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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ya Cosmet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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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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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 于2017年11月3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 台实施。

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15.3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11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3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 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 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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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1月7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 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7年10月25日(T-7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 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 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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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15.34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C26“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17年10月30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4.39倍。

本次发行价格15.34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 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交所(www.sse.com.cn)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 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69,761.32万元。按本次发 行价格15.34元/股,发行5,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76,7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6,938.6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761.32万元。存在因取 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 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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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 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 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

1、网下申购后,入围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 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 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一)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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