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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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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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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度,我们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林源、任英、赵卫刚;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分别为任英、赵卫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 董事任英女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1、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7-2019 年度 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度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审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2、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 1 月-2020 年 6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2020 年 6 月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北京青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3 项议 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1、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 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相关审计工作 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完整 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优化结构和工作流程,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青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1 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七号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中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 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 计报告。”因此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 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 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健全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