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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un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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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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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云科技核 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李威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辞去公司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 职后,李威先生仍将担任公司产品顾问。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李威先生的具体情况

李威,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帆科技”)系统工程师;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优帆科技高级产品经 理;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产品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青云科技产品总监;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青云科技数据平台事业 部总监;2022 年 1 月至离职前任青云科技智能物联网事业部高级总监。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李威先生通过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 0.03%股份。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与专利技术情况

李威先生任职期间未直接参与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目前不参与公司的在研 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

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李威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 性。

(三)保密及竞业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威先生签订的《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争协议》,其同意在任 职期间内以及无论因任何原因或理由在解除/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后的任何时候, 将严守秘密信息,不会以任何方式复制、使用任何秘密信息,未获得公司的书面 授权不得向任何个人、合伙或公司(包括按照公司的保密或职务相关规定无权知 悉该项秘密信息的公司其他职员)直接或间接地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 转让任何秘密信息。其同意将对这些秘密信息保密,遵守公司和/或其关联方其 他成员所规定的保密措施。

李威先生同意在无论因任何原因、有意或无意、自愿或非自愿、有无事前通 知而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内,其都不会:(i) 担任同公司及 /或其关联方业务形成竞争关系或有相似业务的,或与公司和/或其关联方有直接 经济往来的实体的股东、合伙人、雇员、顾问、管理人员、董事、经理、代理人、 合作者、投资者等。(ii) 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购买、设立组织或筹备设立组织而 同公司及/或其关联方业务形成竞争或相似业务关系;(iii) 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 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或代理人等第三方处获得订单或与其开展任何业务; (iv) 促使任何第三方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或代理人等 处获得订单或与其开展任何业务;(v) 采取或发表不利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声誉 的任何行动或言论;或(vi) 使用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名称或用于经营的名称类似 的可能产生混淆的任何名称,或使用前述名称组建或以其他方式创建任何企业实 体、组织或域名。上述约定将涵盖规定期间内李威先生将从事业务活动的任一地 域范围。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威先生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有其他 违反《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争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李威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 性影响。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 支高效、有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 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239 人、 519 人及 279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42.30%、54.46%、45.00%。公司研发 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

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黄允松、林源、廖洋、李威
本次变动后 黄允松、林源、廖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 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完善研发 体系和人才团队的建设,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和奖励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 1、查阅了李威先生的辞职文件,与公司签订的有关约定保密责任、竞业禁

  • 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对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

    • 2、查阅了公司已授权专利清单、已申请专利清单;
  • 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李威先生离职相关情况、对公司研发

  • 工作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 4、审阅了公司研发部门的员工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

  • 术人员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李威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

  • 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李威先生已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的保密及安排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 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李威先生任职期间未直接参与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其离职 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威先生的离职未对公

  •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 鹤 李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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