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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Jun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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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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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意见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9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问询函》涉及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6. 关于财务负责人变动。根据披露,公司于 2025516 日披露《关于变 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同意肖海娥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并聘任罗世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李萍对原 财务负责人离任、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两个议案均投出弃权票,理由为:对目 前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该等事项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持保留意见。根据公告,肖 海娥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 2025522 日。

请公司:( 1 )补充说明在原财务负责人任期即将届满的情况下调整财务负 责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内控风险,原财务负 责人对公司财务情况是否存在异议;( 2 )结合本次董事会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 通知董事参加会议的时间、形式及通知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形式、议案具体 内容、董事会上讨论及投票结果情况等,说明董事李萍对前述事项均投出弃权 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公司三会运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公司阻碍董事正常履 职的情形;( 3 )说明截至目前财务负责人相关工作是否已顺利交接、是否会对 公司后续财务相关工作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财务变更负责人事项进行 核查,包括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会议;了解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原因及合理

性;与管理层、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访谈交流;查阅公司三会底稿文件等。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原因是合理的、审慎的, 公司内部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内控风险;董事李萍女士对解聘及聘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投弃权票,是其结合自身所处问题的角度、观点做出的行为; 公司三会运作流程规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公司阻碍董事正常履职的情形;财务负责人相关工作交接有 序,上述人员变动未对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及后续财务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 响。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