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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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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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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ѣުՐ䇗ᐾӁࣗᡶδ⢯⇀Ფ䙐ਾՏε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 location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OH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 tel ): 010 - 51423818 传真( fax ): 010 - 514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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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 010059 号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青云科技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青云科技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青云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中 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 010059 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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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