现盈利。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 以及公司较好的经营业绩为制定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奠定基础。
3、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运作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相应增长。但 因公司目前尚在初创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状况将有所改善,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资金实力增强,公司通过银行信贷、发行 债券等方式进行债权融资的环境更为宽松,额度将增加,成本将降低。因而,有力的持 续经营能力和稳定的现金流量状况为公司向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提供了有力 保障。
4、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的资金,能够满足公司募投项目的重大资本性支出的需 要,重大资本性支出不会对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 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实施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
五、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调整机制及相关的决策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订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 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等实际情况的变化,认真论证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事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 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 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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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未分配利润应当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 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 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高速 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兼顾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当提高分红比例。”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2019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就本次发行前所形 成的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规定如下: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公开发行 前后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对法定事项 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和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等投票机制。
(一)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五条,累积投票制具体规定如下:
“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可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操作细则如下: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 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 监事人数,得票较多者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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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的具 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选举每股拥有的表决权。在执行累积投票制时,投票股 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监事后 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该股东所合法拥有 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无效。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不超过该股东所合法 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有效。在计算选票时,应计算每名候选董事、监事所获得的 投票权总数,决定当选董事、监事;
(四)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七十八条,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的具体规定如 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及第八十条,法定事项采取网络 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的具体规定如下: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股 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 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七十八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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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本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司章程(草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上述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 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已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
(一)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享有查阅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 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管理等作出了详尽的 规定,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所有股东都能以快捷、 经济的方式获取公司信息。
(二)保障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 利益分配;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公司章程(草案)》还对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条件、比例、审议程序及调整 等作出了更详尽的规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资产收益权利。
(三)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享有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 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的权利。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作出重大决 策的方式、程序作出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充分保障投资者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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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投资者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股东 参与选举管理者提供多种方式和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技术手 段;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更好地保障中小股东的选择权。
(五)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关于减持股票所做的特殊安排或承诺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 于减持股票出具了相关重要承诺,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 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 况”的相关内容。
(六)本次发行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 股份比例共同承担,且前述事宜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参见本节之“三、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 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 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 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林源、甘泉作为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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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前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 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 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如果公 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
冠绝网络、颖悟科技作为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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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 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 如果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 调整。
3、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本企业将遵循“闭环原 则”,在公司上市前及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若公司员工拟将其所持本企业相关 权益转让退出的,本企业承诺,仅允许其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 转让;锁定期后,公司员工拟将其所持本企业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4、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 3 )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管出具的承诺
崔天舒、金萌、王义峰、刘靓、沈鸥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间接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 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或权益,也不由公司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 股平台回购该部分股份或权益。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 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或权益;如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上 述规定。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 本人同时将遵守“闭环原则”,在发行人上市前及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在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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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前述 36 个月期满后,本人所持相关权益 拟转让退出的,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或权益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或权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 4 )间接持股的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承诺
李威、廖洋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 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 本人同时将遵守“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在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 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前述 36 个月期满后,本人所持相关权益拟 转让退出的,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4、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 5 )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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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蓝驰、横琴招证、北京融汇、山东吉富、苏州天翔、杨涛、中金佳泰、泛海丁 酉、天津蓝驰、上海创稷、深圳招远、王啸、佛山景祥、上海光易、北京盛合、宁波浩 春、国科瑞华、国科正道作为发行人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 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将按 相关要求执行。”
2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 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 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如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 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 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 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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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 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
冠绝网络、颖悟科技作为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企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 排如下:
-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
-
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该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的 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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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方式: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 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 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 3 )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出具的承诺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 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 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 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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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 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的 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 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 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 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横琴招证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东,鉴于公 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本企业特此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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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 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 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 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的 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 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 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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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山东吉富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 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 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的 5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本企业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5%时,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 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本企业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5%时,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 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 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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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杨涛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 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 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 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5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本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5%时,如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 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本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5%时,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 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 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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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 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北京融汇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 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 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 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 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的 100%;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 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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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 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 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 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苏州天翔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 排如下:
