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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AGM Information 2024

Dec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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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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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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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 公司章程 > 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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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 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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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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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会议室

  •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5、会议召集人: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二、会议议程

  •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议案五、《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

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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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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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 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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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 公司章程 > 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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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全资子公司北京 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 过人民币 500 万元)事宜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反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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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北京 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 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事宜提供信用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 2,000 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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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甘泉先生拟 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甘泉先生将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杨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同 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的简历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非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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