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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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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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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北 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有 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 关于《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1. 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 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100Z0303 号),内容及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1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 关于《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 9 名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58,508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规定。此次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 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任英、赵卫刚、李星、何熙琼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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