(1)减持条件和减持价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下, 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减持价格。
(2)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至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
(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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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严格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4)减持期限: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
2019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就稳定股价的 措施规定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 1.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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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实施上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第一选择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 启动第二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共同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共同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 件为:在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仍未满足“公司 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 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或促使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三、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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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 交易日内或者收到该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 若公司收到回购股份提议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的,应当将回购股份提议与董事会决议同时 公告。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现金流以及股价等情况,审慎 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就公司的财务和资金等情况是否适合 回购、回购规模及回购会计处理等相关事项与公司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在听取会计师意 见后,审慎确定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区间和实施方式等关键事项。
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 状况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为稳定股价的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外,还应符合下 列条件: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单次回 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2%。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 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公司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 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
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就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四、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
1.启动程序
-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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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 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 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 提下,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 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 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 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并由公司公告。
2.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 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 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 的 20%: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共 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 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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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完成后九十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 薪酬总额(税后)的 30%。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 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 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六、违反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未来 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措施做出承诺的,如未履行 相关承诺,按如下措施进行信息披露和进行约束:
-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若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
-
者损失;
3.若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在履行完 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部分,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4.若非因不可抗力导致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公
-
司有权对其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5.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
-
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 1 )公司出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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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上述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出具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公司将遵守本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 体实施方案,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其他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根据具体实施方案,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 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 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本公司单次回购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2%。
3、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 和义务。
4、公司若在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将要 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 诺。
5、如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 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承诺如下: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方案,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 的具体实施措施。
2、据上述具体实施方案,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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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但以 增持股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限。本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 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 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本人将不出售所增持 的股份。
3、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发行人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发行人 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承诺,在发行人就股份回 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发行人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同意在履行 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 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3 )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崔天舒、杨子帆、徐亚岚、李健全、金萌、王义峰、刘靓、沈鸥作为公司的董事和 /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方案,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 的具体实施措施。
2、根据上述具体实施方案,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但以增持股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限。本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上年 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 3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本人将不出售所 增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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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如是)承诺,在发行人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 对发行人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是)承诺, 在发行人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发行人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 投赞成票。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有权调 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 、发行人的相关措施及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股份回购的措施和承诺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 事项的履行情况”之“(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和“(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份购回承诺”的相关内容。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林源关于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参见本 节之“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 的股份购回承诺”的相关内容。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 、公司出具的承诺
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发行人出具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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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下: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2020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规定如下: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合理、有效运行的组织机构,未来,公 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为公司的持续 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持续提高云计算服务能力,加强费用管控
公司将持续提高云计算综合服务能力,在与现有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基础上, 积极发掘新的业务机会,开拓新的优质客户。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内部业务 流程和管理流程,加强费用管控,节省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运营效率。
(3)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融资和投资
公司将结合资金使用需求和规划,充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有效控制资金成 本,降低财务费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抓住适当的时机通过对外投资、兼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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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等方式,从外部吸收优质的资产或业务,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为公司提供新的利 润增长点。
(4)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制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设计和 实际执行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基础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动态优化调整,强化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1 )公司出具的承诺
为保证上述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出具承诺如
下:
-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下:
-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2)持续提高云计算服务能力,加强费用管控;
-
(3)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融资和投资资产或业务,优化公司现有
-
业务结构,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
(4)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现预期收益;
-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如违反相关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 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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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承诺如下:
“1、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执行由本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本人获得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接受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
7、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 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执行由本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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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本人获得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接受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 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 、公司出具的承诺
2019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就发行后的股 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之“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为保证上述股利分配政策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出具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草案)》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 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 具体安排。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 配,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 划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的相 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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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 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 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如下: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 划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的相 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 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 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本招股书说明 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的相关内容。
(八)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承诺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 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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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 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有 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回避表决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 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促使公司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关联交易 价格,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人承诺积极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以强化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5、本人承诺不利用公司关联方地位,转移、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利益。
6、上述承诺在本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颖悟科技、冠绝网络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 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关联交易。
2、在本企业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 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定。
3、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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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回避表决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 易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促使公司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关联 交易价格,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 4、本企业承诺积极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以强化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5、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公司关联方地位,转移、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
-
6、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充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九)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1 、公司出具的承诺
为保证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行人出具承诺如下: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若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 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 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 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 付赔偿金。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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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 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 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 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 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遵从。”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承诺如下:
“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 额以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为准。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发行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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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如下:
“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 额以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为准。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发行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 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
(十)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就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承诺主体出具的承担赔偿或赔 偿责任的承诺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 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九)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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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和“(十一)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审计机构就信息披露及依法承担赔偿或 赔偿责任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本公司已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 决,依法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除 外。”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 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为发行人本次发行 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 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 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自身没 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审计机构承诺:“本所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十一)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 、公司出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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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相关承诺主体已公开承诺事项的履行,对未履行的承诺的主体采取约束措施, 发行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 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2)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给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 众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暂停分配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本公司将以本公司自有资金履行相关承诺,在本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 关承诺时,同意处置本公司其他资产保障相关承诺有效履行。
(6)本公司认可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保障措施。”
2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提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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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 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 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
3、本人承诺不因辞去或其他原因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放弃上述有关
-
保障措施。”
3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
冠绝网络、颖悟科技作为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人/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的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 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 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 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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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 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本企业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提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 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 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 将不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
(6)本人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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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3、本人承诺不因辞去或其他原因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放弃上述有 关保障措施。”
5 、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承诺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廖洋、李威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提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 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 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 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6 、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出具的承诺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横琴招证,山东吉富,杨涛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 出具承诺如下:
-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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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人/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的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 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 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 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 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 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本企业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北京融汇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人/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的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 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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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 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人/本企业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 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苏州天翔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 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 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
(1)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企业自愿在 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 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 企业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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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及履行完毕的合同的金 额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的合同以及其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 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重大采购合同
1 、重大采购框架协议清单
| 1、重大采购框架协议清单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框架协议名称 | 合同期限 | 实际履行 情况 |
| 1 | 北京荣联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 OEM合作及质量保证协 议书 |
2015.05.15 -2019.08. 28 |
履行完毕 |
| 2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原始设备制造商协议 | 2016.10.09 -2021.10.08 |
履行中 |
| 3 | 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框架采购协议 | 2016.12.09 -2017.12.31 |
履行完毕 |
| 4 |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服务合同 | 2016.10.10 -2021.10.09 |
履行中 |
| 5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框架销售协议 | 2016.08.25 -无固定期限 |
履行中 |
| 6 | 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协议书 | 2018.12.06 -2019.12.05 |
履行完毕 |
| 7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公司 |
物联网非连接服务协议 | 2019.11.01 -2020.10.30 |
履行完毕 |
2 、重大采购合同清单
| 2、重大采购合同清单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期限 | 合同标的 | 合同/订单金额 (万元) |
实际履行 情况 |
| 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 司北京市分公司 |
2016.06.29 -2021.06.28 |
租用IDC主机托管服 务 |
按量收费 | 履行中 |
| 2 | 北京亿海兰特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
- | 采购路由器及交换机 | 2,590.00 | 履行完毕 |
| 3 |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 - | 采购产品 | 1,156.71 | 履行完毕 |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 |
2017.09.01 -2018.08.31 |
租用IDC主机托管服 务 |
按量收费 | 履行完毕 |
| 5 | 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 司 |
- | 采购设备 | 1,594.15 | 履行完毕 |
| 6 |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 公司 |
2018.06.01 -2019.05.31 |
提供互联网一体化解 决方案 |
1,440.00 | 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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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期限 | 合同标的 | 合同/订单金额 (万元) |
实际履行 情况 |
|---|---|---|---|---|---|
| 7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 |
2018.09.01 -2019.08.31 |
IDC托管服务 | 按量收费 | 履行完毕 |
| 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 |
2016.07.15 -2021.12.31 |
IDC服务 | 按量收费 | 履行中 |
| 9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 |
2019.10.01- 2020.09.30 |
IDC服务 | 按量收费 | 履行完毕 |
| 10 | 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
- | ThinkSystem SR860、 850 |
1,331.20 | 履行完毕 |
(二)重大销售合同
1 、重大销售框架合同清单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框架协议名称 | 合同期限 | 实际履行情况 |
|---|---|---|---|---|
| 1 | 贵州迦太利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托管云建设服务项目框架 协议 |
2016.09 -2018.09 |
履行完毕 |
| 2 | 北京云安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 青云合作伙伴框架协议 | 2017.06.28 -2019.06.27 |
履行完毕 |
| 3 | 北京朗维计算机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 |
青云合作伙伴框架协议 | 2017.06.30 -2019.06.29 |
履行完毕 |
| 4 | 北京可利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青云合作伙伴框架协议 | 2017.08.11 -2019.08.10 |
履行完毕 |
| 5 | 精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青云合作伙伴框架协议 | 2017.12.08 -2019.12.07 |
履行完毕 |
| 6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授权总分销商协议 | 2018.11.29 -2019.11.28 |
履行完毕 |
| 7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授权总分销商协议 | 2016.11.20 -2018.11.28 |
履行完毕 |
| 8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 2019.01.01 -2019.06.30 |
履行完毕 |
| 9 |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授权总分销商协议 | 2019.09.11 -2021.09.11 |
履行中 |
| 10 | 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 | 授权总分销商协议 | 2018.12.01-20 20.11.30 |
履行完毕 |
注:考虑到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总经销商,尽管发行人同其交易金额未达重大标 准,但仍做披露。
2 、重大销售合同清单
| 2 | 、重大销售合同清 | 单 |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期限 | 合同标的 | 合同/订单总金额 (万元) |
实际履行情况 |
| 1 | 北京卓讯科信技术 有限公司 |
- | 提供设备 | 1,594.15 | 履行完毕 |
| 2 | 沈阳灵长科技有限 公司 |
- | 提供产品 | 1,285.81 | 履行完毕 |
| 3 | 北京伟仕云安科技 有限公司 |
- | 提供产品 | 1,219.23 | 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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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期限 | 合同标的 | 合同/订单总金额 (万元) |
实际履行情况 |
|---|---|---|---|---|---|
| 4 | 山东同方中力工业 技术有限公司 |
- | 提供产品 | 1,191.49 | 履行中 |
(三)借款合同
| 序号 | 授信人/贷款人 | 申请人/ 借款人 |
金额(万元) | 年利率(%) | 签订日期 | 授信/贷款 期限 |
目前的 履行情况 |
|---|---|---|---|---|---|---|---|
| 1 | 浦发硅谷银行有 限公司 |
优帆科技 | 1,000.00 | 人民银行基 准利率 +1.25% |
2015.08.18 | 2015.08.18- 2017.09.30 |
履行完毕 |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双秀支行 |
青云科技 | 2,000.00 | 央行 LPR+1.45% |
2019.12.23 |
2020.04.22-2 021.04.21 |
履行中 |
| 3 | 浦发硅谷银行有 限公司 |
青云科技 | 3,000.00 | 7%(具体以 《放款通知 书》等书面 确认文件所 载为准) |
2020.05.18 | 2020.05.18-2 022.05.17 |
履行中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
青云科技 | 3,000.00 | 提款时另行 明确 |
2020.03.18 | 2020.03.19-2 021.03.18 |
履行中 |
(四)融资租赁合同
2019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 KJZLA2019-215 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约定发行人将其模块、服务器等 自有资产以 7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再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 公司处将该租赁物租回使用,并向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
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已由发行人、黄允松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 司签署的编号为 BZHT2019-215 的《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发行人与中关 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 DYHT2019-215 的《抵押合同》以服务器、交换机 等提供抵押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中的为公司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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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公司拟申请第 31133320 号图形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公司就此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 0000102341 号关于 第 31133320 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作出(2019)京 73 行初 8396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支持公司的 诉讼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 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商评字[2019]第 0000102341 号决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作出(2020)京行终 856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上 诉,维持原判。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作出《关于第 31133320 号图形商 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公司拟申请第 38520059 号图形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公司就此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 000091419 号关于第 38520059 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作出(2020)京 73 行初 7241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诉 讼请求。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作出(2020)京行终 6922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拟申请第 34321149 号图形商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公司就此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 0000153078 号关于 第 34321149 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作出(2020)京 73 行初 9971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 的诉讼请求。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提起上诉。
除上述外,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将对本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事项。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 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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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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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 picture [421 x 2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 __ ___
黄允松 甘 泉 林 源
__ ___ __
崔天舒 徐亚岚 杨子帆
___ __ ___
李健全 任 英 赵卫刚
___ ______
李 星 何熙琼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5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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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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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 picture [421 x 1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 ___
王海诚 纪 珽
______
赵 明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5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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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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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picture [421 x 1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 __ ___
金 萌 刘 靓 沈 鸥
__
王义峰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5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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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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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名:
___ ___ ______ 黄允松 甘 泉 林 源
==> picture [15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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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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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________ 沈如军
==> picture [15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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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 ________
黄朝晖
==> picture [15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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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____ ___ 王 鹤 李 振 项目协办人: _____ 许宜哲
==> picture [15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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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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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沈如军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45 x 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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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黄朝晖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45 x 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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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 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
==> picture [172 x 1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李卓蔚
经办律师:___
陈漾
经办律师:___
吴楷莹
----- End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 picture [8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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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 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226 x 3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__
肖桂莲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
陈君
签字注册会计师:__
刘丽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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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 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______
肖力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 方强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 陈大海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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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 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240 x 37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__
肖桂莲
____
陈君
_______
刘丽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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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240 x 2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__
肖桂莲
____
陈君
_______
刘丽芬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195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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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附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也可到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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